《美国人:建国历程》 第1页 [国际政治] 《美国人:建国历程》作者:[美]丹尼尔·j·布尔斯廷【完结】 目录 卷首评语 作者简介 新发端 第一部分 社会的成长 第一章 多才多艺之辈新英格兰人 一 大海,无所不至 二、开发资源:凿冰运销西印度群岛 三 开发资源:採花岗石刨造一个新的石器时代 四 美国工厂体制的形成 五 从手工艺到技术革命“一股人才的洪流” 六 习惯法的思想方式 七 不断改进的精神 第二章 移民: 参加者 八 在茫茫大地上,人们结队而行 九 组织者 十 政府成立之前的社会 十一 移民社会的自然法则:产权俱乐部和优先原则 十二 移民社会的自然法则:自警制和多数决定原则 十三 把一切抛在后面 十四 要抢先到达那里 十五 “拼命赶”促成的民主 第三章 新发迹者建设事业的推动者 十六 实业家代表着美国的体制 十七 建设事业推动者的报刊 十八 “公众的宫殿” 十九 轻便结构房屋 二十 多元文化:新兴学院 二十一 社区间的激烈竞争 第四章 安家立业者和背井离乡者南方人,白人与黑人 二十二 种植园主是如何丧失其多面经营的能力的 二十三 “永远无法同化”的移民 二十四 隐蔽的社团:黑人教会 二十五 不成文法:它在奴隶制中是如何发展起来的 二十六 南方绅土如何恪守“荣誉” 二十七 形上学的政治 第二部分 民族性的形成 第五章 模模糊糊的大地 二十八 一个一知半解的国家:开拓先于发现 二十九 把整个大陆划分成块 三十 作为一种服务机构的政府 三十一 变化不定的边界 三十二 没有定局的命运 第六章 美国讲话方式 三十三 不拘一格的语彙 三十四 高谈阔论:半为实话,半为谎言 三十五 创业者的用语:一种充满期望的语言 三十六 慷慨大方和杂乱无章的命名 三十七 一种口头文学 第七章 寻找象徵 三十八 英雄?还是小丑?通俗文学中的喜剧式超人 三十九 乔治·华盛顿的神化 四十 地方爱国主义是怎样塑造民族英雄的 四十一 追溯美国历史 四十二 阐明建国目标的节日 第八章 辽阔的共和国 四十三 帝国内部的迷雾:从主权论到联邦制 四十四 联邦内部的模糊性:诞生于分离之中 四十五 探求定义:合众国宪法 四十六 来自分离主义传统的联邦主义者的道路 中译本后记 赵一凡 卷首评语 《美国人》“这是我所读过的有关这方面的研究着作中,最深思熟虑·最有学术价值·最有争议和最具启发性的一本书。” ──亨利·斯蒂尔·康马杰 “这是对到独立革命之前以及革命期间的美国文化的最引人入胜的·最有独创性的看法。它显示出作者博大精深的学问,但是它的重要意义在于以独特的研究方法对美国人最初这段经历所作的重新诠释,为美国历史的主要着作作出了新的重大的贡献。” ──《美国遗产词典》编辑部主任小约瑟夫·桑代克 “《美国人》是一部辛勤撰写·见解深刻的学术着作;它也是一部极具生活情趣的着作,向读者们展示了丰富多采的’只有美国‘才有的个性特点。” ──《纽约先驱论坛报》莫利斯·多尔比 “同第一卷一样,本卷(第二卷)内容新颖·涉及面广,同样令人赞嘆……它大胆展示,充满欢乐·激情和深遂的理智。” ──《读书周报》马库斯·坎利夫 “一部引人入胜的煌煌巨着,一次令人振奋的冒险历程,它将载着我们沿着美国与众不同的历史高速公路和偏僻小径前进。” ──《每月新书俱乐部新闻》约翰·赫钦斯 作者简介 丹尼尔·布尔斯廷曾任国家历史与技术博物馆馆长,也是首都华盛顿史密森学会的资深历史学家,又曾在芝加哥大学以普雷斯顿与斯特林·莫顿美国历史名教授的身份执教二十五年,他自一九七五年起是国会图书馆负责人之一。 布尔斯廷在牛津巴利奥特学院时是罗兹学者,赢得令人钦羡的双项第一。他也是伦敦内寺法律学院出身的律师。他曾经在罗马大学、京都大学、波多黎各大学以及日内瓦大学任美国历史客座教授,是巴黎大学文理学院美国历史首任讲座教授,也是剑桥大学三一学院荣誉研究员及皮特美国历史与制度教授。他曾获剑桥大学颁给文学博士街。 布尔斯廷博士生于乔治亚州,在俄克拉何马州成长,获哈佛大学最高荣誉文学十学位以及那鲁大学博士学位。他现为麻萨诸塞律师会会员并曾执业。一九四四年住芝加哥前,他执教于哈佛及斯沃斯莫尔学院。 第2页 《美国人》是他涉猎最广的巨着,这套三部曲对美国历史的观点是崭新的。布尔斯廷博士得过其它许多奖项,其中包括《美国人:开拓历程》(一九五八年)所得的班克罗夫特奖,《美国人:建国历程》(一九六五年)所得的弗朗西斯·柏克曼奖,以及《美国人:民主历程》(一九七三年)所得的是每月书会精选,并获普立兹奖。 他的《发现者》(一九八三年)也是每月书会的精选。 布尔斯廷博士的夫人鲁思·弗兰克尔是他所有着作的编辑。他们有三个儿子。 新发端 一八四五年美国出版的《向俄勒冈与加利福尼亚移居者的指南》里有一段文字,记述兰斯福德·黑斯廷斯一八四二年五月十六日率领一支一百六十人的队伍从密苏里州独立城起程西征的情况: “现在我们出发了,投身直向人迹未到的’西部世界‘的莽莽荒原,无不兴高采烈、欢欣鼓舞和满怀希望。我们之间感情融洽,目标相同,而且利害一致,这足以说明,在漫长而艰辛的征途上,纵或充满艰难险阻,但仍然可以保持秩序、融洽与和平。可是,我们离开了既有秩序而又安全的故土,只不过行进了几天,我们一些人的’美国性格‘就暴露无遗了。人人都摆出一副决意要管别人,而又不轻易让别人管的神气。在这里,我们处于无法无天、无拘无束的境地,处于低级社会的一片混乱、晕头转向和四分五裂的自然状态之中!这时有人忧愁,有人得意,勇者疑,怯者惧,形势大乱!于是,我们的队长建议:我们要’来一个剎车‘,安下营来,为日后这队人马的管理制订法规。这个建议马上得到大家一致的採纳。从此,所有的人无不依法行事了。” 美国不是在某时某地一跃而生的,而是此落彼起,在众目睽睽之下不断成长的。美国人在辽阔的西疆拓殖新社会并改造旧社会。这样,美国独立革命未及百年还不到南北战争之时──这片以海洋与其宗主国为界的殖民地,便已俨然成为一个大陆国家了。 第一部分 社会的成长 “美利坚生来便包罗万象……合众国全境土质不一,气候参差,可说国中有国;因而任何事情若只定一条法则,都不足以概括全局。” ——哈里特·马蒂诺 美国是在不断探索合群生活的道路上成长起来的。在独立战争和南北战争之间的年代里,这个年青的国家之得以发展壮大,不因善于发现,而因勇于探索。它的繁荣兴旺,不是由于其尽善尽美的治事之道,而是由于其机灵多变的精神。它总是怀着一个信念:前途大概总会有一些新事物或较好的事物出现。这种对群居共处之道的探索,引出了一种新的文明,它的力量不是理想主义,而是一种乐于接受一般事理的平实态度。美国人只要看到事情在发展和在推动,就很高兴了。在此之前,历史上又有谁对不可知的未来寄託过这样大的信心呢? 第一章 多才多艺之辈新英格兰人 “新英格兰草原到处燃起了篝火,令我喜极而歌……” ——威廉·埃勒里·钱宁 美国请教徒当年从事建设圣经上的“山巅之城”,其所以能够兴旺发达,只因它是“滨海之市”。倘若此辈当年要把他们的“天堂”建在远离海洋的内陆群山环绕的谷地之中,把它搞成美洲的瑞士,那么,新英格兰地区乃至整个美国的历史,势必大异于今日!大海教新英格兰人找到了发展的资源,这种资源不存在于土地之中,而是他们自己以及在于整个世界。大海为新英格兰人开拓了广大的市场,也大大启发了他们的心智。 缅想当年,有谁料到:当时的清教徒日后尽成了俗称“扬基”的所谓美国佬?在旧世界以顽固的教条主义见称的人们一到海洋彼岸却成了机敏灵巧的表表者?以专心矢志闻名的英国老派人士竟一变而为新英格兰多才多艺的优秀人物?素来以着眼于天堂之路面着称的英国人竟也异想天开,要去寻找新市场和开拓新事业? 新英格兰人的表现证明了美国人足以远涉世界而不失其本,也不离其宗。千百艘船满载着无数小小的美国人群浮侮历险,而他们却始终没有背弃新英格兰。 新英格兰的兼容井蓄精神不知怎样竟然为它自己保存了这个新国家里最富于殖民时代气息的地区。这种精神曾使十七世纪的美国清教徒免于陷入乌托邦主义,而现在又帮着他们的后人好生应付变化多端的种种新问题。而新英格兰人比之多数别的美国人更善于运用旧世界的技能与方法,也更善于使之适应新大陆的种种机会。 新英格兰人可说是美国生活草创时期的拓殖者。把昔日维吉尼亚乡绅与英国的地主老爷对照,把稍后的托马斯·杰斐逊与西部地主比较,情况就与此时波士顿企业家之于英国曼彻斯特的同行相类似。新英格兰既是保守主义也是激进主义的根据地,既有高贵的名门望族也有粗鲁不文的移民,它对这个新国家的贡献之大,实远远超过其人口和面积所应占的比例。地理环境、人口和思想这三方面的因素,使新英格兰得以成为当时苟延残喘的旧世界和行将诞生的新世界之间的一个文化交会地带。 一 大海,无所不至 第3页 海是新旧英格兰之间、巴比仑和锡安圣城之间的通道;它既是从殖民地到母国的水路,又是使殖民地人民免受贫穷、腐败、政争之厄的鸿沟;大海乃面向世界的康庄大道。 海是无偏无私的,可以把任何东西运到任何地方:可以把请教徒、圣经、神学书籍运到新大陆,以建立圣经上所说的“山巅之城”;可以把朗姆甜酒运到西非洲换得奴隶,然后又把奴隶运到西印度群岛劳役至死;也可以把鸦片从土耳其的士麦那运到中国。海有多大能耐,新英格兰也有多大能耐。海之为物,一往空阔,本身没有文化,有之,则是航海者在船上编来自遣的东西,这是幸事,使得新英格兰人到处飘洋过海,而从不背离乡上。最初乘船到新英格兰来的清教徒真是戮力同心,除神灵和风涛外,什么也不怕。他们的合群社会在船上就开始了;当年的《五月花号公约》也是登上新大陆之前在海上就写好的。旅途中在船上的布道文如温思罗普的《基督徒善行楷模》,也起到了团结他们这个群体的作用。这种海上生涯大不同于日后美国人一群一群的陆上西征,因为在航程中看不到满布新奇的花草树木或珍禽异兽的景象,当然也不会受到野蛮的土着部落的威胁干扰。而在陆上行进,既可以欣赏到新奇的山川景色,每到之处,又可以扎营,可以散处,可以筑室而居。可是,把新英格兰人载到他们的“希望之乡”的大大小小船只,却要他们集中在一起,同舟共济;从而使他们到达目的地时反而比出发前更加亲密、更加自成一体和更加团结。 十九世纪初年,新英格兰人已经在加尔各答同印度人和在中国同官商们大打交道了,然而他们最难能可贵的特性却是不忘故土。远涉重洋的船长总忘情不了本上故乡的田舍家禽。日后此辈优游林下,也总爱在农庄屋顶上布置一角“船长瞭望台”,以回味一下当年的浪迹海洋;但是,大海却绝非新英格兰人的归宿之地。杰斐逊曾斥商人“不知有国”,此话徒见古老南方人见识之局限性,说明他不懂得新英格兰人之特色。新英格兰人与波涛为伍的精神,实则是出海愈远,思乡更切;这可不易为维吉尼亚人所理解。杰斐逊之热爱维吉尼亚,大抵因为深爱蒙蒂塞洛这个地方和他的庭前熟悉的景色;而麻萨诸塞人对他们的“家国”的眷恋——以亚当斯、珀金斯、杰克逊、卡博特、李等辈思想为代表的新英格兰爱国主义——深厚之处略同,但却更有一层广泛的涵义。彼辈心中所念念不忘的是一个精神文明和商业繁荣的总汇之地。 麻萨诸塞土地贫瘠,但海产却很丰富,这一点很早就清楚的了。弗朗西斯。希金森于一六三○年就这样写道:“此间海鲜之丰,出乎意想,若非目睹,殆必不信。”初期移民不但捕得鲭、鳕、鲈、龙虾,更有“鲱、鲆、鲟、单鳍鳕、黑线鳕、鲻、鳗、蟹、蚝及牡蛎之属”。到十七世纪末,捕鱼已成麻萨诸塞海湾殖民地的主要行业。鳕鱼之见重于麻萨诸塞,一如菸草之于维吉尼亚。有人嚯称维吉尼亚这块老领地是建立在“青烟”之上的;然则,麻萨诸塞这个清教徒之乡岂非建立在“咸潮”之上?新英格兰的渔人,一如普天之下的渔人,自有其保守之处。须知,要使捕鳕人转而捕鲭或捕鲸,其为难程度几乎不亚于驱英国人为法国人或义大利人。诚然,菸草和棉花(南方新的主要农作物)使南方人深深植根于乡土,而渔业则引起新英格兰人更加放眼于世界。 经营海上贸易需要多面手:如果载货而无利可图,就需要迅速决定是否弃货而无所顾惜;船到某港(譬如布宜诺斯艾利斯),便要有本领发现手头有无稀罕货可以就地抛售或有无意外的便宜交易可做;航行途中(比如从广州开往加尔各答),一旦发现因战祸或风暴而续航有险,就需要马上决定是否有变更目的地之必要;若遇本船续航有亏损危险,甚至需要当机立断是否变卖全船,另作打算。总之,船长和货仓大班有自由权去改变投资项目或出航任务,乃至返航了事——一切取决于如何做最有利。 一七八四年,麻萨诸塞议会曾作出决议:“为表彰鳕鱼业对本州之贡献,特准在会议大厅悬挂鳕鱼图像一幅”(这个图腾直到二十世纪中期赫然犹存),而被视为神圣的鳕鱼也可谓享尽尊荣。不过,此画的意义却远不止此。甚至可以说,就某种意义而言,美国独立革命本身也是新英格兰渔业的一件副产品。因为,正是为了保护自己的渔民,新英格兰殖民地才兴建起自己的船舰,而这又引起英国当局对殖民地商船的忌妒。当年麻萨诸塞起义者集会之地、丹尼尔·韦伯斯特称为“美利坚自由之摇篮”的波士顿市法纽尔大厅,便是由运销新英格兰鳕鱼致富的波士顿商人彼得·法纽尔所捐建。新英格兰渔业的鼎盛之日乃在美国独立革命爆发前十年,当时捕鱼量日丰,几占新英格兰人收入之大半,堪称空前绝后。但这势头在独立革命前后就衰落了,这并非由于英国法律森严,乃是局面纷扰和战争需要使然。举例来说:小小的渔镇查塔姆在一七七四年还有捕鳕船二十七艘,十年后仅存四、五艘;余下的鱼帆多已沦为私掠船,当年的恂恂渔民则一变而为纠纠武夫了。确实,这场独立战争使美国人得到了极大的独立性。新兴的财主(如乔治·卡博特,此人十八岁就指挥捕鳕船了),当时多以海上私掠发迹。英帝国以外的广大海域,昔日走私贩的天下,这时却成了新英格兰商人个个垂涎之所在。麻萨诸塞的约翰·亚当斯就喊出了“不让打鱼,休想和平”的口号;终于在一七八三年对英和约中取得了在整个英属美洲沿海的广泛捕鱼权。不过,待到战争结束之际,新英格兰的渔业诚然有所复兴,但此时真正激动英格兰人心的,却是那条“老商品发现了新市场和老市场找到了新商品”的喜讯。 第4页 关于这方面探索追求的事例真是不胜枚举:许多故事中的人物已经为世遗忘——在他们那个时代冒险简直是平常之事,许多当时的商品也渺不可寻了。这里且表其中一件饶有兴味的事,那就是塞缨尔·肖少校之远航销售花旗参。 历史上第一艘开到中国的美国船是一七八四年八月三十日在广州靠岸的;主持这次远航的是波士顿出生、参加过美国独立战争的退伍军人塞缪尔·肖少校。此人二十多岁时就参与特伦顿、普林斯顿、布兰第瓦茵战役;他也曾在福奇山谷同华盛顿将军共过患难;又亲眼目睹过宾夕法尼亚和新泽西两地士兵的譁变;还亲耳聆听过华盛顿一七八三年十二月向他手下军官泣别的讲话。翌年年初,肖氏象许多其他人一般解甲复员,身无长物,并且负债纍纍。这时,有些商界人士买了一条载重三百六十吨名为“中国皇后”号的船,准备做一笔买卖,出口花旗参到广州;他们请肖氏当货仓大班。一行在一七八四年初离开纽约港,东航维德角群岛,以欢乐的仪式庆祝首次越过赤道,饱看大鲸和箭鱼,六个月后抵达充满异国情调的爪哇和澳门,而目的地广州终于在望。 人参是一种既产于中国、也产于北美的稀有珍贵药材,中医认为食后可以使人长葆青春和延年益寿。直到这次悬挂美国旗的新英格兰船来华之前,一般都认为,中国每年需用的人参总量不会超过四吨。可是这艘最早来华的美国船一次就运来了四十吨之多;随后一年之内又翻了一番,需求和售价也不断上涨。美国商人售出花旗参后,便换回茶叶和其它合销的中国特产,又可从中赚到一笔大钱。 肖少校在他的航海日记里说,起先中国人不大分得清谁是英国人,谁是美国人。“后来,他们便称我们为新客;他们听我们指点地图,得知美国土地辽阔、人口日增的情况,一想到有这么一个人市场可以推销他们帝国的物产,不觉大喜。” 世界上没有一处角落是这些新英格兰人还未跑到的。一七八四年,乔治·卡博特属下的一条船,第一次打着美国旗到了俄国的圣彼得堡。从塞勒姆港出发的商船,同西非沿海交易,并从东非沿海的桑给巴尔运回制清漆用的硬树脂,又从巴西运回橡胶和套鞋。波士顿来船给闹饥荒的爱尔兰人带去食物;又常常从夏威夷买檀香木,或从英属哥伦比亚买水獭皮,用以向中国人换取茶叶。另有一些人则採取“有空即钻,有利即图”的方针:有时从南美或加利福尼亚买廉价皮革给本乡新兴的鞋厂;有时从南半球搜购上等咖啡,从秘鲁买奎宁树皮制治疟药,从其它各地买黄麻织麻袋,买亚麻子油供制漆和制墨水,买紫胶髹漆船只、家具等等。 在新英格兰企业家的眼里,卖买不计大小,货色无分土洋,什么生意都做。于是,塞勒姆很快便成了小小胡椒子(冷藏设备普及以前的热门货)的全球交易中心。美国在一七九一年一年转口的胡椒子不足五百磅;到一八○五年则达七百五十万磅之多,约合苏门答腊西北部的全部年产量。那庞然大物的鲸鱼,历来是新贝德福和捕塔基特两地渔人主要的捕猎对象,现在人们更是趋之若狂,也顾不得慈悲心怀,成年累月只在北大西洋、南太平洋上苦苦追猎,有时一次出海历时三年。 在许多遥远的地方,新英格兰成了这个新国家的名字。在北美洲的西北海岸水獭皮产地,“波士顿”成了美国的代称。十九世纪三十年代,南太平洋岛屿上的土着富商,竟以为“塞勒姆是世界上最有钱和最重要的国家之一”。 新英格兰航海事业的形式是杂乱无章和不断变动的。在独立革命之前这个行业大部分都是不合法的;以后则与新辟的航路一样动荡而多险。相形之下,这比从前航海事业家的经历更富于冒险性;旧世界海上的收益都是通过传统途径得来的。例如十九世纪早期的英国海上贸易,照例仍是由伊莉莎白女王时代传下来的东印度公司之类的机构控制;此等机构自立行规,并受官府节制,这是由来已久的事。所以英国东印度公司的海船上往往要为富家闲散子弟特备榻位,乃是不足为怪的。当时,何止在英国,在欧洲各处也一样,海上当官的一如陆上,无不属于贵族统治阶级;普通海员提升做大副、船长的事,几乎是绝无仅有,因为这些人既无这种教养,语言、仪表均不具备,且无“家世”背景。然而,在新英格兰就不一样了,小伙子即使是水手出身,也照样可以提升到当船长。塞勒姆有一位由水手干起的船长说,他过去同船当水手的十三人日后个个都当上了船长。因为新英格兰没有老商行,又无严格的经营传统,所以海上事业只由各家新贵(卡博特、杰克逊、李、希金森、柏金斯之辈)操持,此辈所关心的只是各闢市场,以及互显神通。总之,这里既无贵族体制可以从中选用高级船员,又无与大海结不解缘的普罗海员阶级,象英国小说和民谣中常见的“老水手”式的人物在这里是找不到的。 二、开发资源:凿冰运销西印度群岛 新英格兰不产胡椒、咖啡、糖或棉花,也没有其它大宗的农产品可以向世界出口。新英格兰的最大资源只在于其人精手巧办法多,以大海为依託,化恶山恶水为丰饶的货场。有一句常听到的奚落话说,“新英格兰只产花岗石和冰块,别的都没有。”诚然,新英格兰人足智多谋的无上实证,正在于其化顽石严冰为良货的能力。 第5页 直到十九世纪中叶,调冰消夏还是一种特殊的享受。古罗马人有从高山采雪下来之举,但那只为好奇玩赏。盖自有史以来,食物但依时令上下。通常说来,鲜果与菜蔬只当成熟之时方可採摘,而肉类与牛乳也只合随办随用。大约一八○○ 年左右,有一条指导家庭主妇的简单秘诀:“取一夸脱苹果汁放入容器,加双重精制的细糖令甜,并磨肉豆寇成未掺入,再置牛下承乳。”总之,在冷藏盛行之前,牛乳只能炼制为黄油或奶酪之类才搁得住,而肉类则唯有靠风干或盐腌。当时食物样样离不开香料,意在添加口味而掩腐气。到十八世纪,巴黎、伦敦都有冰淇淋了,海外殖民地也有,不过只限贵族之家。这时,偶尔也能在英国乡间巨宅橱间看到调冰的冷饮器。而在维吉尼亚,则只有皇家总督在威廉斯堡、华盛顿在芒特弗农、杰斐逊在蒙蒂塞洛和门罗在阿什朗恩等地的豪门巨宅,才有冰库之类的豪华设备。到十八世纪末,费城出现了几户人家合设冰库的现象;而在坎布里奇则至少有一户富宅独有一座冰库。不过,由于一六二六年冬天,弗朗西斯·培根爵上曾因试杀一只鸡埋置雪中冷冻而不慎受寒罹病致死,自此之后,冷藏设备的推广使用一直就没有取得多少进展。 由于北美洲夏日炎热程度超过同纬度的欧陆,食物在此地颇易变坏;所以十八和十九世纪到美国来的欧洲旅客,总爱挑剔美国伙食多腐烂的肉类家禽和酸臭的乳制品,并以这些东西作为话柄。 但是,大约在南北战争之前半个世纪,天然冰的消费量却突然猛增,超过以往千年的总数。到一八六○年,家用冰箱(“冰箱”这个同是在那不久之前才在美国创用的)在美国一些新兴城市里已经不再希奇,并且上了烹好书。而冰淇淋也成了常吃的东西,那本《高迪妇女读物》(一八五○年八月出版)也称之为“生活必需品”之一;一个社交宴会若是缺了冰淇淋,便象早餐没有面包正餐没有烧烤肉类一样不成话。有些纽约人家甚至整个夏天都喝冰水。 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人远离新鲜牛奶、肉类和蔬菜的产地,同时家用冰箱也越多,而对天然冰的需求量也越大。以纽奥良一地为例,十八世纪二十年代末期每年耗冰量不足四百吨,十年后己增至十倍,又一年则达二十倍,而到南北战争前竟跃增至七十倍;同期,纽约、彼士顿等北方城市的耗冰量的增加也十分惊人。十八世纪三十年代末期,正当新英格兰商界苦于高税率以及波士顿商人经营的印(加尔各答)欧之间运输业一落千丈之时,新兴的冰业成了新英格兰的大宗出口,这大有助于挽救波士顿港之免于没落,而其与东西印度之商务亦附带得以复甦。 至此,美国人的饮食便进入“冰冻时代”——从此注重卫生、营养、提神和有益健康而不再斤斤于口福之美。到了二十世纪中叶,“冰”这个字竟扩展出了不知多少新的复合词,在美国的词彙中也许无出其右。 冰之成为美国生活中的基本必需品,出力最多的首推波士顿的弗雷德里克·图德,日后人称“冰王”。此人纯然是新英格兰式的商界奇才,绝非霍雷肖·阿尔杰笔下凭勤劳发迹的人物。他之所以成功,并非由于朴实、节俭的美德,而是由于他意气风发、勇往直前、积极进取和有时甚至是不顾一切的精神。他既少考虑别人,也非温良恭俭之辈;反之,他更是一个专横、自负、瞧不起对手和对敌人决不留情的人。不过,他虽然勇于商战,却更爱合法的垄断。他虽非出身寒微,但也和麻萨诸塞许多同辈大商贾一般,得钻营处便钻营,敛财无所不用其极,包括把自己的家庭联繫和社会地位,也都一鼓脑儿用上。 图德出身波士顿名门,父亲是哈佛毕业生,在约翰·亚当斯手下学过法律,在乔治·华盛顿麾下当过军法审判长,最后开业为律师,业务兴旺。他的三位兄弟也都是哈佛出身,但他本人却在十三岁就踏入商界。最后,还是靠他为几个兄弟安排职业,并重振了家声。他虽然心思芜杂而极为好奇,但却最重实干。他鄙弃闲散的“学术研究”生涯;有一次他到哈佛探望兄弟约翰,见到其同室的浪漫派画家华盛顿·奥尔斯顿的画笔画布摊得一塌糊涂,便很不以为然。 一八○五年冬,图德仅仅二十一岁,某日在波士顿一个热闹聚会中听到他兄弟威廉对旁人说了一句异想天开的话:为何不把附近池塘里的冰藁到加勒比海许多港口去卖?弗雷德里克·图德灵机一触抓住了这个主意;这正好表明新英格兰商人做生意之道乃是:经营无远弗届,商品不愁推销。于是,图德便买了一本笔记簿,冠以《冰库日志》字样,并于一八○五年八月一日写下了新英格兰商界创业史上典范性纪录的第一页。他在日志皮封面上印上了以下的箴言:“谁要是在第一个回合后就往后退,而不打第二拳,这就是丧失胜利信心的表现;这种人无论打仗,谈恋爱,做生意,都成不了大器。”不出一年,图德果然投资一万美元,把一百三十吨天然冰出口到闷热的马提尼克岛,当时波士顿人听了,无不嘲笑他为疯子。随后,他又亲自到马岛推销,向推销对象示范怎样保存和利用冰块。一八○六年三月十日,他从圣皮埃尔写回的信这样说: 第6页 蒂伏里花园的老闆坚决认为,马提尼克岛是做不成冰淇淋的,冰块不用到家里就会化成水!我告诉他,我确实在这里做成过冰淇淋……于是我预订四十磅冰,客客气气叫那人把奶酪准备好,等我一早来给他做冰淇淋。我费了不少气力,终于成功了。我是要叫这些人相信,有了冰,他们不但可以大享凉福,而且还可以象在别处一样弄出其它高级玩意儿来。那位蒂伏里的老闆一夜之间便在冰淇淋项下收入三百元之多。从此,他就非常眼贴了……不过,马提尼克这笔买卖就全局而言并不成功,损失近四千美元,原因是,不到六个星期,冰全化了。 又十五年,图德所建立的卖冰生意才开始赚钱。在这之前,他花的功夫可大了:取得做冰生意的合法专利权,以及在查尔斯顿、哈瓦那、英属西印度群岛、法属西印度群岛等地建设冰厂的特许证;控制冰源,即新英格兰的湖泊区;在他的船队所到之处造成人们对冰、冷饮、冰淇淋、冷储鲜果肉乳的兴趣。有一阵子,图德更把冰冻的饮料跟不冻的饮料同价出售,以刺激人们对冷饮的口味。他还到医院去表演冰的冷藏功效。凡在他储冰库经营得法之地,他都占尽了商战的优势:原来他一开始故意压价,每磅冰只卖一便士,务使对手在码头仓库的存冰融化尽净之后,这时他才提价翻本获刊。你且听他冲着酋印度咖啡馆里汗流侠背的客人嚷道:“西班牙朋友,喝罢,喝了真凉快!你们喝了,让我这个蚀本蚀惨了的人,也好回家过个暖和日于嘛!”图德是在克服了有关冰业的一系列技术难关以后,才得到这样大的成功的。他曾专心致志设计一所高效率的冰库。他甘冒黄热病之险,跑到哈瓦那去搞试验;他研究稻草、木屑、毯子哪一种材料最合绝缘隔温之用。他常常手执怀表,站在他的哈瓦那冰库门外,观察每个小时的化冰情况;以及记录冰库构造和库门开启对化冰的影响。最后他终于设计出一种在热带气候中经济实用的冰库。旧式地窖冰库的季度损耗率高逾百分之六十,而图德的新设计的冰库则使它降低至不到百分之八。 为了充分应付热带地区对冰的大量需要,图德又改进了从新英格兰湖泊区采冰的方法,以使冰的运储快捷方便。十九世纪之初,湖冰是用手工一块块凿开来的,功夫太大而尺寸不一。遇到偏暖的冬季(如一八一八年),新英格兰湖泊区冰期缩短,波士顿运冰船的船长有时便不得不冒着船只和船员生命的危险,远航拉布拉多半岛,用撬槓、鹤咀锄到冰山上撬凿零碎的冰块。但这种不规则的冰块难于装船,储运也不经济。一般说来,船长们在南航途中是宁愿用冰压舱而不愿用岩石压舱的;但船主们都反对,因为冰块没法绑紧固定,在货舱里来回移动撞击,而融冰积水又会侵蚀货物。因此,很有必要找出一个好办法,来大量制造尺码整齐的天然冰块。 由于有幸遇到一个好伙伴,图德终于使这个问题迎刃而解。这人叫纳撒尼尔·贾维斯·韦思,他同样出身于坎布里奇另一名门之家,并继承了当地最好的产冰所在之一的“清塘”湖畔良地。虽然韦思的父亲毕业于哈佛大学,但他也同图德一样,没有上哈佛大学,却去经商;他三十岁不到便在湖边成功地经营了一家“清塘旅馆”,并设有划船、十柱球道及其它场地等娱乐设备,所以成了附近城市的消夏好去处。一八二四年,韦思出任图德冰业公司的经理,冬天就在清塘取冰。不久,他发明了一种机械,使凿冰事业起了革命性的变革,音不是它,新英格兰的冰业日后不可能有那样大的成绩。韦思取冰的新办法很简单,恐怕是取意干冬季湖上雪撬的辙迹。他的切冰机械装有两把平行的冰刀,相距约二十英寸,用马来拖曳。每把冰刀各有锯齿,一经用马拖行就可在冰上划成两道平行的槽沟;经过反覆进行,槽沟便越来越深。如是者以当初两道槽沟之一作准,继续划出更多平行的糟沟。接着再从直角方向进行同样的动作,便划成棋盘格子状的冰块,这时只需以少数的人手用铁笔撬之,便可得大量方正整齐的冰块。将它们顺流放至塘口,再用马来从水中拖起至岸边滑道进入冰库存储侍运。 一八二五年,韦思的新法一经运用,凿冰费用就从每吨三十美分骤降到十美分。图、韦二人商定,这一套凿冰设施全归图德专用。后来韦思又作出许多发明,对新英格兰的冰业贡献颇大;到一八五六年他去世时,凿冰的新技术可说全出自他一人之手。他发明了一种扫冰器,在取冰前先清除冰面,使成品更为整洁,大小也更统一。他又发现在冰块之间放置锯屑,可免运输当中冰块融合起来,而方便零售。这样,顺便又解决了当时缅因州木厂锯屑的出路。 然而,韦思何止是一位能工巧匠。在一八三二年之后的五年中,他一度暂别冰业,率领一支队伍由陆路远征俄勒冈,并且组织了一家在哥仑比亚河地区经营蛙鱼、皮毛、木材、菸草的公司,成为开发太平洋岸大西北地区的“先锋队的先锋”之一。他尽管挫折频仍——如他公司的船只在瓦尔帕莱索海面遭雷击,又如在皮毛事业上同落基山皮毛贸易公司以及哈得逊湾公司诸多纠葛,但终于在俄勒冈至加利福利亚小道上建立了一个着名的贸易站,即霍尔堡。随后,由于缺乏自办永久性的皮毛贸易行的人力财力,韦思不得不重返波士顿,再操旧业,并进一步发展了冰业技术。一八四四年,丘纳德公司的“大不列颠”号巨轮在波士顿港受阻于严冰,韦思运用他的新式破冰技术和设备,在三大中开出了一条二百英尺宽七英里长的水道通向大海,使该船得以脱险,成为轰动一时的佳话。 第7页 尽管有韦思及其他人的竞争,图德仍然保持着冰王的地位经久不衰。不过,他的冒险事业却是多方面的。早年,他经营过甜辣椒、豆寇、面粉、糖、茶叶、腊烛、棉花,丝以及红酒等各种生意;随后又在马撒葡萄园经办过煤矿事业;发明过排除船只货舱积水的虹吸装置;设计过一艘新式船舶(黑天鹅号)的船壳和改良过早期的平底渔船;开採过石墨矿;并曾从白松取材造纸;在纳亨特地方试种过棉花、菸草。新英格兰的第一台蒸汽机车头也是他弄来的,一马力半,在人行道上开,拉一部坐一个人的小车,时速可达四英里。美国首创的第一家游乐园听说也是他创办的。他甚至还想过在清塘里养海鱼呢! 图德尽管在冰业上大赚其钱,但因经营过杂,使他经常负债纍纍。例如:在一八三四年年底,仅咖啡一门生意就使他亏欠二十万美元之多;但这也促使他加倍努力开拓冰业,果然他在随后十五年当中终于从冰业赚钱偿清了这笔欠款。 图德进而决定越过半个地球,把他的天然冰运到东方的印度。 一八三三年五月,他突出奇招,派出“托斯卡尼”号载冰一百八十吨从波士顿出发,直驶加尔各答,一路两过赤道,所载的冰要四个月不融化才行、图德跟这条船的船长说,从来没有过把冰运到这么南的地方,因此这次可说是负有探索使命的航行。“托斯卡尼”号果然到达了目的地,那里的人看天然冰又是玩意儿,又是美食,喜欢得不得了。这第一船冰大获利市,亦使图德的声名鹊起,而波士顿与远东之间的运冰事业也很快发展起来。图德根据在加勒比海地区获得的经验,在加尔各答兴建了一家冰栈,并怂恿当地的英印混血人士购买家用冰箱、冷饮器之类的东西;他拿出船上冷藏得法的苹果、黄油、奶酪来分飨众人,以图影响他们的饮食习惯。 不久,波士顿的冰便无远弗届,无往不利了,一八四六这年,波士顿外运的冰是六万五千吨;十年后总额竟不止翻了一番,出动四百船次,遍销美国、加勒比海地区、南美洲以及东方的印度、中国、菲律宾和澳大利亚等五十余处。冰成了重要商品,也是新英格兰在世界市场上的大宗货物。当时有一本呼吁由清塘修铁路通往查尔斯顿的码头的小册子这样写道:何不使冰为“南人造福,一如煤之使北方人温暖舒适”?还有人说冰有提神醒脑之功。“有多少人因为喝不上好水或只能喝到不冷不热的水而去吞烈酒,其实一旦加上了冰,水下就好喝了吗?”美国驻英公使爱德华·埃弗雷特也谈到,有一位波斯王子曾向他表示谢意,因为那里发高烧的病人用了新英格兰的冰块敷额,就退热得救了。 图德的冰业不但远达波斯,也打破了近处的瓦尔登湖的沉寂。惊动了住在湖畔一位名叫索罗的隐士式人物,他于一八四六至四七年冬天,写下这样一段记述: 百来个爱尔兰人,由美国佬领班管着,每日从坎布里奇来取冰。他们按韦思的办法(众所周知,且不细表)切冰成块,用滑板拉到岸边,然后利用马匹拉动爪钩、滑车,尽快吊运到一个冰场上去,平平整整,好似一桶桶面粉,叠成堆垛,一行挨着一行,一层高似一层,简直象个方尖塔基,大有矗立云霄之势。他们告诉我说,天气良好时,他们一大就叮凿取上干吨的冰,采凿面积大约一英亩……他们又告诉我说,清塘那边有些冰库里的冰已经入库五年了,还完好如故……查尔斯顿、纽奥良,以及马德拉斯、孟买、加尔各答等地挥汗如雨的人,可谓无不饮于我的井中……瓦尔登湖清洁的湖水已与恒河的神圣之水混在一起了。 三 开发资源:採花岗石刨造一个新的石器时代 昔日新英格兰农人总是诅咒土地中的岩石磕坏他们的犁耙,大家都就自己的地界辛辛苦苦地拾清那些岩石用来作界篱。而波士顿早年的定居者也偶有拾取散落在地面上的蛮石来建屋的,但这种石头的数量不足以成为一种普遍的建材。当时一般的房子都不是木造的,而多以粘土、砖、石板、水泥或康乃狄克所产的红沙岩为建材。至于那些极粗糙的花岗岩石块,大都用来作房子的基础或门阶,但即使如此,亦很快不可多得了。例如,在一七一五年,布伦特里的城镇会议竟不得不明令禁止在公地检拾蛮石,违者处罚,波土顿兴建英王教堂时须掘地取蛮石,用火把它烧热,然后放下高悬的大铁球把它击裂成一块块。这种并不高明的方法,既无计划而又花钱甚多,且亦只合用于取材方便的地点。到十八世纪中叶,布伦特里的德国移民最先用火药炸开花岗巨石,检取合用的石块,然后用斧状工具开槽凿裂为小块。 十八世纪末,麻萨诸塞一位能干有为的州长为了在查尔斯顿建筑州狱,到处寻访便宜石料,一日来到塞勒姆附近,看见有个工匠独出心裁,在石块上钻孔,各距数英寸,成一虚线,然后沿此凿开石块。此法一行,凿花岗石的工本费便减低了一半,于是花岗石遂开始成为普遍採用的建筑材料。而那条新开的米德尔塞克斯运河(从切姆斯福到波士顿,在全美属最长,河上有十六座水闸都是用花岗石砌成的),便成了石料产地到港口城市的捷径了。接下去便是新英格兰建筑史上的伟大的“石器时代”,或称“希腊建筑复兴”时期。盖自马雅人和阿兹特克人以后,北美洲从未见过这许多辉煌的石建筑。仅只一八一八年就有价值二万五千美元整好的花岗石料运到乔治亚州萨凡纳去建造教堂。不消多久,新英格兰的名建筑师(诸如查尔斯·布尔芬奇、亚历山大·帕里斯、所罗门·威拉德、安米·伯纳姆·扬、格里德利·布赖恩特、h. h.理查森)便利用新英格兰花岗石在美国东部和南部到处建造住宅、教堂、市场和公用建筑。他们之得以这样做,只因新英格兰人大搞花岗石採料场,井发明切凿盘运石块的新工艺,加上原有的海运之便,遂使花岗石至此成为一种有利可图的出口生意。 第8页 说来跷蹊,美国独立革命本身对昆西地方花岗石的开发,也是起了作用的。弗雷德里克·图德的兄弟威廉,过去曾首先偶然提出何不把冰运到加勒比海地区去卖;后来在一八二二年,他又首先提议在邦克山头立碑(人称“天下第一碑”)纪念保卫共和国的第一次阵地战。这个邦克山纪念碑的设计和建造俱出自多才多艺的所罗门·威拉德之手。此人虽然出身于新英格兰一个名门望族(着名传教土塞缪尔·威拉德的后代),但却属于“自己打天下”型的人物,按他传记作家的话,这类人物乃“我们美国所独有,与之俱生——甚至早于立国之前便已存在——并与之俱进,其朝气蓬勃之特性,不仅是美国所土生上长,且已彻底与美国融为一体。”所罗门·威拉德是木匠的儿子,仅受过小学教育,其后也当了木匠。但他自学建筑的基本知识,刻苦努力,并善于把握机会,终于功成名遂,成为建筑界名流。一八一八年,他在查尔斯·布尔芬奇指导下,手制了一座联邦国会大厦建筑模型。十九世纪二十年代,美国刚刚开始採煤,他便设计了一套在地下室烧锅炉铺管供热到各室的装置,成为美国最先通用的统一取暖系统。 一八二五年,威拉德受聘为邦克山纪念碑的建筑师兼施工总指挥,苦干了近二十年。据威拉德计算,此碑实际费用为十万美元;但若把无偿劳务折算在内,则势必数倍于此数。这些费用全部来自波士顿市民的捐献,但建碑时间之长则倍于他们赢得独立革命的时间。一八四三年举行邦克碑落成典礼,总统约翰。泰勒和全体阁员都出席了,由丹尼尔·韦伯斯特发表主题演说,十八年前该碑奠基时他也发表了他的最着名的演说之一。他说,这是一块无字碑,“它不需要字,因为它所纪念的爱国主义事迹,只能刻在有爱国心的人的心头,” 出乎人们的意想,邦克山纪念碑的一大副产物是新英格兰的花岗石业。当日威拉德为了寻找一种适于建碑的材料,行尽三百英里,遍访石穴,最后才发现昆西地方的那个花岗矿坑。这个採石场原已由格里德利·布赖恩特在一八二五年六月买下,此时却以三百五十美元代价转让给了邦克山纪念碑协会。(可是当时大家都说市赖恩特因此“大赚一笔”呢。)昆西採石场的所谓“邦克山岩脉”正是纪念碑所用石料的来源。为了採得这种石料,所罗门·威拉德研制了各种工具,诸如抬力起重器、拉力起重器、吊高起重器等一系列搬运安放大块花岗石的机械,而所有这些机械日后都为花岗石业所通用。格里德利·布赖恩特还设计和修建了一条出名的花岗石铁路,也有人称之为美国第一条铁路。这条铁路是一条简单的木制轨道,六英寸高,包上铁片,架在石头枕条上,由马拉着花岗石块从採石场运到码头。在建筑这条铁路的同时,布赖恩特还发明了着名的八轮车厢以及其它一些与铁路有关的基本器材设施,诸如道岔扳子、轻便起重机、活动货车、转车台和扫雪机等。邦克山採石场不久便成了花岗石业的全面试验场地。当时该採石场石料售价极便宜——只计直接生产工料费——比市价要低四分之三;威拉德此举弄得同业莫不叫苦,但市场确实从此打开了。邦克山纪念碑落成之后,威拉德得意他说,花岗石之如此普遍用作建材,大体上是得力于建碑过程中不断改进技术之故。“一种行业已经发展起来……自建碑工作开始以来,在方园数英里之地,採石所得的金钱竟达三百万美元,若非兴建纪念碑,就不会有那么多金钱落入这些採石场,而其实建碑所费只约占三十分之一而已。”至此,美国东部和南方沿海各大城市的重要公共建筑——如海关、法院、市场、银行和商品交易所等——无不以花岗石为建筑材料。威拉德的搬运安放花岗石的一套新技术确实促成了一种新的建筑风格。过去,花岗石只不过是凿成小块用于砌窖壁、房基、过粱;直到威拉德手上,才大块运用,形成一种庄严的气象,而邦克山纪念碑无疑就是最好的例子。威拉德引以为慰的是,当那个纪念碑开工不久,查尔斯顿和诺福克都兴建了新型花岗石干船坞。他也注意到,许多别的大建筑物,诸如:纽约的阿斯托大酒店和商品交易所,波士顿的特里蒙特大酒店、交易所和海关,以及其它许多地方的公共建筑、商店楼群等,“建筑品味和机械施工”方面也都有了相应的改进。原来建筑业的风格是华丽纤巧,得此坚硬巨石,时尚遂转重简朴。 与此同时,由于人们对公共卫生和景物建筑有了新的关注,所以旧殖民时代的乱葬岗式的坟场和藏骸所都渐被“花园式公墓”所取代;而提倡这一运动的领袖则是波士顿多才多艺的植物学家兼医生雅各布·比奇洛。此人于一八三一年时创立了坎布里奇的芒特奥伯恩公墓,其庄严的埃及式大门,富贵人家的丰碑墓碣,以及用整洁的花岗石来镶边的蜿蜒通道,都是大量取材自邦克山的採石场。总之,花园式公墓的盛行,又为昆西的花岗石业开闢了新的市场。 由于城市的发展,坚实的铺路石的需要也随之增加。用昆西花岗石铺的路面是所罗门·威拉德于一八四○年在波士顿特里蒙特大楼前的一个创举。濒临十九世纪末年,新英格兰已经每年生产六千万块花岗大石,专供铺路之用了。 第9页 于是,花岗石的影响便传播开来——直到海边,并飘洋过海,以至于在海上工作的人。当哈里特·马蒂诺于一八三五至三六年秋天到麻萨诸塞时,曾发现偏僻的新英格兰小港安妮角已在利用侮来开发陆上的花岗石,当地人以牛拖滑板来载石装船出海。“道边堆积甚多花岗石,石上均标明……待运往纽约、莫比尔或纽奥良等地某大厦工地……我们参观了一个採石场,发现开就之花岗石比比皆是,不可胜数。此间石工极勤奋,虽在隆冬亦不稍歇,诗大雪载途、石坑停钻之日则转而清理现场,以俟明春。彼辈每岁产值达二十五万美元,而对花岗石之需求仍在不断增加。” 花岗石工程的一大杰作为迈诺特设计建造的岩礁灯塔,这座灯塔濒临波士顿港,由设计以至建造费时八年才完工。其工程之所以艰巨,只因塔基位置特殊,施工安石不易,唯有春潮平浅、海波不兴之日方得下手;即使这时,也只能凭一叶扁舟载石二吨,在一处泊卸。一八六○年十一月十五日迈诺特的岩礁灯塔建成启用之日,人们是把它当作建筑史和海上工程史上的一大奇观来庆祝的。其实这不单得力于花岗石的佳质天成,还应归功于新英格兰人之与海斗争的能力。过不多久,新英格兰的大多数能言善道之辈都·把那些取笑新英格兰的老话转而从正面做文章了。小查尔斯·弗朗西斯·亚当斯改编了两句新词日:“新英格兰有三宝:冰块、岩石和人脑!”现在,谁也没法否认他们这种夸张之词了。 四 美国工厂体制的形成 十九世纪中叶的欧洲人,逐渐注意到当时出现的一种所谓“美国生产体制”,颇不同于他们的那一套。其实,这应该叫“新英格兰体制”才确切,因为直到南北战争之前,美国制造业中几乎没有一件重要的发明创造不是先在东北部进行试验,然后才定下来的。 这种新英格兰体制可说是聪明才智和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成果。它不是从制造某物的某种技艺——如枪炮、钟錶、纺织、制鞋之类——所发展出来,而是从百工百业的工艺知识中总结而成的。它是下列情况的综合产物:一方面是匠心独具,另方面是技术不足;一方面是劳力匮乏,另方面是市场广阔;一方面是水力充沛,另方面是原料有限;一方面是个人雄心勃勃,另方面是大规模合作初见成效;一方面有赖商业、公司资本和政府补助,另方面则得时运际会之利、它提供了一条途径,把新英格兰航海事业的灵活性牢牢地扎根于陆上,而这在历史上是第一次。 这种新的工厂体制,一方面把原有的一些制作程序加以合併,另一方面又对其它制作程序进行分割,以此新办法来改革生产事业,就能达到革命性的简化程度,而这种简化程度则是墨守因循的旧世界所无法企及的。所谓新的结合,无非就是把制造一种商品的不同工序集中到一家厂子里,置于统一的管理之下来进行。说得确切一点,这就是美国的新式工厂体制,本节要谈的就是这个主题。至于第二个特色,即把经营运作各部分加以分割的那种新方式,则是下一节要谈的主题。 这个日后被目为富于创新、勇于探索的体制,开始时原只是一些既不囿于世代相承的技艺、而又不受制于错综复杂的社会戒律之辈的一时之作而已。如果说美国工厂体制是组织加合作的胜利成果,那么它也是天真的思想行为的胜利成果;因为它的精髓乃是解除种种习惯的束缚和解放思想。自家的无知和“落后”并没有叫美国人陷入老一套。他们许多重要发明创新之所以搞得成,就只因为别无他途可循。 美国生产体制的主要内容,如革新纺织机械和採用通用部件等等做法,实际上欧洲前人大多想到过,但他们所处的社会不能给予他们的想法以公正的考验机会;因为同旧秩序有千丝万缕关系的人实在大多了。所以,欧洲的工业要进步,必须有绝大的勇气去冲击通行的模式;而在美国,只要愿意一个劲儿试验下去就行了。美国的天才与其说擅长发明、创造,毋宁说是勤于试验。 所以,美国航海业的总汇同时成为制造业总汇之地,实非偶然;盖两者都仰给于远方的原料,而又都以世界市场为归宿。航海者总是乐于变更外销商货,乐于大笔投资以后又改变投资项目,试办新奇产品,试往新的港口和试辟新的航线——这些也正是新型制造商所必需具备的素质。 当日新英格兰的外贸商人着实积累了不少资本。而这些成功的航海贸易商都懂得将绝大部分资本用于周转活用,因为新英格兰格按其习俗、天时和地理条件,一向都不重视置产营宅,以遗儿孙。谁听说新英格兰有过芒特弗农、蒙蒂塞洛、蒙彼利埃、阿什朗恩这类豪华庄园呢?在这里,罗得岛的布朗家族,麻萨诸塞的特雷西、李、卡博特、希金森、杰克逊、洛厄尔诸家族,他们从海运赚来的钱,都用来建造工厂了。单以内森·阿普尔顿(此君初为海商,后转营纺织,成为美国纺织业创始者之一)而言,他就经常把至少三分之一的资本储将起来,准备随时投入开拓新事业和把握料想不到的新机会。他自称,他的工厂企业之所以能人倒厂不倒,这是一大原因。 当海洋成为通向全世界之路的时代,能掌握海洋,也即掌握了原料的来源。新英格兰之能从美国南方和埃及取得大量棉花,以及从阿根廷和太平洋岸大西北地区取得大量皮革,这就使它可以供应纺织厂、制鞋厂,以及几乎任何产品的工厂。而海的妙处又在于能使百物畅通万邦。洛厄尔纺织厂的万千尺粗布和林恩鞋厂的万千双低档皮鞋,若投到本地市场,哪里容得下,幸亏靠海,便都运到辽远的亚、非、拉美袒胸赤脚的人那里去赚大钱了。新英格兰另外还有几点间接性的促进因素:一是由于它既无大宗的主要农作物,又无丰富的矿产,使它无法走一般的老路子,死抱着一两种老商品作财源。其次是新英格兰的实业界人士对于来自乔治亚、埃及、印度的棉花,南美的皮革,英国的铁,无不一视同仁。 第10页 甚至新英格兰在政治上遭遇到的挫折,也有助于它转而去探索工厂组织的新形式。杰斐逊的禁运法案(一八○七至○九年)和一八一二年的战争,都使新英格兰的外贸大受摧残,迫使它不得不内向另觅投资之道。新英格兰的主要河流——如康乃狄克河、梅里麦克河、肯尼拜克河、佩诺勃斯考河——一概是南北向的;而濒临江河与西部腹地有舟楫货运之利的大城市——诸如奥尔巴尼、纽约、费城、巴尔的摩等等——则慨不在新英格兰范围之内;纽约州长期以来是人口稠密的地区,又一直是波士顿向西开展贸易的障碍,总之,从各方面说,新英格兰要从外贸转营内贸,处境都极为不利,因此,这里的工人和资本家当时都只能就地另图活计;而大举西进,那是以后的事了。当时美国经济和技术的“落后”状态,反而使新式工厂更易建立。须知,在英国这样经济高度发达的国家,生产的各个阶段长期以来都是划分得一清二楚的:各有其行当、行规、工厂体制和集中地点。以英国的棉纺业为例,纺、织、染、印等各有一套工序,隔行如隔山;产品的市场也截然分开;纱件、织物、染料之间的交易更要经过一套很复杂的制度。因此,要想使生产简化、集中,这对许多既得利益集团而言,自然是行不通的;而美国的情况则大异。远在殖民时期,英国的制造业已经很发达了,而美国大多数手工业还处于小型家庭经营的方式。即使到殖民时代末期,北方诸殖民地的制造商大多数也还停留在乡村工匠的水平。他们由于远离城市和同业,所以也没有参加同业公会。总之,美国人这时与大规模的组织形式还是无缘的。以纺织业为例,美国的新式大工厂模式是首先在纺织业里出现的;但在此之前它却一直圃于老式的家庭工业体制,在殖民时期,新英格兰地区的家庭往往自纺纱绽和自织布,只有“漂洗”或毛料抛光这类工序才交给村里专业户去干。多数人穿的是皮、毛、麻质的衣服;棉布在当时还相当贵重。不事纺织的人家便去买英国毛料和曼彻斯特或远东出产的棉市。 蒸气机发明以前,英国的工厂主要是靠水力来作动力的。几个世纪以来,凡有水力处都早被一家家工厂所占据和分别利用了。并且,所有大一点的水力资源全都遭到分割,由许多小户分享。因此,到了十九世纪初在英国再要想找一处有足够水力的地方来进行一整套生产,简直不可设想。这就是老一套的动力分裂状态决定了老一套的行业分裂局面。这种分裂的趋势,在蒸气动力出现之初甚至还有所加深。在英国,蒸气机的发明以及十九世纪二十年代它广泛使用于制造业之前,任何小量和流动的动力都可能用得上;这反而更有利于经营以单一工序制造一种产品的小型工厂。 但十九世纪初期“不发达”的新英格兰的形势却大不一样。铁路发达之前,当地煤非常之贵,制造业只能慢吞吞地引进蒸气机,直到南北战争时期才普遍取代了水力。这是因为那时新英格兰还有许多溪流的水力从来没人利用过,也从来没有划定过势力范围,在新英格兰设厂还能弄到相当的水力资源。举例而言,有一帮实业家已在麻萨诸塞的瓦尔瑟姆办了一家棉纺厂,还想增设一厂,他们要办的第一件事便是去“找一个有合适水力的去处”。就是说,他们要找一处未经利用过的大的水力资源,这种事若在英国当然是妄想。据这些实业家中的一人内森·阿普尔顿回忆,当时曾有个朋友提议:“他们何不把波特基特运河买下来?这样,落差有三十英尺之大的梅里麦克河的整个水力就都在里头了。”这帮实业家果然照办。“我们考察了现场,并估算了水力蕴藏量,”阿普尔顿忆述他一八二一年十一月到那个地方(小屋十余间之地,日后发展成为繁盛的洛厄尔市)去时说,“有人这样预言:我们当中总有几个人可以亲眼看到这里变成一个拥有两万居民的城镇的。”因而,新英格兰人理所当然地要把他们的生产运作集中到庞大的组织里去,并把一门工业的多道工序集中到一个屋檐之下。一八一四年,麻萨诸塞州瓦尔瑟姆地方出现了一家工厂,它集中动力于一处来带动制造某种复杂产品所需的全部工序。至此,现代的工厂组织遂勃然而生,井在一个世纪之内影响到全人类社会。它使劳资关系、城乡性质、妇女地位和家庭状态无不为之改观。而十八世纪中叶生活与二十世纪中叶生活的许多不同之处,也可以直接间接于此得到解释。 瓦尔瑟姆那家工厂生产的并不是什么新奇或希罕的东西——只是棉布而已;其工序也不全是新式的,实则,除了弗朗西斯·卡博特·洛厄尔在动力织机上有几处改进之外,其余的活计大致与昔日雷同,只不过这时都集中于一座大厂,而注日则分散在多处小厂而已,这家工厂的创办人之一解释,根据他本人办厂的经验,新体制的主要新式之处不在于工艺流程的运用,而在于其组织一即用一种“全新的办法,力求在每一道工序中节省劳力”。一句话,若把全部工序善加统筹、组织,就可以使工厂一头进原棉,一头出布匹了。 瓦尔瑟姆这家“波士顿制造公司”的佳话,其后大概还在新英格兰流传了好几十年。这家公司的灵魂是经营进出口生意致富的弗朗西斯。卡博特·洛厄尔。此人跑去看过英国兰开夏的纺织厂,大受启发,便想在新英格兰也搞一个类似的制造业中心,而且他的航海事业又受到一八一二年战争的影响,不得不暂时中断,所以便得闲来筹划这项事业。同时他还有幸得到一位自学成才的发明家保罗·穆迪的帮助;穆迪后来还建立了美国第一家制造纺织机械的工厂。洛厄尔的主要合作者是他的妻舅派屈克·特雷西·杰克逊(其祖父原是一贫如洗的爱尔兰移民,父亲则是一位有钱的波士顿出席大陆会议代表),本人没上过大学,二十岁时当上了商船货仓大班,向东航运到印度,向西航运到西印度群岛,从中来回大获利市;另一位内森·阿普尔顿(也是放弃了在达特默思上大学的前程,十五岁就经商的)则是天才的组织家。此辈一时成了新英格兰创业史上家喻户晓的人物。 第11页 从世界的角度来看,瓦尔瑟姆那家工人的非凡意义不在于它一八一四年开办,而在于这种新办法无非是把一些旧工序重新安排一下,原是一望可知的事,但是长久以来就是没有某地某人想到这样去做。而这时突然之间,这种世界上最先进的工业组织形式却在新大陆的落后地方哌哌诞生。大凡欧洲来客,看到新式美国工厂一的环境无不惊异非常,因为他们惯见的工厂(以英国为例)总是混杂在又挤又脏的嚣嚣闹市中。而新英格兰的工厂却是在未受破坏的原野上冒起来的。十九世纪三十年代有一位法国经济学家米歇尔·薛瓦利埃访问美国后颇惊愕于美国大工厂的环境,“其新鲜沁人,恍如歌剧布景一般。”英国的哈里特·马蒂诺女士一八三七年对英美工厂环境的截然不同颇多感触,她指出,旅游者少不免因自然佳趣横遭现代工厂破坏而气愤,但应知这对美国工人意味着什么: ……美国工人自此得以生活与工作在山围水绕、乱石流泉的幽美环境中,而远离枯燥沉闷的城郊地带;如果他们和他们的工厂都挤在近郊,便不会令那些爱好美景者看不顺眼了。但我却每以欣慰心情去目睹工匠们在格林瀑布、吉奈西瀑布下以及在新英格兰山流映带的河谷中怡然劳动。我觉得他们就象西部拓殖者一样,可以饱览大自然之美景……从这个观点看来,在我们英国曼彻斯特中心区作个贫苦的工匠就够可悲的了;但在谢菲尔德极其美丽的郊区作个优裕的工匠,就如同爱好大自然的人愿意在任何土地上耕耘一样:而美国工匠们之得天独厚也大抵类此。 二十年后,英国旅行家查尔斯·韦尔德到美国时,仍能看到当年美国在蒸汽代水力方面的落后状态所带来的“晴天一碧,工地无烟”的美好情景。美国这种阴差阳错的现象——建厂于田野——不但有助于表明美国工厂的特点,而且还表明了旧工业世界中的许多妙想天开的创新发明,都可以在美国获得发挥的机会。 五 从手工艺到技术革命“一股人才的洪流” 在瓦尔瑟姆开办新厂的那些人——弗朗西斯·卡博特·洛厄尔、内森·阿普尔顿、派屈克·特雷西·杰克逊——原来都从没干过纺织行当,甚至也没有经营过任何其它制造业。他们之所以能开创划时代的新酞,不在于他们的技术和知识高明,而在于他们气魄大、精力足、经营有方、多才多艺,特别关键的则是其组织能力过人。说实在,正因此辈缺乏深厚的工艺传统,恰恰说明新型工厂为什么会首先在新英格兰脱颖而出。 回顾殖民地时代,美国手工艺都集中在费城,成衣、鞋帽、五金、木器各业的能工巧匠无不荟萃于此,因为这里有大批十八世纪移居美洲的手艺人,尤以来自德国和中欧者为多。当时有两件十足的“美国”手工产品最为流行:其一是“宾夕法尼亚步枪”(后称“肯塔基步枪”);另一则是六匹马拉的“康内斯托加篷车”(以兰开斯特县一个小镇命名,后称“宽轮重型篷车”)。——其实这些都是刚从德国和瑞士移居宾州的工匠的杰作。费城一带还有不少熟练的纺织业的技工,纺车工、织布工能坐在小作坊里弄出许多精细的织物、漂亮的方格呢和好看的手工花式织物。 不过这种精巧的手工传统对于工业创新来说,却是害多于利,试看欧洲工业革命并没有在以精制奢侈品着称的法国发初,却发生于英国;革命性的美国工厂首先在新英格兰出现,而不在费城,正是同样的道理。 所谓“美国工业体制”从一开始就算不得是美国善于创造的天才人物的业绩。以纺织业来说,造成它机械化的基本发明创造,几乎全部来自英国;而且传来美国的过程也很缓慢。纺原棉为纱线的机器便是一例:英国的理察·阿克赖特早就用上棉纺机了,而美国人却整整晚了二十年才仿制成功——并且还是来自走私! 美国人竭尽九牛二虎之力,想仿制英国机器,但徒见其技术落后,心劳力拙。各州为了奖励带头的发明人,甚至发行彩票;麻萨诸塞立法机构还决定为此提供津贴补助。尽管激励办法想了不少,奈何屡试屡败。 美国人眼见本身发明不成,便急着设法输入或抄袭英国机器的样品;但英国法律却禁止任何工业机器出口,即使模型、图样也不许可,甚至有可能到外地去仿制这类机器的技术工人也不让移民出国。殖民时代的新英格兰人原本颇有走私的本领,而走私对他们的经济建设颇多建树,但至此却无所施其技。这时费城出现一位热心公益的但奇·考克斯,说通几个伦敦工人为他用黄铜做了一套阿克赖特专利机器的模型;不料,一切弄妥、只待启运时,却在码头被英国海关扣了。 最后一幕精采的压轴好戏,却让一位富于冒险精神的英国青年塞缨尔。斯莱特独个儿演成了。此人十四岁时即随理察·阿克赖特的合伙人杰德迪亚·斯特拉特当学徒,颇知厂中内情。他见了美国报上徵求新式棉纺机的gg,便在一七八九年来到纽约,其时年方二十一岁。由于他了解阿克赖特的机器内情,原是英国法律禁止出境的,于是他便只身潜行,连妈妈也没有招呼一声;他又不敢带图则或模型,只把全部资料数据一概都装在自己一付好脑壳里。抵达纽约后,他不惯那里因循保守的办事方法,又知该地可用的水力也不足,于是便应普罗维登斯地方商人兼慈善家摩西。布朗(布朗大学就是以他来命名)之请,到罗得岛州去办了一家棉纺厂。布朗和他的女婿威廉·阿尔米深知斯莱特的技术既已在握,前途便大有可为;于是自集资金,并酬斯莱特以重股。接着斯莱特便全凭记忆,设计了一座二十四锭的棉纺机结构,投入生产。布朗暨阿尔米公司便从此兴隆了。 第12页 至于工人来源,英国本身就有大批健壮的穷人和失业大军可用,贫民窟里多的是但求一职不计其它的人。但是新英格兰却地多人稀,贫民窟绝少,求职的劳工甚至还有任意挑选职业的余地。 早在一七九一年,亚历山大·汉密尔顿就注意到了这一情况,认为这是美国工业发展的一个障碍。四十年后,象法国人薛瓦利埃等一些欧洲来客,也颇以美国劳工居然未因互相竞争工作岗位以致影响工资标准下降而深感惊讶。因此,美国工业若要大批招工,唯一办法只有从其它工作岗位上去挖人,或另组一支劳动市场上的新军。 象亚历山大。汉密尔顿等热心工业之士,一直都担心新开的工厂会不会把农村的主要劳力吸引过来,从而干扰了那里的生活秩序。汉密尔顿本身也注意到,美国农村的剩余劳力只有妇女和儿童。果然,布朗暨阿尔米公司在普罗维登斯创办的棉纺厂,正如摩西·布朗夸称,并没有从别的工作中挖走成年劳力来当工人;相反它却另闢新的劳力来源,而自称“为国家大大节省了劳力”。原来该厂的第一批工人竟是七个男孩和两个女孩,年龄全在七至十二岁之间。但是,不用很久,即使这样的妇孺之辈也越来越少,难以满足这座设在普罗维登斯的首家棉纺厂的需要了。于是斯莱特又用上英国的老办法:吸收一家一家的人全家老少住进厂里的房子或几户合住的经济套房,根据这种“全家进厂”制度,凡满七岁的孩子部可以进厂劳动。于是,罗得岛州、康乃狄克州、麻萨诸塞州南部全都实行起这种办法来了,一时之间人们又看到了类似一八四四年英国工厂工人阶级的情景,不禁令人想起当年弗里德里希·恩格斯笔下的惨状。 但是,在某些地方,却出现了另外一种更带美国特色的招工办法,这种办法颇能燃起美国人的幻想,从而逐步形成美国人对于社会阶级的看法,这就是:美国有没有可能大办工厂而又没有“工厂工人阶级”呢?这种可能性,在英国是纯属空想,但在美国却大有呼之欲出之概,因为美国的就业机会多,福利事业发达,农地便宜,而且城市也比较新,不那么贫困破落。弗朗西斯·卡博特·洛厄尔于一八一○至一二年间到过英国。他一面倾倒于兰开夏的纺织机器,另一方面目睹新的工厂工人阶级的惨状又深感触目惊心。他和合伙人一致认为,新英格兰绝不能为发展工业而付出如此深重的代价。内森·阿普尔顿在一篇回忆中写道: 欧洲工业城市中的工人,无论智力或道德都低劣到惊人的地步。因此就不能不令人深思而自审:这样精神上的沧丧,究竟应该归咎于某行某业,还是另有其它独特的原因?我们看不出为什么某种特殊行业对人的品性的影响竟会有别于所有其它职业。 本来对女工的需要不多,但随着机器的改进,家庭生产方式逐步被取代,情况就变了。新英格兰的劳力是很充沛的,而且人们的教育程度高、道德操守也好。至于职业性质,我们看不出获利多的职业就准会败坏人的品格。在设立工人寄宿所之时已经採取了很有效的防护措施,它是厂里出钱办的,派了正正经经的妇女来管理,宗教礼拜的设施也应有尽有。在这种种情况下,农村的良家闺女都愿意上这种工厂来做一段时间的工。 这就是所谓的“瓦尔瑟姆体制”或“洛厄尔体制”,有时也称“寄宿所体制”,其思想基础是,新英格兰不会有也不应有某种永久性的工厂工人阶级。从此,瓦尔瑟姆和洛厄尔两处的社会便成了新英格兰实业界用来自我炫耀的地方,夸称这些新体制“使我劳动人民成为世界上的奇蹟”。哈里特·马蒂诺(英国诺里奇地方一个工厂厂主之女)于一八三五年参观这里之后,喟然嘆曰:要是把这里的真实情况说出去,恐怕大部分英国工人都要往新大陆跑了。查尔斯·狄更斯对美国原无好感,一八四二年到了新英格兰也不禁把英美两地的工厂市镇对比为“天堂与地狱,光明与黑暗”之比。 一群群衣饰华丽、快快活活的青年女子,住在轩敞的住宅里,回廊四合,软帘着地,闲来便上教堂、图书馆、讲学所消磨时光,这当然绝非 新式的工厂生活所能办到;就是在美国也达不到这种水平。新英格兰当然也有一些麻木不仁的厂主直把工人当作机器使用,但是那种“设立工厂而不要永久性的工厂工人阶级”的想法在那里确实是很普遍和很活跃。 直到一八五六年,弗朗西斯·卡博特·洛厄尔的侄子约翰·艾默里·洛厄尔还自诩美国的工厂生活是阳光底下一件新鲜事。他说,工厂女工并不是要在这里讨一辈子生活,而只想干上几年,攒一点嫁妆钱,或者帮助弟弟受专业教育。“因此,企业大可不必拥有永久性的工人队伍也能行得通。工人不再形成一个独特的阶层,不必老是从事一种固定不变的职业,父子母女也不需再代代困处于工厂的狭挤斗室之内;而厂方则可以从全国各地既健康又有教养的川流不息的人海洪流中汲取人才。”这种“人海洪流”而不是“固定阶层”的观念——人们是多方活动而不是一成不变的—一乃是自然而然产生的。因为当今世界的人再无显着的划分,大家都是活跃的,异军突起是常有的事;而旧世界那种劳苦大众的概念已经不复存在,在美国代之而起的是平等思想,尤其是社会各阶层界限淡化的思想。 第13页 在十九世纪初叶,美国工人的收入一般高过英国。而非熟练工人之所以得到优厚待遇,大都由于当时美国的历史条件所造成:例如,他们在十九世纪二十年代的工资便超出英国相应工资的三分之一或二分之一,而两国熟练工人之间的工资则相差无几或近乎相等。因此,在美国南北战争前几十年间对技术工种的工资津贴便小于英国。由于一般劳力缺乏,形势似乎总是有利于最不熟练的工种;而造成这种现象的还有其它因素,诸如:国土广阔,地理变迁和社会变迁的幅度大,人民教育程度高,以及缺乏有组织的同业工会,等等。凡此种种都不利于对工艺给以应有社会尊重和金钱奖励。大家的想法都是:不久就要离开这个工种了,何必再去钻研它呢?!美国的男女工人,智力和文化程度高,深知世事,但对于专门手艺却是不怎么高明的。据埃利·惠特尼自称:所谓“通用制”者,目的在于“用一种准确有效的机器操作来代替工匠的工艺,因为工艺来之不易,要通过长期的实践和经历才能取得;而在美国人们手上积累的工艺实在也不很多。”这个突加其来的“专门技能革命”不但产生了制造某些东西的新方法,而且也产生了制造工作母机的新方法。这是一场看来简单但却意义深远的变革,可是它在圃于传统观念而又受制于种种典章制度和老法工艺的欧洲却无法实行。美国工业所发生的情况与其它方面发生的情况大致相同。美国原本缺乏法律知识,但却没有发展成为无法律无律师的国家(美国很快就成为世界上律师最多和法律最多的国家),反而形成一种新的法律职业和一套新的法律思想;美国原本缺乏专门医学,但随后却形成了一种新的医生职业和一套新的医学概念;美国也缺乏一整套神学,但后来又产生了新的牧师和一套新的宗教观念。同样,正因美国缺乏手艺技术传统,所以倒反为一种几乎不靠手艺技术而进行生产的新方法提供了活动场所。而这又进一步形成了一种物资丰富、消耗量大的新概念,也即所谓美国生活水准。 这场专门技能革命带来了一种无物不可造的新力量,而且几乎人人都得而有之!可怪的是,要制造的机器越是精细、越是复杂,新方法实行起来就越有效、也越合算。这种美国式制造东西的新法,一浪高似一浪,使人只想追求前所未见的数量更多、品种更全、质量更好的东西。 在这一切活动中,新英格兰都处于中心地位。这个新法先是叫“划一制”或“惠特尼体制”,因为埃利·惠特尼是其中关键人物。虽然许多欧洲人称这种体制为“美国体制”,实际上却并不是在美国发明的,也不是惠特尼发明的。杰斐逊十年前就在法国看到过这种体制,只是法国人一遇困难,又将就起老规矩而不愿意再去搞什么无把握的试验。英国也是一样。杰里米·本瑟姆和塞缨尔·本瑟姆兄弟俩与足智多谋的马克·伊桑巴德·布鲁内尔曾经为海军设计出一种大规模生产木制滑轮的新办法,可以利用狱中囚犯和船坞工人的空暇来做。可是,英国依然如故,几十年也不见变化。 这个所谓“划一制”本身说来简单,但谁要是死守着老框框,也还是想不到这个点子上去。上文谈到的美国工厂组织只不过是把若干分散的生产程序集合在一个厂子里来做。惠特尼的“划一制”就更新颖:它把工人的作用都改了,把手艺的含义也改了。在欧洲,制造复杂机械(例如枪或钟)还得全靠高手艺的工匠。造枪或制钟工匠都按照古老的办法,一件件设计、制造、组装起来,所做成的枪、钟都是精緻的手工艺品,带着鲜明的个人色彩。这些东西一朝坏了,还得要交还它的制造者或找其他工匠来修补组装。造枪和钟的事实最足以说明对枪工钟匠直接依赖之深。 新的“划一制”则把诸如枪或其它复杂机械的生产分成许多部件来做,由工人(此辈不必有制造整件机械的技艺)分别大量生产。其结果是:无数复制成品简直一模一样,任取一件装起来都合用;如果一件坏了,另拿一件替换就是,不需另作加工处理。 惠特尼是怎样想出这样一种既浅近又带革命性的概念来的(它是人类历史上省工最大的发明),我们不知道。也许他是在设计大规模生产轧棉机时想到的。而首次成功地大规模实践这种想法,则是在制造滑膛枪之际。那时美利坚立国伊始,在欧洲爆发拿破崙一世进行的历次重大战争的动荡时期,美国亟需武器。一七九八年,法国实行革命独裁,以战争相威胁,而美国则一无准备。因为美国十五年前赖以夺取独立战争胜利的枪枝大部来自欧陆的法国及其它地方;而美国本身则还没有大量生产武器,这个国家实际上等于没有武装。当时美国制订了严格的《入籍归化法》和苛刻的《外侨及惩治叛乱法》,足以窥见气氛之紧张与不安全感之严重。 一七九八年三月,约翰·亚当斯总统宣布外交谈判已告失败。五月一日,康乃狄克州的埃利·惠特尼上书美国财政部长,愿意提供他拥有的机器、水力、劳工(原是为准备制造轧棉机招募来的)为国家生产滑膛枪。惠特尼签订了一项合约,规定在二十八个月内交付一万支枪(这在当年是个吓人的数目);他由此可得价款十三万四千美元,平均每枝枪只比舶来品高出数美元。这大概是美国式大规模生产史上的第一宗买卖。 第14页 值得注意的是,惠特尼造枪并无经验;他大概也没有仔细研究过要他仿制的那种查尔维尔型号的滑膛枪。倘若惠特尼原是一位熟练的造枪工匠,或者是爱玩好枪的老手,恐怕他决不敢冒传统工艺之大不匙去承造一万支滑膛枪。但惠特尼深知,形势要求于他者,不是工艺,而是办法:一种无物不可造的组织能力。 惠特尼把时间都用在改进他新的生产方法上。二十八个月过去,交付全数一万支枪的合约到期了,可是他一支滑膛枪都没有造出来。这时他还在纽哈芬附近的米尔洛克地方建设他另一座新的滑膛枪厂呢。一八○一年一月,他因缺少现钱,又因不堪当地权势人物的奚落(骂他是骗子),便上华盛顿,在亚当斯总统、杰斐逊副总统和许多阁员面前,当众表演他的“通用制”。他摆出了一支滑膛枪和一批零件,然后请他们随手选一个零件换装到枪里去,看看是否合适。结果是天衣无缝。杰斐逊后来说:“此人发明了许多模型和机器,造出了保险栓的各种部件,全是一个样。把一百个保险栓拆散了,并将所有的零件混在一起;顺手捡起几个零件……登时就可装配出来,不必找工匠。” 这时,惠特尼便请求修改合约规定日期,宽限半年交付首批五百支枪,再宽限两年全部交清。他结果一切如愿,包括增加了一万美元预付款,讲明三月后再支五千美元,然后每交五百支滑膛枪便另支五千美元。不过,尽管惠特尼预支总额较原议增加三倍,合约限期放宽了一倍,但他仍然远远无法完成任务。直到一八○九年,即原约期满十年后,惠特尼才造完合约的最后一支枪。核计之下,这十载辛酸,只赚得二千五百美元的微利。 但是,惠特尼毕竟证明了一件事:美式大规模生产的基本想法是可行的,并且已经付之实施;若不是它,今天的美国生活水准是无从说起的。惠特尼可算得是一位组织工作的英雄。最初的概念也许不是他的;别的新英格兰人当时都沿着这条路线在试验。与惠特尼相隔二十英里的米德尔顿就有一位西米恩·诺斯,他主要的生意一向都是生产长柄镰刀,一七九九年同陆军部签约承造骑用手枪五百支,一年交货;随后又在一八一三年签约承造二万支,并保证“手枪零件划一,两万柄中任取其一,互易零件,而不发生任何阻塞。”西米恩的儿子西拉·诺斯据说发明了一种凹形挫模用来固定金属,工匠可用以依形操作。 还有一件事值得一提,这就是,政府的补贴在这里至关重要。例如,政府在惠特尼身上投下大本钱,耐心等他建设起大规模生产的厂房和机器。这是美国实业界一次破天荒的伟绩,性质属于官倡、官助,但不是官办。这时,美国已经快走到一身而兼救世之上与浪费之邦的时代了。其间,多才多艺的新英格兰对美国文明至少作出了两件意义深远的重大贡献:一是机器专门化而人则不然。在劳力匮乏之日,一个人从一项工作转到另外一项要比较容易才好,因此,他使用的机器就得具有此人所不具备的能力。惠特尼自称,他的“通用制在欧洲乃是闻所未闻的,而其主要目的乃在于用一种准确有效的机器操作来代替工匠的工艺,因为工艺来之不易,要通过长期的实践和经历才能取得,而在美国人们手上积累的工艺实在也不很多。”所以,归根结底是要造出专门化的机器给非专门化的人来使用。惠特尼写道:“我的基本目标之一就是造出种种工具,由它们来进行工作,并确定每一部件的准确比例。”美国的技术正是为一般多才多艺、灵活好动的美国人当附属品的。在这方面,新英格兰起到了先锋作用。 二是鼓励全面发展智力。在旧世界,若说某人是个非熟练工人,意思就是说他没有专长,也就是说他的工作价值不大。美国的新生产体制则打破了熟练与不熟练之间的对立。一个人不会因为没有手艺就不能做出复杂的产品来;老行当手艺己成为过时的东西了。同时,在美国,受“文科”教育——亦即非专业教育一也不再被人认为装斯文了;但也并不标志受这种教育的人便不需要做工挣钱。非专业教育对人人都有好处。 十九世纪中叶的英国人看到美国工人在国内随便迁移,转换工作,实在不胜惊羡。他们惊羡美国工人一般并无失业之忧,社会阶级分野亦不那么严,阶级成分变动也是很随便的事。英国人认为,这些以及其它种种事实,使美国工人不甚热心于工会和罢工,因而也就愿意试验新的方法。即使掌握手艺的移民工人,迟早也会感到守不住他的老行当。因此,在欧洲是邻国之间严格保密,生怕泄露技术情报;而在美国,则来自英国、法国、德国的工人常在一起切磋技术,互相借鑑。 新英格兰的工业体制(日后俨然成了美国体制)最注重的是通才、文化程度、适应能力、钻研精神。随着生产结构的日渐庞大、复杂、紧密、严格、昂贵,所要求于工人者是更加机灵、更加勤学。总之,开放的头脑比熟练的双手更为可贵。英国的技术家和工业家都看到了美国正在出现一种新型的工人。他们因而慨嘆英国的多数熟练技术人员“慑于旧观念,习于老体制,总是畏缩不前,即使最高明的也不例外,因而不免瞠乎其后好一大截。”他们说,美国的工业体制乃是:“不靠手艺巧——只靠脑子好。”新英格兰这时痛感需要既灵巧聪明又多才多艺的人,于是便对他们百“年前为了树立不移的准则和不二的目标而设计的教育制度,加以改革。与此同时,他们也在改变对法律的态度,并进而及于社会变革的种种问题。 第15页 六 习惯法的思想方式 从新英格兰发展出来的美国法律体系同美国工业体系一样独特。直到独立革命爆发,美国还从来没有出版过任何判案汇报;法规混乱不堪,也缺乏编纂;并且没有一本值得称道的法学专门论着,也更谈不上权威性的研究;一切都由自学成才的律师和外行的法官说了算;全美国也没有一所讲授美国法律的学校。这一切到了南北战争期间才发生变化。在新英格兰,这时出现了现代法律史上一次突如其来的高潮,它堪与奥古斯丁治下罗马法的伟大时代或拿破崙法典对民法的重新制订相比拟,而总的法制轮廓就是在这次高潮中形成的。 美国工商业最活跃的中心同时也是美国法律的中心,这当然不是偶然的。许多世纪以前,柏拉图就注意到海上贸易如何使法律日趋复杂化。到了近代,充满活力的社会一直是法律的伟大创制者。罗马人、法国人和英国人都是在向外扩张、建立帝国时在法律上取得了最高成就的。因此,新英格兰这时给新兴的美国带来法律,乃是理所当然,不足为奇的。 清教徒传统在新英格兰形成的那种独特形式,也为此提供了背景。殖民时代教区教堂的重心是传教而不是圣坛,因为清教徒都崇敬圣经。他们的神学观点同他们思想的其它方面一样,都是一种法律主义的观念;它的”联邦主义“神学的基础便是”契约“这样一种法律观念。殖民时期的新英格兰人力求巧妙地使到自己的生活既不违反上帝的法律,又不违反英国的法律。从一开始,从建立新英格兰学校体系的第一条法律制订出来的时候起,麻萨诸塞海湾殖民地就引导它的公民阅读和理解他们的上帝的法律。他们由于时常被指责为宗教异端、违反特许状和英国法律,所以总是小心翼翼,并且一次又一次被迫证明自己的行为是合法的。美国独立革命本身是由新英格兰和其它地方的一些自称为律师的人所领导的,为的是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新英格兰律师们所完成的事业同新英格兰工业家和商人一样,是一种适应改造和组织的工作。他们是富有想像力的借鑑者,而不是大胆的始创发明家。新兴的美国法律体制的原材料,甚至方法技巧,都不是美国土生土长的。多才多艺的本色跟殖民地时期的精神结合在一起,使新英格兰在新世界中保存英国法律传统方面居于领先地位。它给古老的英国习惯法注入了新的内容,使之适合一个正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发生变化的新社会;同样重要的是,在它的努力之下防止了一种截然不同的法律传统的推行。 十九世纪上半叶,西欧经历了政治革命和迅猛的社会变化,当时曾出现过一个广泛的运动,就是要修改法律、取消过时的专业行规和专业人员对法律的垄断。许多律师和文人都在《拿破崙法典》(一八○四年)轰动一时的成就面前感到眼花缭乱。杰里米·本瑟姆这位十九世纪最富独创性和患有知识消化不良症的思想家那响亮的声音,一直传到俄国和东方,他要求根据科学原则从头制订统一的法典。本瑟姆警告我们”要象防范瘟疫一样防范习惯法“。他在一八一一至一八一七年间给麦迪逊总统、各州州长和美国人民的信中,慷慨地提出愿为美国制订一套完整的法典。有些美国人动了心,但是有头脑的新英格兰人并不相信这种教条式的万灵妙药。一八二七年,乔治·班克罗夫特大声疾呼:”英国染上了法律的瘟疫,愿上帝使我们兔于法典的苛政吧!“ 早在一八○○至一八二三年间,麻萨诸塞州的律师和法官们就已经在汇集和修订法律。借鑑纽约的经验而形成的《麻萨诸塞州修订法典》(订于一八三二至一八三四年间,一八三六年生效),使该州得以把自己颁市的法律系统化和清晰化。这并不是否定过去,而是如同一位当时的评论家所指出的那样,仅仅是”对已颁布的法律的修订和整顿……以使过去的裁决在修订法律的基础上正式纳入法典。“这是一种针对法典狂的预防措施。《麻萨诸塞州修订法典》(一八三六年)又为其它各州提供了范本,向它们证明,它们的法律也可以不必经过全面修改而实现现代化。 在美国独立革命时期,布莱克斯通写的《英国法律论集》(一七六五至六九年)一书,为缺乏法律专业知识的美国人跨进英国法律的门径提供了方便,这是介绍母国法律制度的第一本普及性着作,也是在美国流传极广的早期自学书籍之一。但是布莱克斯通阐述的体制毕竟是英国的而不是美国的;殖民地的人用它来仿效宗主国完全可以,但是一个朝气蓬勃的新兴国家要用它来满足自己建立新体制的需要就非常不够了。 第一个成功地满足了这种需要的是内森·戴恩,他是麻萨诸塞的一位律师,一七七八年毕业于哈佛学院:他曾两度在修改本州法律的委员会中供职。他的《美国法律摘编》(八卷,一八二三年)是对这个新兴国家的法律的第一次全面考察。它完全遵循了英国在习惯法摘编方面的伟大传统,而正是这种传统在十八世纪有助于把无数判例汇成一个能起作用的日常体制。可是,美国的布莱克斯通并没有出现在麻萨诸塞,而出现在纽约——美国另一个重要的法律制订中心,此人即《美国法律论集》(四卷,一八二六至三○年)的作者、纽约平衡法院首席法官詹姆斯·肯特(耶鲁学院,一七八一级)。肯特的书成了美国法律领域的一本经典着作,他在世时已印了六版,死后至少又印了八版。然而真正给麻萨诸塞州的法律教育留下决定性影响,从而使美国律师和法律有其本身特点的还是内森·戴恩。 第16页 新英格兰是美国法律学院的发源地。美国第一所法律学院是由塔平·里夫于一七八四年在康乃狄克州里奇菲尔德创立的。五年后,伊弗雷姆·柯尔比也是在这里出版第一卷美国判案汇报。里奇菲尔德法律学院蜚声全国,并且为美国开创了对公务人员进行法律训练的牢固传统。该校早期毕业生来自全国各州,其中包括纽约州的艾伦·伯尔、南卡罗来纳州的约翰·卡尔洪、麻萨诸塞州的霍勒斯·曼恩、维吉尼亚州的乔治·梅森和新罕布夏州的利瓦伊·伍德伯里。十九世纪初,里奇菲尔德法律学院每年的毕业生为十到五十五人。在一八三三年停办之前,该学院造就的毕业生超过一千人;其中一些人在麻萨诸塞州北安普敦和德达姆、俄亥俄州辛辛那提、乔治亚州奥古斯塔和纽约州奥尔巴尼等地分别创建了新的法律学院。里奇菲尔德法律学院证明了在美国建立法律学院是可行的,但它却没有为美国的法律教育定下模式(它为外州学生开设的课程一般只以一年为期)。 早在一八二九年以前,哈佛的法科学生人数就超过了里奇菲尔德。但是对创立美国法律传统具有决定意义的一年却是一八二九年:内森·戴恩向哈佛新任院长乔赛亚·昆西承诺,从所着《美国法律摘编》挣来的收入中拿出一万美元(以后增加到一万五千美元)在哈佛设立一个法学教授职位。戴恩赠款的条件之一是由当时任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的约瑟夫·斯托里担任这一职位的首任教授。另一个条件则是该教授必须讲授”在我们联邦共和国所有地方均属有效的各门法律和衡平法“。该教授必须把重点放在”最重要和最具有全国性的各门法律上,即……能在联邦其它各州也象在本州一样通行的各门法律;换句话说,也就是讲授一种对许多州都有用的州法律。“这笔赠款有助于形成一个超越各州法律之上的美国法律体制。如果没有一个用专业术语加以界定、并有书面根据的通行全国的美国法律体制,美国各州之间的自由贸易和整个国家的工业一体化便很可能根本无法实现。戴恩对国家比对专业更为关心。他最关心的不是训练美国律师,而是创立一套极为重要的美国法律。 当时在麻萨诸塞,仅仅两百年前,新英格兰清教徒曾力图按照上帝的成文法在荒野中建立一个锡安圣城,而这时他们的后代则以更大的精力来阐释和运用新英格兰法律,用以建立一个新的国家。在此之前十二年,即一八一六年,哈佛协会(刚从教士手中转到律师的控制之下)便于哈佛大学设立了第一个法学教授职位。到约瑟夫·斯托里成为哈佛的精神领袖之后,美国法学教育的变革和美国法律体制的形成更是大大加速。在短短的十五年内,新生的美国法律已经形成了自己的特性。 约瑟夫·斯托里身兼两职,一边在华盛顿最高法院任职,一边在哈佛法律学院授课,事实证明他确是一个了不起的奇才。他以大约每年一卷的速度就范围极为广泛的法律专题写出评论,内容包括寄託、合伙、代理、汇票、期票、对宪法条文的衡平应用、各种法律问的冲突和衡平法权限等等。他的着作尽管博学和专业性强,却并没有学究味,而是大胆灵活,内容广泛,解释生动且富于建设性。詹姆斯·肯特那本通俗易懂的基础读物证明,确实存在一种美国法;而斯托里则发展了这套法律使之运作自如。他的论着虽然没能涉及所有的题目,却确实包括了变化最为迅速的商业和工业专题,也包括诸如各种法律间的冲突、宪法条文和衡平法这样一些题目,对于正在发展中的合众国,这些内容都是格外重要的。斯托里的着作是教学的副产品,是他对自己在哈佛讲义的修订。直到二十世纪,它们也仍然是整个国家法律教学的基础。斯托里具有从大量英国判例中发现有用的原则,从而将其应用于新环境的天才,使古老的习惯法得以适用于美国的种种问题。他所取得的最有创造性的成就之一是把复杂和独立的英国”衡平法“理论融汇到美国习惯法中。并且,通过揭示这些理论之如何体现罗马法的精神,他肯定美国能够按照英国习惯法的传统生活。 英国法律与美国法律之间最棘手的差别是:英国只有一种单一审判权,一个单一的、全国性的法律和法院体系。而在美国,每个州都有自己的一套体系。但是,这时斯托里等人的论着却在各州的判例中发现了一种可行的统一性。法律学院(新英格兰的一大创举)更为一套真正的全国法律体系提供了讲坛。在哈佛,来自全国各地的学生都努力寻找能够适应所有各州情况的共同原则。这种对全国性法律的探索,实际上导致了一套国家法律的形成。因此,从长远的观点来讲,美国法律学院起到了一种全国统一化的影响,恰如伊顿和哈罗两家公学以及牛津和剑桥两家大学长期以来对英国统治阶级的影响一样。 斯托里的先驱论着大大确保了习惯法在美国的主导地位。但是习惯法基本上仍然是一种由法官说了算的法律。它是以先例为基础的,因此只有当就关键性的法律问题印出一整套判例彙编之后,才谈得上建立起美国的习惯法。而这也是新英格兰地区,尤其是麻萨诸塞州的贡献。在半个世纪中,该州最高法院的历任精明强于的法官,用自己的观点建立起具有独立性、适应性和传统性的美国法律。 第17页 这些法官中第一位是西奥菲勒斯·帕森斯。他于一八○六年成为该州首席法官,在当时被誉为”法律界一代巨人“。在他上任时,麻萨诸塞州只有一卷判案汇报。而他在任七年中所发表的判决意见彙编成册却足有九卷之多,从而成为美国习惯法中第一个司法里程碑。他根据英国的判例、英国的法学理论和殖民时期麻萨诸塞的不成文实践,编篡了第一套内容广泛、旁徵博引的美国司法判例。他是一个标准的新英格兰人,对当地习俗既怀有感情,又愿意以商人的实践为依据,尤其是在商业法、航运法和保险法方面。接替他担任首席法官的艾赛克·帕克(一八一六年哈佛大学罗亚尔法学教授,一八一七年首先提议在该校设立法学院)把帕森斯没有完成的工作继续推行下去。 再下一任麻萨诸塞州首席法官勒缨尔·肖则堪称那个时代伟大的立法法官,从许多方面说,他作为美国法律体系的奠基人是当之无愧的。无论在质量上还是数量上,他的工作都可称是无与伦比的。用他传记作者伦纳德·利维的话说,他完成了”对英国习惯法的日复一日的引进“。在他担任首席法官的三十年间(一八三○至一八六○年),他写出的判决意见达两千两百条之多,实属前所未有;这些判决意见几乎涉及法律上所有的题目,共编成了二十卷。迄今但凡习惯法适用的地方,肖氏的判决意见仍然受到广泛引用。很少有哪一位法官曾象他这样,对一个伟大的法律体系产生过如此决定性和如此深远的影响。 一八三○年八月二十四日,就在肖被任命为首席法官的那一天,一辆美国自制蒸气机车首次行驶成功。肖把习惯法大胆地加以改造,以适应铁路事业的需要,这只是他乐于对新的需要作出反应的一个例证。最初的铁路引起了许多问题,这类问题今天人们业已忘却,但当时却都远远超出了中世纪所形成的习惯法的范畴。例如,铁路出现之前的所有”道路“,无论是公共资金还是私人资金修筑的,任何人只要交一笔钱就能使自己的车辆在上面通行。最初的铁路法假定铁路的情况也是如此,而铁路本身(正如肖日后忆述的那样)不过是一条”铁的公路,任何个人与运输公司只需向铁路公司交付一笔使用道路的费用,就可在上面行驶自己的车辆。“铁路出现之前的运输业(如载货大篷车)可以来到你的门口承接货物,也可以把货物一直发送到你门口。因此老的习惯法就规定,这些”共同承运人“从承接货运时起到把货物交到收货人的手中时止,须承担货物损坏或遗失的责任。这些人实际上成了保险人,因为顾客花钱支付的是货物从发货点门口直到取货点门口之间的安全处理。此外,这些人的雇员不多,遭到损失的危险不大,而且这些危险基本上能因雇员适当小心处理而避免。 这一切观念同铁路的实际情况完全格格不入。显然,任凭所有人在铁道上行驶自己的车辆会造成危险和混乱。铁路同其它种类的道路不同,不需要蜿蜒曲折地通过乡间地带;它只有採用最直接的路线和最平缓的道路才能最有效地达成它的运输任务。它具有与生俱来的某些垄断特点,这既体现在它的用途上,也体现在它所需要的路线条件上。为了满足某些新的需要,肖创造了”土地徵用权“这种提法和重要的概念。这个美国法律上的首创概念,使国家得以因公共用途而收购私有财产,而所谓”公共用途“也包括铁路的用途。由此,肖确认,尽管铁道上行驶的只是铁路公司的车辆,它实际上是一种新型公路。 肖通过这种想法,为工业时代”公用事业“的新概念奠定了基础,他还在法律上确认:本来是为载货大篷车和其他”共同承运人“制订的旧的赔偿规则,无法适用于”运输路线与终点均为固定不变的“铁路。铁路公司必须为方便顾客而设立车站和货栈。它们虽然仍须适当地小心照顾货物,但却不再是货物的保险者了。肖又阐述了一种”合伙一僱佣“规则,当一个雇员在工作中受到另一个雇员损害时,僱主可以不必担负赔偿责任。理由是,现在雇员本身已享有比僱主更加有利的条件,足以避免其他雇员的疏忽。所有这些裁决都大有助于铁路的兴建和获利。 一八三○年,肖刚刚就任时,正值波士顿的贸易因伊利运河的通航而面临危机,这条运河新打开一条从纽约到西部的水上通道。当时,铁路还是一种新式的运输方式,前途未卜;当有人建议修筑一条从波士顿到哈得逊河的铁路时,一八二七年六月二十七日的波士顿《信使报》便声称,这样一条铁路”如同修筑一条波士顿与月亮之间的铁路一样,毫无用处。“根据肖的忆述,在那些日子里,麻萨诸塞州的私人投资者刚刚经历到修筑公路和运河的”打击“,因此”很难重新唤起投资者对改进交通事业的信心“。但肖充分意识到铁路对当地社会的重要意义,他决心要克服过时法律的障碍。凭着自己对铁路业迫切需要法律这一点的领会,肖使习惯法成为工业发展的一个强大支柱,就这样,肖首席法官和他的麻萨诸塞州同事们便给美国带来了铁路法。 麻萨诸塞的法官和律师的伟大成就是形成一种针对社会问题的思想方式,强调直接的、不断变化的和难以预测的需要,但又不背弃原则。他们并不追求绝对性,也不在教条性的争论上花费精力。但是新英格兰法律的活力乃是在技术的传统上发展起来的。人们用印刷品和白纸黑字来一丝不苟地阐述、确定和限制每一项变更。当变更受到这种严峻的监察和高度技术性的控制时,它就难以对人形成威胁。 第18页 新英格兰人善于逐个解决他们所面临的问题。肖在法院中的一位同事后来忆述:”机车在铁路上的第一声吼叫,宣布了寄託法和共同承运法的革命。“事情要一件一件地做!——这原来是古老的英国习惯法的格言,这时也就成为新的美国习惯法的格言。习惯法的特点是一个案例接着一个案例地稳步积累,既小心谨慎,又不死守教条,因此其长处是在各个具体案例上深思熟虑,但不足之处则在于理论性的原则十分贫乏;用它来解决问题可以得心应手,但用它来对问题作哲理分析就不行了。在所有这一切的下面,乃是一些无所不在、渗透一切却又无法明确界定的原则。 一八五四年,肖首席法官曾对这种思想方式解释如下: 用铁路承运货物的赔偿责任问题,承运人承担责任的根据、具体范围和限度,正在成为社会极其关注和具有重大意义的课题。这是一种新兴的交通运输方式,在某些方面类似水上船只、驳船和运河小船运输,在另一些方面也类似陆上大篷车运输,但是与两者又都大有差别。尽管这是一种新式的业务,但规定发货人、收货人和承运人的权利与责任的法律却是古老和确立己久的。习惯怯的显着优点和有利之处之一在于:它并不是一系列详尽具体的,通过明确的规定体现出来的,适用于特定案件之特定情况的规则,当它们所适用的企业业务和过程不再存在或发生变化时,它就会成为过时和失效的规则。习惯法也包含少量广泛而具有综合性的原则,以理性、自然公理和开明的公众政策为基础,并可根据其范围内的所有特定案例而作出修改和适应。这些衡平法与政策的一般原则通过实际应用(正由于应用才证明了这些原则的通用性和方便性),更多地还通过司法解释,而变得明确、具体、实用……(挪威普莱恩斯公司诉波士顿和缅因铁路,l 灰色卷宗263)。 仅仅几年之后,到了南北战争时期,这种以习惯法积累经验的观点就成为一套完整的哲理,或者毋宁说形成了一种美国的哲理替身;它叫做”实用主义“。小奥利弗·温德尔·霍姆斯是二十世纪初期”肖法官“式的人物,他是波士顿一个小型讨论组中具有影响力的成员,这个讨论组包括昌西·赖特、c.s. 皮尔斯和威廉·詹姆斯等人;也就是这些人提出了令人震惊的实用主义哲学的新口号。人们有理由揣测,实用主义哲学本身始于对这种习惯法观点的概括。 新英格兰是一个把各种知识掺杂在一起的园地。”共同体“一同同”土地徵用权“和”公用事业“一样,表达了对公私利益结合所抱的信念。这个词本来是清教徒为麻萨诸塞地区起的称谓,后来又体现在一七八○年的麻萨诸塞州宪法中,而把它用来表示首席法官肖所说的”社会“也是恰当的。社会的财富,无论是公共拥有的还是私人拥有的,总可说是共有的。麻萨诸塞最初是个特许贸易公司,它的居民既是公民又是股东。在此要指出,切勿忘记这种混杂性。在麻萨诸塞州宪法的绪言中,”公共利益“是一个比”主权“、”权利“、或政治理论家的其它术语要含糊得多的概念,因此,”共同体“一词的含义主要是通过实际经验而不是由逻辑推论来确定的。 七 不断改进的精神 新英格兰地方不大,却有五花八门、多不胜数的组织、派系,乃至生活方式。而新英格兰人,则越来越象大杂拌儿了:有乡下人,有城里人;有农民,有工人;有商家,有厂主;有筑铁路工人,有开运河工人和造船工人;有老移民,有新来客(黑人、爱尔兰人、德国人);有公理会、天主教、浸礼会、圣公会、卫理公会、唯一神教派、普救教派、长老会、犹太教等各教各派的信徒。海外的人如潮涌至,到十九世纪中叶,波士顿的人差不多有三成是国外出生的。总之,无论从哪个角度看,新英格兰都越来越复杂了。其实,在南北战争前新英格兰也曾是一个外向拓殖的地区。那阵子,新英格兰人到西部淘金求富的人数多到惊人;而拓殖西部的公司也纷纷成立。有些人(例如俄勒冈的热心分子霍尔·杰克逊。凯利)到太平岸大西北去拓荒定居;有些人在爱德华·埃弗雷特·黑尔的鼓动下去开发德克萨斯,要”征服德克萨斯,免得它征服我们“;也有些人受伊莱·塞耶的怂恿前往堪萨斯去为废奴派助阵;还有些人一直跑到夏威夷群岛去建立布道团或贸易站。即使是留在新英格兰的,也无不与远方的许许多多事业和问题息息相关,至少或苦汇款之失期,或等信息之不至。一八三○年以后,新英格兰人更感到他们的社会已成为变革的中心。兴趣和事业的多样化,乃是保守的南方所不愿见的,也是那个静寂社会要竭其所能去设法避免的,但那却是新英格兰的一心之所系。 新英格兰公共生活中的一个令人瞩目的现象,就是改革运动的风起云涌,层出不穷。任何一项改进社会的主意总会吸引一批热心分子为它到处奔走,请求贊助,要钱要人。而每一项这类运动的背景,无非表明有人不满于现实社会和理想社会之间的差距。到一八五○年。波士顿还是一个人口不足十四万的城市,但它却已经拥有几十个公益团体,南方人常叫新英格兰为”主义“之乡;的确不错;但是南方人以为这些情况不利于新英格兰,那却错了、相反,改革的活力正是整个社会活力的最佳指标。社会上有这样多人关心社会而总想把它弄得尽善尽美,这种现象实在是非常难能可贵的。 第19页 极其含糊笼统而教人摸不清的是那些自称为”超越论者“的人。他们当时所提出的主张,大抵都是出自他们无边无际的愿望。他们之留名后世,不过是由于他们留下了斐然可诵和可堪引用的文章罢了。其实更足以显示在南北战争前三十年间新英格兰之特色的,乃是它所发起的针砭时弊的运动,而这些大都是具体而细緻地切中他们的社会问题的。例如麻萨诸塞州的霍勒斯·曼恩和康乃狄克州的亨利·巴纳德带头倡议改革公立学校,见地便极为踏实中肯。据康乃狄克州的公立小学教育委员会在一八三九年的报告,便指陈某县四十所校舍现状之恶劣:其中只有一所具有通风设备,容纳三十名学童的课室一般只有十八点五英尺长、七点五英尺宽和七英尺高。到一八四八年,他们的报告又指出:在该州一千六百六十三所校舍中,仅八百七十三所有户外厕所,而有七百四十五所竟毫无卫生设备可言。曼恩曾在一八四二年出版的《公立小学汇报》上把”学童的猪仔式待遇“同新英格兰农家整洁的猪栏和栏外的”散步坪“作了一番对照描写。 乔赛亚·昆西(一八二三至二八年任波士顿市长,一八二五至四五年任哈佛大学校长)乃城市改革的急先锋,据说二百年来他是第一个给波士顿来一个彻底大扫除的人。他建设了全城的上下水道;禁赌禁娼;还发动散发小册子运动,号召市民反对污秽、腐化的生活,并反对虐待犯人。一八二二年,他对萨福克大陪审团慷慨陈词,骇人听闻地揭露把青少年同成年惯犯关在一起所产生的恶劣后果。至一八二五年,终于成立了狱规协会,对弊漏开始逐步改革。 有一位名叫多萝西娅·迪克斯的妇女,一辈子为反对社会上虐待精神病患者的现象而斗争。她一八四一年在东坎布里奇市教养院办的主日学校任教时,发现精神病患者在大冬天时都睡在冷屋子里,接着她花了两年时间写了一份详尽的第一手研究报告,列述麻萨诸塞州各地监狱、救济所、教养院里的精神病人所受到的待遇。她在一八四三年上书州议会中慨乎言之:”本州精神病患者目前的处境一无非是站笼、窑室、地窖、畜舍、兽栏!此辈的待遇无非是劝口镣:沥衣、挺击、鞭挞以使其驯服下来!“由于她的努力,州议会总算通过一项议案,扩大伍斯特地方的精神病院。迪克斯的工作在新英格兰各地取得了节节胜利,终于把影响扩大到全国。 关于为不幸人和受害者谋福利的类似运动,还有许多事例可说,即如托马斯·加劳德特牧师,为了教导哈特福德地方一个聋孩子,就曾在某团体资助下专程去国外学习有关教导聋童的技术。他在英国遇到了一户人家,两代以来对教导聋哑者部有独到方法,但却不肯将秘诀授人,甚至曾阻挠爱尔兰开办聋哑学校,而这时正想挟其独门秘法扬威美国。加劳德特再到法国去,情形要好些,他从那里聘了一位教师回到美国,并于一八一七年在哈特福德创建了美国第一家免费的聋哑学校。他这所学校大大地促进了全国各地的聋哑教育。加劳德特还在康乃狄克州办了师资训练学校,旨在促进黑人教育,提高妇女高等教育,并把手工艺学科引进学校课程。 大约与此同时,有个叫塞缪尔·格雷德利·豪的医生(一八二四年哈佛医科毕业)也着手要改良盲人教育。麻萨诸塞州于一八二九年筹设该州第一所盲人学校,豪医生于一八三一年参与组建工作,经过蒙住眼睛扮盲人而更加了解盲人的观点之后,他从而得以发明了不少新的教导盲人的技术。他还通过盲人学生所取得的成绩,成功地筹募款项。他主持了那所帕金斯盲人学校四十四年,培训出大量盲教人员。他最令人瞩目的成就乃是教育了聋盲女孩萝拉·杜威·布里奇曼。萝拉不足八岁便进入他主持的盲人学校;在他悉心教导之下,不出一年她便能与外界沟通,从而他也首先证明聋盲并不一定有碍智力。其后萝拉间中也帮着教课,并协助处理校中杂务。一八四二年,查尔斯·狄更斯在波士顿参观了豪医生所主持的言人学校,而在他的《访美札记》中以近四十页篇幅描述他对萝拉和另一个聋盲学生奥利弗·卡斯韦尔的深刻印象。 狄更斯对于他所看到的美国其它许多制度机构的好评不多,但却极力推崇波士顿的慈善机构,认为可供英国借鑑者甚多。 至于更大的社会改革问题,诸如呼吁和平、反对蓄奴,在新英格兰也不乏热心的支持者,尤以波士顿为多。这里还盛行过禁酒运动。一八三八年麻萨诸塞州通过了一项独特但是推行不久(一八四○年即行撤销)的禁酒措施——制定了所谓《十五加仑法》,该法规定不许一次出售十五加仑以下的烈酒,供医药之用则例外。新英格兰的禁酒团体散发了数以百万计的传单,运动搞得如火如荼,新英格兰还进行过一种颇为微妙的旨在帮助工人脱离中世纪式的羁绊而自行组织起来的改革活动。一八四二年,美国终于修订过时的关于处理阴谋不轨罪行的习惯法,劳工运动自此可以名正言顺展开,这又是一件起源于波士顿的大事。这得归功于人们对竞争性经济有了一种比较开明和现实的认识,并且也坦然接受了社会上存在利益冲突的现象,总之,知识领域和工业都共同兴旺起来了。 第20页 工厂一体制形成以前,工作条件总是由工作性质决定的。例如,农活就难以定时;学徒必与师傅同工同住;手艺人常与家人或亲密的助手合作共事,其工时也不能按钟点计算。自从生产单位扩大了,生产环节之间连繫紧密了,加以出现了人工的动力资源和机器,遂使形势为之大变。操纵机器是相当复杂的事;机器价值昂贵,一旦空置不用则每小时都会造成浪费;一厂之内工序又环环紧扣;凡此种种无不造成工时偏长工作集中而繁剧不堪。自古以来”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的传统户外工作规律,已失去了根据。这时的日常工作规律则每每因地而异:麻萨诸塞州有些工厂的童工每天工作十三小时,星期日除外;成年工人则有一日工作长达十五小时十分钟者,至少康乃狄克州便有一家工厂有此情况。但新英格兰首先要求缩短工时的呼声不是发自工厂工人,而是发自一些工匠。即如家具木工便为此先后于。一八二五、一八三○、一八三一这几年进行过罢工。这时有些工人已逐渐组织起来:费城在一八二八年率先成立工人政党,纽约则于一八二九年、麻萨诸塞州则于一八三四年继之。新英格兰的第一个工会差不多同时也在波士顿诞生。无足怪异的是,僱主们对此不禁大起恐慌。他们愤愤然说,缩短工时”对我们的学徒工有极端不良的影响,我们一心要锻鍊他们勤快和抓紧时间,这一来将使他们误入歧途“。”这将会使他们学坏的。“英国古老的习惯法在这里仍有威势,阻挠着工人起来反对新的不合理的事。至少从一三四九年英国的劳工法颁布以来,英国法律对聚众要求增加工资或改善工作条件是一概要处罚的)甚至到了一八○○年,英国国会还订立了一项新法禁止工人结社。而在这名目繁多的法令之上,则是所谓英国的处理阴谋不轨罪行的习惯法,此法只因界限极端含混,实为各路”鼓吹者“的绝妙陷阱。它在十九世纪初年对劳工所起的禁制作用,大致相当于十九世纪中叶以后所颁布的禁令。这个习惯法振振有词地说:工人结社,尽管他们的目的合法,而他们的手段也并不越轨,但终难免有阴谋犯罪之嫌。因为单单就结社这个行动推论下去,便带有非法和反社会的性质(”包含危害公众,损及个人“)。任何诸如此类的结社,据说都势必与市场之”自然“运作相左,从而使僱主与其他工人感到威胁云云。在一八○六到一八四二年之间,各州至少有十多宗工人因犯”结社罪“而被判罚的案子。 一八四○年间发生了一件”麻萨诸塞州诉亨特“的公诉案,涉及一位名叫杰里迈亚·霍恩的波士顿鞋匠工会会员,此人因干了额外的活未取报酬而受该工会罚款的处分。这项罚款后因僱主补发工资才算了事;但随后霍恩又犯工会会规受罚款处分,尽管僱主复允代偿,但霍恩却坚决拒付罚款。这时工会决定开除霍恩,井要求工厂辞退霍恩;而工会又有规定,如工会要求某厂辞退某工人而厂方不顾,则所有工会会员均不得再受僱于此厂。当下厂主怕工人罢工,便决定辞退了霍恩;而霍恩则向地区检察官投诉。地区检察官因此便控告波士顿鞋匠工会犯阴谋罪。 当时波士顿市法院的法官指示陪审团说,就法律而言,这种结社确属阴谋性质;但陪审团的职责在于具体分析实际情况究竟如何。陪审团只用了短短二十分钟,迅即认定工会有罪。工会的辩护律师是小罗伯特·兰托尔,一位多才多艺的改革派,曾为该州第一任教育委员会的得力成员,又主张禁酒和废除死刑。他把此案入禀麻萨诸塞州最高法院,由首席法官勒缪尔·肖亲自审理。兰托尔出庭重申英国处理阴谋不轨罪行的习惯法在麻萨诸塞州早已不适用。他说,别的且不谈,这种法律,”岂不正是我们当初避之唯恐不及的英国暴政吗?“ 肖首席法官为人比兰托尔律师还要圆通,他很想既维护英国的法律传统,又照顾工业界的最新情况。他在不废止原有习惯法之下,对它加以重新解释。一八四二年,肖首席法官作了一次划时代的发言,他强调:问题的癥结在于所指的结社一举是否”图谋某种罪行或非法目的,抑或本身并无犯罪意图或非法目的,也没有採取类似性质的手段。“既然工会的目的只在于”号召同业入会“,他说,这就谈不上非法了。 肖首席法官补充指出:或谓这种合法行动有可能”损害“他人,但单凭这一事实也是不能使这种行动成为非法。因为从某一个观点上说,市场上的一切交易卖买莫不带有”损害“他人的性质。肖首席法官通过这一番说话表明了他是拥护竞争性经济的,并且乐于承认社会上确实存在利益冲突而应该使之合法化。他还说,至于工会会员”当然应该有选择喜欢为谁工作或不欲为谁工作的自由。在这个事态上,我们不能认为,人们不得共同议定通过最能促进他们本身利益的方式,来行使他们被公认的权利。“他说,譬如有一批商人削价倾销货物而使竞争对手破产,这当然不是什么阴谋;同样,工人结合起来提出他们的劳动报酬或劳动条件,当然也不是阴谋。 有时,某种竞争纵然对一些人不利,但却可能是”高度有价值的和忠诚为公的“。”通过竞争恰恰可以促进劳资双方的最大利益。“ 第21页 这样,肖首席法官便使工会合法化了。同时,他也赋予传统的习惯法以新的生命力。当然,他的这番见解只有在一个响往改革和急盼改革的社会里才得以发表,得以实施。工会的律师兰托尔(后为伊利诺伊中央铁路创办人之一)本人则一若肖首席法官,也是热心发展铁路事业的人。他们主张:一个复杂多端、矛盾重重的社会,必须使货物和劳务自由流通;只有这个办法才能维持国家的繁荣昌盛。 第二章 移民: 参加者 ”能够在一个新的国家里自由流动,真是太好了。“ ——詹森·胡珀 ”美国人见到什么,就一拥而上。’无论如何,也要向前闯‘,这就是他们的座右铭。因此,美国文明的特点必然是……包罗万象的……美国人民……在整个大陆上开枝发时,发挥他们的精力,扩充他们的资本。“ ——詹姆斯·斯特林 在北美大陆的心脏,出现了一种”新的美洲人“。这些人更容易从他们的流动性、而不是从他们的栖息地识别出来。从美国独立革命到南北战争这段岁月,他们开始控制局面;而到了这时,他们则从事于把一个新的国家建设成为一个新的世界。 这些享有新的自由天地的人们,可以分成两类:”移民“(又称”参加者“)和”新贵“(又称”创业者“)。移民社会通过一步一个脚印地前进以及把前进中的问题一个个解决,培育出了”参加者“。而新贵社会则用它们一蹴而就的飞跃速度,培育出了”创业者“。移民社会沿途定居下来后,就形成新贵社会。 这个新国家的许多新特点正是在这些美国人从海洋向内陆的流动当中诞生的。大陆就象海洋一样,任凭人们自由邀游,过去从来没有人对它进行过勘探,而只有集体的力量才能够进行这种勘探,在大陆上旅行就象在海洋上旅行一样,种种危险使人们团结一致,结伴而行,而所到之处也就建立起自己的社会。 美国的移民是天下出现的新事物,的确,自有人类以来,就有流动的人群——游牧民族、征服者、东征西讨者、探险家、野蛮的侵略音。但是,在此之前,哪里见过这么多人在一个大陆的范围内持续地流动呢?哪里见过这种比土着居民备有先进得多工具的移民呢?哪里见过这么多的人自愿走一条路而又不回头的呢?又哪里见过这么多的人奔向遥远的陌生地方——不是为了征服,不是为了改变信仰,不是为了设防,甚至也不是为了做生意,而是为他们自己和子孙后代寻求和建立新的社会呢? 移民们在行进的过程中,不断建立新的组织。为了旅行,他们结成新的群体。他们迅速制订法律,迅速付诸实施,不靠法典,也不靠律师。他们被迫把亲人和财物抛在后面。而最重要的是,他们必须不管一切地向前闯,组织起新的社会,而不是等待上帝或政府为他们铺平道路,安排一切。 八 在茫茫大地上,人们结队而行 我们部知道,当第一批欧洲移民跨越海洋,建立起詹姆斯敦、普利茅斯或麻萨诸塞湾殖民地时,他们是成群结队而来的。他们结成一体,相互依靠。约翰·史密斯率领了三艘船驶向维吉尼亚,一六○七年五月二十四日和他一起在詹姆斯敦登陆的共有一百零五个人;满载的”五月花“号除船员和水手外,还有一百零一位乘客,约翰·温斯罗普率领的”阿尔培拉“号发现麻萨诸塞湾殖民地时,他的船是四艘船中的一艘(一个月之后又来了七艘);整个船队总共有六、七百人。那些横越大海的人没有一个是单独行动的。但是,在所有关于美国的传说中,最令人不可思议的恐怕是独身一人横越大陆向西部移民的传说了。我们想当然地以为,殖民旅行者一旦登陆之后,就不再需要依靠集体了,这根本是没有去多想一想为什么。经常有人告诉我们说,开拓精神就是”发挥个人作用“的同义词。奔向新的地方、尝试新的事物的勇气,通常就被认为是单干独行的勇气,亦即完全依靠自己、单枪匹马、全心全力,勇敢进取。据说,只有这样,受威胁的开拓者才能幸存下来。而且据说,这样就产生了美国的生活方式。 的确,个别英雄人物曾经在历史上发挥过作用。无数个别的男男女女也曾名留青史,历史叙述了他们个人的希望和失望,记载了他们的英勇行径和事业。而集体——特别是那些旅行者在行进期间组成的松散的、非正式的、随时形成而又随时解体的团体,都是没有记日记的,也没有什么信函,更没有编写什么传记。我们都熟悉丹尼尔·布恩、刘易斯与克拉克远征队、泽布伦·派克以及约翰·查尔斯·弗雷蒙特的名字,但又有几个人知道”俄亥俄同人公司“、”格林和泽西县同人公司“和”巴特尔逊商队“呢?美国移民团体的内情至今仍然是个谜,比起历史上任何其它秘密有过之而无不及。成群结队的人们,为了一个单纯的目标。诸如横越大陆)而结合在一起,要是他们没有形成长期性的政治或财经组织,他们就永远默默无闻不为人知了。如果有人写书的话,定会有上千个地方需要撰写这类团体的事迹,但迄今未见这一类的着作。这类团体走到哪里,哪里就是它们的总部,它们是不断流动的。这类团体没有正式的档案,没有受过训练的档案员,没有法庭的记录,也没有土地管理局的卷宗。 第22页 当然,偶然也有孤独的旅行者和单枪匹马的探险家。有时,这类人更是最早到达一个地方的人;但他们很少定居下来。只有在课堂上、在电影里和在电视上,一个独来独往的冒险家——斯坦利或利文斯通之辈——才成为明星。在历史上,即使是伟大的探险家,也只是一些能把人们在难以想像的艰难困苦环境中团结于一个共同目标之下的人。地理上的伟大发现都是由集体而不是由个人完成的。哥伦布第一次航海的时候,率领了三艘船;第二次他率领了十七艘船,共一千五百人。一个哥伦布,一个瓦斯科·达·伽玛,一个拉萨尔,一个麦哲伦,一个德·索托,这些人的天才都是组织家的天才。一个新社会的创造者和领袖,乃是那些首先带领别人到遥远而危险的新地方去的人。 大陆也和海洋一样;要安全地跨越蛮荒的大陆,必须结队同行。从美国独立革命到南北战争期间,那些一直向西推进建立定居点的人,就象第一批清教徒移民一样,极少单独行动者。在这方面,我们没有很多的数字根据;但是在那美国生活方式开始成形的年代里,许多人(也许是大多数人)率先到远离大西洋沿岸受保护的边界以外地区定居时,都是结队而行的。在形成美国的社会结构方面,很少有比这一点更为重要的事实了。 单独行动的冒险家一般都是传教士、职业探险家、勘探者、响导或者猎人。早期的定居者——那些去而不回、留在那里成为新的西部社会的骨干的人,则一般都结队而行。他们通过在旅途中结成的集体来表达他们的需要和愿望;他们的群体观念也是在结队同行中逐渐形成的,这种结队同行的生活把他们安全地带到目的地。当这些请教徒移民的后代子孙向更遥远的西部推进的时候,他们也象他们的祖先一样,都是集体行动和集体定居;陌生地方的危险把他们团结在一起。这种结社经验最早是在俄亥俄河谷的第一个定居点创造的,随后美国大陆各地都加以仿效。 有一家俄亥俄公司是一七四八年由一些维吉尼亚人创办的,他们派出一位职业勘探家克里斯多福·吉斯特,对他们的领地进行了勘察。但是,永久性定居点则是后来俄亥俄同人公司建立的,并得到一些参加美国独立革命的新英格兰退伍军人的支持,这些人试图重新碰碰运气。他们的领导人中有鲁弗斯·普特南将军和马纳萨·卡特勒牧师。多才多艺的卡特勒曾经当过律师和医生,也测量过星球的距离,又勘探过华盛顿山的高度,并且首先对新英格兰的植物群进行了有系统的调查。正是他赴纽约说服了国会,允许他的公司以每英亩八美分的价格购买了俄亥俄的一百万英亩到一百五十万英亩的土地。同政府的契约是在一七八七年十月二十七日订立的。这一年的年底,普特甫将军便和一支先遣队出发西去了。他们分成两队,一队从麻萨诸塞的丹佛斯出发,另一队从康乃狄克的哈特福德出发,同时向俄亥俄河前进。一七八八年四月二日,两队一起抵达西宾夕法尼亚,在尤亥俄吉尼河的萨姆里尔渡口上船,先沿孟农哥希拉河,接着沿俄亥俄河顺流而下。四月七日,全体四十八人在马斯金格姆河与俄亥俄河会合处的东岸登陆,登陆地点就在哈马尔堡的对岸。幸运的是,他们有这么多人,如果人数少一些,那末,可以想像,那些前来做皮货生意的七十名德拉瓦尔族和怀恩多特族的印第安人很可能会对他们另有企图的。 这些人迅速按照新英格兰的紧密型定居点的模式来设计他们的城镇。每个定居者获得一小块”城里土地“作居住用,另外一块八英亩的”城外土地“种植农作物。一七八八年七月二日,俄亥俄公司的代理人和董事们在当地举行了首次会议,把这个城镇命名为马里埃塔。随后,他们再一次仿效新英格兰,迅速修建了一所教堂和一所学校,教堂和学校都在七月底以前启用。几个月之内,又有十五户人家和许多单身汉加入这个城镇居民的行列。于是,马里埃塔这时就有了一百三十二个男人。 由于随时存在来自印第安人的威胁,定居点必需有严密的警卫。他们在俄亥俄建立的第一个城镇附近就有肖尼族、德拉瓦尔族、迈阿密族和怀恩多特族印第安人部落,以及从纽约撤退下来的”易洛魁印第安六部落联盟“的残部。这些人反覆多变,充满仇恨,常常在事先没有任何警告的情况下,猝然袭击和杀害没有防卫的定居者。一七八八年五月一日,在马里埃塔附近发生的一次袭击中,有八个人被杀害。企图离开集体去单独定居的鲁莽的开拓者很快就吸取了教训。一七九一年一月二日,怀恩多特族和德拉瓦尔族印第安人的战士又一次攻打了马斯金格姆河上流的边远定居点,杀人放火。于是,附近的定居点便修筑了弗拉依堡,这是一种三角形的护围栅栏,里面可住二十户人家,十个单身汉,以及从下游哈马尔堡来的八至十个士兵。自此,农场堡、贝尔珀里、哥伦比亚、洛杉蒂维尔、华盛顿堡(以后改称辛辛那提)、北班德、加利玻利斯、曼彻斯特以及其它许多地方——这一系列定居点的事迹谱写了俄亥俄一带早期定居的历史。 长途跋涉奔向不可知的地方去的人们,面对不胜枚举的莫名艰险,就共同联合了起来:他们这样做并不是因为特别喜爱他们的邻居,或者他们之间有任何亲属关系,只是出于相互需要。所有向西部移居的开拓者都认为,集体行动和集体生活是很正常的事情。 第23页 密苏里的独立城是”圣菲小道“以及”加利福尼亚和俄勒冈小道“的起点,在十九世纪二十年代到五十年代很出名,因为此地是旅行团体汇集的地方。正如乔赛亚·格雷格在一八四八年出版的《草原贸易》一书中所写的,这里或往西几英里的地方,乃是”通注大西北’草原的海洋‘各地的载客装货的总口岸。“在这里,素昧平生的人们在日常生活中通力协作,患难与共,直到他们共同到达目的地。 圣菲小道从独立城经阿肯色河畔的道奇堡(现在的道奇市)。一直通往当时远在墨西哥境内的圣菲镇,这是一条距离最短的捷径。来往的主要是商人,而不是移民。这条小道是罗伯特·麦克奈特和他的小商队在一八二一年开闢的,同年由威廉·贝克内尔上尉立界标定。在以后的几十年里,这条小道买卖兴隆,无数的旅客组成商队经过这里。格雷格生动地描述了小道全盛时期的情况。一八三一年五月十五日,他率领一小队人离开独立城,这是他许多次成功旅行中的第一次。”格罗弗镇会议厅面前的集合地是我们最便捷的目的地,商人们一般都是分散单个旅行到这里,然后汇集在一起,结合成某种形式的组织,以便在以后的旅途中确保彼此的安全和进行自卫。“一天之内,格雷格的商队就加入了一个有三十辆大篷车的车队,尾随而行。五月二十六日,又有另外十七辆大篷车加入了他们的队伍。在格罗弗镇,他们车队的主体——它的实力已达到近二百人。这个车队一直到七月中旬才到达圣菲镇,在路上整整走了八个星期。 格雷格记述的商队冒险史表明,为什么结队同行是明智的和正常的。为了对付印第安人只有人多,才能阻遏他们进攻,并且才有办法自卫。”在宿营的时候,大篷车队组成一个’四方的空心阵‘……必要时,还就地给牲口修筑栅栏,并构筑防御印第安人的工事。“如果旅行者没有这种”用大篷车圈成的栅栏“,一到夜里就可能无法圈住他们的役畜和其它牲口。也只有集体,才能对付变化莫测的大自然,给大家提供保护。”我们遇到了一大片非常讨厌的泥沼,“格雷格写道,”在这种场合,周围的土地表面看来很干燥、很平坦,但却经常发生大篷车陷入泥潭的事故。为了互相协助把大篷车拖出泥潭,我们往往得使用两、三倍的人力,’所有的人齐心协力推着车轮子‘——而车主们往往更是半个身子泡在泥水之中。“ 为了防备印第安人的袭击和牲畜惊跑,在夜里就需要有人站岗放哨,这是商队人数不能大少的另一个理由。”通常,轮流站岗需要八个人,每人隔一天站一次岗,一个晚上四个人轮班,“格雷格回忆一八三一年他在商队期间的情况时写道,”当商队人数少时,站岗人数也相应减少;在商队人数很少的情况下,为了安全起见,有时候每个人要站上半夜。“ 让我们想像一下,象一八二六年夏天这条小道上发生的那种事故会带来什么样的后果。有一个名叫布罗德斯先生的人从大篷车上取枪时走了火,枪口正好对准他自己,一只胳臂被打得粉碎。对他来说,集体起了起死回生的作用。商队的伙伴们在他眼看就要死于坏疽病时挽救了他的性命:他们唯一的”手术工具“是一把手锯、一把屠宰用的刀和一根大铁栓。锯齿实在太粗了,他们不得不进行改造,锯的背面很快就出现了一排锐利的细齿。接着,他们又磨快了刀,并把铁栓放在火上烧。这样,他们就开始动手术:一眨眼的功夫,胳臂被切开了,露出了骨头,很快又把骨头锯断,接着用吱吱发响的饶红了的铁栓烫烙伤口。这一招真灵!血管被完全封住了。最后包扎了绷带。于是大家又继续赶路,好象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过似的。那条胳臂的伤口痊癒得很快,几个星期之后,伤员就完全康复了。恐怕这个人现在还活着,他完全可以证明,”烙铁“结扎的好处,因为血管被”封住“了。 在移民惯走的小道上,行李更多,妇女儿童也更多,结队旅行的好处也就更加明显。许多人都可追忆起,一八四二年至南北战争这段时间,他们如何在加利福尼亚和俄勒冈小道上幸存下来的往事。这些小道,和圣菲小道一样,以密苏里的独立城为起点。在这里,人们组成旅行团体。然后,沿着普拉特河,经过拉腊米堡,穿越怀俄明中部温德河山脉的南隘口,再转向西北,到达霍尔堡(在现今爱达荷州波卡特洛附近),从这里,两条小道便岔开了。俄勒冈小道沿斯内克河到沃拉沃拉堡和威廉堡(后来的波特兰);加利福尼亚小道则指向西南方,越过沙漠,经过内华达现在称为卡森的地方,翻过内华达山脉到萨特堡(在现今的萨克拉门託附近)。从独立城到萨特堡,篷车道长约二千英里,一般要走五个月。当然,不用大篷车,用骡子驮货也可以。骡子队甚至还有一些好处,那就是赶骡子运货的人发现,骡子队更易于跨越溪流和上下崎岖不平的地势;运气好的话,甚至可以比使用大篷车的商队早到一个月。但骡子队没有遮蔽太阳的设备,对孕妇、小孩、老人、病人就不行了。所以,大篷车还是移民们通常使用的交通工具,大篷车虽然慢一些,笨重一些,拐弯、过河、上下山路都不太方便,有时还会损坏,但从总的方面看,大篷车还是更为可取。因为它可以用来遮荫、避风、躲雨,白天可以当救护车,晚上又可以作碉堡。通常速度每小时行走二英里,即使没有弹簧,也不算很不舒服。身体好的旅客遇到崎岖不平的地面,就下车步行。通常在加利福尼亚和俄勒冈小道上使用的大篷车,不是宾夕法尼亚州康奈斯托加河谷德国人设计的那种用六匹马拉的宽轮马车,而是轻便得多的——它只有前一种的一半长和一半多高,长约十英尺,从路面到车顶高约八英尺半,满载时可以装上一吨重,通常由三对同轭的公牛拖拉,而这种大篷车确是非常轻便,即使少了两头牛,一样可以行走。 第24页 这种大篷车很明显是一种集体的交通工具:它的一切都要求结队同行;在跨越较深的溪流和翻越陡峻的山坡时,拉车的牛要加倍,大篷车只能一辆一辆地通过。人们也想出了许多运用集体力量克服障碍和减少危险的办法。例如,在金沙江峡谷的入口处,有一段只有二百五十英尺的山坡路,但海拔却一下升高一百五十英尺,形成了一个三十五度的陡坡。一八四六年,布朗商队想出了一个把大篷车拖越内华达山脉的绝妙办法:用十五对公牛在山顶上拉动一条装在滚轴上的铁链条,把大篷车一辆接一辆地拉到山上去。从很陡的山头往下走也是一个问题。简单的剎车闸是靠不住的;经常会出现速度太快,导致翻车或牲口跌断腿的危险。例如,在北普拉特河谷的阿什霍洛,有一处高地叫温德拉斯山,山的坡度非常陡,谁也不敢在这里冒翻车的危险;而附近可供砍伐来垫车道以减少速度的树木又很少。因此,各个车队普遍採用的办法是:用一辆大篷车充当卷扬机,以缓和大篷车一辆接一辆地下坡时的速度。 在密西西比河以东的地区,大批移民集体流动的现象早已绝迹。自从一七九四年,安东尼·韦恩将军在”倒树之战“中打败了印第安人之后,俄亥俄河谷就成了一个比较安全的地带,单身一人或单独一家旅行和定居已属可能之事。定期的内河航运也建立起来了,沿途小旅馆也提供了食宿的方便,道路亦修整了,还开办了邮政服务。但是,密西西比河以西的地区,仍保留着集体旅行的形式;因为在那里,印第安人的威胁至少一直延续到一八七六年十月三十一日”伏牛“和”疯马“两位印第安酋长被打败,以及次年内兹·珀西族印第安人之战结束之后。旅途是漫长的,自然界也仍然存在着许多险阻。我们自然无法确切地知道到底共有多少个结队(包括一、两家以上的人家)西行的团体。但有确切的证据表明,这样的团体数量较大。例如,在普拉特小道(从卡尼堡到拉腊米堡,全长五百英里),一八四五年由史蒂芬·卡尼上校率领的第一支大移民队伍,便由长达三英里的大篷车组成。在一八五八年十月和十一月(不是旅行的高潮季节),据说通过怀俄明的南隘口的车队共计有九十五批,由五百九十七辆大篷车和一千三百六十六人组成。这样横越美国无垠大陆的大规模移民在近代史上是没有先例的。用《纽约论坛报》派往加利福尼亚的记者贝阿德·泰勒的话来说:”从其规模、危险性和冒险性而言,它甚至超过中世纪的大规模军事远征。“ 至于独自一人或一家一户向遥远的西部地区安全地、正常地旅行,那是后来有了铁路以后的事情了。 九 组织者 由于美国大陆广阔无边,结队旅行必不可少,于是就树立了组织者的权威。对于远离政府管辖范围、远离他们祖先生活的地方以及原有风俗习惯的人来说,必须有人能够说服他们干他们该干的事情。这就产生了对一种新的特殊才能的需要,即是需要有人能够说服或者诱导别人为集体尽力。一个旅行团体的领导人并不具有军事指挥官的权力、传统和威望,但他必须能组织人把事情办好。他必须当机立断地创立一种团结精神,并要在面对饥渴、疾病、灰心丧气、致命的危险和死亡的情况下,在庞杂的集体内部坚持这种精神。一系列的原因促使组织者拥有一种权威,而过去在军事部门或政府部门之外绝少有人能拥有这种权威。在一个传统的定居社会里,许多品质——出身高贵、拥有地产、拥有财富、勇敢、有军事才能、有学问、精明能干或能言善辩——都可能使一个人成为领导人;但在人烟稀少的美国移民中间,领导人必须既是说服者,又是组织者。 在独立城或往西几英里地方组成的五花八门的旅行团体——”来自社会各个阶层的男人,夹杂着少数女人“,都需要领导人。由组织者来创立大篷车队。有时候,象史蒂芬·卡尼上校这种人,由于他具有经验和军阶,很容易地就获得了指挥的地位。或者象约翰·巴特尔逊这样的人,他之当上队长,就因为他的身边有七、八个人,而扩大队伍却需要这些人,如果他们的人当不上领导,这些人是不愿意同行的。但是,更经常的情况是,队长的职务是可人竞选的,最后一般都落到那些既有组织才能,又有本领拉选票的人身上;在一般情况下,这种选举还是挺民主的。 选举队长——格雷格称之为”杂七杂八商队的习俗“,一般都要经过一番竞选活动和”派性“表演,候选人毛遂自荐后,就到处搜罗支持他的人,宣扬自己的特长和优点。然后,”经过一番争吵和口角交锋“,才正式举行选举。获胜者便被公认为”商队的队长“。 这种队长的职权在任何”立法条款“中都是没有规定的,因此,也是模糊的和不明确的,他发布的命令被看作只是一种请求,有时候得到服从,有时候则置诸不理,这要看他手下的人,情绪如何而定。但值得注意的是,人们都会要求队长发布有关当天旅行事宜的命令,并指定晚上宿营的地点:还有许多其它一般性的职能,而他在执行这些职能时大都得到同行人的默许……在选出队长之后,主要的任务便是组织工作。首先是”通知“业主提供他们的人数和大篷车清单。这些人和车一般被划分为四个”分队“,规模大的商队更需要如此。我们那个商队拥有近百辆大篷车,还有十几辆四轮马车和其它小车辆;又有两门小炮(一门发射四磅重的炮弹,一门发射六磅重的炮弹),各装在一辆拖车上。各个分队,都任命”分队长“一名,其任务是勘察路途中的沟壑和河道,选择最佳的渡口,并监督每个宿营地的”编排“(草原上的用语)。 第25页 每个这一类的商队所拥有商业资本大约二十万美元。这种商队最需要的人材,不是那些天不怕地不怕的来自边远地区的粗人,也不是穿着毛边鹿皮的神枪手,而是机敏能干的组织者。移民的领导人必须是有能力把大家形成一个集体的人,他能够鼓动、哄骗、或软硬兼施地使他手下的人在陌生的环境里面对无法估量的危险,去执行不熟悉的任务。灵活、热心、富有想像力、宽容的胸怀和足以振奋人心的词锋,比器字庄严、备受尊敬和高贵气质都更为重要,组织才能不仅是在集体旅行中产生的,而且还是通过在人烟稀少的大片土地上生活,从许多特殊需要和机会中锻鍊出来的。这里试举皮货贸易为例。 第一家北美大皮货贸易企业是哈得逊湾公司,这是一家拥有英王查理二世颁发特许状的垄断性企业。一八二一年之后,在年轻的乔治·辛普逊(一个靠自我奋斗而取得成功的美国式的苏格兰人)强有力的领导下,公司获得了新的活力并重新兴旺起来,这家公司以伦敦为中心,通过精心规划和广设贸易点来开展业务。严格地说,该公司的主要业务是进行皮货贸易,而不是捕兽取皮,这样做部分地是由于他们做生意的对象——印第安人的生活方式决定的。阿尔衮琴族印第安人和其他北方印第安部族很早以来就喜爱(以后发展成为迫切需要)枪枝、水壶和毛毯,这些东西只有欧洲人才能够向他们提供,所以他们愿意拿自己积存的毛皮进行交换。但是,南部平原和下落基山脉的印第安人还没有被白人腐化到那种依赖的程度,因为野牛向他们提供了多方面的原料。由于他们并不那样急于需要欧洲人的货物,所以他们便让白人自己进入他们的地区去捕兽取皮。这样一来,组织问题不是轻松了,而是相反。白人不得不自行组织从捕捉野兽开始的全部活动,而不仅仅是建立几个贸易点,专门等候印第安人送货上门。 西部皮货贸易的历史记录,正如我们在海勒姆·奇坦登将军所写的丰富多彩的着作中读到的,乃是一部关于组织和抵制组织、团体和联络、贸易站和偏僻小镇、忠诚和背叛相互交织的故事。从一开始,运输——使西部皮货贸易成为可能和有利可图的买卖——就是一种集体的事业。首先是出现内河运货船,至少到一八三○年为止,这种船一直垄断着密苏里河上的商业运输,以后才逐渐消失:它的长度由五十到七十余英尺,最大宽度十五至十八英尺,吃水很浅,船的两头尖,从船头到船尾,两侧都装有踏脚板。这种船的设计专门适用于逆流而上的航行,一个人就能操纵。船只前进通常是靠拉縴——一条长长的縴绳,一头固定在高高桅杆上时顶端,桅杆穿过一个圆环,从圆环到船首系有一条撑舵用的短绳;一般採用的办法是二十至四十人沿岸拉縴。在不能拉縴的时候,就安排一些人分别站在两侧的踏脚板上,每人拿一根支篙插入河底,然后用身体顶住支篙沿着踏脚板朝船尾走去,就这样来推进船只逆流而上。在既不能拉縴又不能使用支篙的时候,就用桨划船,船的两侧各用五、六个人划桨。在长达一千英里的漫长旅程中,这种船每天最多能行驶十八英里——每前进一英里都是竭尽全力共同协作的结果。其后,汽船逐渐取代了内河运货船。汽船也是一种集体性的事业,它本身就是一个小社团。捕捉野兽的人和商人,带着工具和货物,从圣路易斯坐汽船溯密苏里河而上。回程的时候,汽船顺流而下,又满载着精疲力竭的捕兽者和商人,这时候他们都已经完成了定额任务,随身带着来自荒郊野外的战利品。 但是,商队和货物集散地仍然是必不可少的。同水路行进比较起来,陆地行进需要更精心的组织工作。西部皮货贸易的商队一般都是在密苏里的独立城组成,在那里把人和货物集中起来,并把货物打包装在骡背上或大篷车里,准备进行长途跋涉。在河流达不到的地方,要从事捕兽活动俾使自己在边远地方的生活过得好一些,舍此便没有别的办法。商队每天平均前进十五至二十五英里,每天晚上在有水草和树林的地方宿营,并组织警戒,以防备印第安人的袭击。他们的目的地是一千多英里以外一年一度的货物集散地,这种货物集散地是事先精心安排好了的,而在这里,喝得酪酊大醉的人到处可见。 大约从一八二○年起,这种货物集散地就控制着美国的皮货贸易,前后几达二十年之久。这种组织形式比统治哈得逊湾公司旧领地的那种机构更具有流动性和灵活性,并且在许多方面也更为复杂。在北方,那里的做法是建立永久性的贸易点和碉堡保护下的定居点;但这种做法很花钱,要保证不断的供应也很困难和危险,它们经常激怒印第安人,但它们又难于移动。多才多艺而又富有事业心的圣路易斯商人威廉·阿什利和他的合伙人安德鲁·亨利组织起这种货物集散地的体制,”色使猎取野兽毛皮的人的活动范围大大地扩展了。这种做法不是通过固定的居民点和贸易站,而是通过一年一度的碰头地点进行交易活动。 阿什利和亨利每年都指定一个地点作为货物集散地,后来更视乎贸易的发展情况而每年改换地方,这种做法不需要花费全年的维持费用,也不会长期招惹印第安人的仇视。 第26页 採取这种经营办法省钱得多,但却需要更高的组织才能,需要经常注意解决细节问题,要具备变化经营方式的能力,并要赢得大批新人的信任——阿什利和亨利不断地向他们进行宣传。老办法只需要一小批固定的职员,由猎取野兽毛皮的人把皮货送到他们那里去;而新的办法则是招募一些人,把他们派出去猎取野兽毛皮,然后在指定的日期回到指定的地点。在一八年三月二十日的《密苏里共和报》上可以看到他们刊登的一则启事,招募“一百名年轻人溯密苏里河而上,到上流的源头去”。在货物集散地制度的鼎盛年代,曾组织过六百个人的猎取毛皮队伍,这些人分头到落基山脉的溪流地带进行搜索捕猎活动;然后,每个人带着战利品回到他们的总部,那些总部的地点都是事先精心安排的,每年变换。 当然,如果没有这些单人匹马的“山里人”的勇敢精神和生存本领,皮货贸易也不可能得到这样大的发展。这些人知道怎样在偏僻的森林里单独生存下来,他们知道哪里可以找到海狸,怎样躲避印第安人的袭击,而又怎样引诱或拉拢印第安人对他们提供帮助。休·格拉斯是一个早期在阿什利和亨利手下工作过的人,他的传奇般的经历使他出了名。一八二三年,他和他的狄伴们失散后,受到一只大灰熊的袭击,他的伙伴们都以为他死了。但他爬行了近一百英里,到达基奥瓦堡,在那里他恢复了健康,开始新的远出捕猎的活动,并为自己报仇。 但是,如果没有组织者,上述成就和吉姆·布里杰和比尔·萨布莱特的业绩是不可能取得的,而且他们的工作也就会无利可图。美国西部史诗中没有被歌颂过的英雄人物,当首推约翰·雅各布。阿斯托或者威廉·阿什利之类精明能干的组织者,正是他们激发起人们的事业心,去实现有利可图的鸿图大业。 即使是那些通过他们真正的或者传说中的业绩而燃起人们广泛热情和想像力的“神枪手”和“远方人”,他们的成就在不小的程度上也是由于他们具有说服别人和自己一道千的能力。例如丹尼尔。布恩,他不仅以“能喝光整个酒吧间的酒”而闻名,而且还以他的领导才能而着称。他作为一个活跃的组织者的经历是漫长的:一六七五年三月,他作为特兰西法尼亚公司的代理人,率领第一批定居者到达肯塔基殖民地,并监督建立了布恩自治村镇;他担任过民团的上尉,以后又升为少校;做过向定居者收取购买土地许可证款项的工作;还担任过费那特县的中校军官。 在十九世纪早期,大多数在西部取得成就的皮货商、边远地区的人、勘探路径的人,除了少数例外,大都具有丰富的政治经历。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一八五六年共和党第一位总统候选人约翰·查尔斯·弗雷蒙特,他于一八五○年当选为代表加刊福尼亚的第一位参议员,并担任过许多其它职务。丹尼尔·布恩也同样如此,除担任过军事指挥职务外,也曾两次获选入维吉尼亚的立法机构,又在密苏里当过地方长官。戴维·克罗克特尽管被人说成是得过且过之辈,也曾当选过地方长官,担任过民团的上校,是州立法机构的代表,以后还担任过两届国会议员。威廉·亨利·阿什刊则是皮货贸易的开拓者和货物集散地体制的创始人,他参加过竞选参议员,担任过两届密苏里州的州长和两届国会议员。比尔。萨市莱特也担任过好几个公职,当过总统选举团的成员,他还参加了国会议员竟选。 一个在皮货贸易中或在西部的开发方面出了名的人,他的正常生涯一般包括担任一届地方长官,并竞选过州长或国会议员。他们的生活道路从西部皮货贸易公司的小道直接通向领地的、州的或全国的立法机构。一个成功的西部远征队的组织者一般都有些雄心壮志,并具有搞民主政治的能力。这些喜欢同人烟稀少的偏远地区打交道的“独行侠”,他们的声誉都是在后来获得的,这多半是东部文人和记者替他们渲染的缘故,那些文人、记者坐在他们城市中的办公室里,把这些西部人描绘成多姿多采的角色。 宗教和政治一样,在美国组织者向西部移民和在西部活动的过程中起着重要作用,在这方面至少可以举出一个突出的成功例子。当时,摩门教的信徒们立志要发现和创建一片“乐土”。他们在许多方面显然很象早年新英格兰组织严密的清教徒,那些清教徒曾企图建立一个人间天堂。摩门教徒同他们之前的清教徒一样,丝毫不怀疑自己拥有“真理”,藉此可以创建一个良好的社会;就象清教徒称呼他们教友是“现实世界的圣人”一样,摩门教徒都是那稣基督后期圣徒教会的“后期圣人”;摩门教也和早期的清教徒那样,实行家长式的独裁管理方法。他们创立宗教的依据是《摩门经》,《摩门经》于一八三○年用类似金箔的页片首先出版,是由纽约州北部的约瑟夫·史密斯用一种“不可恩议”的办法翻译出来的;摩门教是根据在美国发现的圣书而成立的唯一具有相当实力的教派。他们的《摩门经》被声称为继《圣经》和其它基督教圣籍之后创立新世界的经典着作。这些摩门教徒是一些极为勇敢、坚韧不拔和精力旺盛的人,但他们即使是在西部人当中也被认为是不受欢迎的邻居;西部人一般是欢迎新来者的,但摩门教徒却到处碰壁。他们向西部的发展史是一部断断续续地集体强行移殖的历史;而在创立组织工作的业绩方面,他们一批比一批表现得更为突出。 第27页 一八三六年,约瑟夫·史密斯和他的追随者在他们的第一个总部所在地——俄亥俄州柯特兰,建造了一所颇为壮观的圣堂;但他们很快捲入了土地投机买卖而破产。与此同时,他们另一批人在密苏里州杰克逊县的独立城附近定居了下来。他们的敬神习俗,他们的勤劳、节俭和干劲,很快便引起了人们的妒忌,而且他们对印第安人的亲善态度也导致人们对他们的猜疑。他们终于被赶出了杰克逊县,他们在那里的印刷厂被砸,他们的领导人被浑身涂了柏油并粘上羽毛作为惩罚。于是他们迁移到了邻近的克莱县,他们获得密苏里州立法机构的准许,建立一个他们自己的县份。他们的新县城——“远西”是根据约瑟夫·史密斯的几何图形计划修建的:有十二座圣堂,四四方方的街区,整个设计可容纳二万居民。他们在这里再一次兴旺发达起来,也再一次引起了邻居们的妒忌和猜疑。为了对付周围社会的敌视,他们组织了名为“达恩分子”(或称“达恩的儿子们”)的自卫团体,这个团体以后成为反摩门教神话的一大活题。一八三八年的选举日,当非摩门教徒企图阻止摩门教徒参加投票选举的时候,摩门教徒奋起反击,这样就揭开了他们进行的多次内战中的第一次战斗。摩门教徒的武装队伍超过一千人。约瑟夫·史密斯把自己比作穆罕默德,借用了“要《古兰经》或者要剑”的口号,并倡言:“真主和我们同在——要约瑟夫·史密斯,或者要剑。”但在摩门教徒被打败遭屠杀之后,史密斯被迫投降,并被判处枪决。可是,指挥官却拒绝执行枪决的命令,史密斯和他的圣徒终于逃了出来,更往西行,到了伊利诺州的昆西。第一次摩门战争使圣徒们付出了一百万美元的代价,约四十人牺牲了生命。 一八三九年,在伊利诺州,故事又重演了。还是按照约瑟夫·史密斯的几何图形计划,在盾武建立了一个新的人间天堂,只是规模要小一些。到一八四二年,这个城市的居民已达一万五千人左右。伊利诺州立法机构批准法武成为一个几乎是独立的城邦;很快教徒们就自夸这里是一所“大学”,可以扩大对美好未来的视野,摩门教徒们坚信他们是一批“特殊人物”,他们抓住在西部的机会,谋求独立;他们运用自己的组织才能,在摩门教的神学、宗教仪式和制度方面,创立了一些新颖的做法,包括在圣堂里为死者进行洗礼、结婚、过继和捐赠等。 多妻制是他们最为臭名昭着的新花样,在瑙武正式付诸实行,虽然约瑟夫·史密斯和一些领导人在公开场合是不承认的。史密斯在一八四三年得到启示,把多妻制订为教规;但直到摩门教徒进一步向西迁移之前,教内领袖们一直抵制这项规定。直到一八五二年从盐湖城开始,多妻制才正式宣布成为教规,甚至成为教徒的一种义务。这种制度是和摩门教的神学微妙地结合在一起的,特别是同他们关于前世的信仰有关。摩门教徒们断言,无数没有肉体的幽灵到处游逛,急不及待地等着新的灵魂附体的机会,以便重新回到地球上来;所以,每个男人和女人都有责任尽可能迅速而有效地提供这种作为灵魂归宿的驱壳。女人只有通过结婚,才能得到拯救,而对男人来说,孩子越多,就越能在来世得到好的报应。这样一来,多妻制就成为一种必须严格遵守的义务,而不是为了追求性生活的乐趣。布里格姆·扬在犹他布道时说:“我们必须好好地利用生殖器官去完成这一任务,就象我们完成别的任务一样。” 在瑞武,多妻制尚未公开宣布为一种教规时,就已经引起邻近的非摩门教徒极大的反感和仇视。这个发展中的城市越来越具有独立性和好斗精神,摩门教徒的政治力量(他们在伊利诺州立法机构中作为一个集团进行投票)也越来越具有威胁性。他们在伊利诺州的沼泽地建设繁盛城市的本领使邻居们越来越害怕。密苏里州一度出现过的历史终于再次重演。摩门教内部分裂,出现了另一个派别,他们谴责史密斯专制独裁。当史密斯使用武力镇压这些内部敌人的时候,一场和外界社会的新战争同时酝酿成熟。一八四六年六月,约瑟夫·史密斯和其他三位摩门教领导人在伊利诺州卡西奇的监狱里惨遭杀害。第二年,伊利诺州立法机构撤销了原授予瑞武的特许状,摩门教徒再一次被迫西迁。 一八四六年严寒的二月,布里格姆·扬率领的集体大迁徙再次踏上征途,奔向犹他。这次向西部集体行动的光辉事迹是整个美国历史上组织工作伟大成就的一个典范。在横越艾奥瓦地区的长途跋涉中,摩门教徒自己动手修桥铺路,甚至沿途种上农作物,供下个季节的后来者收割食用。到一八四七年八月二日,市里格姆·扬已经为新的人间天堂进行了设计,这就是后来的盐湖城。他还是沿用约瑟夫·史密斯的几何图形规划。扬的细緻而有效的组织工作,把一批又一批教徒横越大草原带了出来。十月初终于到达犹他的那一批队伍,带来了一千五百四十个摩门教移民,他们分乘五百四十辆大篷车,还有一百二十四匹马、九头骡子、二千二百一十三头公牛、八百八十六头母牛、三百五十八只羊、三十五只猪和七百一十六只鸡。一年之后,当扬亲自率领的另一批约二千五百人到达后,他们便建设起了一座欣欣向荣的首府“城市”和十个居民点,并开办了两座磨坊和四个锯木场。摩门教徒史诗般的业绩又一次接近于实现——这一次是在更加广阔的舞台上,下了更大的本钱,并取得了具有决定意义的成果。 第28页 反摩门教的狂热,早期只限于邻近他们各个新定居点的人,这时则发展到了新的高峰,变成全国的规模了。最后一次摩门教战争,是在联邦军队和一个在不到十年时间内建设起来的欣欣向荣的社会之间进行的。在一八五七年至一八五八年这场不值得歌颂的和不光彩的内战中,布坎南总统派艾伯特·西德尼·詹森上校带兵镇压摩门教徒的“起义”,以恢复秩序、自由和道德。摩门教领袖们在争取运用独立宣言和宪法作为维护他们权利的挡箭牌的呼吁归于失败之后,就试图脱离联邦。 虽然布里格姆·扬是一个杰出的讲求实际的人,但是,摩门教徒始终未能按照他们自身的条件进入美国的政治生活:他们未能使用“德塞莱特”这一摩门教名来称呼犹他州,这个名字对他们来说意义重大;他们也未能建立一个清一色摩门教徒的州。作为他们被社会接纳的代价,他们被迫在教规上作出让步。从一八六二年的《莫里尔法案》开始,美国通过了一系列联邦法律,都是旨在废除多妻制的。最后,摩门教教长威尔福德·伍德拉夫终于在一八九○年发表正式声明,禁止多妻制。犹他一直到一八九六年才被承认为一个州,而直到现在,它仍然是西部献给组织者天才的一块活的丰碑。 十 政府成立之前的社会 到十九世纪初期,拥挤不堪的欧洲已被先占殆尽,至处都挂着“不得侵入”的牌子,整个地图上的地方都已在政府的控制之下。美洲的情况则恰好相反。这里,早在建立政府以照顾公众需求或执行公共职能之前,从一开始就已经存在着“社会”了。这种情况在近代欧洲是绝无仅有的;但是在美洲,这却是正常的现象。 一个典型的例子——后来成为美国人移民的样板——是一六二○年在普利茅斯登陆的一批英国请教徒的经历。他们具有共同目标的坚强意识,从而能够团结在一起。可是,由于他们在意想不到的地方登了陆(他们原打算在维吉尼亚登陆,结果却到了新英格兰),这里不属于任何政府的管辖范围,因此他们就形成了一个没有政府的社会。当他们还在“五月花”号上航行的时候,他们的领导人就被一些桀骜不驯的乘客口出狂言吓坏了,这些人威胁说,他们一登岸就要充分利用这一没有政府管辖的情况。于是,船上的人们就订立了《五月花号公约》,后来便根据这一公约建了一个新的政府。所以,请教徒们的社会可以说早在普利茅斯政府成立之前就已存在。 这样的事情在美国历史上一次又一次地不断重演。从独立革命到南北战争这段移民高潮时期,这种做法是很典型的;而这也有助于解释在以后一个世纪内美国生活的许多特徵。上文已经谈到,为了克服长途跋涉中的困难,互相帮助把大篷车拉上山坡或抬过溪流,互相保护不受印第安人的伤害,以及其它许许多多的原因,向西移民的集体都自行形成社会。他们都知道,在他们要去的地方,法律管治是靠不住的,或者根本就没有什么法律管治,而他们却没法等到政府建立起机构之后再去。在别的地方,许多该由政府管理的事务都由政府管了起来,但是在这里却只能靠个人採取行动来完成。所以,每个向西部移民的集体在自行组织起来的时候都订立了类似《五月花号公约》的协议,到一八四九年出现淘金热的时候,那些敢于冒险“通过我们国家的法律还不能给予保护的土地”的人们,都组织起了他们自己的政治团体,这已经成了拓荒道路上的习惯做法。有些集体在他们的第一个汇合地点——譬如说,在圣路易斯或独立城,就完成了组织起来的工作。另外不少集体则等到他们抵达联邦政府管辖范围以外的地区时才组织起来。举例而言,有一个集体在一八四九年五月九日一致通过了下列决议,每个成员都签了名: ……我们,下列签名人,都是向加利福尼亚移民的“格林和泽西县同人公司”的成员,现齐集于圣约瑟夫。鑑于摆在我们眼前的漫长而艰苦的旅程,从我们本身的利益出发,为了安全、方便和亲善的目的,尤其重要的是,为了防止不必要的延误和耽搁,我们自愿接受在旅途中严格约束自己的全部章程和规则。我们通过在本协议上签名的方式,相互宣誓并保证:我们将遵守集体为了管理旅途事宜而以多数票通过的全部章程和规则;当得到授权的人员严格执行所有可能制订的章程和规则时,我们将果断地给予支持和协助:而且,当本集体的任何成员因牛或骡受损失、大篷车毁坏、遭到印 第安人抢劫、或者由于他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丧失按正常情况与集体同行的能力时,我们保证永不遗弃他们,以自己拥有的人力、物力、财力给予支持和帮助,使他们能够最终到达萨特堡。总之,我们誓言,在任何情况下,我们都将同生共死,永远站在一起。 该集体随后又通过了有关的章程和细则,章程所用语句使人联想起美国的联邦宪法,而其内容则十分清楚地表明,他们的意图是建立起一种政治团体,“我们,向加利福尼亚移民的格林和泽西县同人公司的成员,为了有效地保护我们的生命和财产,并确保旅途一路顺风,特此制定和通过下列章程。”章程接下来列举了各级主事人(队长、副队长、司库、秘书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事人)和他们的职责,以及撤销和修改章程的程序(需要集体三分之二的多数票通过)。 第29页 这些新移民社会的法律有一些共同的特徵。他们的组织都是部分军事化、部分民事化的。主事人都由多数票选出,任期很短(举例而言,队长和副队长的任期是二十天:司库和秘书的任期是四个月),并可以随时以集体三分之二多数票予以罢免。他们的法律还提到犯罪问题以及审讯和惩罚的方式。例如,格林和泽西县同人公司的法律细则规定,当一个成员向队长投诉“有某些章程或规则受到破坏,或该集体的某个人明目张胆地违反规定、侵犯权利和背弃正义”时,就须在下一个宿营地进行审理。按规定,应由陪审团进行审理,而陪审员则由大家从全体人员中选出,但被告、证人以及跟他们一起搭伙吃饭的人除外。审理较轻的违法乱纪事件,陪审团由五人组成,以简单多数票决定处理办法,至于谋杀案件,陪审团要由十二人组成,判决则须经陪审团一致同意通过;如果连续三个陪审团都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可宣告无罪开释。对谋杀罪的判决是处死。至于较轻的违纪案件,则由陪审团决定惩罚办法。对于威胁集体另一人生命的案件,惩罚办法是驱逐出队(但给予足够的给养以使其能够到达最近的定居点),被驱逐者如果归队就要被判死刑。 这些法律十分简单,列出的罪行很少,而所作的规定也很容易理解,这些规定只需要有五、六张纸就可以抄完。有时赌博也算是一种违法行为,被罚额外站岗放哨。可能还有这样的规定:把安息日“定为人和牲口休息的一天”——但只是在“实际情况许可和不妨害集体安全的情况下”如此。法律又规定,亲戚朋友有权经常搭伙同餐,大篷车可以靠在一起。法律还规定站岗放哨的顺序和次数,禁止在大篷车里存放子弹上了膛的枪枝,以及死亡成员财物的分配办法,等等。 一切事务的最后控制权属于多数,这是无可怀疑的。由多数制订通过章程和法律,也由多数修改或撤销它们;并由多数选举所有主事人,以及决定对每一宗被控犯罪行为是否应给予惩罚。多数又起着上诉法院的作用,即对于较轻的违法乱纪行为(不包括谋杀),全体的三分之二多数就可以否决陪审团的判决。 早期坐着大篷车跨越大陆的商队就採用这种类型的法律。第一个从东部地区进入加利福尼亚的移民团体——所谓的“巴特尔逊商队”,从密苏里州独立城出发,经过整整六个月的长途跋涉,终于在一八四一年十一月抵达目的地(原来的六十九人只剩下三十三人)。他们在一八四一年五月十八日临出发前就通过了这种类型的法规。几乎每一个在跨越大陆的过程中侥幸走过来的团体,都制订了这种所谓“管理集体”的章程和法律。 一八四九年出现淘金热的时候,许多人是从海路绕过去的。这些“一八四九年乘方舟远行的希腊神话式英雄”(历史学家o.t.豪给他们起的绰号),包括一百多个以航海为业的团体,全都超过四十人,有关他们的纪录一直保存至今。所有这类团体都有自己的规章和细则,总的说来都和从陆上西行的团体差不多,他们只是加入了航海的传统特点,并有海上习惯法约束他们。他们还具有他们行业的其它特徵。大多数从陆上西行的团体完全是为了在漫长而危险的旅途中相互保护而组织起来的,因此,所需资金不多。但航海团体却需要相当数量的资金买船,并力求通过船上货物的销售利润来抵销交通费。所以,他们都是既具有商业性质又具有政治性质的团体。举例而言,波士顿暨加利福尼亚矿业公司一条船的一个船员,在船过合恩角的时候因偷窃受到处罚,股东们便以四分之三的多数票议决把他驱逐上岸,并把他的股份和三百美元投资全部充公。 这些“自作自为”的“政府”(至少是那些从陆上西行的团体)都是以最新的经验来指导自己行动的。它们并没有笼罩着什么神秘莫侧的气氛,也没有什么传统可言;在全国各地,这种“政府”都是在众目睽睽之下组织起来,并执行正常任务的。这些所谓的“政府”和旧世界的政府毫无共同之处,后者是上帝的神圣摄政者,权威源远流长,不可侵犯,因为“神明护卫着君主”。当时,许多小册子都有组织这种“政府”的简单介绍,这种小册子还教移民们怎样驯养牲畜、怎样修理大篷车的辕杆、在什么地方过河最好等等。举例而言,伦道夫·马西所着《草原旅行者——横越大陆远征指南》这本半官方性质的书(一八五九年出版,曾多次重印),就是在陆军部授意下出版的。书中写道: 团体的组织一旦选定横越大草原旅行的路线,以及必不可少的人员全都到达东部的出发点之后,首先要做的事情就是把他们组织成一个团体,并选举一个指挥员。这样的团体要有足够的人数,以管理和卫护牲口,并防止印第安人的袭击。 为了达到上述目的,大致五十至七十个有适当的武装及装备的人就足够了,人数大多反而使团体行动不便,进程缓慢……随后,要起草一份共同承担责任的文件,由参加这个团体的全体人员签名。根据这一文件,所有人都要承诺在任何情况下服从队长的命令和决定,并尽一切可能协助队长执行其职责;而且他们相互之间要互相帮助,要使每个成员的个人利益与整个团体共同关心的事情协调一致。为了保证做到这一切,还要募集一定数目的资金,用来购买额外的牲口,以便有些牲口在途中垮掉或死亡时替用;一旦某个成员的大篷车坏了,非放弃不可,团体应负责运输他的行李,而队长也应设法使此人运输的货物份量和别的成员一样。这样才能保证团体内每个成员象照管和保护他本人的财产那样去照管和保护别人的财产…… 第30页 上文提到的组织团体的好处显然是多不胜数的。只有这样,牲口才可以由团体的人轮流放牧和看守,从而保证大家都有充分睡眠和休息的机会。此外,这更是抗御印第安人劫掠的唯一办法,也是防止印第安人冲散和赶走牲口的唯一办法。此外,还能在许多方面提高工作效率,特别是在跨越溪流、修筑道路等方面。 有些人离开某个团体,而加入第二个或第三个团体,或发现该团体不再合乎他们的目标时就离群而去,这都是常有的事情。通常一个人只有在团体能够执行他加入时所期望的那些社会职能和特定任务时,才会留在团体里,转投团体的机会很多,这也是固定的移民小道的好处之一。一个旅行者在到达他的目的地之前,可能参加过好几个团体,这是很平常的事情。例如,詹姆斯·普里查德——一个三十二岁的年青人,于一八四九年四月十日和七个伙伴一起带着骡子和大篷车从肯塔基的彼得斯堡出发,他们乘“坎市里亚”号汽船溯密西西比河而上,四月十三日到达圣路易斯。这时候,他们一行又增加了几个人,并于四月二十二日抵达独立城。五月三日他们完成了远征前的最后准备工作,“一切就绪,准备向家庭、朋友和可爱的家园告别。”到五月九日,他们已经“进入印第安人的地区,那里到处流传着关于印第安人劫掠移民团体的谣言,”恰好这个时候,他们碰到了来自印第安纳、由法什队长率领、拥有十七辆大篷车的六十个人的队伍,“在我们能够作出进一步的安排之前,我们暂时加入了他们的队伍。”但不到两天,普里查德一行就对新团体感到不满。法什队长一行因大篷车多,行进速度缓慢;第二天晚上,普里查德八个人中就有七人被派去站岗放哨。不到一个星期,昔里查德一行就从法什队伍中分裂出来,自行前进,甚至还吸收了法什队里的四辆大篷车。但正如普里查德在日记中所写的那样,就在第二天夜里,由于他们没有组织好,终于付出了代价: 十七日,星期四:昨天晚上,我们宿营时,既不讲究固定的形式,也没考虑周围条件方便与否,更没有指定任何人负责把集体安排妥当。因此,我们甚至没有卸下骡子,以便于保护它们。到了晚上十点左右,宿营地刚刚安静下来,就有一只大灰狼侵入,它的嚎叫声真是骇人,足以惊醒每一个熟睡的人——以为是一个魔鬼站在他的身边。栓马索的钉子脱开了,绳子松了,约有四十头骡子松了套。整个营地的人都起来了,在很短的时间里就找回了五头骡子和一匹马,一切又重新归于安静。我们向几个方向都派出了警戒;并向外搜索了一两英里,但都是空手而回。今天早上,又派出几个小组骑着马去找,大约在上午十一点钟的时候,他们终于找到了所有的骡于和马匹回来。 现在,大家都很明白,无论如何必须有一个队长——或商队的指挥员——而且必须按照适当的规章制度组织起来。 于是,大家提出了三个队长候选人,各自分别站开,以便支持者能够站在他的后面。普里查德在四十票中获得了三十八票(另一位候选人也投了他的票)。随后,他讲了几句“得体的话”,讲到了他们过去经历的苦处和前面仍然存在的困难,以及他们相互之间承担的责任。他讲话完毕时,全体“一致喝采”。“接着,队长提议,每辆大篷车推选一人,从速开会,起草章程和细则,以进一步加强团体的组织管理。这个提议获得通过。”五月二十四日,队里的章程和细则正式制定了。 但是,这个团体的政治问题不是轻易能够得到解决的。五月二十九日,有一辆大篷车拒绝停在规定的地方,于是这辆车的人便被认为是违反了章程,并且不服从命令。接着这辆大篷车的成员全都被召唤了去,由于这些人坚持己见,结果被驱逐出了团体;而这仅是更严重麻烦的开始,只不过是一个星期之后,原来从肯塔基来的八个人之间也发生了分歧。在决定分手之后,他们通过一次认真的仲裁安排而瓜分了财产。即使在那以后,内部仍不断出现分裂和重新组合的现象。最后,在到达加利福尼亚的时候,普里查德一行剩下的人也分散了。 这些团体完全是过渡性质的。不仅团体的每个成员进进退退;而且,如果团体过于庞大,行进不便(正象当初普里查德碰到由萨市莱特队长率领的拥有五十辆大篷车的那个商队),亦可能造成分裂。相反,如果团体太小(正象普里查德一行脱离法什队长的队伍后组织的团体),它就乐于接纳新的成员,以增加大篷车的数量。一旦到达了目的地,为旅行目的而组成的那些团体能够继续存在下去的几乎绝无仅有,由于这类团体都是为特定的目的——安全地跨越大陆——而组成的小社会,一旦目的达到,这个社会也就散伙。例如,一八四九年从麻萨诸塞通过陆路和海路抵达加利福尼亚的一百二十四个团体中,没有一个在到达西海岸之后还继续结合在一起的。即使在淘金热的年代,也不例外。这和早年的清教徒们不一样,他们具有强烈的团体观念和坚强的信仰,也就是这种信念使他们紧密团结在一起。但是,从独立革命到南北战争这段岁月里的所有移民团体(除了极少数显着的例外,如摩门教徒),几乎全是出于个人的需要而结合在一起的。甚至象“巴特尔逊商队”这样一些在六个月里共患难同生死的人,在他们抵达加利福尼亚之后,也很快就散伙了。跨越大陆和海洋的征途,既富于多样性和流动性,又充满了冒险性,因而从中培育出长期影响美国社会的一系列因素,而这正是移民时代留下来的不可磨灭的宝贵遗产。 第31页 多数决定原则。在历史上,这么多人参加团体诚属罕见,这些团体不仅是他们亲自选择的,而且实际上还是他们自己帮助组织起来的。这一切发生在西部的移民社会。在这些团体里,多数决足原则就是法律;这样做并不是出于明确的理论上的理由,而纯粹是为了简便。素不相识的一些人汇合在一起,必须分配职权,必须批准和修改规章制度,以及作出重大决定;由于没有其它办法来做决定,就採用了清点人头的办法,这些移民社会完全是崭新的,没有传统可言;而且流动性极大,难以形成社会的各个阶级。在这些团体里,财产太少,产生不了权力,而富人也不可能拥有影响力。累世显赫、荣誉或权势在这里也不起什么作用,理由很简单,因为这一切除了他本人知道以外,其他人谁也不理会。父母、祖父母早就被远远地丢到一边去了;甚至连他们本人来自什么地方,旅行伙伴们都不知道,更不要说是他们的财富、权力或职业了。多数决定原则是对当时活着的和在场的人实施治理的一种最明白易懂、最简便可行以及不那么激烈的办法。 发挥作用的社会。在那种环境之下,沙文主义是无法滋长的。一个发挥不了作用的社会不可能赢得人们对它的忠诚。这些为了具体目的而刚刚建立起来的“政府”,本身很难说它是好的还是坏的;只能通过它们的实际表现来衡量它们的价值。人们对一个团体的规章制度并不存在什么神圣的感觉和有多少感情上的依附,神圣和有感情的东西是那些大篷车、骡子或牲畜。这些东西由于它们的使用价值而受到重视。所以,在移民社会里,人们对于“政府”的态度,大大不同于那些因古代战争的光荣或神权帝王的尊严而无条件赢得人们忠诚的地方。 公私界线模糊。移民经历所造成的最重要的后果也许是公私界线模糊。公私界线在欧洲人的生活中是很重要的,它构成了十九世纪初叶欧洲政治争论的基础:即个人领域和官方组织领域的分野——用斯宾塞后期的话说,即“个人对国家”;用政治争论的术语来说,叫做“个人主义对集体主义”、“资本主义对社会主义”。 但是,由于种种理由,这种界线在美国却是出奇地变得毫无意义了。其中一个理由是,在美国社会萌芽的初期,个人和公众的界线本来就很不清楚。组成社会的目的就是为了个人的利益;而个人利益则唯有通过建立有效的社会组织才得以维护。 在移民社会探讨法律的过程中,所有这些重要的因素都惹人注目地呈现了出来。 十一 移民社会的自然法则:产权俱乐部和优先原则 远在淘金热之前,就出现了土地热。关于这一点,我们听说得比较少,那只是因为它在美国大部分历史中是以另一种名义出现的。而一个空荡荡的荒无人烟的大陆则为此提供了环境。在旧世界,一个农民要经过多少代的努力才有希望挣得十英亩或二十英亩的土地;而转到新世界里,则几个星期或几个月内就能获得一百六十英亩或三百二十英亩的土地了。 但是,怎样来保护这些土地呢?这些土地都位于没有政府有效控制的社会里;而人们之所以能够这么快就获得那么多的土地,正是因为这些土地处于政府的权力管辖之外。如果坐待遥远的业已安定下来的东部送来法律保护,这将意味着丧失捷足先登的全部好处。先行占有这些土地的人,必须按自己的方式来制订和执行自己的法律。就象採矿者为了对付犯罪行为而自订法律——自警团的法律一样,西部的农民和居民土地投机者也就自行制订他们的财产法律:而产权俱乐部法律就是这样出现的。 移民们遇到的种种问题大都起因于西部新定居点的公地,从严格的法律意义上说,公地都归新成立的合众国的联邦政府所控制,而这个政府的总部却设在遥远的东海岸。联邦法律所规定的那些具体步骤,虽然不断地在变化,但至少从长远看来,还是具备有条不紊这种好处的。 首先,按照东部人的想法,土地测量是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的。他们说,如果你不了解你进行交易的土地的确切界限,你又如何能买卖在远方的土地呢?早在一七八五年,联邦法律就规定要对土地进行测量,把土地划分成长方形的“镇区”单位(每块土地六英里见方,包括三十六个“分区”)和“分区”单位(每块土地一英里见方,或六百四十英亩)。这仍然是西部的一大特点。最简单和最有次序的办法,也即能最快得到报酬的办法,就是把这大批土地卖给东部拥有雄厚财力的人;而那些没有适当契约文书就到西部定居的人是靠不住的。联邦政府从一八○三年把俄亥俄——第一个公地州纳入联邦开始,便一直执行着一种政策,即坚持一切未被赠与的土地一概都归它所有(除每个镇区保留一块教育用地之外);这就使那部分土地处于联邦政府的土地法律管理之下,从而极大地影响着新定居的居民。 移民们对这类大方案并不感兴趣。他们或是因为在商队小道上发生了事故,或是因为听信蛊惑人心的谣传,或是因为被土地的外貌所吸引,而沿途在这里或那里停留了下来。他们不等测量土地,也不等政府为他们开路;而他们在出发之前也是不可能为他们的土地获得法律文书的,因为通常的情况是,他们自己也不知道要到哪里去。甚至他们停下来的地点也不是固定的。他们出发时都抱着最美好的愿望,这种愿望驱使他们从一个地方走向另一个地方。不管联邦政府的计划和法律多么有条不紊,移民们定居的方式却根本与有条不紊风马牛不相及;因为美国在十九世纪向西部开拓的运动归根结底乃是土地热的一种表现。淘金热引起的混乱只局限于几个特定的地区,而土地热引起的混乱则遍及整个大陆。定居者对土地质量,比对法律的技术细节感兴趣得多。他们根本不待徵求法律顾问的意见,就纷纷盖起了房屋,种上了农作物。 第32页 所以,在定居西部的早期关键时刻,多数(即使不是绝大多数)首先到达那里的人都是“僭据者”。他们究竟是不是严格法律意义上的土地“所有者”呢?答案就要看对迅速变化中的法律技术细节作何解释了,而最初的定居者对这些法律技术细节根本不懂,也毫不理会。定居西部就象美国历史上许多重大事件一样,是在法律上充满模稜两可现象的情况下发生的。 土地测量一般部落在定居的后面;因此也必然落在新的社会后面。移民们对官僚机构已经彻底失去了耐心,这种官僚机构根本不可能分给他们土地,如同採矿者对不能惩办罪犯的政府不满一样。举例而言,在一八二八年底以前,伊利诺伊三分之二的居民都是“僭据者”——定居音所占的土地从严格的法律意义上说是属于合众国政府所有。“僭据者”一词在英国和人口众多的美国东部沿海各州,含有欺诈的坏名声。在那些地方,“僭据者”是指在业已属于他人合法拥有的土地上定居的人,以图通过占有而获得产权,或者利用原土地所有人产权中某些法律技术性问题而从中渔利。可是在西部,“僭据者”则往往是真正首先定居的人,亦即首先占有无人先占的土地的人,也就是第一个到达那里的人。 联邦法律后来才开始考虑到生活中的既成事实和移民们的需要,并且行动十分缓慢,托马斯·哈特·本顿在担任新成立的密苏里州选出的国会参议员三十年期间(一八二一年至一八五一年),便一贯维护定居者的利益,他领导来自西部的同事们,成功地批驳了对西部所有土地釐订固定的最低价格的主张,并力主土地的价格应按土地的实际质量分为几个等级。尤其重要的是,他促成了法律的修改,使那些事先没有办任何手续就在公地上定居和种植农作物的定居者的利益得到了保障。法律是慢慢地改变的,但它确实保障了那些先行占有土地的人们。 但是从定居者的观点来看,这些变化来得实在太缓慢了,而且还包含其它许多规定和条件,使得情况更形复杂化。一八三○年制订的一项临时措施(一八四一年修订成为永久性的条例),才首次向定居者提供了某些重要的法律保障,这是他们为对付非定居的购买土地者所迫切需要的。至此,一个定居者一次就可以用最低价格购进一百六十英亩的土地,但超过这个数量通常就要付出拍卖价格。联邦法律从来也没有和当地定居者的要求完全一致,即使是一八六二年的《宅地法案》也是如此,该法案使定居者(在连续定居五年和支付象徵性的登记费之后)不需要再付什么其它费用,就可以获得一百六十英亩联邦土地的产权。但在那个时候,大部分好地已被瓜分完毕,而西部生活方式也已经确立起来了。 就象採矿者后来组织起自警团来对付谋杀犯和抢劫犯一样,早期定居的农场主也自动组织起来保卫他们的土地,这是十分自然的事。由于没有法院,他们就成立了“产权俱乐部”(有时称“协会”或“’联合会”)。在迅速开发的西部土地上,一大批这样的俱乐部象雨后春笋般组织了起来。例如,在威斯康星的埃尔克霍恩湾附近,四十户人家定居在一片树林子里,周围的土地已经过测量,划成·‘镇区“单位,但尚未进一步划成”分区“单位,因此,从严格的法律意义上说还不能买卖,一位卫理公会的巡迥牧师于一八三五年经过那个地方,他报导说: 他们在欠缺任何法律的情况下,自己开会制订法律。他们测量了土地,确定了”镇区“单位的范围,并肯定认为第十六”分区“,即学校所在的分区,是在他们所住的树林子范围之内,于是他们就立标桩分界,并指定一些专人照料那里的树木,争取一旦按法律规定”镇区“单位实行定居时,树木已长大得具有更高的经济价值。他们还为每个人的林木地定界,圈起来,每户人家部有四十英亩的树木以及他乐意保有的草地。木材是国家重点关心的物资,不能允许任何人进行垄断……当时美国普遍存在一种谅解,其效力相当于土地法,即定居者应该互相帮助以对付土地投机商人,任何定居者都不能对别人的土地打主意。 如果一个投机商打定届者田地的主意,他会被人打翻在地,强行拖出土地局的办公室。如果打人者遭到起诉和罚款,定居者会答应大家共同负担费用。但在罚款之前,案子应首先交陪审团审理,而陪审团的成员自然定要从定居者中间选出。理所当然,在这类案件中,没有一个陪审团会裁定该定居者有罪,因为这类行为被认为是一种自卫行动……在了解了这些情况之后,就再也不会有任何土地投机商敢打定居者土地的主意了。同时,由于没有任何定居者会去打邻人土地的主意,所以,每个人都可以根据国会砚定的价格——每英亩一美元二十五美分获得他那份土地。 採矿者的自警团只是在出现危险时才需要建立,而定居者的”产权俱乐部“则从一开始就有常设的必要。如果没有这些俱乐部,在未经官方测量的土地上新近定居的农民就无法保证这些土地属于他们,也无法保证他们能从改良土壤中获得好处,甚至也无法保证他们能够收割自己播种的农作物。所以,”一旦草原土地破土耕作“,这种俱乐部便如”雨后春笋“般地建立起来——在伊利诺伊、威斯康星、艾奥瓦、明尼苏达、内布拉斯加,以及移民们定居的所有地方都莫不如此。一般说来,组织俱乐部时都是先召集一次当地定居音大会,组成一个委员会来负责起草章程和细则,然后选举主事人。每个俱乐部都要确立遴选陪审团解决争端的程序,通常还具体规定在陪审团执行司法任务期间,其主席和执法员所享受的工资待遇。所有俱乐部都设有土地产权登记册,在许多方面都严然以美国政府的常设机构土地局自居。有些地方,它们实际上就是政府,有权惩办一切侵犯个人和财产的犯罪行为。严格他说,这些俱乐部的所作所为是”超越法律“的,但正是这些俱乐部首先建立起法律和秩序。 第33页 取得俱乐部的成员资格,就象取得别的移民团体的资格一样,很容易,并且很快。有时候,定居者大会的主席就可以作出决定:只要家里有烟囱在冒烟的人都可有选举权,并被认为是合法居民。典型的俱乐部章程往往规定:”凡在本县境内居住满两个月者,均应视为本县的公民。“尽管地界不清而常常发生麻烦,测量工作很马虎,成员的流动性也很大,但有关章则却是简单明了的,普遍部能理解,并且能得到大力贯彻。每个产权俱乐部成员都有权得到其他同伙们的保护,但俱乐部却没有耐性搞法律的技术细节;正如威斯康星州格林县产权协会(一八四五年)所作的裁定:”我们认为法律和人类的其它体制一样,必然是不完备的,但这不能成为任何人利用这种不完备去侮辱和压迫他的同伙的藉口。“ 尽管有这样或那样的不足之处,但”产权俱乐部“法律一般部得到迅速而有效的执行。例如,研究艾奥瓦州詹森县”产权协会“的历史学家发现:无视协会章程”强占别人土地“的例子不超过两起。在第一起案于中,一顿鞭打很炔便使犯罪者承认”产权协会“的规章就是社会的最高法律,第二起案子发生在一八三九年十一月,一个名叫克劳福德的人在艾奥瓦城以北一英里处强占了别人的土地。而根据”产权协会“章程的规定,该处土地产权属于威廉·斯特占斯(协会司法委员会一名成员)合法所有。克劳福德在强占土地之后,拒绝了协会的要求,柜不放弃土地。协会的执法员于是通知所有成员于十一月七日上午十时在艾奥瓦城的阿萨夫·艾伦酒店开会。六十个身强体壮的人准时到会;他们列队走向克劳福德造的房子,当时克劳福德正在屋里忙于盖房的收尾工作。这些人再一次提出要他放弃所占土地;斯特吉斯甚至表示愿意付给他造房子的报酬。但克劳福德又一次拒绝了。于是,”一眨眼的功夫,“该协会一位成员事后报导说,”人们爬上了房子的四个角,接着不到十五分钟,连房子的痕迹也看不见了。克劳福德先生惊呆了,手里拿着斧头,站在他一度占有的空荡荡的房基的中央,人群里有些人暗示说,艾奥瓦河离这里并不远;但另一些温和派的意见占了上风,人群就散开了。“克劳福德和斯特吉斯再次进行磋商。随后,斯特吉斯宣布,事情已以他完全满意的方式得到了解决,这时,人群才开始散去。后来,克劳福德曾经试图向法院控告这个产权协会的某些人,要求惩办他们。但是,在艾奥瓦要找一个本身不是”产权协会“成员的法官、律师和陪审员几乎是不可能的。所以,克劳福德始终没有获得成功。自此之后,这类事情从此销声匿迹,再也没有必要为此目的而动员”产权协会“的成员出来干预了。 当各地的联邦土地局最终根据一八四一年九月四日的《土地先买权法》而正式成立时,富于创业精神的移民和投机商人已经变得非常聪明,大家都在表面上遵守法律的有关条文。移民们是在他们的”产权俱乐部“法律保护下兴旺发达起来的,而这种俱乐部法律乃是他们社会的自发产物,他们不重视法律的技术细节,只重视法律的实质,他们嘲笑联邦土地局的事务主义,只注重形式而不重视实质。 根据大多数这类土地局的规定,一个人必须拥有一座至少十二英尺见方的房屋,才能取得土地先买权。但一个”僭据者“却完全有可能发誓说,他确实拥有一座”十二乘十四英尺“的房屋;而实际上在他占据的土地上的唯一房屋,只是他用削铅笔刀削出来的十二乘十四英寸的房子。于是,有些土地局规定,先行占有土地上的”房屋“必须是带玻璃窗结构的房屋。一些旅行者报导说,他们在一些矮小的没有窗户的厚木板房子里,看见钉子上挂着一个窗框,感到很纳闷;随后看见其它房子里也挂有类似的窗框,有人就问主人,那是干什么用的。得到的回答是:”为了先行占有土地用的。“”怎样占有法?“”什么?你不懂吗?这是为了让我们的证人可以发誓说,我的房子确实是有窗户的。“ 有时,同一幢房子更不断地从一块土地转移到另一块土地,一直到好几个不同的提出申请的人都利用它达到了先行占有土地的目的为止。一八五○年底,内布拉斯加的一个记者便描述了一座为此目的而建造的带轮子并用牛拉的框架房屋;每天租用费是五美元,它使一些先行占有土地的人可以发誓说,在他所占的土地上确有一幢真正的房屋。据说,许多人利用这幢房屋而使其产权要求得到了证明,从而占有了土地。 根据法律,妇女不得先行占有土地,除非她是个寡妇或者是”一家之主“。雄心勃勃的妇女开拓者当然不会照足这项法律的精神去办,而只聪明地满足法律的字面要求,以设法获得一百六十英亩可以先行占有的土地。根据流传的说法,她们常用的办法是雇用婴儿为申请土地的妇女服务,就象活动房子为男人们服务一样。年青的妇女往往借一个孩子,在收养证明上籤个字,宣誓说她是”一家之主“,就可以实现她先占土地的产权要求。以后,她再设法取消收养证明,把孩子送还他的父母,当然还适当地送些礼物。在早期定居西部的大部分时期(从十九世纪最初的几十年至少一直到南北战争),”产权俱乐部法律“就是移民西部的法律。虽然这种法律有缺点,但这些缺点部不是官僚体制、拘泥于技术细节或者条文主义的缺点。”产权俱乐部法律“如同自警组织法一样,意味着大众自行维护正义、迅速採取补救措施、按非专业的程序及普通常识办事。这是一种自作自为的法律:也就是新的土地所有人在政府力量还达不到的地方自行警卫的做法。 第34页 但是,”产权俱乐部“并不一定都是民主的机构,它们也并不总是保护诚实的定居者不受狡诈的授机商人之害。虽然”产权俱乐部法律“在联邓法律行之有效之前,经常成为保护头脑简单的占有宅地的人的盾牌,但它同时也可以成为当地投机者手中的工具和武器,”产权俱乐部“不仅保障”僭据者“对他们生活和耕种的土地的产权,同时也协助同一个”僭据者“拥有第二块和第三块土地的产权,以阻止后来的移民占有这些土地。 ”产权俱乐部“(有时也叫”实际定居者协会“或”自行占有土地者俱乐部“)也许应该更确切地称为”先到者俱乐部“,这些俱乐部保护第一批移民进行投机买卖土地的权利和进行耕种的权利。据一八五○年十月二十二日的麦迪逊《守卫报》称,非定居者得以在西部的土地投机买卖中赚大钱的”非常之少,比淘金发财的更少。“未经开垦的无主土地部直接或间接地被开发了;有时硬是被强占了,产权掌握在”产权俱乐部“手里。有时居民们把昂贵的地方开发费用,诸如修路、造学校之类的大笔费用,以赋税的形式转嫁到无主的土地上。在一些地方,这种做法更成为一种公然的政策,以把进行投机的无主土地强行卖给实际的居民(至少是卖给当地的投机者)。在西部农场的土地上,进行投机的不乏其人,而投机者都是得到”产权俱乐部“支持的当地人 ”产权俱乐部“和它们的”产权俱乐部法律“都具有一种独特的精神,这种精神已经发展成为美国这个新国家的一种历久不衰的传统。它们主张优先原则,简而言之,就是那些首先到达的人享有优先的权利。它也意味着先于正式政府而出现的社会所制订的条例享有优先地位。这种优先原则本身促使人们加快步伐;它使人们坚决认为,最先到达某地不仅仅是载入史册或写进传记里的一件史实,更且也是一种优秀的品质,而发财致富只不过是这种优秀品质的一种并不过分的报酬。”迟到的小伙子“、慢吞吞的傢伙、懒汉、晚出发的人、走得慢的人——都是一些弱者,只配吃残羹剩饭。当然,优先原则起初只是反映美洲大陆空旷而崭新面貌的一种理论;它首先出现于土地法之中,但到了后来,在竞相争夺大陆宝藏——黄金、水、牧草、石油的竞争中,这个原则一次又一次地得到运用。 随后,淘金热者碰到许多同土地热者同样的问题,因为矿山也是在联邦政府有效治理范围之外的,农场主的产权俱乐部法律和随之而出现的採矿者的产权俱乐部法律之间有许多共同之处,很可能是由于他们遇到的问题类似,而早期的解决办法也雷同。首先到达的採矿者也象农民开拓者一样,并不等待州政府或者联邦政府前来建立政府机构。由于他们在联邦的、领地的、或州的有关採矿法律生效之前早就形成了一个採矿者的社会,因此他们干脆自己着手制订有关法律: 鑑于本地区缺乏关于採矿的法律和规定,从而出现了争执,所以,我们(某某)地区的採矿者,谨在本次集会上宣誓,将遵守以下的法律。 早在一八五一年,加利福尼亚的立法机构就宣布:在矿山产权方面,那些”和宪法及本州法律不相牴触的地方性常规惯例或规章制度应继续有效“。到了一八六六年,在加利福尼亚已经有五百多个自动组织起来的採矿区,在内华达则有二百多个,在亚利桑那、爱达荷和俄勒冈各有一百个,在蒙大拿、新墨西哥和科罗拉多可能各有五十个,总计达一千一百多个。这些自行管理、自行立法的单位,制订了细节各异的规章。但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的信念:即当地人社会可以而且应该制订并执行自己的规章。一八六六年,一个由美国参议员组成的委员会审查了这些法律,事后以参议员应有的风度作出这样的结论: 人民初显身手,便创建了这项伟大的制度;而一切可以获得的证据都表明,美国人民具有建立国家大业和秩序的特殊才能。人民行使主权的原则在它最伟大的一个方面得到了充分的体现。是以当前要求我们做的,不是去摧毁它们,而是在它们上面盖上国家权力和无可争议的权威的图章。 接着于一八六六年七月二十六日,国会通过了第一个重要的《採矿法》。该法明确承认,”凡是同美国法律不相牴触的地方性採矿惯例和规章都属有效。“ 这些地方性矿山产权俱乐部的法律全都同意优先原则。制订联邦新法例的参议院委员会指出:”各种採矿者的规例和规章……形成了目前这种从实际需要中产生的、人们一致赞扬的制度的基础;它们是人民亲自创立的向所有人提供公正保障的手段……从加利福尼亚开始,所有地方法院都承认那些规例,其核心思想乃是先到先占的原则。“这就是说,整个美国到处都认为首先发现和开发矿藏是拥有矿山产权的正当原由,黄金奖赏也象土地奖赏一样,归于那些首先到达的人。 当然,在採矿活动中应用这一原则时也发生过一些稀奇古怪的事情。至少在开始阶段,持续不断地运用矿山的产权对于继续合法地占有矿山来说,是至关重要的。亨利·乔治(他是好些人中间的一个)发现,人们很容易把这些矿区法律理想化,这些法律规定:”任何人所攫取的都不得超过他所能够合理利用的,或者,其保有的时间不得比他能够持续利用的时间长……任何人不得垄断或封锁自然资源。“实际情况是,如果某人不在那里一直干下去,他就根本不可能保住他对矿山产权的所有权。而一旦建立起了保护机构之后,矿山的产权就成了可以进行买卖的财产了。 第35页 优先原则也适用于水的资源。美国西经一百度以外的地方,土地多得很,但水源却很少。而土地没有水则无法开闢成农场或牧场,黄金也无法从矿砂中沖洗出来。在这里,美国的优先原则再次成为法律,在英国,雨量充沛、河流众多的湿润地区,习惯法早就确立了一条”河岸“权利的原则(河流两岸的土地所有者拥有同等的用水权);不管土地所有者的土地是在上游还是在下游,也不管他是什么时候开始拥有河岸土地的,对河流都拥有同等的权利。在英国,对水流的”自然使用“和”特殊使用“还订有技术性的区别规定,目的主要是限制上游的土地主的用水量,以使河水的流量不致减少。这样就保障了河流两岸所有拥有土地的人,大家都拥有一般习惯性用水的权利;而这也就不存在优先的问题。 但是在美国西部,这一点却有所改变。在几乎所有出现”土地热“的地方,对上述英国法律都作了大幅度的修改,尽管各地在程度上有所不同。(在水源特别稀少的地方,这种习惯法的修改幅度也就更大,从爱达荷和蒙大拿,往下直到亚利桑那和新墨西哥等州就是如此。)而在那些应该实施河流两岸的土地主拥有同等用水权的习惯法原则的地方,西部人却实行了优先原则。这种原则在西部发展到了极端的程度,它规定首先到达河边并占用河水的人,可以愿意使用多少水就使用多少水,他可以通过沟渠或渡槽把水引到遥远的矿山使用,或用河水灌溉远方的土地——甚至把河水全部抽干也可以。在这里,优先原则明显地压倒了平等原则。这条新规则在西部各地的习惯法里都可以找到,并通过一八六六年的一项立法而成为联邦的法律。有些历史学家(诸如沃尔特·普雷斯科特·韦布)强调说,关于水流法的这种改变主要是出于灌溉西部干旱土地的特殊需要。但这本身并不能解释西部水流法所具有的标新立异的特徵。要理解这一点,我们还必须以总的美国背景来看问题,在美国,一切都是和优先的法则联繫在一起的。 先到先占的原则,奖励首先到达者的原则,至少延续到上世纪未。一直在(移民的)西部占支配地位的整个分配制度,在一八八九年四月的一天戏剧性地发展到了顶峰;那一天,十万名左右的男男女女(走路的、骑马的、坐篷车的、推着小车的)排列在印第安人领地的边界上,只等军官们发出出发的枪声便一拥而上。仅在几小时之内,俄克拉荷马地区的一百九十二万英亩土地就被瓜分完毕。很少有人知道他们为什么选中这一块或者那一块土地;没有人知道他们不在这里或那里定居下来又会失去什么:也根本没有人会想像得到在他们脚下几千英尺的地底还埋藏着尚未发现的乌金:但这些人都奔向前去,抢占自己最喜欢的那一块土地……或者说在他们前面跑得更快的旅行者遗留下来的那一块最好的土地。 十二 移民社会的自然法则:自警制和多数决定原则 移民的自警制是在还没有成立政府的社会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它最初的出现并不是为了超越法庭,而是为了提供法庭;不是因为政府机构太繁杂,而是因为根本就不存在政府机构,不是为了平衡已有的各种机构,而是为了填补一个空白。移民的自警制同那些年里在英国发展起来的司法传统、司法技术细节和专业原则是明显不同的。但它同南部的《私刑法》也不相同,虽然区别不是那么明显:因为统治南部的这种不成文法是,为了强制推行一个久已定型的社会里早已形成的习尚。 兰斯福德·黑斯廷斯所着《向俄勒冈与加利福尼亚移居者的指南》(一八四五年出版)一书,是一本流传很广的西部旅行手册。该书在卷首引用的段落中,向未来的旅行者描述了作者所在的一百六十人(包括八十个武装的男于汉)团体的遭遇;这个团体在一八四二年五月十六日从独立城启程,沿陆路向俄勒冈进发。”我们离别了既有秩序又很安全的故土。但是,旅行前进不到几天,我们一些人的’美国性格‘就暴露无遗了。人人都摆出一付要决心统治别人,而又不轻易计别人统治的神气。在这里,我们处于无法无天、无拘无束的自然状态,处于低级社会的混饨之中!“黑斯廷斯解释说:”在这种混乱情况下,我们的队长建议大家来个’大剎车‘,安下营来,为日后这个团体的管理立下法规。这个建议马上得到大家一致的採纳,以后所有的人都要依法行事。“这时候,团体内有一个傢伙,他早就透露过他想去偷印第安人一匹马,并且真的已带上绳索外出搞马去了。在草原上,这一类行为完全可能给整个团体带来难以设想的严重后果。于是,”立法机构“——也就是全体人员,只能把制订法规的事暂时搁置一旁,先讨论这个傢伙的行为是否已构成违法。有好些人发言主张惩办,但也有人为之辩护。后音最有力的论据是,仅仅在口头上谈论要搞印第安人一匹马,”本身既不构成犯罪行为,也不能作为犯罪行为加以禁上。它本身不足以构成犯罪,因为它并未成为事实,由于他什么也没有干。仅仅因为是被禁止的,这不算犯罪;由于我们的社会还处于萌芽状态,我们没有禁制法。“结果,大家一致认为那个傢伙应属无罪。 第36页 他们这一行人在是否需要一部法规的问题上仍然犹豫不决。最后,他们以压倒多数通过了委员会的报告:”委员会认为,除了上帝制造的深深扎根于每个人心中的道德准则之外,没有必要再制订别的法规。“但是,黑斯廷斯写道,”看来,有一部分人仍然强烈主张有必要在立法方面採取一些行动。“既然大家已认定在根本性问题上不需要搞什么立法,于是他们就颁布了一道打狗的法令,该项法令要求”立即不加区别地消灭辖区内所有的狗,不论是老狗还是小狗,雄狗还是雌狗,一经发现一律消灭。“但在合法地杀死几条狗以后,就激起了强烈的反对。有些狗主人威胁要杀死那些杀他们狗的人,而打狗队也武装起来准备战斗。这时,队长再次召集大家开了一个”立法性质“的会议,几乎全体一致通过撤销那项打狗法令。黑斯廷斯忆述:”这是我们的第一次立法行动,同时也是最后一次立法行动。“ 十九世纪四十年代和五十年代,西部矿区探索制订法律的规模更大。这些都是临时在一个地方定居下来的移民社会,通常都是远离已经建立的政府中心,也远离任何法院和立法机构。我们手头有两份描述矿区探索制订法律过程的生动记述,那是在西部移民地区长大的人所写的。在这些记述里,英雄并不是身高十英尺的带枪人物;主角是整个社会——努力探求集体良知的社会。乔赛亚·罗伊斯(美国哲学家,全家于一八四九年经小道横越大陆)和查尔斯·霍华德·希恩(后来成为那个时代主要的自然资源保护论者之一),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他们两人是合作者;两人都热衷于研究西部秩序是如何建立的,并相互交流情报和想法。希恩的着作《矿区:对边疆政府的研究》(一八八四年出版)和罗伊斯的着作《加利福尼亚》(一八八六年出版),这两本书描写的矿区历史都是这些群体探求法律的长篇叙事史。 罗伊斯写道:”在美国立国伊始的纷扰年代里,人们的社会责任所最终造成的痛苦和压力,比任何地方和任何年代都过之而无不及;正如在自警团里任职几个月远比一生中偶然在一个平静的小镇法庭陪审团里工作要困难得多一样。“另一方面,在纸面上组织一个城镇政府是轻而易举的,而这有时却容易”麻痹普通人的政治良知,从一开始就对社会过分自信“。採矿者们认为,法律有时是自行发现和自行实施的。与此同时,他们刚刚形成的社会的现实也教育了他们,不管愿意不愿意,法律逼人而来,似乎无所不在,这是社会的一种无法避免的需要。”再没有任何别的东西比永久的法律给这些早期的加利福尼亚人——通过他们日常生活中所发生的事件——以更有力的教育了;它使他们认识到法律秩序的权威,认识到他们对社会应有的忠诚。这甚至超过了旅途上的支柱(白天是天上的云彩,晚上是火光)对于沙漠里的传奇式的流浪者所起的作用。实际上,社会责任的神网高悬空中,不可抗拒地落在所有这些无忧无虑的淘金者头上,尽管他们吹嘘自己是自由自在的人。“ 开发金矿的技术本身也日益要求人们重视相互合作和集体的忠诚,採矿设备在刚开始的时候只是简单的淘盘,很快发展为淘洗机,以后又进而发展为流矿槽:每一种都比前者更为复杂,更需要相互问的合作。用盘子淘金一个人可以把活干下来。但淘洗机(或称黄金摇选机)是一种装在摇选台上的长达六英尺至八英尺的设备,需要人不断搅拌,以沖洗夹带黄金的泥沙;通常至少需要四个人进行操作。流矿槽则使用一系列精巧的水槽和沟渠,使含有黄金的泥浆通过一些箱子,让黄金在箱子里沉淀下来;这种不能移动的设备,它的安装、维修和操作都需要好几个人的集体合作和劳动。以上採矿技术几个阶段的演变,就象矿区其它方面一样,发展得很快。到一八五○年,已经普遍使用上了流矿槽,而合作精神也进一步加强了。正是在这些集体里,以后西部小说中大肆鼓吹的那种合伙意识便发展了起来。最初使用的俚语”伙伴“这个词,远远超越商业上同事的意思,这个俚语很可能是在一八五○年左右在矿区产生的。到一八五八年以后,开矿已由加利福尼亚扩展到落基山地区,”单人匹马的勘探者“已成为现实世界里不存在的一种神话了;勘探矿藏已经发展成为一种集体的事业。 採矿者生活中的许多特点,促使他们追求迅速而公平的司法裁决,而不是繁复精细的司法程序。在新发现的矿山里,比世界上任何其它地方更加强调时间就是金钱。在早期淘金热的年代,一个人一天很容易就能赚到十六美元至一百美元。西班牙採矿法规定,所有涉及矿山的案件应”毫不延迟地“作出判决,因为在这里,几小时的功夫就可能使好运气转为坏运气。另外一个要求迅速作出判决的理由是,指定审理特定案子的矿区官员一般并不领取额外的报酬,所以他们就更急于迅速结案。刑事案件更有特殊的理由要求迅速处理,因为监狱很少,领取报酬的看守犯人的官员更是绝无仅有。因此,审判和惩罚都必须快速进行。有一宗残酷的谋杀案件——此案有十几个证人,案发后一小时内就进行了审判,凶手随即被处绞刑。驱逐、鞭打、死刑是一般最常见的惩罚办法,因为这些办法(不象监禁)不需要设立很花钱的机构,而且可以毫不延迟地得到执行。在一个人口”随时流动“的社会里,你的人明天可能就不在这块地方,你本身也可能决定要继续前进。为了对你有所裨益,现在就必须执行法律。 第37页 法律是无所不在的;正是由于如此,它也是看不见、摸不着的。採矿者有时以为他们根本就没有什么法律。矿区的一个老开拓者写道:”我们根本就不需要法律,直到律师找上门来。“从来没有人象开拓者那样自命力不受外人管辖的,但这实际上只是他们发展起来的那种特殊法律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而事实上他们还是非受那种法律的管治不可。他们的法律是自然形成的,不是蓄意去搞的,它对整个社会进行不露声色的管治。 採矿者的处境与整个时代格格不入,也使他们很容易自认为他们根本没有什么法律。在这里(犹如在殖民时代那样),美国经历了一种倒退现象,倒退到原先差别较少的生活方式中去了。中世纪的英国人在习惯法形成的年代,也曾认为法律不能强制执行;他们那些法律只不过是些习惯做法,仅”要求人们不要和习惯背道而驰“。美国移民也讨厌繁杂的规则和蓄意的立法。他们社会中那些新颖的东西——而不是那些古老的东西,使他们对近期所有精心而明确地制订出来的规则都抱有怀疑。他们来自那些视”法律“为一种脆弱的技术性东西的地方,以致他们难以设想在新的社会里,他们还得强制地遵守任何深奥的习惯怯。在矿区的移民中间,法律是属于大家的——了解法律、维护法律、执行法律都是大家的事情。 就象过去和以后的其他美国人那样,也象产权俱乐部的创始人那样,在他们建立起一个组织得很好的和有效的政府之前,他们已经形成了一个集体性很强的社会。加利福尼亚地区内华达县一个开拓者忆述:”当时很少有什么法律,但却有根多好的规矩;没有什么教会,但却宗教盛行;没有什么政治,但却有很多政治家;没有职位,但也没有什么人追求职位——对我国同胞们来说,这最后一点是会使他们感到不可思议的。“当然,可能是出于过去对律师的偏见,有些说法被理想化和美化了;但是,我们确实有足够理由相信当时他们的生活至少和早已定居下来的东部社会一样地秩序井然,甚至还可能要更好一些。当时,财产无人看守,但在一般情况下却是安全的;在大多数矿区,一盆金沙放在露天帐篷的桌子上,主人大可以在距离很远看不见的地方做事。虽然没有警察,给养和工具却很少发生被盗窃的现象。偷窃、谋杀和各种暴力行为也很少发生。 不管出于什么原因,总而言之,位于内华达山脉峡谷里的加利福尼亚矿区,在它建立初期就以自动自发、地方主义和独立精神着称,他们正是以这些精神来发展和制订了自己的法律。最初採矿者固然是生活在墨西哥法律管辖之外(或者说与这种管辖针锋相对),但他们也不属于任何美国法律的管辖。加利福尼亚地区当时实际管事的地方长官们所遇到的问题已经够多的了,可不想违背採矿者的意愿而去管治他们。 西班牙殖民统治偶然遗留下来的一个残余是”镇长“,他兼具行政和司法权,本人就是第一审的法官。在一八四九年人们尚未完全定居下来的时候,便是由”镇长“负责在旧金山市中心广场一所小学校的课堂里听取有关争执的陈述。民事案件均由他听取各方的争辩并作出裁决,他还提出应该付给他的报酬,由有关各方分担。理论上,对他作出的裁决是可以向常驻蒙特雷的地方长官提出上诉的,但这种事情几乎从来没有发生过。偶尔可以听到对”镇长“司法管辖权的紊乱有所不满,那是因为这些自发社会的司法体制(据不满方面的反映〕”既非墨西哥的,也非美国的“。更重要的是,所谓”镇长“只不过是对一个纯地方性官员的尊称,他们对任何法律,不论是墨西哥的还是美国的法律都知之甚少。偶而,在他们的办公室里也装饰性地摆着一两部艾奥瓦州的、伊利诺州的、密苏里州的或南卡罗来纳州的法律彙编,或者一些法国的、西班牙的、德国的或英国的法律书籍。对于这些遥远地方的司法知识,他们能够记得的也只是一鳞半爪,剩下的就只有靠常识和良知办事了。 最令人吃惊的是,这些移民矿区的杂七杂八的公民们极少依靠外面的政府当局。他们的法律和秩序绝不是依靠设在其它地方的政府的力量或尊严来维持的。各个矿区完全根据当地矿山的规模、对採矿者的利害关系、开矿权的保证、犯罪的定义和惩罚,以及矿区的全部政务等,分别制订各自的规章制度。这类明确的规定通常都是在全矿区的採矿者大会上起草的,而大部分政务的处理也是如此。他们这种非正式集会既是立法性质的,也是司法性质的,又是行政性质的。参加大会的成员资格非常模糊,每个出席大会的人都是成员,甚至年满十五岁的孩子都可有表决权。 因为事先不存在任何政府机构,所以,每个新机构的成立都是出于特定的目的。除了职权并不明确的”镇长“之外,社会上再没有别的官员,也没有行政机构。政治活动也只是偶尔进行。只有在需要的时候才选举官员;而一旦需要消失了,官员们的权力也就没有了。 如果决定不能得到迅速而有效地执行,官员们是不会作出这种决定的。一位一八四九年在生的人回忆说: 犯罪行为很少,因为肯定会受到惩罚。有一天下午,我正好在场,就在城边上,目睹了一切,感到十分痛快。我记得查利·威廉斯使劲抽打三个公民的光嵴樑,每人二十一下到四十下,因为他们偷了邻居的钱,大批没有利害关系的观众就成了法庭。我不记得需要付任何律师诉讼费或法庭审判费。我想,我从来没有见过司法的贯彻执行如此之争分夺秒,而花钱又如此微乎其微。这以后,内华达城再也没有发生过偷窃案件;直到后来社会完全定下来,各种规章都建立起来了,情况才出现了变化。 第38页 ”矿区法庭“(这只是对那些挥舞铁镐或拥有产权的人们召开的公开集会的另一种称呼)也处理所有权和产权的界限问题,正如它处理对偷窃或谋杀的惩罚一样。但是,它却不管收帐和私人之间的小争执,早期西部的矿区法庭没有专职常设官员(除少数地方有”镇长“外),也缺少成文的法规,更不保存记录;并且谁都可以召集会议,而那些对会议的紧迫性存疑的人,干脆不参加就是了。 这些杂六条八的採矿者把自己组织起来的能力给人以深刻的印象,例如,罗格河谷(后来属俄勒冈州)杰克逊沟矿区的採矿者们罢免罗杰斯”镇长“的那件事,就是一个很好的证明。罗杰斯是在城镇开始发展的初期,由少数早期的採矿者选举上台的。有一个名叫斯普伦格的採矿者在一次事故中残废了,他的合伙人西姆乘机剥夺了他的合法产权。西姆贿赂了罗杰斯,后者为他签发了一张”法律“判决书,罗杰斯多次拒绝重新审理这个案于,也不同意把这个案子提交陪审团,更没有表示他要辞去”镇长“的职务不干。一八五二年秋天有一天——这一天在俄勒冈南部矿区己成为一个长期被人纪念的日子——一千多个採矿者丢开铁镐,离开淘洗机和流矿槽,到一个大矿里集合(那时候,他们如果干活,一天可能赚五美元到五十美元)。这次露天集会选派了一个委员会,给罗杰斯最后一次机会,要他重新审理西姆与斯普伦格的案件。当委员会回来报告说罗杰斯再次拒绝时,採矿者就在当时当地成立了上诉法庭,并立即选举他们中的一人海登担任受理上诉的法官。接着又通过了一系列程序,诸如选举任命陪审团、证人宣誓、听取证词、律师辩护,案子终于得到了重新审理。一些人威胁要对西姆和罗杰斯使用暴力,但遭到制止。根据受理上诉的法官的判决,斯普伦格重新获得了合伙经营的产权,而罗杰斯则被罢免了”镇长“的职务,多数人的良知既制止了贪污腐化,又制止了暴力。 虽然居民们集合在一起所形成的自发意志经常有可能表现得大过分——其中最糟的就象小说《牛弓事件》中描写的那样——但西姆与斯普伦格案件以及许许多多类似的案件都表现了移民的自警制的创造性运用。 矿区缺少法律,但不等于是无法无天。当然,他们当时的政府体制过于简单,有时也容易使一些不法分子乘机控制政府。在这种时候,採矿者就运用自警制使他们弱小的政府回到正确的轨道。而要做到这一点,需要有极大的机智和勇气,还需要有相当的组织能力。 标志自警制取得成功的最富戏剧性和记录得最完整的一件事,发生在爱达荷领地(现在的蒙大拿州)新定居的矿区班纳克镇附近。幸运的是,一位在牛津受过教育的英国人托马斯·迪姆斯代尔”教授“,对整个事件的经过作了详细的报导。他的一系列报导文章彙编成《蒙大拿自警团》一书(一八六六年出版)。这也是该领地出版的第一本书。故事的主要反面角色是亨利·普卢默,这个傢伙在一八五二年最初到达黄金之乡时,只有十几岁,当时他决定在上加利福尼亚山脉的内华达城定居了下来。一八六二年秋天来到班纳克之前,普卢默已经到过好几个矿区,开过面包店和职业赌博场,还组织过拦路抢劫的匪帮,在公路上掠夺各矿区的来往车辆。在刘易斯顿,普卢默又以一个殷实商人的面目出现。一八六二年七月二十八日,山脉东面山坡的格拉斯霍珀沟发现黄金(在现属蒙大拿州的地区内,这是第一次发现金矿);那个地方很快就发展成为班纳克镇,一八六二年十月,抢劫装有十四磅黄金的载货车队的匪帮在刘易斯顿被判绞刑。普卢默对此心领神会,他警觉地迁居到了班纳克镇。一八六三年四月,普卢默又组织起一帮新的拦路抢劫的匪帮,并通过不可告人的手段,当上了当地的行政司法长官。在那两天之后,一八六三年五月二十四日,又发现了一处新的金矿(以后证明这是世界上最大的金矿之一),这一次是在班纳克镇东面八十英里的奥尔德河谷。三个星期之后,那里又出现了一个新的城镇”维吉尼亚城“。当时一致决定比特鲁特岭以东的全部矿区只设一个行政司法长官,而获得这个职位的竟是普卢默。 到一八六三年夏天,亨利·普卢默领导下组织得非常严密的拦路抢劫匪帮,开始在那里抢劫从西蒙大拿新发现的丰富矿区运出来的黄金。他成了这些人的地下头目。他发现,与其自己去开发金矿,还不如抢劫别的採矿者更为上算。响尾蛇牧场是这帮匪徒的大本营,也是他们的窝藏所、武器库和休息的地方。牧场门口竖立着一块练习射击的靶标。普卢默本人便能够在三秒钟之内掏出手枪并发射五颗子弹,享有山区最神速的快枪手的盛名。这帮傢伙还利用一些别的无辜者的牧场打掩护,这些无辜的人”如果愚蠢地暗示知道这帮人在于些什么勾当的话,他们在不出十五分钟之内就会送命。“根据人们实际发现的尸体和供认的杀人数字所得出的保守估计,他们至少谋害了一百零二个人的性命,这还不包括那些永远找不到尸体或无法确知下落的人。 普卢默利用行政司法长官职务的掩护来干这些勾当有很大的方便之处。他任命了三个匪徒(杰克·加拉格尔、巴克·斯廷森和内德·雷)充当他的副行政司法长官。有一个名叫迪林厄姆的很老实的副行政司法长官,竟被普卢默的人残酷地用手枪杀害了,”一阵乱枪,只有亲眼目睹——听是听不清的——才能知道他们到底发射了多少颗子弹。“ 第39页 老实的公民们开始组织起来,全矿区的人集会审判谋杀迪林厄姆的那些凶手。主持审判的”法官“是一位叫比斯尔的医生,两个助理审判官也是开业医生;铁匠卡特勒则担任检察官;全体公民都是陪审员。”审判席就是奥尔德河谷……法官的座位是一辆大篷车,那个地方就是现在的华莱士大街。“这次露天审判一直延续到第二大中午,直至集体投票判决凶手有罪。但是在最后一剎那,一些人表现了软心肠(是由几个在场的女人引起的),结果,普卢默的人被放走了。 但是,整个社会还是动员起来了。这是普卢默及其同伙覆灭的开始。匪徒的许多犯罪行为一直都没有得到应有的惩罚,直到有一天,在斯廷金沃特河谷的灌木丛中,无意中发现了德国移民的孤儿小尼古拉斯·蒂伯特被乱刀砍得血肉模糊的尸体,他是被谋财害命的,钱和骡子都被抢走了。凶手很快被查获,他是普卢默的一个主要助手乔治·艾夫斯。审判和惩治乔治·艾夫斯是蒙大拿自警团的第一个伟大胜利。迪姆斯代尔教授在一八六六年写道:”在遍布各地的白警团的保护之下,蒙大拿的公民们从此可以高枕无忧了。“当时,内华达城的三、四个公民很快组织了一个二十五人的队伍,捕获了艾夫斯和他的两个同伙——”大个子约翰“·弗兰克和乔冶·希尔德曼,这两个傢伙胃口很大,在班纳克以猛吃美国馅饼的本领出名。一八六三年十月十九日,一个温暖的秋天的上午,在阳光普照之下,一千五百个人聚集在内华达城(正好是普卢默和他的副手的管辖范围之外)的街道上,出席了对乔治·艾大斯的审判。 经过一些分歧意见的交锋之后,最后决定由全体在场的公民——而不是由小小的陪审团——作出判决。不过要由一个二十四人组成的顾问陪审团来引导大家进行判决。鑑于过去已多次发现被告有逃跑的企图,而审判又是在露天举行,所以艾夫斯和他的两个同伙都被用铁链捆绑起来,还上了锁。实际审判到下午很晚的时候才开始,一直延续到晚上。十月二十一日上午,负责审讯的採矿者宣布,审判必须在当天下午三时结束——这一宣布对自费花了两天时间来参加审判的人来说,无疑是受欢迎的。 审判过程中出现了一些常见的现象。艾夫斯通过一个叫”诚实的威士忌酒鬼“的脚色作证,企图证明他当时不在犯罪现场。专程从外地请来的律师象寻常一样吹胡于瞪眼睛,表现出目空一切的神态。辩护律师想尽一切办法,企图抓住检察官是奥伯林学院毕业这一点来竭力贬低检察官。但是越来越多的证据证明艾夫斯在许多其它场台早就是一个抢劫犯和杀人凶手。审讯完毕,顾问陪审团以二十三票对一票认定被告”有罪“,接着聚集在现场的群众便通过动议,同意顾问陪审团的报告。在出席审判的一千五百人中,反对判决的还不到一百人。于是,检察官当即建议:”乔治·艾夫斯应立即处以绞刑,直到吊死为止。“这一建议获得了通过。在五十八分钟之内,艾夫斯就被带到搭在一所尚未建成的房屋框架上的绞架前,离开他坐着受审的地方只有十码远。艾夫斯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还在乞求宽恕。就在绞架上,他还试图把一切罪责推到同伙们身上。艾夫斯的两个同伙,希尔德曼被永远从蒙大拿驱逐出境,而”大个子约翰“则因提供证据有功,得到开释,并允许他继续居住在蒙大拿领地。 这次审判的精神影响一直留存在蒙大拿採矿者的心中。”一千五百个人出于对美国制度的敬重,整整花了四天的时间;“担任起诉人的桑德斯上校写道,”但当案子办完以后……有一些人开始怀疑是否任何一次悲剧式的审判都需要那么多人来参加,如果这种敬重制度的倾向继续发展下去,那么,从事正常职业的时间还能有多少呢?于是关于成立自警团的设想便更见一致和强烈。奥尔德河谷的採矿者崇高的忠诚精神增强了我们的信心……我记得,大概在第二天的晚上就成立了自警团的核心组织。以后,这种组织形式迅速发展,遍布各地。在维护社会秩序和同犯罪行为进行的激烈博斗中,保证了秩序赢得最后的控制权。“ 在维吉尼亚城有五个人、在班纳克镇则有四个人开会组成自警团,在维吉尼亚城,那五个人聚集在一家店铺的帐房里,没有开灯,大家在黑暗中站成一圈,举手宣誓:”我们,下列宣誓人,决心团结一致,为了实现捕获偷窃犯和杀人犯,以及追回被盗窃的财产这一值得称颂的目标,谨以我们的荣誉互相保证并庄严起誓——不泄密,不违法乱纪,永远不抛弃伙伴和司法准则。愿上帝保佑我们。“ ”多少害怕会失去些什么东西“的人都支持自警团。在几个星期之内,拦路抢劫的匪帮和普卢默本人也被捕获,并处以绞刑。一度笼罩奥尔德河谷、维吉尼亚城和班纳克镇的恐怖统治结束了。在普卢默被绞死以后,政府任命他担任领地行政司法长官的委任状才送到(这是普卢默在他最得意的时期提出申请要求担任的职务)。 十三 把一切抛在后面 移民把他们的过去,连同过去积累下来的大部分不平等现象,部抛到了后面,一个社会如果对其成员的父辈的情况一无所知,又怎么能使儿辈为其父辈的过失承担责任呢? 第40页 在新英格兰地区古老的村庄里,教会所属墓地的位置总是离开公园之类的公地非常之近,内容详尽的墓志铭上都刻着死者的姓名。但在不断流动中的移民社会里,情况就正好相反。”根据草原的习惯“,安葬是草率从事的。安葬的目的在于掩埋,而不是显耀,据格雷格的记载,在圣菲小道上,安葬通常部很简单,也不拘礼仪。”尸体除了身上穿的衣服外,没有寿衣或裹尸布,棺木只用一条毯子代替,深埋进地里,墓穴通常部填满石块或圆篙,以防范草原上贪婪的狼群。“旅行者回忆说,他们行进中的集体都很注意掩饰这些埋葬的地点,安葬完毕,就计他们的牲口在墓地上来回转圈,还用大篷车在墓地上来回碾压,以消除一切可能泄露内情的痕迹,防止印第安人挖尸。流动中的移民因此发现,崇拜祖先的社会很快便被一个由新结交的伙伴组成的新社会所代替。在流动的集体里,特别是在移民组成的矿区里,姓氏不如名字重要,特别是生动的绰号更给人深刻的印象。这些绰号肯定不是从先辈继承下来的,而是在当时当地根据一个人的特点、身材、职业、一件业绩、一个姿势、一种特徵、一个古怪的动作、声音或者嗜好,由别人给取的,在西部的矿区里,类似”诚实的威士忌酒鬼“、”吃美国馅饼的大王“、或者”可信赖的詹姆斯“等等名字都是形容这些具体的人,与他们的家族背景毫无关系,他们这类称呼都是根据其本人的特点而叫出来的。 在已经定型的社会里,继承得来的财产(正如继承得来的名字)可以使一个人声名显赫,但这些有利条件却不是他自己挣得的。而土地则是这些有利条件中最重要的一项,至少在欧洲是这样;因为土地是毁灭不了的,可以在同一个家庭里根据永远不变的规定代代相传。直到中世纪结束时,英国法律才允许改变这些僵硬古老的继承规定,而由遗嘱所代替。很明显,流动中的人们无法随身携带土地。不管怎样,在新定居的移民社会里,同祖传没有任何联繫的土地只不过是一种商品;它的价值就是它的价格,而它的价格则是随市场的情况上下波动的。”定居、卖掉,定居、卖掉“,这就是西部通常实行的原则。 任何向西部流动的旅行者的首要通则,就是轻装前进。如果他在出发时没有照此办理,旅程中吸取的经验会教育他这样做。詹姆斯·艾比(一八四九年四月从印第安纳的新奥尔巴尼出发前往加利福尼亚的一个活跃的年青人)在日记中记录了当他们一行人接近内华达山脉时,他们穿越沙漠所付出的财产代价: 八月二日——今天早晨四点出发,六点停下来做早饭。为了减轻大篷车的负担,我们丢弃了厚重衣服和其它能够丢掉的物品。今天,我们要尽量以最炔的速度行进,可能的话,决心在当天穿越沙漠。但是,我们的牲口显然是太累了。于是,我们被迫停了下来。我们完全断水了,我和罗利、伍德菲尔向一个商人买了两加仑水(这些商人是沿途带着水做投机买卖的),每加仑售价一美元,这已经是很公道的价格了。我们所要穿越的沙漠,到处是死牛、死骡子和死马。我数了一下,在十五英里的距离内,有三百五十匹死马、二百八十头死牛、一百二十头死骡子;另外还有几百头牲口掉了队,在有气无力地走着。这就是穿越沙漠的旅行……相形之下,制革工场或者屠宰场倒象是花园美景了。今天,从密苏里来的一个车队枪杀了二十头公牛。在大约二十英里的距离内,大量贵重物品被遗弃在沙漠里——皮箱、衣服、大篷车等等,价值至少达十万美元。我统计了一下,在十英里之内,被抛弃的大篷车达三百六十二辆之多;在美国,每辆大篷车的价值是一百二十美元。丢弃这么多大篷车是为了拯救牲口,尽快轻装到达目的地。相形之下,个人财物的损失只是一桩小事吧了。 伦道夫·马西写的半官方旅行指南在卷首第一章就警告说,凭他个人二十五年的旅行经验,生活必需品应该”放在最安全之处,要綑扎结实,而且要便于携带“;必须留出放食物、水、帐篷、弹药和工具的空位和负重量。他说,紧要的是带一只备用的锻铁制的宿营用水壶,一把钻子和大量鹿皮,以缝补鞋子、马具、马鞍、缰绳。至于在别的方面足以显示自己富有的物品——诸如华衣美服、雕花的笨重家具、或者银制器具——显然只好弃置不带为佳。 留在后面不带的最美妙的东西,当然要算是女人了。矿区出名是男子汉的天下。在一八四九年春天,整个旧金山据说只有十五个女人。强壮、于思满脸、饱经风霜的採矿者,一旦在街道上看见有个小孩在玩耍,他可以站在旁边连续看上几个小时。每个矿区都有数目有限的几个妓女,由于供不应求,妓女们都生意鼎盛;而男人们为了欢迎”矿区真正的第一夫人“,更不惜走上好几英里的路程。有一个十七岁的新英格兰青年,他在他父亲的矿场辛辛苦苦地劳动了一个星期之后,居然骑着马走上三十五英里的路程,为的只是看一眼附近矿区一个採矿者新来的妻子。他说:”因为我想看一眼家乡来的女人;父亲,你知道吗?她为我缝了一个钮扣,告诫我不要赌博,不要喝酒,听起来就象是母亲一样。“ 第41页 由于女人稀少,性道德败坏,使生活变得更加难以忍受;但这一切也井非毫无好处。后来当女人们终于来到时,她们虽带来了道德,但同时也带来了不平等。早在一八三九年,尽管刚发生过金融危机,一个优雅而打扮入时的芝加哥女士可以花费五百美元做一件舞会礼服;但是在西部各地,移民中没有几个妇女,要出风头也就更难了。在社会上显示和突出自己,这是女人们爱于的事。一个来自蒙大拿矿区的记者写道:”装模作样……是令人讨厌的……人们既不会忘记,也不会原谅,它可以象一颗子弹那样把一个男人活活害死。“生活在流动的社会里,男女关系势必要显得更为平等一些——这不是出于某种信念,而是由于他们的生活方式。 成功的移民都学会了无牵无挂过日子。篷车队每天晚上都换一个新的地方过夜。西部的自然景色从一开始就是沉默的见证人,目睹人们一次又一次心甘情愿地走上新的旅程。而在其它地方,要放弃一座城镇集体出走,这可是一件天大的事情,除非是在大祸临头的时候,或是因为突然爆发了社会革命,或者是一座城镇经过几个世纪已腐朽不堪了,才迫不得已这样做,古代特洛伊的九座城市,每一座都是在原先城市的废墟上重新建立的,从石器时代到古罗马时代,整整经历了几千年的发展历史,庞贝古城是火山爆发后被埋没的。十八世纪奥利弗·戈德史密斯所痛惜的英国”被遗弃的村庄“则标志着迅速发展中的经济觉醒:圈地运动、工业革命、向城市移居。旧世界确曾留下被遗弃城市的遗蹟,但更多的情况是城市被埋没,而人们则在他们先辈失望的废墟上重建一切。 在美洲这块几乎是空荡荡的大陆上,到处是迅速流动的移民的遗蹟,稀稀落落地散布在地面上,清晰可见。他们留下的奇特产物是那些被遗弃的地方(”被遗弃城镇的废墟“),而不是埋葬人的墓地。美洲典型的遗蹟是东西用够之前人们就自愿把它抛掉。因为在这里,空间比时间要充裕得多。美洲的过去都展现在整个的大地上。 要搞一个被遗弃地方的完整的统计表是不可能的。但随便举一个实例,就可以使人们看到美国地面的文化遗物比比皆是,到处都是移民们留下的痕迹。例如,一九三○年在艾奥瓦州搞的一份统计表便说明,自艾奥瓦一八三一年成为准州以后,被遗弃的城镇、村庄和邮局等达二千二百零五个之多。这还不包括那些被其它地方併入的城镇或村庄,也不包括那些改了名的地方,以及虽有规划但从未建立的城镇。实际上,这些地方也是遭到遗弃的,人们在离开之前确曾在那里生活过,收到过邮件,盖过房屋,并且也曾对这里抱过希望。与之相对照的是堪萨斯所谓”已经消灭了的地理据点“(那些在一八五二年至一九一二年期间曾经有人定居过而以后又被遗弃的地方),也超过二千五百处。这只是一些线索而已,但却能使人体会到,当时这些美国社区是多么带有实验的性质。 那些把家和财产全部留在旧世界的新美国人,决不会被遗憾的心情所困。向西部移民的定居者发现,有更多的必要性、更强的吸引力和更大的机会诱使他们向前闯。即使是在东部海岸的初创时期,美洲形势的不稳定性就已鼓励人们走移民的道路。詹姆斯敦是英国移民来到美国后的第一个”永久性“定居点,但它也是第一个”被遗弃城镇的废墟“。詹姆斯敦于一六○七年建城,一六一九年这里成立了美国第一个立法机构,直到一六九八年它都是维吉尼亚的首府。一六七六年,在纳撒尼尔·培根所发动的叛乱中,该城部分遭到破坏,随后就日趋衰落。一六九九年,维吉尼亚的首府便由这里迁往威廉斯堡。到一七二二年,据一位当时到过詹姆斯敦的人报导:”除了满目颓垣败瓦和三、四幢尚完好而有人居住的房屋之外,那里什么也没有了。“我们且莫忘记,美国各州首府的流动性都是很大的——即使是在大西洋沿岸那些最古老的州,情况也是如此。华盛顿特区根本就不是我国第一座预定建立的首都。到一八一二年,原来组成联邦的十三个州中间,有八个州的首府所在地已与独立宣言发表时(也就是说大约三十五年之前)不同。有好几个州新命名的首府都是在根本还不存在这样一座城市的情况下,特为此目的而象玩魔术似地变出来的。新罕布夏州的首府从朴次茅斯迁到康科德(一八○八年);纽约州的首府由纽约市迁到奥尔巴尼(一七九七年);宾夕法尼亚州的首府从费城迁到哈里斯堡(一八一二年):新泽西州的首府由普林斯顿迁到特伦顿(一七九○年):德拉瓦州的首府由纽卡斯尔迁到多佛(一七七七年〕;北卡罗来纳州的首府由纽伯恩迁到希尔兹巴勒,随后又迁到其它几个城市,最后才落实到罗利(一七九四年),南卡罗来纳州的首府由查尔斯顿迁到哥伦比亚(一六八六年);维吉尼亚州的首府由威廉斯堡迁到里奇蒙。所有这些迁移都是美国人口迅速流动的标志,也是出于一种持续不断的压力,要求把政治总部移到离定居的中心区近一些的地方。 在新的西部各州和准州,首府也同样迁来迁去。就以俄亥俄为例,那里的第一个永久性定居点——根据一七八七年的”西北地域法令“也是第一个民事政府的所在地——是马里埃塔。一七八八年四月七日,鲁弗斯·普特南将军率领的新英格兰帮四十七人就是乘”俄亥俄五月花“号在这里靠岸登陆的。但是,到了一七九九年俄亥俄符合《西北地域法令》的规定(成年的自由男性居民满五千人)之后,第一届准州议会于九月十六日在辛辛那提召开时,国会却把俄亥俄准州的首府定在奇利科思;一八○○年十一月三日,第二届准州议会就是在那里举行的。然后,准州议会于一八○一年又表决把政府从奇利科思迁回辛辛那提。而一八○二年新的州宪法却把首府重新定在奇利科思。当时,还有好几个地方要求把首府迁到它们那里去。于是,一八一○年通过的一项法案规定,首府应该设于”大致上离开州的中心点……不超过四十英里之处,根据曼斯菲尔德地图来加以确定“。当时人们还提出了一大堆城镇与尚未有人定居的地点来供审议和考虑。一八一二年,终于决定把首府迁到锡奥托河的东岸高坡,在富兰柯林顿对面的一块地方,这个未来的城市其后定名为哥伦布。 第42页 印第安纳的首府也曾迁来迁去。该州最古老的城镇文森斯一度曾是准州的首府(一八○○年至一八一三年),但后来,由于要求把首府迁到更靠近中心地点的呼声越来越高,结果就搬到了一个名叫科里登的地方,这里曾经是一八一六年举行州宪会议的地点,但现在早就没有人记得它了。首府迁来后使科里登一下子身价百倍,很快这里便有了一家新的大旅馆(距州议会大厦只有一英里之遥),旅馆结实的石头墙厚达十八英寸,”建成后可以用几辈子“。但是,到了一八二五年,科里登光辉的日子又已成为过去了;就在那一年,首府迁注印第安纳波利斯(这个地方到一八二○年才开始有人定居)。伊利诺伊准州是一八○九年成立的,它的第一个首府是卡斯卡斯基亚;但是,一八二○年首府迁到了范代利亚;其后于一八三七年在当时还很年青的阿伯拉罕·林肯的劝说下,才迁到斯普林菲尔德。几乎所有西部各州部发生过类似的事情。这是又一个标志,说明美国人完全是以能否行使职能的角度来看待他们的政府的。当总部所在地不再符合实际需要,或者有另外一个地方更符合需要的时候,那就是到了搬迁的时候了。 我们往往受到一八四九年淘金热景象的影响,认为多数移民心里明白他们往西部是去干什么的,即使他们并不知道在什么地方可以达到他们的目的。但是,当我们更仔细地考察这些具体的个人和团体的命运时,我们就会发现,他们对自己行动的目标往往是模糊和不明确的:这些人可能富有创业精神,也可能是雄心勃勃;但他们对于应该把这种创业精神和雄心壮志押在什么地方,却往往是心无定见的。 如果我们认为,向西部移民的拓殖路线就象是一支军队的前锋那样向前推进的,或者以为整个十九世纪的拓展大业是直线”向西方去“的运动,那我们就错了。这些人并不是一个劲儿地向着西部流动的,而是在西部地区里注返流动。他们来回折腾,随意转移,漂泊不定,打着圈圈转来转去——总之,这种不断向前运动的特点也正是美国人经历的特点。别的民族都是随着远征队奔向一个明确的目的地,或者是为了实现一个鲜明的理想,诸如十字军东征、向外侵略或大举移民。但美国人却是一种新类型的游牧民族,在他们看来,几乎没有什么别的东西比行动自由更为宝贵的了,他们希望通过他们的流动来发现他们所要寻求的东西。因此,美国人很重视机会,很重视把握时机找寻机会,而不计较目的本身。 所以,移民社会之到处流动、其原因是多种多样的——有时甚至根本就没有什么理由,他们可能是由于在原地找机会的前景黯淡,可能是由于错误的推测,也可能由于矿藏已告枯竭,盲目的乐观主义,或者是因为旱灾,印第安人的袭击,火灾,铁路线抵达不到,或者仅仅是出于不肯安于现状和期望过高。许多”已经消灭了的地理据点“就是资源耗尽的遗蹟。当查尔斯·霍华德·希恩在十九世纪七十年代和八十年代重访淘金热的旧址时,就曾对新世界的文化遗蹟作了动人的报导: 即使到今天,对那些最小的已经破败的矿区也值得进行耐心的考察。洞坑里到处长着蔓藤植物;曾经被开拓者的双手搬动过、筛选过的多少英亩的碎石和岩砾还堆积在那里。在小山的向阳山坡上,是复盖着绿草的坟丘,他们中间的一些人,在经历充满敝情的劳动以及与冷酷无情的命运进行猛烈而疯狂的搏斗之后,已经长眠于地下。有一个时候,这里曾被称为”红狗矿区“、”疯骡子矿区“,或者叫做”谋杀者酒吧“;而现在,这里只是一个默默无闻的峡谷。在这个长五百英里、宽五十英里的地带,散布着好几百个这样的峡谷;每个峡谷都曾一度充满了男性生活的气息,到处可见吵吵闹闹、打架、吼叫、蜂涌而上的情景。如果下到峡谷深处,和那些老矿区残存下来的象幽灵一般的居民交谈交谈,则他们口中那些过去的故事,将会使你热血沸腾。二十年、三十年以前?啊!这一切仿佛已是好几个世纪以前的事了!! 从事农业的移民社会,也同样是不停流动的。从我们现在可以称之为农业区(同採矿区比较而言)的情况看,这些人的活动节奏只是不那么快速,而他们的移动也比较缓慢些。在美国。特别是在西部,人们总是期望得到比餬口更多的东西,当奋斗得太艰苦,或者希望无法实现的时候,他们就会到别处去碰运气。 在美国许多被遗弃的城镇废墟中,最引人注目的还是那些迅速定居下来而又迅速被废弃的矿区。由于採矿者离开时把他们的住宅和大部分家具都留了下来,所以要重建象科罗拉多的中央城和阿斯彭这样的城镇,并不是一件太困难的事情,驾车穿越西部的人可以看到许许多多被遗弃的城镇废墟,一一从他们的眼前掠过:两旁耸立着破败楼房的街道,”许多令人伤感的废弃村镇,都是希望归于泡影的遗蹟。“它们的外壳依然存在,而灵魂则早已飞走。 还有另外一类被遗弃的城镇废墟(象艾奥瓦和堪萨斯所统计的)则和矿区的遗址不一样,但在整个西部却很普遍,有好几千个之多。那是一些逐渐衰落的城镇:有时它们更是完全消失了。但是,它们往往还有部分居民留着,作为交叉路口小居民点或小村庄而残存下来;而这些留下来的人却需要当地少有的木材,于是他们就拆掉那些无人居住的房屋,这些空屋除了成为容易引起火灾的废物堆和鼠虫繁殖的场所外,已毫无别的用处。今天,驾车者经过这些地方,已很难看到往日繁荣的痕迹了,它们甚至连外壳都不存在了。在西部,到处都有这一类被遗弃的城镇废墟。它们比那些老矿区的情况更为荒凉,因为在这里,它们的外壳和灵魂都不存在了。 第43页 任何一个这样的被遗弃的城镇废墟的故事,都是一部充满挫折失败和夹缠着种种希望的编年史。用堪萨斯居民典型的话来说。这类城镇,有些在建立数年之后就己变得”死到无法剥皮了“。可是,有时在已经死亡的城镇身上也还要剥掉一层皮,当人们寄希望于别处而要离开时,他们甚至连房屋也都拆走。例如,明尼苏达的尼宁格镇衰落的时候,镇上大部分建设都被拆迁一空,搬到另外一个前景更光明的地方去。一八五七年建立的锯木厂,于一八六○年被拆迁,机器全部卖掉,汉迪赛德旅馆,一幢可以接待五十个客人的建筑,被拆迁到了邻近更加繁荣的哈斯廷斯。它的竞争对手——柯林顿旅馆,也同样迁走了。该镇的特里蒙特大楼被附近的马桑尼克·洛奇买去,而洛奇买到该楼后立即把它拆迁到了他所在的科坦奇格罗夫城。尼宁格镇到一八五五年已经一无所有。据说,一八三七年夏天这里只有五百人口,一八五八年增至一千人,到一八六○年第八次联邦人口普查时,它的人口降到四百六十九人:到一八六九年,这里原来的房屋已经一幢也没有,整个村镇全部消失了。 各地拆迁房民已成了家常便饭。威斯康星的代木小镇纽波特,一度曾是代勒斯附近位置适中井很有发展希望的城镇,它处于威斯康星河内河航运的起点;但自从河的东岸修通了铁路线,打它的旁边穿过去,这里就逐渐衰落了。一八八○年之后,就再也没有木头经过这里沿河而下了,而实际上,在此以前很久这个城镇就己遭到废弃。纽波特当地的历史学家报导说,在人们对铁路线产生失望情绪之后不久,”一长列、一长列的拆迁房屋就象史前时代的怪物一样,穿越大地向前移动。“ 不管移民们在离开的时候是否带走自己的房屋,他们总是满怀着希望离去的。不管迁移多少次,希望总是存在。我们可以设想一下,如果移民们继续留在已经枯竭的矿区,留在干旱的农场,留在被铁路遗忘的旧城镇里,他们又怎么能够维持自己的生计呢?当然,参考其它大陆上居民的情况,我们不能斩钉截铁地断定他们就一定不可能在当地继续生活下去。但是,仅仅活下去并不能使他们感到满足,他们追求的目标是发财致富,如果他们眼看此地不可能发财致富,就足以令他们迁走了。移民的流动性同他们保持自己的希望之火不灭的决心是成正比例的。即使他们不久之前才匆匆而来,但他们也可能在同样短促的时间里又匆匆而去,离开这个地方。 十四 要抢先到达那里 由于远距离迅速流动的需要,就出现了公路以及移民们向西迁移时乘坐的大量车辆;特别是人们逐步养成一种”拼命赶“的本领。如果你不能赶在别人的前头,抢先到达那里,好处就有可能被别人捞走。可是却又路途遥远,充满危险,沙漠的烈日、缺乏食水、寒冬深雪、充满敌意的印第安人,所有这一切都促使每一个深谋远虑的男子汉加快步伐,以尽可能缩短发生危险的可能性。美洲也许确是一块充满美好未来的土地,但对于移民们来说,在这块土地上,如果现在不抓住这千载难逢的机会,将来就永远不会再有这样的机会了。 美国人之造大篷车、造汽船、修铁路,这一切并不是着眼于下一代,或下一个十年,甚至也不是为了明年。工匠们的眼睛牢牢地盯住的是现在。最要紧的是第一个到达目的地,即使不能成为第一个,也要尽快地到达那里。正是这种”拼命赶“的精神,明确地形成了美国人向西迁移时的一大特徵。载着移民们向西迁移的各种交通工具,全部结构轻巧、速度快和活动自如;这是非常重要的。西行的人们,如果不打算完全放弃交通工具去骑马或骡子,就必须选择一种与东部截然不同的车辆。漂亮的康科特式四轮大马车和由六匹马拉的宽轮重型篷车,都不是他们所需要的。他们需要的是轻便的”草原大篷车“——”体积小、结构简单、没有车门、弹簧很糟、挂着帆布窗帘的。“这种车辆的特点是行动自如,而且速度炔,可以在草原上滑行。有时,我们也会发现这种车被丢弃在山脚下;或往往在中途被卖掉,或是拆下值钱的车轮、车轴、木料等零卖掉。这种车辆很少有走完全程的。从独立革命到南北战争这段向西移民的高峰时期,有关西部交通往来的故事都以速度问题为重点。宽阔的密西西比河,从密苏里的河源开始计算,蜿蜒流行四千余英里,是一条天然的高速公路,它的通航支流可以达到距太平洋八百英里的地方。而西部使用汽船的历史,乃是一部激烈竞争的历史。开始时候,平凡的、讲求实际的商业需要激发了人们西进的热情,人人都力争第一个到达目的地;但时隔不久,这种热情又出现了一种新的势头。起初出于原始需要的竞争,结果转向一种惊险而充满乐趣的方向。密西西比河上的汽船竞赛(马克·吐温早期经历中的重大主题)竟象赛马一样,变成了一种为竞赛而竞赛的游戏。但它又不象赛马,赛马完全是一种贵族化和突出个人的运动,而汽船竞赛则是一项大众化的和社会性的竞争活动。 早在一七八七年,约翰·菲奇就造出了第一艘用蒸汽推进的船只,出现在美国的河流上。不出二十年,罗伯特·富尔顿的用蒸汽推进的”克勒蒙特“号汽船从纽约开到奥尔巴尼,只用了三十二小时。到了一八三八年,当英国工程师戴维·史蒂文森前来考察美国在汽船制造方面所取得的杰出成就时,他发现在哈得逊河和长岛海峡里航行的汽船的速度,都远远超过任何一种欧洲汽船的速度。知识渊博的格斯特纳男爵是美国汽船竞赛走向高潮时的目睹者,他曾总结过一八四○年左右西部汽船航行所表现的这种精神: 第44页 众所周知,美国人是世界上最富有进取心的民族。他们在谈到自己时都这样说:”我们总是向前闯。“这些讲究民主的人从来不喜欢落在别人的后面;相反,每个人都想赶在别人的前头。每当两艘汽船齐头并进的时候,乘客们通常都会鼓动各自的船长来一次竞赛,而船长也总是答应。锅炉设计能力原来每平方英时只能承受一百磅的压力,由于不断加速,达到一百五十磅、甚至二百磅,结果,开不了多远,竞赛就在爆炸声中结束。在这里,人们很少象欧洲那样,在锅炉里装上一种合成板装置,这种装置在达到一定的高温时会自动熔化,到时火就会被水扑灭。而在美国,这种竞赛乃是导致大多数爆炸事故的原因。尽管如此,竞赛还是不断进行。事实上,美国人的生活本身就是一种不断的竞赛;既然如此,又怎会一到汽船上就害怕竞赛呢? 在西部,长期以来,节约造价和保持速度乃是设计内河船只的两大要素。在发明蒸汽机以前,大多数顺流而下的航运都是使用各种形状和大小的浅水平底船;这种船身长二十到一百英尺,宽度十二到二十英尺,结构简陋(往往是极为粗制滥造的),有时仅仅是几块木板拼凑在一起,跑一趟不至于漏水就行了。用完之后。这种船只就任其漂流,或被移民们拆来造房子或者当柴烧。在纽奥良,铺人行道和造房子都需要锯好的木板。所以,这种破烂平底船的买卖很兴旺。 到了十九世纪二十年代,汽船在西部的河流上已是很常见的了。这些船所使用的发动机大多是在接近西部的城镇(匹兹堡、辛辛那提或者路易斯维尔)制造的,其设计带有明显的西部特色,特别适用于西部地区。在英国和美国实际付诸使用的第一批蒸汽机,其设计都是”低压“型的;这是瓦特当初发明的蒸汽机的型号,由布尔顿暨瓦特公司生产,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它一直是标准的工业用发动机。它的蒸汽聚积在一个很大的、双动的垂直汽缸里面,每平方英寸只能达到几磅的压力。排出的蒸汽经过汽缸到达凝汽器,那里喷射出一股冷水,使蒸汽凝固,形成部分真空状态。这种真空状态使空气产生压力,于是推动活塞。很明显,从实际用途出发,需要有大口径的汽缸,以产生足够的推动力。这种低压发动机是富尔顿首先引进美国的。他从英国进口了布尔顿暨瓦特公司的发动机,装在”克勒蒙特“号上。但是,这种发动机又昂贵又复杂,汽缸和凝汽器都要求有许多精确的活动配件。 后来逐步在西部汽船上推广使用的标准型号发动机,则完全是一种截然不同的新颖设计。它是一位迄今没有人歌颂过的促进美国工业进步的英雄——奥利弗·埃文斯(1755-1819)的杰作。埃文斯是德拉瓦州一个农民的儿子,自学成才,从小就迷上了有关机械生产和蒸汽动力的种种事物。冷嘲热讽的打击和缺乏社会的支持,使他未能制造出他自己设计的蒸汽机车。但是,早在一八○二年,在他的工厂里已经用上了一台固定的”高压“蒸汽发动机;这种型号的发动机当时人们还是知道的,但在埃文斯用上之前,人们却普遍认为这种机器不切实用而且危险。埃文斯同一位独自工作的英国人理察·特里维西克共享首先制造出适合普遍应用的高压发动机的荣誉。 这种发动机也简单得很。蒸汽在这种发动机的汽缸里可以形成高得多的压力——初期它每平方英时可以产生四十到六十磅的压力,到一八四○年,它可以产生的压力达到一百磅之多。它不需要凝汽器,由膨胀的蒸汽直接推动活塞。汽缸直径也比同样马力的低压发动机小得多。埃文斯利用这些明显的优点,很快生产出一种发动机,同低压发动机比较,要坚固耐用得多,价格便宜,又容易生产、操作和维修。一八○五年,埃文斯写了一本书,该书的标题很有意思——《青年蒸汽机工程师速成培训指南:关于蒸汽发动机的原理、构造和动力的研究》,提出了一种自己动手干的操作方法,任何熟练的机械师都能够根据书中提供的办法,自己动手制造并使用高压发动机。不出十年,这种新型号的高压发动机在西部水运上已成为通用的标准发动机。实践证明,它特别适用于西部河流的航运;在整个蒸汽船时代,这种发动机一直被人们所使用。不了解西部情况的批评家,常常攻击这种发动机,认为它既浪费,又不安全。但是那些真正了解俄亥俄河、密苏里河和密西西比河的人却有充分理由坚持认为,这正是他们所需要的那种发动机。在西部较浅的河道里,船只和发动机的重量至关重要;发动机太重会增加航行的问题。拿这种高压发动机和低压发动机比较,同样马力的机器,前者的重量却要轻得多,而且活动零件只有后者的一半,更易维修,修理起来也更便宜。此外,低压发动机又缺乏适应不同的水流、季节性的涨落潮和在狭窄而弯曲的河道里应付急流冲击等情况所需要的那种灵活性和备用动力。低压发动机的主要优点乃是操作安全和节省燃料,而这两点在西部都算不了什么。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沿河的木材非常便宜,以后林地减少,又有便宜的煤。所以,即使在燃料消耗上相差百分之三十,也算不得是什么重大的问题。西行者都决心首先到达目的地,所以他们都甘愿冒很大的风险,使用快速的高压发动机。美国一艘航船,在正常的情况下可以使用二十年,而一条捕鲸船的使用年限更可达六十年;但西部汽船的寿命却很短。西部汽船同东部汽船的对比也很惊人:例如,在一八六○年,据实地调查,在纽约,汽船平均使用年限将近九年,而在匹兹堡则只有两年多一点。 第45页 西部汽船发生事故的纪录也是骇人听闻的。常听人说,在密西西比河上航行,要比横越大西洋的航行危险得多。在一八五二年之前,没有官方的统计数字;但据概略估计,十九世纪中叶之前所建造的所有汽船当中,大约有百分之三十都损失于意外事故。而同时期在西部河流上发生的有案可查的汽船事故中,大约三分之一的财产损失、二分之一的死亡事故以及全部伤亡人数的三分之二,都是由爆炸所引起。横飞的碎片、外溢的蒸汽和滚烫的锅炉水曾令数以千百计的人死亡或者受重伤。普遍要求高速度,不适当地鼓励使用”高温快速发动机“(这种发动机能从已经破旧的锅炉里榨取最后一点能量),都和惊人的事故发生率有很大的关系。土地热者、淘金热者、城镇的投机商、一般商人以及难以给予一个称呼的各种行色匆匆的移民,”都不顾一切地向前闯“。一八四四年,密西西比河上一条汽船的司炉对一位东部来的人冷笑地说,”讲到北方的汽船嘛,驾驶它们并不需要什么勇气,你一连五年也不会搞坏一个锅炉。但是,听我说,陌生人,乘坐这种压力高、活塞不灵、充满隐患的半皱裂的船就得是个男子汉才行,船上六百条性命,随时都有下地狱的危险。“ 一八三八年,汽船驾驶员在辛辛那提开会,讨论事故的原因。他们固然承认技术不熟练和疏忽大意往往导致发生事故。但是,他们在结论中说:……公众本身也在不小的程度上助长了这类事故的发生,不仅仅是由于报纸的瞎吹捧,还由于相当大多数乘汽船的人不断表明要”高速前进“,并催促一再增加速度。在这种情况下,有些船长为了博得乘客的奖励和喝采,便冒险强使汽船超过安全系数航行。旅客们这种要求”向前闯“的病态心理,很可能是发生事故的最大原因…… 汽船爆炸在西部并不少见,这是一种典型的西部现象。在这方面,流传着许许多多不足以完全凭信的故事。这些故事讲到:那些尚未付船费的乘客如何同财物一样,被安排坐在船的尾部,而万一发生爆炸,那里却是最安全的;爱尔兰人如何喜欢使用奴隶当司炉工人,因为即使他们死了,也不至造成什么经营上的损失。这些透露出来的赤裸裸的事实确是令人毛发惊然。十九世纪中叶之前的二十五年里,在西部河流上至少发生了一百五十起重大的汽船爆炸事故;而在这些事故中,至少有一千四百人丧生。灾难一个接着一个。其中最为众所周知的一次要算是一八三八年四月二十五日”莫赛尔“号汽船的爆炸事件了。据说,由于佩林船长诸多设法,”莫赛尔“号成为当时的”第一流“汽船。他用松脂烧火,从而在速度方面一再打破纪录;他只在船靠岸前一剎那,才匆忙停船;他把全部蒸汽都聚积在安全阀上,不使一点蒸汽漏掉或浪费;总之,他不惜一切创造高速度。结果,在一次事故中,全部二百八十名乘客至少有一百五十人被沸水烫死或者在惊慌中掉进河里淹死。马克·吐温在密西西比河上冒险航行的最可怕的一次,便是一八五八年七月中旬”宾夕法尼亚“号汽船的爆炸事故,在这次事故中死了一百五十多人。 这种对速度的狂热追求,使西行者不惜冒着葬身烈火烟硝之中的危险而乘汽船,力争第一个到达目的地——同时也诱使原来乘小马快递邮件的邮递员也不惜冒粉身碎骨之险而乘上了汽船;但也正是这种对速度的狂热,说明了为什么早期的铁路能很快地取代汽船。铁路之所以能吸引汽船的乘客,乃是因为火车两三天的路程,汽船得行驶一个星期。美国的铁路,无论是在目标上、质量上、还是设计方面,都具有特色。 汽船只能循着大自然铺设的航道行进,但是铁路走的却是自己的路线(虽然它不能完全不顾及地形地貌,而且不可避免地要受地形地貌的制约)。美国西部铁路具有一种独特的作用,它可使铁路沿线形成一条居民带。敏锐的欧洲人很快注意到了这种无与伦比的潜力。”在有居民的地方修筑一条铁路是一回事,“一位英国工程师在一八五一年写道,”但修筑一条铁路来招引居民,则是另外一回事。“正如一八五六年至一八五七年到过这里的一位苏格兰人詹姆斯·斯特林所写的: 铁路和草原似乎是自然的天作之合;因为草原特别适宜于修铁路,而铁路对草原的发展又是必不可少的。上千英里的距离,你只要翻开草皮,铺上枕木就行了;上千英里的距离,既不需要平整路面,也不需要建筑桥樑,又不需要搞什么工程,更且几乎不必进行什么勘测。铁路线在水平的大地上笔直地平铺着向前延伸。而且不要忘记,这些土地不需要花什么钱;或者每英亩至多才花一块零二十五分美金,而人为的障碍比自然的障碍还要少。这里没有什么城市,不需要花费巨大的代价让铁路绕着走,也不需要修筑什么桥樑跨越过去;更没有哪个绅士的”乐园“需要保留……于是,草原没有花费任何人什么钱就修起了铁路。昨天还是荒芜的土地,今天变成了宝贵的地区,国家就是这样通过修筑铁路来发展和建设的。由此也引起一系列的连锁反应:铁路抬高了地价;地价又用来修筑新的铁路……历史上没有任何东西可以同这种一日二十一英里的文明进程相媲美。我们首次在世界上看到一个高度文明的民族,不声不响地在一片荒无人烟的广漠大地上散布下来,他们一挥舞手中的指挥棒,荒漠就变成了可供耕种的富饶地区。 第46页 抢先到达并占有这片荒无人烟的广漠大地,这个事实本身便对美国铁路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它激发了一种”拼命赶“的技术,也就是力求进步的技术。这一点已在铁路上完美地反映出来了;后来在美国生活的其它方面也表现了出来。铁路线本身就是先行占有者;它们首先到达目的地就可获得极大的好处。这方面最伟大的例子,当然应该首推第一条横贯大陆的铁路了。根据《太平洋铁路法》(一八六二年七月一日),中央太平洋铁路公司的铁路应从加利福尼亚向东铺设路轨,一直到内华达线,在那里和联合太平洋铁路公司的铁路接轨。但是,到了一八六六年,中央太平洋铁路公司进行院外活动的说客凭藉加利福尼亚的土地热和淘金热中先行占有的精神,说服国会对该法案作出了修正。新的修正法案允许两家铁路公司尽量把铁路往前修——一直到同从相反方向修过来的铁路衔接起来为止。这就提供了一个具有美国特色的宝贵机会。当时每多修一英里的铁路,就可以为负责修路的公司带来一大笔联邦贷款(根据不同的地形地貌,每英里贷款由一万六千美元至四万八千美元不等),外加四百英尺的路权和另外十块土地的赠与。这样一来,美国第一条横贯大陆的铁路就由一项工程演变成为一场竞赛;而在这场竞赛中,相互竞争的公司在建筑过程中使用的手法也成了全国性的丑闻。 採取类似的范围较小的奖励办法,也加速了其它地区修建铁路的进程。最先修成的铁路往往可以获得垄断性的好处,新泽西州卡姆登与安博伊铁路公司获得的那些好处就是一例;或者另设奖励,例如事先授与第一个把铁路修到印第安人领地边缘的公司以修筑横越印第安人领地的铁路的独占权。因此,美国的铁路都是以最快的速度修筑起来,并且很少考虑到安全、舒适或经久耐用等因素,这是毫不足怪的。这还意味眷所修的铁路全都是单轨(只附有为对面开来的火车让路的旁轨),而不是双轨。而铁路的坡度大和拐弯急,也都因为没有时间去削平山坡,开凿隧道,或修筑路堤。美国人还随便使用(有时更是不顾一切地试用)最便宜、最快速的铺轨方法:窄轨距,用栈架结构代替土石路堤,没有铺道渣的路基,用一切办法使用替代材料,或者尽可能抄近道等等。 由于建筑工程质量差,坡度路段的路轨修得非常糟,拐弯又急,路旁又没有任何遮拦,再加上在地形高低不平的地方开快车,于是便导致了大量事故。到十九世纪中叶,特别是在西部,美国铁路事故就象十几二十年以前的汽船爆炸事故一样,层出不穷和臭名远扬了。一八四二年,查尔斯·狄更斯(他是个不大容易震惊的人)也发现到,他第一次乘坐从波士顿到洛维尔一线的火车真是一次令人心惊肉跳的经历。一般说来,外国人在美国乘火车旅行,对铁路事故的频繁都感到震惊;而美国人对此则竟然视为家常便饭,这一点更使他们不胜惊讶。有一个英国人查尔斯·理察·韦尔德写下了一八五五年他从西维吉尼亚州坎伯兰乘坐开往华盛顿特区的火车的经历。由于火车从坎伯兰开出的时间已经晚点,所以得拼命加快速度,而列车员对此解释说,非这样做不可,只有如此才能弥补失去的时间。他写道: 离坎伯兰以后,铁路线沿着弯弯曲曲的波托马克河向前伸展,到处是急拐弯。火车在拐弯线上象火箭一样飞驰。我们乘坐的车厢摇免得那么厉害,人们非得紧紧抓住一点什么以保持身体的平衡不可。当一块笨重的灯玻璃掉到我的头上时,我更预感到灾难即将临头;这一下虽然没有造成什么恶果,但头上已经鼓起了一个大包。过了一会儿,又有一块玻璃从灯座里掉了出来,猛然落在一位女士裙子的下摆处。与此同时,车厢震荡得更加猛烈了。 情况越来越严重。我敢肯定,我们已处于车毁人亡的前夕。一位照料着两个女士的绅士(他表现得很镇静,因此也更有资格指导我们这些乘客)告诉我们怎样坐得好一些;他特别强调要斜着身子坐,以免膝盖直接遭到碰撞。他还劝告我们要抓住前面座位的靠背。他向我们保证说,他经历过多次铁路事故,得出的经验是坐在中间车厢比尾部车厢的危险性要小得多,因此,为慎重计,车到下一站时要换一下我们所坐的车厢。 果然不出我们所料,火车出了事故。从其后果看,如果我们还是坐在尾部车厢,情况肯定要严重得多。大家曾向列车员建议放慢一点车速,但是毫无用处,火车依然盲目地(即使不是出于不顾后果的恶意)高速行进。终于在离开我们换坐车厢的那个车站大约六英里远的地方,就发生了可怕的撞车事故。一系列车厢互相碰撞,倾覆在一起。最后,一切归于死一般的寂静。我们乘坐的车厢也翻了,证明火车出了轨。 当韦尔德爬出毁坏的车厢时,他看到所有的车厢,除了中间的几节和火车头以外,全部撞得稀烂。火车的轮子四散地滚落在地上,铁轨不是和枕木脱了节,就是被扭得弯弯曲曲。当韦尔德发现竟然没有一个同车乘客愿意和他一起指责列车员的鲁莽行为时,他由恐惧变得愤怒了。相反,大多数乘客却赞扬列车员为使他们准时到达目的地而作出的努力。 铁路事故往往重复发生在老地方。一位英国的剧院经理艾尔弗雷德,布恩于一八五一年在美国旅行时,曾惊奇地报导说,他的一位朋友未能在他家附近的车站取下放在火车上的包袱,对此,他这位朋友一点都不紧张,因为他知道火车经常在一英里以外的地方出事。果然,这次火车真的又在那里出了事,他就从那里取回了他的包袱。 第47页 当时美国火车出事率之高,同欧洲的铁路比较确是惊人的,就象二十世纪的汽车车祸一样,成了美国人生活中一个公认的特色。到了十九世纪中期,对于铁路上的伤亡事故,全国发出了一片抗议之声;可是,匆促而廉价的工程和热衷于高速度,使得一切补救办法都无济于事。 不过,美国人之下定决心要第一个到达目的地,要快速而廉价地修筑铁路,要快速行进,这一切也不是完全没有好处的。它有助于说明美国技术中一些独特的优点,这些优点在当时已经可以明显地看得出来。 例如,崎岖不平、弯道多的美国铁路路基就促进了火车头设计的改革。一八三四年,派到美国来考察公共工程的法国人米歇尔·薛瓦利埃发现,火车在一英里的距离内爬高五十英尺(为法国工程师确立的最太极限坡度的一倍)并不使美国人感到害怕。法国公共工程局规定,铁路弯曲线的最小半径是二千七百英尺,但在从巴尔的摩到俄亥俄的铁路线上,弯度半径小到只有四百英尺,而半径一千英尺的弯度则是很正常的了。英国工程师甚至怀疑,蒸汽机车在这些弯道上能否使用,他们当中很少人认为机车能在这样小的半径的弯道上高速度地安全行驶。 英国人的怀疑得到了证实。费了许多钱从英国远隔重洋运来的机车证明根本无法在弯弯曲曲的美国铁路上行驶。在这些进口的机车中,最着名的是第一台蒸汽推进的火车头(非试验性机车)”斯托布里奇之狮“号在美国铁路上的试车。原计划从卡尔邦代尔把宾夕法尼亚的煤运往洪斯代尔,铁路线经过勒卡瓦森湾的轻便型栈桥;但这段线路对”斯托市里奇之狮“号是不安全的,因为这个火车头重达七吨(比合同规定的重量重了一倍)。一八二九年试车之后,这台着名的机车就被拖进了旁轨,并被拆掉;它的部分零件作为展品送进了华盛顿的国家博物馆。十九世纪中叶以前进口的”斯托布里奇之狮“号和其它英国制造的机车的质量是非常令人赞赏的——坚实、稳固、重型结构,但正是这些特点使它们不适合在美国的铁路上行驶。 因此,便需要专门设计适用于美国铁路的机车。这种机车必须轻便、灵活,能够在陡坡、急转弯和轻便的木料结构栈桥上行驶。美国设计人员证明他们完全能够胜任这项任务。他们很早就生产一种独特的美国机车,这种机车不是美国优良技术(当时还不存在)的产物,而是匆忙地、廉价地修建起来质量低劣的美国铁路的产物;也是由于普遍缺乏资金,特别是缺乏关键性原料(如铁)的结果;再加上美国复杂的地形地貌的影响,而美国的地理特点是距离很远,因而速度始终是一个必须解决的因素。 开始的时候,人们只是试图作一些小修小改,但美国新出现的问题却要求作出剧烈的改革。这很快就实现了。美国出现了一位工程领域的先驱者——约翰·布卢姆菲尔德·杰维斯,他不具有那种会使他误入歧途的欧洲经验,而能重新面对美国的现实问题,终于率先在机车设计方面作出了根本性的改革。他造出了一种慢速旋转的有四个小轮子的”转向架“,支撑火车头的前面部分,而把两个大而笨重的推进轮子(开始是两个,后来改为四个)装在后面。他的”乔纳森兄弟“号火车头(有时叫”试验“号)造于一八三二年,就是结合了这种设计的特点。这是第一批有六个轮子的机车。”乔纳森兄弟“号是当时世界上最快的火车头,每小时能行驶六十到八十英里。当”水星“号(一八四二年)把杰维斯型的非常灵活的弹簧悬挂车厢,同约瑟夫·哈里森的能减轻铁路震动的改良型对等驱动车轮装置(整个装置结构轻巧)结合在一起时,美国先进的机车设计的全部精华就集中体现了出来。”水星“号拉着客车车厢,时速六十英里,在一年内(一八四四年)行驶了三万七千英里——这是当时任何机车所能达到的最大行车里数。 接着又有不少细小的技术上的改进,进一步扩大了英美两国在设计上的差别。英国机车坚实、稳固、重型和制造精良,是力量和准确性的奇妙产物,但它们的性能一般都比较固定,适应性不强。相形之下,美国机车——正如一个受人欢迎的作家在一八七九年写道:看起来”似是一种极不可靠的玩意儿,就象一只松散地编织起来的篓筐“。”机车构架轻巧而外露,但仍然很坚固……发动机则是……装在槓桿系统的支轴上,在各个方面都是平衡的。不管铁路如何延伸,这里低、那里高……篓筐般灵活的机车构架和它的支轴……使机车都能够适应每一段铁路线的特殊情况。“这种轻巧、简单和灵活的特点,以后一直是美国工业设计的优点。 ”拼命赶“的技术也表现出对于时间概念的一种特殊态度——对现在、对未来以及对这两者之间的关系。也许,美国的确是个代表未来的国度,但是美国人却很少想到自己是在建设未来。更确切地说,美国的技术是着眼于现时的技术,是由”拼命赶“所形成的,也是由于缺少工艺人才、资金和原料,以及坚信技术会很快更新等因素而形成的。 与此形成强烈对比的是,英国的铁路建设者却是在有意识地为未来而建设。但他们因此也就成为他们严峻要求的俘虏。一位英国铁路建筑家爱德华·沃特金在十九世纪中叶访问美国时曾经指出:”我们把铁路的发明看作是旅行工具的最后改良,所以我们都用’耐久‘的砖灰来建造我们的工程。我们修筑的铁路经得起任何重量的机车;我们铁路的排水系统能够排除任何可以想像的洪水的威胁……我们的铁路桥樑坚固非凡,足以承受重于机车许多倍的压力。“ 第48页 美国人则是为眼前需要而建设。他们最为关心的是如何用小小的资金来办大事(不管是从表面上讲还是从实际情况讲都是如此);他们对是否经久耐用,不可能考虑得太多。最要紧是迅速地第一个到达目的地,而不是修筑一条铁路线去为子孙后代谋福利。一八四一年,一个美国人在英国国会的机械出口委员会作证时说:”在铁路建设中,省钱和尽快建成是我们特别需要考虑的因素。人们普遍的看法是,最好马上把铁路网扩大到尽可能遥远的地方去,并且只要满足于目前条件所允许的工程质量,而决不推迟对国家立刻有好处的工程的施工。“ 美国人快速而马虎地进行着建设,终于没有成为未来的奴隶。他们重申他们的信念,即在美国,一切都会变的——这中间当然也包括铁路建设的技术。对他们来说,铁路根本不是什么”旅行工具的最后改良“。英国人相信未来,认为未来和现在是相类似的,这使他们难以想像有什么东西会过时。但对美国人说来,正是这种相信一切东西都会过时的看法构成了美国人信念的要素。 十五 ”拼命赶“促成的民主 在美国,旅行是一种使人人走向平等的了不起的机会。如同雨后春笋般发展起来的交通运输体制(正如薛瓦利埃在一八三五年所说的)有助于”不单缩短不同地方之间的距离,也缩小不同阶级之间的距离。在一些地方,当富翁和大人物带着如云的僕从外出旅行,而穷人要到邻村去却只能在泥沙路上孤独地步行和翻山越岭,平等这个词只是烟幕和骗局。贵族阶级明明白白地摆在你的眼前。“薛瓦利埃还指出,在印度、在中国、在中东、或者在讲西班牙语的拉丁美洲,不管政府叫做什么样的名称,农民和工人永远也不会相信,他们是同军人、名门望族、达官贵人处于平等地位的;这些人的随从也可以任意践踏他们,把他们打翻在地。这些,人的行径使他们畏惧,当这些人走过时他们不得不赶紧下跪。相反,在英国,尽管在财产和出身方面存在不平等现象,”技工和工人照样可以从售票处拿到火车票,只要他们口袋里有几个先令,付得起钱,他就有权和男爵、贵族、公爵同坐一个车厢,享受人的尊严,并感到自己和这些贵族之间并不存在不可逾越的鸿沟。“但是在美国,薛瓦利埃和许多人都承认,可以经常自由旅行的平等精神更为令人瞩目。 比起英国,美国各地之间的距离远得多,而普通人旅行的也多,蒸汽机车迫使各色各样的人群长时间地呆在一起。这大有助于缩小不同社会阶级之间的差距。工程上追求省钱,加速制造出交通工具的压力,以及旅行者为了迅速到达目的地而甘愿忍受一切不便的精神,也促使人们更加接近,相互之间更无歧视可言。人们当时急于到一个地方去,因而也就忘记了、忽略了、或者放弃了别的时候在别的地方所存在的那些差别。 一八三五年七月的一个大热天,出身贵族的费城人塞缨尔·布雷克从波士顿乘火车到普罗维登斯去,他记述了当越来越多的人挤进他乘坐的车厢时他感到的沮丧心情。”两个从来不修边幅的穷光蛋把我挤到了角落里,炎热的太阳使他们的衣服散发出一股令人作呕的咸盐、鱼、黑咖啡和糖浆的混合气味。“不久,又来了十二个”粗壮的工厂女工“,她们马上便各得其所、旁若无人地大嚼起柠檬和青苹果来。美国快速交通工具(不论是汽船还是火车)的这种拥挤不堪现象以及大群人在一起的社会效果,使他感到不胜压抑:富人和穷人,有教养的人和没有教养的人,彬彬有礼的人和庸夫俗子,在经过改良变得现代化的旅行途中,全部挤到了一块儿。其结果是彻头彻尾打成一片。主人和僕人井头抵足地一同睡在汽船的地板上,在同一张桌子上吃饭,膝盖顶着膝盖地坐在车厢里;所有这一切,只是为了在两天之内非常不舒服地跑完原可以在八天至十天内舒舒服服地跑完的路程……说起汽船上或车厢里的女人,则是绝无仅有。所以,在那里,我从来没有感到自己的所作所为要象一位绅士,而在那一伙一起旅行的人中间,我也感觉不到准有一点绅士的昧道。当我在客厅之类的地方看到妇女时,我总是习惯于举止得当地尊重她们;但当我看到她们在一大群穿着短裙或马裤的骯脏的移民或出身低贱的乡巴佬中间挤来挤去,以便挤到一百多人的大饭桌前面去的时候,我再也看不到她们矫揉造作的高雅神态了,而只能把她们看作跟平民一伙的人。要使她恢复她的社会地位,让一位女士能和经过挑选的同伙在一起,以每小时五英里的速度去旅行,使她能在一家高级饭馆里斯斯文文地吃一顿好的饭菜……这种老式的每小时五、六英里的速度……自由地做自己行动的主人……这就是我所坚持的方式,也是以后好几代人将会採取的方式。 象狄更斯这样的外国人在谈到美国火车时都感嘆不已。这里和英国及其它地方截然不同,根本不区分头等、二等、三等车厢。但是,有时。特别是在南部)则会分开男人、女人、黑人等不同的车厢;偶尔也有供移民或军队使用的专用车厢。狄更斯指出,男人车厢和女人车厢的主要区别是,在男人车厢里每个人都抽菸,而在女人车厢里则没有人抽菸。抽菸的人大多是妇女们要求有女人专用车厢的最有力的理由之一。但专用车厢太浪费(除了个别情况例外),其后逐步被取消了。 第49页 美国不仅没有”分开不同等级“的车厢,就算一般旅客车厢的设计也是颇具特色的。任何在英国或在欧洲大陆上坐火车旅行过的美国人,从一开始就会注意到这种差别。起初,美国也和国外一样,每节旅客车厢分成好几个独立的可以关门的隔间(每间可容纳六至八人),在整个旅途中,旅客就呆在隔间里。但是,这种设计却代表了一种传统而保守的技术:早期的双层车架车厢,比马拉车厢长一倍至二倍,只不过是把几节老式车厢装在一个框架上而已。这就是为什么起初火车车厢的门都是开在边上,而不是开在两头。但是美国的火车很炔就採用了一种更加激进的设计。现在,美国旅客是坐在一个长方形象箱子那样的车厢里,从两头进出,车厢里不分隔间。欧洲客车则仍保留着老式马车遗留下来的分开的隔间。直到最近,人们只有在某些欧洲的三等车厢里,才能看到整个车厢打通的、不分隔间的设计;而这在美国却是久已存在的了。在这种打通的车厢里,旅客们(偶尔在妇女车厢里可以看到例外情况)很自由和很随便,可以脱掉鞋子或外衣,让自己更舒服一些。他们也可以吃吃喝喝,和别的旅客随便交谈。 来自欧洲上层社会的旅客对此会感到很尴尬。他们说,那些天生爱交际的美国人好打听别人的事情,性情活跃,爱管闲事。西部遥远的距离改变了一些人审慎和爱情静的好习性,客车车厢使几十个不同阶级的人好多天都聚在一起生活。一八七四年,阿冯莫尔于爵夫人记述了她在旅途中极不舒服的情景:”三、四十个人在一起……七天七夜关在一个车厢里,整天挤在一起,晚上睡在架床上,并且都处于同样的气氛当中。“每个人都得在同一个时间睡觉和起床,因为所有的床铺必须同时升起或放下。她看到她的一位平民旅伴,每天早晨都从口袋里取出一副假牙齿。那个旅伴向这位子爵夫人解释说,她无法入睡,因为那副假牙可值钱了,她都捨不得使用,车厢的盥洗室在门口,无论从里还是从外,都关不上。这位子爵夫人抱怨说:”你甚至都不能束起头发或捲起袖子,因为有些男人或列车员肯定会抓注机会对你说,’好好洗一洗吧,可痛快呢!‘“这列火车还出版一份日报——《大太平洋铁路报》,这份报纸也进一步加强了旅客的友好和集体精神。 人们说,美国人不能忍受孤独或寂寞;他们好动,即使是坐火车短途旅行,也无法安安静静地坐着。外国人还注意到美国车厢设计的特点,可以使坐立不安的旅客在火车里逛来逛去,从这个车厢的门出去,跨过没有遮盖的步台进入另一节车厢。美国人根本没有想到会有被车子压死或被抛出车厢的危险;尽管有严厉的警告(有一家铁路公司在每节车厢的门上都画上坟墓的图画),美国人还是照样到处乱逛,跟不同车厢的旅客打成一片。美国人还有一种一定要走到最后一节车厢的奇怪念头,然后站在那里,默默地欣赏那迅速向后飞逝的景色。 在配备餐车以前,不可能在快速旅行中悠闲地进餐,或享受上流社会那种消磨大量时间的精美”晚餐“。早在十九世纪初叶,美国人爱好”快餐“就已世界闻名了。一位急躁的英国海军军官弗雷德里克·马里亚特上校在一八三九年时就抱怨说,要求旅客快速进餐令人在美国坐火车旅行时感到特别疲累。”火车刚一停下来,所有车厢的门就一齐都打开,旅客们就象学校的孩子一样,一起冲出车厢,围着桌子,大吃馅饼、小馅饼、蛋糕、煮鸡蛋、火腿、乳蛋糕,以及各色各样铁路上好吃的食品,名目繁多,不胜枚举。突然,开车的铃声响了,旅客们就拼命跑回车厢,手里和嘴里都塞得满满的。火车开了。到了下一站,他们虽然并不太饿,却又去大吃一番,藉以打破旅途中的单调气氛。“ 很早以前,美国的快餐技术就发展起来了。”便餐柜檯“就是那个时代美国的发明,它是铁路快速旅行的副产品,向旅客提供快餐服务,但一点都不使人有舒服之感,谁也不愿在那里多耽搁时间。”便餐柜檯“这个词第一次见诸于文字是在南北战争之后的十年;《纽约时报》(一八五七年六月十日)以东部人特有的敏感抱怨说,用”茶点沙龙“这个词来称呼火车站上旅客们吃喝的地方,实在是对这个词的胡扯滥用。 对于这种令人厌恶的破陋去处,再也没有比这个词更不恰当的称呼了,铁路公司的董事们似乎认为,旅客们都是没有胃的;好象在长途旅行中,吃喝对人们来说,根本没有必要似的。似乎除了在尽可能短的时间里使旅客们手忙脚乱之外,就再也不需要别的什么了。他们要求这三、四百个男人、女人、儿童……狼狈不堪地冲进一个阴沉沉的长方形房间,在一刻钟之内拼命吃完一顿晚餐、早餐或正餐。 清晨,疲乏不堪的旅客就被列车员的喊声叫醒了:”波格拉姆维尔车站——停留一刻钟吃早餐!“没有时间洗脸,也没有盥洗设备,旅客只来得及冲出去,能抓住什么食物就往嘴里塞,然后拼命奔回车厢。到旅途结束时,他肯定”己为自己得消化不良的毛病打下基础,这种毛病可以导致肺病或发高烧。“那时候在全美国,可没有几条铁路能够舒适地进餐和有盥洗设备。直到一八六三年,乔治·普尔曼才开始经营第一辆向所有旅客开放的餐车。但几年之后,普尔曼公司发现餐车生意无利可图,于是又取销经营餐车业务;自此以后,餐车问题也就一直成了美国铁路公司的一个难题。旅途吃饭问题一般就在车站的餐厅或”便餐柜檯“上解决。一八六六年以后,又出现弗雷德·哈维开办的餐馆联号,为西部铁路服务:这种餐馆里的漂亮”哈维餐厅女郎“——连同她们标榜的口号”火腿切得薄一些“,很快便逻选闻名了。 第50页 一八七八年,一个在西部旅行的英国人便指出,快速服务加上简陋的设备,是如何使所有顾客都受到同等待遇的: 我们乘联合太平洋铁路公司的火车,离开朱利斯堡三十英里,来到了西德尼。这是一个可供旅客吃饭的车站,因此也是一个重要的地点。我们停车半个小时,赶紧到车外吃早餐……我们大家都受到同等的待遇,每人得到的食物和他旁边的人都是一样的。象通常情形一样,刀叉奇缺。整餐饭自始至终都是每人一把刀和一把叉,这种铁路上的习惯便是从那时开始的……大家都拼命吃,结果离开车时间还有一刻钟就吃完了。从奥马哈到旧金山的太平洋铁路公司的铁路线上,这样一顿饭以及随后的每顿饭(有两顿除外),价格一律都是一美元。 ”拼命赶“以及旅途中拥挤不堪,不仅使社会各阶层之间难以保持差距,而且更易于使旅客们形成一个”见面熟“的群体。在这里,先到先占的规则再次被用上,而且还更是一种平等的原则。就象在内河汽船上一样,车站餐厅里的桌子和椅子都不够,所以,谁先到就先招待谁。而平心静气的人们则会接受抽籤的办法,以决定汽船上哪些旅客应该得到卧铺。不过在西部河流中拥挤不堪的汽船上也并不是完全没有差别待遇的。”客舱“的旅客和”甲板“(或统舱)的旅客之间确是有很大的差别,后者被当作货物一般对待。但是,凡能坐客舱旅行的旅客一般都不着重财产和阶级的差别,人人平等交往。而等级观念根深蒂固的外国旅客对于这种随便交往,则极为反感。西部河流上的汽船,就象是移民小道上的篷车队一样,往往处于联邦、州或地方政府的有效管辖范围之外,这就出现了短时间的水上小社会。他们往往也运用自警制和多数决定的原则,来制订和执行他们的法律。人们普遍认为,在汽船上,法律的正当来源既小应该是船长,也不应该是驻在某个遥远地方的政府,而应该是旅客本身。一八一七年,第二艘”纽奥良“号的船舱里贴出一张告示(往往是在列举轻微的违法乱纪事实之后)通知大家,”每天中午,将由旅客以多数选举三个人来组成法庭,主持判决,而所有罚款将用来购买葡萄酒给大家在正餐之后喝。对于扰乱正常秩序和破坏清洁卫生的行为,凡属事先没有明文规定者,罚款均由这个法庭酌情裁定。“很少有旅客敢对这种法庭的权威提出质疑。在汽船上,也象在西部其它地方的自警法庭一样,审理程序很简单,惩罚也是立即执行。谋杀犯递解下一站城镇的政府当局;小偷、扒手和其它较轻微违法事件的犯罪者,有的被罚鞭打,或在汽船经过的任何地点驱逐上岸(也可能是河中央的一个小岛或沙丘上)。一次最惊人的迅速而有效的司法裁决的例子发生在一八五九年,当一条船经过辛辛那提时,一些爱管闲事的旅客自行组成了一个委员会,他们对两个一起旅行的表面上以表兄妹相称的青年男女产生怀疑,当发现他们俩睡在同一张卧铺上的时候,这个委员会让汽船在第二天早上靠岸,然后押送着那个青年男于上岸去领取结婚许可证书,随后又带着这对青年男女到牧师那里,看着他们举行了结婚仪式。 这种短暂的生活就这样使旅行者安于多数决定的原则和先到先占的规则。他们这段经历所结的硕果就是人们获得了大体上平等的地位。 第三章 新发迹者建设事业的推动者 ’你会拉提琴吗?‘特弥斯托克利斯回答说:’不会,但是我懂得如何把一个小村庄发展成为一座大城市。‘” ——《移民援助杂志》版权页刊登的格言 “这确实是一个不重视事物既定秩序,而要把它彻底打乱的世界。看哪!新发迹者既拥有土地,而且还能把土地的收益全都纳入私囊。” ——德克萨斯州塔斯科萨市《先锋报》 飞快的发展使得人,社会、城市和政府都改变了,变成在欧洲旧世界所从未见过的样子。人们所能看到的是当今这代人所创建的迅速发展的城市,它们丝毫没有过去的遗蹟。它们充满着想像中的眼前好景和对未来的憧憬。一座新兴城市的生存,有赖于它吸引那些无拘无束、自由浪荡的人们的能力。而古老大都市的力量,则源于居民不能、不愿或者捨不得离此它去;可是,美洲新世界的城市靠的却是一种刚刚形成、根基很浅而且易于变化的忠诚和热情。 一座中世纪城镇可以凭其城墙的厚度和坚固程度来判断其存在价值。法国的卡尔卡松和圣马洛、比利时的布鲁日均以坚厚的扶墙来证明其居民对城市的忠诚和远见。欧洲旧世界的城市往往城墙过多,而美洲的新兴城镇则没有城墙。从一开始,这些新兴城市的主导思想就是发展,而不是守护或者保存(因为那里还没有需要保存的东西)。它们自我衡量的尺度不是抵御外患的能力,而是吸引外来移民的力量。美国人以发展来鑑别生活,概源于此。移民们为了安全和迅速迁移,或者为了类似开挖金矿之类的一时目标,而形成他们的社会。他们此时此刻住在此地,但一旦达到了目的,一两年后他们就会安全地转到别的地方去。而当移民们一旦定居下来之后,他们就会变成创业者:他们开始日复一日地在此生活下去。他们考虑的是他们整个一代和他们的子孙;而自此之后,他们便不再生活庄流动之中,而是生活在发展之中了。他们的生活有赖于他们自己的信念——甘心情愿地深信不疑——他们将永远生活在这座新罗马、新雅典、或者新伦敦之中,它将成为他们自己以及所有其他人的宇宙中心。 第51页 下面几节将叙述由这种社会的发展过程、发展速度、这种社会里人们的希望和憧憬、人们的命运感以及人们对未来的嚮往等等方面所产生的思维和生活方式。旧日的种种对立——个人发迹和公众繁荣之间、私人生活和社会交往之间统统都解决了。新兴城市的新体制塑造了这个新国家各地生活的新面貌。 十六 实业家代表着美国的体制 美国的实业家是从独立革命到南北战争时期西部新兴城市的产物和缔造者。他们并不是欧洲城市中那种富有进取精神的银行家、商人或者制造商在美国的翻版。他们也不是美国的富格尔或梅迪西或罗思柴尔德或者呵克赖特,他们乃是迥然不同的人。他们的事业和理想是美国人对社会的理想的一种象徵,因为他们是巨大发展时期朝气蓬勃的美国城市居民生活方式所产生和培育起来的。 “实业家”这个名称本身含义的演变,给我们提供了一条线索。在十八世纪的英国,若说一个人是“事务家”,则主要是说此人从事公共事务。因此,一七五二年戴维·休姆就把佩里克莱斯说成是“一位事务家”。到十八世纪末,这种初期的主要含义开始丧失 了,而改指一个从事商业活动的人;它成了“商人”一词不很严格的同义语。可是,我们现在常说的“实业家”则似乎是起源于美国。一八三○年左右,在西部的新兴城市建立并极其迅速地发展起来的时期,这个词便开始使用。只需稍微了解一下美国早期的“实业家”是何许人,他于些什么,以及他们对自己的工作如何想法,就可以看出把他们描述为仅是从事商业活动的人是何等的不确切。 把他们说成是一种特殊的、美国型的社会的缔造者和领导人,倒更恰当些。在他们起先的信念中,公众和个人的兴旺发达是融合在一起的。他们是从欧洲旧世界所未见到过的一种社会状态中诞生的,他们是美洲新世界的特殊产物。 新的城市在原来一无所有的地方迅速发展起来,它们没有历史但有着无限的前景。它们是美国实业家们最早的自然聚集处。当实业家起初出现的时期,他们的主要商品是土地,其次是交通运输。土地权和运输权从政治象徵和相传动产转变成单纯的商品,这也是美国特有的一种现象。 从十九世纪初成千上万发迹者当中任何一个人的事迹里,都可以看得出实业家的特点。威廉·奥格登(18○5-1877)当年曾经夸夸其谈说:“我出生的地方紧挨着一家锯木厂,我很早就成了孤儿,幼时的摇篮是一只盛糖用的大盆子,在贮水池里施行洗札,毕业于一所简陋的学校。十四岁时,我幻想自己什么事情都会干,没有办不到的事。夫人,从那时起,我就一直试图证明这一点,并且获得了一些成就。”他註定会变成为一位雄心勃勃的新兴实业家。他出生于纽约州长茨基尔斯地方一个小城镇的显赫家庭之中。他在十五岁以前就积极从事不动产的交易。不到三十岁,他就凭着建议州政府拨款兴建纽约至伊利的铁路而被选进纽约州立法机关。他是建设纽约州的一个伟大推动者。他认为新的铁路对他的发迹至关重要。他强调说,“否则,权位将不归于犹大。而纽约州也将不再是居于首要地位的州……费城是一大竞争对手;并且如果纽约无所作为,费城将会囊括与大西部的贸易。” 然而,奥格登对纽约州的热诚并非一成不变的。一八三五年,正是拨款兴建纽约至伊利铁路的那一年,他遇到了一些组成美国土地公司的东部投资者。他们已经表现出在芝加哥房地产方面大量投资的远见。其中一人是奥尔巴尼的一位具有政治头脑和慈善心肠的律师查尔斯·巴特勒。他同奥格登的妹妹结了婚。巴特勒曾在马丁·范布伦法律事务所当过办事员,他热衷于买卖房地产和兴办铁路,也热心公益事业,是霍巴特学院和联合神学院的创建人之一,又是纽约大学最早资助者之一。他要奥格登前往芝加哥代管他的财产。在那里,奥格登也参与购买了大量土地。 威廉·奥格登于一八三五年六月来到芝加哥。根据城市人口调查,那时芝加哥有三千二百六十五人,差不多所有的人都是一八三二年以后来的(当时居民不及百人)。奥格登的雄心很快就从纽约州转到芝加哥市。一八三七年,当芝加哥正式形成一个城市时,奥格登即当选为首任市长。那时芝加哥市人口为四千一百七十人,亦即在两年时间里增加了几乎百分之三十。奥格登的一个伙伴指出,“他很清楚,举凡使芝加哥获益和开发西部的事,都会使他本人获益。为什么呢?”因为他的商品是土地,而土地的价格则随着人口增加而上涨。此时芝加哥正以其它城市少见的速度发展着。几乎每隔十年人口就增加两倍:从一八五○年的二万九千九百六十三人增加到一八六○年的十万九千二百六十人,又增加到一八七○年的二十丸万八千九百七十六人。到一八八○年,芝加哥的人口已在五十万人以上;一八九○年则超过了一百万,当时已是美洲大陆第二大城市。与此同时,房地产价格,特别是奥格登挑选来购买的地方的房地产价格,上涨得更为惊人。而象奥格登之类的人更洋洋得意地把他们事业上的成功当作他们对这座城市的信念的最好证明。奥格登忆述:“一八四四年我用八千美元买下的,八年后就可以卖三百万美元,这类事例几乎是不胜枚举。”他在一八四五年用一万五千美元买的产业,仅仅二十年之后就值一千万美元。成就是那么轻而易举,那么突然,以致很难分辨哪些是事实,哪些是神话。当然,这种购买房地产有的纯属投机狂热。芝加哥《美国人报》于一八三六年四月二十三日大吹大擂说,城市里一处价值九万六千七百美元的产业,以略带夸张的算术来计算,“从一八三○年起的五年半时间里,其价值已以每天百分之一百的速度上涨。”对自己的城市不去促进,表明既缺乏社会精神,又缺少事业心。一篇忆述奥格登的时论说:“他的性格最突出的特点或许是他对芝加哥的绝对信心。他在一八三六年时所瞩目的不仅是当日的芝加哥,而且是美洲大陆的未来伟大城市。从那时起,他的信念没有动摇过。无论芝加哥兴衰起落,处于顺境抑或逆境,在他看来,芝加哥具有伟大的未来是确切无疑的事实。”奥格登自然而然地成为当时公共事务的一位领导人,不出几年芝加哥人便称他为他们的“代表人物”。 第52页 设有一件公众福利事业他没有发挥过带头作用。他兴建了横跨芝加哥河上的第一座吊桥,在城市的北部和西部开闢了许多条街道,发起开凿伊利诺伊与密西根的运河,并且倡议制订修建和扩大运河的法律,设计并兴建为芝加哥交通服务的几千英里的铁路,以及大力发展芝加哥的供水、污水处理系统和公园。一百多英里长的街道和几百座桥樑都是用奥格登和他的房地产主顾的私人费用修建的。他还帮助把麦考密克收割和刚草机引进到西部,并且帮助兴建制造这些机械的第一座大工厂。他也是拉什医学院(芝加哥第一所这类学府)的首任院长,芝加哥历史学会的创始会员,最早的“芝加哥大学”校董会董事长,以及商人信贷公司(一八五七年)创办董事之一。他于一八六○年被共和党人选进伊利诺州参议院。他又资助西北神学院、科学院以及天文学会。法国历史学家吉佐所说奥格登建立并拥有芝加哥这句话,只不过是稍微夸大了一点而已。 奥格登的另一特点是他关心改善交通运输。一个新兴的社会,一个以其发展速度来自我衡量的建设事业推动者的社会,实有赖于一种新式的交通运输。欧洲旧世界许多业已定型的社区——诸如波尔多、里昂、曼彻斯特、怕明翰——尤其是在十九世纪初期它们迅速成为工业城市的时候,都需要靠交通运输来为其工厂提供原料和劳动力,并且运走制成品。然而,芝加哥和美国西部其它新兴城市却是为了自身的生存而需要交通运输。在欧洲,一个城市的崛起或衰败、繁荣或萧条,除了其它因素之外,很大程度取决于其交通运输情况。而在美国,没有交通运输更根本无城市可言。 一座美国城市必须能“吸引”人。基本的社会服务应当是使参与这个社会的人生活得更方便、更便宜、更愉快。在所有这些方面,威廉·奥格登却是个模范,因为他提倡兴建铁路。第一条从芝加哥开出的铁路是把芝加哥和广阔的密西西比河流域连结起来的加利纳和芝加哥联合铁路。芝加哥的实业家们在一八四六年购下了这条铁路的控股权,并且试图从当地居民中筹集完成这条铁路的资金。奥格登努力收集许多小额的个人捐款。这第一条铁路开创了芝加哥生活及其发展的新纪元。市民们把认股“作为一项公共义务,而不是作为一项投资”。奥格登的一位伙伴事后吹擂说,“铁路是作为公共事业而不是作为赚钱的投机生意而修建起来的。人们把铁路视作政府出资或用私人资本由人民修建的大通路,乃是为了便利公众而不是为股票持有者的特殊利益。” 一八四九年四月,第一趟列车沿着加刊纳线从芝加哥向西部开出。 奥格登还为芝加哥发起修建了许多条别的铁路。一八五三年,他担任匹兹堡一韦恩堡一芝加哥铁路公司的董事;一八五七年,他成为芝加哥一圣保罗一丰杜拉克铁路公司的董事长,这亲铁路后来成为芝加哥暨西北铁路公司的一部分,在一八五九年到一八六八年期间他还担任后者的董事长。当然,他梦寐以求的是一条以芝加哥为连结点的横跨美国大陆的铁路线。一八五○年,奥格登主持了全国铁路会议;一八六二年,他又负责组织联合太平洋公司,并出任首届董事长。 全美国凡有新兴城市的地方,奥格登的事迹都被千百次地重演。地点虽然不同,投入的资金也少些,而且规模也不那么庞大,但是情节则到处都大致相同。这时的美国出现了一种新型人物:在迅速崛起的城市中个人发迹与公众生活提高、个人兴业与公众兴旺发达交织在一起的社会建设者。丹尼尔·德雷克医生(1785-1852)又是这类人物的另外一个好例于。他生于新泽西州,在肯塔基长大,在他仅仅十五岁时家里就把他送到一个名叫华盛顿堡的小城镇(后来改称辛辛那提),在一位知名内科医生的诊所学习。过了一些年,他本人变成这个城市最杰出的开业医生。他同时还开了一家杂货店,一八一六年,他在这个店里率先出售人造矿泉水,不久他又经营了一家百货店。他撰写的《一八一五年辛辛那提风貌》罗列了大量统计数字,并对这个城市的史迹文物、地形、气候和前景诸方面都作了生动的描述。这本书在国外被广为翻译和流传。德雷克和奥格登一样,也是个推动者,但他却别具风格;他採用更为巧妙的手法,精确、周详而审慎地提出了有关一座新兴城市的第一套详尽论述。很多人相信他的结论,那就是类似辛辛那提这样的小城镇“在本世纪结束之前,註定要脐身于人口众多、建筑宏伟的大城市之列。”在一八一九年经济大恐慌之前,德雷克已在蒸蒸日上的辛辛那提市确立了自己的地位。 德雷克的发迹如同奥格登一样充满活力。为了使辛辛那提在一八一九年成为一个重要的医学中心,他创建了俄亥俄医学院(后来成为辛辛那提大学的医学院)。他大力促进各种社会服务事业:商业性医院、精神病院、眼科医院、流动图书馆、师范学院。他帮助设计并发展运河,他创办通向南方的铁路,其中包括办得十分出色的市办铁路——辛辛那提南方铁路。 住在更靠近西部的威廉·拉里默将军(1809-1875)又是这类人物的另一个例子。他生长在宾夕法尼亚州,在匹兹堡附近从事过许多不同的事业:百货店、运输货物、马匹交易、煤矿公司、杂货批发、他父亲的旅店、还有铁路以及银行。当他在一八五四年的经济萧条中把一切都丧失殆尽时,他迅即决定到更远的西部地区从头干起。次年春,他来到了内布拉斯加。在那里他迅即成为一座尚不存在的城市的创建者。我们有一份他寄往东部的信件的第一手记录。一八五五年五月二十三日: 第53页 我在内布拉斯加准州的拉普拉特取得了两块土地的产权……我们设计了一座城镇。我当选为那家开发公司的董事长,拥有这个城镇的三分之一……我确实非常喜欢这个地方……我相信我在这里几年内就可以大展鸿图。 他当时已自称有从内布拉斯加选进国会的大好机会。一周后,他的乐观情绪更为高涨:他计划用城镇的地皮偿付债主,因为他拥有这座拟议中的城市的一千英亩的地产。 我现在的计划是这样:我打算长住在拉普拉特市。我打算开办一个大农场。我可以种植大麻、玉米或其它作物……这个农场将办下去,如果说当地还欠缺一个城镇,那么它也已具备了……我打算不单纯从事农业,我还要开办一家代理商店。我预计向准州供应铁钉、木材,等等,这不仅本身是有利可图的生意,而且还是建设一座城市的重要手段。我一旦到那里去,我就可以建设这个城市;如果我不去而仅仅出售地皮,这座城市就永远不会兴起。 拉里默期望横贯美洲的大铁路经过拉普拉特,但事后证明这是估计错误。当时,在一场严冬过后,这座城镇遭到洪水之害。“我们不久得出这样的结论:拉普拉特作为城市的所在地是无望了。”——要么得到一切,要么放弃一切,这就是所谓“西部地区希望”的典型。 于是,拉里默从拉普拉特迁到奥马哈。他在那里住一问实际上是在匹兹堡建造的预制配件搭成的房子,这间预制配件房子是在一八五六年拆下来并运出的。当奥马哈看上去也无多大希望时(在将近两年的时间里它确曾如此),他又迁到堪萨斯的利文沃思。这是一八五八年,他恰好获悉在派克斯峰附近的樱桃沟发现了沙金。拉里默和他的儿子不愿等到来年春季旅行条件更好的时候,便立即结伙并且于秋季动身。拉里默一行经过四十六天旅途之后,首先到达樱桃沟的河口,他们在那里找到二十四间正在建造的小房子。这就是科罗拉多的第一个定居点,叫做奥拉利亚。拉里默的儿子记录下了一八五八年十一月十六日的情况: 在我们到达此地的当天晚上、我父亲,除了利文沃思来的一行人之外未同任何人商量,便捲起铺盖,带上一些食品,离开宿营地,跨过樱桃沟去选择一个新的地点。他留话要我们赶着牛群一上找他。他认为樱桃沟的东岸是设立城镇的最佳地点,那里还无人提出过拥有土地产权,即使有过也已放弃并且已离开此地……当我们最终到达樱桃沟东岸时,我们发现他在岸边的一堆篝火旁等着我们。他把四根杨木桿搭在一起,称之为他的定居点的基础,并且声称这就是一个城镇的所在地——这个城镇现在已发展成为科罗拉多州最足以自豪的城市之一。 这一次拉里默选择对了。当时他所在的地方就是当今的丹佛市。 起初,樱桃沟两岸之间竞争激烈。其后,般东们终于合成一体,于一八六○年组成名叫丹佛的单一城市(起名丹佛是为了纪念成为堪萨斯准州地方长官的那位维吉尼亚人)。拉里默于一八五九年二月在一封信中写道,“我就是丹佛市。”他后来的全部生涯证明了创建这些新兴城市的美国实业家们确是具有超凡的能力,能够把他们本身的命运同他们所属社会的命运融为一体——至少在这个社会繁荣兴旺和充满希望的时候是如此。 一开始拉里默便被推举负责兴建这个城镇,成为“捐赠代理人”,授权他给予任何在该地建造至少十六英尺见方房子的人以两块城市地皮。在他推动之下,兴建了一座很好的旅馆,并且把很大一笔股份分给“已经或者可能会对这个城市的福利事业感兴趣,以及对开设一条以丹佛为目的地的公共马车线路有影响力”的人物。他又鼓励兴办杂货店、百货店、锯木厂和报纸。由于人们抱怨这个城镇缺少死后的归宿地,于是他又帮助建立了一处公墓。这类例子可谓不胜枚举。可是,就拿奥格登、德雷克和拉里默这三个例子,便足以表明形成新型美国实业家的各种机会、动机和态度。美国人聚居地的特点很不一样,然而它们都具有典型的美国方式,它们的组合具有美国特色这一点却是共通的。 没有历史的城市 美国西部新兴城市都具有一种少有的生机勃勃的城市环境,在那里几乎任何事情都不是由历史註定的。在旧世界,众所周知,城市是各种机构的中心,在那里保留着记载,过去的事均已载入史册,并被人们尊奉为神圣的事物,城市里有宫殿遗址、寺院、图书馆、档案馆和各种伟大的历史遗蹟。而形成对照的是,美国的新兴城市就没有过去。从一开始,它就没有既得利益,垄断、行会、技艺以及“不准进入”的标记。在这里,可以看到城市的不固定性,一片广阔天地,到处都是活动、差异和变化,唯独没有历史的范畴。在各个阶级、各种职业、邻里和民族之间也不存在旧有的壁垒。美国的新兴城市是以没有因袭的邻里之见和没有少数民族聚居区而开始的。拉里默忆述,“对我们来说,一切都是开放的。” 迅速发展和远大前景 美国新兴城市的发展速度,也超乎人们的想像。一座十年前还不存在的城镇,今天人口可能数以万计,几十年后更可能变为几十万。人类用了至少一百万年的时间才产生出第一个拥有百万人口的城镇社会;但芝加哥人却在不到一百年的时间里取得了这一成就。而就在离德雷克的辛辛那提几天马车路程的范围内,便有数以百计的城镇展现于眼前,并都拥有无与伦比的优越性。拉里默在未来丹佛市的地点砍下四根杨木竿的一个星期之后,他给在东部的妻子写信说道:“我们期待最低限度将出现第二个萨克拉门托市。”一八三四年,布雷肯里奇指出,他的匹兹堡变化得如此之快,以致于任何人十年后再回来邻会感到陌生。他信心百倍地预期在四分之一世纪里这个从村庄变成大城市的定居点,用不了多久就将达到五十万人口。辛辛那提在十三年里从丛林发展成为城市,他并不感到惊奇。他自己也希望“以这片广阔地区迅速发展的同样速度,在同样的范围内,在俄亥俄或者密西西比名利双收、发财致富。”一八七六年圣路易斯市建城百周年之际便曾声称该城的位置比世界上所有城市都优越,并且预言一旦铁路网修成,它将超过芝加哥和东部各大城市。“然而,说这话的时候,我们只不过开始谈论一座註定未来在人口方面堪与伦敦媲美,在哲学、文化、艺术方面同雅典媲美,在旅馆、教堂、寺院和辉煌气派方面同罗马媲美,并且将成为美国大陆商业中心的大城市。” 第54页 政府出现之前就已形成的社会 在这里,当地社会在政府建立之前出现,这也是很正常的。在突然兴起的城镇左近的人们,因具体而实际的目标连结在一起,首先感到的是他们的共同需要。随后他们才会建立起政府。由于周围环境因素影响,政府才能发挥作用。早期芝加哥人和其它新兴城市的人,并没有遇到逃避清规戒律或者改变长期以来专制统治的问题。他们只不过是联合起来供应自己的用水,提供自己的排污系统,修建自己的人行道、街道、桥樑和公园。他们建立医学院、大学和博物馆。由于热衷于兴办这些事业和其它的公共服务,他们便建立起市政府,并争取州和联邦政府的资助。一个新兴城市的政府既没有神圣不可侵犯的气息,也没有专制统治的味道。它是同时为个人发迹和社会繁荣而服务的一种工具。 强烈而又可变的忠诚 在新兴城市里,人们对其城市的忠诚与社会形成的时间长短成反比,这种背道而驰的现象甚至达到荒谬的程度。人们认为,老一点的城市只能列出有限的实际成就,而前途未卜的城市却是充满希望。奥格登的热诚从纽约移到芝加哥;拉里默的热诚从拉普拉特移到奥马哈,其后又移到利文沃思、奥拉利亚,最后才落实到丹佛。人们在转瞬之间就可以这样做,并且匆匆一瞥便不顾而去。那是未来希望而非眼前成就操纵着人们的忠诚和激起奋发向上的进取精神。如果一个人圃于一种前景黯淡的见解,那么他对他自己以及美国的开拓精神都是不实在的。被遗弃城镇的遗蹟和奋发图强的进取精神乃是一体两面的。 各个社会之间的竞争 美国西部新兴城市的生活环境产生出一种生机勃勃的竞争精神。但是最具特色的和最多种多样的竞争要算是各个社会之间的竞争了。我们曾被“个人主义”这个口号引入了歧途。正如殖民时期沿海城市之间的竞争有助于扩展美国文化,并使它们免于千篇一律地变成欧洲式的城市一样,这时西部新兴城市之间的竞争也有助于产生奋发图强的进取精神。在原先没有城市的地方,在一切都迅猛发展的地方,城镇中心部没有传统可言。既然肯塔基的列克星顿在一八○○年能够迅速崛起成为西部人口最多的城市,既然圣路易斯、辛辛那提和芝加哥能够如此突然之间崛起,为什么某个新的列克星顿不可以取代上述所有城市呢?每个社会的机构在建立时都赋予该社会有利于竞争的优越条件。德雷克医生所倡办的医学院使得辛辛那提超过列克星顿,正如同奥格登修建的街道、桥樑和公园使得芝加哥超过辛辛那提。在个人发迹和社会繁荣紧密联繫在一起的地方,个人之间的竞争也是各个社会之间的竞争。 新兴城市崭露头角的实业家与上一代富有活力的美国人有许多共同之处。他是西部的富兰克林。他与殖民时期的人并无多大差别,只不过活动的天地远为广阔。当时的新词称呼他为“实业家”,本世纪的语言叫他“建设事业推动者”。他靠发展和开拓而兴旺发迹。他的忠诚是强烈的、纯真的、乐观的而又迅速变化的。 多才多艺是他的特点。他往往既无专门技能或专利保障之类的有利条件,也没有什么不利条件。在德雷克医生的辛辛那提,有内科医生变成商人,有牧师变成银行家,也有律师变成制造商。布雷肯里奇精明地劝告去西部发财的人说(第一次有文字记载地使用“实业家”这一字眼):“年轻律师应当更多地点点滴滴做些实在的事,而不要象气球那样随风飘荡。他应该满足于做一个实业家,而把其它一切付诸命运。”要想在这种环境获得成功,律师、医生、金融家或工程师的专业技能都无足轻重。报酬归于机会的组织者、鼓吹者和发现者,也归于设计家、冒险家以及能够在某个集团的诺言得到考验之前便行动敏捷而又有利可图地依附于它的那些人。 十七 建设事业推动者的报刊 由于各个新社会是从欧洲旧世界或者从美国东海岸人们早就定居的城市吸取技艺和制度,因而美国西部城市的迅速发展便造成了许多时代错误。西部报纸就是这种时代错误所造成的最为明显、而从长远来说最有力量的新事物之一。对于一个仅仅还在设想之中的城市,报纸可以并且确实起到它以前很少起过的作用。在欧洲,创办报纸是为了满足需要,起初是少数有文化人士的需要,其后是范围更广的有阅读能力的社会阶层的需要。同样,美国大西洋沿岸地区的早期报纸往往是由一家官方“印务局”办起来的,这些报纸是为了满足已在当地定居的人们的兴趣。但是,新兴城市最旱的报纸,就象西部的铁路一样,必须招引它的服务对象——居民。这一点使它具有长期以来形成美国生活方式的某些明显特点。 在旧世界的欧洲,即使到了十九世纪,报刊还是由政府紧紧控制着的。允许未经授权的人去办印刷厂并且出版书籍和报纸,就如同把武器交到平民手中一样危险。了解时事很可能导致爆炸性或者破坏性的后果。在殖民时期的美洲东海岸,政府之控制报刊比起欧洲较为间接,但是这种控制仍然是相当有力的。由“印务局”代理,再加上垄断邮递这种有利因素(最初是用以鼓励合格的印刷商到人烟稀少的居民点去),仍可谓是一种鼓励,促使人们满足于安全可靠的现状。在沿海地区控制印刷机器进口到那些可以办报的城镇,也是轻而易举的。 第55页 人们向西部迁移使这种情况大为改观。辽阔的幅员和居民日益分散,使得控制印刷机器的使用和监督其印刷内容更为困难。美国独立革命之后不久,随着印刷机器向西扩散,美国报刊的数量和种类大为增加。根据当时的大印刷商之一艾赛亚·托马斯的统计,一七七五年北美洲各殖民地大约只有五十家印刷厂,而且几乎全部都在沿海地区;到了一七八三年,无一重要的内陆城市没有自己的报刊。报纸如同步枪一样,成为征服丛林和建立新社会的武器和工具。 新兴城市印刷厂的首要任务是形成一个使报纸可以生存下去的社会,最早的英国报纸往往是以文学刊物的形式起家的,只是后来才逐步发展成为新闻印刷品;而美国西部最早的报纸则更多是以一种新式的gg传单开始,到后来才变为新闻印刷品。至于进一步发展成为文学性质的刊物则更是后来之事,并且纯属偶然。这些美国报纸开始是大肆宣传当时尚未建立的城市,希望能在那里过着生气勃勃的生活。它们招引全国各地的定居者前来,这可能是我们最早的全国性gg工具。在旧世界的欧洲,报纸是要满 足一种需要;而在美国,则是要激起一种希望。正如协助在伊利诺伊、堪萨斯和密苏里各州创办当地最早的报纸,并且长期主编出版圣路易斯市《民主环球报》的亨利·金上尉(1841-1915)所忆述的那样: 报纸第一次表现了开路先锋的气质,自告奋勇去引导而不是追随社会的进展过程——使它自己成为定居史和发展史的一个组成部分……有人会批评说,在未有新闻可刊登之前就开始计划办报,乃是不合逻辑的、异想大开的和十分荒谬的。但是,在堪萨斯,人们当时并不认为是这样,而且从未也没有这样想过。这种新鲜事物是有感染性的。不久在基卡波开办了第二家报纸。一八五五年初,在劳伦斯又开办了另外两家报纸。随着新城镇的建立,一家又一家报纸纷纷接踵涌现。当时的情况是报刊先于所有通常的社会机构而出现;它并没有等待杂七杂八的基本设施组建起来。冒险精神使它先于拘留所、邮局、学校、教堂脱颖而出,并且使它成为征服的象徵。因此,在美国人民及其体制度向西推进的过程中,宣传出版便成了一个突出的因素。也就是这样,堪萨斯便因其从实质上扩大了现代新闻学的范畴与含义这样一种表现而着名。 奇怪的是,美国的报刊却由于美国西部地区的空旷和辽阔而扩散开来。一八五七年苏格兰旅行家詹姆斯·斯特林指出:在乔治亚州的梅肯这个早就有人定居的城镇里,只有三家周刊,没有日报;而明尼苏达州的圣保罗这个新兴城镇(人口也是一万左右)却已有四家日报和三家周刊。他说,这表明了美国报纸的扩充不是与人口而是与“总的活动量”成正比例的。所以,不能说美国报纸的种类繁多是由于价格低廉(英国人往往如此说),也不能说是由于其读者知识水平高(美国人往往如此说)。而应该说,它是美国总的社会条件的产物。“新兴而人口稀少的城镇必须使人们知道它们的存在、它们的需要和它们的目标;而通过公开的报纸就能最好地做到这一点。在一个古老的、人口稠密的国度里,每一个人都是他人的近邻,并且确切地知道他的一买一卖,gg在这样的地方乃是一种奢侈而非生活之必需。但是,在一个每平方英里可能只有五、六个居民,并且可能一半的居民才刚刚乘船来到的地方,那么对于一个新来乍到的·美国佬’来说,宣布他已人在这里并且打算出售干货、拿出”现金购粮‘、或者讲授唯灵论、或者替人拔牙的意图,则是绝对必要的。宣传在那里是生存所必需;而依靠gg报纸就可以生存。“这些建设事业推动者的报刊的发展,如同实业家发迹一样,部按照类似的模式,而仅在细节上略有差异。阿勒格尼山脉以西出现的第一家报纸的经历就预示出这一模式。当《匹兹堡报》于一七八六年七月二十九日创刊时,匹兹堡只不过是一个人口大约三百人的村庄,但是在建设事业推动者的心目中,匹兹堡却是一个处于萌芽状态的大都会。当早期执业的律师和《现代骑士》一书(有时被称为美国西部第一部文学作品)的作者休·亨利·市雷肯里奇于一七八一年移居匹兹堡,并且把自己的前途寄托在那里时,那里甚至还是一个更小的边远地区小据点。一七八六年,为了保证有一份为未来的城市服务的报纸,他帮助说服了约翰·斯卡尔和他的伙伴约瑟夫·霍尔(后者不久就逝世了)从东部的费城迁来。于是一家小报社连同铅字、油墨和纸张等便全部装运越山而来。可是他们经常遇到供应问题;至少有一次由于缺少白报纸,他们就只得用从皮特堡惜来的弹壳纸。由于没有邮路,斯卡尔起初只好自己在村里散发报纸,并且利用过往旅客向外地投送。这份报纸的首要目标是吸引人们到匹兹堡来定居。如果当地社会兴旺起来,该报也会随之兴旺起来。在一八二八年斯卡尔逝世之前,匹兹堡已是一个有一万二千人口的繁荣城市,在其附近的卫星城镇里大概也有这么多人。斯卡尔变成了他帮助建立起的这个社会的领导人。他协助争取了一条通到匹兹堡的邮路,并且出任邮政局长、匹兹堡第二家银行的董事长、宾夕法尼亚州西部大学(后称匹兹堡大学)的创办人之一和第一届市政委员会委员。 第56页 此时,在人烟更为稀少的肯塔基地区,建设事业推动者们很需要一家为他们的发展大业服务的报纸。他们也急于吸引定居者,以便证明他们要求从维吉尼亚州分出来单独成为一个州是确有道理的。由于找不到一位有经验的报业人员,他们最后招募了一个二十来岁有事业心的年轻人,他曾经是一个与印第安人作战的战士和一位勘察员,但对于印刷则一无所知,他名叫约翰·布雷德福,但同麻萨诸塞或宾夕法尼亚的布雷德福家族却并无亲属关系。他註定要成为肯塔基最旱的印刷商兼出版商。一七八六年末,他接受了这一任务并在列克星顿村得到一块地皮,他派他的兄弟去匹兹堡,向斯卡尔学习这一行业。其后,约翰·布雷德福的兄弟带着从宾夕法尼亚订购的印刷机和铅字,乘船从匹兹堡沿俄亥俄河而下航行了四百英里,然后走小路到了列克星顿。一七八七年四月十一日,《肯塔克报》(一七八九年三月改为”肯塔基“)从他那问木房印刷厂中排印出来了。该报的首要目标是要建立一个肯塔基社会。一开始,布雷德福就拥有作为准州印务官的有利条件,担负着全部的政府印刷工作;他一直这样保持了多年。布雷德福于一七八八年印行了《肯培克年鑑》,这是西部的第一份小册子。一七九二年他还印行了肯塔基立法机构首届会议所订的法令,这是在肯塔基印刷的第一本书,由于他继续其勘查工作,并钻研数学和天文学,又帮助建立特兰西法尼亚学院、特兰西法尼亚大学以及列克星顿图书馆,使他获得了”肯塔基富兰克林“的外号。他还代表他的县进入肯塔基众议院;总之,他成了他帮助建立起的这个社会的一位领导人。 俄亥俄河西北的第一家报纸也具有推动地方建设的目标。在那个人口不足三、四百的小村庄辛辛那提,威廉·麦克斯韦尔于一七九三年十一月九日在一间木头构筑的办公室里印行了他的第一份《西北领土前哨报》。报上警告人们防备印第安人烧杀掠夺的危险,并发刊一项”公告“,但凡能在辛辛那提附近杀死印第安人者,”头十个连同右耳的头颅“中的每一个可换取奖金一百六十八美元,同时,由于当时”密西西比河上固定而可靠的贸易不足“,辛辛那提的发展受到阻碍,于是麦克斯韦尔便鼓吹开放此河进行贸易,这将会有利于这个城市,从而也有利于他的报纸。 随着报刊向西部扩展,美国情势的特点就越来越明显,建设事业推动者的精神号召人们甘冒更大的风险。因为周围地区越空旷、辽阔和人烟稀少,犯错误的机会就越大。在每一个被遗弃的城镇遗蹟中都徘徊着一份或更多的停办报纸的幽灵,这是宣传失败所遗留的后果。野心勃勃的流动报业人员一再盯着他们渴望建立的未来社会的需要,而不是现存社会已知的需要上。竭力推崇明尼苏达的尼宁格市(其实尚有待兴建)无比美好的那份由伊格内修斯,唐纳利办的首期《移民援助杂志》(一八五六年),实际上是在宾夕法尼亚州费城印行的。 难怪他们满腔热忱,因为他们有时把幻想和现实加以混淆了。正如一位早期的编辑指出的那样,他们”有时提出一些尚未发生的事情“。”历史将永远不会告诉人们,报刊的编辑们是如何孜孜不倦地搜寻事实,以影响那些想安家落户的人们;而当他们担心人们可能还要多方推诿,说自己至多是在等着瞧的时候……他们总是满腔热忱,几乎要提供假见证,那当然不是针对他们的邻居,而是为了邻居们的利益。鸡蛋已经放在篮内,只是等待孵化而已。当事情肯定会如此实现的时候,把幻想和预言同当前可能变化的现实混合起来是可容许的。“威斯康星第一家报纸《绿湾通信员报》在一八三三年十二月十一日创刊号中宣称,它”所考虑的主要目标就是密西根湖以西地区的进展。“该报在最初只是双周刊,但它表达了这样的愿望:如果通过开凿一条连结福克斯河和威斯康垦河的运河而使各大湖的航运发展起来,并且如果城市兴旺起来,那时该报便可以改为周刊。它鼓吹说,绿湾对(有待建立的)威斯康星准州的关系,”比起底特律对密西根准州的关系,要更加有利,更加必要。“”它显然註定将成为一大贸易渠道(芝加哥是另外一个渠道)。“与此同时,仅约一百英里之外,对于密尔沃基市未来的地点也出现同样的夸大论调。一八三六年七月十四日,在第一次正式出售密尔沃基土地的两个月之前和威斯康星准州正式成立十天之后,密尔沃基的第一家报纸《gg报》创刊了。该报主编丹尼尔·理查兹是一八三五年末才从纽约来到西部的。他路过芝加哥,曾想买下芝加哥新近兴办的第一家报纸《民主主义音报》。可是到密尔沃基的一次短暂停留却使他相信(一如他若干年以后所说的),”密尔沃基拥有比芝加哥更优越的条件,从而决定在这里创办一家报纸,尽管当时方园五十英里的范围内总人口还不到二百人。“说服雄心勃勃的理查兹应把其未来放在密尔沃基的人,首先是拜伦·基尔伯恩,他是密尔沃基河西岸这个城址的房地产推销商。理查兹的报纸主要是在基尔伯恩定居地未来居民原先住的那些社区里发行。如同其创办人理查兹解释的那样,密尔沃基的《gg报》是”在这里建设一个城市并确立新的威斯康星准州的计划的一个组成部分。“它不仅是一家先驱报纸,而且它本身还是一家先驱企业,肩负着建立它希望加以”宣传“的城市的任务。 第57页 新的政治和立法机构更为印刷商提供了新的机会:法律和条例需要刊印,法庭情况需要报导,法律告示和法律文件也要印发。这是政府”印务局“必须要做的工作。在殖民时期,”印务局“已帮助吸引印刷商到东海岸经已建立的城市;而目前,动员合格的印刷商到尚未建成的地区去就更加必要。当詹姆斯·古德休(新近才从纽约来到西部)一八四九年初于威斯康星的兰开斯特编印《格兰特县先驱报》时,他已经密切注视着明尼苏达地区的发展。他刚一听说正在建立一个新的准州,就把一部印刷机装在汽船上,上溯密西西比河至新近确定的首府圣保罗,希图成为准州的印务局。他的《明尼苏达先锋报》。他放弃了原先想把它称为《圣保罗信使报》的打算,于一八四九年四月二十八日创刊了,他并在发刊词中声言: 仅只一周多以前,我们带着明尼苏达土地上第一台印刷机,在一群好奇者的围观之下,在圣保罗上了岸。我们既没有订户或支持者提供的保证,也不认识这个刚成立的准州的任何官员,甚至同他们也没有联繫,但是我们深信不疑地创办了《先锋报》。我们依靠的是明尼苏达全体居民的善意和支持,不论能得到多少支持也要把报纸发展下去。我们的一条首要原则就是信赖人民而不是达官显贵……我们的一切利益同这个城镇的繁荣和这一准州的福利是一致的。 开始时他自己投送报纸,同时为下一期搜集新闻。由于利用报纸版面来回答有意移居者的问题,他也成了圣保罗和明尼苏达最得力的宣传家。印制法律告示成为日益兴旺的事业,是迅速有人定居和地方发展的一项副产品。这不仅使得办报有利可图,而且在许多地方(例如纽约州西部),单单印制法律告示费用一项收入就足以维持一家地方报纸。更往西部,那里新兴城市的前景更为远大,印制法律告示的报酬甚至更多。分得土地的移民在法律上需要进行”证明产权“,而这就要在离他产权最近的报纸上登载六次最后证明告示(声明他已符合政府各项要求)。随着城镇居民的日益增加,对刊登这些告示收费六至十美元的报纸,就有了重要的收入来源,此外,”竞争启事“对报纸的收入也有帮助,这些”竞争启事“旨在指出”证明产权告示“不符合法规,并且宣布竞争者本人也向同一块土地提出产权要求。”竞争启事“可以在土地所在县的任何地方印发。例如,在达科他地区,当印第安族保护地第一次向移民开放时,一个精明的印刷商便在不同地点设立了三十台印刷机,以争取这种刊印证明产权告示的业务,在达科他准州的苏里县,当时便有九家报纸出版,到了二十世纪中叶,则只剩下两家。 各地的环境不同,向报纸出版人提供的机会和诱惑也多种多样。例如,在堪萨斯地区,报纸成了十九世纪五十年代这个地区移民当中贊成奴隶制和反对奴隶制两派之间斗争的有力而又有利的武器。堪萨斯和内布拉斯加最早的英文报纸《堪萨斯先驱周刊》,于一八五四年九月十五日创刊,当时利文沃思仅有四座帐篷,还没有一幢固定的建筑物。排字工人在一棵榆树荫下排出了《先驱周刊》的创刊号。该创刊号鼓吹说:”坐在地上,用一块大木板放在膝盖上当桌子,就这样检出了铅字,写出了社论,看了清样。坐在软椅上,呆在布置精美的书斋里的编辑们,你们想想这些,就不要再抱怨了。“五个月以后,一八五五年二月九日,该报发行量达到了二千九百七十份。新英格兰移民援助会,反奴隶制大业的组织者们,雇用了乔治·布朗博士创办《自由先驱损》。它的创刊号是在东部印刷的;但是一八五五年一月六日,在其他一些最近迁来的人的协助下,布朗从他在劳伦斯的木头房办公室里印出了报纸。第二年,据说他已有八千订户。《自由先驱报》只是为反奴隶制大业服务的几家报纸之一。在另一方面,艾奇逊市的市民又给了斯特林费路博士四百美元来创办《自行占地者主权报》。在一八五六年暴动事件中,那些”边境流氓“捣毁了《先驱报》的办公室,以维护奴隶制。几个月后,《先驱报》将其使用的铅字熔化为六磅重的炮弹来攻打泰特斯堡。艾奥瓦州塞达县的《新闻信札报》在其创刊号(一八五二年九月十三日)宣称:”塞达县的人口仅有现在这么多,这个事实只能归因于缺少一份大众报刊来说明其资源并使移民了解其有利条件。“然而问题是互为因果的,因为附近没有一个都市或者人口稠密的乡区,要办一份报纸是不易的。正如一位研究建设事业推动者报刊的历史学家指出,首要问题在于如何”得到纸张,得到新闻,并且得到报酬“。在现金缺少的地方,创办先驱报刊的编辑们已经宣称他们愿意收玉米、糖浆、土豆、白菜、面粉、麦片、水果或者柴薪作报酬了。一位绝望的编辑最后甚至表示愿意接受”除去婴儿之外的任何物品“作报酬。 尽管有这些困难,而且”倒闭率“很高(一八五八年仅在内布拉斯加至少有六家报纸倒闭),报纸的数量依然不断增多。在整个西部,报纸都是先于社会出现的。由于廉价的轻便印刷机研制了出来,例如”军用印刷机“便是用一个直径一英尺的滚筒装在一个架子上用把手操作的,这就使办报容易得多了。一个壮汉就可以提起轻便印刷机,并能轻而易举地运过草原。在南北战争时期,投资一百五十美元购置这样一台印刷机,就可以办起一份报纸来了。在整个美国大陆,主要依靠热情和想像力,报纸大量涌现了。旧金山直到一八五○年还没有一份日报,到了一八五三年就有了十二份之多。在一八五九年,有两名刚到丹佛的印刷商争着出版丹佛市的第一份报纸。居民们为此打赌,并成立了一个委员会来裁决这一竞争。结果来自奥马哈的一名测量员威廉·拜尔斯竞争获胜。一八五九年四月二十三日晚十点半正,他印出了他的《落基山新闻报》,比他的对手的《樱桃沟先锋报》早二十分钟。《先锋报》的主编失望之余立即将其设备售给拜尔斯,而去找金矿去了。一八六○年底,丹佛已有三家日报。 第58页 金银的诱惑对于一家建设事业推动者的报刊来说,并非重要的。例如在明尼苏达,到一八五七年末(成为州之前一年),在四十多个城乡都有印刷所,其中很多印行报纸。一八五○年之前在威斯康星,已经创办了大约一百家印刷企业,除去十二家外,其余均印报纸。同一年,人口普查表明威斯康星人口为三十万六千人,而它的最大城市密尔沃基大约有两万人口,该州有二十三个城镇印行四十二种刊物。一八六七年底以前,怀俄明准州一个人口不及八百的城市夏延,至少有四份报纸,而怀俄明准州全部人口大概还不到九千。一八七○年时,在人烟稀少的达科他准州己有七家报纸。 《西部商务报》主编、堪萨斯城报业创建人罗伯特·汤普森·范·霍恩的事迹,便代表了建设事业推动者的报刊在形成新兴社会方面的传奇业绩。他于一八二四年生于宾夕法尼亚州,先是从事教学和法律工作,其后在俄亥俄和宾夕法尼亚主编过几份报纸。他到任何地方都是一个坚定的城市促进者。他在俄亥俄东南部办的一份报纸于一八五○年警告说:”故步自封永远不能使波美洛伊具有它想拥有的城市气质。“当他那座打算用来在辛辛那提办报的印刷厂焚毁后,他只好在一条内河轮船上任职员。一八五四年他写信告诉他的父母:”我正往西行驶,大概是去内布拉斯加,在那里我希望重张旗鼓,以在当地人中间扬名立威。“一八五五年七月,他在圣路易斯市遇到了一位律师,他是堪萨斯城实业家一个委员会派出来为当地报纸罗致一名主编的。范·霍恩便立即去堪萨斯城一行,并且同意接受这一工作。他为这家报纸第一次先付出二百五十美元,并准备一年后再付第二次二百五十美元,可是由于他于得很出色,那个委员会便没有要第二笔款子。 不到三年,范·霍恩成了日益发展的堪萨斯城、尤其是它的实业家们的代言人。(他写信对在俄亥俄的一位朋友说)任何人在一八五八年来到堪萨斯城,”都会奇怪为何上帝……先是把美国大陆的东部地区提供给人们,而又如此长久地使伟大光辉的西部成为人类的不知之地。这只能说是地形学创造的杰作。“一八五七年圣诞前夕,当堪萨斯城连一英里铁路都没有的时候,他就对该城的商人鼓吹说,堪萨斯城具有作为铁路中心的伟大前途,并预言该城的商业繁荣终将堪与纽约、芝加哥、圣路易斯、辛辛那提和纽奥良等地匹敌,他声称,这一切都是地理所造成的,这是”全能上帝的伟大手笔“。正如范·霍恩创办的《西部商务报》刊载的一八五七年人口统计数字所证实的那样,他的乐观看法确有某种根据。那一年,堪萨斯城的人口从一月份的仅仅两千人猛增到六月份的三千二百二十四人,到了年底更达到五千一百五十八人。 范·霍恩体现了建设事业推动者心胸的强点和弱点。对自己城市未来的热忱,激起了他对实业家而不是对政治家的敬仰之情。对他来说,”发展“较之”政治“远为重要。为了避免捲入政治,范·霍恩总是跟着社会舆论随风使舵。推动地方发展的精神压倒了他的其它各种感情。例如,当一八五六年堪萨斯爆发支持和反对奴隶制两派势力之间的内战时,范·霍恩的注意力依然集中在堪萨斯城的商业发展上面。他郑重其事地在报纸上宣称:”我们对于双方决意交战并以流血来处理彼此之间的分歧感到遗憾;但是,既然他们决意如此,我们愿意提醒他们可以按圣路易斯的价格购买我城商人的火药和子弹,其它军需品价格则更为低廉。“范·霍恩在俄亥俄时曾强烈反对奴隶制。可是此时此刻,他的老朋友们出乎意料地发现堪萨斯城的气氛已使他成为一名贊成奴隶制的民主党人。他的一个建设事业推动者伙伴替他辩解说,”因为他尊重在杰克逊县颇为流行的并且在家里有影响的那种信念,这比他信仰其它政见更有作为。“到一八六五年,当共和党在该州和该县占居支配地位时,范·霍恩又一次改变政治信仰。他当时的一位崇拜者指出,”他又一次站在更能替本城做好事的一边,而《西部商务报》又一次成了刊文沃思一家报纸所说的·该城当权派嘴边的宣传传单“。自那以后,该报作为堪萨斯城宣传工具和代理人的政策始终不变。”范·霍恩见机行事的政治态度使他当选为市长、选入州议会并且被推选进入联邦国会,但是他扮演的主要角色依然是建设事业推动者。 他说,“政治”只有当它有助于堪萨斯城时才是重要的。一八六九年在堪萨斯城兴建横跨密苏里河的汉尼巴尔和圣约瑟夫大桥,乃是他的重大胜利。此举确保了堪萨斯城取得对圣约瑟夫、利文沃思以及其它对手的优势,使堪萨斯城终于成为铁路和肉类食品加工中心。 从新兴城市发展推动者的报刊的这些工作和它所提供的机会,产生了美国报纸及其在美国生活中的地位的一些持久特点:数量大、形式多和分布广。二十世纪中期时,其它几个国家(例如英国和日本)人均报纸消费量固然比美国大:然而按人口比例出版的报纸种类计,美国仍然是个占领先地位的国家。在二十世纪中期世界上出版的七千二百种日报之中,大约四分之一是在美国出版。 第59页 尽管报纸联营业兴起,尽管报纸不断联合、合併,美国报纸依然是一种分布极为广泛的地方社会的企业,比起世界上其它主要报纸出版国家,这点尤其突出。例如:在日本,日报发行量的将近一半集中在两个城市——东京和大贩;在英国,在伦敦印行的全国性报刊的比例更大,而且还在不断增长:在法国,巴黎报刊在全国占居支配性地位。然而在美国,情况就大不相同。诚然,象《纽约时报》这样一些大城市报纸是享有崇高的声誉,可是纽约市所有报纸的发行量却仅占全国报纸发行量的十分之一左右。全美国约一千八百家报纸当中,有一千五百家以上是在人口不及十万人的城市出版的,这些报纸的发行量约占全国报纸每日总发行量的三分之一左右。美国新闻业长期以来存在的这一分散特点,始于美国社会的创立时期。全国性和地区性报社(虽然早已形成)直到南北战争时期才开始享有它们后来的声望;全国知名的报纸记者大部分也是南北战争的副产品。而且这些报社又非得依靠地方社会报纸的工作人员不可。交通运输的改进,例如一八九七年邮局实行农村免费投送服务,并没有象原先广泛预言那样扼杀地方社会的报刊。到二十世纪中期,除了已经提及的小城市日报外,还有大约一万家所谓“乡村周刊”,这些刊物在美国的约半数人口中广泛发行。报刊的分散化乃是美洲新世界的一个根深蒂固的体制。 不受政府的控制和审查。美国报刊的多种多样而且分布广泛,使得任何政府要加以控制或约束部难乎其难。英国和欧洲大陆报刊的历史,乃是一部充满印花税、审查制度、政府控制以及部分地和逐渐地摆脱这一切的编年史;而那里的诽谤法又长期阻挠报刊的言论自由——美国报纸的自由程度却近乎无政府状态。而且在其它地方,也就是在报纸出版少且集中的国家里,报纸向首都以外的地方发行更有赖于邮递制度的确立,因此政府只要控制邮局就可以更轻易地控制报纸。可是有谁能管得住分布在这一大陆各个角落的报刊呢? 以地方社会为中心和非意识形态化。大量美国报纸从一开始就是促进新社会的宣传代理者。如果说有人资助的话,那么除少数例外,都是由热心社会建设的地方实业家而不是别有企图的理论家来资助的,后来被人们误冠之以“孤立主义”(并且被打上对世界事务漠不关心的印记,的各处小城镇的报刊,其实在很大程度上可以更确切地称为“以地方社会为中心”:只关心一个城市的发展和繁荣。这并不是由于它们不喜欢外界,而是由于它们更喜欢自己的小天地。美国党派政治的很多特点——诸如扎根于地方社会、众多立场不定的“独立”选民、非意识形态性等等——只有把那些受创业精神激励和支配的报刊考虑在内,才可以解释得清楚。美国一些报界人士把这种关切地方社会的精神称之为美国新闻业的首要特点、主要新颖之处以及神秘力量之所在。 十八 “公众的宫殿” 十九世纪五十年代中期访问美国的一位英国人说,“酒店是这个国家相当’特殊的一种机构‘。”甚至形容旅客食宿条件的字眼都有其新的含义。在英国,“饭馆”是人们可以买到食物和饮料的休息场所,而住宿的地方则称为“旅店”。在美国(正如诺亚·韦伯斯特指出的),如同许多别的东西一样,这种区别消失了。在此地,旅店和饭馆都同时供应食宿。到了美国独立革命时期,一个新的美国字眼“酒店”已经通用起来,它指的是接待旅客和外地人的公共住所。它终于成为一种新机构的名称。这个字是从法文借用来的,在法文里“hotel”的意思是一座高贵寓所或者市政厅,而在美国,它指的是一种新型的社会企业。 建筑式样是区别这两者的不同性质的一个明显线索。英国律师亚历山大·麦凯于一八四六至四七年在美国旅行时指出,政府建筑物往往很不起眼。例如,在纽奥良,他发现政府机关办事处“既不美观也不堂皇”。然而,圣查尔斯酒店却“有着古希腊科林斯式的门廊和高耸的拱顶”,非常有气派。“我们在英国把hotel 叫做公馆,看作纯系私人财产,从外表看,它和周围众多的私人住宅很少有什么区别。在美国,ho tel 却是酒店,往往被视为公众建筑,而且通常在外观上就具有公共建筑物的特点。”美国的酒店同英国的旅馆大不相同,而且不仅仅在外观方面。在美国,酒店对公众起着更大、更重要的作用。 正如一八二七年六月十九日《国家通讯员报》所解释的,这些“第一流”现代化酒店光彩夺目,使它们充分享有“公众宫殿”的美名。有的人称它们为“人民宫殿”。由于缺少皇官作为“社会”的中心,美国人建造了酒店来取代。人民宫殿是特意为那些能付得起钱的人服务而兴建的建筑物,充满夸张的乐观情调。甚至到了二十世纪,酒店依然是美国所有大城市里最宏伟的建筑,这一点是很典型的。在中小城市,它们也往往盖过所有其它建筑,这已经成为美国文化一个明显的特点,并且广泛地扩展到世界其它城市,以致于大部分美国人已忘却了它的含义。 第60页 从十九世纪初期起,酒店就是社交活动中心。对于经常流动的人们来说,还有什么更为合适的“宫殿”呢?在城市急速发展的时期,人们不是根据教堂或者政府建筑物,而是根据酒店来对自己的城市作出自我评价,并且期待他人也据此作出评价。酒店通常是私人筵宴(由于是在酒店里举行,因而具有社会活动的意义)以及最重要的公共庆祝活动的中心。酒店大厅如同一座皇宫的外厅一样,成了消磨时光的地方,闲聊的大本营,也是领略伟人、权贵和富豪的风采的好去处。 一种与众不同的建筑和设计形式很快发展起来了。一八二九年在波士顿开业的特里蒙特大酒店是最早、最有影响的例子。早三年完工,由戴维·巴纳姆在巴尔的摩开办的六层楼豪华的城市大酒店已经显示出美国现代酒店的特徵:二百套房间的规模,公众化以及优质管理。几十年间,美国头等酒店的标准设计来自新英格兰。它主要是一个自学成才的建筑天才艾赛亚·罗杰斯(18○○1869)的作品。罗杰斯是麻萨诸塞州一个造船工人的儿子,有幸在所罗门·威拉德建筑事务所工作。威拉德就是开办昆西花岗石採石场、修建邦克山纪念碑和(对目前更为重要的)发展最早在美国广泛採用的中央取暖系统的那一位。罗杰斯二十六岁时开设了自己的事务所,两年后他接受委託设计特里蒙特大酒店。 一八一八年波士顿交易咖啡酒店烧毁以后,为波士顿重建一座这样的酒店已成了一项全城性的事业。使人伤感的交易酒店(这座烧毁的旧建筑通常的称呼),原由一批当地商人资助开办的。它有三百套房间,还有宴会厅、餐厅和其它很多公共设施,常被称为全国最大最好的酒店。被誉为“酒店老闆中的梅特涅”和“美国店主皇帝”的戴维·巴纳姆,最早是在那里赢得誉满全国的名声的。这家酒店被焚是全城的损失,然而一八一九年的大恐慌阻碍了立即重建。一八二五年,一个由威廉·哈佛·埃利奥特为首的商人委员会获得成立一家酒店业公司的特许状,并委託年轻的艾赛亚·罗杰斯任建筑师。对于罗杰斯,对于波士顿,并且从长远来说对于行将靠酒店(或者部分地依靠酒店)发财致富的每个美国社区来说,这是件走红运的事。罗杰斯尽管没有可遵循的模式。然而却成功地设计了特里蒙特大酒店。它明确无误地给人以美观大方、大众化的印象,它採用了当时流行的希腊复古式柱型,很令人称羡。酒店共四层,用昆西花岗石贴面,有圆柱的门廊,四角有半露柱。装磺精緻的圆形中央大厅,众多宽敞的公用厅房,讲究的宴会厅有镶板的天花板,两侧是爱奥尼亚柱型窗架,这一切给人的感觉与十八世纪的旅店截然不同。 罗杰斯的美观适用的设计方案,很快就变成新式美国头等酒店的样板,而罗杰斯本人很快也成了全国居首位的酒店建筑师。他的成就包括许多他一生当中修建的最大、最佳酒店:缅因州班戈市的班戈大酒店(一八三四年),纽约市的华道夫。阿斯托大酒店(一八三六年),南卡罗来纳州查尔斯顿市的查尔斯顿酒店(一八三九年),维吉尼亚州里奇蒙市的交易酒店(一八四一年),辛辛那提市的伯内特大酒店(一八五○ 年),纽奥良市着名的第二座圣查尔斯酒店(一八五一年),莫比尔市的巴特尔大酒店(一八五二年),路易斯维尔市的第二座高尔特大酒店(一八六五年),以及纳什维尔市有六百套房间的麦克斯韦尔大酒店(一八五九年开始建造,一八六九年建成)。美国的“公众的宫殿”大部出自艾赛亚·罗杰斯之手。 美国酒店开创了把机械装备、舒适、新发明同建筑设计结合在一起的先河。从这里已经预示了卫生设备、取暖、通风、空调以及各种各样其它真实的或想像的生活设施在美国未来建筑中的重要性,一些建筑史学家把特里蒙特大酒店叫做第一幢现代化建筑。它是有大量卫生设备的第一座酒店(或许是第一座任何类型的近代大建筑物)。它最着名的特点是八个成套的盥洗室。由于当时还没有设在一楼以上的卫生设备,这八个盥洗室都在一楼中间庭院的后面,用玻璃门廊与两翼的卧房、餐厅和圆厅连结起来。除去少数宅邸之外,它们在美国可能是最早的盥洗室。底层洗澡间有冷自来水,厨房和洗衣房也有。在罗杰斯设计的下一家大酒店一纽约市的华道夫·阿斯托大酒店里,最使人吃惊的乃是在高层设有卫生间。每一层都有盥洗室和洗澡间(一共十七个,外加两套淋浴设备),水来自楼顶的水槽,而槽里的水是用汽泵打上去的。 美国酒店从早期起一直是试验最先进的家用设施的地方。在兴建酒店上面花费的巨额资金以及力图在经营管理和市政声誉等方面胜过对手的想法,使得酒店成了与日常生活有关的先进技术的试验室和橱窗。酒店大量来去匆忙的住客提供了罕有的机会,可以刺激公众对促进机器、生活设施以及各式各样新发明的需求。这种大规模的试验和展览对提高美国人的生活水平起了作用。 一样接着一样的家用设施先是在美国酒店里试用,随后又在那里广泛使用,例如,美国第一幢利用蒸汽採暖的公共建筑物就是一八四六年修建的波士顿东方交易酒店。其后不久,好几家大酒店均以各楼层都有暖气争相炫耀。然而,统一採暖系统一般局限于公用厅房和楼道,而客房本身依然靠火炉和壁炉。旅客电梯(原来称为“垂直铁路”)最早也是在酒店试用并推广的。纽约市霍尔特酒店早在一八三三年就有一部以蒸汽为动力的升降梯子,主要用于装运行李。最初的实用载客电梯于二八五九年安装在纽约第五大街酒店的老楼,取得了很大的商业效益。在这以前,高层住房的房租便宜些,然而正如一位作家开玩笑他说道,有了电梯。往在旅馆高层的客人“可以俯视周围的建筑,宛加彬彬有礼的英国贵族俯视下面的农民一样。” 第61页 照明的新技术也是最先在酒店里广泛试用的。特里蒙特大酒店的一桩新鲜事物是在公用厅房内点上汽灯(客房仍然用鲸油灯照明)。六年后的一八三五年,美国大酒店在波士顿开业时,全部改用汽灯了。纽约市的华道夫·阿斯托大酒店受到人们称羡的公用厅房以汽灯照明,乃是由于它有自己的煤气厂。托马斯·爱迪生一八七九年十月二十一日宣布他发明的白炽灯可供商业上使用之后不久,就在酒店里试用了这种灯。早在一八八二年,纽约市公园街的埃弗雷特酒店最先用电照明,在其主要餐厅、阅览室、大厅和门廊等地方点燃了一百零一只白炽灯。几个月以后,芝加哥的帕尔默大酒店也使用自己的发电厂,在两个餐厅里点燃九十六只白炽灯。 酒店也是最早使用电铃设备的建筑之一。波士顿的特里蒙特大酒店的“电磁信号器”提供这样一种系统:“一响要冰水,二响召唤服务员,三响召唤搬行李工人,四响召唤侍女,随叫随到。”在美国首次使用的这些按钮装置连接办公室,铃一响显示房间号码的铜牌就落下来。这比客人过去使用的手摇铃要安静。酒店也是最先使用电话的。当一八七九年纽约第一所电话交换台启用时,用户很少,其中有几家就是酒店。最初在房间内安装电话和私人交换台的是纽约市的荷兰酒店,这是一八九四年的事。很多美国人生活中的次要的设备也是最先在酒店里试用的。特里蒙特大酒店在波士顿开业时还无人知道的弹簧床,在一八三一年获得专利权,十二年以后最好的酒店都开始使用,这比发明生产床垫弹簧的机器从而使弹簧床得以普遍使用差不多早四十年。 美国酒店的富丽堂皇已成为人们的谈话资料。外国参观者很快就发觉为什么把它们称作民主国家人民的“宫殿”。一位颇感愕然的伦敦记者于一八六一年写道:“美国酒店同英国旅馆相比,就如同大象和海螺……美国主要城市的酒店如同白金汉宫一样宽敞,而其内部陈设同王宫相比相差无几。酒店里有很多客厅、套房、宽大的楼梯和无数层的卧室。”纽约市豪华的圣尼古拉斯酒店里面犹如天方夜谭故事中描述的,有每块价值七百美元的窗帘,价值一千美元的绣金帷幕,红木门心板,黄檀木雕花家具,佛兰芒丝绒沙发,土耳其花纹小地毯以及布鲁塞尔厚绒地毯。一位住在那里的英国喜剧家拒绝把皮鞋留在房门外由侍者擦亮,因为他担心会被人镀上黄金。 巧得很,为使美国酒店能有所创新而作的努力,最早是为了谋求在华盛顿哥仑比亚特区建立象样的新首都而大吹大擂地开始的。一七九○年华盛顿总统选定的市址,直到一八○○年联邦政府仍未拿到手,但是早在一七九三年,在城市实际存在之前,就有了为首都先建酒店的计划。联邦建都高级特派员聘请了一位精明能干、富有事业心的新英格兰人塞缪尔·布洛杰特负责推进这项工作,当时布洛杰特已在华盛顿投资房地产。他们任用负责设计总统府的设计师詹姆斯·霍本,以强调这座酒店的“公众”性质。一七九三年七月四日,在一次公众集会上由自由共济会的会员进行奠基。布洛杰特通过高级特派员授权,用发行联邦彩票的办法来筹措建设资金,获头奖者可以拥有酒店本身(据说价值五万美元)。它起名为联合公众酒店(可能是自称为“公众酒店”的第一家酒店)。尽管它作为一项重要的社会事业而广泛招徕,然而它实际上从未用来作酒店。一八一○年该建筑物终于完工时,却用作邮局和专利局。直到加兹比国家酒店于一八二七年以举办华盛顿诞辰舞会而隆重开业之前,首都一直没有头等酒店。 在纽约市,早在十八世纪九十年代,商界头面人物採用了一种巧妙办法来资助这类建筑:他们组织了“唐提聚金养老会”,这种会的捐款者由于死亡而人数渐少,而每个捐款者的利息却跟着逐步增加,最后一个活着的人则承受全部财产。至少两家纽约市的酒店,其中包括在一八○○年至一八三○年显赫一时的城市酒店,就是按照这种办法成功地修建起来的。在其它地方,也曾採用唐提聚金养老会的办法或者更为复杂的安排,使得众多的小额投资者可以有机会为社会建造宏伟的酒店出力。 为酒店奠基是个公众仪式,通常在七月四日举行。波士顿的特里蒙特大酒店在一八二八年,纽约市的华道夫·阿斯托大酒店在一八三四年,其它地方许多不那么有名的酒店也都选择在这一天奠基。一八二九年十月十六日,在特里蒙特大酒店揭幕晚宴上,丹尼尔·韦伯斯特、爱德华·埃弗雷特以及其他一百位知名人士都为这座新机构落成举杯祝贺。 在东海岸比较老的城市——波士顿、纽约、巴尔的摩和查尔斯顿,酒店起着欧洲旅馆所没有的社会作用,美国商人之间的交易最早是在酒店内非正式会议上进行的,许多酒店,例如,波士顿交易酒店干脆就叫做“交易”。有的酒店享有银行业务的特权并且发行纸币。十九世纪六十年代,辛辛那提的伯内特大酒店还发行五元票面的纸币,上面有酒店出纳的印鑑和这一建筑物的浮雕印。又如在纽奥良,圣查尔斯酒店的大厅就是奴隶公开拍卖的场所。在新兴城市,部分由于缺少其它公共建筑,酒店经常是市民委员会、实业家协会甚至早期市政委员会和其它政府机构开会的场所。 第62页 酒店还是公众信息中心,新来的人把远方的最新消息带到那里。老式酒店的登记簿(在这个国家,与通常的想法相反,登记不是一种法定要求,而仅是一种商业习惯)为公众提供了颇有看头的东西。十九世纪二十年代,一位英国农场主在俄亥俄州曾斯维尔市的一家酒店里留宿,他见到“活页登记簿上写着旅客姓名,来自何处,前往何方,带有什么新闻”。“备註”一栏为旅客提供机会写下几行字,用以推荐自己的商品,评论交易条件或者外界情况。一位旅客在纽约州特伦顿瀑布的一家酒店写下“g.斯奎尔斯,偕妻子和两个孩子”,还补充写道:“由于生计困难,没有佣人。”另一位客人写下“g.w.道格拉斯及佣人”,并回了一句嘴:“由于生计困难,没有妻子和孩子。”在总统选举年份,市民们在酒店登记簿上写下他们政治上的选择,从而成为最早的民意测验。英国旅客j.s.白金汉提到一八四○年宾夕法尼亚州市朗斯维尔市鲍尔酒店的登记簿,他说,“每个人把他准备投票选举的总统候选人名字写下来。那一栏里写着这样的字句:决心选哈里逊;永远支持范·布伦;肯塔基的骄傲亨利·克莱;魔术师小范;要老蒂佩坎诺,不要副财长;北本德的农场主杰克逊万岁;还是选范·布伦;小木屋和烈性苹果酒;等等。就这样一页又一页。人们就是以这种方式来试图表明党派的力量;而最高明的方式却是最不完善的。”后来,酒店成了最早期的地方电报总局。“阅览室”在公共图书馆出现之前也是非常吸引人的地方。例如,波士顿的特里蒙特大酒店收集各地报纸,免费提供给酒店住客阅读,当地公民每年交纳少量费用也可借阅。 在整个十九世纪期间,在每场大火之后,酒店通常是最早得到重建的建筑物之一。波士顿交易咖啡酒店于一八一八年失火烧毁后,一位编辑提出“为了本市的荣誉”应该从速重建。一八六七年圣路易斯大火之后,情况也是如此。一八六一年十月八日芝加哥大火几乎烧毁这座城市的所有酒店,其中包括帕尔默大酒店,该酒店开业仅一年而且被人们宣传为“世界上唯一能防火的酒店”。然而,不出六年,芝加哥又拥有十六家新的头等酒店(每家酒店有二百至八百套房间)和大约一百四十家其它等级的酒店。巴尔的摩的巴纳姆酒店于一八六○年捲入一场官司时,难怪巴尔的摩法官判决酒店必须继续开门营业,因为它既是一家头等酒店,也就是“公共机构和公众的必需品”。在十九世纪初期的美国,酒店已成为公认的新事物。甚至在南北战争之前,欧洲和其它地方就已广泛仿效。但是,在西部新兴城市,酒店如同报纸一样,起着欧洲所不能仿效的作用。在这里,同建设事业推动者的报纸相匹配的是建设事业推动者所创办的酒店。在英国,铁路旅馆是先驱者,而在美国,高级酒店的出现甚至早于铁路。实际上,兴建酒店的目的除了吸引定居者外,还要吸引铁路、报纸、商人、顾客、律师、医生、推销员以及一个大都市所应有的一切。无怪乎新兴城市的时代就是酒店业大发展的时期。安东尼·特罗洛普在十九世纪六十年代初期撰写的论述北美洲的着作中有一章是写“美国酒店”的,文笔生动并且触及事物的核心: 美国酒店迥然不同……它全然是另外一种公共机构,自成一体。美国的酒店比其它国家的旅馆要大得多,数量多得多。所有城市都有,我甚至要说所有村镇都有。在英国和欧洲大陆,在众所周知的旅行通道和具有商业及社会重要意义的城市才有旅馆。在人烟较少的道路和村镇,通常只有一种公众消遣的小房子,偶然过路的旅客可以在那里找到食宿。左近的酒友们夜间到那里去吸菸喝酒。然而在美国,早期定居点的第一个标志是五层高的一家酒店,内有办公室、酒吧间、存衣处、三间男人休息室、两间妇女休息室、一个妇女专用厅以及两百套卧房……这两百套卧房的旅客从何而来,妇女休息室的华丽沙发以及众多的躺椅由谁来支付呢?在所有其它国家,期望只能寄托在旅客身上,寄托在旅客或者来到此地的外地人身上。可是在美国,情况却大不相同。当新的酒店平地而起时,人们就认定会有人来往的。酒店本身就会带来人,如同铁路一样。在我们欧洲,是铁路伸展到城市,而在美国,则是城市伸展到铁路。酒店也是这样。 在西部的一些地方,人们突然涌来,以至在建筑任何坚固建筑物之前就需要安排住宿地方。例如,在堪萨斯的劳伦斯市,十九世纪五十年代的第一家“酒店”是一个大帐篷,里面用一排箱子把帐篷分成两部分(一部分供男人用,一部分供妇女用),地上铺草当床睡。大约二十五年之后,在开始兴旺起来的达科他准州,阿伯迪恩一位能干的市民在马戏团的帐篷里提供睡处,一直到建起一座草泥建筑来代替帐篷。人们常说到美国人的酒店狂,但他们所指的倒不是这种现象。 他们的真正意思是说,酒店建筑同周围环境非常滑稽地不相协调;兴建酒店不是要为城市服务而是创建城市。在创业者的西部,正如报纸往往早在有城市加以贊助之前就开始发行,报纸编辑在榆树下写稿并且在小木屋里印报一样,酒店在荒凉的树林或玉米地里拔地而起。它们同样也表明某些人对大都市的响往。例如,在田纳西的盂菲斯,加育索大酒店宏伟的雪白大柱门面临河而立,人们宣传它是“一家宽敞和美观的酒店”。这家酒店建成于一八四六年,这是盂菲斯建市前的整三年,也是这里有铁路之前的整整十年。当时酒店周围全是大片林木,但出于情势发展的魔力,这样的酒店必将使一座城市兴起。正是由于盂菲斯有了这样一家可观的公众官殿,后来便变成了棉花之都。 第63页 一八二三年左右,合众国银行董事长尼古拉斯·比德尔和莫比尔市《纪事报》的编辑桑德斯·科茨等一批人计划在西北准州兴建一座超过底特律和圣路易斯的城市。他们开始在皮金河口修建谢尔登港(遗址在现密西根州荷兰市东北十二英里处)。他们计划上的第一个大项目就是一家“宏伟、宽敞的酒店”。这座渥太华大酒店耗资约二十万美元,正好在一八三七年大恐慌之前竣工。这座宏伟建筑两层高,宽长分别为八十和一百五十英尺,正门有六根槽沟式立柱的希腊柱廊。它正好修建在他们所期望的想像中城市的中心区。竣工时,它是在一片苍松翠柏中间。仅仅内部装修据说就耗资六万美元,“内部设备是全新的,选自东部城市,其款式居全国所有酒店之冠。”渥太华大酒店登记薄上的最后一项是一八四二年三月一日,即开业后刚刚五年。建城的计划落空了,这家酒店也随之拆除。它的四根门柱用牛车拉去修建大急流城的一所房子。 印第安纳准州的首府科利东曾一度大有希望成为一座城市,一八一六年时(当时建城还只是一种假设)已经拥有一幢新的石建的酒店,墙厚十八英寸,木制天花板。伊格内修斯·唐纳利于一八五六年着手兴建明尼苏达州的尼宁格市时,自然也包括修建一家旅馆的计划。每个股东要供款一千美元。正在勘查艾奥瓦州奥托姆华以西土地的伯林顿铁路负责人查尔斯·埃利奥特·琅金斯一八六六年解释说,“它实际上是一片玉米地,我无法勘查,然而昨天竟有一个人前来此地安排兴建酒店。这真是个遍地皆可建酒店的国度。” 威廉·拉里默于一八五八年十一月从将成为丹佛市的近乎空旷的地方写信给他妻子说,“到春季,我们将在这里建起一家漂亮的酒店。”他说,这座建筑已在施工,一位能干的酒店经理正从奥马哈前来此地。早在一八三五年,芝加哥(仅在两年前人口才三百五十人)已经有了第一家砖砌的酒店。这家大湖酒店位于河北岸密歇很大街和北河滨路上,那里是当时时髦的住宅区。这座建筑非常美观,其餐厅甚至提供餐巾,在芝加哥带头铅印菜谱。据说堪同“纽约的城市酒店媲美”,它是“本城的骄傲和外来人仰慕的对象”。到十九世纪五十年代中期,已有六万人口的芝加哥,据说拥有一百五十家酒店。 酒店是使这个国家连结在一起的最早的一种设施。它们既是当地社会的产物,又是当地社会的创造者,同时也象徵了人们要求建立社会的热忱。美国人已经形成一种习惯,他们出于公私兼顾、事业与乐趣并重的目的从全国四面八方汇拢一起。集会是件新鲜事,而酒店是使集会成为可能的典型美国式设施。在一个世纪内,美国将成为世界上集会最多的国家。一个大政党的第一次全国提名大会(共和党于一八三一年十二月十二日召开的大会,提名亨利·克莱为总统候选人)就是在巴尔的摩召开的。巴尔的摩的酒店当时号称是全国最好的酒店。巴纳姆所开的城市酒店是有二百套房间的六层建筑,它在巴尔的摩的存在有助于说明为何许多早期的全国性政治集会要在那里召开。再往远一点说,美国的酒店还使各种全国性集会不仅有可能召开,而且能成为愉快欢乐的聚会。各行各业的代表(政界、商界、专业人员、学术界和职业性的代表)定期从四处前来集会已日益成为惯例,这反过来也促使酒店进一步增多。二十世纪中叶,各种各样的集会每年占用的房间计达全国酒店房间的三分之一;大约每年召开一万八千次各种会议,出席人数达一千万人左右。 在美国,酒店经理不再是十八世纪欧洲旅店那种和蔼可亲的“主人”,而是地位显赫的公民。他在社会上举足轻重,拥有推动社会兴旺发达的权力。他作为当地公众宫殿的所有者和掌管者,是主要的社会“吸引力”的塑造者。国外旅客对于酒店经理享有如此崇高的社会地位这一点颇感吃惊和震动。对于一个由旅店店主款待宾客的国家来说,事情确实是颠倒过来了。十九世纪中叶,外国观察家认为美国酒店业的兴旺发达是由于“全国人口随着工业发展的自然过程而散居全国各地”。他们估计,仍然居住在出生地的美国人不到十分之一。一八五○年的统计数字表明,“外来人”(出生于外国或者居住在出生的州以外的人)大约占全国人口的三分之一。“可以很容易想像得到,这会在全国形成一个何等广泛的关系网并造成何等频繁的人际来往,尤其是在象美国人这样家庭感情强烈的人当中。” 欧洲人在“私人”和“公众”生活方面的区别已渐丧失意义。“家”,在英国是个亲切和富有感情色彩的字眼,而在美国,它却变成了几乎是与所住的“房子”相等的东西。在这里,私居独处越来越少,而大庭广众的场面却越来越多。美国人生活在一种没有固定疆界的新领域,生活在一种和蔼可亲的集体世界,严格地说,过着既非公众的亦非私人的生活:彼此以名字相称,夜不闭户,同用前沿走廊和屋前草坪,当然还有午餐柜檯、餐厅和酒店大厅。 在这个新地界,家庭中旧有的闭门独处的生活已大部消失。偶然邂逅的人很快就好象是“一家人”。美国人这种内外不分和旧有界线的消逝,也是在酒店里形成的。其对个人的影响也可追溯到美国酒店所创造的新方式,它从一开始就被称为“美国方式”的创举。旅客所付房费包括膳费,他们在公共餐厅一起用餐。十九世纪三、四十年代,当美国人在西部地区披荆斩棘,新兴城市脱颖而出的时候,这种做法就确立了下来。起初英国旅客看到酒店的招待方式(据信类似法国人),便称之为“吃客餐”。所有食品都摆在餐桌上供客人自选自吃,后来才改变供膳办法,客人可以点菜,分别供应,这时才用菜单。英国旅行家托马斯·汉密尔顿早在一八三三年就埋怨说,“按日或按周收费是美国不可变更的习惯,因此旅客不管是否用餐都必须付膳费。”“美国方式”已成为标准化方式。一八五五年开业的波士顿的帕克大酒店,由于它是第一家採用与全国相反的“欧洲方式”,亦即膳费不包括在房租之内,因而遇迹闻名。十九世纪末,贝戴克的《美国》一书小心翼翼地把酒店按照採用美国方式还是欧洲方式收费而加以区分。 第64页 从一开始,美国人的这个新习惯就表明,美国人把酒店看作不仅仅是过夜的地方,而且是居住的地方:“家外之家”。外国旅客对于美国酒店的数量、规模和方便条件印象深刻,他们对于许许多多美国人长期住在酒店而感到吃惊。不容否认,与欧洲旅馆不同的是,美国酒店有大量的长期住客。安东尼·特罗洛普指出,“过往旅客一般来说不是酒店的主要衣食父母,只不过是长期住客之外临时额外增加的客人而已。”特罗洛普以他那旅游者所特具的夸张本领,对美国中产阶级居住酒店的生活作了这样的描述:美国青年夫妇不喜欢打理家务,其所以如此是有各种原因的。 那里的男人不象我们这里职业固定,如果说某个年轻的本尼迪克特在塞勒姆市当律师干不下去了,他可能到塞摩皮勒市去当制鞋工人而发达起来。杰弗逊·詹森在伊留塞利亚从事木材生产失败,听说大泥沟在招聘一名浸礼会牧师,在一周之内他就会携带妻子和三个孩子前往该地。阿米纳达布·成格斯在蓬戈旺加河的一家轮船办事处内找到一份文员工作,他虽然去那里工作,但心里明白六个月后他就会在其它地方谋生餬口。在这样的情况下,甚至一个大衣橱都是个累赘,一套家具犹如一群大象。青年男女结婚时并未积攒得可赖以开始生活的财产。他们满足于等待今后有一天会搞到这样的财产。他们这样行事并非出于轻率。美国就是这个样子。而且如果某人在某方面有所擅长,他肯定会找到职业。然而,他必需依靠这项职业过活,并且只能一个星期一个星期或一天一天地对付下去。我想第三个理由是酒店的常客喜爱这些酒店里的生活方式。这适合他们的口味。 根据我们掌握的不完整统计数字,十九世纪上半叶,美国很多城里人住在酒店或供膳宿舍里。在西部新兴城市尤其如此;那些确定这种生活基调的中产阶级头面人物更是这样。英国女权主义者博迪根夫人在十九世纪五十年代未指出,美国每个大城市都有五、六家,有些地方甚至二十多家大酒店,或住着几百名住客的供膳宿舍。她说,这些人大部分是全家长住在那里。例如,一八四四年在芝加哥,在城市姓名录上登记的人当中,六个人里有一个住在酒店,四个人里有一人住在供膳宿舍或者同僱主住在一起。除去美国青年夫妇有喜欢流动的习惯外,另一个明显的解释是,在这些新定居地的人口中,男人占多数,女人很少,难以成家。 美国还有一个特殊情况,这种情况也促使中产阶级住酒店。这就是家庭佣人缺乏,雇价昂贵,这可以说是美国人的机会平等的副产品。一位英国旅行家于十九世纪五十年代提到,拥有一名爱尔兰厨师或女僕,在美国是一种昂贵的奢侈生活。“当佣人的坚持要当家作主。土生土长的美国人要价更高,更盛气凌人。在这种情况下,美国十七、八岁的主妇为了不在家里受这种闲气,自然要躲到圣尼古拉斯,或者圣查尔斯,或者每天花费两元半就能平安无事的其它酒店金碧辉煌的大厅里去。”但是,博迪根指出,酒店的优闲生活败坏了妇女的品格。她把美国酒店里的“女士们”同她在东方见到的妻妾作了比较:“东方妇女终日梳妆打扮以取悦一个夫主,而西方的女人则是为了取悦所有男人。” 任何常去酒店的人很快都会发现,欧洲的许多特点在美国消失了。欧洲中产阶级认为独自一人或者单独同家里人一起,或者同至友亲朋相处是一种乐趣,是文明和值得尊敬的表现。然而,一个西方旅客只要同普通士兵、农场主、工人、卡车司机、律师、医生、牧师、银行家、法官或将军等五花八门的人同桌共饮,亲切交谈,他很快就会发觉,美国人把个人独处视若类似傲慢那样的恶习。要求让自己独自一人呆着,即使不算冒犯的行动,少说也是冷落人,别人口里虽不说,心里肯定也会这样想。你可以在很多别的方面失礼或表现不佳,但在美国社会那种容忍环境里可以得到充分而慷慨的原谅,唯独这种失礼却是不可原谅的。“巴兹尔·霍尔上尉于一八二七至二八年在美国旅行时抱怨说,几乎找不到一个可以独自一个呆一会儿的”休息室“,就连在最大的酒店也不例外;独自一人进餐是难得的享受,不付额外的钱是无法保证的,甚至往往出多少钱都办不到。安东尼·特罗洛普在三十五年以后不无怀恋地回忆起英国旅店里美妙的个人享受:一个人喝茶,一个人烤炉火,一个人看书。”单独一个人生活在自由的环境之中……然而在美国酒店里,一个人永远不能适其所好。清晨一阵可怕的铃声打断你的酣睡,三十分钟之后第二阵铃声使你意识到你必须去吃早餐,不管你是否已穿好了衣服,你当然可以继续梳洗,迟半小时再吃早餐。没有人会责怪你,但是拿这个国家的人的话说,早餐’已过‘……他们不抱怨你吃喝多少;但是如果你不吃不喝地坐在那里,他们可就要抱怨了。这是你迟到会遇到的命运,所以你不要迟到,这是一条规律。在这种时候,你就是一长串吃早餐的人当中的一分子,用令人赞嘆的充沛精力去完成任务。“ 美国酒店是美国人生活的一个缩影。无论是在临时定居区还是在新兴地区的社会里,人们都必须习惯于与萍水相逢的人一起生活、吃饭和谈话。这是”美国酒店付费方式“的全部含义。”有形的共和国——之是我们,作为共和国的公民,在日常生活中必须加以表现的唯一令人感觉得到的惬意事物“——这就是住酒店的美国生活方式在一八四四年给予机智的n.p.威利斯的印象。”在我们现行的酒店体制中,有一些我们不准备放弃的共和国人民的优点。如果你告诉现时的一位农村妇女,她去纽约必需在房间里独自一人吃饭并过夜,那么,她宁可留在家里。到华道夫·阿斯托大酒店去,与两百位衣着讲究的人们一起吃饭,并且和许多人一起盛装坐在豪华的休息室里,这才是进城的诱力所在!戏院与这个岂能相比!百老汇大街,买东西,欢光,全都是次要的,是进城主要目标的微不足道的附带玩意儿。“在酒店里,如果盛装打扮、举止得体的市民们不能同坐一张公共餐桌,相互交往的话,酒店或者共和政体又有什么好处呢? 第65页 因为酒店生活成了富有生气的美国人流动性的象徵,南方人便吹嘘他们”没有这种酒店生活的祸根和供膳宿舍的弊病“。酒店只适合四处迁徙的人,而古老的南方很少这样的人(他们自称为此感到庆幸)。在人们安家落户的地方,每个市民都是具有强烈”家庭观念“的土地所有者。他在一个地方落地生根,使他产生出国家体制永恒的观念。 ”美国的酒店生活方式“——四处游徙的、开拓型的人们在新兴城市的生活方式,即使有弊病,也有其长处。它虽然松弛了家庭联繫,同时却打破了等级壁垒。亲切感和个性虽然遭到抑制,而伙伴友谊观念则得到加强。在美国,人们也许是以一种崭新的方式相互交往着。 十九 轻便结构房屋 在新兴城市,公民们可以在公众宫殿的高级沙龙和酒吧间留连消遣,但却可能没有他们自己的住处或栖身避雨的地方。有些”社会“的设施堂皇得配得上一个大都市,可是那里的许多私人设施却连一个村落都不如。有才华的报业人员和酒店经理数目惊人,而普通木匠却几乎找不到。 在需要快速大量修建房屋而又缺少熟练木匠的压力下,创业者们发明一种新的建筑方式,它成了未来几十年的模式。这段轶事是美国式的粗犷和匮乏所具有的无法预言的优越性的又一比喻。正如同缺乏熟练军械工人促使埃利·惠特尼和其他多才多艺的新英格兰人在没有军械工人的情况下自己想法制造枪炮一样,新兴的西部地区缺少熟练建筑工人也产生了意料不到的收穫。比比皆是的”轻便结构房屋“,对于这些新兴城市的美国人来说,依然是难以认可的事物。说到底,道理很简单:满足迫不及待的流动人口的住房需要的一种谁都想得到的办法。 几个世纪以来,英国人和西欧气候温和国度的人一直按照某种传统方式修建他们的木屋(或者木架结构的房屋)。为了确保房屋牢固耐久,房屋是用一英尺粗的结实原木作为构架而建成的,也就是把一根梁的一端削成榫舌插入另一根梁的样眼,结合起来成为构架。在接合部有拉力的地方,则在样合的原木上钻一个孔,然后钉进一根木钉。这种建筑方式一般地被认为是修建房屋的唯一适当方法。这也要求很高的技术:凿榫舌和榫眼,钻孔,削木钉;最终把所有这些合槽入缝地装在一起就需要工具和经过训练的木匠,建议採用其它方法等于对整个行业提出疑问。这种刻板的想法导致最初的现代预制配件房屋的出现。起初,在十七世纪人们便把预制配件房屋装船,经过大洋运到到处是原始森林的美洲,这似乎是件令人惊奇的事。然而,无论当时还是现在,需要预制配件,大部分是由于修建房屋时缺少技术力量。迟至一八二○年,虔诚的波士顿人希望远在夏威夷的传教士能过上舒适的生活,他们用船运去一栋预制配件房屋,其主要部件是拆散开来的粗大木结构,随时可以靠榫舌、榫眼、木钉等再组装起来。绕道合恩角,航行一万八千英里运来的布道堂,是夏威夷岛上最古老的木头建筑物,至今仍在檀香山市内。这种出口房屋的办法在海运直接可达的地方是可行的,可是在铁路出现之前,陆路运输则完全是另外一码事,美国西部新兴城市对房屋的需求殷切,必须对这个问题採取全然不同的方式来处理。在这些城市,修建房屋的方式也就发生了革命性的变化。如同美国人的其它革新一样,在这方面也是用较少的传统技术生产出更好的产品。 其实,以其幼稚可笑的名字来称呼这一伟大革新并无不当。这个名字的得来最初是因为它体质轻,不同于传统房屋那样结构笨重。由于它轻得出奇,因而建筑工人便管它叫”轻便结构房屋“。他们说,只要颳起一阵强风,肯定会把它吹跑。然而他们大加讥讽的这种建筑竟然在几十年内就遍地皆是。二十世纪时,这种形式使得美国兴建房屋的事业大踏步地发展起来;没有它,很难想像美国城市会快速发展,美国会有高标准的住房建筑以及广阔的郊区。 我们无法确切地知道是谁发明这种轻便房屋。我们只知道它于一八三三年在芝加哥出现,并且在二十年内便在美国西部城市广为流行。第一座轻便结构建筑可能是芝加哥的圣玛丽教堂,它是在被派到该市的第一位神父约翰·圣西尔神父的指导下修建的。这座教堂是平房,三十六英尺长,二十四英尺宽,十二英尺高,有用沥青复盖的人字形屋顶。建筑者(可能也是这种建筑的发明者)是奥古斯汀·德奥达特·泰勒,他是哈特福德市的一名木匠,来到芝加哥刚刚一个月。该教堂耗资大约四百美元,用三个劳力三个月时间建成,这在时间和成本上都差不多是一座常规设计的同类建筑的一半。早期到芝加哥参观的人对于轻便房屋的这种修建速度普遍感到吃惊。一八三四年四月,在一周的时间里,涌现出七栋新建筑;到了六月中旬,又有七十五栋。一位作者在一八三四年十月初写道,一年前市内只有五十栋轻便房屋,”可是现在,上个星期日我数了数,共有六百二十八栋,从每天一栋变为四、五栋,其中二百一十二栋是商店和杂货店。“从委託修建到竣工的正常时间是每周一栋! ”轻便房屋“是什么?它的基本新构思是如此之简单并且今天是如此广泛地为世人所採用,以致于难以想像它当初还需要有人来发明。它只不过是用钉子把2×4英寸木板钉起来的一个轻型结构,取代原来用榫舌、榫眼和木钉连在一起的一英尺见方的旧式大梁结构。横着的墙板和立着的壁骨,地板托梁以及椽子都是薄木板(2x4英寸,4x4,2x6,2x8),用钉子钉在一起,拉力朝着木纹(也就是说对着木板的纹理)。”篮形结构“是它的另一名称,因为这些薄木板构成一个简单的类似篮子的骨架结构,里面和外面可以採用任何想用的材料。通常外面复盖着薄木板或者护墙板。再没有比这更简单的了。如今美国大约四分之三的房屋都是这样建造的。 第66页 一八三○年以前,主要在新英格兰,钉子的生产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才使这种卓越的发明有可能实现。用手工一只一只地制作钉子的老工艺为美国的新的机械化方法所取代,钉子生产得又快、又便宜。 熟练劳动力缺乏是促成这种现象的关键因素,这不止表现在一个方面。因为在芝加哥(直到十九世纪七十年代人们都普遍地把轻便结构房屋称为”芝加哥建筑“),各种劳动力,尤其是熟练的木匠十分少。如果潮水般地涌入这座新城市的人群要想很快有房子住,但必须用新办法造房。当时,轻便结构住房成为解决美国新兴城市特殊问题的办法。在老一些的居民点,甚至包括合众国各州,房屋的供求关系是比较平衡的。在较老的社区里,需要房子的人可以同朋友或邻居一起想办法,在供膳宿舍、客栈或谷仓里凑合着过日子,直到他们的需要得到满足。在偏僻地区,很快即可盖起一间单坡屋顶的小房子(就象林肯的父亲于一八一六年搬到印第安纳南部时盖的那间)。单身一个人用略长一点的时间,在别人帮助下也可以修起一间木屋。然而,城市居民不能住单坡屋顶小屋、泥草棚或者半面帐篷:他们没有时间去盖木屋,即使是近在咫尺就有足够的木材。木匠人手不足而且没有很好地组织起来,无法使人们相信每栋房都需要他们的技术。急切需要住处的人们难以相信世界上只有一种建房办法,他们也难以相信简单的建房办法是极不牢靠的。反正讲求时效和节约的人对于标准”低一些“的住房也感到心满意足。 起初,还有些芝加哥人怀念结实的砖木结构的”漂亮住房“,抱怨他们的新城市竟然有这么多轻型建筑。可是大部分人逐渐发觉,世人仍然讥笑地称之为”棚屋“的轻便住房实际上比起外表结实的旧式住房要更坚固耐久,榫舌和样眼的结合部易于积存潮气而使木头腐朽。一本在一八六五年广泛使用的建筑手册《伍德沃德的乡间住房》的建筑师作家回忆说,”一栋轻便结构住房看上去似乎不结实,它的名字是保守的技工藐视它而起的;这些人从来惯于把一根木头弄成满是榫眼、榫舌和木钉孔从而使它失去强度和耐久性,却认为这要比另循途径使用木质未受损害的、薄得多的木头更牢靠。“《纽约论坛报》的农业编辑索伦·鲁滨逊指出,用钉子钉起来的薄板轻便住房不仅容易兴建,而且”盖好之后,实际上比起用十英寸见方的木头,花费上百天工夫用凿子凿得千疮百孔、用斧子削木钉来钉牢的房子更结实。“甚至在发明轻便房屋之前,外国人对于美国人搬动住房的方式已经颇感吃惊。新英格兰木屋有时被整座搬起,运到更为方便的地方,当然,搬运时各部分结构需要特别牢固地连结在一起。喜欢流动的美国人发觉轻便房屋易于拆开和再安装。单纯用钉子钉起来的房屋可以很快地拆散;它的部件轻便,可以密实地堆叠在一起,很方便地运走,任何人只要能使用……头就可以再把它安装起来。芝加哥的圣玛丽教堂原来建在该市靠近湖滨路西南角的运河岸上,从一八三三年建成以后的十年里先后三次拆卸和搬迁到新址重建。美国人搬家往往要连同他们的住房一起搬或者先将住宅运走。威廉·拉里默将军一八五六年住在奥马哈一栋轻便住房里,这栋房先在匹兹堡建造,再拆开用轮船运到奥马哈。奥马哈发展起来后,他又把这栋住房搬到了另外的地方。用预制件装配的标准化住房、教堂甚至酒店都可以邮购,然后用船运往西部的农场或城市,这在十九世纪中叶已经成为一项兴旺的行业,到一八五○年,仅仅纽约一地,已建成或签约委建的预制配件房屋就约有五千栋,都是为了缓和加利福尼亚住房短缺的问题。纽约的一家企业用船把一百栋轻便木屋运到巴拿马,再由骡队驮过巴拿马地峡,另外一百七十五栋则水运绕过合恩角。旧金山的阿斯托大酒店有三层半高,一百八十英尺长,包含十家商店和一百间客房,就是纽约这家公司那一年以预制配件形式运到那里装配起来的。 从芝加哥的第一栋轻便结构住房建成后的二十年里,象索伦·鲁宾逊这样有影响的作家都赞扬它的优点。他于一八五五年写道,”设计并安装一栋传统样式的住房,需要一位大师傅,一大群人和大量的劳动,才能把粗大的木头安放到正确的位置,而修建一栋轻便住房需要的技艺就如同修一道木篱笆一样。“ 二十 多元文化:新兴学院 美国人对于都市的含义不很明确,这说明他们为什么乐观地把眼前和未来混淆起来。在英国,”城市“这个字眼有着确切的含义,从历史上和法律上有别于小一些的地方。甚至在亨利八世之前,一个”城市“一般是指有大教堂的市镇;当亨利八世建立起新的主教管区以后,这些新的主教管区的所在地便正式被命名为”城市“。区别是很明显的。因此,十九世纪时只有少数并非主教所在地的地方(如伯明罕)被正式赋予”城市“的地位。在英国名称里,城市下面是市镇,市镇下面是村庄;村庄通常是指比镇小然而又比小村落大一些的一群建筑物。 这些区别在迅猛发展的美国西部却消失了。所有的居民点,实在的或想像中的,大的或小的,永久性的或临时性的,都叫做”城市“。每个要求得到城市美称的地方,都寻求搞出些都市机构以正其名。早在一七四七年,一位在新泽西州伯灵顿市定居的欧洲人指出,该地号称是”城市“,”实际只不过是有一百六十户人家的村落“。当时在美国,提到”城市“,必须说明是比市镇规模大的居民点,但它也可能”仅仅是一个村庄或小村落的宏伟或充满期望的称呼“(这是美国人特有的含义)。一八二六年德比伯爵饶有兴味他说,”我们在过去的两天里经过了几个城市——然而有的城市几乎连个影儿都没有,有一、两处实际上只处于老萨拉姆那样的条件。“马里亚特上尉一八三四年辛辣地这样说,”一栋未竣工的木屋居然也称为城市,真是件怪事,可是德克萨斯的情况就是这样!“。不止一个旅行家注意到,任何一个矿区,都自称为城市,唯恐人家不知道似的,如弗占尼亚城、卡森城,等等。证明某人的”城市“註定将成为一个大部会的简便方法,就是尽快使它拥有都市所有的各种特徵,其中不仅包括一家报纸和一座酒店,而且还要有一所高等学府。新学院的诞生说明这种建立一个完整社会的理想如何推动了美国文化的传播。 第67页 麦迪逊总统在四次国情咨文中都建议在首都华盛顿成立一所全国性大学,以补各州学府之不足。国会的一个委员会于一八一六年十二月十一日贊同他的建议并且于一八一七年通过了一项法案。但是,门罗总统等人却认为为了赋予联邦政府这一权力需要一项宪法修正案,众议院否决了这项修正案。创业精神的发展进一步加深了这一疑虑。分散文化机构,已不再仅仅是美国条件下的一种单纯的副产品,而是许多地区的乐观主义者愈来愈重视的工作。 从欧洲人的观点来看,异乎寻常的是,从独立革命到南北战争这段时期里,很大一部分新的学院都设立在西部边远村落和定居点的边缘。在这段期间创建并续办到二十世纪的一百八十多所大学和高等院校中,有一百所以上建立在原来的十三个殖民地以外。由于人口依然集中于定居时间较长的大西洋沿岸地区,这种分布不均衡的情况就更显得突出。在欧洲,高等院校或大学一般都设立在历史悠久的中心城市;而在美国,它几乎都出现在人口增长和经济会繁荣还属未来的市镇。美国高等教育的这个特点至少有两个解释:一是创业精神使得每个地方都自认为是”西方的雅典“;另一是传教士努力把各教派的力量伸展到岛屿和居民区的边缘地带。 甚至在殖民时期,这种教派精神就造成了高等学府林立并且相互竞争的局面。建国初期这种局面依然存在。无论贊成还是反对宗派影响的人都一致认为,不管是好是坏,美国高等学府林立是这种教派精神的产物。一八二七至五五年任布朗大学校长的传教士弗朗西斯·威兰认为,国家立法机构给予他们的资助还不及他们从宗教方面所得到的十分之一。新的不属教会办的纳什维尔大学首任校长菲利普·林斯利要求本校”宗教化“,但是他却于一八三四年抱怨宗派主义的弊端。 西部高等院校过分多和规模不大的一个主要原因,毫无疑问是由于五花八门的宗教派别。几乎每个教派都要有自己的学院,并且一般来说每个州至少有一所。俄亥俄、肯塔基和田纳西州的二十所高等院校,除去两、三所之外,都属于不同教派;它们之中当然很少达到应有的水平、大部分只不过是愚弄公众而已。这是一种令人痛心且又不断恶化的弊病。为何分教分派的不是感化所、银行、公路或运河公司,而是高等院校呢?这是很难说清楚的。高等院校旨在向青年教授语言、文学、艺术和科学,而不是任何教派或党派的教条主义的神学,那么为什么它们以教会名称来命名呢?难道它们是要谆谆教诲教派的希腊文、教派的数学、教派的逻辑学、历史、修辞学、哲学?难道每个州有多少教派就得有多少学院吗?难道要大家相互忌妒和猜疑,阻碍学校发挥有益作用和顺利发展吗? 美国的基督教会(或者至少是美国的新教教会)已经变成了一个市场,每个教派在这个市场上部力图使自己的特殊产品对所有时能的消费者具有吸引力。教派学校求存的需要成了强大和持续的力量,影响着美国人生活中模糊的宗教信仰。虽然几乎每所新成立的学院都是由一个教派建立并管理的,然而一般来说,学校的校规禁止对院系师生实行宗教测验。每所学校都需要金钱和学生,因而加强了这种由法令正式规定的自由主义。为了使学校对每个人,对有宗教信仰或无宗教信仰的人都有吸引力,教派精神本身成了”无派别主义“的有力起因:有的观察家说”无派别主义“是真正占统治地位的美国教派。英国地质学家查尔斯·莱尔于一八四五年访问美国时指出,”一个无派别主义者对于到浸礼会还是卫理公会、长老会、公理会教堂都无所谓,他们往往同样向任何一个教堂或所有教堂捐款。“各教派创办的院校超越了原教派的范围,这在诸如哈佛、耶鲁、达特默思、阿默斯特和威廉斯这些古老的东部院校中已经显露出来。 除非我们认真回顾这种美国特有的教派精神的力量,否则便无法理解为什么在一八七○年以前,至少有十一所大学设立在肯塔基,二十一所设立在伊利诺伊,十三所设立在艾奥瓦。”家乡传教士“精神是强烈的,例如,一八二八年十一月,耶鲁大学一批赤诚的年轻神学院学生受了《西部在召唤》这部小品文集的激励,聚集在纽哈芬的榆林下,宣誓要把一生奉献给教育事业并且到遥远的西部(当时指的是伊利诺伊)去传教。他们自称是伊利诺伊协会或”耶鲁帮“。其中一个叫朱利安·斯特蒂文特的人于一八三○年一月四日于杰克逊维尔建立了伊利诺伊学院,只有九名学生。一八三七年、另外七名耶鲁神学院学生成立了”艾奥瓦教育协会……以便在牢固的基础上为未来的艾奥瓦州建立一所大学。“如同其它西部地区的学校一样,这里所说的”牢固基础“就是一份出售土地的计划。东部教会的支持对于西部院校的建立,如同东部资本对于西部铁路的修建一样重要。 创业者们带有自由主义色彩的传教热情有时发展成为一种宗派仇恨,它分散精力并且影响发展。不过,神学领域里出现的敌视情绪并不是美国的一种流行病。正如弗雷德里克·鲁道夫解释的那样,”拼搏求存的学院确实不再象过去那样缺乏吸引力了。对于大多数美国人来说,教派精神有时使自己陷入不愉快的争论之中,那才是不受欢迎的事。“大多数学院力求建立一种”非宗派主义的气氛“是可以理解的。 第68页 一位美国高等院校的资助者于一八五一年称我们这里是”学院之乡“。一八八○年时,哥伦比亚大学的校长弗雷德里克·巴纳德感到奇怪,为什么人口二千三百万的英国只有四所授予学位的高等学府,而只有三百万人口的俄亥俄却有二十七所。对此的一种解释是,创业精神的重要作用决不亚于教派主义,但是巴纳德校长可能认为这一点无需专门提及,因为这是众所周知的。 一个没有大学或高等学府的社会说不上是完整的。通常是教派精神给予最初的推动并且提出具体方案,然后整个社会就不分教派,起而建立并维持这所学院。教会建立的学院倾向于以其打算颂扬的市镇的名字命名。除了罗马天主教会的学院外,很少学院採用圣徒的名字或其它有教派色彩的名字。后来,也有一些学院以捐助人的名字命名。 ”耶鲁帮“的成员朱利安·斯特蒂文特在十九世纪三十年代时指出,这种”建校热是当时风靡一时的地产投机业和教派扩充热潮共同造成的。……普遍认为,促使一座年轻城市发展的最可靠办法是使它成为一所学院的院址。“一些被称作”房地产“学院的纯粹是一种商业冒险事业;可是考虑到当时所存在的各种困难和诱惑,这些新建立的社会居然能为其公民提供大量受高等教育的机会,还是很了不起的。 在东部地区的一些古老市镇,只要能从宗派主义或明显的地产利益那里稍为得到一些帮助,当地社会互助共济的精神就足以使一座新的高等学府平地而起。宾夕法尼亚州伊斯顿市的拉斐特学院的建立就是这样一种情况。詹姆斯·麦迪逊·波特是伊斯顿市的律师、开凿运河的发起者,也是一位着名的创业公民。他在伊斯顿市定居不久,就看到其它地方高等院校促进了商业发展和提供了就业机会。他提出由全社会资助成立一所伊斯顿市的高等学院。一八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伊斯顿报纸上出现一则gg,邀请所有有兴趣的公民下周星期一晚六时半在市中心的伊斯顿酒店里聚会。在占据这幢建筑物整个第二层楼的大厅里,公民们召开了会议,并且採取了拟订校章、确定校名和选举三十九人校董会这些最初步骤。这三十九个人包括几名发起人,一些实业家、律师,一位医生,两名报业人员和两名酒店经理。这些人当中没有一个生在伊斯顿市;只有一人上过大学。 伊斯顿仅在三十五年前才成为自治村镇,一八二四年时看上去似乎有广阔前景,因为它位于利哈伊河和德拉瓦河汇合处这样一个战略位置,河上的船只除了运面粉和木材给费城的造船厂外,还运来最早的无烟煤。此时它又成了从纽约和新英格兰到西部去的繁忙的陆路要冲。仅在一八二四年的一个月里,就有五百一十一辆大篷车载着三千名以上的移民经过该市往西部去。伊斯顿确象是个有前途的城市。然而,如此之小的一个社区又怎能找到兴办一所高等学府的资金呢?第一次筹集资金的努力失败了。一八三二年校董会聘请乔治·琼金牧师担任首届董事长,他曾经是杰曼敦地方奋力求存的”劳动学院“的领导人。琼金主要依靠学生的劳动建起几幢建筑,从而再度引起社会的兴趣。一八三三年初,当伊斯顿还是一座只有大约三千七百人的市镇时,筹资运动就筹措到二千九百二十五美元。第二年,州议会终于拨款八千美元,条件是这笔钱不能用于教员的薪金。一八三三年七月四日,在为新学院大楼奠基的隆重仪式上,从中心广场法院大厦出发的庆祝游行队伍盛极一时。这是伊斯顿市建立以来最为壮观的庆祝活动,标志着学院对社会以及社会对学院的重要作用。 在西部新建市镇,一所兴旺发达的高等学府对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更为明显。以伍斯特学院为例。俄亥俄州的长老会会议二十年间一直为当地缺少一座强有力的长老会高等学府而感到关切,一八六五年秋终于授权其委员会在任何地方投标,至少要以十万美元建立一所学院,当时约有五千人的伍斯特的知名人士很快就接受了这一倡议。伍斯特市的《共和主义者报》于十月十二日敦促说,”它不仅将成为此地的光荣,而且将抬高整个附近地区和本县房地产的价格,任何人投资都不会吃亏……应在县里努力筹集十万美元。“伍斯特还会因为”当地每个孩子都可以留在家乡上本国最好大学“而成为大都市。十二月初,组织了一次筹资活动,划定各委员会负责的地区。各种理由都反覆提了出来——从地产肯定长价到由于大学产生的道德影响会使酗酒率下降等。然而,真正起决定性影响的还是创业精神:这所学院必将有助于伍斯特及附近地方的发展繁荣,而个人发迹和社会兴旺是不可分的。不到三周,集资总数达到七万五千美元。一八六六年三月末,与之竞争的曼斯菲尔德市放弃了:只剩下伦敦同伍斯特竞争。伍斯特一个市民在报上写道,他们拟议中的”大学“已使他们成为文明社会众目睽睽之的:韦恩县由于它拟在这方面从事的事业而闻名全国。 非教会的和教会的报刊把这一消息从一个城市传到另一个城市:费城、纽约、辛辛那提、芝加哥,实际上是全国各地,都在谈论着韦恩县,说它是一个有崇高理想的县,是精明强干的人们的家乡,又是自由学府所在地。全国人民的眼睛注视着它,成千上百的人准备到这里来。一八六六年十月十八日俄亥俄长老会会议在伍斯特召开,伍斯特市和韦恩县的公民们提供了一座小山顶上的一块风景如画的地方(价值二万五千美元)和九万二千美元现金(后来甚至增加到十万美元)。学院是他们的,被命名为伍斯特大学。校董会在一次会上解释说,”我们所期望的是使伍斯特成为俄亥俄的一大教育中心,就加同英国的牛津和剑桥以及德国和法国的大学一样。“ 第69页 在整个西部地区,这种情况一再出现。地点和人物不同,但基本情节都一样,不外是:教会的倡议,新兴事业,建设事业推动者的乐观精神。大学校史如同城市历史一样,是流动人口的叙事史,其中充满他们的希望和迅速转移的忠诚。有被废弃的市镇,也就有被废弃的大学。一所未能在短期内实现其诺言的大学,就干脆放弃:或昔将其名称、简陋设备及其减少了的贊助金转赠(或者有时出售)给更有前景的院校。许多二十世纪中叶发展起来的学院接受了早期的产业,那是由于当时人们的乐观情绪不能兑现而遗留下来的。例如,格林尼尔学院的由来和发展就必须追溯到过去。威斯康星准州的议会一八三七至三八年的会议批准成立十八所高等学府,其中之一命名为”丹马克镇的费兰德里安学院“。这一学院从未成立;取代它而成立的是”丹马克学院“,它是艾奥瓦准州立法机构于一八四三年批准在该地成立的第一所高等学府。它得到当地人民赠予的七十二块市内地皮和十四块”市外地皮“。几年以后,一八四六年六月,主要是公理会的一批会友建立了艾奥瓦学院;这所学院在该市人民保证给予一千三百六十二美元和十三块地皮从而满足了所需条件之后,把校址定在达文波特。原来的建校计划集中于建立不超过两千美元的永久性主楼。当一八五八年达文波特证明前途不大时,学校校董们出售了学院财产并且徵求新校址。至少有八个市镇和八名私人土地所有者提出响应。其中最吸引人的建议是格林尼尔大学,旧学院校董们便决定把自己简陋的图书馆、少量的实验设备、博物馆的核心部分以及装有学院文件和九千美元的保险柜运了去。 ”格林尼尔大学“(从”人民学院“改名而来)始建于一八五六年。当时格林尼尔镇约有两百居民,它是建立一座禁酒城市的具体计划的一部分,在那里每项卖地契约都包括这样的规定:如果在该地段出售烈性酒,权利将复归卖地立契人。”大学“随着城市从一开始就繁荣起来,这大部分要归功于乔赛亚·布希内尔·格林尼尔的开创天才。格林尼尔是一位虔诚的公理会牧师,其同代人形容他”在家乡好比充满生气的阳光,在州内外是义务宣传家“。格林尼尔学院因而成了五花八门的希望的继承者。 高等学府的失败率如同城镇的失败率一样,是很高的,这本来不足为奇。在西南部和西部各州,失败率平均高达百分之八十以上。南北战争以前建立的高等院校和大学,到一九三○年仍然存在的不及五分之一。一八六○年以前,七百多所学院消亡了。一般说来,失败率在古老的新英格兰各州最低。这再度说明新崛起者较之其他人更乐于让别人赶上自己。 这也从另一个方面表明了学院与社会的关系。自从建国以来,美国领导人一直坚持认为,一个共和社会需要一种新型的高等教育。班杰明·拉什和托马斯·杰斐逊以及其他人部曾多次谈到过(用拉什的话说)”与共和国相应的教育风尚“。甚至一八二八年保守的耶鲁大学报告也敦促说,”我们的共和形式的政府把大多数人应当享受完整教育提到极其重要的地位。在东边的大陆,只有註定要在政治生活特殊部门任职的人才可能为此而有权享受教育,而广大群众则陷于相对愚昧之中。然而,在这个国家,所有合格的人都可以进入办公室任职,高级的知识造诣不应局限于某一类人。“ 无差别的社会如同无差别的人群一样,要对一切可能有所准备。美国高等教育的方式是美国建立社会方式的副产物。全国的建设事业推动者们对于他们的学院应当如何体现社会、服务于社会并由社会来管理有着坚定的见解。它们促进了美国文化的广泛传播,加强了当地社会的联繫。由周围社会自愿资助学院的作法已成了一种源远流长的传统。明尼苏达准州的公理会会友于一八五七年先是宣布成立学院的意图,然后向二十个城镇的教堂发出信件,招标兴建学院。五个市镇(松布罗达、曼托维尔、科梯奇格罗夫、莱克城和诺思菲尔德)提供了土地、建筑材料和现金。其中以诺斯菲尔德出价最高。该镇筹措资金大会在一八六五年十月十日达到高潮,热情高涨的市民们实际上一夜之间就认捐一万八千美元。宣布大会决定把学院给予诺斯菲尔德的电报引起全城一片欢腾,一时钟声齐鸣。公理会大会解释他们选择诺斯菲尔德的理由是,诺斯菲尔德位于该州居民中心附近,拥有可观的人口(约有一千五百人)。地方上向诺斯菲尔德学院(后来改称卡尔顿学院)发起人基金会捐款的人有二百零一人。甚至州立大学同地方社会的利益也是联繫在一起的。例如,密苏里大学乃是在六个临河县份激烈竞争之后才最终确定校址的。博恩县的哥伦比亚于一八三九年在市民中筹集了八万二千三百八十一美元现金和价值三万五千五百四十美元的土地时,赢得了比赛。这些捐赠来自九百多人,其中约一百人捐赠五美元或少于五美元。 参与建立高等学府的市民认为,他们或他们的代表应在管理这一高等学府方面享有发言权。他们坚持要学院为他们和他们的社会服务。这种情况进一步巩固了美国管理高等学府的特殊方式,而这种方式甚至在十八世纪初期就己开始形成。从法律上讲,大多数美国高等院校和大学由地方上选出的董事会拥有并控制。这种管理方式是殖民时期的那鲁和普林斯顿大学遗留下来的,在十九世纪初期建校热之前很久就已试行了。这里缺少古老的学校,缺少由德高望重的渊博学者组成的领导机构,还有许多其它美国特有的情况,因此,这种管理形式自然比从中世纪的公会继承下来的学者自治或由中央政府实行拿破崙一世式的管制更易行得通。创业精神和地方上的有力支持加强了这个新国家对高等院校实行外部管理和同社会建立密切联繫的趋势。阿默斯特学院的威廉·泰勒教授一八五六年在西部向大学和神学教育促进会发表演说,根据他的乐观见解,美国的大学和地方上的校董会是”相互影响的磁性链条,学校通过它把光芒闪射到社会上,而生活则又从社会流回到学校,这样一来,学校便能使社会免遭人们咒骂它愚昧无知,社会则防止学校出现修道院那种腐败现象和在学术上徒劳无功。 第70页 与众不同的美国高等院校既非公立也非私立,而是社会的机构。在美国,这是一种强调社会作用的事物,正是这种事物显示美国文明的特色。在十九世纪欧洲阶级斗争中日益尖锐化的“个人与国家对立”的特徵,是与美国不相干的。“私立”学校所谓的清高和它们所谓的不接受政府资助(这在二十世纪往往会使人趋之若骛),在美国学校的传统和历史中是没有地位的。即使后来最引以自豪的“私立”学校,起先也并非截然属于私人的。诚然,哈佛大学是根据麻萨诸塞海湾殖民地议会的一项法令和拨款兴建的,耶鲁大学是由康乃狄克立法议会建立的。这两所大学初期均不时得到公共拨款的资助(一七八九年以前,哈佛大学从法院得到的资助有一百多次),两校的管理机构都包括各自的殖民地首席行政官。十九世纪初期,纽约州的经费多次分给哥伦比亚、汉密尔顿、联合、霍巴特这样一些“私立”学院:在宾夕法尼亚,情况也一样。甚至联邦的土地有时也给予诸如俄亥俄的迈阿密、田纳西的坎伯兰这样一些“私人”管理的学院。州立法议会通常把州财政厅抽取的彩金拨给私立学院以作资助。当时的印刷界人士班杰明·富兰克林以其敏锐的眼光看出公私利益有利的结合,曾由新泽西州授权印了八千张支援普林斯顿大学的彩票。与此同时,早期的州立大学得到的公共资金很少(经常是不可转让的土地或建筑物),以至于通常不得不靠私人资助来维持。一八一九年的达特默思学院一案曾成了马歇尔大法官所作的举足轻重的判例之一。此案虽然被认为是制订财产法规的障碍,实际上却充分体现了美国人的社会管理观念。此案由达特默思学院的院长约翰·惠洛克同校董会之间的争吵引起。惠洛克坚持他有权力管理学院,几乎要全盘摆脱校董会的控制,校董会于是把他解聘,表示握有权力的是他们。大学管理问题于一八一六年成了党派争论的一个问题,当时新罕布夏州的共和党州长断然声称州议会有权随意以任何方式管理大学,并且猛烈攻击学院校董会自行决定连选连任的体制是“贵族专制”,藉此捞取政治资本。当州议会决定把达特默思学院改名为达特默思大学,并且採取种种措施加紧州的控制时,校董会将事情告上法庭。只是在丹尼尔·韦伯斯特为其母校慷慨陈词,感动得美国最高法院的法官们潜然泪下之后,校董会的权力才最终得到维护。热心公益的公民们可以放心,即使得到州的特许状,他们依然可以自由地按照他们的意志来指导高等学校。 二十一 社区间的激烈竞争 一八五八年冬,明尼苏达日趋繁荣的尼宁格镇的少年宫的年轻成员们进行了激烈的辩论,这个市镇成为定居点仅仅十八个月而註定五年之内必然会消失。他们辩论的一个问题是:“上一年,黑斯廷斯是不是比尼宁格发展得更快?”另一个问题则是:“华盛顿是不是比拿破崙更值得赞颂?”这两个问题同样是难以得出结论的。 每个新兴城市的公民,无论是年青的还是年长的,都认为自己是在同其它城市的公民进行激烈竞争,他们的竞争精神给美国人的生活留下了印记,艾伯特·理查逊一八五七年从堪萨斯报导说,“从纸上看,所有这些市镇都是了不起的。人们常去之处的墙上到处都贴满了这些市镇精印的地图。这给外来人带来一种幻想,觉得’新巴比仑‘真了不起,仅仅只有老巴比仑能够与之媲美。它的大公园、歌剧院、教堂、大学、火车站和轮船码头使得纽约和圣路易斯与之相比都黯然失色……这不是欺骗,而是一种狂热。投机者同其他人一样是极其愚蠢的。” 凡助长创业精神的事都会使各个社区之间的竞争加剧;这种竞争反过来又防止或者说阻止各种活动的集中化。上文已经谈到过这种竞争如何导致州首府的变动。有时需要通过立法手段来协调,旨在把一个州的商业中心同其政治中心分开。列克星敦和路易斯维尔之间的竞争,导致一七九二年确定法兰克福作为肯塔基的首府。斯托本维尔和辛辛那提以及其它城市之间的争斗结果是一八一二年哥伦布市成了俄亥俄的首府。在一个不断发展中的国家,各州的土地上既没有气派十足的城堡,也没有庄严的古老教堂,可以作为历史权利来要求成为州政府的所在地。竞争是公开的。 新的大政治单位(准州和州)的建立,为各处雄心勃勃的社区提供了大量新的机会。当然,州的首府是最大的争夺对象,不过也还有其它值得争夺的东西。在人烟稀少的西部,应当有足够的政治利益,俾使人人得以受惠,例如县址、州立大学、农业学院、监狱、地政局、贫民收容所以及精神病院、盲人和聋哑人机构。然而,不只是现有各处社区的需要应予满足。未来的城市多不胜数,每个城市都想要有自己的份儿。 有关西部的传说充满激烈的竞争,富有进取精神的早期居民力求政府资助他们所居住的地区。尽管相互竞争的市镇往往只存在于人们的幻想之中,但竞争的劲头并未稍敛。乐观的创业者们认为,政府的奖励能使他们的幻想变为现实,并且兴旺发达起来。每成立一个州的机构,都意味要兴建建筑物,雇用职工,购买食品、衣服和创办各种服务行业。这意味着律师有主顾,医生有病人,商店有买主,旅馆和客栈有客人。最重要的是,这意味着人口大量增长以及往往接踵而来的土地价格上涨。 第71页 一些记载比较翔实的故事都涉及铁路,因为铁路可以赚大钱,引起的竞争也特别激烈。关于伊利诺州立大学校址的争夺就是一个极好例证。根据一八六二年《莫里尔法案》,这所新创办的大学将由联邦赠予一块很大的土地,并且将长期得到州的资助。由于竞争激烈,一八六七年一月州立法议会终于通过一项法案,允许有关的市镇进行投标。杰克逊维尔、布卢明顿、林肯和尚佩恩四个市镇的创建人答应提供资金、土地、物品,并且随后又运用其它各种影响。尚佩恩具有c·r.雷格斯作为后台的优越条件,他是一位院外活动老手,又是州立法议会的议员。他精明强干,筹集了一大笔款子,不是作正式投标用,商是资助那些能够施惠予这一竞争目标的政客。他在州内巡回旅行,观察这笔款项是否分配得当,并且不顾别人调查的威胁,在州立法议会复会之后继续进行活动。 当时,伊利诺伊中央铁路已经穿越尚佩恩市而过,自然对州立大学能否建在该地十分感兴趣。这家铁路在尚佩恩拥有一大片土地,大部分尚未出售,还掌握着许多市内屋地,而且很明显它会从日益增多的货运和客运中获利。因此,它从货运中提出五万美元作为尚佩恩市进行投标的一部分经费,投标额总共约二十八万五千美元。其它三个竞争者的投标额全都超过此数:林肯市三十八万五千美元;布卢明顿市四十七万美元(包括同伊利诺伊中央铁路竞争的芝加哥一艾尔顿铁路提供的五万美元);杰克逊维尔市四十九万一千美元。然而,格雷格斯把钱用在刀刃上,钱进了议员和政界头领的口袋,而不是无谓地提高公开投标额,他的精明在一八六七年二月二十八日得到报偿,那一天经过激烈诽议和争论,通过了确定州立大学设在尚佩恩市的法案。伊利诺伊中央铁路和当地创业者们的投资迅即获得红利。到一八七○年,尚佩恩一厄巴纳已成为芝加哥以南铁路线上人口最多的城市,那里的房地产大大兴旺起来。 一般说来,一个州只能维持一座监狱、一所精神病院或一所大学,所以在通常情况下,这些机构都是分散设立在几个地方,以便利益均沾。这些机构本身往往因之遭殃,因为它们不一定设在最合适的地点。每个地方都要分沾一些好处。 高兴也罢,不高兴也罢,总得有不计其数的这种奖励。西部人口稀少,政治上缺乏组织,实际上使这种情况成为可能。根据联邦国会通过的各项法案,西部建立的最大政治和立法单位是“准州”或“州”。然而次一级的单位则留待各州自行确定,没有明确的、清楚的或者一般的规定,而且最重要的是,没有历史自动形成的答案。与此相反,在英国,“郡”这一较小的行政管理单位是几个世纪以来逐步形成的产物;它原意是“伯爵”的领地。美洲殖民地一般也划分为“县”。在最初的十三个州,早在十九世纪初期,“县”已经有了一种历史的、甚至是爱国主义的味道。但是,在西南部和西部尚未有人定居的新建“准州”和“州”里,情况又怎样呢?除去路易斯安那,下面的行政单位也叫“县”。 “县址”(这是一个美国术语,最早记录在案是一八○年),这是指县府,就是县的行政机构、法院、监狱以及档案的所在地。如果一个城市不能成为州的首府,退而求其次则要争取成为一个县的县址。县的政治、司法和行政活动必将导致大量建筑物的兴建,吸引人们去花钱,促进城镇的发展并且保证不致衰落。哪个镇(或希望成为镇的地方)应当被指定为县址呢?应当有多少个县呢?这些问题的答案是众说纷纪的。在未定居的各州,任何一处未兴建的地方并不比另一处具有更优越的历史条件。由于各县的疆界没有确定,连地理情况也难以判断,当县的范围和疆界尚未确定时,任何市镇都难以声称它位于县的“中心”位置,因而应成为县址。 结果便出现了“县址之争”。这样的争斗可以是几个地方都同时争取成为某一个县的县府。遇到这种情况,也许这个地方、也许另一个地方会取胜。也可能,这种争斗的结果是建立好几个县,以便使几个市镇都能成为县府所在地。目标或是从对于手中抢走这种好处,或是说服立法机关(在县的数目尚无理论上的限制时)多创设些好处来分配。 县完全是州议会的产物。只要不违反州宪法,州议会可以建立、取消、扩大或者缩小任何县。在新建立的各州,县起初往往是一个地理单位,而非一个居民单位。一个县的疆界由州议会的一项法案或者行政公告来划定,而其具体的组织则留待居住在当地的人们去处理。当然,确定县的疆界如同确定州首府和州的其它机构时一模一样,议员们都受到各种压力,讹诈、贿赂、威胁、甚至暴力。有利可图的土地投机商(以及他们的盟友——城市建设事业推动者们)不会轻易善罢甘休,他们在寻找论据时也一点不迂腐。 这种县址之争通常发生在新划出的县份里,州法律一般均把选择县址之事留交该县选民去处理。在通常情况下,带头争的是上地投机商,不过,居民对市镇的忠诚和创业精神往往促使竞争炽热化,甚至酿成流血事件。一个新成立的县很少只有一个理应作为县址的突出的市镇。竞争经常涉及两个或更多的夺标者。有时一个拟议中的县根本没有市镇。遇到这种情况,竞争精神便大有用武之地,任何一批投机者都可挟其财产参与竞争。这种县址之争常常发生在投票箱上。不过,不少时候,它们实际上是用报复行动,扔砖头,甚至用子弹来解决,在西部新开拓各州的最初几十年,也即从事组建工作的几十年里,这种竞争最为常见和最为激烈。它不只发生在一个县刚成立的时候。在历史根基比较浅,居民和城镇惯常迁移的地方,市镇争夺领导地位的问题好象从未最终解决。今年竞争的失败者可以期望来年赢回争夺的目标;然而那时它又可能不得不面对刚刚涌现出来的一个崭新市镇的竞争。 第72页 例如,艾奥瓦九十九个县址之中,大约三分之二是经过同几个邻近市镇竞争之后才确定的。印第安纳的九十二个县中有三十九个历史上都有过不止一个县址;有的多达七个。堪萨斯、内布拉斯加和南北达科他的大多数县都经历过这种竞争。在西南部和西部各地,十九世纪期间,美国人在投票选举时一次又一次地扞卫其投资、其个人希望和其所在市镇的荣誉。 早期的县份在进行组织期间,居民很少。一位老居民指出,“只要每个人都有职位,就具备了成立一个县的理想条件。”内布拉斯加的库明县于一八五八年举行的一项选择县址投票时,仅得七票的德威特镇被获得全部十二票的西点镇击败。当内布拉斯加中心被定为市法罗县县址所在地时,它只有一幢公寓、一家商店和一处货栈。在年布拉斯加的哈兰县,有三个“市镇”争当县址所在地,共和城和麦尔罗斯都只有一家商店、一个栓马的木栓和一条晾衣绳,而它们的竞争者阿尔马据说只有一个野牛骷髅而已。 有时,拟议中的县址所在地的市镇简直是一次房地产投机冒险。当一个筹建的县里没有任何市镇时,投机者们往往心痒难熬,向州里提出愿意捐献一大片土地,条件是把县址设在该处。在内布拉斯加的菲尔莫尔县,有一个人提出由他独力兴建一幢价值两千五百美元的法院,类似这样的建议井非少见。投机的人可以八百美元的政府价格买下一块土地(一平方英里:六百四十英亩),期望在该地升为县址之后再把土地划为小块建房地皮。按每英亩分为八块的话,这块土地总共就是五千一百二十块。如果按每块一百美元出售(这在东部并非过分的要价),全部收入(至多为丈量和其它花销用去三、四千美元)将是整整五十万美元。 有些投机的人在各竞争市镇都买下一片片土地。具有生意头脑的c·j·琼斯(“野牛”)在堪萨斯西南部六至八个争当县址的市镇都投以重资,其理由是,即使这些市镇之中只有一座成为县址,他也能弥补全部损失并且终生衣食无忧。 如果说那些尚未存在的市镇之间的竞争往往是肆无忌惮的,在有名有实的相互竞争的市镇中,人们也不愿意进行那种尽管公正但却无法预测的选举。在很多县里只有为数很少的选民,因此,秘密投票是徒劳无益的。由于缺乏明确和严格的选举条件,使混乱更加剧了;人们往往允许未成年者参加选举。当大部分人是流动人口时,谁能够分清哪些人是单纯为选举而来的呢?堪萨斯在十九世纪中叶是奴隶制问题和其它大大小小问题的全国性战场,也是一些最巧妙、最多花样和最为腐败的县址之争的场所。在堪萨斯西南部格雷县的福特区,十九世纪七十年代,一个美其名曰“均等会社”的秘密组织由七十二名成员组成。他们的唯一目标(明确载于章程和细则中!)是将他们的选票一总出售给 争夺县址出价最高的地方。成员们作出协议,所得钱款彼此均分,以此表明他们的民主信念。所有成员均宣誓将选票投给与他们做成交易的市镇,违犯誓言者予以处死。西马隆竞争班子的经理人t·h·里夫斯出价一万美元向该会社买下他们的选票,由据说是西马隆的十五名有影响的市民签署契约予以担保。结果,该会社的七十二张票全部投给了西马隆,西马隆也真成了县址所在地。但是当“均等会社”的成员前往西马隆收取约定的报酬时,人们告诉他们,由于契约上的签字是假造的,因此不能给钱。也是在堪萨斯的西南部,在格兰特县,两个相争的市镇是尤利塞斯和阿波马托克斯。就在选举之前,看上去尤利塞斯将会获胜,此时阿波马托克斯的两名经理人与尤利塞斯的经理人达成补偿其损失的秘密协议。协议规定,任何一方都不採取行贿或其它不正当手法,不管哪个城市获胜,它都将赔偿失利的对手为发展市镇而付出的开支。失利的市镇将予以遗弃,有关各方联合起来同心协力发展被选作县址的市镇。在投票结束前不久,协议的消息在阿波马托克斯泄露出来。阿波马托克斯镇的建设事业推动者们认为他们被人出卖,便将签订协议的人逮捕起来,威胁着要处以极刑,最后当这些人答应赔偿居民的竞选费用之后才放他们走。尤利塞斯镇的人赢得了求实的名声,因为选民投票后每张票可得十美元。这种办法对土地投机者和市镇建设事业推动者们来说算是公平的,但却未能获得堪萨斯最高法院的批准,法院至少有一次把这样的选举搁置起来。但从长期来说,现金交易的民主获胜了,因为尤利塞斯仍获选为格雷县的县址所在地。 县址之战的代价是高昂的,不仅要花费金钱,而且还发生暴力、流血事件,甚至还酿出命案。在堪萨斯的道奇城,号称“杀手”的一批人被带进市镇来参与县址之争。虽然并没有明确记载他们杀了什么人,然而他们的出现却影响了结果。迟至一八八五年,在堪萨斯的斯蒂文斯县,胡戈顿和伍茨达尔两镇争夺县址时还搞出了绑架、凶杀、贿赂、使用国民警卫队和几桩犯罪案件,其反响延续了四分之一世纪以上。 许多发起人,有时甚至是整座市镇,都受骗上当或陷于失望。即使宣布某地为县址之后不一定会出现雨后春笋般的神奇发展,可是获得县址称号看来具有无可否认的好处。被确定为县址的小镇,纵然发展不起来,也可保不致整个儿消失。而发展中的市镇则可能会发展得更快。这种乐观情绪足以使县的数目成百地增加。老县永不死亡,而新县不断诞生:或是通过老县一分为二,或是由新组织、新定居的准州和州来划分,这些日益增多并扩散的政府机构,使得美国人越来越关心美国的政治,从而也关心美国文化的扩散。在辽阔而人烟烯少的西部许多州里,县的规模如同麻萨诸塞州的县一样小;例如,在印第安纳,一个县的规模平均只等于康乃狄克州原来设置的县的一半。到一九六○年普查时,美国划分为三千零七十二个县。每个县各有其县址,包括一所法院、一座监狱和不少行政机构。 第73页 直到二十世纪,这种县依然是美国生活一个重要的和代价极高的特徵。为了说明其必要性,人们往往说,应该让所有的农民都能在一天日出与日落之间乘马拉车由家到县法院跑个来回。在二十世纪初,俄克拉何马外号叫“紫花首信比尔”的州长默里还争辩说,保持数目众多而规模小的县之所以重要,是为了鼓励农民乘马拉车而不是汽车赶路。 然而到了二十世纪,不计其数的县中有许多成了各州财政上的负担,很少县出得起钱来铺筑汽车行驶所需要的公路。农业和工业中心的变动,使得许多县政府丧失了税收来源。城市的崛起扩展以及其全部政治机构,现在给一度居统治地位的县政府提出了如何与之竞争的新问题,但是,有谁能站出来鼓吹强化县制呢?要把几个小县合併成一个大县,必须首先取消一系列拥有法院、贫民院、监狱及其所属全部官员的县址,这是没人肯干的政治自杀行为。结果,成千个美国县依然保留了下来。这是拓荒时代的痕迹,奢望和雄心勃勃的激烈竞争的痕迹——一句话,创业精神遗留下来的活生生的佐证。 新兴的西部地区的创业精神通过不胜枚举的其它种种方式促进了文化的传播。许多迅速发展的城市为了开拓、利用和依靠未经开发的内地而展开激烈的竞争。理察·韦德把这称之为“城市帝国主义”。它在本大陆传播文明和商业方面所起的作用,同相互竞争的欧洲帝国主义国家在开发亚洲、非洲和大洋洲边远地区并使之工业化方面所起的作用是一样的。每个市镇都想成为一条运河或一条铁路的终点,这往往导致运河和铁路的出现,它们都成了沿途不可或缺的生命动脉。这种竞争孕育出庞大的交通运输网:与西欧比起来,美国拥有远远超出其人口比例的铁路里程。 第四章 安家立业者和背井离乡者南方人,白人与黑人 “困难就在于种族的差别。两者之间的界限实在大明显了,而且习惯势力和教育程度使两者之间的鸿沟进一步加深,他们不可能按照不同于现存关系的任何其它关系共同生活在一个社会里,尽管在当时实行奴隶制的各州,两者的人效几乎相等。” ——约翰·卡尔洪 “我将参加那大团体,我将参加那大团体,它将点燃我小小的灵魂。” ——黑人灵歌 十九世纪的前半段,在合众国的南部,出现了“南方”这个孤岛,那里越来越多的人认为自己构成一个自成一体的国家。这样的“南方”部分是神话,部分是事实。从地理上说,这大部分是神话,因为梅森一狄克逊线以南的土地除去某些本身的特点外,还含有美国所有其它地方自然地理的特徵。阿巴拉契亚山脉的南部是密西西比河以东的最高点,沿海的沼泽地带是美国最大的低洼涝地。在乔治亚州、南卡罗来纳州和密西西比河沿岸,有大片的原始森林,而西南部边缘地区很象不长树木的中部草原和半干旱的西部平原,有象切萨皮克湾那样的深水港,也有南卡罗来纳由于淤砂阻拦无法登陆的海岸。有狭长肥沃的河谷,也有长着稀疏松树的贫瘠沙地;有凉爽宜人的北卡罗来纳州、肯塔基州和维吉尼亚山区,也有炎热潮湿得令人窒息的路易斯安那州、密西西比州,以及佛罗里达州的丛林地区。高地农场、河谷种植园、低洼的稻田都蕴藏着巨大的农业潜力。从地理角度看,极少因素可以使南方结成一个整体,因为南方被高山所分割,没有多少公路,其它内部交通手段也很缺乏;几乎所有大河都只不过在南方边缘地区流过或者是向外流去。 文化上的情况也一样,南方的文化成分很杂。路易斯安那州和佛罗里达州留下的法国和西班牙的文化,路易斯安那州残存的罗马法,比起美国东部其它地区来说,是影响更大、流传更为广泛、也更持久的外来文化。最富有戏剧性的是少数老式英国绅士和大量强迫从非洲弄来的移民之间的文化鸿沟,前者认为自己是雍容儒雅的欧洲贵族“骑士”的继承人,而后者则是目不识丁的文盲,连“欧洲”一词都从未听说过,还带来了古怪的部族语言。总之,南方种族之间的差别特别明显。 尽管如此,南方比美国其它地方更明确地意识到自己的特性,也更强烈地坚持自己自成一体。对统一的信念往往会造成统一。 虽然这些美国南方人认为是自成一体的特性把南方联结在一起,但是,实际上使南方互相接近,并使南方意识到自己的存在的,是白人与黑人之间深深的、无法填平的(这是南方白人的信念)鸿沟。南方的“特殊制度”在本质上并不是联合统一的因素,而是把南方社会的生活、希望和命运一分为二的因素。南方的领导人确信,只有把它们的社会一分为二,他们才能合成一个整体。所谓“南方”实乃过分简化的概念,它成了美国历史上最不真实、影响最大而又最不幸的畸形儿。 二十二 种植园主是如何丧失其多面经营的能力的 在移民较早的南方部分地区,城市的种种活动和道德观念已经传播到农村。在整个殖民时期,维吉尼亚虽然是所有殖民地中人口最多的地方,但是连一座城市都没有;维吉尼亚的首府威廉斯堡只不过是一个拥有一千五百常住人口的季节性政治中心。每一个大种植园主都既要开店做街坊生意,又要在自己的码头上进口货物,所以有点象商人,具有商人的某些长处。他必须了解市场情况,这自然意味着要了解世界形势。在毫无城市可言的南方,活跃的种植园本身就是一座城市。只要统治种植园的种植园主靠近大西洋海岸的河流边,让装载伦敦货物的英国船只来到自己私人码头卸货,他就既有商人的灵活性,又有农民的稳定性。大海带走了菸草,送来了书籍和思想,同时也传来“对舆论的应有尊重”这种观念。 第74页 然而,到了一八二○年,实行奴隶制的各州已有七座城市,每座都超过八千多居民。这些城市发展得很快,几乎有一半是前不久出于某种具体目的而建立起来的。巴尔的摩有六万二千多人口,面积等于半个纽约市那么大,是全国第三大城市。巴尔的摩市是由马里兰立法机构于一七二九年建立的,当时用作出口中心,但直到十八世纪中叶,它还只不过略大于一个村庄而已。里奇蒙人口超过一万二千人,一七七九年才成为维吉尼亚的新首府,直到一八○○年,它的人口还不足五千。弗占尼亚的新海港诺福克在独立革命期间被爱国者烧毁,以防敌人占领,那时诺福克只是个小小的居民点;虽然它直至一八○五年才作为城镇纳入联邦,但在一八二○年,它已有八千多居民。亚历山德里亚那时也已有八千多居民,它在一七四九年才建立,一七七九年纳入联邦。华盛顿在一八○年时有一万三千多人口,它在一八○○年才成为联邦名副其实的首都,但在一八一二年战争中,大部分被英国军队烧毁。南方没有一个大城市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十七世纪中叶。除了查尔斯顿和纽奥良以外,没有一座城市具有古城的味道。南方没有象波士顿、费城、纽哈芬、纽波特、普罗维登斯、纽约这样的城市,这些城市里古老的家族过着温文尔雅的生活,从事贸易和经商,这一切开阔了他们的眼界。当然,单从发展速度来看,南方的城市可算是突然崛起的新兴城市。但是它们对南方人民生活的影响同西部城市大不相同,西部城市在周围农村人口仍很稀少时就已经发展起来。正如乔塞亚·斯特朗在一八八五年所指出的,西部的情况“总是倒过来的——先建铁路,然后建城镇,最后才是建农场,因此,居民点发展得很快,城市压倒农村,而不是农村压倒城市。在西部,是城市和城镇拟定州的宪法、制订法律、制造舆论、形成社会习俗和道德标准”相反,在南方,首先是农村确定了地区的特点,然后城市才出现,所以,南方城市出现得晚不仅意味着城市的影响出现得晚,而且,从南方特有的环境来看,城市的较晚出现还有其独特的后果:“占实际上使整个南方领导层与外部世界联繫较少,比较农村化、比较闭关自守。 商业向城镇集中时,领导层仍留在农村,大种植园主的商业、贸易以及对外的活动都向新兴的城市转移,但是南方领导人的灵魂却仍留在种植园内的住宅里。领导人一旦离开州府或首都,他便回到农村,回到他的老家。——弗农山、蒙蒂塞洛、蒙彼利埃、阿什草坪或希尔堡。 为了了解独立革命后的半个世纪内这一切是怎么发生的,我们必须研究一下独立和南方新的农作物对其生活方式和经商方式的影响。在殖民时期,菸草种植园主把菸草委託给一位伦敦的”代理人“。所谓”代理人“即收取佣金的承托商或代理商,他为殖民地的主顾代销菸草,把收到的现金记入主顾的帐内,并为其购买东西——什么都可代买,一套布莱克斯通的《评论集》、一顶女帽、一辆精緻的马车、一箱酒或给奴隶穿的鞋子。他为种植园主的子女安排学习英语,向种植园主提供消息,对书籍和服装的质量以及政治家的品德提出看法。有时他甚至还要设法为孤独的单身汉种植园主当媒人,这类种植园主提出,如果代理人能随运货船带来一位年轻妇女。”芳龄在二十到二十五岁之间,体面人家出身,中等身材,身段匀称,五官端正,性格温和,品德完美,身体健康,体质良好,能够适应气候的变化“,那他将在”见面后十五天“就同她结婚。 伦敦代理人都是英格兰人,他们帮了维吉尼亚种植园主的大忙,但是他们离得太远,不可能代管大洋此岸种植园主的一切商业事务。最后独立革命又切断了维吉尼亚种植园主与其伦敦代理人的联繫,从而促进了南方新的体制的诞生,出现了一种美国代理人,他们最终对南方生活的各个方面和南方的领导权都有深刻的影响。美国代理人在巴尔的摩、诺福克、亚历山德里亚或里奇蒙的总部里从事原来伦敦代理人一直在大洋彼岸做的工作。美国代理人就在身边,而且熟悉本地情况,所以能为其主顾做的事更多。种植园主不需要等三个月才得到回信。在一次种植园的晚餐席上或诺福克或查尔斯顿的一家酒馆里就可以互相洽谈。代理人事业兴旺起来,南方的城市也随着迅速发展。随着城市的发展,过去殖民时期种植园主经营的许多非农业性业务也就逐渐转向城市,转到代理人手中。 最初,代理人经营的是菸草,菸草是维吉尼亚、马里兰、肯塔基等南方几个边缘州的主要农作物。一八二○年前后,棉花成为南方各地的主要农产品,代理人的势力也随之扩大。南方的其它主要农产品(大米和甘蔗)也逐步由代理人控制起来。但是,棉花的种植面积比其它各项农产品大,代理人制度在经营棉花方面最为发达。棉花是所有农产品中最不易损坏的,所以,在那运输缓慢、仓库匮乏、乱装乱卸和长期拖延的年代,它极适宜资本主义方式经营和市场投机活动。 ”棉花王“占据统治地位后,棉花行业的代理人随之也权倾市场。棉花的售价、卖给谁和卖给什么地方都由他们一手包办。甚至种植园主用自己的钱买什么,上哪儿买,出什么价,他们都有很大的发言权。他们比原来的英国代理人的势力要大得多,能把他的主顾同复杂的城市世界隔绝开来。他不仅有力包办种植园主的业务,而且有力量阻止种植园主亲自经营。代理人制度的一般处事方式十分简单,而且各地均大同小异,令人诧异。种植园主的全部农产品通常都是由代理人包下。同以僱主的名义做交易的经纪人不同,代理人用的是自己的名字。法律规定,货物在售出以前概由种植园主自负亏损,但是代理人可以随意买卖这批货物。即使种植园主对交易不满,他本人也无法获得补偿,除非他能够证明(一般他是无法证明的)代理人有欺诈行为或玩忽职守。代理人的酬金一般是出售棉花的价格的百分之二点五,购进货物的价格的百分之二点五,此外他们还要收取放债贷款的利息以及保险、马车拖运、过秤、抽样检查、储存等各种费用。 第75页 显然,如果种植园主自己直接把农产品运往纽约或刊物浦,就可以省下一笔佣金,但是他们一般不敢这样做。一位英国商人在一八三五年曾估计,抵达利物浦的棉花只有四分之一是种植园主自己发货的,而且这个比例逐年减少。代理人通过提供许多法律没有规定的额外服务,变成了种植园主舒适的小天地与外部世界联繫的全权大使。种植园主想摆脱这种情况一年比一年困难,他们虽然可以挑选代理人,但是这种选择没有多大意义。由于他们安家立业者和背井离乡者缺乏兴趣,缺乏知识,缺乏关系户,而且又没有时间,所以只好照旧依靠代理人制度。 即使种植园主不是住在边远的内地或新开发的山区棉花种植地带,他们仍不能及时了解使棉花价格波动的不断变化的行情。例如,在一八二五年,高地产的一级棉花在纽约的价格是一磅十五美分到一磅三十美分之间:一八四○年,是一磅九美分到一磅十三点五美分之间。一位纽奥良的代理人于一八四四年十二月写信告诉他的主顾:”近曾去函谈及棉花市场问题,并告知一百零一包棉花业已妥收无误。原以为本季棉花价格不会大涨,故拟于今晨将其抛出,叵料适逢棉花市场出现历来最糟糕的情况……利物浦棉花猛跌,棉花存户竞相抛售,纺织商趁机压价收购……此风过后,市场将受到何种影响,尚不得而知,目前拟暂不出售。“代理人要能预见国际紧张形势和气候变化的影响,甚至连春雪早融或天降大雨都要能预见到,因为周围的小河开冻或涨水都能使船只通航,运来大量棉花使市场棉花过剩。 代理人成了最了解种植园主的人,他不仅了解种植园主的业务要求,还知道他在饮食和穿着方面的爱好,以及喜欢什么家庭陈设。种植园主请代理人到他的庄园度假;他进城时,代理人设宴招待。种植园主若在信中随便提到需预支一笔钱或仅仅口头要求,代理人就会预支给他一大笔钱。南方这类关系很普遍,完全是凭信义办事,由于双方义务不见诸于文字,因此彼此更严格遵守信义的准则。 这种不正规的做法,加上代理人愿意对还未收穫的(甚至还没有种下的)作物预支现金,这助长了种植园主挥霍浪费,至少使他可以饱食终日,无所事事。种植园主的帐目由城里的代理人来管,因此他对自己的收支情况是不甚瞭然的;他总是寅吃卯粮,又不善于精打细算。戴维·拉姆齐博士在一八○九年所着的《南卡罗来纳的历史》一书中写道:”喜欢借债是卡罗来纳人的恶习之一。作物还没成熟就已经指它举债,结果常常陷于破产,独立后尤其如此。“外国人访问的大多是城市,他们听了牢骚满腹的代理人的话后,对南方人难免就有看法。代理人向他们抱怨说,种植园主拿了预支的现金后就”全部挥霍在时装、佳肴和美酒等奢侈品上,或者到北方去游玩,在穿制服的僕人侍候下,由骑马侍从护卫,坐着双轮纵列马车或双轮轻便马车在城里逛上一两个月,结果常常是口袋里所剩的钱不够在路上花费,只好坐公共马车回家。“ 代理人煽起了”棉花热“,并以此为生。代理人的目标是控制越来越多的棉花,种植园主的目标是生产更多的棉花,寄希望于将来某一年会出现奇蹟,棉花丰收,同时价格上涨,这样他就可以还清欠代理人的债务。为此,种植园主需要更多的土地和奴隶。但是所有的种植园主都有这个想法。你增产,我也增产,实际上棉花生产多了,棉价就下跌。 尽管如此,”棉花热“仍在继续。一八三五年,一位北方佬访问南方后指出:”为了要买黑人就出售棉花,为了多买黑人就要多种棉花,如此无休止地发展下去。这就是一个典型的种植园主的全部经营目的和直接倾向,他一心一意投入了这个事业……没有种植园主,就没有棉花,没有棉花,就没有财富。没有种植园主,密西西比河流域将是一片荒野,重新被土族人所占有。如果明天把他们消灭,那么这个州和每一个南方州都不用多少钱就可以买到。“ 所以,虽然资本主义在南方发展了,但是资本主义精神却没有传播开来,一种僵化的制度把追求利润者禁铜于习俗的牢狱之中。代理人是杰出的南方商人,但永远也成不了巨贾。他们非常保守,总是担心任何变化都可能使他们的佣金减少。而种植园主则被无形的网缠住,不但无法寻找新的机会,相反却削弱了他们试办任何新生事物的意志。对种植园主本人来说,这种办事方式使他渐渐失去了进取精神和多面经营的能力。这对整个南方社会造成了一个明显的、灾难性的后果:财富与政治地位分离。控制南方商业的代理人并不控制政治或文化,在当时的南方,几乎没有一个政界人物是当过代理人的,城市里金钱与日俱增,但是南方的政权和舆论仍掌握在种植园主手里。南方农村滋长了一种新的、前所未有的轻商情绪。古代欧洲社会经过了封建时代和长期的自给自足农业阶段,看不起做零售买卖的人、商人和银行家是不足为怪的,但是一个以大规模的资本主义农业为支柱的社会居然也是这样就不正常了。南方一方面把棉花称为”作物之王“,一方面又看不起那些做棉花生意的人,这实际上是否定了自己。无视现实的情况同时还表现在南方对奴隶贩子的态度上,虽然种植棉花的南方对他们的依赖也是越来越严重。 第76页 在北方,新英格兰和纽约大力推崇商业,建立了新的商品交易所,称之为”公共福利的庙堂“,并且把商人尊为自己的领袖;而在南方,受人推崇的英雄则是沃尔特·司各特作品中虚构的人物,或是约翰。彭德尔顿·甘迺迪和纳撒尼尔·贝弗利·塔克小说中描写的可笑的乡绅。当时是美国工商业建立丰功伟绩的时代,是美国社会施展新的创造力的时代,新英格兰人懂得这一点,他们自觉尊敬掌握财富的人,他们无需颂扬想像的英雄。但是南方的书籍,却诽谤有钱人,而且也没有几个商业冒险家可以描写。 南方对主要农作物的依赖从殖民时期就开始了,这使人们似乎有理由认为南方可以静止不动,因为菸草、大米、蔗糖和棉花之类意味着老一套的东西是根深蒂固的。南方的农业技术变化很慢,甚至根本没有变化,象犁这么简单的农具过了很长时间才逐渐被人们採用,而且只在个别地区;直至一八五六年,南卡罗来纳州的许多小农户还在使用殖民时期那种粗陋的锄头。从一八二○年到南北战争爆发这段期间,轧棉机、轧棉厂和打包机都没有什么变化。奴隶劳工制度更是顽固地变动不得,对採用新的劳动方法毫无兴趣。南方长期以来十分安静,这是其毫无变化的客观现象之一。当一位习惯城市喧闹生活的北方佬来到南方,途经静溢的农村时,他会以为南方一切永远如故,南方人却告诫他说,他错了。他们说,南方始终在变化,只不过不是吵吵闹闹地变化,而是悄悄地发展;上帝默默无闻地对土壤进行加工。南方城市还怕火,怕烟雾,怕噪音,立例禁止使用蒸汽动力。一八四四年威廉·格雷格在查尔斯顿说道:”为什么本城的机械工人不能使用蒸汽动力?蒸汽动力之所以被禁用,是因为怕发动机的烟雾刺激某位农业界人士的脆弱的神经,工人的击锤声惊醒房产主的酣睡或打断进口商的美梦……“南方对法律方面的新事物也很不欢迎。当时,新英格兰的勒缪尔·肖法官等人正进行修订习惯法,以适应铁路发展、城市劳工开始组织起来集体进行谈判的新形势。他们匠心独具地解释公司应为新的目标服务:集中小投资者的小笔钱财,鼓励大投资家敢想敢于,为企业创造综合性法律。那是《通用公司法》的时代,根据这种法律,商人要创建有限义务的公司无需每次都专门立法,创办新的企业手续也简化了。但是一般说来,南方各州在任何革新事业上都是行动迟缓的,在这方面当然也不例外。 合股公司在新英格兰、纽约、中部各州,在某种程度上包括靠近北方边缘的马里兰州和维吉尼亚州,都是很普遍的,但在南方腹地各州却很罕见。合股公司的形式使北方人能够向全社会筹集资金创办大工厂,但是不适合南方人的胃口,而且同南方的办事方式也格格不入。人们认为经由律师的手搞出来的企业公司都是微不足道的。对南方绅士来说,债务与个人信誉关系极大。华盛顿、杰斐逊等许多人有时豪爽地或不加思索地为某个朋友副署一张借条,以后不得不节衣缩食偿还这笔债务。南方任何一位绅士为了付清”信誉债“,甘愿倾家荡产。他怎么能以法规为藉口,限制自己对”正当“债务的偿还义务呢? 整个美国制造业的四分之三左右属于合股公司。但南方的情况并非如此。南方纺织工业的先驱威廉·格雷格警告说:”假如我们拒绝联合资本,完全只靠个人努力,那我们可能再空谈五十年也不会使我们发展工业的努力发生任何变化,而我们的州要富裕起来,就非发展工业不可。“一八四五年,格雷格向南卡罗来纳和乔治亚两个州的立法机构散发了一本雄辩的小册子,经过艰苦的游说,他终于以一票的多数为自己的纺织厂赢得了南卡罗来纳州的公司法,但是在乔治亚州他还是被击败了。在南方各州(除去靠近北方的维吉尼亚州和马里兰州以及具有法国人遗留下来的某些法律特点的路易斯安那州),立法机构都拒绝通过《通用公可法》。直到南北战争以后,公司的经营形式在南方才普及起来。 人们没有作出多少有效的努力使南方经济多样化。南北战争前,南方有两位强有力的领导人力图打破南方一成不变、死板单调的状况,但都失败了。其中第一位是j .d. b. 德鲍,其母出生于圣赫伦那岛,其父是新泽西人;德鲍本人生于查尔斯顿,靠个人奋斗成名,所以违背了南方绅士的门第观念。在一八四五年的孟菲斯商业大会上,在《德鲍评论》中,以及在他的巨着《南部及西部各州的工业资源》(此书在北方的销售额比南方大五倍)中,德鲍都竭力主张南方发展商业和制造业。不过,德鲍虽然主张实行保护性关税政策、内部改良以及政府资助修建铁路,以帮助南方处于幼芽状态的工业得以发展,但是他看待这些政策的出发点依然局限于永远以其”特殊的制度“为基础、以农业为主体的南方社会条件。德鲍的《工业资源》一书原意在展示南方的丰富多采,但是书中充斥了肤浅的笼统的阐述。”南方的港口既好又安全……“”在南方,人们从不把孩子送到外面去抚养,他们一出生就在母亲的精心照料下长大。“书中每一页几乎都渗透了”南方种植园主潇洒倜傥、豪爽好客、热情和炽烈的感情“以及奴隶的”驯服顺从、忠心耿耿“等字眼。在《德鲍评论》的第一页上,除了”商业为王“的格言,还出现了”棉花为王“。德鲍最后成为卡尔洪的积极追随者。 第77页 德鲍是用文字来鼓吹南方必须多样化的观点的,而威廉·格雷格则用美元来鼓吹。格雷格也是一个靠个人奋斗成名的人。一八四四年,格雷格提前退休后访问了北方的一些纺织厂,第二年他回南方后出版了《本国工业漫笔》丛书,主张南方自己设厂加工农产品。他自己在南卡罗来纳的格兰尼特维尔开有一家工厂,这家工厂一直蒸蒸日上,直至二十世纪中叶。但是他主张南方经济多样化的合理观点也变成了维护南方沙文主义的武器:一有机会,他就不厌其烦地描述奴隶劳动的特殊优越性,甚至认为对棉花工业也大有好处。他指出南方与工业化的北方相比有许多弱点,在南北分裂前不久,他站在南方的立场上在《德鲍评论》中着文主张建立南方自己的制造业以保卫自己。在南北战争期间,他坚韧不拔地维持棉织厂的生产,为邦联军战士提供制服。 但是主张南方经济多样化的人并不多,他们的影响也不大;他们的呼声被淹没在南方的棉花田里,南方人口稳定;没有大量的欧洲移民入境(这反而使南方更象欧洲),加强了南方自成一体的想法。除南方外,全国很少地方的头面人物如此重视祖先和家谱。只有在南方的人们才如此关心世袭的门第和种族的”纯洁’。 一八六○年,全国人口三千一百五十万,三分之一以上居住在南方,但是,在四百万国外出生的白人中,百分之八十五以上都居住在梅森一狄克逊线以北。新近移民到美国南方的少数白人则集中在边缘各州——马里兰、密苏里和路易斯安那的城市里;在德克萨斯有一些德国移民。外国逃亡的农奴不愿到南方来与奴隶竞争,有些移民内心憎恶奴隶制。除了从法国勒哈弗尔出发的人之外,从其它地方到北方的港口要容易得多,所以自愿到南方落户的人很少,这是毫不足怪的。在南方,价廉的良田、自由就业的机会以及飞黄腾达的机会都不如发展中的北方和西部地区多。 南方不能吸引大量的白人移民,对此感到遗憾的南方人并不多,实际上,他们往往悲嘆居然还有少数白人来南方定居,他们何必欢迎那些乘船而来的倔强的爱尔兰人、有主见的德国人和难以同化的犹太人呢?十九世纪五十年代期间,一位报纸编辑曾警告说,可能来南方定居的白种工人“是灾星而不是福星;他们往往是一群毫无用处的无赖——是我们特殊制度的敌人。”里奇蒙的《观察家报》抱怨说,“这些移民同我们的祖先不一样,他们不是为了逃避宗教和政治迫害,他们只不过象牲畜一样来寻找肥美的绿草……他们将成群地定居下来,长期贯彻和宣传纯粹的(倒不如说是不纯的)实利主义。”格雷格提出发展南方制造业的设想时,曾小心翼翼地解释说,奴隶和已在南方的无业白人将是最好的劳工。许多南方代言人把南方的政治弊端(以及南方影响的削弱)归咎于欧洲移民的流入之类不受欢迎的变化。 二十三 “永远无法同化”的移民 南方商业界和文化界的领袖同新英格兰善于应变的商人和制造商以及新兴城市的实业家差距越来越大,南方的其它机构体制与北方相比,差别也日益明显。建设事业推动者们总是想出种种理由,编造各种故事,千方百计吸引人们前来定居。在遥远的西部,新兴城市必需吸引远近各地的人们去定居,才能兴旺发达起来。人们被那里成功的机会深深吸引,为了开始新的生活,他们心甘情愿忍受艰难困苦,甚至冒着生命危险,新来者一旦到达芝加哥、辛辛那提、奥马哈或丹佛,很快就与当地社会打成一片、融为一体,使那里的社会更加强大、稳定,快速为人们提供住房的新办法——诸如,建造轻便木结构房屋、建造“公众宫殿”,都促使新老居民无拘无束地相互交流。还有其它一些措施,如缩短选举资格中对居住期限的要求,都有助于消除新老居民之间的隔阂和差别。奥格登,德雷克和拉里默等数以千计的西部社会的创业者们为了使新来者尽快适应环境、建立家园和下决心在那里创家立业,确是费尽了心计。 但是在南方各州,它的所谓“特殊制度”——奴隶制却造成了对待新来移民截然不同的态度。一方面,西部的建设事业推动者们为了吸引、同化新的移民而绞尽脑汁,另一方面,在南北战争前的半个世纪里,南方人却越来越关心如何排挤和孤立新来的移民。 攻击北方吸引移民的南方人,自己不知怎的却故意不把黑人看作是“移民”。十九世纪三十年代之后,为奴隶制辩护的南方人日益强烈地争辩说,南方存在黑奴,实际上还说明南方的巩固、自成一体和稳定。从二十世纪的观点来看,这种思想方法似乎有些怪诞,因为尽管绝大多数的黑人(除极个别的以外)也都是被迫到美国来的,但他们具有移民的其它更为明显的特徵:他们都来自遥远的地方,其文化教养与当地极其不同。但是到一八二○年左右,官方开始正式登记移民数字时,白种移民都按其原籍分别登记,而来自西印度群岛和非洲的黑人却不予登记,因为贩卖外国奴隶是非法的。一八五○年之后,在联邦人口普查中开始把白种人分成“本地人”和“外国出生”两大类,而对黑人则不考虑其原籍全部归成一类,在统计时,黑人只有奴隶和自由民之分。 第78页 十九世纪初期,关于白人移民情况的统计数字已日趋精确,并公开发表。但是关于黑人的情况,统计数字却从不披露。美国的许多历史学家接受南方的这一观点,从来没想到把黑人也看作是移民,甚至专门研究美国移民情况的先驱,大历史学家马库斯·李·汉森的两本着作《跨越大西洋而来的移民,一六○七至一八六○:美国移民源源不绝的历史》(一九四○年出版)和《美国历史上的移民》(一九四○年出版)也几乎把黑人完全排除在移民史之外。南方人不把黑人看作是移民,主要因为他们认为黑人根本不能同化,不能与他们的社会融为一体。只有黑人自由民在某种程度上才象其它地方一样被当作移民看待,但是白人越来越把这些人看作危险分子。然而,南方人口有三分之一是黑人,其中多数人来到美国才不过几十年,而且每年都不断有黑人抵达,南方黑人的数字一直有增无已。实际上,在十九世纪四十年代后期和五十年代大量爱尔兰难民入境前,整个南方人口中未同化的外国人的比例比纽约或波士顿都大。南方是不註册的移民之乡,换言之,那些移民似乎是“根本不存在”的,因为南方的制度使他们居于“永远无法同化”的地位。十九世纪三十年代以后,南方人总是把他们的社会一分为二的现象解释成为种族差别的必然结果;他们说,抹杀这种差别就是“找上帝的岔子”。但是回顾一下美国南方黑奴制度的历史就能驳倒上述论点。事实是首批黑人到达美洲殖民地以后几十年,黑人才沦为奴隶。奥斯卡和玛丽·汉德林夫妇在研究了十六世纪美国各种劳工的状况后指出:“南方并非自来就存在奴隶制,奴隶制既不是从别的地方学来的,也不是针对黑人本身的任何特质而造出来的,奴隶制是欧洲传统的制度与美国具体情况相结合的产物。”在十六世纪的大部分时间里,被称作“非自由民”的维吉尼亚黑人并非奴隶。当时“自由民”的反义词不是“奴隶”而是“非自由民”。非自由民分各种类型:隶农;拖欠债务而被强迫服劳役者;被定罪并强迫服劳没修建“公共工程”的地痞流氓;为挣钱忖食宿费被迫劳动的孤儿和被遗弃的私生子;以及自愿进行一定年期的无偿劳动的学徒。维吉尼亚最初那几十年里,大部分人从某种意义上说都是不自由的,因为他们必须履行某种形式的奴役性义务。值至一六七五年左右,黑人的地位还不是特殊的,他们和许多欧洲移民同样处于被奴役的状态,在服役期满后就自由了,有的成了自耕农、有的成为工匠或其他非自由民的主子。来自非洲而不是英格兰、爱尔兰或苏格兰的黑人依旧只不过是僕人而已。“奴隶”是一个意思不确切的眨义词(“啊,我是一个多么不中用的蠢才奴隶!”《哈姆莱特》,第二幕、第二场),而不是一个法律用词,实际上,“奴隶”身分在英格兰法律中并不存在。但是在十七世纪结束之前,“奴隶”一词在英属北美殖民地开始具有一种新的法律含义,奴隶身分便被安到黑人身上,但是北美实行的奴隶制形式并非从葡萄牙或西班牙引进的,尽管葡萄牙和西班牙人早就从罗马法中知道了奴隶制。如果说,演变的具体情节不清楚,那么演变的结果还是显而易见的,正如汉德林夫妇指出的那样,在十六世纪六十年代以前,在英国殖民地的立法中没有关于黑人的明显条款。但是维吉尼亚和马里兰殖民地急于吸引英格兰人和其他信基督教的移民来做劳工,就更改这些地方的法律,缩短强迫劳动的期限,使契约奴僕更有希望在服务期满后不再延长奴役性劳动的期限。南方殖民地的居民希望这一消息在不列颠诸岛未来的移民中流传开来,以加速“国家人口”的增长。而非洲人却是强迫移民,本来就不是由缩短劳役期限和开始新生活的机会吸引来的,所以恶化他们的处境不会造成任何损失,而延长他们的强迫劳动期限倒有利可图。 随着对劳力需求的增加和劳力成本的提高,黑人逐渐沦为奴隶,也即别人的私产,他们或他们的同胞都无法抗拒。马里兰通过一项法律,宣布“所有黑人与其他奴隶须终身服劳役”。一六七○年,维吉尼亚通过法律规定由海路入境的“非基督教徒僕人”均为终身奴隶。几乎与此同时又规定,即使皈依基督教也不能摆脱奴隶地位,十八世纪初,贩卖非洲奴隶的行业日趋活跃;到一七○八年,维吉尼亚的黑人人口达一万二千人,其中四分之一是在前三年入境的;过了七年,黑人人口又增加了近一倍。被强迫劳动的这些异国非自愿移民人数的增加是对他们加强法律管制的又一个原因。白人与黑人被禁止通婚,主要是为了保护奴隶主使用他的奴隶及其后代的劳动的权利;这种做法显然不是出于维护种族纯洁性的考虑,因为黑人同印第安人通婚是不受惩罚的。维吉尼亚于一七○五年专门为非洲移民制订了一条法律——《黑人法》,使黑人终身为奴,永远不能同化。 即使在十八世纪初期以后,南方英国殖民地的黑人己全部沦为奴隶,也不能肯定他们在美洲註定要永远作没有同化的移民,有头脑的南方人对此是非常怀疑的,托马斯·杰斐逊的《维吉尼亚扎记》一书曾有一段名言,一方面惊嘆黑人天生的智力,另一方面痛惜奴隶制对白人奴隶主的影响,表示深信奴隶制不可能永世长存。杰斐逊认为,既然不可能使维吉尼亚的黑人移民同白人融为一体。那么皆人欢喜的解决方案便是把黑人移届别处,可以设想让他们去西印度群岛,甚至最好去非洲——“放走这一部分人口对我们对他们都极为有利。”一八三五年,英国旅行家哈里特·马蒂诺在前总统詹姆士·支迪逊的乡间别墅蒙彼利埃谒见他时。麦迪逊慷慨陈词抨击奴隶制的种种罪恶,表示希望通过输出黑人来解救他们。麦迪逊是当时美国殖民协会的主席。所以许多南方人迟迟不愿把黑奴制看作是他们社会中永存的现象。他们仍然希望消除奴隶制的罪恶,如果不能通过废除奴隶制来实现,起码可以用公家的钱把黑人送往某个遥远的地方,让他们作为自由人建设自己的生活。但是,种族之间的差异使南方人越来越觉得这些移民是无法同化的。西部的移民们和新贵们全心全意地伸出双手欢迎新来者,力图以此扩大他们的社会;南方人却为一个相反的问题所困扰:如何使自己摆脱罪恶的制度,他们自知对这一罪恶制度的产生负有一定的责任,但又认为如果没有这批从非洲来的怪人就根本不会有这样的制度。南方人就是不愿意把黑人看作与自己一样是到美洲新世界来寻找机会、理应平等享受其成果的人。在南方白人头头们看来,黑人永远是异己分子。 第79页 “黑人不可同化论”在南方是根深蒂固,很有市场的,这从南方为废奴作出的最后一次重大努力中可以看出,其起因非同寻常,结果更非一般。事情的始末是南方历史上一次充满血腥味的奴隶起义。一八三一年八月二十二日清晨,在维吉尼亚东南部的南安普敦县,一名黑奴纳特·特纳在七名奴隶协助下杀死了自己的奴隶主全家,然后又招纳了其他黑人,在二十四小时之内,杀死了不下六十名白人,其中许多是妇女和儿童。特纳的“军队”不断壮大,但可能始终没有超过七十人,最后在四连州民兵,加上联邦军队以及各地杂七杂八的军事会社和狂热的、嗜酒的非正规军的协同攻击下陷于失败。近百名黑人被击毙,不管是有罪还是无罪;受审讯的黑人中,十二名被判逐出维吉尼亚州,二十名处以绞刑。特纳本人潜逃两个月后被捕处决。恐怖的气氛笼罩着南方。一位同情南方的北方人对当时维吉尼亚人的情况作了如下描述:“他们每天晚上上床睡觉时都心惊胆战,他们几乎不敢在晚上出门。一位妇女对我说,悲剧发生后好几个星期,只要一有风吹草动,百叶窗吱嘎作响,她都会吓得发抖。门栓都一一检查过,但是恐惧仍然日夜缠绕着南方所有的人。”前此不久,在中南美的马提尼克、安地卡、圣地亚哥、加拉加斯和托尔图加发生的奴隶流血暴动现在看来都是不祥之兆。对一八三○年八月英国议会关于废除奴隶制大辩论的报导也令人惶恐不安。附近地区接着又出现了一系列新的令人惊慌的事件。传说南卡罗来纳州查尔斯顿的一个名叫丹马克·维齐的自由黑人领导奴隶密谋叛乱,从而导致了一八二二年杀害三十七名黑人的事件。一八三○年初,北卡罗来纳的自由黑人戴维·沃尔克号召黑人总起义的《致全世界有色人种公民……的呼吁书……》(波士顿,一八二九年)不胫而走,南方远近各州的黑人都收到了《呼吁书》。美国的反奴隶制运动在全国各地似乎方兴未艾。教友会教徒班杰明·伦迪徒步周游各地,一八二一年起不定期出版他的报纸《人类解放的天才》;威廉·劳埃德·加里森富有战斗性的《解放者》第一期也,于一八三一年一月一日问世。 在纳特。特纳暴动的发源地维吉尼亚州东南部,白人居民惶惶不安是有其特殊原因的。最近发表的一八三○年人口普查表明,维吉尼亚州蓝岭山脉以东,黑人比白人多八万一千人。东部的维吉尼亚人认为这是最终的趋势:仅在不久前的一七九○年,白人还比黑人多二万五千人,一八○○年情况变了,黑人比白人多三千人,一八一○年多四万八千,一八二○年多六万五千。这样下去会是什么结果呢? 关于白人惊慌失措的这些解释都没有涉及纳特·特纳本人暴动的原因,历史学家对特纳起义的几乎所有事实都有分歧,包括黑人参加起义的人数和动机,白人和黑人受害的人数,但是特纳被捕后发表的谈话看来基本属实,从他的谈话中可以看出几个明显的事实。 最意味深长的是:特纳的主人并不残暴,这一事实在当时使许多南方人迷惑不解。根据特纳本人的叙述,他的主人待他不错;他主人的儿子甚至还教他读书识字。因此,特纳反对的不是“特殊制度”的某些弊病(这些弊病南方奴隶制的维护者自己也坦承不讳),而是反对制度本身;他反对的不是某个苛刻的奴隶主,而是反对所有奴隶主。正如约瑟夫·罗伯特所指出,“在特纳身上集中体现了被强迫为奴的种族的强烈不满情绪。” 另一个意味深长的事实是,特纳是一个狂热的教徒,南方人认为这证明他的性格乖戾。被指定为特纳辩护的律师托马斯·格雷写道:“他(特纳)完全是一个狂热分子,轰轰烈烈地干了一番事业。”后来的历史学家也往往把他说成是宗教狂,以此眨低特纳和他领导的起义。他和他以前的清教徒和教友会狂热分子一样,能领会上帝旨意,预卜未来,看到上帝显灵。一八三一年初发生了日蚀,特纳相信行动的时刻即将到来;八月十三日太阳变得“蓝中带绿”,他看到这种太阳的异象,便决定一周后起义。特纳是浸礼会传教士,影响遍及邻近种植园,他母亲鼓励他,劝他把自己看作是奉天命来领导自己的族人摆脱奴役的枷锁。他从宗教中得到动力和力量。尽管南方人谴责他是受北方废奴派的怂恿,北方废奴派也这样吹嘘,但没有令人信服的证据能证明这一点。 特纳也代表了背井离乡的非洲移民。他母亲是土生土长的非洲人,是班杰明·特纳的奴隶;纳特本人就出生于特纳的种植园,于是以他主人的姓氏为姓。他三十岁以前换了四个奴隶主,起义发生时他被租给另一个主人,后来他杀死的就是这个主人。他父亲的名字无从考证,据说在他幼年时他父亲就逃跑了。那时候,被剥夺了所有其它社会联繫的早熟奴隶,只好“狂热”地祈求上帝指导,这是不足为怪的。 一八三一年十二月,维吉尼亚州的立法机构在里奇蒙开会,那时南安普敦县的流血事件结束还不到四个月。大多数人都觉得必须採取行动避免这种事件重演。每当面临黑人起义的威胁或者谣传有可能发生黑人起义的时候,南方通常的做法总是加强控制措施,限制黑人自由民的行动,把释奴的条件订得更苛井加强巡逻。在这些方面,维吉尼亚州的议员们照样因袭一贯的做法,但是那年冬天里奇蒙的州议会却不止如此,在其它一些方面,一八三二年一月十一日开始的两周辩论是颇不寻常的。它是一次空前的、历史性的辩论,不仅是因为奴隶制的利弊空前绝后地在南方的公开会议上被提出来自由辩论,而且还因为它反映了全国在奴隶制问题上不同力量的斗争。此外,它还向人们展现了贊成与反对奴隶制的各种论点,这些论点是其后三十年间一再被提出的;这次会议显示了南方对其“特殊制度”态度的转折点。辩论在维吉尼亚举行意义更为重大,因为维吉尼亚是美国建国后五位总统中四位总统的故乡,它与南卡罗来纳州对南方的思想意识是起决定作用的。甚至早在维吉尼亚州议会开会前,己有许多人提出各种建议,主张在本州清除奴隶制的罪恶。这些建议的具体内容虽然不同,但是它们有一个共同点,即认为清除奴隶制的唯一方法是赶走黑人。至于在南方白人中是否真正提出过废除奴隶制而又不赶走黑人自由民的方案,迄今没找到这方面的记载。当时,如何“解决”种族问题的分歧集中在如何以最经济和最人道的方式最快地把黑人放逐出国这一焦点上。当然,那些违背本人意愿被送到这里来的黑人,在送走前也无需同他们商量。 第80页 首先,南方人普遍认为,所有自由的黑人应该离开美国。由于南方白人对如何控制南方不断发展的城市内黑奴和黑人自由民人口的增加深感忧虑,因而他们更加坚持这一主张。相当多的南方人把这看作只是实现驱除全部黑人的理想目标的第一步。另一种较为温和的建议旨在防止暴动,主张每年送走一定数量的黑人,以逆转种族比例。有人估计,公家出钱每年运走两千黑人,就可完成这一目标。由前总统詹姆士·麦迪逊主持的美国殖民协会主张维吉尼亚州立法机构抓住时机早日通过向外殖民的方法,全部废除奴隶制;该协会维吉尼亚州分会的主席、大法官约翰·马歇尔认为,不久前发生的一系列事件应能说服南方各州立法机构从立法和财政两个方面着手促使所有黑人自由民移居他乡。美国殖民协会租了一条船,把约二百名南安普顿县的黑人送往非洲,但是他们在上船前首先在夜间遭受了一系列鞭挞,这是又一种“鼓励”。 在当地的废奴主义者中,影响最大的是维吉尼亚州长约翰·弗洛伊德,他本人也是奴隶主,有十几个奴隶。他在国会工作了十二年之后,被立法机构选为主张州权派的候选人。弗洛伊德在一八三一年十一月的日记中写道:“我要在离任前努力使本州通过逐渐废奴的法律,至少无论如何要禁止在蓝岭山以西蓄奴,”弗洛伊德对南卡罗来纳州州长汉密尔顿介绍他的计划:更严格地控制所有的黑人;驱逐所有黑人自由民;逐渐出售以至最后从维吉尼亚州输出全部黑人。 当年十二月举行的维吉尼亚州议会会议中出现的分歧,反映了维吉尼亚州历史上经常发生的东西部冲突,这也是美国国内更大范围冲突的缩影。反对奴隶制的议员一般来自蓝岭山以西,那边黑人很少,而维护奴隶制的议员则来自蓝岭山东侧和维吉尼亚东部,那边有许多大奴隶主,占有大量黑奴,为此曾付出大量钱财。但是也有例外,如托马斯·杰斐逊·伦道夫(杰斐逊的外孙)、托马斯·马歇尔(首席大法官的儿子)和里奇蒙的两名着名编辑一托马斯·里奇和约翰·汉普登·普莱曾茨,他们都加入了反对奴隶制的一方。在是否废除奴隶制这一中心问题上,一百三十四名议员的投票情况表明两派意见旗鼓相当:约六十人贊成立即制订废除奴隶制的方案;约六十人(包括有些人同意奴隶制是罪恶的制度,但坚持认为消灭奴隶制的障碍是不可逾越的〕反对採取这类行动;约十几人自称赞成最终释奴,也希望立即发表反奴隶制宣言,但他们又是妥协派,宁可推迟作出决定,而不愿使矛盾激化,这些人维持了力量平衡。最后是主张保持现状者取胜,因为他们对自己的主张很容易取得一致意见,而反对奴隶制的人在废奴方案问题上却联合不起来。 在这届议会结束之前,代表们提出了各种支持和反对奴隶制的论点——这是一次得到公开广泛报导的辩论,辩论中表现出来的良知、雄辩力、激情和论争自由是美国历来罕见的。最初几天的会议激起了很大的希望,一月七日里奇蒙《问询报》的社论说:“据我们所知,有色人种问题委员会很可能会提出解决有色人种自由民的某种方案——但是,难道我们只能做这些?难道我们要永远容忍可能毁灭我们国家的最罪恶制度继续存在,甚至更加发展?……我国最有智慧的人应立即对此问题予以最大的关注,而且愈早愈好。”有些维吉尼亚人听说南方同胞揭露、甚至宣扬自己社会的缺点,感到惊愕。一月二十五日进行了最后表决,结果以七十三票对五十八票击败了建议在本届会议制订法律废除奴隶制的动议。这件事的意义几天后由里奇蒙的《制宪辉格党报》的编辑作了如下总结: 当时的调查和讨论结果最后体现在下列众院各项明确或含蓄的声明中:(1)本届议会立法废除奴隶制是不适宜的;(2)维吉尼亚州的有色人种是一大祸害;(3)根据人道主义和政策,首先应要求迁移自由民,然后迁移将来会获得自由的人(目的在于广泛而自愿地释放奴隶);(4)但这样做会使我们财源枯竭;(5)(这是一段意义毫不含糊的声明)当公众舆论更加明朗,人民更明确地表明他们的意见,而且制定出更妥善的措施时;才便于开始执行废奴制度,众院已走到了这一步,我们认为,他们无权採取进一步的行动。 一八三一至三二年的辩论表面上收效甚微,但是对人们的思想和感情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在只看表面现象,忽视辩论潜在影响的人们中间,立即产生了一种自我庆幸的乐观情绪。北方人把维吉尼亚看作是南方舆论的传统领导,期待南方其它各州仿效维吉尼亚的做法;一位北方佬甚至把这次辩论誉为《独立宣言》以来维吉尼亚历史上最光辉的一页。一些北方人利用维吉尼亚人列举的奴隶制种种悲惨后果来驳斥来自南卡罗来纳的参议员罗伯特·海恩等南方人所持的论点——认为南方痛苦的真正根源来自保护性关税。马里兰的报纸把维吉尼亚州议会的辩论同马里兰州议会的决定相比,指出后者决定提供大量款项供殖民非洲之用,而维吉尼亚的辩论除了空话外,没有任何结果,相反却制定了更多的警察条例。 这次辩论在维吉尼亚以及南方其它地方产生的主要影响是促使贊成奴隶制的人公开站出来为自己的观点辩解,给他们机会发表意见,从而为南方倾注了新的活力,利于它们维护奴隶制。在一八三二年春的州议会选举中,反对奴隶制的若干东维吉尼亚代表被击败了。有才干的南方作家,不再满足于仅仅反驳人们对“特殊制度”的攻击,或仅仅证明奴隶制并不象人们认为的那么不人道,或认为这种制度对受害者有着某种教化的效果;他们现在开始反攻了。他们採取的新策略与新老思想都有联繫,旨在说明奴隶制起了积极的作用,是个好制度。在此之前,国会于一八二○年辩论《密苏里妥协修正案》时,己有某些南方人公然站出来为他们制度的特有美德进行辩护;在十九世纪二十年代,支持奴隶制的一系列着作开始出现,其中包括托马斯·库柏博士的着作,证明《圣经》没有禁止奴隶制,并且各地实际上都存在不同形式的奴隶制。但是在二十年代之后的关键的几十年中,维吉尼亚贊成奴隶制的人们所真正推崇的“圣经”是托马斯·迪尤的《评一八三一及一八三二年维吉尼亚立法机构的辩论》(一八三二年,里奇蒙)一书。迪尤是威廉一玛丽学院的教授,三十岁,发表此书后四年,晋升为院长,他带领维吉尼亚学术界为南方的“特殊制度”辩护。 第81页 贊成奴隶制这派的新论点的主要内容不是抽象地维护奴隶制,或仅仅说明这种制度自有《圣经》以来就存在,因而不能取消。他们的观点具有明显的美国特点,使美国贊成奴隶制的信条不同于先前的任何国家贊成奴隶制的派别,而且与本国其它地区基层社会的观点形成鲜明的对照。迪尤从美国,尤其是南方的特有环境来讨论整个奴隶制问题:“这两个显然不同的种族现在以主僕关系相处,难道能把他们分开吗?能把黑人送回非洲老家吗?难道他们真会有一天从奴隶制度下解放出来,在文明和权利的天平上变得更有份量,以致最后同白人平起平坐?”迪尤论点中的推理是很简单的,其所以简单,是因为它是以一种共通的(带有南方特点的)前提为基础的。迪尤说这一前提在维吉尼亚辩论中得到了充分的阐述:“人们对奴隶制问题进行极为透彻的讨论时,有一点看来大家是完全同意的,即一旦释奴,就必需驱逐他们。”于是迪尤避免涉及宗教、伦理和社会理论的区别,而使自己的观点与经济学和日常生活紧密结合。他几乎把问题简化成单纯的运输问题。所以,难怪南方思想家中最具数字概念的j d. b.德鲍说,迪尤“关于奴隶制的精闢论文使整个南方对他感恩戴德,他是受之无愧的。” 首先,迪尤研究了关于向外殖民的各种建议,然后得出结论说:“我们决不可能用黑人的钱财把他们送走。”于是,他只需提醒他的读者注意这一公认的看法:“释奴而又不驱逐他们”是根本不可思议的。“从经济和道德角度来看,奴隶完全不配在白人中间自由生活。”因此,他所得出的结论必然是:不管奴隶制本身是好是坏,它是黑人在美国生活的必要条件。当然,他还用《圣经》、社会学和生物学的观点来美化自己的论断,这些观点已被运用于实际而且颇有吸引力,在以后几十年中人们也不断地引证这些观点。但是他论点中最新、最有说服力的是其简朴性、顽固性以及浅显的事实依据。难怪《美国电讯报》有影响的编辑、民主党头面人物达夫·格林再版了迪尤的论文,售价仅六分,其意图是藉此把南方人团结起来。站在对立面的共和党领袖约翰·昆西·亚当斯也说迪尤在美国历史上开创了新纪元。亚当斯讲得很对。迪尤把奴隶制放在美国特有的环境来考虑,从而激化了南方的立场与美国其它地方(新英格兰人、西部的移民们和新贵们)的观点之间日益加剧的冲突。这个由移民组成的国家是通过建立和发展新的城市,吸引新的定居者,把他们融化到新的社会里而逐渐繁荣的,因此南方的“特殊制度”就显得十分突出,成为鲜明的对照。现在奴隶制问题被称为一个移民的问题;越来越多的南方人认为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是:同意让这些移民留在美国,但把他们排除在美国的社会之外。尽管当时在美国少数民族聚居区一般还不为人们所熟悉,但是南方人不仅创造了他们自己的聚居区,而且还声称这对南方的和平和繁荣是必不可少的。从美国历史的长河来看,与其说是奴隶制度(大多数其他欧洲民族都以不同形式经历和跨越过这种制度)还不如说是“永远无法同化的移民”这种观点,对南方和整个国家造成了灾难。即使奴隶制在法律上被废除之后,黑人是“永远无法同化的移民”的观点仍然根深蒂固地在南方继续存在。只要这种观点继续有市场,“释奴”在很大程度上就无法行得通;按照迪尤及其追随者提出的中心论据,解放黑人是根本不可能的事,迪尤写道:“义大利和法国的奴隶可以得到释放,或者逃往城市,有关他过去地位的一切情况很快就会无人知晓,他可以渐渐同周围的自由人融成一体。但是不幸的是,被解放的黑人永远带着时间不能消除的印记,表明他低贱身份的记号是永远不会磨灭的;‘衣索比亚人改变不了他的肤色,花豹也消不掉它身上的斑点。’” 二十四 隐蔽的社团:黑人教会 奴隶制强加给黑人移民的遭遇同来美定居的其他移民的遭遇截然不同。黑人在启程运往美国的那一刻起,就受其主人所订的各种法规的约束和控制。他只是在抵达美国后才渐渐地被迫认识到自己处于何种境地,必须干些什么。一开始他就处于暴力统治之下,但即使他摸熟了主人的脾性和要求后,仍被告诫说,他不能参加主人更大的事业或为更崇高的目标奋斗。美国的经验是:社会先于政府而成立,即在形成有效的力量促使人民服从之前,人民先要有共同的利益和目标。但这条经验不适用于黑人。 在向西迁移的人群中,尤其在新兴城市中,竞争和自愿的精神占上风。建设事业推动者们总是这样说:既然来了,就决心住下去,因为他是自觉自愿到这个地方来的;他喜欢周围的社会,认为这里比任何其它地方都好;他还劝别人也在这个城市定居,并不是因为那些人迫于法律或传统的原因不得不这样做,而是因为他们被当地美好的前景所吸引。但是在奴隶的生活中这一切是决不会发生的。他们生活的特点就是听命于人。奴隶是任人摆布的东西,除逃奴外,他们始终不算是移民,而只是别人的一笔动产。即使他们有时发现自己到了一个新的地方,例如西南边界的阿拉巴马、密西西比、路易斯安那,这也并非出于他们本人的选择,而是根据他们主人的旨意。奴隶感到不能与自己的朋辈享有共同的目标,也不能和他们认同,上述情况只是原因之一。富兰克林·弗雷泽曾指出,奴役黑人的方式是从他被放到“新世界”之时起,就摧毁他的非洲文化和传统习惯。要一个奴隶彻底忘记他原来讲的非洲话而从头学习他主人所讲的语言很不容易。非洲的语言多如牛毛,而奴隶们又来自不同的地方,讲的方言各不相同,所以最初连奴隶之间也难以交谈。这一点同有关口语历史的所有其它问题一样,不易搞清,只能推测。但是,我们掌握的少量资料表明,除了其它因素外,确实存在语言上的障碍,使刚到美洲大陆的黑人更加觉得自己与世隔绝,孤单寂寞。直到今天,在南卡罗来纳州和乔治亚州大西洋沿岸的一个地区,仍有力数不少的黑人讲一种叫古拉赫的语言,其中许多词彙起源于西非二十多种不同的语言。如果说,在二十世纪中叶的今天,语言仍然如此复杂,那就不难想像南北战争前的状况。那时大批黑人都是在非洲出生的,而且每年还有更多的黑人源源不绝地从非洲运来。直至一八五八年(宣布贩卖非洲奴隶为非法后半个世纪),仍有的四百二十名黑人直接从非洲运到乔治亚州的一个港口。不难设想当时语言不通造成了多大的混乱!奴隶主不屑学习奴隶的语言;奴隶之间又无法用母语交谈,所以只好学习或创造一种“洋径浜”语言来交谈。非洲移民是没有家庭的。没有记载表明美国存在过一般的非洲家庭结构;各个家庭都被进口奴隶的人口贩子粗暴地拆散。同时,奴隶制度又设置了种种障碍,使黑人不能象南方的白人那样在美国建立自己的家庭。最明显的例子就是黑人没有姓。当然,到美国定居的移民中,不单单是非洲人没有家族姓氏,在十七世纪,瑞典人、亚美尼亚人、犹大人都没有把姓带来。据汉德林夫妇的分析,到十八世纪,这些人都又取了姓,唯独黑人没有。奴隶制造成的种种不人道结果,最严重的莫过于阻挠和转移母爱。富兰克林·弗雷泽在其经典着作《美国的黑人家庭》(一九三九年)一书中说:“母亲不能随意对孩子有自发的感情上的流露,哺乳和抚爱孩子也受到限制,因此她常常对自己的孩子显得很冷淡,这成了很自然的事。”南北战争前几十年中,家佣奴隶买卖兴旺起来,孩子与母亲分离便日益普遍,因为在奴隶居住的地方不可能单独建立家庭。黑人褓姆与其“白人孩子”的关系转移了她母爱的冲动和注意力,因为主人要求她细心照料爱抚白人孩子。弗雷泽指出,关于理想化了的黑人母亲的种种传说,主要起源于黑人褓姆的传统(对她们来说,母爱只不过是为别人尽义务而已),而不是起源于她们在奴隶制度下为自己孩子作出牺牲的故事。黑人家庭中母亲至上,是奴隶制的残酷现实造成的,在这种制度下,她的主人把她的孩子看作是自己的财产,夫妻关系的也由于外来因素而变得非常脆弱。 第82页 当然,奴隶和黑人自由民都是没有公民权的,也不能参加政治社团,如各种城镇会议,所以就更感到与世隔绝。同样,奴隶显然也不会感到自己与社会命运相关,因为只有拥有财产、参加经济竞争、与人合股开办企业的人才会有这种感情。 总之,奴隶不是任何社会的一分子。甚至他同自己劳动的种植园或自己所尊敬的主人之间的关系也可以不徵求他的同意而结束,主人可以擅自决定奴隶新的劳动地点。贊成奴隶制的许多经济上的理由之一是:劳动力可以由僱主随意调迁。许许多多不依奴隶意志而转移的或者奴隶根本毫无所知的事情——奴隶主宣告破产,接遗嘱清偿房地产,菸草、大米、棉花等农产品价格的变动,甚至白人主人一时高兴或动怒,都可以迫使奴隶离开自己的家乡、家庭和朋友,到一个并非自己选择的地方去。 那么,黑人在什么地方才能感到自己是生活在自己的社会之中呢?他的处境同两个世纪以前到美国来定居的清教徒移民颇有一些共同之处,甚至威廉·布雷德福关于早期移民是出于宗教原因而迁来美国的解释也或多或少适用于黑人。“事实上,他们永远也不可能登上毗斯迦山,从这荒凉的原野看到美好的前景,产生希望,因此,他们除了乞求苍天之外,四顾茫茫,从外界任何事物中都得不到安慰,也得不到满足。”所以,黑人力图摆脱其孤立处境是完全可以理解的,我们无需从非洲后裔身上寻找一些牵强附会的表面论点来说明黑人笃信宗教的原因。 宗教感情的加深可以略微减轻一些奴隶制带来的痛苦,这种感情是出自个人内心的,十分天真、炽烈,不为习惯势力和人为的问题所动摇。在黑人身上,清教徒所指的“公开的”和“隐蔽的”教会之间的区别消失了,这在过去和今后都是罕见的。美国黑人的宗教体验是与众不同的,由于他们深深感到惶恐、孤独、无能为力,他们只能祈求上帝保佑,以求减轻他们的痛苦,这种在黑暗中探索的感情迄今在黑人灵歌中仍有表露: 天堂有我母, 光辉盖太阳; 天堂有我父, 光辉盖太阳; 天堂有我姐, 光辉盖太阳。 我辈上天堂, 光辉也将盖太阳, 远远胜过小月亮。 由于黑人个人的需要,和他们缺乏倾诉感情的其它途径,于是便产生了与他们生活密切相关的形形色色自成一体的黑人教会。且看下面这首黑人灵歌: 我将参加那大团体, 我将参加那大团体, 它将点燃我小小的灵魂。 这一类教会最初正是在奴隶制的种种限制下产生并形成其独一无二的特点的。南方白人改变态度,让黑人加入基督教,这其问充满了担忧与希望、个人经济利益与传教和人道主义热情之间的矛盾。自古以来的传统是:不能把基督教徒列为奴隶,因此过去人们一直不愿让印第安人和黑人改信基督教。到十七世纪末法律有了明文规定,即使皈依基督教也不能使奴隶得到解放。至此情况才有所转变。在殖民时期后期,断断续续地总有人企图让黑人改信基督教,这些活动大多是在以伦敦为基地的传教团体的倡导下进行的:有英国国教的牧师,有“在国外传播福音协会”的使者,还有热心的浸札会教徒和卫理公会教徒。甚至在第二次“伟大的觉醒”时期宗教信仰复兴运动作出努力后,也只有较少的几个黑人成为正式的基督教教会成员。但是,当东维吉尼亚等地的黑人人口超过白人人口之后,白人认真考虑的首要问题便是基督教宗教活动是否会影响黑人对白人的顺从。基督教能否说服黑人相信上帝早已同意奴隶制,上帝将在来世带给他们应得的报应,从而使他们更乐意接受自己低贱的地位?还是反而会使他们产生要求平等的危险想法?甚至由于鼓励他们集会,从而为鼓动家提供了讲台?各种教派各有其不同的观点,每个教派的态度还因时而异:当地发生的事件、关于黑人暴动的谣传和担忧对各个教派都有影响。但是,白十九世纪初以来,南方白人宗教界一直考虑的一个简单问题是基督教对奴隶制究竟会产生何种影响:是否能减少其弊端,发扬其优点,鼓励黑人逆来顺受。 基督教的全部历史表明,它是同时提倡谦让和勇敢精神的宗教,它是殉教者也是十字军的宗教,它是圣弗朗西斯也是圣路易的宗教。黑人从福音书中既可找到医治其心灵创伤的药方,又可明白其地位卑贱的原因,同时还可找到要求平等的理由,以及鼓励反抗的动力。但是,南方教会的首脑人物不费吹灰之力就把基督教变成主要是奴隶制的支件:他们把奴隶制美化成符合《圣经》教义的一种家长制家庭形式,而自己的责任则是教育“家长”(即奴隶主,履行对“孩子”(即奴隶)的义务,教育“孩子”履行对“家长”的义务。他们的论点是这样的:“每位种植园主实际上是一个家长,他的地位要求他成为全家之主……社会的形式是希伯来式的……第五诫成了社会的基础。只有在对外关系方面,国家才是最高的领导,而一切内部职责,包括国计民生、教育以及个人的相应义务都由内部自行调节。” 第83页 到十九世纪二十年代,南方的教士们都在积极地履行其宣传家长制的职责。南卡罗来纳州浸札会主席理察·弗曼博士在丹马克·维齐事件被镇压后不久说道:“除其它考虑之外,如果他们从自己的祖国来到这里后,在智力和宗教方面都有所进步,从而获得了新生(他们之中有许多人都高高兴兴地怀着感激的心情承认这一点),那么,那些按基督教教义统治奴隶,为奴隶提供生计的公正而人道的奴隶主应该感到满足,相信自己拥有奴隶并不是一种道义上的罪恶,也没有违背基督教的旨意。”但是害怕黑人起义的情绪不断导致限制黑人的宗教活动,因为丹马克·维齐就是一个积极的卫理公会教徒,而纳特·特纳“将军”则曾当过传教士。一八三一年十二月,弗洛伊德州长在维吉尼亚州议会那次历史性会议上的开幕词中谴责黑人传教士,说“特务和间谍从其它州带进来的蛊惑人心的文章和小册子就是通过这些人在本州的奴隶中传播的。”因此,他要求宣布黑人传教士为非法。 由于北方废奴主义运动的发展以及废奴主义音利用传教士在黑人中宣传他们的主张,南方便找到了新的理由向奴隶们灌输自己发明的那种基督教教义。查尔斯·科尔科克·琼斯牧师在他为奴隶主写的小册子《黑人宗教教育》(一八四二年在乔治亚州萨凡纳出版)中回顾道:自一八二○年以后,“南方各州为了对黑人进行宗教教育,掀起了复兴宗教信仰的热潮。”他还不厌其烦他说明,奴隶主引导奴隶加入基督教,不必等到来世就能得到好报应:奴隶主本身的经济利益将会增长,这是必然的结果。 我并不是说,一个种植园引进福音后劳动力及其耕作的土地就一定会获得新生和活力,从而必然比没有引进福音的种植园更有利可图。全然不是如此,这种说法是没有事实根据的。因为有的种植园主根本不注意让黑人接受宗教教育,但他们让黑人吃饱、穿暖、住好,他们对黑人仁慈、照顾,由于精打细算,管理有方,善于调动黑人干活,他们的收入大大高于邻近宣传宗教的种植园主。我要说明的是:宗教教育有利无害。在条件相同的种植园之间,进行宗教教育的种植园比没有进行这种教育的种植园给其主人带来的好处更多。道德总是比罪恶好;这不是什么新发现,谁也不会怀疑其正确性…… 对黑人进行宗教教育将有利于安全……我们虽说是一个蓄奴的国家,但是可以看得出,我们所处的环境使劳动阶级的任何革命企图都无成功的希望,不过,无论敌人(如果有敌人的话)多么虚弱,都不应该掉以轻心;无论危险看起来多么遥远,都应该有所准备……我坚信进行正确的宗教教育是达到预期目标的有效手段。对此是可以举出理由加以说明的,从福音的本质和倾向中即可找到理由。福音的本质是和平,最广义的和平;它的倾向(即使当它的影响尚未足以改造人们品德的时候),是缓和、克制人的情感;是使人更尊重他人的利益,铭记他人的恩惠,听命于尊长,受辱而不怨;不断提高对人类生命价值的认识……令奴僕认识到有一个监督他的上帝,上帝可以任意处置人和物……因此,他把命运託付给上帝,他乐天知命,安分守己,该服从的服从,该尊敬的尊敬。他不敢强求上帝关心和保护他。 为了进一步开展这项有益的工作,回答北方关于南方不关心黑人灵魂的指责,南方于一八四五年五月在查尔斯顿举行了有各个教派人士参加的大会,名为“关于对黑人进行宗教教育的大会”。与会者都是有影响的人士,代表圣公会、卫理公会、浸礼会、长老会,其中不仅有查尔斯·科尔科克·琼斯牧师、威廉·卡琅斯牧师之类的教会人士(后者后来成为南方卫理公会创始人之一),还有非宗教界权威人士,如来自南卡罗来纳州的参议员丹尼尔·赫格和后来取代卡尔洪成为参议员的罗伯特·巴恩韦尔·雷特。会议收集了南方各地的报告,肯定了宗教对约束黑人的良好效果。一位记者报导说:“连不信教的人也自愿出巨资对奴隶进行宗教教育,这有力地证明了宗教教育切实有用。”会议最后得出结论说:“确实,我们把对黑人的宗教教育看作是伟大的义务,并且不折不扣地把它作为南方的一项既定政策……这一工作必须继续进行下去。” 这项工作确实在继续进行,其方式是多种多样的,而且并非全部适合贊成奴隶制的人们的设想。农村许多奴隶主都贊成查尔斯·科尔科克·琼斯牧师关于“黑人教会组织的最佳形式”的主张: 在各自由州里,白人和黑人都认为最好让黑人有自己做礼拜的教堂和独立于白人的教会组织。 但是在各蓄奴州里,把黑人与白人分开则是不可取的。最好是计这两类人同时在同一建筑内做礼拜,加入同一教会,听同一个牧师布道,同样参加圣餐、受洗礼、参加圣晚餐礼。他们必须受到同样的关心和同样的纪律约束;这两类人必须组成同一教区、同一教会、同一个礼拜堂。 如果出于无法控制的情况,要求黑人在另一屋里单独集会,单独聆听布道,他们仍应是白人教会的一部分。应在白人和黑人的联合集会上吸收或开除教徒,以及举行圣餐仪式。 第84页 这两类人在教会里的共处加强了他们之间联络的纽带,培育了相互间更友好的感情;有助于促进对主人的服从,使黑人更加虔诚,品行更好。一般来说,在各蓄奴州里组织独立的黑人教会组织所得结果正好相反。 许多地区的白人教会任命有色人仲当牧师或教堂看守,并由白人具体监督,这一做法效果甚佳。…… 某些种植园规定黑人要参加其主人的家庭祷告,还专门为黑人划出侧廊或一块地方供他们祈祷。 但是仓些有组织的白人教会并不能包括南方黑人的全部宗教生活,黑人发展了自己的宗教活动。由于黑人单独的宗教集会大部分是非法的,而且参加的人,有时甚至包括牧师在内,大多是文盲,所以他们的宗教活动基本没有留下记载。尽管如此,我们还是知道这类宗教活动是非常普遍的,后来逐步发展成为黑人社会的核心,并进而成为唯一组织形式。 黑人的宗教活动在白人奴隶主不注意的地方蓬勃发展起来,今天的历史学家几乎忽视了这一点。在城市里,黑人的宗教团体有时是十分令人注目的:城市的人名地址录中列了这些宗教团体的名称,甚至还列了传教士的名字。黑人需要自己的社会,这在小酒馆和杂货铺里欢乐的聚会中具体表现出来。但是在农村,无数的奴隶“教会”分散在各地,组织得很差,没有记事本,甚至没有名称。尽管如此,这些教会还是意义重大,不应该被北方黑人带头组织的更符合常规的教会淹没。 关于有组织的黑人教会的历史可以一直追溯到费城。费城有两位自由黑人教士:理察·艾伦和阿布萨洛姆·琼斯,他们在旁人劝说下同意让他们的黑人信徒留在当地白人卫理公会组织内。但一个星期日做祷告时,由于他们拒绝到黑人专用的侧廊去做祷告,被人从跪着的地上拉起来。一七八七年,他们组织了“自由非洲人协会”。琼斯随后又分裂出来组织了“非洲人新教徒圣公会”,艾伦则创建了力量雄厚的“非洲人卫理公会教徒圣公会”,后者于一八一六年发展成为全国性的大组织,艾伦是它的第一任主教,后来该教会又同“地下铁路”合作。 从长远看,黑奴宗教团体分散和隐蔽的特点对美国黑人的生活影响极深。正如犹太人在少数民族族聚居区的生活形成了他们对宗教和社会的态度,黑人在奴隶制下的生活也形成了他们对宗教和社会的态度。就这样,美国黑人被吸收到无数形形色色的宗教团体中去。 即使奴隶主害怕黑人出于宗教目的而聚集在一起,他们也无力阻止,精明的奴隶主不得不同意他的奴隶享有这种抒发感情的场所。弗雷德里克·劳·奥姆斯特德在十九世纪五十年代周游了“棉花王国”之后写道,“在许多种植园里,经过终日枯躁无味的劳动之后,宗教活动几乎是黑人被允许参加的唯一的纯粹非肉体消遣活动,一般来说,除此而外的一切精神文化娱乐都是不允许的。宗教活动基本上是不禁止的,在参加宗教活动时,黑人可以自由发泄个人的感情,表现个人的才智,而在纯粹的娱乐和教育性活动中则不允许他们这样做。黑人被压抑的感情在做礼拜和领圣餐时强烈地迸发出来,那种情况几足令旁观者觉得可怕,但这是自然的,也是必然的。除了在不允许举行普通的喧嚣的宗教集会的种植园以及允许奴隶参加其它娱乐活动的城镇外,黑人普遍都‘表现’得非常虔诚,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更多地参加社会上各种宗教仪式。”要事后描写这种散布各处的宗教集会的气氛颇不容易。也许只有当白人不在场时,黑人才感到舒但些。 有时候农村的奴隶星期日会逛到附近的小城镇去参加那里的弥撒。一八五一年,瑞典小说家弗雷德里卡·布雷默描写了查尔斯顿城外的一次这类传教集会: ……村里一片宁静。几个黑人男子和妇女在外面站着,他们面容和善,看来生活不错。从一幢房子里传来了象是祷告又象是激昂的演说声。我走了进去,看见屋里坐满了黑人,多数是妇女,他们正全神贯注地聆听一个黑人的讲话,那黑人正满腔热情地向他们传教,他不断地打着手势,还用拳头敲桌子。他讲道的主要内容是:“让我们按基督的教导去做,互相爱护。当我们生病或即将死去时,上帝就会来到我们的身边,使我们获得自由,我们就可以追随上帝,光荣地坐在他身旁。” 我们永远也无法知道无数黑人教会做礼拜的真实情况,也永远不能用数字来核实。但是我们能够看到具有典型美国特点的宗教生活,它是在黑奴制的特定环境下发展起来的。 黑人隐蔽的宗教团体具有明显的特徵。第一个特点当然是各种“教会”多如牛毛,每个教会人数都很少。在白人新教徒中,各个教派之间虽有传统的、礼仪上和神学理论上的差别,同时却有助于把各教会联合成大的教派。但是刚建立起来的黑人教会尚不稳固,其领导人是半文盲,对各教派的细微差别并不清楚。每个奴隶“教会”由于不准与其它教会联繫,因此也就自成一派了。这种“教会”没有传统的神学理论,传教士完全靠个人的秉性来主持仪式,把大家团结在一起。浸礼会地方自主权比卫理公会要大,所以黑人传教士比较自由,这是浸礼会具有特殊吸引力的原因之一。传教士在黑人中有独特的威望。由于自人害怕黑人“‘受教育过多”,总把黑人传教士的文化程度保持在半文盲的水平,这使他们只能当牧师而不能当教师。当传教士的主要条件是会演说、会唱、会演,还要懂得一点《圣经》。因此,黑人的宗教集会给有才干的黑人提供了独一无二的当领导的机会。对参加礼拜的人来说,这种宗教活动既不是知识性的也不是冷冰冰的僵硬的礼仪,而是一种出自感情的,纯朴的个人直接感受,最重要的是,当黑人的宗教团体全由黑人自己组成,而不是白人的宗教团体时,它就成为黑人活动的完整天地,为他们提供所有的政治、文化、美学和社会生活,成为“国中之国”。南北战争之后,甚至在奴隶的隐蔽教会与在城市自由黑人中形成的较为规范的宗教机构合併后,上述特徵依然存在。黑人教会仍不断分裂,出现无数自称为新教派的组织;关心美国黑人宗教生活的人们早就埋怨黑人的教会“过多”。许多黑人教会仍以独裁方式管理:男人趁机在这种原己窄小的领域内建立男人统治,黑人教会仍然富有感情色彩,具有宗教信仰复兴运动的特徵。正因为这些宗教团体包罗万象,为解放后无所适从的黑奴提供了文化、政治、改革活动的场所,从而成了领袖人物的活动舞台。当黑人在城市中面临新问题,遭到新的排斥时,这些特点就显得更加重要了。 第85页 二十五 不成文法:它在奴隶制中是如何发展起来的 就在这个时期,在新英格兰地区,美国严格的法律制度正在形成,设立了法学院,印刷了一些司法案例和专业教科书,但是南方人却越来越依靠不成文法。他们说,法律的细节、法律的惜词和用小号字印刷的亲款都是为那些诡计多端的北方佬搞的。大种植园主是靠非正式的谅解、君子协定和信义来办事情的。在当代靠如此少的法律文件来管理这么大的产业是罕见的。这就说明为什么那么多有关南方生活的问题永远无法得到回答,因为这些问题的答案已经随风飘逝了。然而,从另一个角度来讲,这也暴露出南方生活的僵化,因为上述事实帮助我们认识到南方人为什么认为他们的生活方式永不会发生变化。 南方不成文法形成的关键是奴隶制。从一七九○年到一八六○年,南方各州黑人总数占人口的三分之一以上,而且几乎所有的黑人都是奴隶。自由的有色人种在该地区的黑人中所占的比例不到十分之一。黑人与白人的比例各州情况不一样。譬如,一八五○年,在南卡罗来纳州和路易斯安那州,黑人占人口的一半以上,然而,在白纳西州和肯塔基州,黑人仅占人口的大约五分之一。就整个南方而言,奴隶主在白人中所占的比例一向很小,而占有数名奴隶以上的奴隶主就更少了。在南北战争开始的时候,奴隶主在南方白人中所占比例不到百分之五,占有一百名奴隶的奴隶主不到百分之一。可是在南方各地,奴隶制却主宰了白人与黑人之间的关系。南方人说,奴隶制确定了他们生活的基调,这话没错。 奴隶制的批评者,尤其是北方的批评者,只看到奴隶制专断的一面。如果说主人对待奴隶,除去情慾和私利之外,还有别的东西,他们是不大承认的。他们认为,奴隶制就是专制主义,它的罪恶本质在于放任一个人恣意处理同另一个人的关系。但是,南方的绅士对奴隶制却不这样看。在他们看来,奴隶制的特点并不在于南方的主人对其劳动力有无限的权力,而北方的主人则受着法律的管束,南方人往往认为,情况恰恰相反,北方的僱主只是受到成文法具体规定的约束,而他们则是受到全面的不成文法微妙而无所不包的“信誉”原则的管束。奴隶社会与其它社会的区别不在于有没有法,而在于有着不同类型的法;南方奴隶制的维护者申辩道,他们社会的优越性正是来自这一事实。 南方的法律既然是无所不包的,就必定是不成文法。这就可以避免那些人为的晦涩的词句和繁褥的行文,有些人就是老在发表和“改善”他们的法令、权利法案和法院的裁决。南方的绅士对于人间的法庭是不信任的,只有不成文法才使他们时时刻刻都处于自己的良心和上帝的监督之下。一位崇拜南方绅士的人指出:“他们非常勇敢、自觉,事事靠自己;他们了解自己的职责,并且敢作敢为。这种职责就是圣明的天主通过以下这个众所周知的信条所谆谆教诲的:’你们当主人的对待僕人……要公正、不偏不倚;要知道,在天国你们也有一个主人。‘南方的绅士是乐于这样做的。北方的公民几乎无法理解南方的绅士和奴隶之间彼此的关系是多么密切。” 就这样,南方做到了仁慈博爱,宽宏大度,热情和睦。人们认为这些就是南方同“自由社会”的区别所在。南方的生活方式避免了僱主在对“自由的”工人提供的每项服务付给现金时的吝啬,同时也避免了受僱音由于除去合同书面规定外不能得到别的好处而造成的经济桔据。如果什么都要靠钱买,都要付款,每项服务、每项福利都得入帐,那谁还会慷慨大方?北方佬工厂主管理严格,一手拿着法典,一手拿着帐簿。南方种植园主在管理方面比较随便,因为他们自己还受着内在的不成文法的管束。 南方制度的辩护士们声言,统治阶级若要建立豁达的自治政府,奴隶制比任何其它制度都更为合适,因为在奴隶制下,政府对主人与僕人之间的关系干预最少。他们还说,在这种制度下,人们自由自在,有种种显而易见的好处。但是,南方的奴隶制有些特点使得不成文法比起其它奴隶社会的法律来说更加不成文——因此也就更为僵硬。 这些特点之中的第一条,说来有点讽刺意味,是英格兰习惯法中热爱自由这一特徵所造成的结果。这个故事讲起来令人目瞪口呆,表明法律概念是如何变幻莫测。长期以来,英国的律师们一直吹嘘说,他们的习惯法是主张自由的:一个人未经证明犯罪应被认为是清白的;他的家就是他的城堡;他个人的权利是神圣的,他的自由不得侵犯,除非符合法律和宪法的规定,但即使如此,也必须遵照法律程序。在整整几个世纪里,上述精神可以用一句经典的话来概括:英格兰的法律拒绝承认奴隶制。至少早在伊莉莎白一世女王统治时期,法官就不承认主人有权虐待从俄国带来的“奴隶”,他们“判定,英格兰的空气太纯洁,不宜于奴隶呼吸。”当第一批移民移居美洲殖民地时,英格兰的法律仍不承认奴隶制。一七七二年,曼斯菲尔德勋爵在伦敦英国高等法院的法庭上权威地重申了这一原则。他当时拒绝命令一名黑人回到其主人那里去,该主人是根据牙买加的法律拥有这名黑人为“奴隶”,并将其带回英国的。曼斯菲尔德宣布:“奴隶制……是如此丑恶,除去实在法外没有别的法律会支持奴隶制。”英国的法律不给予这种支持。 第86页 这种热爱自由的精神所带来的灾难性后果是,当奴隶制在大英帝国发展起来时,竟没有为大家所承认的法律可用来解决这方面的问题。黑人得不到任何保护,这对他们来说是极为不幸的。英格兰的法律支持自由的坚定立场在英国是一件幸事,但对美洲黑人却成了灾难。例如,在英属西印度群岛,法院竟得出了以下令人震惊的结论:“鑑于各殖民地均採用习惯法,而在大不列颠不存在黑人奴隶制,因而在习惯法中必然没有有关的规定。因此,在立法限制主人的权力之前,他的权力是绝对的。”上述说法稍经修饰,就成为美国南部占主导地位的法律理论。比起任何其它文明国度来说,美国南方的奴隶享有的法定权利和得到的保护都更少。 在美洲的其它地方,如在西班牙和法国的殖民地,奴隶享有的法定权利比任何时期都少。由于在西班牙早就存在奴隶制,西班牙殖民者也就有现成的奴隶法。早在公元十三世纪,卡斯蒂利亚和莱昂的国王,号称“智者”的阿方索十世主持下所彙编的法律被西班牙移民带到美洲,这些法律规定奴隶结婚的程序,在什么情况下奴隶可以获得财产和赎买自由,对付残暴奴隶主的法规,以及解放奴隶的方式。因此,奴隶具有受法律保护的地位和不少具体的权利。法律规定僱佣奴隶的期限;奴隶在法律上是人,这是没有疑问的。上述理论得到天主教的支持,天主教不承认在上帝的眼里,黑人低人一等。人们还努力向奴隶灌输基督的真理,为奴隶洗礼,保证他们能参加做弥撒——总之,让他们上教堂。教会象国家一样是站在主人与奴隶之间的。因此,十分明显,在西班牙殖民地,从法律上说,主人对奴隶的权力从来不是绝对的。奴隶制只不过是另一种僱佣的形式,而且象其它僱佣方式一样,受到宗教法和民法的管制。西班牙法律的历史表明,奴隶制的某些细节是可以修改的,在不取消主人占有奴隶劳动的情况下,奴隶可以多得到一些权利。然而,在美国南方,各种条件促使奴隶制具有绝对专制的性质,而且使法律变得无比简单,这种状况在近代史上其它任何地方都是空前未有的。南方的立法机构和法院往往使奴隶沦为无权的动产。来到美国南方定居的移民在跟奴隶制打交道这个问题上是没有什么思想准备的,因为这在英国法律中是一个崭新的问题。他们没有领会必要的法律内容的微妙差异,而是生硬地按他们所懂得的区别来划分事物——即世间只有人和物之别。由于只有如此简单的选择,南方的法律就决定把奴隶划在物的一类里。似乎唯一令人感兴趣的问题是奴隶应算不动产(如土地),还是动产(如牲畜、家具)。尽管南方各州的法律在细节上有所不同,但都认为奴隶具有这两类财产的某些法律特徵。 另一个历史上的偶然事件也促使南方採取这种灾难性的过于简单化的做法。在卷帷浩繁的罗马法统辖领域里(西班牙就曾受其管治),许多种族都遭受过沦为奴隶的厄运。但是,在英属北美,除去偶尔把印第安人变为奴隶外(这在经济上从未占有重要地位,而且从十八世纪初以后,这种现象在南方已基本上绝迹),只有黑人当奴隶。于是,在西方的历史上,奴隶地位第一次和种族差别联繫在一起了。 这样一来,南方人就认为,种族差别本身就足以证明奴隶制是正确的。古时候,由于战争或贫困,任何人都可能沦为奴隶。根据那种情况制定的详尽的古老法律到此就成为多余,与现实风马牛不相及。卡尔洪解释道:“困难就在于种族的差别。两者之间的,界限实在太明显了,而且习惯势力和教育程度使两者之间的鸿沟进一步加深,他们不可能按照不同于现存关系的任何其它关系共同生活在一个社会里,尽管在当时实行奴隶制的各州,两者的人数几乎相等。”自由与奴隶制之间的全部差别就是白人与黑人的差别,在这种情况下,看来就无需在法律上把权利划分等级,而这一点正是罗马法和其它奴隶法的特点。尽管有许多混血儿,但南方的法律一般只区分黑人(即奴隶)和白人(即自由人)。南方人用生物学和种族理论来为奴隶制进行辩护,因而就抛弃了希腊哲学和罗马法视为神圣的根本原则。这样一来,南方人就不知不觉地把他们的“特殊制度”置于最不牢固的基础之上了。 殖民时期曾经主宰南方宗教感情的英国国教对上述过于简单化的做法也起了椎波助澜的作用。英国教会人士摒弃了罗马的古老传统和罗马天主教对待奴隶制和非欧洲种族的巧妙手法,允许教会认可南方奴隶制的专制特性。英国国教直到很久以后才慢慢地承认到黑人是“可以洗礼的生物”。如果奴隶不是基督徒,他的“婚姻”就不可能是神圣的,因而就无需法律上的认可。随着黑人人口的增长,教会越来越害怕奴隶造反,所以往往贊成禁止对奴隶进行教育,或禁止允许他们集会的规定。在南方奴隶主看来,他们的“特殊制度”必然是静止的和僵硬的,这种制度的僵硬性正是其完美的反映。任何“干预”,即对主人的权力作任何限制,都只能意味着废除奴隶制,没收奴隶主的财产(奴隶)。卡尔洪及其顽固的追随者竟然认为,奴隶制“不仅关系到我们的自由,而且更为重要(如果有什么东西能比自由更为重要的话)的是,关系到我们的生存。在实行奴隶制的各州,两个种族之间的现存关系已经持续了两个世纪……没有别的关系能取代它。”在南方的全盛时期,这种关系变化之微是令人惊讶的。 第87页 南方奴隶法最突出的特点是其数量之少。只有一些零零星星的有关奴隶服从和限定其权利的规定。南方的殖民者(路易斯安那州除外,因为该州继承了罗马法)对制定一部完整的奴隶法典这项任务感到望而生畏,他们只是偶尔订出一些条例。南方没有任何法律可以恰当地称之为奴隶法典,足以同保护西班牙帝国的奴隶及其他臣民的西班牙法相媲美。南方在情况紧急时也不时通过一些镇压性的立法(有时称为“法规”)来应付临时紧急情况,但奴隶法作为一个整体而言仍然少得可怜,也许可说是现代社会用来管理其劳力及其最重要的财产所依据的成文法中最薄弱的部分。 南方出版的关于奴隶法的书籍数量也同样少得惊人。当然,十九世纪三十年代之后,南方的律师、法官、传教士、医生和政客也写过几十篇为黑人奴隶制辩护的文章。他们申辩说,这种制度是建立在人性、生物学、神学理论和《圣经》的基础之上的,永远受到习惯法和联邦宪法的保护。然而,对日常的奴隶法他们却几乎没有写出什么论文。除去少得惊人的几个例外情况,有关的法律性书籍都是北方出的。关于美国奴隶法的最重要论文——《美国自由与奴役的法律》(一八五八;一八六二)一书的作者约翰·科德曼·赫德就出生在波士顿,他在哥伦比亚大学和那鲁大学学习过,其主要活动是在波士顿和纽约。有的北方人,如费城的乔治·斯特劳德和纽约的威廉·古德尔也写过法律论文形式的废奴主义小册子。其他一些人,如纽约的雅各布·惠勒,他们没有什么改革的抱负,却也提供了有价值的法律裁决彙编集。值得注意的是,南方律师关于这一重要问题的着作却寥若晨星。 一个社会以奴隶制为基础居然引以为荣,这种怪现象可以用另一个怪现象来作某种解释(南方人自己也经常注意到这一点),即法律条文——法律书上为数有限的几条规定与实际做法大相迳庭。南方“特殊制度”的维护者很难否认,从书上找出来的法律条文看来是非常苛刻的。但是,他们一再提醒人们,南方实际上赖以生存的法律并没有写在书上。南方为数有限的几篇法律论文也警告人们不要把这些法律条文当成南方生活方式准确的描述。乔治亚州的托马斯·科市写的《黑奴法探究》(一八五八)是南方论文中年容最广泛、从法律角度看也是最杰出的作品。科布指出:“由于自然法则和明确的法规,尤其是由于文明和基督教启蒙思想的影响,这里的奴隶制已有很大的变化;因此,往往很难查出许多起护墙作用的纯法律根据,而否定法律依据的存在是会使开明人士大为惊愕的。”正如南卡罗来纳州的法官约翰。贝尔顿·奥尼尔和其他杰出的南方人士所强调指出的,奴隶制的第一条“法律”,“就是主人对奴隶的仁慈……奴隶制成了一种家庭关系,就其关系深浅而言,仅次于父母与子女的关系。” 甚至对奴隶制怀有敌意的观察家也注意到,法律书上行文苛刻的条文没有得到严格或正常的贯彻执行。许多法律是在恐惧或歇斯底里的时期通过的,通过后就被束之高阁,等到出现紧急状态时才翻出来。如此反覆无常、随心所欲、难以预料地履行法律条文,除了当代那些极权主义国家外,这大概是空前绝后的。维护奴隶制的南方人强调这样会改善奴隶的处境,然而实际上,背离法律条文的做法使奴隶的处境比法律允许的要更糟。 但是,无可否认的是,法律和实践之间的差距是普遍存在的。一八三五年,一位北方的旅行者指出,“法律上对奴隶的限制是严格的,但在事实上并非如此。”南方人的下列申辩是正确的,他们说,废奴主义音从法律书上读到的并不能确切反映南方的真实情况。我们已经指出过,法律不允许奴隶举行宗教集会,但奴隶主并不严格遵守这一条。还有许多其它例子。法律建立了“巡逻制度”。即由地方民兵来限制奴隶的活动,规定是明确而又严格的。然而,在太平时期,这一条也没有严格执行。法官在法庭上要求“巡逻队严格监督,那怕是无关紧要的、轻微地违反法律条文也不放过。”一般来说,法律不允许奴隶做买卖,禁止他们获取马匹、船只、火器,以及其它可以用来潜逃或造反的物品。但是,为了让奴隶更好地为他们的主人服务,或者是从事有用的职业,这一条规定就被置之不顾了。许多法律规定禁止教奴隶读书或写字;被其它地方广泛效法的南卡罗来纳州的法律,旱在一七四○年就规定,违者每次罚款一百英镑。为了对抗废奴主义读物的威胁,实际的量刑加重,立法也增多。然而,一八五七年,一位对奴隶制持敌对态度的苏格兰旅行者报导说,在维吉尼亚州的里奇蒙,几乎每一个奴隶的孩子部在学习认字;在南卡罗来纳州的哥伦比亚,有二,三十名黑人靠教他们的奴隶同伴识字,每月挣一美元;白人公然在旅馆的过道里教黑人学习。 科布在他着的《黑奴法探究》中解释道:“奴隶不得签订契约的规定也扩大到婚约,因此,在奴隶之间就没有法律上得到承认的婚姻关系。”可是,这方面的事实也远非如此。奴隶之间的婚姻是得到承认的,只是方式各有不同。婚礼由黑人或白人传教士主持,婚礼后有时还有宴会,主人和其他人还送札致贺,这些都是常有的事情。 第88页 所以,南方就不可避免地将其不成文法理想化,认为是它使南方的社会得以存在下去,使其制度变得完好。正是由于这是不成文法,就似乎最不容易改变。不成文法不仅是管治南方的准则,而且是君临南方的金科玉律。南方人就象过去的教友会教徒一样,担心失去一切,因此就不容忍任何妥协。教友会教徒靠不成文的神学过日子,南方人靠的是不成文的民法,二者都是僵硬而固执的。 二十六 南方绅土如何恪守“荣誉” 维吉尼亚人托马斯·杰斐逊在他所起草的《独立宣言》结尾,提出“我们神圣的荣誉”这个最高的保证,来支持英属北美的宪法权利。十九世纪三十年代,南方的绅士把他们的社会礼法变为某种与个人密切相关的东西,南方绅士对待地位相等的人和对待自己的下属一样,不是靠法律条文来管束。然而,说他们根本不遵守任何法律,那也是不符合事实的,因为它们会服从一部尽管含糊但却严格、尽管难以捉摸但却要求很高的不成文法,这部不成文法是如何形成的,它如何让人自愿地但又不折不扣地服从,这就是本节要研究的问题。 在主人和奴隶之间,不成文法——仁慈和良心之法,在于体现成文法的精神。可是,在南方地位相等的人们之间,被称为“社会礼法”的不成文法包括的范围更广,内容更带有强制性,遵守社会礼法的南方绅士肯定不仅会撇开成文法,而已会公然违反成文法来解决他们之间的严重仇怨。社会礼法的核心是决斗。南方制度的辩护士们把决斗称之为南方伦理道德的试金石,他们这样说是对的。因为它表明南方头面人物甘冒生命危险去维护的是什么。这也帮助我们懂得什么是他们所指的男子气概、体面正派和勇敢无畏。南方盛行的决斗一事特别能说明问题,因为这种做法在法律书上是明白无误地被宣布为违法的。十九世纪初,南方各州正式印刷出来的法律都明确禁止决斗,而且法律行文既不含糊,也不温和。北卡罗来纳州一八○二年颁布的法令规定决斗者判处死刑。还有,南卡罗来纳州一八一二年颁布的法令规定,决斗的全部参加音,包括决斗音的助手,都要判处一年徒刑,罚款二千美元:把对方杀死自己幸存的决斗者犯有杀人罪。决斗者若因此而受到刑罚,就不能从事法律、医疗等职业,也不能进入政府和公共机构任职。有的州,如阿拉巴马州,律师、立法机构成员和其他官员必须宣誓从未参加过决斗,也没有作为助手或以其它方式帮助过决斗者。 然而,决斗并非南方古老的传统。殖民时期的英属北美各地,包括南方在内,很少发生决斗。从第一个英国移民永久性定居点詹姆斯敦的建立到独立革命的一个半世纪里,各殖民地加在一起才有大约十二起决斗。美洲殖民地的舆论总的来说是谴责决斗这种做法的。在当时,维吉尼亚的一位绅士可以对决斗挑战置之不理而不丢面子,挑战者本身却会受到法律的惩罚。少数几起决斗往往是在军人之间发生的。 决斗是到了美国独立革命时才传播开来的。有门第思想的欧洲军官(英国的、德国的和法国的)来到这里进行一场公开的战争,也带来了以私下火拼来维护绅士荣誉的骑士传统。法国将军罗尚博和德格拉斯所带领的那批青年贵族对于某些纠纷喜欢用决斗的方式来了结;据说,拉斐特曾挑英国人派来的和平高级专员卡菜尔伯爵和他一对一交手。又过了一段时间,在法国革命和拿破崙·波拿巴垮台后,纽奥良的法国流亡贵族又颳起了一阵风,路易斯安那人把它称做“作为生活中另一种调味品的决斗的复兴”。 从独立革命到南北战争这一段时期里,决斗事件在美国明显增加,决斗在全国各地时有所闻。巴顿·格威内特签署《独立宣言调后不到一年,就在乔治亚州的一次决斗中被打死(这件事引起了意想不到的后果,他的亲笔签名的价格竟大大上涨)。最臭名昭着的决斗是一八○四年七月十日,艾伦·伯尔和亚历山大·汉密尔顿之间的决斗。决斗的地点在新泽西州韦霍肯高地,汉密尔顿被打死的地点正好是他的儿子菲利普不到三年前在一场决斗中丧生的地方。伯尔与汉密尔顿的决斗促使那鲁大学校长蒂莫西·德怀特告诫学生们千万不要决斗(一八○四年九月九日)。随着北方在其它方面进行改革的热情的高涨,反对决斗的运动也取得了一定的势头。然而,与此同时,决斗却在南方深深地扎下根来,直到南北战争结束后很久,才算销匿下来。一七九○年后才显赫起来的南方政治家当中,很难找出一人是没有捲入过决斗的。当然,见不到记录这些事的官方资料流传下来,因为,尽管决斗是非法的,但遭受起诉的却极少,因此,就不可能有可靠的统计资料。决斗的事很多,我们所知道的只不过是其中很少的一部分。安德鲁·杰克逊、亨利·克莱、劳诺克的约翰·伦道夫、杰斐逊·戴维斯、亚历山大、史蒂芬斯、朱达·班杰明、w.l.扬西和萨姆·豪斯顿都先先后后向别人挑过战,或者受到过别人的挑战,而且多数人还不只一次。 南方这段时期的历史充满着以显要人物为主角的决斗悲剧。例如,亨利·克莱对汉弗莱·马歇尔(一八○九年一月十九日),其后又对劳诺克的约翰·伦道夫(一八二六年四月八日);詹姆斯·巴伦对史蒂芬·德凯特海军准将(一八二○年三月二十二日,在马里兰州的布拉登斯堡),德凯特被打死;托马斯·哈特·本顿对查尔斯·卢卡斯(一八一六年九月二十六日,在圣路易),卢卡斯被打死;路易斯安那州的州长威廉·克莱本对丹尼尔·克拉克(一八○七年夏,在纽奥良);埃德蒙·弗拉格对维吉尼亚州维克斯堡《哨兵报》的编辑(一八四○年);演员埃德温·福雷斯特对詹姆斯·考德威尔(一八二四年在纽奥良,考德威尔不接受挑战);内森·贝德福德·福雷斯特将军(当他受到挑战时,他表示了歉意井予以拒绝);南卡罗来纳州的州长詹姆斯·汉密尔顿据说进行了十四场决斗,每次都把对手打伤;肯塔基州的罗杰·汉森,后来当上了南部邦联的将军;乔治亚州的国会议员乔治·麦克达菲对乔治亚州的另一名国会议员威廉·卡明(一八二二年,在首都华盛顿),其后对肯塔基州的国会议员托马斯·梅特卡夫,最后又对俄亥俄州的国会议员约瑟夫·万斯(万斯拒绝);北卡罗来纳州的国会议员理察·斯佩特对该州的国会议员约翰·斯坦利(一八○二年)。还有其它许多事例。 第89页 南方公职人员之间令人难忘的争斗也往往是在决斗场上进行安德鲁·杰克逊少将(后来担任了总统)一八○六年五月三十日同一位英俊的律师、运动员、花花公子查尔斯·迪金森在肯塔基州洛根县的州界上(为躲避田纳西州的法律)进行决斗。这场决斗的背景是政治上的对立(杰克逊当时已担任田纳西州上诉法院的法官和国会议员),女人的名声,对马匹的爱好和南方骑士的其它名堂。杰克逊这一次表现不够光明磊落(他第一枪没有打响,扣了第二次扳机),对他后来的政治生涯一直都有影响。亨利·克莱同汉弗莱·马歇尔决斗是因为马歇尔攻击克莱在肯塔基州立法机构支持保护制造业的措施是“蛊惑人心”。两人都受了轻伤,但克莱三个星期没有去立法机构开会,他的支持者事后吹嘘说,他们的英雄“是第一个出来支持保护制造业的,并为此而战斗、流血”。朱达·班杰明因为杰斐逊·戴维斯在辩论中使用了有损名誉的字眼而提出同他决斗,戴维斯拒绝了,并公开道歉,表明他对班杰明品格的高度敬重。此后,两人之间开始了政治上的密切合作。 一些零星的线索表明,决斗在南方的头面人物中是多么盛行,而且公众舆论又是如何乐于宽恕或赞扬这种做法。例如,阿拉巴马州议会一八四一年通过特别条例点出十二名公民的名字,允许他们不作放弃决斗的宣誓;在后来的六年中,阿拉巴马州议会至少有两届通过类似条例。纽奥良一位女士回忆道:“决斗次数的记录就象向一位美女求婚的记录一样保存着。”有些人声称决斗过五十次。有一个人同他的妻弟决斗;还有父子俩在同一天和别人决斗。一八三九年的一个星期天,仅在纽奥良一地就有十场决斗。在老的墓地,有许多墓碑上镌刻着:“死于决斗场”。 常用规则之详尽和冗长也进一步证明决斗的频繁。用得最多的手册是《社会礼法》,或者叫《决斗者本人和助手通用规则》(一八三八年),是南卡罗来纳州的州长约翰·莱德·威尔逊撰写的,再版了多次,最后一次是一八五八年。在路易斯安那州,人们则倾向于採用纽奥良人约翰·麦克唐纳·泰勒所订的决斗《二十六诫》,因规定得更为填密。各地使用的武器也不一样,在路易斯安那州用剑,在肯塔基州用手枪。真正的绅士是懂得有关礼仪的:下挑战书应当使用“彬彬有礼的语言”,避免使用辱骂性的字眼;应当拒绝非绅士身分的人的挑战:应给予自己的助手适当的权力。社会礼法的细节也得到广泛遵守。一八○六年杰克逊和迪金森决斗的正式安排是由双方的助手签署的,内容如下: 双方同意距离应为二十四英尺,两入面对面而立,手枪与地面垂直。双方各就各位,一俟发出“开枪”信号、即可以自行决定迅速开枪。如果有一方在信号发出前开枪,我们保证立即开枪把他打倒。发信号者和位置的选择均由油签决定。我们双方同意在涉及安德兽·个克逊将军和查尔斯·迪金森先生荣誉的事件中将遵守上述规定。 另一次,有人向安德鲁·杰克逊挑战,要求决斗。杰克逊“知道此人不是绅士”,遂明确拒绝;但表示愿去任何“偏僻的小树林”进行非正式的射击,条件是双方达成明确的谅解,这不是一次绅士决斗。还有一次,遐迹闻名的决斗者,曾任南卡罗来纳州州长的小詹姆斯·汉密尔顿,在乔治亚州的国会议员乔治·麦克达菲同肯塔基州的国会议员托马斯·梅特卡夫决斗中,当麦克达菲的助手。梅特卡夫选择用来复枪,违反了规定,汉密尔顿就拒绝让麦克达菲决斗。 南方特有的两名绅士决斗的正规仪式不应同一般斗殴或“械斗”(这种美国习俗的首次记录见于一八三一年)相混淆。当时“械斗”在美国各地部有。移民较晚的西南部,象阿肯色州、阿拉巴马州、密西西比州和地处高原山地的田纳西州与肯塔基州,以及在开闢较早的南方地区的贫苦阶层中,互斗往往是“非正式”的。禁止正式决斗的法规,往往也同样禁止“非正式”的互斗。例如,一八三七年的阿拉巴马州法律(严禁各种决斗)就明确规定,几携带或使用“长猎刀”或称“阿肯色牙籤”(穷苦人决斗用的剑)者要受到惩罚。南方绅士决斗时採用复杂、讲究的仪式同西部人枪不离身、动不动就拔枪相向的情况确有天壤之别。在南方,甚至平民之间不拘礼仪的互斗也往往保留正式决斗的痕迹。奥古斯塔斯·朗斯特里特一八三五年写的《乔治亚见闻》,就叙述了一次互斗的实况,双方用拳头和锐利的牙齿(咬掉一只耳朵、一块面颊上的肉和一个指头),最后两人洗去血污,象刚决斗完的两名绅士一样,握手言欢,认为他们之间的争吵结束了。 一个人进行决斗所要维护的是比其法定权利更难捉摸的东西。以死相搏的习俗在南方存在,与其说是为了保护生命、肢体或财产,不如说是为了维护其“良好的声誉”。决斗一般称为“荣誉事件”,决斗场称为“荣誉场”,这里的荣誉是名誉的代名词。威尔逊写的《社会札法》解释说,好名誉比生命更为宝贵。一个人选择决斗这件事本身就说明他对其他绅士如何评价他比对自己的生命或法定权利更为重视。“诬衊者鼓动其毒如蛇蝎的舌头,背地里悄声细语,或者巧妙地含沙射影,来损害和破坏别人的名声,”这是一大罪恶,绅士对付这种罪恶唯一有效的盾牌就是决斗。安德鲁·杰克逊宣称:“诬衊者比……杀人犯更坏。”他贊成以下这种说法,除非社会用某种别的办法使诬衊者沉默,否则,一切阻止决斗的企图都是徒劳的。迪金森公开辱骂杰克逊是“一个一文不值的恶棍、懦夫、胆小鬼”,杰克逊只是在这种情况下才提出决斗的。我们所知道的几乎全部决斗,都是由于口头或书面的辱骂言词所引起的。 第90页 决斗在当时是一种仪式,绅土们通过这种仪式让社会评判自己,更确切他说,让地位和自己相等的人来评判,而评判的标准一般就称为“社会礼法”。同样态度的另一种表现是军人的荣誉传统,这种传统是以乔治·华盛顿、安德鲁·杰克逊和罗伯特·李的勇武精神为典范的。在独立革命与南北战争之间那段时期里,南方的小军事学院都保持着这种传统。也是在这一时期,出现了所谓“荣誉制度”考试。亨利·圣乔治·塔克一度是维吉尼亚州最高法院的院长,在一八四二年担任维吉尼亚大学法律教授和法律系主任之后,通过该校把这种传统带进了美国生活,并很快在南方和其它地方传播开来。这一切表象后面的“荣誉”是什么?这很难向外来人解释清楚,这是“荣誉”最突出的特点之一。北方人弗雷德里克·劳·奥姆斯特德指出:“这个荣誉……不过是一个自视为绅士的人应有的感情和行动的传统准则。”这是指一种明显矛盾的现象:在南北战争爆发前的三十年里,南方的绅士一直吹嘘说,他们对“公众舆论”或世界上的评论,管它是好是坏,根本不在乎,但他们却极重视自己在当地的名声和南方其他绅士对自己的好评。“对于他们来说,荣誉才是上帝,丢脸本身便是罪恶。”他们解释说,公众舆论的奴隶才对公开的报刊和暴徒般的低级人士喧闹声俯首听命,而重视荣誉的绅士所遵从的是和自己地位相同的人士无声的期望。“社会礼法”的规则由于是习惯性的,因此无法真正讲授和学习,更不是通过书本所能理解的。这些规则是世代相传的,或者是在那种气氛的薰陶下产生的。这样的法律同正在新英格兰发展起来的技术性越来越强的专业性成文法大相迳庭。同时,它也表现出一种和西部移民或新贵的社会不同的精神,因为在后一种社会里,产权俱乐部的先到先占原则是为了新来者,也是由新来者制定的;而矿区自警团审讯案件则是在全体居民聚会时进行的。 南方绅士的“社会礼法”,撇开决斗手册中那些繁冗的规定不说,得从幼儿时期在母亲膝盖上学起才行;这只是个开头。关于如何当好绅士的书面指南是没有的。南方最重要的法律,即不断实施的仅有的法律,是从南方自己的土地上,从其“特殊制度”中发展起来的。这种神秘的产物是某些法学家的书本里所不可能有的,也是很难向北方人、移民或外国人描绘清楚的。因此,这种荣誉的神秘性包含着对一个一成不变的社会的信仰。南方对不成文法的信仰表现在对待奴隶制,对待决斗的态度上,同时,在许多其它方面,反映出他们相信南方的生活方式是稳定的,甚至是万古不变的。不成文法是人们无法制定和改变的法律。奇怪的是,除去在少数极端的情况下,这个法律甚至无需贯彻执行,因为它不过是南方社会实际生后方式的代名词。对于南方绅士来说,“荣誉”与其说是他们为之奋斗的理想,不如说是他们实际行为的理想化。 二十七 形上学的政治 只有在想像的没有冲突的社会里,事物的实际面貌和应有的面貌才会统一一致。一位南方人在一八六○年指出:“在北方自由州里,由于人们的利益千差万别,公职人员在位的时间不够长。然而,在位的时间长却是政治家充分发挥其才干的不可缺少的条件。在北方,如果有一个占主寻地位的利益集团,不论这个集团是什么,只要能够得到人民的支持,用不了多长时间我们就会看到那里的公职人员朗好的方向转化。”北方的政治充满着矛盾,对于那些愿意象“绅七一样清清白白地生活的出类拔革的人士”毫无吸引力。尽管南方的社会实际上已经分崩离析,但南方入却越来越不愿意看到存在着对立的利益集团,也不愿把南方想像成为新制度的试验室,或者是建立新的基层社会的场所。奥姆斯特德一八五四年指出:“南方人对所有变化都是一窍不通的。他们自然而然地接受现存的制度、风俗和习惯,他们正是在这种环境中教育出来的,这一切都是上帝强加给他们的,是天经地义。他们忠于这个’社会‘,想要从本质上改变这个社会,增加什么或减少什么,都是违背绅士的基本思想的。” 在新英格兰,由于人们对存在着相互对立的利益集团有着明确的认识,遂产生了改革的热潮。那里有无数合作性质的社团,有各色各样的运动,或是争取税务改革和监狱改革,或是要求救助海员和建立主日学校,或是提倡禁酒和一天工作十小时,或是反对因欠债而判处徒刑、反对死刑、反对银行和垄断,或是主张免费教育、废除奴隶制、实现妇女权利、争取世界和平……还有其它数不胜数、目标有大有小的组织。一八四○年在波士顿举行的“普遍改革之友”的一次大会,参加者就包括女权主义者、废奴主义者、马格尔顿分子、浸礼友爱会教徒、“脱离教派团体者”、安息日会教徒、唯一神教派教徒,以及一些自成教派的个人。那些年月里,在美国其它地方同样出现了五花八门试验性的社会组织,诸如:印第安纳州的“新和谐”(一八二五年),麻萨诸塞州的“布鲁克农场”(一八四一至四六年),宾夕法尼亚州的“宾夕法尼亚方阵”(一八四二年),纽约的“奥尼达自由爱情区”(一八四八年),长岛的“新时代村”(一八五一年),以及德克萨斯州(一八四八年),伊利诺州(一八四九年)、密苏里州(一八五六年)和艾奥瓦州(一八五七年)分别建立的“伊卡里安社会”,如此等等。 第91页 但是在南方,直到十九世纪三十年代,才从波托马克河下游传来某些改革的言论,譬如,一八三一年到一八三二年间的冬天,维吉尼亚州立法机构就废除奴隶制问题展开一场历史性辩论的过程中就有这样的言论。但是,正如我们已经看到的,南方拥护奴隶制的积极分子也炮制出他们那套为奴隶制辩护的论点。眼看着一八三三年在费城成立广美国废奴协会,一八三四年在辛辛那提莱恩神学院进行了一场辩论,还有,在西奥多·德怀特·韦尔德、威廉·劳埃德·加里森和温德尔·菲利普斯这些以救世主自居的人领导下,废奴主义变为一种宗教信仰复兴运动而广为流传开来,南方的反抗更为坚决了。南方人实行了克莱门特·伊顿所说的“思想封锁”。一八四二年,乔治亚州赖斯博罗的查尔斯·科尔科克·琼斯牧师写道:“由于北部和西部的黑人普遍处于骚动状态,南方变得敏感起来。我们被迫从消极应付转向积极自卫,我们的力量在于团结。因此,公众在思想上保持高度警惕,就能够发现国外和国内任何对我们的社会制度持敌对态度的情绪或言论。讨论的气氛比过去少了,讨论的自由也比过去少了。过去,我们对自己内部的某些事情是可以容忍的,现在却不行了。谁要是发表一些耿直的言论和呼吁,尽管他是为南方这个’家‘的利益着想,就会被外人抓住不放,加以歪曲,成为对我们进行指控的材料,那他就有失去公众支持的危险。他就得处于腹背受敌的境地。” 南方的报刊也象牧师们一样,哪怕有一丁点儿社会批评的味道它都嗅得出来。威廉。伍兹·霍尔登骄做地宣称(霍尔登使他的《北卡罗来纳旗帜报》成为该州最有影响的报纸),南方“一致拒绝在欧洲和美国东部、西部各州泛滥成灾的各种主义。宣传社会主义或社会平等,宣传虚无主义、共产主义,以及宣传形形色色的不信宗教的主张的报纸,在北卡罗来纳州的气氛下都是无法存在下去的。”一八三六年,安吉利娜·格里姆凯在费城出了一本反奴隶制的小册子,查尔斯顿的市长就通知住在该市她的贵族家庭,不准她返回该市。即使象拉尔夫·沃尔多·爱默生写的那些稍有争议的纯文学作品,在南方也没有多少人看。 大批废奴主义的宣传品被当地邮局销毁,为了“公众的安全”留难联邦邮件已经成了南方自鸣得意的防患手段。布坎南总统的邮政部长——肯塔基州的律师约瑟夫·霍尔特,一八五九年批准了地方上关于禁止邮寄废奴主义宣传品到维吉尼亚州的裁决。他的兄弟r.s.霍尔特是一名南方的爱国者,在一八五○年十月二十七日提出责问,“南方的骑士”敢不敢允许进口北方的冰,来冰镇薄荷冷饮。 南方“特殊制度”维护者中的极端分子乔治·菲茨休在他写的《食人生番》(一八五七年)一书中用整整一章专门介绍“主义的哲学”,说明它“为什么在北方盛行,而不在南方盛行”。他提出的理由极为简单,因为北方更需要改革,而南方由于得益于奴隶制,没有什么坏事,因而无改革可搞。他说,改革就象公共慈善事业一样,在南方是多余的,在北方则是必要的。只有一种“主义”在南方具有某种号召力,那就是各种主义中最无激进色彩的禁酒主义,在南北战争前那三十年多点的时间里,禁酒运动是唯一曾吸引南方一小撮领导人的“改革”。继卡尔洪当参议员的南卡罗来纳州的罗伯特·巴恩韦尔·雷特(他有时候被称为“脱离联邦运动之父”)和维吉尼亚州的州长亨利·怀斯(后来成为南部邦联的将军)都是赫赫有名的绝对戒酒主义者和禁酒运动的先锋。一八三九年,乔治亚州一名富有的种植园主约瑟夫·弗卢努瓦带了一份醒目的禁酒请愿书在州内周游,他在乔治亚州立法机构内徵得了五十四票的支持,票数不算少,但却遭到九十八票的反对,因而提案还是被否决了。一八五一年,乔治亚州“禁酒运动赤诚斗士”组织号称有一万三千多名会员,数字相当惊人。维吉尼亚州布雷莫的约翰·科克将军是一个古老家族的富有种植园主,领导“维吉尼亚大学访问者协会”达三十三年之久,他发起一场运动号召在全国禁酒。一八三六年,科克当选为“美国禁酒联盟”的主席。 有些南方人抛出一种论点,认为南方绅士“户外骑马的生活方式”足以说明他们为什么对社会持一种“泰然自若”、不挑不拣的态度,而北方人口密集的城市则成了煽动者和狂暴的改革者天然的藏身之地。无怪乎乔赛亚·霍尔布鲁克一八二六年在麻萨诸塞州米尔伯利创立的美国讲学团运动虽然不到两年就建立了近一百个分支机构,但在南方却响应者寥寥。南方的听众不欢迎有争议的演说,诸如波士顿的美国讲学团、费城的富兰克林学社、纽约的古柏联合会以及无数其它团体带到公共讲坛上来的宏论。 南方没有大量的欧洲移民,这也有助于南方不受外来思想的影响。在新英格兰,外来的德国超越论和东方神秘主义成了许多改革方案的先导。通过卡尔·舒尔茨这样一个人,德国的政治思想对于在西部建立共和党起了促进作用。在南方则没有什么可同上述情况类比的事例。唯有为了逃避德国的政治迫害(一八一九年至一八二四年)而侨居美国的自由派难民弗兰西斯·利贝尔是一个引人注目的例外,他在南卡罗来纳大学任教,但人们怀疑他同情废奴主义,因此,尽管他在世界上享有盛名,却未能当选为该大学校长。南方最富有“欧洲”色彩的特点之一,是不通过素有抱负的移民或失意的革命者而是通过整洁的书籍引进思想。南方北部的主要铁路都通向北面,而不是由海港往南通向,这也妨碍了南方直接从欧洲引进思想。由于南方的新思想主要是从北方输入的,因此,这些改革思想不是完全走样也会部分走样。改革思想从欧洲零零碎碎地传到北方,等这些思想到达南方时,往往一古脑儿搬来,其中包括废奴主义。这样一来,各种改革都带上了北方的色彩。就在这段时期,在北方和西部,十九世纪最初几十年正是扩大公民选举权和群众性政党兴起的时代。在全国性的政治中,“维吉尼亚王朝”时代,即华盛顿、杰斐逊、麦迪逊和门罗的时代,只延续到大约一八二五年;当时,获得选举权仍必需拥有一定数量的财产。新泽西州(于一八○七年)和马里兰州(于一八一○年)废除了有关财产的限制,但是,直到西部几个州(印第安纳州于一八 一六年:伊利诺州于一八一八年;阿拉巴马州于一八一九年)获准加入联邦后,白人男子普遍享有选举权的原则才广泛传播开来。民主化的运动逐步在人口稠密的康乃狄克州(一八一八年)、麻萨诸塞州(一八二一年)、纽约州(一八二一年)占了上风,随着其它各州宪法的修改(一九一六年至一八三○年),民主化又进一步获得了新的势头。到一八三○年,有资格投票的选民人数比十年前翻了一番。随着争取群众的新政治的出现,各全国性政党的代表大会、大吹大擂的竟选运动、城市里的党派头头、地方政治机构以及精心设计的政治交易……也应运而生。 第92页 然而,在自成一体的南方,人们认为所有善良的人们的利益是一致的,折衷妥协和争取群众的手法井没有受到那么高度重视。从殖民时期起,一个人在维吉尼亚川议会里不必与任何强有力的利益集闭对抗就能够取得政治权力,因为那些能畜善辩的大种植园主干脆就代表那些干那么善于言辞的较小的种植园主。c.s. 西德诺指出:“人们试图并行不悖地前进,而不是相互冲突对立。”几乎每一个白人男子从事的都是农业;种植园主只有大小的不同,而不是他们从事活动的性质有什么不同。州议会商议起事情来更象一个商会,而不象是一个多元化社会的立法机构。这就为南方社会确定了以下的模式:它重视的是忠诚和信誉,对摺衷妥协则没有什么经验可言。 折衷妥协实际上近于耻辱,因为荣誉就象贞节一样,不可能有程度的大小。一八三○年之后,南方的绅士越来越忠实于它们的社会礼法,就如同殖民时期的教友会教徒忠实于自我的纯洁和良心一样。这反映出他们对政治艺术的不理解,而且抱着越来越藐视的态度,南卡罗来纳州的编辑班杰明·佩里在一八六○年声言:“即使你们大家现在都去见魔鬼,我也同你们一道。荣誉和爱国心要求我同我的州站在一起,不论这样做是正确还是错误。”这番话同教友会的殉难者玛丽·戴尔的话何其相似乃尔。 南方的宗法社会里没有冲突变成了不言自明的道理。不论什么事情只要对主人有利,对奴隶也一定有利,所谓黑人与白人之间、商人和种植园主之间的利益对立,都是北方宣传家们捏造出来的。既然没有什么值得尊重的“特殊利益”,那么南方每一个正直的从事政治活动的人都是为整个南方社会说话的地地道道的政治家。唱反调的人将逐渐背上叛逆的黑锅,而凡被指责为叛逆的人,就要到决斗场上去维护自己的名声。政治是一个公开的讲坛,在这个讲坛上,争论永远不会有结果,这只能消磨掉爱国主义这一纯洁朴质的美德。南方人认为,严重的分歧可以在“决斗场上得到解决”,因为在那里,社会礼法会为双方剖白。南北战争最终把整个国土变为“决斗场”。后来当了南部邦联副总统的亚历山大史蒂芬斯极力主张,南方人民应当“不惜冒任何风险”,去维护自己的权利,“尽管这仅仅涉及到他们的荣誉。”维吉尼亚州州长怀斯一八五六年宣称:只要南方的荣誉被“扎上一针”,就足以证明可爱的联邦活该破裂,从南方的观点来看,南北战争是为了雪耻,而不是解决问题。 南方报纸的编辑经受的磨难反映出南方政治的不妥协精神。那些想活命的编辑部小心翼翼,不敢得罪人。既然受到诬衊而上法院告状被认为是懦弱的表现,那么,当编辑的就只得一手拿笔,一手握着手枪,时刻准备为维护自己的观点而决斗。举例而言,一八三二年,班杰明·佩里的《格林维尔登山家报》反对南卡罗来纳州的“拒绝执行联邦国会法令的条例”,极力主张妥协。这时,对立面的报纸《格林维尔哨兵报》的编辑特纳·拜纳姆就向他发出决斗的挑战。用佩里的话说,拜纳姆是“一个奸诈的蛊惑人心之徒,一个阴险狡猾的诬衊者。他的所谓爱国主义就是自私的狡辩,他的骑士精神不过是一片废话。”一八三二年八月六日早晨,决斗双方的助手在图加卢河一个岛上的一块林间空地上丈量了场地。佩里是不愿上决斗场去和拜纳姆对阵的。结果,把对方打死了才了结这桩事情。另一例子是,《红色棍棒报》的编辑人休斯顿有一次奚落民主党推举奥尔塞·拉布兰奇(他是路易斯安那州少有的几个从未决斗过的人之一)参加国会,说他“既无头脑,又缺乏男子气概”。结果当然免不了一场决斗,休斯顿被打死,拉布兰奇维护了自己的荣誉。就在南北战争前不久,《里奇蒙问询报》的编辑詹宁斯。怀斯在不到两年的时间里就决斗了八次。 十九世纪三十年代之后,南方利益的维护者竭力吹嘘说他们不受“公众舆论”的影响,似乎公众舆论就是瘟疫。在南北战争前的三十年里,南方主张有少数人学识渊博就可以了,多数人不必有文化。当时为居统治地位的种植园主的子弟办的大学和军事学院兴起来了。十九世纪五十年代,维吉尼亚州白人中大学毕业生的比例比麻萨诸塞州高;一八六○年,按总人口计算,维吉尼亚州和乔治亚州的“大学”的比例高于纽约州和麻萨诸塞州。但南方的公共教育事业就不行了,初等和中等教育制度,以及总的文化程度都远远落后于北方。尽管没有可靠的统计数字,但我们有理由相信,南方的文盲要比美国任何其它地方多,因为大多数黑人是文盲,白人中的文盲也远比北方多。南方强调领导者应是受过教育的,这同他们不关心民众的教育是一致的。乔治·菲茨休一八五七年说得很极端(此人说话一贯如此),“为确保取得真正的进步,我们必须解放天才,囚禁庸碌之辈。让少数人获得自由,叫芸芸众生去当各种形式的奴隶!” 从十九世纪三十年代到南北战争这段时期,世界舆论强烈反对奴隶制,但南方的绅士则我行我素,置若罔闻。杰斐逊原来认为,“对世界舆论应有的尊重”是爱国主义的支柱,现在似乎反而成了叛逆行为。一八六○年,d.r.亨德利得意洋洋他说:“南方的绅士……要的是自己的正直的见解。他们宁愿当种植园里最下贱的奴隶,当最懒惰、最无知的黑人小工,背上有监工鞭子抽打的血迹,也不愿意成为’那玩意儿‘——最懦弱、最可怜的笑柄——’公众舆论的奴隶‘。……因此,南方的绅士从未受到过,现在也不受世界人民对’特殊制度‘谴责的影响,这是不足为怪的。因为,他们是地地道道勇敢的、自食其力的、有良知的人;他们知道自己对职责所抱的信念,并敢于按照这种信念行事。” 第93页 不屑于迎合舆论潮流以及无意于协调矛盾双方的利益,也是南北战争之前的南方政治学说蓬勃开展的原因之一。如果新英格兰人、纽约人、伊利诺伊人对妥协折衷不是如此热衷,他们相互间的区别也可能会更加明显。这个时期是美国政治学说蓬勃发展的年代,而几乎所有可以与旧世界匹敌的美国政治学说成就都出自南方。南方人生活在不成文法僵化不变的绝对统治之下,竟然能成为概括政治思想精革的能手,这确实是人们所意想不到的。第一个出现的政治学泰斗是维吉尼亚州卡罗琳县的约翰·泰勒。在他一系列坚定有力、逻辑推理缜密的着作中,他坚决维护南方的土地均分论和州权主张。他的主要着作有:《农业论文选》(一八一三年)、《美国政体原则与政策的探究》(一八一四年)、《建国与宪法剖析》(一八二○年) 、《揭开苛政真面目》(一八二二年)、《宪法新论》(一八二三年)。接下来出现的是卡尔洪,他的两部着作《政府研究》与《论美国宪法和政体》(均在他死后出版于一八五一年)是美国政治思想成就的丰碑。最后又出现了乔治亚州的亚历山大·史蒂芬斯,他所着《从宪法角度看最近一次州际战争》(一八六八至七○年)是剖析南方权利的权威着作——这连续出现的政治学说三巨头在整个美国历史中是无与伦比的。 早在一八三九年,那些讲求实际的北方人就用“形上学政治家”一词来讽刺南方的爱国音,以示“有别于另一类人,即具有发展贸易和交通运输事业这种直接目标的人。北方的报纸每份只专谈政治体制中的某一个”具体问题“,例如:有的主张在纽约开办一所银行、有的主张在费城办一所……等等。”但南方辩护士们所追求的却不是什么具体项目,也不是某个地区,而是越来越热衷于一种抽象的事业——“为了南方”。南方所谓的政治实际上根本不是政治。南北成争之前南方的代表们所召开的一系列会议,甚至是梅肯、奥古斯塔、查尔斯顿等地召开的所谓“商业会议”,几乎就得不出任何实际方案。一位南方人悲嘆说,“在寻求发展工业方面,南方是一笔糊涂帐,就象一个新手不知往什么事情上使劲……他们从来不愿意着手推动本地的企业,从来不肯认真考虑具体的经济需要。”南方的政治家们大肆宣扬的是些不着边际的主张,什么保障亚马孙河航行自由呀,在墨西哥的特旺特佩克地峡挖一条运河呀,去尼加拉瓜探险呀,从密西西比河修筑一条直达太平洋岸边的铁路呀,把奴隶制引进中美洲呀……如果这些也算是政治的话,这实在不是南方所迫切需要的政治。 第二部分 民族性的形成 “命定扩张论”是一种科学,它能在你抵步之前,就往定你到最好的地方或其它地方去。“ ——乔西·比林斯 美国的一大财富就是它的模糊性。美国的变化无常,既是无知的产物,也是进步的产物,它成了乐观主义和朝气蓬勃的根源。虽然很少有人承认这点,可是从独立革命到南北战争之间的年代里,这种模糊性正是美国力量的源泉。美国人已经以胸怀宏大而又变幻不定的希望着称,而不是以他们清楚地了解什么和坚定地信仰什么着称。如果说,别的国家是依靠共同的坚定信念聚合在一起的,那么美国人却是依靠一种共同的模糊性和共同的发奋精神而联合一致的。他们的首要事业就是力求探索自己是什么人,生活在哪种地方,处在什么时代,有何能力,以及怎样才能不断扩展并组织起来。他们的美国仍然仅仅是一个出发点。这个国家由于诞生以来对自己就不曾有过任何明确的构思而长期受惠不浅。 第五章 模模糊糊的大地 ”但是,二三十年之前在地图上占有如此巨大面积的’美国大沙漠‘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它游荡无定,而又难以捉摸。这个沙漠如同一度在这里漫游的印第安人和野牛那样,在日益发展的文明面前步步退让……’美国大沙漠‘被逐出了落基山脉以东的平原,似乎成了地球表面一个浪子和流浪汉。在一段时间里,绘制地图的人把它的位置确定在犹他,但是人们一旦被放逐到那里,这个沙漠又滑到亚利桑那和内华达去了。“ ——乔塞亚·斯特朗 美国人生活的天地无限广阔,这一点比任何其它事物都更能推动他们接受残酷而新奇的境遇和幸运而偶然的事件。美国人总是期望意外的收穫,尽管如此,美国人的经历中仍然保留着超过美国人所敢于想像的大量难以预料的事物。如此人口众多的一个现代国家居然生活在一片边界如此模糊不清的领土内,这是前所未有的。当时,美洲大陆仅只粗略地勘探过,但是定居者却跑在勘探者的前面。他们手上只有寥寥几张地图,而且绘制得十分粗劣。在神秘气氛下绘制地图上的山脉、河流、湖泊和沙漠,全都是乐观或者绝望的虚构之物:或是一座乐园,或是一座地狱或是美国大花园,或是美国大沙漠。 在美国诞生的第一个世纪里,美国人并非生活在一个疆界里,而是生活在无数界限不清的孤岛上。向西部推进不是沿着一条直线进行的。美国人的生活,如同其国家本身一样,是以缺乏明确的界限而着称的,整个美洲大陆都笼罩在半明半暗的状态之中,经常处于已知与一无所知之间,事实与神话传说之间,现在与未来之间,本地与外来之间,以及善与恶之间。他们生活在一个鲜为人知的大陆上,但是他们并不了解他们的知识贫乏到何等可怜的程度,然而,如果他们了解得多些,他们反而不会象初生之犊那样全然无畏了。他们的事业完全是靠误解、传说、想入非非的希望和自以为然的信念激发起来的。 第94页 二十八 一个一知半解的国家:开拓先于发现 美洲的”发现“还只刚刚开始。一个决定性的美国式时代错误,一个跟美国有关的古怪的、幸运的和逐步形成的事实,就是这个国家甚至在勘探之前就已经兴旺发达起来——部分原因正是由于它从来还不曾勘探过。这点足以说明美国之早熟及其生命力。在新世界,一个国家可以一方面在成长,同时也在不断发现自己。 对于美国人来说,从一开始,发现和成长就是阿义词。旧世界的国家都熟悉(或者自以为熟悉)自身的国土、边界、地形和资源。当美国人发现他们自己处于何处和发现他们须依靠什么进行工作时。他们就预期自己的国家能够不断成长。如果在美国诞生之后几乎整整一个世纪里,它不是停留在”黑暗大陆“的状态,美国今天能否发展得如此生气勃勃和如此激动人心,倒是大可怀疑的。 作为希望的源泉,美国是如此之丰富多采,因为这是一个引人萌发幻想的地方。当时美国的地图充满了需要填补的空白。凡缺乏具体事实的地方总是用神话来填补——这些神话大多源自欧洲。传说十六世纪的西班牙征服者科罗纳多曾经抵达海边某地,这本来纯粹是无稽之谈,却被制图学家加以肯定,认为他已接触到伟大的西部海洋。地图上标满了科罗纳多到过的地方,这些地方都带有尼泽和其他受人迷惑的早期探险家所拟定的名称。基维拉本来是位于堪萨斯州中部的威奇塔印第安人的一个小村,却变成了神秘的基维拉王国,弄不到新鲜事来报导的绘图员乐于接受这类神秘的地名——基维拉、蒂古斯、契博拉和栋栋尼亚克。他们常常异想天开,把这些地名搬来搬去,”任何地方只要出现空白都可以使用这些地名,否则这种空白就暴露出地理上的无知。好在他们的用户决不会到基维拉去查看个究竟,他们是万无一失的。“卡尔·惠特在他的巨着中描述了东搬西套这些地名和其它神秘地名的情况,简直象无与伦比的希腊史诗《奥德赛》一样,都是些在汹涌的幻想海洋里飘荡的虚构城市。 为了说明这种无知,我只需简短地告诉你一组有关这类幻想的故事。美国西部的神秘河”圣比纳文图拉“的故事就充满了象徵主义和讽刺色彩。这个幻想既古老又壮丽,还活龙活现地流传到十九世纪中叶,因而就特别令人感兴趣。欧洲人在十五世纪后期能够发现美洲主要是由于欧洲人对东方感兴趣。当时寻找一条向西航行到亚洲的水上航道的希望主宰着一切,当发现北美大陆成为通向东方的障碍时,人们更加迫切希望能找到贯穿大陆的水路。随着新世界的轮廓日益清楚,人们掌握的知识无情地把向西的通海航道全部——勾销。但是寻找一条通海航道的希望并没有熄灭。人们又把希望寄託于地图上一些空白点。在人类痴心妄想的经历中,这种通过绘制地图把希望变来变去的故事可以算得上是最可悲可嘆的。他们的希望受到讥嘲捉弄,其程度简直如同出自某些恶毒的鬼神之手。 寻找横贯大陆通海航道的努力是朝两个方向进行的。在太平洋岸,于十六世纪到十八世纪之间,寻找横贯大陆通道的西班牙探险家对北美海岸进行实地勘探,一直搜索到北纬六十度以北。一七七六年多明格斯一埃斯卡朗特探险队曾希望能找到一条从圣菲通向位于加利福尼亚海岸蒙特雷的西班牙居民点的道路。他们经过勘探,首先绘制了巨大的科罗拉多高原的地图。在地图上,他们绘下了一个大湖,名叫蒂姆邦诺哥斯湖(把大盐湖和犹他湖合成一体),它拥有一条巨大的假定可向西航行的河流,有可能一直通到太平洋。加利福尼亚乐观的西班牙神父们煞费苦心制造直通内地的水道的神话,他们想像穿越山嵴而下的河流全部发源于落基山脉。他们说,这些河流也许可以通航,因而使得长期寻求的从中国到西班牙的通商之路有可能兑现。所有这些想法部绘入了一七八四年的西班牙北美地图。尽管存在着种种错误,但是这张地图仍是当时最好的地图。图上所绘太平洋沿岸诸河流显示了科罗拉多河以北落基山西坡的水道如何向西流入太平洋。直到一七九三年,太平洋岸边的西班牙人还在寻找横贯大陆的西部河流的入口。与此同时,来自路易斯安那的西班牙探险家则沿着密苏里柯谷而上,到达了海洋。探险家们热衷于夸大自己的发现;游记作家热衷于讨好读者;制图学家热衷于填补地图上的空白地区,他们的共同努力使得这种令人尊敬的古老设想——寻求一条贯穿大陆的水道——得以长期保存下去。 分歧的焦点不是在于是否存在这样一条水道,而是在于在什么地方可以找到这样一条贯穿大陆连接海洋的水道。苏格兰探险家亚历山大·麦肯齐在他一八○二年的远征日志里认为,哥伦比亚河(他把这条河误认作远在北边加拿大卑诗省境内的弗雷塞河)很可能是太平洋与大西洋之间未来的通道。托马斯·杰斐逊本人就误认哥伦比亚河为俄勒冈河(亦称”西部之河“,相传为神秘的”西部之海“的遗蹟,源自十六世纪义大利航海家维拉察诺的时代)。他坚信去印度的道路将可取道密苏里河和哥伦比亚河。所以他在一八○三年满怀希望地指示梅里韦瑟·刘易斯说,”你们这次使命的目标只有一项,就是寻找从海洋到海洋的直接通道,具体渠道是通过密苏里河或者俄勒冈河……“当然,刘易斯与克拉克远征队的确建立了从密苏里河到哥伦比亚河之间的陆上交通线,但他们发现落基山山口十分陡峭,而且他们肯定没有找到可以通航的水路。随着该地区的交通日益发展和人们对于该地区的知识日益增多,长期追求的海上通道应该到别的地方去找,这点已经变得越来越明显了。 第95页 因此,只好再次为这个没有熄灭的希望寻找落脚点,但现在只剩下两个隐秘的地区在吸引人们了。一个地区理所当然是北极。当一八一五到一八一七年间,格陵兰以东的冰层溶化时,放弃在这里寻找通向印度道路已有两个世纪的英国人又重新燃起了希望。另一个有可能找到通道的地区,是美国现有领域中在地理上最不为人知的地区,我们称之为”大盆地“。这就是位于北纬四十二度同莫哈韦河之间的这片土地。似乎大量”证据“突然都指向那个地区,好象那里确实是人们长期寻找的横贯大陆水路通道的最后一个希望。 于是,十九世纪上半期便出现了格洛里亚·克莱因所称的”制图学狂热“,在这股狂热中,神话一次又一次地压倒了现实。亚历山大·冯·洪堡、泽疖隆·派克以及刘易斯与克拉克远征队在一八一○年和一八一四年绘制的富有影响的地图,都正式记下了那个神话,此后这个神话一直待续流传了整整三十年。这是一点不足为奇的,因为派克以及刘易斯与克拉克远征队都照抄了洪堡绘制的地图,而洪堡本人又从未到过该地区,只不过是照抄了一份更早期的地图,这份地图绘制日期至少是四十年前。刘易斯与克拉克远证队地图上画出的那条人们渴望已久的河流源于落基山脉并经过群山向西流入大洋。另一个大胆的地图绘制者认为,如果能有这样一条河流通道,就必然还会有别的河流通道,于是他在地图上又绘出了六条源出落基山流入太平洋的河流。其中,传流最久、最宽又最吸引人的一条就是众所周知的”圣比纳文图拉“,这条河最初是制图家为一七七六年西班牙探险队草绘出来的。阿什刊、史密斯、沃克和彼得·斯基恩·奥格登这批皮毛商人的实地经历井没有起到消除那条河的作用。即使加勒廷、博纳维尔和伯尔所绘制的地图开始以没有任何通海水道的内陆盆地来填补原来的空白,它也没能就此抹掉人们心目中的”圣比纳文图拉“。这批地图全部出版于一八四○年以前,但它们并没有流传,而且由于大令人沮丧以致无人相信。约翰·比德韦尔谈到他一八四一年由陆路前往加里福尼亚那次划时代的旅程的筹备工作时写道:”我查看了一些地图(当然假定这些地图都是正确的),发现于目前大盐湖的位置附近有一个湖泊,大约三百或四百英里长,有两条出口河流,都注入太平洋,这两条河流都比密西西比河还要长。“当然,大盐湖的成水是魔鬼作成的巧合,使人们更难以怀疑这是伟大的西部海洋伸向内陆的海湾。 人们相信某个地方肯定有一条流向西方的水路,这种信念已经流传很广并且受到尊重。密苏里的参议员托马斯·哈特·本顿长期以来一直在为寻找通向印度的海上通道大声疾呼,最初,他倾向于附和杰斐逊从密苏里河上溯的路线,同时他又非常乐观地派遣他的女婿约翰·弗雷蒙特去寻找另外的入海通道。当然,宏伟的”圣比纳文图拉河“仍然有着惊人的吸引力。美洲大陆的大部分地区是通过水路进行勘探的,首先是沿着大西洋海岸,后来则是沿着密西西比盆地各河流而下。如果有类似的通道横贯西部,那么还有什么比这更为合乎天意或更加合适呢? 对于通向东上的西向航道这种传说,其最后一个落脚点实在是一太讽刺,因为探险家们、制图学家们以及空想的政治家们最后全都孤注一掷地把他们的理想心愿——他们的圣比纳文图拉——定位于北美大陆一片广大地区,而实际上这个地区既没有宏伟的河流,也没有任何出海的河口!在所有的地方当中,他们竟然选中大盆地!这个地方实际上是一个地理上的怪物:在雨水充足的大陆中心地带,这样广大地区的雨水却不是流向任何大洋,而是通过某些神秘途径进入了本身的土地之下。对于美国人的充满大无畏精神的幻想来说,还有什么能比这样的结局更无法逆料呢? 直到一八四四年(而不是在此以前),弗雷蒙特才得出结论,在这个假定有水道贯穿大陆的地区不仅没有流向海洋的河流,而且实际上也没有任何向外排水的出路。一八四四年五月二十三日,刚好离开堪萨斯一年之后,弗雷蒙特在犹他湖畔安营扎寨。他终于把沃萨奇岭和塞拉山之间的大片地区(包括俄勒冈的大部分,内华达的全部,犹他的西部以及莫哈韦河以北的加利福尼亚)描述为内陆排水的地域,一个没有出海口的”大盆地“。这不仅是简单地消除了地图上另一个空白地区,而是在揭示北美真实情况的长期过程中一项伟大的地理发现,从而使神秘的”圣比纳文图拉“这个最后幻想化为乌有。它是一次从幻觉中清醒过来的经历。 圣比纳文图拉的故事不过是人们追求幻想的那种美国式《十日谈》的一个插曲。在十九世纪早期,北美,特别是邻近新兴的美利坚合众国的部分,被认为是吸引勘探家、制图学家、植物学家、地质学家、插图画家、人类学家以及大量致力于新兴科学的其他各种人的最合乎理想的地方。新世界仍处于一种迷人的半明半暗之中,既不是如此光亮透彻,以致各种想像都显得荒谬可笑,也不是如此漆黑一团,使得勇气不足的人望而止步。 美国西部的许多情况使人们对本国地理长期处于普遍无知的状态。殖民时期的竞争者从不鼓励把已有的信息公诸于众。西班牙在北美的早期探险家也不热心于让人分享他们的微薄知识,因为这是建立帝国的宝贵手段,必须象一个国家的技术工人或金条那样,严密地珍藏起来。 第96页 因此,在西部探险记录中充满了不为人知的首次发现,而人的生命就这样被白白浪费掉,因为旱期的发现都没有公诸于众。怀俄明着名的南隘口也许早在一八一二年就由约翰·雅各布·阿斯托所雇用的罗怕特·斯图尔特发现了,十九世纪中期,加利福尼亚的移民都是穿过这个隘口涌入的,但是这个信息一直没能传播于世,谁也没法肯定斯图尔特究竟到过哪些地方。直到一八二四年,杰得迪亚·史密斯重新发现这个隘口,并且为毛皮商贩广泛利用之后,世人才普遍知道有这个隘口。同样,发现大盐湖的荣誉应该归谁也是争论纷纷。是应该属于吉姆·市里杰吗?早在一八二五年,布里杰作为阿什利捕猎队(领队可能是比尔·萨布莱特)的成员之一,对贝尔河河口进行勘探,当时他溯河穿峡、顺流而下,到达大盐湖岸边,面对一片咸水,他满以为这就是太平洋的一个海湾。另外,捕猎者埃蒂尼·普罗沃斯特一八二四年秋天也可能见到过这个大湖。如果这两个人实际上都未曾见到过这个湖,那么发现大湖的荣誉就应该归属于一八二四至二五年彼得·斯基恩。奥格登的蛇乡探险队。在该探险队一八二五年五月五日的日志中,奥格登记下了”一个明媚的平原,布满了水牛和成千上万只幼小的海鸥,后者对我们来说实在是一个奇观,我马上预感到附近有一片我们迄今根本不知道的巨大水域。“如果说这个队里有人曾经亲眼目睹这个大湖,此人可能并非奥格登,而是他手下的某人。直到一八二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奥格登本人似乎还未曾见过此湖。出奇的是这批人当中的任何人对于别人已经做过的或者正在做的事竟然了解得如此之少。 这类相互不通消息的现象所带来的一个好处就是许多人都能尝到首先发现的欢乐。一八四三年九月,也就是奥格登第一次瞥见大盐湖的十五年之后,弗雷蒙特看见了”我们梦寐以求的目标一内海。一片汪洋,水波不兴,向前伸展,荒凉壮观,极目望不到边。“”每当我们忆及自己是本国传统历史记载中第一批访问这片土地的人,同时也是第一批用人类的声音打破这地方长期孤寂的人,我们深感欣喜。“弗雷蒙特根本不知道几乎比他早二十年左右,也就是一八二六年,吉姆·布里杰的捕猎队曾经乘坐临时制作的水牛皮或麋鹿皮艇绕着大湖游荡过大半地区。或许这倒是件好事,让他有机会充分享受”首先发现“带给他的喜悦。 一八四五年,他第二次探险。当弗雷蒙特和他的探险队沿着大盐湖南岸向西行进时,他们再一次享受”第一批“见到美洲大陆一大雄伟景色的欢乐。他早就听说从未有人从这个方向跨越过这片辽阔的平原。如今当地的印第安人又向他证实了这点。那条路上并没有向外流出的河流。他们这帮人的响导,同基特·卡森和罗伯特·沃克一样都是知识丰富的山地人,但他们对这个地区却一无所知。现在回想起来,我们可以看出他们的知识多么贫乏,因为实际上早在近二十年前,杰得迪亚·史密斯就已经跨越过大盐沙漠。为什么花费那么大的代价而消息又如此闭塞呢?原因是不难发现的。正如威廉·戈茨曼所解释的,对这些猎物丰富的河流了如指掌并熟悉抵达这些河流的捷径的捕猎者,就象找到最好的捕鱼侗那种人一样,是不愿意让别人分享他所知道的一切的。成功的捕猎者熟悉道路,知道何处有最容易通行的隘口,由哪里穿过最茂盛的天然草地,可以到达盛产水獭的河流;他们也知道跨越沙漠的最安全道路。他们的职业是猎取毛皮而不是绘制地图。例如杰得迪亚·史密斯,他所掌握的西部知识也许可以同当时的任何人媲美、但他绘制的地图却只有寥寥凡张,而且全部丢失了。还有吉姆·布里杰,他在一八五○年曾引导斯但斯伯里探险队到达人盐湖,在一八五九年又曾给威廉·雷诺兹的黄石探险队当响导。但是在需要时他所能提供的地图只是一幅粗略的概貌图,并且还是临时用木炭在水牛皮上匆忙绘制的。 正如我们从前文所看到的那样,皮货贸易中建立货物集散地的体制要求具有非凡的组织才能,同时也需要十分熟悉地形。年复一年,数以百计的人分散到捕猎者活动的西部地区各个遥远的角落,并按时按计划集合在一起。伯纳德·德·沃托解释说:”他们不同于荷马臾诗中的希腊英雄阿奇里斯,但是他们能充分作好准备,在指定的日期和规定的地点同成百个人会合。即使地理学家绘图时把这个地点移动了整整十度,对他们也全无影响。他们在地图的空白地区到处走动就如同人们走进牲口棚那样容易。美国大沙漠如同他们的后院。“他们本身很少需要地图。他们的地理知识全装在脑袋里,这就使得他们本人成为不可或缺的角色,并且使美国西部对外部世界长期保持神秘的色彩。 如果地理学家了解得更多些,或者了解得更少些,这个充满空白的大陆或许未必会如此吸引人,对美国地理这种神差鬼使的一知半解,正好说明美国人的后力和热情,那种着迷似的专心致志以及反覆无常的感情转移白何而来,正是由于这些特点,美国人很快地枕把他门的希坐从一条”圣比纳文图拉“转向厂另一条。 第97页 如果没有什么新的发现,希望和恐惧往往就会发展到狂热的极端。人们就凭想像给已知的东西添枝加时;他们不愿意用”干旱平原“、”温带草地“之类常见名词来填补地图上的空白,因此,只要有更令人感兴趣、更富有色彩、更充满危险或更加有价值的点滴迹象,便千方百计抓住不放。泽布隆·派克报导他一八○六年在于午线九十五度以西地区旅行的情况说:”在沿途各地,我看到多处很氏的地带,那些地方,大风捲起的沙子堆得奇形怪状,象海洋里汹涌的波涛一般,而且那里寸草不生。“在一八一九年到一八二○年,美国地形测绘工程师协会的史蒂芬·朗从设在普拉特河和密苏里河文汇处(即现在内布拉斯加州和艾奥瓦州交界处)的一个营地出发,沿着普拉特河走向落基山的前沿,然后向南再向东穿越俄克拉何马抵达阿肯色的史密斯堡。他漫不经心地报告说:”我毫不犹豫地认为,我们国家这一大片地方,几乎完全不适宜于耕种,当然也不适宜于依靠农业自给自足的人们居住。固然偶尔也能遇到相当广阔的肥沃土地,可是树木和水源部异常稀少,几乎成了这里普遍的现象,并且肯定会成为这个地区开发道路上不可克服的障碍。“他认为,落基山以东的大片邻近地区可能非常适宜野牛、野羊和其它野生猎物生长,除此则一无所用。在一八二三年发表的地图上,他用大字标上”美国大沙漠“字样。他就这样协助创造出一个新的地理神话,并且註定要成为十九世纪上半期一个最生动和最具有说服力的神话。围绕着”沙漠“一词的含义,出现了种种不同的理解,使得人们对这片土地的看法更加捉摸不定。”沙漠“一词被广泛用来描述美国西部的许多地方,因此,对某些人来说,这个词意味着类似”美国的撒哈拉“;对另外一些人来说,又意味着只适于印第安人居住的讨厌地方;还有一些人则认为,这个词包含着形形色色其它可怕的涵义。正如其确切位置无法肯定一样,它的含义也是无法确定的。 树木和水的普遍缺乏当然是事实。二十世纪,沃尔特·普雷斯科特·韦布和其他许多人都证实了这个事实对美国西部的形成有多种深远的影响。但是,所谓位于落基山以东、既缺树木又缺水源、完全不宜居住的”沙漠“,也即史蒂芬·朗想像出来、并被另外不下几十位制图学家、旅行家、作家和”炉边讲故事“的人所肯定的”沙漠“,却纯系神话,和浩荡的”圣比纳文图拉河“同样无根无据。但是,这种毫无事实依据的希望——试图发现一条西部的密西西比河,曾经吸引无数勘探家们不惜生命进行探险,他们偶然也发现一些出乎意外但却确凿可靠的事实。与这种情况完全一样,对美国大沙漠的信念也动员了成千上万美国人,这种情况一直延续到南北战争以后。无数美国人脑海里索绕着炽热的沙土和耀目的阳光,这种景象促使他们匆匆西行。前途充满幻想的地理障碍、现实的印第安人威胁、自然界的重重风险,以及树木、水源和其它资源的严重缺乏。他们就在这种情况下丢下好客的中西部平原,踏上吉凶未卜的征途,奔赴更加干旱的地区。大平原变成了一个必须尽快地跨越的障碍,也许正是由于这种看法,使肥沃的中西部的开发延迟了好几十年。 这些令人生畏的印象还产生另外的效果。这样一个美国大沙漠不正好适合于容纳印第安人吗?一八二三年,陆军部长约翰·卡尔洪向门罗总统建议,把古老的西北部(即大湖区周围以及俄亥俄河与密西西比河之间的地区)近一万四千名印第安人迁移到大沙漠的北部,把包含南部各部族的七万九千名印第安人迁移到大沙漠的南部。卡尔洪列出此举有如下好处,可以腾出东部大量宝贵的土地给白人移民;防止今后种族间发生冲突;免得印第安人进一步沾染白人的罪恶和疾病,卡尔洪解释说,说服印第安人搬走虽然要花费三万美元,但却可以”一劳永逸“地解决印第安人的问题,两相比较,应该说是一个很小的代价。正如弗朗西斯·保罗·普鲁查最近所证实的,尽管有些职业地理学家和政府官员不同意把印第安人迁往”沙漠“,但这种观点当时还是颇手众望的。一八二五年颁布的卡尔洪的”印第安人永久性边界“计划,已经证明不象他当初设想的那么永久。因为美国大沙漠的神话并未能长久保持。当这个神话逐渐烟消云散之后,白人开始怀疑子午线九十五度以西的大片土地可能并不太坏,给印第安人占有恐怕不上算。 在十九世纪的三十、四十、和五十年代,人们不顾一切地向位于”大沙漠“中心的密西西比河以西地区大量移民,以此抗议对他们选中的土地的诽谤。堪萨斯历史学会执行委员会于一八六○年报告说,他们十分清楚地记得,当初在上学的年代,”教科书告诉我们,我们现在居住的这块中央平原就是美国大沙漠的一部分。“他们创造一种与上述神话唱反调的神话。他们不仅否认他们所在地区的荒凉,而且还编造了有关这个地区罕见肥沃的新神话。但是老的神话的消逝仍是缓慢的。十九世纪五十年代的《太平洋铁路勘查》仍然刻画出一幅可怕的图景。一八六二年的《联合太平洋铁路法》主要用意是保证有跨越平原的高速交通,而不是为了提供一条通向这个平原的纽带。这是一条穿过中部大陆屏障的捷径,可以把密西西比河谷的居民同太平洋沿岸的移民连成一片。 第98页 新神话同老神话一样,都旨在证明人们不屈不挠的信念。正如亨利·纳什·史密斯所生动描述的,移民们沿普拉特河谷和堪萨斯河谷上溯,用花园的神话来取代沙漠的神话。从殖民时代的旱期开始,欧洲人就把大西洋岸的殖民土地视为新世界的花园,让这些土地长期保持处女地的状态,以便用来补偿旧世界的过度垦殖。这种神话很容易向密西西比以外的地区迅速传播。早在一八四四年,乔赛亚·格雷格在他所着《草原贸易》一书中就曾经暗示过有一种魔力,可以把想像中的荒芜之地变成想像中的乐园。移民的到来这件事本身不是正可以使这项业迹得以完成吗? 为什么我们不可以假定,由于文明(地球上到处进行的垦殖)无远弗届的影响,会有助于阵雨的成倍增加,正如它肯定会使甘泉成倍增加一样?为什么我们不可以假定,碧绿成荫的园林,当其在草原上发展时,会对气候产生某种影响呢?无论如何,许多年迈的移民部贊同干旱现象在西部日益减轻的说法。新墨西哥地区的人们也向我们证实,近年来那里的雨量确是增多了,一般迷信的人都把这种现象归因于密苏里商人的来到,那么我们难道不可以期望这些贫瘠地区重新复活并且变得更加肥沃吗?我们难道不是还可以期望有那么一无这块土地上都市满了欣欣向荣的居民点,一直延伸到落基山吗?格雷格本人认为气候的变化是由于灌溉所造成的。 报界报导了一八六六年和一八六七年在人口不断增长的堪萨斯和内布拉斯加建筑联合太平洋铁路的情况,实际上这是传播这种神话的最有号召力的办法。越来越多的人拥向那里,他们说雨量确是有所增加。广泛宣扬的《各准州的地质与地理调查》又为这种新的神话般的希望提供了受人欢迎的”科学“根据,这项调查是由联邦政府倡议并在弗迪南德·范德索尔·海登指导下于一八六七年在内布拉斯加开始进行的。调查结果的技术报告在美国西部特别受到欢迎。海登于一八六七年公开告诉内政部长说:”据称,每一百六十英亩土地上造林十到十五英亩就会对气候产生非常重大的影响,能够补充和增加水分,且极大地提高土地的肥力。土地的开拓和树木的增多已经使得内布拉斯加沿密苏里河的地区气候有所好转,所以在近十二年到十四年之内,雨量已逐渐增加并在全年内分布得更加均匀,我有充分信心,由于移民定居点的扩展和适量的造林,这种变化将会持续向前发展,越过于旱地带直达落基山脉之麓。“ 这种有号召力的理论在海登领导下的昆虫学家兼植物学家赛勒斯·托马斯所着《科罗拉多农业》这本专着里得到支持,该专着记载了科学家的”坚定信念“,那就是日益增多的雨量在一定程度上系来自于移民定居点的增加,”由于人口增加,空气中的湿度也会增加。“受人尊敬的农学家,象新成立的内布拉斯加大学自然科学教授塞缨尔·奥义,就採纳了这种乐观的理论。他们的共同努力幸运地得到南北战争以后出现的一系列异常多雨年景的支持。 ”耕犁之后必有雨水“这个口号被提出来并且传诵了几十年。建设事业推动者对这一原理的大力宣传是不难理解的。这种概念原来可能是从法国或英国科学家那里借来的。但是在欣欣向荣的美国西部,如果有人拒绝承认这个概念,甚至对此产生一点怀疑,都被认为是对当地社会的背叛。拒绝相信这个概念的牧牛人被斥责为自私自利,企图阻挠移民,以保住大片可成为宝贵耕地的土地来作牧场。灌溉计划竟然也遭到人们的反对,不仅是由于新来的人太多,使得灌溉计划成为多余,而且由于谈论灌溉无异是宣扬自然雨量不足从而降低土地的价值。 很快地,建设事业推动者反击美国大沙漠神话的狂热程度便远远超过了它所反击的神话本身的狂热性。特别是威廉·吉尔平(1813-1892)天花乱坠的理论对于城市开发者尤其具有吸引力。他是一个多才多艺的士兵、探险家兼编辑,在一八四三年曾伴随弗雷蒙特进行探险,他支持托马斯·哈特·本顿建筑一条横贯大陆的铁路中央路线的主张,而且当上了科罗拉多准州的第一任州长。在《中央黄金地区》(一八六○年)、《北美人民的使命》(一八七三年)和《环球铁路》(一八九○年)三本书里,吉尔平洋尽地阐述了他自己一套简单而有号召力的理论。自从一八四六年以后,他在演讲问和论文中一直广泛地宣扬这种理论。 他吸收德国博物学家兼哲学家亚历山大·冯·洪堡的成果,发展出一种学说,叫做地理决定论,以取悦热情洋溢的中西部建设事业推动者。以洪堡的理论为依据,吉尔平发现他预言的关键在于”等温黄道带“。这是一条宽约三十度的波浪形地带(约二千三百英里宽,大致从北纬二十五度到五十五度),横绕地球的北半球。通过这个地带的中部,约略沿着北纬四十度,贯穿着一条”强度轴“,在这一地区内,年平均温度为华氏五十二度。”在这条等温带内,并且仅限于这个地带之内,有史以来,人类大家庭的主要成员结队伴随着太阳从东向西行进,依靠他们,神圣的鼓舞人心的文明之火才得以持续不灭。在这条强度轴上建立起宏伟的大城市,这些大城市一个时代接着一个时代成为向周围扩散文化活动和权力的核心。……中国人、印度人、波斯人、希腊人、罗马人、西班牙人、英国人,最后是北美人民的共和国。……这条地带环绕着地球,在其周围,大陆在扩展而海洋在收缩;这条地带还随着温暖的气温轴(其平均热度为五十二度)而呈现出波浪状;这条地带容纳了全世界百分之九十五的白人及其所有文明!“ 第99页 必须沿着这条强度轴建造一条环球铁路。还有什么能比这种需要更加明显的呢?吉尔平《中央黄金地区》一书中的水文图上清楚地表明,”密西西比大盆地就是世界竞技场……上帝亲手圈定的人类最优美的栖身之所。“把各大洲加以比较:欧洲的中部突起,最高点形成了冰天雪地的阿尔卑斯山;亚洲同样地隆起,形成了喜马拉雅山;非洲和南美洲,以人们目前所知,则”纷乱交错,形成杂乱无章的断层。“ 对比之下,北美的内陆则象一个朝天的大碗,任何东西只要进入其边缘就会被和谐地吸收并加以融合。而其它各个大洲则象复盖在地球上的大碗,把所有的一切从中心顶点抛向四面八方。……从地理角度看,我们是朝天,旧世界是倒扣,从社会角度看,我们现在是,将来也是由四面八方向中归聚。 吉尔平关于宇宙的所有概念都反映着在中西部从事宏伟事业的创业者的呼声,吉尔平本人对这些事业就很感兴趣。例如,沿着北纬三十九度横贯大陆的铁路中央路线就是其中之一。十九世纪四十年代,吉尔平在密苏里河畔独立城边缘购买了大片土地,然后说服市政委员会扩大市镇的范围,把他的地产全都包括进去。他又把自己的地产分成好多地段。这些土地全都处于吉尔平所谓的北美大陆水文圈的中心。吉尔平绘制并四处散发的”中心城市“图表明:由于更迫切的地理需要,国家首都应迁到吉尔平城镇中心。正在他提高这种特殊地产的身份时,他又发现另外一条地理规律:世界上的大商业中心全部位于大河的河畔,而且在北美,这类城市之间应相距一百里格(三百五十英里)。真是好运道,这正是独立城和吉尔平城与圣路易斯之间的距离。当他那野心勃勃的吉尔平城计划垮台之后,吉尔平十分高兴地发现幸亏他当初所定的伟大中心城市的地点偏东远了十英里。然后,在一八五八年,他的新”中心城市“图又把首都定在当今大堪萨斯市的地方,同时他那一份忠于创业的热忱也转移到了这个地方。十二年以后,当吉尔平把他的那片忠诚进一步向西转移至更远的丹佛时,他的科学理论也跟着他的投资一起移到那里。吉尔平在他所着《科罗拉多扎记》(一八七○年)一书中宣布,他发现由于人口开始沿着强度轴向着更西的地方集中,丹佛现在已成为”北美大陆地形结构中具有坚不可摧的力量的焦点“。在吉尔平个人命运的这个最后落脚点,他才发现了横贯大陆运动的真正途径。 当西部还处于地理上的黑暗时代时,一些象吉尔平这样的人,极力想使他们自己和别人深信,他们已经找到了他们所需要的一切。这种地理上的无知也同样掩护了一大批诈骗犯,方便他们施展引诱手段,把自己追逐的目标画到地图上的空白地区,以便在那里随心所欲、为所欲为。当时,诈骗成了西部正常体制外的又一种体制,在西部的民间传说中占有突出的地位。神秘的矿藏多得不计其数。在人们一知半解的辽阔地区,这种神秘的矿藏更是成倍地增加。移民来到这里时正处于疲倦、绝望和乐观交织的心情之中,很容易一下子就相信他们已经找到了宝藏。一个最精采的例子就是一八七二年的钻石大诈骗案,人们通常称之为十九世纪最大的西部矿业骗局。 一八七二年一个雾朦朦的早晨,有两个衣冠不整的勘探者,好象刚从一个遥远的矿山归来,走进了旧金山的一家银行,要求一个银行职员同他们私下密谈。他们竭力装出诡秘的样子,要求这位职员替他们安全保管一个小口袋。他们装作勉强的样子向这个职员透露口袋里装的是钻石,要他保证为他们严守秘密,然后就走了。这个银行职员理所当然地立刻把此秘密信息告诉了其他的银行职员,他们又把这个信息私下传给旧金山一批经过精心遴选的大富翁,于是他们开始寻找这两个神秘的勘探者。由于一次幸运的巧合,不到几周之内,菲利浦·阿诺德和约翰·斯莱克这两个人又重新露面。经过一番劝说(其中包括忖给他们六十万美元),他们同意加入一个新成立的採矿公司,其唯二目标就是开採那个神秘而地点尚未确知的钻石矿。阿诺德同一些支持者一起回到东部,以便通过纽约的蒂法尼公司检验钻石的真假。蒂法尼公司检验后肯定钻石是真的,于是在纽约又组织起一批支持者。为使这些支持者本身以及其他可能参与的投资者深信不疑,他们还僱佣了一位名誉毫无瑕疵、绝对忠诚可靠的採矿顾问为他们准备一份矿区现场报告。亨利·詹宁(他一贯对各项清他提出报告的计划几乎全部加以谴责,从而闻名于众)同意到钻石矿区现场观察并作出评价。阿诺德和斯莱克把詹宁带到现场,他们俩精心策划,花招耍尽,才使现场地点得以保密。詹宁返回后报告说钻石矿区是真实的。不久,至少有一家投资者投入了六十六万美元,接着又有另外几家进行”投资“,数达一千万美元。 阿诺德和斯莱克看起来活象乡下佬,其实不然。事实证明,他们是当代最老练的诈骗犯。在科罗拉多西北部遥远的台地上,他们确实树立了界标以表明该地区产权归他们所有,而且不惜工本地把一些小块钻石和红宝石撒在这个地区,用以欺骗别人。国家土地辽阔,他们发现的矿藏地点偏僻以及人们对地理情况的普遍无知,这些客观条件都成了他们的护身符。他们如果能严守现场地点的秘密,不让公众知道,只让少数容易上当受骗的伙伴在响导指引下进入现场,而现场地点对公众始终严守秘密,则在骗局败露之前,他们就可能敛集别人的投资,发一笔大财。 第100页 从一八七二年五月兴起的钻石热持续到当年十一月。各色各样的诈骗犯(或者鼓吹者)充斥西部,不仅在旧金山,而且在丹佛,在盐湖城以及别的地方都四出活动。如果不是诈骗犯无意之中把他们的钻石矿区定位于北纬四十度附近,这个骗局的揭露还会无限期地拖延下去。美国国会曾于一八六七年批准进行有名的”北纬四十度勘查“:即”对落基山脉与内华达山脉之间的领土进行一次地质和地形勘探,其中包括对太平洋铁路各线路的勘探。“负责这项工作的是意志坚强的克拉伦斯·金,亨利·亚当斯曾誉此人为”所有美国人理想中的人物“。一八七二年夏天,金和他手下的人仍在为他们的勘查而埋头工作。当金耳闻有关钻石矿的消息时(关于此矿,到当时为止,他始终未发现任何迹象),他为此感到苦恼。他领导的勘查工作有一项规定目标,就是向国会和全国提出有关该地区的自然资源的意见;如果他确实遗漏了象钻石矿这样有价值的东西,他自己的职业声誉以及整个北纬四十度勘查(和今后各项勘查)的声誉都将受到怀疑。 通过机智而离奇得不可思议的侦查,金同他的三名勘查员终于把钻石鼓吹者不慎泄露的零星线索集合起来。这些线索全都与科罗拉多北部的扬琅-格林河地区以及怀俄明南部和犹他有联繫,最后,金及其伙伴已经是无可追踪了,只剩下詹宁偶然向他们流露的一个线索:追浮钻石的人曾经在一座布满松树的高山脚下露营过,这座山在六月份仍然复盖着冰雪,山的东北侧则没有高山峻岭。十一月初,金终于发现了那个树立了所有权布告牌的荒凉场所(至今仍被称为科罗拉多钻石峰)。由布告牌伸展出去的小道部汇集到一片砂岩层。他们在那里的地表浅层发现了无数的细小钻石和红宝石。在这类地质构成中居然会找到那种宝石,确实已使金大感迷惑,何况他注意到钻石和红宝石部只出现在风化了的岩石附近,而这座岩石又是位于那两个人提出权利要求的范围中心。他们还注意到这样一件怪事:每发现十二颗红宝石,必有一颗钻石。于是他们这伙人取出自己的筛子在周围地区进行筛选。他们发现只有在那些土地已经被弄得乱七八糟的地方才能找得到宝石。在蚁丘里也找到少数宝石,但仅限于附近遗留有足印的地方才有。作为最终试验,金及其伙伴开掘了一个很深的洞,并且把所有的泥土都筛了一遍。结果并没有发现任何宝石。 现在金确信,所谓钻石矿纯是骗局,而且深信他有足够证据把这件事加以揭露出来。他连忙穿过这一带山区,赶去搭开往旧金山的火车。他急于想赶在那些诈骗犯闻风逃走或者在他们骗取更多资本之前,能够追上詹宁和其他无辜的支持者。金成功地说服了那些受骗的投资者。诈骗犯从未被扭送法庭,但是由于他的勇气、他的科学侦查方法以及他在西部地理学上的权威,金成了一个英雄人物。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尽管《北纬四十度勘查》(一八七○至七八年)的七大卷报告为政府出版物提供了一个新的科学标准,成为国际地理学的一部经典作品,并因之在一八七八年建立了以金为首的美国地质勘查队,但是使他有幸获得公众注意的倒是他对钻石大诈骗案的揭发。旧金山《纪事报》曾为之”感谢上帝和克劳伦斯·金“帮助避免了”一场重大的钱财之灾“。其它一些报纸也说,这一行动足以抵偿”北纬四十度勘查“而有余,并足以证明进一步的勘查实属可行。钻石峡谷的骗局无意之中推动了美洲大陆的勘探工作。 这种模模糊糊的认识起着一种激励作用,使地图绘制者作出过大的行为,使诈骗犯异想天开,同时也激起了美国人急于了解本大陆与众不同的奇异景象的热忱。精确知识的缺乏反而使这类知识具有一种特别的吸引力。早在殖民时期,这个新世界零星的新奇事物已经培育了人们对自然史的重视。十九世纪初期发现的新景象是如此丰富多采,它进一步鼓舞博物学家们对他们目睹的一切进行命名、分类和描绘。约翰·詹姆斯·奥杜邦(1785-1851)在成为辛辛那提的一位动物标本剥制家以前,就曾经在肯塔基州度过了他大部分的青春岁月。他很早就从事自然环境中新世界鸟类的素描和绘画。他于一八二六年到达英国,在伦敦的一位雕刻家的帮助下,他制成了精美的对开本画册(《美国鸟类——一八二七至三八年》),这本画册提供了五百种鸟类的一千幅与原物相同大小的彩色画。不过,象奥杜邦的这类作品只是为博物学家和有钱的收藏家服务的。人们普遍要求西部景色画和对定居点外缘的生动描绘,因而促使风景画空前流行起来。 巨大的密西西比河全景画就是紧紧抓住了北美大陆变幻无穷的雄伟壮丽景色,从而成为最为引人注目的成功之作。当时最着名的全景风景画家是约翰·班瓦德。他一八一五年生于纽约市,十五岁就到西部四处游荡,并在那里自学绘画。一八四一年前后,他已构思好他的计划,”要绘制一幅表现密西西比河美丽景色的图画,这幅画在规模上要胜过所有其它画作,正如那条巨大的河流胜过欧洲那些小溪一样,这真是一个伟大的理想啊!这幅画似乎真能与故乡茫无边际的森林及其广阔天地相媲美。“”当他投身于工作时,他心中从未提起过名利的念头。“一位为他写传记的匿名作者(也可能就是班瓦德本人)这样写道,”他被一种充满爱国心和荣誉感的雄心壮志所驱使,决心要创作一幅世界上最大的画。“为了替他的这幅杰作收集素材,他化了整整一年时间,驾着一叶轻舟,在密西西比河里上下漂游,经受了无数艰辛。班瓦德完成的巨幅画卷于一八四六年十月在路易斯维尔首次展出,当场就一鸣惊人。路易斯维尔《信使报》赞扬这幅画是”世界上最伟大、最值得骄傲的艺术作品“。画展说明书(其中包括有关迈克·芬克的的一段传说:”最后一个船夫……“)上写道:”班瓦德描绘密西西比河的全景画绘在三英里长的画布上,展示了一千二百英里长的国土景色,从密苏里河口一直延展到纽奥良市,是迄今为止人类创作的最巨大的一幅画。“当班瓦德携带他的油画四出展览时,到处都受到人们的欢呼。”我看到了广为宣传的密西西比河全景画,“刚刚完成《伊凡吉林》诗篇第一部分的朗费罗在波士顿他所办的刊物上写道,”这幅画真是非常中肯及时,那条大河居然送到我面前来让我看,而不是我走到河边去看它。它在诗篇中奔流,我把这看成是上天的一种特殊恩赐。“观看了艺术家的展览以后,他写下如下扎记:”看了班瓦德的密西西比河动画片,就象沿着大河顺流扬帆而下,观赏河上的船只、长满三角叶杨的沙洲以及月光下的长沼。三英里长的油画,真是伟大的功绩。“在纽奥良、纽约和华盛顿(在首都华盛顿,参议院和众议院通过决议宣布这幅全景画是一帧”真正奇妙而壮丽的作品“)取得成就以后,班瓦德携带了前任驻英公使爱德华·埃弗雷特致皇家地理学会会长的推荐信,在国外赢得了更大的声誉。他荣幸地得到维多利亚女皇召见,在温莎城堡举行了一次御前展出。 第101页 他展示那十英尺高的油画的方式是别具匠心的,但却很简单。他把油画卷在可以转动的两根立往上,两柱相距约二十英尺,油画一面慢慢地从观众面前走过,艺术家一面介绍他的作品。《伦敦新闻画报》月刊报导说:”班瓦德先生坐在讲台上,当油画运转时,他逐一讲解画面上的地点风光,讲解词中夹杂着美国作家霍桑的用语、笑话、诗歌和顺口熘,生动活泼,极大地激起观众的兴味。偶而还插入钢琴演奏以解除讲解的单调。“由于油画是活动的,需要在一定距离之外观看,这就更象舞台市景而不象画室艺术。一家报纸的短评解释说: 你们就象乘船从”庙宇、宝塔和城镇“旁边匆匆驶过;坐在那里一个半小时,就会在你们的面前生动地展现出所有的野蛮人和文明生活中的重大事件,从印第安人棚屋、外来移民的圆木小屋到高耸的圆序顶和欢乐而拥挤的城市的雅致塔尖。你掠过一片稻田,瞥见一座丛林,在草原上暂停片刻,面对那丰富多采而艷丽的景色,爱慕之情油然而生,并为之陶醉不已。在西部世界,自然界是乐于装扮自己的。 班瓦德并非没有竞争对手。至少有四名画家也献出各自的”世界上最大绘画“珍品,描绘着那杀世界上最伟大的河流。他们每个人都自称是这个构思的”真正创始人“,并且吹嘘他本人的油画更大,因而胜过别人,班瓦德最早的竞争者约翰·罗森·史密斯自称他的作品”比任何其他人的画作都要长出三分之一,共长四英里“,并且是”无与伦比的,比那个名为班瓦德的人的画幅较小的作品更为优秀。“所有这类全景画的所谓”尺码大小“和其它夸张性故事一样,都有其真实性,也有其吸引力。实际尺码奖恐怕应给亨利·刘易斯,他的《伟大的国家》画卷高十二英尺、长近四千英尺(约为四分之三英里),需要观看两个晚上。 这类作品的兴趣更偏重于地理方面,而不是在艺术方面。画家和宣传家都宣扬这些画是教育和科学的珍品。约翰·罗森。史密斯解释说:”在美国,国家本身就在不断变化。再过半个世纪,那些观看密西西比全景画的人将认不出其中细节的百分之五。现在那些树木成荫、野兽出没的森林,以及玉米地、果园、城镇和村庄,到时将换上新的面貌,各种工业企业袜立,这又将激发人们新的不倦的努力。在一些地方,人们现在可以看到鳄鱼和其它深水动物在水中嬉游,而在欧洲,人们只是听说过这类动物或者在书本上读到过。因此,观赏者常常提醒自己,他们看到的景物是非同一般的,“美国人迫切要求了解西部的情况,这种愿望从以下一件事即可得到印证:在纽约州萨拉托加展出史密斯的全景画仅在六周内就挣得了两万美元。 不仅仅是这些绘作地理新闻画卷的民间画家大受欢迎,这个世纪的中叶还是一个重要且在美学上深受推崇的集团的全盛时代,詹姆斯·托马斯·弗莱克斯纳称这个集团为美国”当地人学派“。正如弗莱克斯纳所解释的,这一学派描绘了美国景色的壮丽、神秘、多变和绚丽色彩,从而表现出普遍的”社会经历和理想“。十八世纪后期,美国许多大画家,诸如占尔伯特·斯图尔特、班杰明·韦斯特、约翰·特朗布尔等人,创作了肖像画、历史景色画和寓意景色画,具有很强的学院式欧洲传统。肖像画在一定程度上更能投合十八世纪的英国那样的贵族社会,或十七世纪的荷兰那样的商业社会,但并不适合美国。十九世纪中期,一些最优秀的美国画家仍然处于学徒阶段,靠干些后来都由摄影家干的活儿混饭吃,但那个时代最重要而最具特色的工作却完全是另外一套。威廉·卡伦·布赖恩特在提醒一位即将前赴欧洲的画家时,指出了这种特殊的美国式挑战: 你所到之处会有美丽景色迎接你——美丽但却殊异——人迹能到的每个地方。 道路、家庭、坟墓、废墟,从最低洼的幽谷到阿尔卑斯高空——生命萎缩的地方。 你可以注视着这些景色,直到眼泪模糊了你的视线,但是,千万不要忘记美国那更为原始、更为自然的形象。 当时在世的美国画家中,许多人就描绘了美国”那硬为自然的形象“,他们的作品对人民大众具有广泛的吸引力,这是任何其它画所望尘莫及的。一八三九到一八五一年之间,这类作品在纽约展出,每年吸引的观众等于该城市人口的一半以上。这个数字按比例相当于一个世纪后纽约市大都会博物馆观众人数的三倍。 这些美国风景画家的活力是十分惊人的。当时就有托马斯·科尔和阿谢尔·杜兰德这样一类开创者,他们是所谓哈得逊河画派的奠基人。他们深入卡茨基尔山脉,准确而带有浪漫色彩地描绘了那里大自然的粗犷景色。还出现了一批专画西部美国印第安人生活景象的伟大插画家。刘易斯与克拉克远征队没有带同艺术家,但是史蒂芬·朗少校在一八一九到一八二○年之间跨越大平原进入落基山脉时,就有一个名叫塞缪尔·西摩的画家同行,他的印第安生活素描顿时激起了人们的广泛兴趣。最伟大和最自觉的印第安生活景象画家是乔治·卡特林(179-1872),他生长于宾夕法尼亚州的怀俄明山谷,了解独立战争年代印第安人的一些充满血腥味的袭击。他在康乃狄克州里奇菲尔德一所有名的法学院毕业后,干了短时间的法律工作,就转入绘画生涯,并以画肖像画维持生活。一八二四年,他在费城见到了一个来自西部的印第安人代表团,带着盾牌和头盔,身穿束腰短衣,人人浑身上下充满了一种古典美,其装饰的色彩,所挂的流苏,简直是专为画家的画板设计的。于是,他当机立断,决定(仿效查尔斯·威尔逊·皮尔的独立战争名人肖像画廊)创立自己的”印第安画廊“。 第102页 随后几年,卡特林同他的妻子在西部到处旅行,进行绘画和素描,他决心”充分利用自己的艺术素质和未来岁月的劳动,来保存美国本土日渐式微的种族的真实面貌和风俗习惯,以免湮没。“他面]临的难题与那些时髦的肖像画艺术家的问题截然不同,那些人只要求他们的贵族顾客摆好姿势便可作画,而他的难处却是许多印第安人都害怕一旦被人画下肖像就会死亡。在他的素描和绘画中,在他所着《关于北美印第安人的礼仪、风俗习惯和生活状况的书信和笔记》(一八四一年)一书中,他出色地记录下了美国风貌种种与众不同的特色。即使艺术也逃避不了向西部扩张的政治,也摆脱不了西部边界变化无常所带来的问题。一八五二年,以丹尼尔·韦伯斯特为首的一些北部参议员支持国家买下卡特林的”’印第安画廊“时,南部参议员却投票加以否决。为了扩大他们的”特殊制度“,他们需要西部,因此他们担心卡特林的绘画会激起人们对印第安人的同情,南方人要赶走印第安人,由他们和他们的奴隶取而代之。 卡特林只是许多出色的描绘西部印第安人生活景象画家中的一个。在南北战争之前进入全盛时期的卡尔·博德默、艾尔弗雷德·雅各布·米勒、查尔斯·迪斯等人,也都为变化不定的西部边界增添了神采。此外,还有另外一些艺术家。这些艺术家所追求的景色比吸引哈得逊河画派的那种景色更为原始、也更加险峻。落基山画派的奠基人艾怕特·比尔施泰特,为黄石公园的大峡谷和科罗拉多的断层创作了巨大油画的托马斯·莫兰,(他的画由国会以每幅一万美元的价格收购),还有其他一些人,他们的姓名都和遥远的西部山川湖泊紧密联繫在一起,这些人的姓名使美国人联想起他们业已定居的这块国土仍然有多少东西有待于征服和发现。 美国是地球上最后几块这样的国土之一——大量移民可以在探险家、地理学家、画家和专业博物学家到来之前就蜂拥来到这里。早在殖民时期这种古怪的事态就大大活跃了美国人的思想,因为有形的扩展和知识的增长是二而为一的,知识是自然而然地产生的,这就为知识的定义定下了基调。这一点对于”美国精神“的形成也是至关紧要的。 人们不能因为大量知识尚是未知数而受到限制。在一个人们对之一知半解的大陆,哪怕是最放荡无羁的幻想(诸如:从通海航道直达印度;註定会出现大城市林立的神秘花园;会找到象印度占都戈尔康达那样的藏宝之地)也是难以否定的,所有这一切使得创业者的精神有可能产生并永藻其勃勃生气。这一切也使得各处社会之间的竞争十分活跃。既然你否定不了黑斯廷斯市的出现,那你又何能否定尼宁格城的存在呢?无知本身就是想像和活力的源泉,尽管人们并不承认这一点。人类是不会被他们所不懂的东西阻挡的。当然,在实际生活中,西部移民有时也会为并不存在的”美国大沙漠“所困执。但是更为重要的是,他们经常被对于前景的种种放荡无羁的幻想所吸引,而这种前景确实有可能存在,并且他们的放荡无羁的幻想也有助于促使这种前景出现。人们可以对令人沮丧的事情毫不在乎,甚至可以从反面加以误解,但是人们无法否定创业者的联翩俘想。如果说置身其境的人对西部情况十分无知的话,那么对东部海岸的人就更加无知,而各种关键性的决定却必须在东部作出。 二十九 把整个大陆划分成块 在东海岸,治理新建立的美利坚合众国的那些政府领导人都千方百计掩饰他们的无知。国会议员很少到情况不明的西部去过。在他们看来,这个大陆(或至少是联邦所拥有的土地,其中包括后来美国的大部分地区)就是一件商品,必须整齐地分割成块以便于出售。如何从这个地方到达那个地方,南隘口究竟位于何处,或者某条河流向这里还是流向那里,对于所有这一些,国会议员们是漠不关心的。他们最关切的是两个问题:首先是如何能使西部的土地尽多尽快地卖出去,同时又要在勘查和绘制地图方面尽量少花钱。其次是如何把这些土地划分成块,以便购买者能够确切知道他那一小块土地的具体位置,使他感到他的所有权和产权都已得到可靠保障,可以高枕无忧。这些压倒一切的利害关系虽然同西部实际生活的紧迫问题毫不相于,但是却为美国以后几个世纪土地所有制的格局、土地使用的方式和地力损耗的情况规定厂模式。 正如上文已经谈到的,美国人的开拓先于发现。这一时序颠倒的现象反而培育了他们乐观、竞争和创业的精神。这种精神使美国人不断流动、充满希望,但却没有人对自己掌握的自然资源有充分了解。在对土地进行勘探、了解和测量之前就已经在地图上划定并出售了。土地问题上出现了时序颠倒的现象,其影响同样十分深远,而且流传极广。一个重要的事实是:合众国国会对于他们正在处理的广袤领土只有模模糊糊的了解,但却早已开始就美国土地政策进行辩论,并且规定出售的模式了。 直到一八三八年七月五日,国会通过法律,建立了地形测量工程队,这时才为系统勘查奠定了基础。在这些或其它有关倡议的指导之下,终于完成了一些意义重大的工作。但是地图绘制工作仍然是零打碎敲,而且仅限于某些具体目标:一条大篷车路、一条铁路、或者标定与墨西哥接壤的边界。只是在南北战争之后,才出现系统而广泛的大面积科学勘查。 第103页 最后,在十九世纪的后期,也即一八六七年到一八七九年之间,才建立了四个对西部进行大面积勘查的地理和地质勘探队。这四个勘探队都是在联邦政府倡议下建立的,每个队都以其领导者的姓名命名。首先是费迪南德·范德索尔·海登(1829-1887)所领导的勘探队,由一八六七年开始,率先对科罗拉多、爱达荷、蒙大拿、怀俄明和犹他的许多地区进行了勘查。接着是克拉伦斯·金的北纬四十度勘探(一八六六至七七年),其勘查范围从科罗拉多东部一直延伸到加利福尼亚。随后不久,约翰·韦斯利·鲍威尔的勘探队历尽艰险沿着科罗拉多河顺流进行勘查(一八六九年),并且还勘查了落基山脉地区(一八七一至七八年)。最后,乔治·蒙塔古·惠勒中尉写出了关于子午线一百度以西领土的勘查报告,完成了大勘查的最后部分(一八七一至七九年)。但是,在这些大勘查开始之前的七十五年,当本大陆很多地区还笼罩在一片黑暗之中时,东海岸新成立的合众国政府的官员们却已经急于要求对土地的处理制定政策了。 按照较老的文化观念,土地之有别于其它经济商品,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首先是每块土地具有独特性:位置是独特的,不可能有两块土地处于相同的地点。第二是每块土地的不可毁灭性:一座房子可以化为乌有;一匹马可以死掉;银子可以被偷走;宝石可以丢失。”一代人逝去了,另一代人又出现;但是土地永远存在。“没有一个地方(甚至美国也不例外)的土地能够完全摆脱这些固有的特性,但是在美国,土地却开始被当作似乎没有这些特性的东西来处理了。 在美国,未经占用的空地大量存在,历史记载匾乏,再加上人口稀少,所有这些都有助于把土地转化成与谷物和金钱相似的东西,每块土地都可以同其它任何一块土地一样来处理。例如,在美国,大家都认为土地可以简单地被”用掉“,在这种情况下,土地的用户会转移到另一块”较新的“土地。正因为美国的空间无比辽阔,”空间“在美国也就成为无关重要的了。土地在美国生活中所以具有这种奇特地位,最大的缘由莫过于美洲大陆长期不为人们所知并且没有地图。由于无知,致使那些代表官方处理土地的人把每块土地都看成是雷同的。 甚至在一七八七年制订联邦宪法以前,这个年轻的国家就因土地财富问题而感到十分为难。因为这种土地财富需要明确划分,加以组织,且按照这样或那样的方式进行管理。一七八四年三月一日国会接受了维吉尼亚让出的俄亥俄河西北的土地,于是便产生了一片国有领土。接着,麻萨诸塞和康乃狄克也让出了西部土地,再加上其它从印第安人手中榨取来的土地,这片国有领土很快扩展到整个老西北部。承认美国独立的巴黎条约生效仅仅一年,这个国家除了治理原有各州之外,还马上担负起两倍于法国面积的土地的组织工作。当时,这个地区的地理和资源情况仍然是漆黑一团,神秘莫测。国会讨论了在这个地区设立新准州和州的建制以及它们的形状、规模和位置,但这些讨论纯粹是形上学的,先验性的,甚至是出于臆测。这种讨论与实际地理情况风马牛不相及。人们对哪类地形特别有利于发展,哪类地形特别危险,对颳风、降雨、土壤和水流情况,一无所知。杰斐逊的改革主张,即其几何图形的构思(这一点已经使他成为使用公制作为度量和货币单位的先锋战士)再次风行一时,他领导的委员会提出了一项划分全部西部土地的规划,这项规划稍加修改遂成为一七八四年的土地法令。 杰斐逊建议的地理模式的中心思想是整齐匀称。从北纬三十一度开始向北,每个新建州部规定为矩形,每州包括两个纬度。这些州的东西州界则都落在直向的子午线上:一条通过俄亥俄瀑布,另一条则经过大卡纳华河的河口。这种格局有点象棋盘。每个方块都有一个假想的名称,诸如:波利波塔米亚、波利西皮亚、麦特罗波塔米亚或亚桑尼西皮亚。但是,当我们把按杰斐逊方案画出的图重叠在一张现代地图上时,他臆想中的真正整齐匀称并没有实现。相反,如果把这个方案的图重叠在托马斯·哈钦斯一七七八年所绘的不确切的地图上(杰斐逊所依据的可能就是那张地图),看起来就要好得多,因为杰斐逊图中横穿俄亥俄瀑布的南北向的子午线正好碰到密西根湖南端。 杰斐逊的棋盘式方案曾纳入一七八四年的《土地法令》,但实际上却从未付诸实施,主要是由于詹姆斯·门罗的反对,他刚从大西北旅行归来。门罗报告说那里的土地是”惊人地贫瘠“。在密西根湖和伊利湖周围以及密西西比河和伊利诺伊河沿岸,他所见到的都是大片沼泽和低洼地,偶而点缀着”一些辽阔的平原,在这些平原上多少年来连一棵小树的影子也见不着,将来也未必会长出小树。“因此他认为,杰斐逊把土地划分成小矩形的州的办法肯定行不通,所需要的乃是少一点但划分得大一点的单位。乔治·华盛顿也反对杰斐逊的方案,他担心这个方案会造成一种人口分布更广更稀的局面。”密集和逐步地确立地方建制会给联邦带来实力。在几个新州内稀稀拉拉地移民却会带来相反的效果。“总的说来,一七八七年的《西北地域法令》是採纳了门罗所偏爱的”州要少些但要大些“的主张(”不少于三个但不超过五个“),但是该法令十分明智地把州的确切界线留待日后划定。 第104页 尽管一些大规模的问题可以拖延暂不解决,但是许多小规模的问题却没法再拖下去。国会对于未来州的数目及其边界的划分可以暂且放下不管,留待日后再作解决,但是对于把每块土地确切划界以供出售却不敢拖延,实际上每天都有大批人前往那里定居,纷纷建立新农场和基层社会。这些人迫切要求拥有自己的土地,他们要求保证他们对土地拥有永久的权利。尽管国会对地形的具体情况毫无了解,正如他们对大的地理轮廓一无所知一样,可是国会没法等待,许多压力集团对国会施加强大的压力,迫使他们还未了解手中有何物可以出售之前就进行交易。幸亏杰斐逊按巨大方块在人们仍然一无所知的西部建州的方案遭到了否决,可是,他的几何图形方案在小范围划分地幅时却得到应用。这点就可以解释为什么到了二十世纪的今天,搭乘飞机的旅客会惊嘆在如此辽阔而又如此变化多端的美国大陆,竟然到处都是十分均匀对称的藩篱和公路形成的片片长方块。 美国大陆现有面积的四分之三都已明晰地分为以直线为界的块形,许多公路的走向全是按照指南针方向。这些美国土地先是划分为面积一英里见方的小方块,这些小方块又集合在一起而成六英里见方的大方块,它成了至今人类历史中最大的先验论的遗蹟之一,而且这种事情竟然发生在一个经常以适应力和经验主义自诩的国家!这个年青的国家需要把土地变为商品,因而甚至还未勘查和测量,便匆忙绘制成图,加以出售。我们的土地模式就是这个年青国家当时的需要所遗留下来的陈迹。这也是主要的例证之一,说明在美国把土地划分成块所具有的特殊重要意义。 划分成块以备出售的商品就是大批小块的边远荒芜土地。一位国会议员于一七八四年对国会必须选择其一的两种政策作如下解释: 南方各州的习惯是由一个土地管理机构发放证书。取得证书的人必须找到同他证书相符的无主土地,然后为这块土地付出一笔款项。按照这种方式,好地首先被人挑走和占有,价值小的地和不成形的非整块地则继续保留为公共领地,但是这种土地……价值会很快上升,并且会被附近好地的持有者买走,以扩大自己的地盘,在东部新英格兰地区各州……习惯的做法是通过债券出售六英里见方”镇区“单位的土地(地界已事先确定),或者整齐均匀地划出一片片土地,好坏搭配,以整块的形式作为定居地卖出去。 按照南方体制,土地是先开垦定居然后再进行勘测,国会将推广这种南方体制吗?还是发展新英格兰体制,把已经测量过的小块连接成片,让定居者一块接一块地逐步迁入?南方的体制适合于把土地直接卖给各个定居者;而新英格兰体制则基于把土地的产权先颁给整个”镇区“,交到有组织的业主集团的手里,然后再通过”镇区“分配给个人。因此,这种体制适合于业己形成社会的定居点。维吉尼亚的托马斯。杰斐逊和北卡罗来纳的休·威廉逊都是公地制度的创始者,自然倾向于他们熟悉的南方体制。为了西部的需要,那种体制是非常有利于在勘测之前接受大批移民的。 在这种情势下又出现了新的因素,那就是杰斐逊热衷于推广十进位和威廉逊大力提倡荷兰经验。此时,杰斐逊的得意杰作之一就是简化全部度量单位。他可能受到法国提出的通过基准线进行全国勘测的计划的影响。荷兰则是一个奉行罗马法的国家,在荷兰接受教育的威廉逊十分熟悉罗马与荷兰的划分土地的长方形体制。他们两人各自根据不同的理由,不约而同地都贊成不考虑自然特点而把全部土地划成整齐的方格。他们一七八四年致国会的报告,经修正后纳入一七九六年的《土地法》中,后来在辽阔的联邦领地上得到有效的推广。 把土地划分成整齐的长方形这种想法远非新的发明。早在一六六九年,甚至卡罗来纳的贵族领主还未向新世界派遣殖民开拓者之前,他们在卡罗来纳基本法里就规定把殖民地的全部土地都划成方块进行勘测,每个方块为一万二千英亩(约为四英里见方)。十八世纪初,罗伯特·蒙哥马利爵士为来自伦敦给乔治亚制订计划的人员提供的方案(一七一七年),也曾经规定在阿尔培马哈河同萨凡纳河之间划定几何图形地区,共有一百一十六个方块,每个方块为六百四十英亩(一英里见方),一七六五年出版的亨利·布凯将军提出在俄亥俄河上游地区设立警备定居点的计划书,也提供了类似的蓝图。丹尼尔·德雷克在十九世纪初期就曾指出:”大家知道,曲线象徵着乡村,直线象徵着城市。“圣路易斯和辛辛那提这类西部城镇街道的模式全都是棋盘那样整整齐齐。 最终纳入一七九六年《土地法》的方案是一种按新英格兰模式进行修订的南方土地证书制,即允许在勘测之前进行移民定居,但是土地只能按长方形地块进行购买。每个长方形小块为六百四十英亩,即一英里见方,称为”分区“,而这些小块又集合成为较大的长方形地块,成为六英里见方的”镇区“。不论质量如何,所有土地的每英亩价格都是固定的。”镇区“的一半按”分区“一块块单独出售,其余的一半则以每八个”分区“作为一个单位出售。除原来的十三个殖民地外,这种棋盘模式己强加于几乎整个国家:肥沃的河谷,半湿的草原,荒凉的沙漠,石山斜坡,全都切割成方块,并以同样大小的块块出售。 第105页 这样一种出售方式根本无视每块土地所具有的特性,”只注意尽量减少费用,几乎在所有情况下,每方地只需标出两条边就行。“人们还认为这样简化地产界线可以”永远避免由于边界而引起的争执“。每块地都按照标准号码制来编号。这样可以不用由欧洲输入美洲殖民地的那种繁琐惯例,即”用界石和边界“来标明地段。在殖民时期,一个麻萨诸塞的土地所有者可能拥有这样一块土地,要用法律同语作如下描述:”从他房子下面的集水沟底部开始,向北偏西五度延伸三百二十桿直至一棵标有ab 的红橡树;然后向东延伸八十三桿到一棵标有ab 的针机树;再向南延伸三百二十桿到一棵标有ab的脂松;最后向西偏南延长五十三桿。这块土地共有一百三十四英亩。“而按照新的方格体制,一个土地所有者可以把他的地块简单描述为”第三十九镇区北第六分区的东北部,第三主子午线东第十四行“。任何掌握基本测量方法的定居者都可以自行查证他购买的土地的边界。 事实是,地球是球形的,其子午线向南北两极会聚,这就产生了一个技术问题。如果土地边界线与真实的子午线相符,那么地块就不可能是真正的方块。这个问题在一八○四年就已经找到了具体解决办法,即在进行每项大面积勘测时,首先选择一个合适的任意点来定出一条”主子午线“(在一个经圈上),然后确定一条”基线“(纬度平行线),两线相交成直角。从交点开始,把四个独立象限内的邻近面积都划分成为长方形小块。新的纬度平行线称为”标准纬度“,是以二十四英里为一段向外伸展的。这样就意味着只有第四个”镇区“才是以真正的纬度平行线作为边界的。虽然在每条标准平行线上都会产生微小的边界偏差,但是这不会造成重大问题,因为每隔二十四英里就要对”标准纬度“重新核定,这样便可把误差积累减到最低程度。整个体制都是以勘测先于定居作为先决条件的,这在实践中就造成一个重大的问题。在辽阔的公共领地上,要对每个小地块部进行事先勘测实际上是办不到的。正如我们所知,大批移民不等正式合法手续办完就纷纷涌进西部广大地区。他们垦殖的土地往往会侵入其它地块,多达四分之一”分区“或者甚至整整一个”分区“。在方块棋盘上,人们对于哪里可以找到边界线,是连最模糊的概念也没有的,但是他们很快就会记住河流流经什么地方,或者哪里是砂地、石地、沼泽地或排水良好的土地。许多基层社会通过他们的产权俱乐部制定自己的规章制度。一旦联邦终于派人来勘测时,地方势力就会採取一系列强有力的预防措施,防止现有地产布局遭到不适当的干扰。土地本身千姿万态,远非杰斐逊及其伙伴们所能想像得到。那时,甚至对于”远西地区“(当时的西北领土)的地理全貌也弄不清楚,冰雪覆盖的群山、副极带的冻土地带、密密层层的亚热带森林、大片的沼泽地、沙漠和盐硷地——所有这些都是美国。但是,长方形土地勘测法却给所有这些地方一概加上了同样的方格。在所有地方,这种方格成为道路、田野、藩篱和街道的几何图形布局的基础,原来把土地划分成这样形状和大小的地块纯粹是为了出售,但是从长远看,甚至土地的使用也受其影响。 美国的创始人成功地设计出一种准备向市场提供土地的利便方式。但这种体制的其它后果却发现得太晚。一个正常的农业单位的大小(基本的”分区“是六百四十英亩,再细分则还有三百二十英亩大的”半分区“和一百六十英亩大的”四分之一分区“)当然是根据潮湿的东海岸农民所熟捻的需要决定的。在东部,每年平均降雨量非常均匀(全年大约在四十到六十英才之间),广泛分布的河流网对土地进行自然灌溉。在这个地区,举凡面积等于”半分区“的土地都很少缺水。但是在西部的大多数地区,特别是西经一百度以西的地区,水源极为匾乏。 约翰·韦斯利·鲍威尔一八七八年在他划时代的着作《关于美国干旱地区土地的报告》中,指出了这种重大的差异,按照他的说法,整个美国大陆(阿拉斯加除外)”干旱地区“占十分之四以上。在辽阔的西部,平均年降雨量低于二十英寸,类似东部海岸的那种农业在这里是无法推广的。西部凡是能务农的地方,一概都得依靠灌溉。在这些面积不大的可灌溉地区,主要的水源是大的溪流,而这种溪流的开发利用又只能依靠劳动合作,或者巨额投资建筑水坝才能实现。在这类干旱地区,林地只占百分之二十左右。大部分土地只适于放牧,由于草长得稀疏,这种土地需要很大面积才有利用价值。每个畜牧场都必须有一小块能够依靠小溪或泉水来灌溉的土地。缺乏水源的牧场土地显然是无用的,而在这些雨水稀少的地区,水的唯一来源只能是小溪。在西部干旱地区,划分土地的方格模式成了教条主义的胡话。一块六百四十英亩的”分区“实在大小,根本不足以维持一个以饲养牲口为生的家庭。许多这类长方形地块内一点水也没有。按照鲍威尔的看法,最小的牧场单位也应为原定面积的四倍,达到二千五百六十亩,但是仅有的水源可能集中于少数”分区“,那些能够幸运地占有这些”分区“的业主实际上掌握着左邻右舍的生死大权。 第106页 鲍威尔认为,社会总是有自己所强调的东西,这是无可避免的。土地的边界应该同水源相适应而不是同指南针相适应。他说,牧民的生活将取决于他们分享水源的能力以及提供其它公共设施的能力。西部干旱地区的定居者将由于他们土地的这种特徵而聚拢到一起,酷似两个世纪以前的新英格兰清教徒出于他们的信念而聚拢一样。鲍威尔在一八七八年评论说:”由于放牧的地方应具有滨水区和水浇地,由于居民应集聚而居,由于在土地上筑栏围圈不合乎经济原则而必须保持公有,因而制订当地社会的规章和加强合作就成为势在必行的事了。“具有讽刺意味的却是,从长远来看,西部很少出现强大压力要求全社会共同协作,来推行诸如引水灌溉、建筑水坝和控制水源等大型合作项目;相比之下,人们对于建国初期过分简化的土地划分所施加的压力反而比较大。 三十 作为一种服务机构的政府 于是,美国就提供了一种”创造“地产业主的全新机会。当时政府掌握的最大权力莫过于确认人们对新世界一块块土地的所有权。政府对土地握有如此重大的权力形成了美国人对待政府的特殊态度。这些自认为生来就有权拥有美洲大陆一块土地的人同时也认为,政府的任务之一就是使土地容易获得,提高土地的价值并扩大其用途。美国有着各种不同类型、形式和规模的政府,可以不断地向公民提供政治的或者其它性质的机构,从这些机构公民可以期望得到这类的服务。 亚当·斯密在他所着的《国富论》(一七七六年)一书里指出:”新大陆各殖民地之所以能繁荣昌盛,主要原因有二:一是拥有大量的优良土地,二是拥有以自己的方式处理自己事务的自由。“斯密吹嘘英国比任何别的国家更能充分利用殖民地的土地,使之广泛用于垦殖,并不断得到改进。他认为,在英国殖民地,少数大业主垄断土地的现象要比别处少得多。但是,美国人仍然感到英国土地政策的自由程度不够,难以符合他们的口味。美国《独立宣言》谴责英王”竭力抑制这些州增加人口;为此目的,他阻挠外国人入籍法的通过,拒绝批准其它鼓励外国人移居这些州的法律,并提高分配新土地的条件。“一七六三年英国颁布了国王的敕令,宣布阿巴拉契亚山脉为移民定居地同印第安人永久保留地之间的西部边界,堵住了殖民地移民西迁的去路。随之而来的是,英国议会又于一七七四年公布了《魁北克法》,由各殖民地背后把加拿大的边界向南扩展,直达俄亥俄河畔。这样,几个殖民地长期提出主权要求的大片土地都被囊括进去了。但是,美国人需要更多土地还有其它种种原因,其中包括殖民地农业的经营方式过于浪费。 在独立战争期间及战事结束之后,土地仍然是美国这个新成立的国家的主要绊脚石。原来的十三个殖民地当中,有七个自称对大片西部土地拥有主权,而且这些土地要求还常常相互重叠(其中几个殖民地已经把这种要求扩展到西海岸);其余六个州则限定在东海岸清楚标定的狭小边界之内。那些被边界团团围住的小州,在马里兰带领下,尽量推延参加新政府的时间,以图说服别的州把他们未拓居的西部土地交出来作为公共财富,这样一来,那些土地今后就可以由新的中央政府重新加以分配。马里兰州一直拒不承认《邦联条例》,非要其它州把土地让出来不可。直到一七八一年维吉尼亚、一七八五年麻萨诸塞同意让出它们的土地,这个新国家的建立才真正成为现实。迄至一八○二年,最后一个声称拥有西部土地的大州才作出让步。拥有这样大片的”公共领地“,在欧洲现代史上尚无例可援。这个幼弱的新国家,连徵税和立法的权力都得不到保证,却要处理比所有各州土地总和还要大,也比已经建立的任何西欧国家的幅员还要大的一片土地。 独立后头几十年,这种情况向合众国政府提出了一种独特的挑战:首先是向联邦政府挑战,然后向其它各级政府单位间接提出挑战。如何占有并开发这块大陆?如何把地产分散到人民中间去?如何使这些土地更有价值和富饶多产,并使建立在这些土地上的新基层社会日益繁荣?美国各级政府依靠当时环境所赋予的力量,成了创造和保护新地产的机构。美国人打从开头起就期望他们的政府能帮助他们创造前所未有的最好的机遇。这里的各级政府也把新的任务和人们对这种服务的期望承担了起来。 有一种说法,认为”自由“的土地使美国人得以成为自力更生的人,这种说法已经深深扎根于美国富于爱国主义色彩的虚构民间传说之中,但这与事实难以符合。在英国这类比较稳定的社会里,地产在很多世纪前就已经分配完了。人们一般是通过贵族、地主、父亲、祖父或长兄的施与而得到土地。但是,美国却大不相同。在美国,尽管通过个人主动性取得土地的机会空前广阔,但政府的直接帮助也十分重要。只有政府才能把占有转变为所有权。在美国,每个人,或者几乎是每个人都希望成为一个土地所有者。这儿的政府也就是最大的土地所有者,毫无疑问,每个人都指望从政府那里得到某种对个人的恩赐。美国人期望他们的政府能给予他们界限清楚的成块土地,能肯定他们的所有权,并且保护他们的占有不致遭受法国人、西班牙人或者其他欧洲入侵者以及印第安掠夺者的侵犯,此外,他们还期望得到政府帮助,使他们的土地能够不断得到利用,并且提高土地的价值。由于美国的具体情况,人们期甲从组织起来的庞大政治单位——州政府和联邦政府——那里得到远远超过他们的同时代人在旧世界所能得到的东西。 第107页 我们可以把美国建造铁路的模式作为典型例子来看。在英国,铁路和大多数运河都是依靠私人集资建造的,政府不给帮助。在美国则完全不同,各级政府——联邦政府、州、县和市的政府,都给予大量资助。为何有这种差别呢?在英国,建设铁路所需的大量资金可从私人手中取得,但是,在美国,私人手中的资金仍然匾缺,公司企业刚刚开始发展。此外,在英国(欧洲大陆各国也常是如此),铁路是沿着已经建立并且蓬勃发展的商业中心而铺设的,例如,伦敦通向曼彻斯特的铁路线一旦交付使用马上就会有繁忙的运输任务。但是,一条美国铁路(正如英国《泰晤士报》一度指出的)可能”从说不上是什么地方通向根本就不知是哪里的地方“。美国铁路的建造,如同创业者在新兴城市创办旅馆和地方报纸一样,常常希望铁路本身能吸引更多的人口到来,再通过为这批人口服务而繁荣昌盛。 ”没有任何移民有能力修建自己的铁路。“亨利·瓦农·普尔创办的《美国铁路杂志》一再重复这句话,这本杂志反覆把长期拓居的地区和美国西部区别开来,认为前者的私人手中已累积有资金,而后者则仍需政府帮助。纽约州的威廉·西沃德一八五○年对参议院说:”象这样一个巨大而广阔的国家,在国内还未积累足够的私人资金来建造铁路和运河之前,就已经迫切需要铁路和运河了。“对于美国铁路的创办人来说,这点似乎是一清二楚、无庸置疑的,也充分说明所有各级政府的援助都是十分有效,也是非有不可的。那些事业心很强的人,争取到政府的补助、拨款和贷款,在充满风险、渺无人烟的地方修建铁路运河,他们的功绩在美国西部先驱建设者当中,应该是名列前茅的。他们就象狩取毛皮的猎者、内河船夫、西行大篷车队的组织音和新兴城市的创建者一样,能够紧紧抓往美国特有的良机。 在这类机遇当中,我们必须把政府单位(包括联邦政府、州政府和地方政府)数目众多这一点计算在内,还必须把各级政府能够拥有和支配幅员辽阔而财富举世无双的公共领地这一幸事也计算-在内。所有各级政府都缺乏经验——既缺乏传统,又缺乏历时悠久的信条。正因为如此,这些政府也就更加愿意利用其财富和手中的权力来进行各色各样的试验,对任何有前途的公共目标进行贷款。这些政府既没有”国家利益“这种简单的传统观念,也没有什么死板的原则来区分公共企业之间界限,因此也就更富同情心,愿意倾听所有争取援助的要求。 在铁路建设的初期,也就是南北战争前的几十年间,美国人在想方设法争取政府资助以建设长而费钱的新铁路方面,表现出伟大的天才。十九世纪后期,人们有一种喜爱揭露丑闻的癖好,因此常常捕风捉影地描述这些活动。美国历史教科书中几乎全都复印了”一八二三至七一年联邦拨地建设铁路和大篷车路情况“图,此图显示政府把大片土地拨给铁路建设者,这些土地在西部各州的面积中占有相当大的比例。当时曾流传这样的风言风语,认为在这个过程中可能存在某种罕见的贪污,否则的话,为何会奉送出这么多的土地呢?实际上几乎各种事业都得到政府普遍援助,铁路公司只是其中一个受惠的部门而已。 卡特·古德里奇提出文件证明:政府创办铁路(在此之前还有运河)是美国政府发挥卓越作用的范例。当政府资助的运河和铁路建设走在交通运输的前头时,社会发展了,人口增长了。铁路本身带来使用铁路的人口。若没有政府的大量援助,这种情况是否会出现当然可以研究探讨,但是历史事实却是一清二楚的。向西部扩展的人向着他们希望建立繁荣社会的地方大力推进。他们创办铁路,普遍期待从国家机构得到帮助,他们的希望没有落空。各级政府都提供了援助,在十九世纪,州、县和城市都不断提供资助,虽然程度有所不同。当向西部扩展遇到巨大自然障碍,当地的移民又很稀少,或者当地政府能力大小,无法提供必要的帮助时,联邦政府就会大力援助。首先,在跨过阿巴拉契亚山脉的伟大进军中,联邦政府就承担了责任:一八○六年国会批准勘测一条国家公路或者叫收税路(即后来众所周知的坎伯兰公路),该路以马里兰州坎伯兰市为起点,穿越山岳的障碍,通向俄亥俄河畔的惠林,井越过俄亥俄河继续前伸(大致上沿着后来成为美国四十号公路的路线)。这条路是由联邦政府直接修建的。 接着,在二八○八年,杰斐逊属下那位富有想像力的财政部长艾伯特·加勒廷向参议院提出了他关于道路和运河的出色报告。这是他同杰斐逊共同制定的一项全面计划,目的是为了推行一项联邦政府资助的全国性交通运输方案,把东部的河流同密西西比河盆地连成一片。逼在眉睫的反英战争拖延了加勒廷方案的实现,但是在以后的六十年当中,几乎方案中的每项工程都完成了,资金则在不同程度上由私人、当地政府、州政府和联邦政府联合提供。当必须跨过茫茫草原时,联邦政府的第二次伟大行动开始了,并且随着征服落基山脉和内华达山脉而达到高潮。这里根本没有安全而有人定居的贸易大道,只有一千八百英里几乎渺无人烟的原野,从遥远的密苏里河一直伸展到太平洋。结果是联邦政府给了铁路一笔最大的拨款。 第108页 援助的形式随着创办人提出的各种要求而有所变化,而这些要求又得适应他们自己的特殊需要,符合议员和政府专员的爱好,还要能够引起他们的兴趣。对于较长的路线,人们最熟捻的、最重要的赠礼就是联邦政府和州政府双方拨给的公地。例如德克萨斯州,一八四五年加入联邦时仍将公地保留在手里,最后拨给铁路的土地总面积超过三千二百万英亩,占该州土地的六分之一以上。拨给铁路专用的土地,就象在此之前拨作大篷车线路的土地一样,不仅仅给予筑路权,而且还包括(一般是在联邦政府拨地内)道路两侧规定里数范围内的一些后备”分区“(各有六百四十英亩)。拨给铁路公司的这种狭长地带最狭为十英里,最宽为八十英里,因此每侧就有五到四十个”分区“不等。 还有其它各种能设想到的资助形式。直接拨款有时来自财政盈余,有时来自公共贷款。北卡罗来纳州在一八七三年已耗尽其借贷能力,遂批准铁路沿线各县徵收一项特种税,可用现金或当地产品交纳。减税或者豁免州税和地方税是另一种资助形式。例如,联邦政府经常对修建铁路用的进口钢材豁免关税,早在一七八七年,南卡罗来纳州曾提供信贷,用来对付奴隶进口关税,以此鼓励人们改善卡塔巴河和沃特里河。创办人和他们的议员朋友的心计是层出不穷的。 到一八六○年,州和地方政府为了改进交通运输,已经用了面值超过四忆美元的直接财政拨款(未计土地、物资和特殊权益)。据古德里奇估计,这笔拨款有百分之六十左右出自直接面向阿巴拉契亚山脉的七个州。纽约州花费了近七千万美元;维吉尼亚州花费了五千万美元以上;西部各州,诸如密苏里和田纳西,花费的总额按其人口比例也同样是庞大的。虽然地方政府作为一个整体只支出了总额的四分之一,但巴尔的摩一地的开支比许多州政府的开支还要多。波特兰、路易斯维尔和莫比尔为了改善交通运输所花费的钱也比它们所在的州还要多。 一八三七年和一八三九年以后的萧条年月里,许多工程遭到失败,有些州制订法律,禁止再向国内改进措施提供资助,尽管有着这一系列令人沮丧的经历,实际上有些州的资助计划在十九世纪五十年代仍然处于高峰状态。但是到了一八六一年,在各州的宪法中反对州资助的条款越来越普遍。其重要的后果之一就是把资助的职责下放到地方政府。在十九世纪五十年代,联邦政府恢复了对铁路的大规模援助,採用的方式是拨给土地。虽然政府资助的来源经常变化,但人们总是有希望得到某些形式的公共资助的。形形色色的政府单位这样多,使得政府资助几乎连续不断,源源而来。当门罗总统认为缺乏以宪法为依据的权力而撤销对坎怕兰公路的资助时,一些州政府马上填补了这个缺口。在四十年代初期,当州政府对涉及财政的问题越来越小心谨慎时,欣欣向荣和充满乐观精神的新兴城市就决心提供帮助。到了五十年代,联邦政府又再次下决心大力资助,美国的铁路创办人或土地开发者,只要本人机灵能干,总能找到一些公共机构或其它组织来提供资金并分担风险开发大陆和改进现状。在南北战争前的半个世纪里,尽管(或者可能由于)政府机构重叠繁复、责任界限不清和组织不善,但却提供了人们所预期的服务。 正如各个政府部门之间界限不清一样,”公共“和”私人“之间的责任分野也是模糊不清的。在一个新发展起来的国家里,地产作为一种资源和商品,具有举足轻重的重要性,因而很难把一个人本身的利益同别人的利益区分开来。人人似乎都从人口日增和繁荣兴盛的社会中得到好处。正如古德里奇所指出的,美国的又一特点是在国内的改革措施中,人们普遍认为公共活动和私人活动不是互相对立的,更不是水人不相容的。贾雷德·斯帕克斯是国内改革措施的坚强支持者,他”一视同仁地向个人、企业团体和州议会“吁请资助,井在《北美评论》(一八二一年)上反映了这种普遍的看法。一个呼吁政府资助的会议,往往也激发了私人捐款的热情。西部铁路的创办人在波士顿挨家逐户地”要求每个人把推动这项伟大工程看成既是一种义务,也是切身利益,并为此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当艾奥瓦州一个法院禁止马歇尔敦市将市政基金捐给一条铁路时,这个城市的领导人就宣布放假,当地乐队则组织志愿捐献活动,帮助筹集资金。在新兴城镇里,欣欣向荣的社会精神促使人们急切完成工作。如果不能依靠这个政府部门,那未就依靠另一个政府部门;如果没法靠政府,那就直接靠人民。 但是创业的精神也是一种竞争精神。竞争精神激发了各城镇,纷纷争取成为县址、州监狱或大学所在地;千方百计力争让徵收通行税的公路、运河、或铁路经过自己的地区以便从中受惠,早在一八○六年十二月,设计国家公路的专员就指出,他们面临着特殊困难,因为”当地所有角落的居民都忧心忡忡和纠缠不休,这些人强烈地认为自己的地盘拥有公路通过的优先权。“把哈得逊河边的奥尔巴尼城同伊利湖畔的布法罗城连接起来的伊利运河(建于一八一七至二五年),为俄亥俄、印第安纳、密西根、威斯康星和伊利诺伊打开了东去的水路,也给市法罗和纽约两个城市带来好处,使他们加强了竞争力。在运河通航时,一位演讲入鼓吹说”他们建成了世界上最长的运河,所用的时间最短,经费最少,对经验的要求最低,却带来了最大的好处。“德威特·柯林顿州长是这条运河的主要发起人。纽约州是这条运河的组织者和资助者,捐款几乎全来自该州的广大公民,大家捐的钱都是一小笔一小笔。其它地区和城市也不甘落后。马里兰州和巴尔的摩城承担跨越山脉到达芒农加希拉和俄亥俄的两项大工程,作为对这种挑战的回答。一八二八年七月四日,切萨皮克通俄亥俄的运河和巴尔的摩一俄亥俄铁路同时破土动工,这两项工程都竞相要为促进社会发展提供机会。运河主要得到马里兰州的支持,而铁路则主要由巴尔的摩城支持。与此同时,维吉尼亚州却传出不少怨言,说是该州的财富”从手中漏走大多,填饱了邻居的金库“。南卡罗来纳州在其精力旺盛的州长乔治·麦克达菲的策动下,也希望依靠自己的力量,搞个穿越阿巴拉契亚山的工程(一八三六年),把查尔斯顿早日变成”南方的纽约“。 第109页 每项成功的工程都会使另外一些工程项目受惠,从而赋予后者前进的动力。例如,伊利运河的日趋繁荣加剧了特罗伊城同奥尔巴尼城之间的角逐,两个城市都争当西部运输在哈得逊河上的主要汇合点。特罗伊为建筑一条市有铁路化费了七十五万美元。奥尔巴尼不甘示弱,向莫霍克一哈得逊铁路拨了二十五万美元的经费。 新兴的西部城市为了争夺优势而展开了激烈的斗争。在俄亥俄,一八三六到五○年之间建成的每条铁路几乎都获得当地县或市的资助。辛辛那提不遗余力地争取其它城市向东(经过小迈阿密)和向西通到圣路易斯,与后者建立联繫。一八六○年的人口调查数字表明,该城作为阿巴拉契亚山脉以西第一流城市的地位有所下降,辛辛那提《每日时报》马上宣布必须修建一条南向铁路,以对付路易斯维尔的竞争,这是”一件生死攸关的大事“。当辛辛那提纯粹出于本身利益而修建铁路时,甚至罔顾俄亥俄州宪法中明确禁止城市成为铁路”股票持有人“的条款。圣路易斯激于创业精神,早在一八六二年以前就给铁路捐助了六百万美元以上的款项,力图提高该市及其所在县份的地位。该县把它拥有的铁路股票分摊给地产所有人,”这样就使每个纳税人按照其税额比例从铁路得到一份权益“,而且还可在董事的选举和线路的选择上享有发言权。艾奥瓦等地也仿照了这一做法。 铁路创办人要求许多地区进行投标竞争,并通过把线路偏向这里或那里来使投标获胜者受惠。艾奥瓦州诺思利伯蒂的居民在一次公开集会上(一八六五年十二月十三日)通过一项决议,表明”詹森县宁愿捐助五十万美元而不愿这条铁路朝东或朝西离我们二十哩。“一八六九年,印第安纳铁路建筑人公开提出,只要科文顿肯捐助八万美元,就让线路经过该市,否则,他们就要使这条铁路转向佩里维尔。有时候,这种竞争产生了希奇古怪的结果。连接纽约和奥斯威戈的米德兰铁路完成于一八七三年,为了追求发行市政公债券,这条铁路通过该州时走着一条弯弯曲曲的线路。锡拉丘兹这类的大城市拒绝认购,然而这条铁路实际上从近五十个城镇获得了六百万美元左右的资助,其中大多数都是小城镇。为了获得这笔款项,这条铁路穿越该州广阔的地区,却就是没有经过任何一个大城市。 由于各地都力争自己成为铁路沿线城镇,无怪乎美国铁路修筑工程中最大的一项——横贯大陆的铁路长期遭到拖延。直到南北分裂使得南方线路的拥护者从国会分离出去,才有可能开始探讨联邦资助的决定。但是,在中央线路和北方线路的拥护者之间,一场白热化的斗争仍在持续进行下去,一位新墨西哥的代表抱怨说,拟议中的横贯大陆铁路的线路”除非是从每一户农场的角落出发,经过他所有邻居的种植园,“否则这条线路就难以被人接受。《太平洋铁路法》(一八六二年、一八六四年)原本要把该铁路东部的终点站定在奥马哈,这样就使”艾奥瓦—芝加哥利益集团“(得到纽约州支持)战胜”堪萨斯一圣路易斯利益集团“(得到辛辛那提、巴尔的摩和费城的支持)。但是竞争压力实在太大了。联邦的资助终于使得奥马哈线路仅成为五条线路中的一条。一位批评者反对说,原本是一条好端端的大干线,现在弄得成了一只洒水壶。 三十一 变化不定的边界 在美国,从纯粹的地理角度看,符合民族愿望的边界长期以来一直没有划定,而且是漫无边际的。这种政治上的含糊不清成了这个国家最丰富的资源之一,并且表现为下列三种形式:第一,这个国家在西部、北部和南部的边界普遍变化不定;第二,这个新国家拥有的领土同早先就居住在这里的印第安民族的领土关系变化不定;第三,原有十三个殖民地以外的地区是否应该併入,如果应该併入的话,又是通过什么合法手段和具有什么地理界限,这一点同样变化不定。前两点变化不定的表现形式,我们在本节阐述,至于第三点则留待下一节再行述及。 在殖民时期,美国土地上至少有六处皇家册封地,均为詹姆斯一世、查尔斯一世、查尔斯二世和乔治二世所册封,全都回避了具体地理细节。他们只是简单地规定册封地(在两个海岸指定点之间,或者在某两个纬度之间),”从海洋延伸到海洋“(沿用一六○九年詹姆斯一世在维吉尼亚册封地所用的语言)。查尔斯一世一六二九年给麻萨诸塞海湾公司的册封地敕文写道:”东起大西洋和西部海洋,西到南海,遍及那里的所有土地。“当然,那时候,究竟太平洋在西部多远的地方,哪怕是个大概,也无人知道。 地理错觉竟然起到如此重要的影响,以致于现代地图也无法表达出结束独立战争的英美条约谈判人(一七七九至八三年)心目中的新独立的美利坚合众国的边界。许多非常重要的特徵,在我们当今所用的精确地图上,和当年人们实际使用的维吉尼亚州厄巴纳的约翰·米切尔博士绘制的一比二百万比例尺的地图(一七五五年,伦敦,第二版)上,相差非常大。当时,甚至连密西西比河的流向也纯系推测。在米切尔的地图上,含含糊糊绘着该河同俄亥俄河接连后再向西流去,在两条河接合点的上方,密西根湖南端同这条河最近点的距离比实际距离要大两倍以上。大陆会议的某些代表由于把密西西比河同密苏里河混淆了,因此他们批评条约谈判人把边界向东划得太远,这在当时是一个相当普遍的地理错觉,其差错几乎达到百万平方英里的三分之一。要想澄清这里所指的究竟是两条河流中的哪一条,实在没有多大意义,因为当时这两条河的上流全象一团迷雾,谁也不知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一八○三年购买路易斯安那,这是原来殖民地边界不清的领土的首次扩大,它使美国面积增加了一倍,并把这个国家进一步推向人们毫无所知的西部。这片新的领土沿着国家几乎整个西部边界向前伸展,那里更笼罩着一层无法窥透的烟雾。人们经常说,购买路易斯安那是历史上最重大的一次不动产交易。为了懂得我们的历史,我们必须记住:这是一笔突如其来的一揽子交易。其价值的很大一部分正是由于这笔交易的范围及内涵都是不明确的。根据一八○三年的条约,法国拿破崙政府把整个路易斯安那割让与美国。实际上该条约并未清楚地标明边界。条约以闪烁其词的语言(引自三年前法国从西班牙获得路易斯安那的那项条约),宣布割让”路易斯安那殖民地或省,其范围与该地区在西班牙手中和法国曾经占有时完全相同,并同今后西班牙和别的国家参加的条约所规定的范围一样。“这种令人难解的语言并非出自无心。美国专员罗怕特·利文斯顿报告他同法国外交部长在一八○三年三月二十日的谈话时说,”我问道……割让与我们的那块领土的最后边界在哪里;他回答说他也不知道;我们所取得的与他们以前所接收的应该完全一样;……我说,那么,你的意思是我们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来解释它的边界?他回答,我无法给你任何示意,你们已经为自己做成了一笔崇高的交易,而我料想你们会从中得到最大的好处。“拿破崙听到不明确的边界这件事时,向他的部长一再强调说,即使那里早已不存在这样一种不明确的局面,那么在该地区制造不明确的局面将是一种精明的决策。 第110页 十六世纪起,法国一直声称西海岸所面临的大洋便是法国在美洲领地的边界。基于这点或其它某种根据,杰斐逊曾经认为路易斯安那购买地可能一直延伸到太平洋,这一点他本人给刘易斯与克拉克远征队的指示就曾明确指出过。不过他认为绝对不成问题的西部边界却是”位于密西西比河西岸的高原,包括其所有河流,当然也包括密苏里河。“从那儿再往西,边界如何划定就有争论了。 这种不明确性造成了许多可能性。以东南部边界为例,大法官罗伯特·利文斯顿(他本人就曾参加谈判,制定条约上模糊不清的条款)幸运地发现(这是亨利·亚当斯所用语)”法国实际上购买了西佛罗里达而对此一无所知,然后又把这块地方出卖给美国而一文钱都没有收。“于是,产生了美国对西佛罗里达的主权要求。 除了一部分沿密荫西比河的界线之外,路易斯安那购买地的全部边界(当然也就是当时美国整个西部和南部的边界)都是长期有争议的。这种含糊性在几十年里一直支配着美国的外交政策,并且有助于吸引来自合众国的移民,在整个国家西部制造一个明暗交织的地区。例如,人们普遍认为德克萨斯是路易斯安那购买地的一个部分。但是,一八一九年同西班牙籤订的亚当斯一奥尼斯条约把东佛罗里达让与美国时,竟划定路易斯安那购买地的西部边界,把德克萨斯排除在外,以至诸如参议员托马斯·哈特·本顿之类的人物,都谴责他们为”投降派“。接着,当该条约规定以北纬四十二度延伸到太平洋作为路易斯安那购买地的南部边界时,又产生了大量新的模稜两可的因素。任何地图,只要标出一八一九年以前西班牙或美国谈判者严肃建议的各条界线,都能鲜明地看出这些范围广泛的不定性。甚至在南面的界限确定之后,美国的北部边界依然没有划定,并且这种情况继续保持达四分之一世纪之久。 除了上文所述各点,印第安人的存在也产生了特别麻烦的法律上的含糊性。在欧洲人到来之前,谁占有美洲大陆?欧洲人如何并且从谁那里首次得到土地所有权的?到了十九世纪早期,美国人还能够承认印第安人仍拥有任何土地吗?当十六世纪欧洲移民来到北美时,对于他们中的许多人来说,这个大陆似乎还没有明确地被任何人占有过。与印第安人打交道当然同与欧洲人打交道很不相同。印第安人不遵守欧洲人假斯文的战争法,也不遵守欧洲人情和与缔结条约的习惯。 怎样才能”合法地“取得土地?欧洲经验提供不了先例。在我们建国的头一个世纪里,这个问题一直困扰着美国人。不是因为美国人特别正直,而是由于在获取北美大陆的竞争中,任何细微的有利条件都值得紧紧抓注,那怕是一点一滴”合法性“的影子都好象可以用来说服人。当印第安人发现他们自身越来越受到入侵者的摆布时,美国人同印第安人之间的关系也就变得越来越遵守法律了,土地所有权从印第安人那里含含糊糊地得来,这一事实又给这个新国家的边界投上另一层变化不定的阴影。 不可阻挡的欧洲征服者为什么要为了从印第安人那里”购买“上地而大伤脑筋呢?按照十六世纪英国法律的严格条文,国王(是他”发现了“这片土地)凭先占权把北美变成了保护地;因此,只能通过国王的授予才能得到美国土地的所有权。一六二○年逃离英国到普利茅斯建立定居地的清教徒可能与印第安人分享了他们的首次感恩祈祷,也可能没有。但是我们却没有关于他们向印第安人支付报酬购得土地所有权的任何记载。到北美来的荷兰人,同英国人相比,仅仅只拥有一点不足凭信的”发现权“;他们也不象西班牙人,没能从教皇那儿得到过捐赠。因此,他们必须寻找或制造其它的法律根据,在这种情况下,他们才採用从印第安人手中”购买“土地的办法。一六二六年,主管曼哈顿岛荷兰定居地的彼得·明尼特,用六十盾向印第安人购买两万英亩的林地。这笔交易并不象人们有时形容的那样,是一项不公平的交易。虽然这个价格折合美元只有二十四元左右,但就当时的购买力来说,这笔钱相当于二十世纪中时的好几千美元。说也奇怪,这段插曲曾被人比喻为白人诈骗印第安人的典型事例,但在当时却实际上表现了过于谨慎的荷兰人的良心。引人注目的事实不是他们忖给印第安人多少钱,而是荷兰人感到有必要偿付代价。这是一个危险的先例。 从此以后,一个荷兰人虽说只要从荷兰当局获得授与,就能根据荷兰法律取得美洲一块土地的所有权,实际上,荷兰当局还要求未来的业主必须首先从印第安人那儿取得某种土地所有权。一六二九年以后,那种以大种植园的形式开拓殖民地的庄园制度引进哈得逊地区,每个大庄园主必须先从印第安人那儿取得土地所有权,才能从荷兰当局获得土地所有权。直到英国人同荷兰人第一次发生土地纠纷以后,他们才开始也从印第安人那儿”购买“成片的土地。然而,英国人仍然不把这类”购买“当作一种完备的法律所有权的必要条件来看待,而只是看作良心和体面的问题。罗杰·威廉斯执迷地认为印第安人最初对那里的土地拥有合法所有权,并坚持印第安人有权出售土地,这使他的新英格兰同辈人在良心上感到惴惴不安。他的罗得岛当时是英国的一个殖民地,但是英国特许证(一六四四年)仅仅是在这块土地已从印第安人手中购得(一六三六年、一六三八年)后才授予的。虽然英国人,无论是在新英格兰,还是在其它北美殖民地,都继续採取”购买“印第安人土地的做法,但他们从来没有改变印第安人的土地所有权在英国法律上毫无根据这种法律立场。他们继续在法律上认为,所有印第安人的土地都是公共领地。国王自己就可以授予所有权,并可按照他的意愿授予任何人。 第111页 从英国法律观点来看,印第安人的”转让“只不过是印第安人愿意腾出土地的表示,印第安人对于土地本来就没有任何第一手的合法所有权。当然,仅仅出于这个理由,印第安人的”转让“也是合乎当时需要的。对于某些谨慎的新英格兰人来说,这种做法对个人提供了一个附带的有利条件,证明他们拥有”一种公正、平等、同时也是合法的土地权“。但是,正如威廉·克里斯蒂。麦克劳德提醒我们的,如果不是由于罗杰·威廉斯的热诚的道德主义,所调”购买“印第安人土地这种自鸣得意的虚伪表演可能早已同荷属西印度公司同告消亡了,它决不会在英国殖民地扎根。 对美国土地的占有就是这样在一种非欧洲式的道德—法律的混乱状忐中开始的。直到南北战争以后相当一段时期,这个美国特有的问题——后来者与原始的土地所有者之间的关系,仍然困扰着美国人的良心,并使美国人的观念笼罩着一层迷雾,当时的印第安人事务专员于一八七三年向格兰特总统抱怨说:”印第安部族与政府之间的异常关系,……要求我们既把他们当作最高权力拥有者,同时又把他们当作被保护人来看待。“这有助于保持国家边界的含糊性,并且也在无意中使有关国家扩张的所有法律和政治手段成了问题。 十九世纪早期美国人对前景的预测能力是何等差劲呀!美国公民竟然能够这样快就占满这块大陆,这一点是他们无论如何想像不到的,也是他们从来没有预见过的。同样,他们也没有预料到印第安部族之衰败竟然如此之迅速。那些一度威风凛凛、气势吓人的”民族“,竟然会在短短一个世纪内变得如此软弱无力,如此贫困不堪,而且不得不处于受保护的地位,圃于有数的几块荒芜不毛之地。这里诚然超出了当代最聪明和最不怀好意的政治家们最放荡不经的想像之外。 在十八世纪中期英帝国同法国进行战争期间,英国人认为独立的印第安部族的力量可能起决定性作用。起初,每个英国殖民地都凭自己的志趣来处理邻近的印第安人事务,而比较集中的法国人却成功地利用印第安部族作为他们宏大战略的军事同盟者,以善于在美国边远地区作战而出名的布雷多克将军在一七五五年任命了他的印第安代理人,希望以这种方式来最终协调对印第安人的政策。此后,英国国王亲自负责印第安人事务。一向精于在法律上搞假动作的英国人现在又装出一副把印第安人当作拥有自己 土地实际主权的”民族“的样子。国王声称他唯一的权利是,一旦印第安人真愿意出售土地,他可以购买这些土地。 在创建新国家的过程中,一度有可能专门由印第安人组成一个州,曾经有人建议,应该把不同的印第安部族合在一起,作为联邦的一个平等成员生活下去,这样不仅印第安人问题能够迎刀而解,合众国也能从而得到加强。美国独立战争的参加者同印第安人德拉瓦尔部族于一七七八年谈判签订的《皮特堡条约》(国会于一八○五年批准)明文规定,如经国会批准,以德拉瓦尔族为首的各印第安友好部族可以自行组成一个州加入邦联。一七八五年,美国同印第安人切罗基部族签订的条约也规定”印第安人可以充分信任美利坚合众国的公正,一定会尊重他们的利益,在他们认为合适的任何时候,有权向国会派遣一名他们选择的代表。“ 许多美国人设想,在路易斯安那购买地内建立一个或几个团结一致的印第安人州,让它们在各方面都成为合众国的一部分。杰斐逊曾经考虑过一项在这块领土里殖民的计划,设想把凡能劝说得通的印第安人都从东部迁来这里。一八一九年,联邦政府派杰第迪亚·莫尔斯牧师前往印第安人地区专门研究他们的情况。他是早年《美国地理》(一七八九年)一书的作者,曾任福音传布会的干事,在印第安人中传过道。他在西北部走了一趟之后,于一八二二年向陆军部长建议”这片领土应专门为印第安人保留,可以在这里进行拟议的试验,把凡是愿意前来定居的印第安人,特别是散居各地的印第安人,全都集合成一体,移居此地,给予教育,使其成为公民,并在适当时候允许他们享有与联邦其它准州和州所相同的权利。“门罗总统一八二五年向国会提交了他最后一次国情咨文,当时正是乔治亚的印第安人问题出现危机的紧要关头。他在咨文中建议把东部各部族迁至密西西比河以西,在那儿建成一个美利坚合众国的保护地,这样美国就可将其影响扩大到太平洋。咨文中虽然没有明确提到建州的问题,但十分明显,这是上述建议必将导致的结果。门罗总统的陆军部长卡尔洪收到杰第迪亚·莫尔斯的报告之后,就清楚地暗示要建州。关于建立这样一个印第安人州或者听任印第安人自己自由地建立一个州这种意图经常有人提出,直到南北成争以后还是如此。最后到了一八七一年,格兰特总统建议在堪萨斯以南设立一个地区,”把目前居住在密苏里和太平洋之间以及各英属殖民地以南的绝大多数印第安人集中起来,成立一个准州或者州。“这是格兰特对印第安人”和平政策“的一部分,这个州要是真建立起来,将全部为印第安人所有。 第112页 当时,印第安人的权利问题以及欧洲人对原为印第安人占有的土地的所有权问题又进一步出现了混乱。举例而言,新英格兰的清教徒,引用《圣经》这样一条基本原则,人只要占有和改良土地,就可以获得土地的所有权,因此,他们的结论是,用约翰·温恩罗普的话说,”印第安人充其量只对他们已占有的或有条件改良的土地拥有自然的权利……至于这个国家的其余土地,谁能够并愿意改良它,谁就可以拥有它。“ 同印第安人各部族签订的大量粗线条的条约不是互相重叠,便是互相矛盾。在”倒树之战“印第安人惨败后,安东尼·韦恩将军同代表德拉瓦尔、肖尼、怀恩多特和迈阿密诸部族联盟的酋长们签订了《格林维尔条约》(一七九五年),把整个西北领土划分为印第安人的土地和向白人移民开放的土地。这条界线粗略地划分了十九世纪初印第安人实际居住地区和白人移民实际居住的地区。接着,在以后半个世纪之内,又进一步同个别部族或部族的一部分就签订更多条约和购买边界混乱的土地进行了谈判。至于哪些地方印第安人所有权”被取消“了,则是不明确的。 美国的这种情况使杰斐逊觉得”我们的地理特徵不同,也许需要有一种不同的自然法准则,才能处理同别的民族的关系,这种准则同欧洲条件下产生的准则必须有所不同。“爱德华·埃弗雷特后来解释说,在美国,缺乏象欧洲那种清晰的长期确认的合法边界,从而使得自然边界不可避免地具有新的重要意义。爱德华·埃弗雷特担任国务卿时,他自己得出了这样一项重要而切实的结论:欧洲国家在美洲仅仅”合法“占有殖民地这件事,并未给予这些国家干预这个遥远大陆的权利。 在土地所有权问题上以及实际占有西部的问题上,与印第安人的冲突一直持续到十九世纪的大部分年代。南北战争以后,印第安人保留地、放牧区和猎场散布于这个国家的西半部各地。专门为当地土着居民建立保留地的政策在一八七○年达到了高峰,当时,划给他们的区域的总面积已经比加利福尼亚州和俄勒冈州还大: 在南北战争刚刚结束后的年代里,同印第安人发生面对面冲突的美国人比殖民时期以后任何时候都要多。然后出现了横越密西西比河把印第安人向西迁移的政策高潮,这项政策是从路易斯安那购买地开始实行的。其内容是把印第安人集聚在一起(同时不断扩大美国移民定居地),而这些印第安人当时仍拥有一定的军事力量,民族自尊心也十分强烈。温克帕波苏族的酋长”里布大熊“一八六六年在皮埃尔堡(位于现在的南达科他)讨论条约时,悲痛地责问: 这些土地是属于准的?我认为这是属于我的。如果你们问我要土地,我一块也不给。我离不开土地,我非常喜欢土地,这条河两岸的所有土地都属于我。我知道,从密西西比河到这条河,整片土地全都是我们的,我们曾经从黄石一路跋涉到普拉特。正如我所说的,这里整片土地全都是我们的。如果你们,我的兄弟,向我讨求土地,我是不会给你们的。因为我喜爱土地。我希望你们听听我说的话。 美国人并没有听他说的话。 但是,决不可以小看这些印第安人,因为他们在西部许多地方对于生命和土地都形成了威胁。迟至一八六九年,美国农业专员还警告说,”五万名怀有故意的印第安人“,分布在密苏里河到落基山脉之间的大片领土上,表现出”一种冥顽的性格和对文明影响横加拒绝的态度……即使在他们这种奇特的种族中,这种情况也是非常少见的。“他这番话既未夸大他们的数目,也未夸大他们的敌意。为了对付他们,美国政府单在上密苏里地区就建立了一百一十个要塞,由大约二万名士兵驻守。但是南北战争后大批战士复员,军队的兵员大减,无法同时警戒南部和印第安人。一八七○年,整个西部约有二十万印第安人;印第安人的威胁不只是一个神话。 科罗拉多、怀俄明和蒙大拿广阔平原上的新移民纷纷向国会告急求援。他们抱怨说保卫他们土地的军队不足,要塞兵力薄弱,相互间距离也太远。一八七六年联邦军队发动进攻,着名的”伏牛“酋长和”疯马“酋长领导下的印第安人终于遭到失败,但是这个转折点仅仅是在卡斯特和他手下二百六十四人在小比格霍恩河战役中全军覆没后才出现的。牧民和其他移民纷纷反对建立印第安人保留地,他们说,这种保留地成了受到政府保护印第安苏族人的堡垒,让这些怀有故意的苏族人可以退守到这里,积蓄力量,然后再四出为患。一八八○年,南达科他州有一半仍被认为是印第安人的土地。南北战争以前,西部土地还是南北双方蓄奴和废奴之争中的抵押品,双方都有许多人希望印第安人能够成为抵制另一方向西扩张的堤防。参议院印第安人事务委员会在一八三六年提出的报告称:”在印第安领土的西面存在着这样一块不适于居民居住的地区,印第安人就不可能为白人所包围。他们处于我们的外围,并且居住在一直处于我们外沿的地区。“一八三七年就设立一块印第安领土的提案进行辩论时,南方人建议把密苏里以北、密苏里河以西直到落基山的整块土地全部划给印第安人,以阻挡北方人的扩张。北方人则策划把印第安人移居西南部,其目的看来也是如出一辙。内布拉斯加建州的问题受到了阻挠,因为有人声称曾有条约保证这块地方专门保留给印第安人。 第113页 只要印第安人依旧有力量制造麻烦(这种情况至少在美国建国后维持了整整一个世纪),美国公民就认为让印第安人居住的地区和印第安人的土地所有权保持其含糊性是符合美国人利益的。肯定印第安人占有一块明确划定的领土,只能加强印第安人认为自己有权永远占有这块土地的信念。在通常情况下,印第安人对一块特定土地的所有权只有在印第安人把该土地出售给白人以后才会得到明确的承认。印第安人出售土地的意愿通常被看成是印第安人所有权的最好证明,而且往往也是唯一的证明,印第安人照这个样子生活下去,象块飘忽不定的乌云,倒便于使国家边界变得模糊不清。要是没有如此多模糊而游移的”民族“存在于我们的边缘,我们民族的界限将会比较轮廓鲜明,界定得也比较严。这就是印第安人为白人所作的最后贡献。 三十二 没有定局的命运 一个现代国家,其版图范围,发展模式,以及与邻国交往的体制竟然都如此之变化不定,这确实是绝无仅有的。这个国家如何扩展其疆域?美利坚合众国註定将会扩展到什么范围?这些问题,同其它许多重要问题一样,在一六八六年制宪会议的代表当中都没有一致的看法。或许是因为他们并不认为这些问题十分紧迫,便没有费神去求得明确的答案。或许是由于他们之间的分歧未能统一,宁愿让答案含糊下去。 宪法当然是由在东海岸连成一串的十三个特定州的代表制定的。这十三个原有的州全部濒临大西洋。他们制定的宪法既不适用于一个海岛,也不适用于一个内陆国家,更不用说一个大陆国家了。在一七八七年制宪会议上,关于接纳新州问题的讨论是目光短浅的。代表们认为,所谓的”新州“,可以从原来的十三州中划分出来,可以从他们拥有主权的西部土地划分出来,也可以从一七八三年和平条约规定英国割让给美国的土地中划分出来。但是,如果有任何人想把国家新获得的大片领土划成新州,这种想法是得不到理会的。 一七八七年八月二十九日和三十日费城制宪会议上辩论的实际情况充分暴露了大州和小州之间、拥有广阔西部领地的州同一无所有的州之间矛盾重重。正如古维诺尔、莫里斯对这种矛盾所作的解释,居于突出地位的是一种危险的思想,”肢解大州的思想“。讨论集中于两个主要问题,以原来领土中划出来的新州应否承担部分已有的公共债务作为被接纳加入联邦的一个条件;新州的建立是否需要得到原来所属的州的立法机构同意。 几乎没有迹象表明制宪会议上有任何人考虑的问题超出这个新国家当时粗略限定的范围之外。当然,代表们都明确表示决心不使国家力量的均衡受前途尚难预测的西部影响。因为在濒临大西洋的东部,长期以来就流传着一种恐惧,担心不加区别地向西部扩展将会使人口分散到过于稀薄的程度。维吉尼亚的乔治·梅森在会上声称,”如果可以採用适当的办法阻止人们向西部地区移民,这将是上策。“但是,他和其他一些人又补充说,阻止移民是很困难的,必须平等对待那些涌入西部的人。 美国有影响人士对于一八○三年路易斯安那购买地的反应,说明他们对于跨越密西西比河大举向西扩散是如何缺乏准备。在后来的年月里,许多政治家都竞相标榜自己具有先见之明,但是只要我们进一步熟悉购买路易斯安那一事的前后内情,就越能看出这件事是巧合、误解和幸运相结合的产物,如果当时首都华盛顿与我国驻外代表之间的联繫能象后来十九世纪那样迅速,这项购买很可能就上不了谈判桌,很少证据表明,在购买路易斯安那之前,杰斐逊或其他任何人曾严肃考虑过美利坚合众国会扩展到密西西比河以西的地区。十九世纪早期,关于国家西部边缘存在着一片”美国大沙漠“的说法已经象神话般地获得人们的确信。杰斐逊总统一八○年十一月提交国会的关于路易斯安那的说明,在承认边界确是模糊不清的同时,又指出少数定居点”是被巨大而罕无人迹的沙漠分割开来的“。在这个世纪初期,关于这种沙漠障碍的描述越来越生动具体,抑制了这个国家的理想,加重了定居者的精神负担。 当购买路易斯安那领土的条约于一八○三年仲夏携回美国时,引起的反应是激动的心情少,而恐惧的心理大——人们担心由于宪法没有关于向新领土扩展的条款,这类扩展行动可能会导致对宪法的滥用以致破坏;担心不加区别地向西部扩展可能会使六百万人口危险地散开,而他们当时已经稀疏地散布在比西欧任何国家都要大出好几倍的地区。许多政治家都认为一个国家的实力不能通过其面积来衡量,而要通过其人口的集中程度及其领土的有效占据程度来衡量。有些人贊同一位法国地理学家的观点,他在一八○四年把美国领土大扩展看成是”一种目前衰弱和今后分裂的根源“。 这些恐惧不全都是毫无根据的。在领土大扩展的一八○九到一八二九年之间,美国人均实际收入据估计下跌了百分之二十左右。在购买路易斯安那的时候,一些东部实业家已经开始担心他们的资金向西流夫。四分之一世纪之后,他们的这种担心依然存在,财政部长理察·拉什曾发出警告说:”美国边远土地出售和开发的方式固然可以使国家增加人口,……却不能按照同样比例增加资本……由于稀疏的人口分散在辽阔的土地上,资本的积累不是加速而是停滞了。任何能阻止这种趋势的事情……都是有益的。“到了一八○三年七月,杰斐逊已经把他的宪法修正案递交内阁,要求批准购买路易斯安那,并阻止人口进一步向西扩散,来保持联邦的团结。他的修正案明确提出把路易斯安那併入合众国版图,并补充规定”土地占有权和自治权只适用于现有的印第安居民。“还为纬度三十二度以北的新领土(几乎是整个购买地,现在的路易斯安那州除外)制定了一部专门的宪法,规定这块新领土全部为印第安人保留地。杰斐逊的”伟大目标“是”阻止移民,至于移居到某些让与的领土则不在此限。“ 第114页 一八○三年十月国会开始对购买路易斯安那一事进行辩论,这次辩论十分稀奇古怪,但却意义深远,由于这是一七八三年条约界定的国家原有版图的第一次扩大,因此也是整个民族对领土扩展的看法在立法机构受到的第一次考验。同时,这也暴露出那些仍然活着的宪法制定人面临这种重大问题时思想多么混乱。象古维诺尔·莫里斯这样的联邦主义者在制宪会议上表现得十分活跃,如今在联邦权力的问题上,却一改他们平时比较开阔的观点。他们坚持国会无权”批准接纳制定宪法时不属于美利坚合众国的地方成为新的州或准州“。二十年前,莫里斯曾经是宪法第四条的起草者,现在重新回顾却又解释说,他曾经有意识地使这一关键性章节的文字含糊不清。他自称当时曾预见到”一旦获得加拿大和路易斯安那,最合适的办法是把它们作为省来管治,不让它们在我们的议会中有发言权。“不过他说,由于当时有别人反对,他宁愿避免纷争,而没有使这个问题公开化。 一八○三年,杰斐逊的共和党人(他们都以坚持严格解释宪法而着称)原先也承认宪法未曾明确赋予国会或总统以扩大国家版图的权力。然而,杰斐逊本人却出人意料地一反他一贯的立场,竭力主张国会先批准这项条约并且从速支付购买款项,”然后再要求国家为宪法增添条文,以贊同并批准一项国家从来未曾授权过的行动。宪法并没有明文规定,让我们拥有外国领土,更何况是把外国併入我们的联邦。行政部门抓住了这个可以为国家带来极大好处的偶然事件,採取一项超出宪法范畴之外的行动。立法部门必须抛弃难以捉摸的形上学理论,象忠实的奴僕那样甘冒风险,批准这项条约并同意为此付出款项。他们为了国家只能全力以赴,採取未曾得到授权的行动。我们知道,他们一旦处于可以这样干的地位,为了自己他们也会这样干的。“杰斐逊之所以如此强调,不是为了未来崇高的事业,而是为了当前的迫切需要。跨越崇山峻岭定居于密西西比河彼岸的美国公民迫切需要利用这条河流运输他们的货物。杰斐逊解释说,这项购买是为他们提供通向世界的生命线的唯一道路。 国会在十月份开会讨论这项条约时,杰斐逊已经说服他自己和他的党,要他们相信国家的需要是如此之紧迫,又是如此之一清二楚,因此根本不需要任何修改宪法的修正案。他的反对派联邦主义者则振振有词地指出殖民主义的危险和无限扩展国家版图的危害。联邦主义者辩护人们一再警告说联邦有可能削弱。如果说宪法当初规定要有三分之二多数的同意才能作出即使是最小的修改是十分明智的话,那么国会以微弱多数通过便”可以接纳原属外国的新州,而且将老伙伴们淹没,那是多么危险呀(引自康乃狄克的特雷西参议员的讲话)……这种接纳给南部和西部带来的实力对比是同我们原有的联邦原则相矛盾的。“ 一八一○年十二月,接纳购买地一小部分(奥尔良准州)作为一个平等的州加入联邦的议案提出来了,这时恐惧变得缓解了。截至那时为止,所有新接纳加入联邦的各州都是从一七八三年和平条约规定的美国领土中划分而成的。这个问题同美国实际边界未定这个尚未解决的大问题交织在一起。建议成立的路易斯安那州包括西佛罗里达一片土地,这片土地当时也许仍属于西班牙。但是,现在十分尖锐地摆出来的根本问题是原有的联邦会被削弱。一八一一年一月十四日,麻萨诸塞的乔赛亚·昆西在众议院猛烈抨击说,”按照我深思熟虑的见解,如果这项法案得到通过,这实际上意味着这个联邦的解体;并将使各州摆脱道义的约束;而且由于权利归于全体,而承担义务的只有某些人,所以这就必将成为分裂的前奏——结果是能够和和气气地分裂固是大家所愿,不然就会不惜採用暴力。“众议院以多数票否决了昆西的意见,认为这是制造混乱的言论。这项提案通过了,路易斯安那在一八一二年成为一个州。 在大陆进行扩展的第一步引起一些大惊小怪的人的恐惧心理,担心整个联邦会变质;担心原来的老伙伴会被新州压倒;担心不出多久会出现一个有新宪法的新国家。固执的联邦主义者费希尔·艾姆斯成了新英格兰人的代言人,他提出警告说,增添了象路易斯安那这样的外国土地,会为那些不懂神圣的盎格鲁一撒克逊原则的人打开闸门,而这项神圣的原则却是联邦的基础。他说,即使”荒野里的水獭“的理解力大概也不会低于”法国—西班牙—印第安未开化的人和冒险家的杂凑队伍“。无怪乎一八一二年战争期间,当英国军队逼近纽奥良时,象蒂莫西·皮克林之流忠诚的新英格兰人就希望该城早日陷入英军之手。然后,横贯阿巴拉契亚山脉的西部便可以和英国胜利者合併,留下的只是一个小而有条不紊的美国。 如果说跟美国原有版图邻近的土地,其命运是如此游移莫测,那么同美国距离较远的土地又将是什么命运呢?这里指的不是密西西比河两岸,而是甫美洲遥远的地方;这个问题的提出是突如其来的,也是出乎意想之外的。一八○八年拿破崙对西班牙的入侵,为西班牙南美殖民地提供了奋起反抗西班牙陈腐殖民统治的机会。一八一○年,在布宜诺斯艾利斯、波哥大、加拉加斯和智利的圣地亚哥都纷纷建立秘密团体,开始只是为西班牙被废黜的国王费迪南德七世坚守土地,抵御法国的势力,但很快就发展成为成熟的独立运动。一八一一年,杰斐逊从那里觉察到另一种信号,美国”必须有其本身的利益体制,决不能附属于欧洲的体制。“到了一八二二年,门罗总统和当时的国会承认那些高举反抗大旗的殖民地为独立国家。最重要的一点,正如德克斯特·珀金斯指出的,就是美国没有同任何欧洲强国商量就採取了如此重大的步骤——”纯粹是根据美国的主见,也纯粹是按照美国的观点。“这件事无可怀疑地宣布美国脱离欧洲政治势力范围而自行其是。 第115页 在一八二三年,北美大陆的政治前途基本上仍然难以捉摸。但是在十九世纪三十年代末期,南美洲(由于西班牙和葡萄牙的殖民统治,甫美长期以来一直是割裂的)却已实际上划分成一个个二十世纪型的国家。巴拿马地峡以北面积不大的一块地方(比原来英属十三个殖民地以及划分成块的向西扩充的地区,包括密西西比河和大湖区以东和以南的部分略大),也已取得了国家的地位并维持到二十世纪。墨西哥,直到一八二二至二三年,还包括它南面的瓜地马拉和其它中美洲国家,北面则延伸到现在的美国西部,直达美国同加拿大的现今边界,在遥远的西部和西北部,墨西哥人、英国人和俄国人之间,正在酝酿着一场变化无常的冲突、在这场冲突中,美国将扮演什么角色在当时还意料不到。大陆美国三分之二地区的政治前途仍然是悬而未决。在这方面,当时北美同南美的差别是非常鲜明的。回溯到十六世纪早期,南美就己充满了政府组织。不管这些殖民政府多么贪污腐化、无能或者专制独裁,但南美大陆已经高度组织起来,并且已经住满了人,也已划分成块,这是无庸怀疑的。过去西班牙和葡萄牙曾经利用印第安人的政治结构来建立它们的政权。同样,到了十九世纪初期,拉丁美洲的革命家们出于本身的需要採用了一种苦心策划却已过时了的政治:经济和教会结构。但是在北美的广大地区,美国式的时代错误一而再地重新出现:社会的形成先于政府的建立。在北美的西部,基层社会大量涌现,常常是彼此相距甚远,并且往往是超出美刊坚合众国”司法管辖范围之外“,却又不是明确地在任何政府的司法管辖范围之内。成群的人们由于共同的愿望、共同的忧虑和共同的幻想聚集在一起,他们就形成了社会。他们缺乏现成的政府模式,这使他们面临更多的困难,但是他们没有业已过时的本地政府体制的束缚也未尝不是好事。与处于同等文明发展阶段的绝大多数人比较,也许数他们享有的自由较多——他们不需要生活在一种很久以前来自远方的僵化模式之内,也不需要奋起反抗这种模式。 到了二十世纪,民族傲慢感使得我们认为,拉丁美洲除了追随北美模式,特别是美国模式以外,别无其它更好的出路。但是,在十九世纪早期,美国富有想像力的政治家的理想却超不出拉丁美洲的模式,在他们心目中,我们的联邦共和主义所能取得的最大成就无非是让北美象拉丁美洲一样组成几个独立自治的国家。 美国人民应该遍布整个北美大陆,这种信念并不一定意味着他们必须全都是美利坚合众国的一个组成部分。例如,俄勒冈实在太远了,美国不少政治家长期以来一直认为该地的居民註定会自己管治自己。”自由和独立的美国人,除了血缘和利益之外同我们没有联繫,并且也象我们一样行使自己管治自己的权利。“一这就是杰斐逊对约翰·雅各布·阿斯托在太平洋岸大西北设立的据点阿斯托里亚贸易站,以及由此扩充出来的移民定居点的态度。在一八一二年战争时期,杰斐逊赞美”我们大陆彼岸出现的伟大、自由、独立的国家的萌芽“,他希望即使阿斯托里亚落入英国之手,同英国签订的和平条件既要承认阿斯托里亚国家的”独立“,还要承认美国有权保护阿斯托里亚人免受外国干预。不仅杰斐逊曾经为一个独立的太平洋共和国进行过宣传,而且十九世纪二十年代的许多美国领导人——包括艾怕特·加勒廷、詹姆斯·门罗、威廉·克劳福德、亨利·克莱、托马斯·哈特·本顿,可能还有詹姆斯·麦迪逊——都具有同样的观点。 美国培育新国家的园丁作用在当时颇有号召力,但我们长期以来早已把它淡忘。来自密苏里的托马斯·哈特·本顿参议员,一八二五年三月一日在参议院承认,美国的北方和南方边界仍是含糊不清的。他们的界限将留给自然和子孙后代来确定。但是,他补充说: 对西部,我们可以毫无保留地提出看法,把落基山的山嵴作为自然的、方便的、永恒的边界是不会有人反对的。我们共和国的西部边界应该沿着这个山嵴的背面划定,传说中的护界神的塑像应该树立在其顶峰,永远不能推倒。在太平洋沿岸培育一个新国家的过程中,我们应当懂得,一旦这个新的国家茁壮到足以照顾自己时,就应当同母国分离,正如子女在成年时必然同父母分离一样。 关于”传说中的护界神“的合适位置究竟应当在哪里,美国人长期以来意见不同,并将继续持不同意见。一八○四年,小说家查尔斯·布罗克登·布朗对购买路易斯安那一事深感振奋,他很蔑视目光短浅的人,那些人把美国看作仅限于北面圣劳伦斯湾和南面墨西哥湾这个范围之间的土地。”我们可以肯定,在不长的时间内,这个国家将向东和向西伸展,从海洋到海洋,从北极到巴拿马地峡。“一八一五年,在缅因州的沃特维尔,一篇广泛流行的七月四日国庆祝酒词说:”美国之鹰——祝愿她的双翼将从大西洋伸展到太平洋,而她的双爪将固定在达连地峡,她的喙则将伸向北极。“ 在一八一二年战争之前,这种狂热的梦想毕竟还没有普遍流传。杰斐逊本人早在一八○九年就曾经表示有兴趣(自此之后他从未放弃过这种兴趣)把古巴併入合众国。他还希望一八一二年的战争会把加拿大也包括进来,扩大”这么一个自从诞生以来从未勘查过的自由帝国。“一八一七年当选总统的门罗希望以落基山为国界,他的国务卿约翰·昆西·亚当斯对此不同意。按照同西班牙籤订的条约,佛罗里达在一八一九年併入联邦,在内阁讨论这项条约的过程中,国务卿亚当斯表示他深信在本世纪结束前,我们南面的各个西班牙殖民地和我们北面的所有英国殖民地都将併入美国。他说,我们购买辽阔的西班牙殖民地”使得北美大陆剩余的土地最终必将全部归属我们,这将越来越成为不可避免。但是,我们自己却很晚才明确地看到这一点,很晚才表明我们有权向南海扩展。我们竭力促使世界相信我们没有野心,但是所有这些努力反而使他们感到我们不但有野心,而且虚伪,这种情况一直延续到欧洲发现‘美国’与‘北美’原是一回事,是地理的定局之时为止。“所以亚当斯反对门罗发表宣言,主张最西部的移民定居点应该尽快从合众国分离出去。 第116页 陆军部长约翰·卡尔洪支持亚当斯。卡尔洪坚决认为”热衷于拓疆是社会上男子汉最突出的规律。“但他却无意中作了讽刺性的总结:”一个国家由于自愿分离而导致自身瓦解,这在历史上尚无先例。“然而这些信念并不可靠,卡尔洪自己后来改变了看法就足以说明这一点。没有多久,南方和北方的政治家都有了新的理由对不加区别的扩张表示担忧。除了原有的疑虑和恐惧一担心出现殖民主义,担心种族血统混杂,担心旧日美好的联邦被削弱之外,现在又增添另一种政治上的担忧——南北双方都害怕增加新州会增强对方的实力。 在独立革命和南北战争之间那段时期里,拓疆一事带来的情绪变化是混乱和踌躇相交织的结果,也是大胆希望和犹疑不决的产物。那个时代的政治家,几乎全都是在一生的某个时期把美国看成比实际狭小得多的有限地域,而在一生的另一个时期又希望美国扩展到比实际可能要大得多。有些人把国家的发展看作是充填那显然早已註定的疆域,并认为这是不可避免的事。这种看法是忽略了在国家形成的那个世纪里,美国人脑海中关于国家前途所存在的特殊混乱、特殊希望和特殊前景。因而,按照历史的观点,在南北战争中,联邦中的一部分人自行组成一个独立国家的行为似乎不应看作是一种狂热的胆大妄为。 美国政治边界象几何图形般整齐均匀,这还是以后的事。举例而言,辽阔的俄勒冈地区包括了后来的华盛顿州、俄勒冈州和爱达荷州以及蒙大拿州和怀俄明州的很大部分,这块土地在一八一八年以后将近三十年期间,一直是美国和英国联合占领的地区。美国同英国的谈判实际上是不断努力使该地区的边界保持含含糊糊的状态,等待美国移民源源而来自行解决问题。美国在一八三六年所承认的独立的德克萨斯共和国,到一八四五年併入合众国版图时为止,一直保持为一个单独的国家。在同美国进行的不太顺利的谈判中,萨姆·豪斯顿总统本人认为对德克萨斯来说,合併是一件好坏参半的事,他的疑虑导致他迟至一八四四年还批准同英法建立联盟,以便进一步巩固德克萨斯的独立。美国国内当然激烈反对合併。约翰·昆西·亚当斯二十五年前曾坚持”美国和北美是同义词“,在一八四三年他却领导反对合併德克萨斯的斗争。十几个着名的美国人士与他联合一致,在一次面向全国的有力的演讲中提出警告说,合併的要求不能表达德克萨斯人民的真正愿望。他们强调,这是南方帝国主义者的阴谋。合併会使联邦解体。希望和犹疑相交织的情绪并没有在格朗德河畔销声匿迹。跟亚当斯同声同气的一批人仍然坚决主张保持一个紧密团结的小小联邦,以求维持古老而微妙的力量平衡。另外一些人抱着同样的热忱发动了”全墨西哥“运动。在同墨西哥交战(一八四六至四八年)之前、交战期间和战后,一大批形形式式言辞坦率的美国人,但决非偏激的狂热之徒,一再宣称如果美国不把它那”自由的帝国“一直向下扩展到巴拿马地峡,美国就是有逆无意。一八四六年六月,沃尔特·惠特曼在墨西哥的尤卡但听到人们的不满时,挥笔写了一篇社论,标题是:《让星条旗上的星星更多》,兴高采烈他说,尤卡但”无需冗长的好言诱劝就可以加入美国“。 加里福尼亚后来成为美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但是它在十九世纪的前半叶,却是一个动荡不定、变化莫测和混乱不堪的地区。早在一八四三年,来自美国的移民就开始把圣华金谷开拓为殖民地。到一八四六年,仍然只有五百名美国人定居在加里福尼亚海岸,对比之下,在这里的西班牙血统的墨西哥人约有一万人,还有二万以上的印第安人。就在那一年,一个加里福尼亚共和国摇摇摆摆地宣布独立。但是,华盛顿同西海岸之间交通阻隔,海军同陆军相互问你争我夺,墨西哥军队持续抵抗,大区域内各地区问的矛盾以及占优势的非美国人口的动荡不安,使得加里福尼亚乱得象口开水锅一样沸沸腾腾。一八四八年一月萨特锯木厂所在地发现金矿,这并不在任何人的计划范围以内。淘金热潮突然在两年内使美国移民猛增到十万人。即使如此,当时加里福尼亚的政治前途仍然是捉摸不定的。 根据一八四八年《瓜达卢佩伊达尔戈条约》,加里福尼亚这片土地割让给了美国,但是一八五○年接纳加里福尼亚加入联邦主要是为了调节原来联邦内部的势力平衡,而不是为了充实有关民族命运的明确概念。当加里福尼亚终于以平等的州的身份进入联邦时,这仅仅是一八五○年微妙地保持平衡的形形色色妥协行径的一个组成部分,仅仅是(用卡尔洪的话说)”在地区力量平衡中又一个危险的硅码“。韦伯斯特等人由于对地理的无知,一再论证国会毋需决定是否把蓄奴制扩展到一八五○年的领土,因为奴隶制度早已在某种程空上由于土地和气候不同而被”排斥掉“了,鑑于这种论调,当时笼罩国家命运的乌云又加重了。 在十九世纪中叶,”命定扩张论“掩盖了大量的疑虑。尽管自有北美殖民地之日起,就有一种欧洲移民的扩张是神的意旨这种意识存在,但是”命定扩张论“这个词还是表达这种意识的最为流行的提法。它是活力充沛的约翰·奥沙利文在一八四五年十二月的纽约《晨报》中杜撰出来的。南北战争后,乔西·比林斯评论说。 第117页 ”‘命定扩张论’是一种科学,它能在你抵步之前,就註定你到最好的地方或其它地方去。“”命定扩张论这样的事还是有的,但是这样的事何时会出现,这就象拉库恩故事里的戒指数目那样,没有什么重要意义,只是为了装饰而已。“ 美国国家生活的巨大动力和感情力量不是”命定扩张论“,主要是国家命运的模糊性。如果开国元勛们更坚定些,如果他们所制定的有关国家版图扩张的条文更明确些,南北战争就会不是延迟便是爆发得更快。这个国家在大陆扩展的范围以及它各个组成部分联合或者分离的方式一直未能解决,直到南北战争爆发,才在一片海中解决了这些问题。一八六五年前变幻不定的年月迫使人们付出代价,他们抱过狂热的希望,经历过阴郁的绝望,也浪费广大量的精力。以前何曾有过一个国家由于对立的幻想而四。分五裂?原先那个安然自得的联邦应该局限在十八世纪的边界之内吗?还是应该建立一个新的宏伟的国家,象未来那样无边无际呢?南北战争似乎决定了国家在大陆的命运,也为国家政治带来了宁静。但是这难道不正是。至少部分是)一种僵死的宁静?也许直到二十世纪中期,国家疆界和国家命运的模糊性才不再如此煽动人心。 与此同时,正是那种使美国人鼓舞和振奋的模糊性,使他们感到特别需要一种保证。命运越是变化莫测,越是有必要断言命运是註定的。这是了解这个国家新的思想方式和言谈方式的一条线索。同一个美国,既孕育可以与群山媲美的人,也创造了新的词彙,适足以其特有的方式同国会和自然环境的变化莫测相映成趣。 第六章 美国讲话方式 ”鑑于众议院同美国人民一样,都以拥有优美的本国方言而感到骄傲,并且把这种最生动活泼和朝气蓬勃的语言看作是合众国自诞生之日就具备的最佳特色之一……因此决定……恳切地邀请英国的贵族和士绅派出其成年子弟和那些未来可能要以教会或国家发言人的身分出现的人士,前来美国接受教育;并决定要求美国总统同我们各个学院和学校的校长及领导人商定措施,以便尽快接待这批青年人,对他们进行免费指导。经过几年期满后,再向他们颁发证书,证明他们已经熟练地掌握了英语。“ ——《北美评论》提出的决议(一八二○年四月) ”在旧世界,由于方言复杂,不同民族之间相互同情和思想交流都受到限制。反之,这个大陆上如此广大的一个地区却推广单一的语言,因此一个不断扩大的领域必将展现在美国知识界的面前。“ ——爱德华·埃弗雷特 美国语言中丰富的新语彙并不出现在美国的莎士比亚或者美国的弥尔顿的着作之中,而是出现在西部船夫、城镇创业者、毛皮商人、探险队员、印第安战士和乡下庄稼汉的言谈之中。到一个图书馆去便可以看到英国英语的伟大,而美国英语的伟大则必须从倾听中才能欣赏到。美国没有权威的文学贵族,没有单一的文化首都,没有伦敦。这个新兴的国家把语言归还于人民,美国的成就中没有任何一项比这一点更具有特色和更无法加以预料,成千上万的美国人分布广而稀,流动快而多,一般他说,在欧洲,低层阶级的标志就是他们具有地理的和社会的稳定性。最低层阶级,即”流氓无产阶级“,就象树桩那样深深地扎根于土地之中,只有那些中上层阶级、贵族和有教养的上层人士才到处旅行:为完成大学教育而”负笈远游“;从事商业冒险;进行学术朝圣以攀附名人的骥尾;到某个游乐胜地去休假或疗养;身负宗教或外交使命而出行。在美国,这种情况正好相反,这里没有一成不变的农民群众,也没有抱成一团的贵族阶级。在这里,通常是纽约州北部地区和维吉尼亚州沿海地区的乡绅这类”贵族“,他们流动较少。而不断地流动的倒是那些中下阶级,他们乘着大篷车成群结队地去西部追求前程,有的住在矿区的临时工棚里,有的前往新兴的城镇。他们经常迁移,四海为家。就连黑人,虽说被迫而来,到达后不能自由流动,也是经过长途贩运才到达这里的,而且从遥远的非洲带来一些新的语言。 曾经出生于其它国家,并操着其它语言的人们,现在都通过口语社交,由美国英语结成一体了。 三十三 不拘一格的语彙 在美国,语言的边缘界限是同地理边缘界限一样不稳定。给美国语言明确规定界限正如给美国领土划定界限一样,是非常困难的。美国这个国家在哪里以最快的速度发展,不断走向未知领域,哪里的词彙也高速扩充。由于这个国家是依靠”超越政府管辖范围“流动的基层社会而成长壮大的,语言的发展也同样不是依靠文法书籍和字典”合法“收编新词形成的,而是依靠现实语言中无数未经规范和随意创造的词彙实现的。 在建国初期,正当美国语言获得新生命力的时候,许多美国高等院校语言学学者和文学作家都力图保持语言的”纯洁性“。如格伦迪夫人这类的人士,他们自命为语言道德的监察官,从来没有这样苦干过。约翰·皮克林在他所着《美国特有语彙或单词短语彙编》(一八一六年)一书开卷就宣称,”在全美国保持英语的纯洁性,是值得每个热爱本国文学和科学的美国人注意的一件事。“皮克林在该书结尾时又说,美国的语言”在许多方面已经偏离了英国的标准,我们学者的责任就是刻不容缓地努力恢复其本身的纯洁,防止以讹传讹。“ 第118页 处于守势的语言纯正痹者苍白无力的思路贯穿在独立革命到南北战争这段期间论述美国语言的学术着作之中。学识渊博的贝克博士,在一八二九年担任纽约州奥尔巴尼学院院长期间,强调他特别敬佩皮克林的下列论证:”在多数情况下,英国作家对美国的指责不是欠公平就是毫无根据,“但他同时也要求保持语言的”纯洁“。同一年在美国南部,邓格利森博士在《维吉尼亚文学博物馆和纯文学、艺术、科学杂志等》一书中阐述说,美国语言要比皮克林设想的”更为纯洁“,按照邓格利森的看法,如果皮克林稍微了解英国各个地方的方言,他就会懂得许多他认为的美国腔调完全不是美国人发明的。约翰·拉塞尔·巴特利特在他的《美国创用字辞典》(一八四八年;第四版,一八七七年)的序言中写道,尽管英国人攻击美国人”曲解我们的方言井增添了一些无用的词彙,……作者相信,在全世界没有任何地方的英语会比美国大多数人民群众的口头英语更为纯正。“ 到一八五九年,保护语言的纯洁性已达到如此程度,以致于艾尔弗雷德·埃尔温博士这位费城有权势的人物,在他的巨着《美国创用语词彙表》中竟列出四百六十三条之多。 挖苦我们在遣词用字上独特和古怪已成为英国旅行家和作家自诩的特权。但是,考察一下他们本国的语言就会使我们相信这不过是无知的结果:那些挖苦的人并不熟悉他们本国人民的语言和早期文学,因此很自然地误认他们在这里听到的语言都是做作的、杜撰的或野蛮的。简单的事实真相是:几乎所有我们用过而遭到人们嘲笑的那些单词和短语,实际上都是标准的古老英语。其中许多都渊源于盎格鲁一撒克逊人,并且几乎全部能在今天的英国听到。环境的不同可能使语言的使用有微小的改变,但是决不能认为我们使用它们的方式全都是荒谬的。 从这个意义看,美国英语甚至比英国人讲的英语更”正确“。 不管《维吉尼亚文学博物馆》那位有修养的作者怎样强烈坚持”真正美国人创用语在数目上是微不足道的“,但是美国语言活跃的生命力到处都在迸发。约翰·拉塞尔·巴特利特在他那部本世纪最为壮观的论述美国人在语言上所犯”罪行“(真实的和假定的)的巨着中,承认”我们的书面文学语言“劣于英国。不过,他仍然坚持认为美国人通常讲的英语甚至比许多英国人讲的更为纯正。为了编写一本《美国口语词彙》,巴特利特收集了”美国一些地区人民中出现的所有滥用语彙和妄用单词,以及西部各州已採用的某些非常出色的和十分荒唐的语言形式“。他反覆解释说,他的注意中心是”口语或人们熟悉的语言“。南北战争以后,巴特利特虽然仍然要保护美国口头英语的理论上的”纯洁性“,一面却收集了他所能发现的每一条俚语短语,他反对那种认为在他的字典里编入俚语会使得这些俚语”永远“使用下去的看法。他认为,使单同得以保存下来的不是字典而是用途,”只要这些俚语在口语中仍使用,它们就会保存下来,……所以,俚语是大量补充我们语言的源泉。“ 教师总是企图教顽皮的学生学会正确拼写,并且试图对语言界限的栅栏进行修复和加高,以为这样至少可以使学生表面上看起来象是受过教育,但都劳而无功,正由于美国文化的不稳定性,诺亚·韦怕斯特的《美国人拼写必学》才能具有一个广大而有利可图的市场,才造成对”正确“拼写的迷信,井形成一种对韦伯斯特的字典的巨大需求。尽管如此,美国仍然为口头英语的活力、灵活性及创新提供了理想的条件。这些条件都是有利于俚语的创造的。斯图尔特·伯格·弗莱克斯纳在他值得称赞的《美国俚语词典》(同哈罗德·温特沃思合着)中指出,”美国有三种文化条件特别有利于大量俚语词彙的创造,(一)人们乐于接受新事物、新情况及新概念;(二)存在许多不同的少数民族;(三)这些少数民族和主流文化在民主基础上的结合。“俚语是人们普遍非正式使用的语言,或者是公众中一部分人非正式使用的语言,但是还没有达到足够的严肃性和正规化,尚未能被人们纳入标准的书面文学惯用法之中。在美国,因为标准语言的界限比世界上任何其它地方都更含糊不清,俚语同”正确的惯用法“之间的区别也模糊不清。随着美国词彙量的增长以及美国文明日趋于自负,这种区别也就变得越来越模糊不清了。 美国语言是俚语发展的顶峰。优雅的美国语言比起优雅即书面的英国英语更加容易接受下层阶级的俚语。沃尔特·惠特曼在他的《十一月花柬》(一八八一年)中首次毫不掩饰(甚至是夸大其同地描叙了这项美国的特殊成就:深刻地思考一下,俚语是一种不受约束的原始的语言成分,是处于一切单词和句子之下,匿于一切诗歌之后,并且证明在语言上是一种经久不衰的、代表一定阶级的、带有一定反抗和革新意味的成分。由于美国从封建统治的旧世界继承了他们最珍贵的财富——他们口头的和书写的语言,我愿意借用那些远非美国民主形式的话来作比喻。不妨说语言是一位威权显赫的君王,而一个类似莎士比亚笔下小丑的人物竟然进入皇家的神圣大厅,占上一个席位,并在庄严无比的盛典上扮演了一个角色;这就是俚语,或者称之为兜圈子的语言,这也是普通人企图逃避拘泥于文字的单调俗套,无拘无束地表现自己的一种尝试。当其发展到最高峰时便产生了诗人和诗篇,而在史前时代,它无疑会创造出整套古代神话,并使之日臻完善。因为,虽然看起来有点古怪,然而俚语、诗歌、神话的推动力实出于同一源泉,具有同样的本和源。俚语是一种有益的发酵素和催化剂,永恒地活跃于语言的发展过程之中。依靠这种发酵素和催化剂,泡沫和颗粒全部会冒出来,其中大部分迅速消失得无影无踪,但时而也会有一些存在下来,并且成为永远结晶体。…… 第119页 语言科学非常近似地质科学,因为它也处于永不停息的发展演变之中,也有自己的化石、有自己无数淹没的岩层和深藏的地层,以及无穷无尽的过去。或者说,语言更加近似某些活的机体,或者机体的多年生长的躯干。俚语不仅为语言提供了原始的原料,而且还为语言提供幻想、想像和幽默,并注入生命的气息。 美国书面文学本来就是前所未有、别具一格的,通过愉快、民主、似非而是的隽语,其书面文学语言就带着强烈的俚语风味。另一种自古就存在的垄断——文人学士的垄断也正在逐渐解体,而语言具有的力量正扩散到全体人民之中。 美国人喜欢为任何具体目的而使用一个单词,他们很象一些伟大的英国作家那样(如莎士比亚的名句:”uncle me no uncle“),毫不理睬那些语法学者,这些语法学者坚持认为一个特定的字,例如名词就是名词而不是别的。甚至在殖民时期,英国人对于美国语彙的批评就是斤斤计较特定单字的”专门“文法功能,以此反对美国人自由用字,他们把这种美国式的自由称之为特权。戴维·休姆曾经反对富兰克林把名词”colony“(殖民地)转化为动词”colonize“(殖民地化)。富兰克林本人心目中的模范是艾迪生,他也反对把一些名词,如:”notice“(通知)、”advocate“(宣传)和”progress“(进步),用作动词的这种美国习惯。早在一六三七年美国人就把”pboard“(隔板)这个名词当作动同使用,名词”scalp“(头皮,一六九三年)和”tomahawk“(印第安人用的石斧,一七一一年)也都已当作动词使用。这种趋势,一直持续下去。到十九世纪初期,”deed“(行为,一八○六年)、”lynch“(私刑,一八三五年)、”portage“(运输,一八三六年)全部变成动词。”interview“(访问)这个单词,按照当代新闻文字的意义,首先是当作名词用(一八六九年),但很快就成为动词了(一八七○年)。美国人的自由允许他们採取一切可能的形式。例如,形容词可以成为名词,原来”personal“(个人的,这个单同竟然可以成为报纸一个栏目的名称(一八六四年)。或者一个动同如”dump“(倾倒垃圾)却成为名词”垃圾堆“或”倾倒垃圾的地方“。同样地,新闻界的动词”to scoop“(抢先发表某条新闻以取得优势)和”to beat“(胜过)都变成了名词”scoop“(抢先发表的新闻,一八七四年)和”“beat” (独家报导,一八七三年)。 语言的扩充不仅仅是来自美国惯用语的新的混合使用。关于怎样理解“美国口语中的英语特点”的多样性和范围,有些看法系来自阿默斯特学院修辞学教授威廉·福勒所着《美国创用字分类》一文(一八五○年): (一)英语在美国同其它语种进行接触时,从后者所借用的单词。 1. 从当地土着部族语言中借用的印第安语。许多地理专用名词都属这类。如:“kennebec”(肯尼比克)、“ohio”(俄亥俄)、“tombigbee ”(汤比格比)。另一些则属普通名词,例如:“sagamore”(次于酋长的头目)、“quahaug ”(帘蛤)、“sotash”(豆煮新鲜玉米)。 2. 从定居于纽约的第一批移民那里借来的荷兰语;例如:“boss”(老闆,即上司)、“kruller”(一种油煎小圆饼)、“stoop”(门阶)。 3. 德语,源自定居宾夕法尼亚的德裔后代;如:“spuke”(鬼魂)、“sauerkraut”(泡菜)。 4. 法语,源自第一批在加拿大和路易斯安那定居的移民;如:“bayou”(长沼)、“ache”(地窖)、“chute”(瀑布)、“crvasse ”(裂口)、“leves”(大堤)。 5. 西班牙语,源自第一批在路易斯安那、佛罗里达和墨西哥定居的移民;如:“cboose”(监狱)、“插parral”(荆棘丛)、“hacienda”(庄园)、“rancho”(大牧场)、“ranchero”(大牧场主)。 6. 黑人语言,源自非洲来的黑人;如:“buckra”(白人)。——上述这些都是外来语。 (二)出于新情况的需要,用以表达新的概念。 1. 同政治体制相联繫或者源出于政治体制的单词;如:“selectman”(新英格兰地区的市镇行政管理委员会成员)、“presidential”(总统的)、“congressional”(国会的)、“caucus”(各政党提名总统候选人时举行的核心分子会议)、“mass-meeting”(群众大会)、“lynchw ”(私刑法)、“help”(佣人)。 2. 同基督教会有联繫的单词;如:“ associational ” (团契的) 、“consociational ”(宗教法庭的)、“to fellowship”(引其加入团契)、“to missionate”(使之皈依宗教信仰)。 3. 同新的国家有联繫的单词;如:“lot”(一块地皮)、“dig-gingsgings”(寓所)、“betterments”(房客对房产所作的修缮)、“squatter”(擅自占有土地者)。 第120页 ——这些单词,有些是被美国优秀作家所拒用。它们不具备形成新语言的特性。 (三)剩下的特色,其中真正与其它地方不同者,大部分属于下列几项: 1. 在英国已经几乎废弃的古老单词和短语;例如:“talent-cd”(天赋甚厚),用“offset”代替“set off”(抵销),“back and forth”代替“backwardand forward”(来回地)。 2. 目前仅在英国局部地方使用的古老单词和短语;例如:“hub”(中心),现仅流行于英国中部诸郡:“whap”(重击),英国萨默塞特郡的地方语;“towilt”(凋谢),现仅在英格兰南部和西部使用。 3. 把动词加上法语词尾“ment”而成为名同;例如,“pub-lishment”代替publication (出版) ; “ releasement”代替relse (释放) ;“requirement”代替requisition (要求)。由于这些动词全都是法语,这些名词的词形无疑的也都是古老的。 4. 一个新的词形,可以填补两个常用字之间的空档;例如:“oblige”(强迫)和“obligation”(义务)这两个常用词之间出现了“obligate”(使负担义务);“vary”(不同)和“variation”(变化)这两个常用词之间出现了“variate”(变量)。有了两个不同的单词,便可以把处于其间的适当的词义肯定下来。 5. 某些复合词在英国採用了另外一种不同的复合词形;例如:“bankbill”和“bank-note”(钞票);“book-store”和“book-sellers shop”(书店);“ bottomnd”和“intervalnd” (有河流通过的低地) ;“pboard”和“apale”(栅栏);“sea-board”和“sea-shore”(海岸);“side-hill”和“hill-side”(山坡)。在这种情况下,一种复合词的正确,并不能因而断定另一种复合词的错误。 6. 某些口语中的短语,明显地是习惯用法,而且表现力很强;如:“to cavein”(屈服),表示放弃;“to re up”(焚烧),表示忽然激动起来;“tofiunk out”(不及格而退学),表示在惧怕中退却;“to fork over”(交出),表示付清;“to hold on”(继续),表示等待;“to let on”(泄密》,表示叙述;“to stave off”(阻止暴露),表示延迟;“to take on”(呈现),表示激愤。 7. 某些表示强烈程度的单词,不论是形容词还是副词,所表达的往往是一时的状态;如:“dreadful”(可怕的)、“mighty”(强大的)、“guy”(麻烦的)、“powerful”(强有力的)。 8. 某些表示心理状态的动词,但带有一种偏向或小心翼翼的情绪;例如:“to allot upon”(打算)表示指望;“to calcte”。想)表示期望或相信;“to expect”(预期)表示想必如此或相信;“to guess”(以为)表示想必如此或相信;“to reckon”(料想)表示料想如此或想像。 9. 某些形容词,不仅表示性质,也表现主观上与此有关的感情;例如:“clever”(聪明的,、“grand”(雄伟的)、“green”。活生生的〕、,‘likely“(有希望的)、”smart“(潇洒的)、”ugly“(丑恶的)。 10. 某些词的缩略;加以” stage“代替stage-coach (驿站马车) ;”turnpike“代替turnpike-road ( 收税通行大路);”spry“代替sprightly(生气勃勃的);”to conduct“代替to conduct ones self (自己注意自己的举止)。在大多数语言中目前都出现这种缩略的趋势。 11. 一些古怪诙谐的单词,不管是动词,如”to tote“(搬运)、”to vank“(使劲拉);还是名词,如”humbug“(骗子手)、”loafer“(二流子)、”muss“(混乱);以”plunder“代替”baggage“(行李)、”rock“代替”stone“(石头)。 12. 某些相当低级的措辞,大部分属于政治方面;如:”ng-whanger“(低级喧嚣的空谈家或作家)、”1oco-foco“(民主党急进派)、”hunker“(保守主义者),用”to get the hang of a thing“代替”to learn how to doit“(学会做某件事情)。 13. 违背文法的措辞,普遍不被採用;例如:”do dont“;用”used tocould“代替正规的”could“;用”cante it“代替” cant do it“;用”theres no two ways about it“代替”it is just so“。由于口语会很快地随风消失,因此在记述美国特有的单词惯用法的起源时,我们的首要问题就是寻找普通美国人真正使用过的口头语言的书面依据。我们在约瑟夫·鲍德温的《阿拉巴马和密西西比的光辉时代》(一八五三年),或者詹姆斯·拉塞尔。洛厄尔的《比格罗诗藁》(一八四八年;一八六七年)中可以很容易地发现普通人口语的文字版本,但是,这些版本顶多也只能算是第二手的。 第121页 我们还掌握了一个极其珍贵的美国特有的宝库——词彙十分丰富的刘易斯与克拉克远征队的探险记录。这是当时美国最值得赞颂的一次勘探行动。从这些记录里,我们可以看到英语如何扩展井使自己与新世界的景象相适应。这些记录虽然长篇累犊,然而却全都出自那些未曾受过良好教育的人们的手笔,因此更加珍贵。全队四十五人于一八○四年从圣路易斯附近出发,其中没有一个是有学问的人。队长梅里韦瑟·刘易斯上尉算是全队受过最好教育的人,但也仅断断续续地上过非正式学校,他想进威廉和玛丽学院或其它学院读书的雄心壮志从未得酬。他当了杰斐逊总统的私人秘书,在白宫工作了两年,这段经历当然使他的世界知识大为扩充。杰斐逊一方面赞扬他为人诚实、观察能力强和对西部十分熟悉,但同时也不得不承认他缺乏科学知识。威廉·克拉克上尉接受的正规教育比刘易斯更少。远征队的其他许多成员都近于文盲。无论怎样想像,全队也找不出一个能称得上科学家或者文学家的人。 杰斐逊坚持要求翔实记载的日志,因此除了远征队的领导人以外,还有几个队员专事记录他们的见闻。刘易斯和克拉克自己坚持经常记录,四个中士也是如此。所有这些记载只有一份散轶,其余全部保留了下来。按照传统,二十三名二等兵中至少有三人写日志,然而只发现了一份。许多日志首次出版时,手稿都经过文学编辑”修改“,可是大部分真实手稿还是保存了下来,并以原来形式印刷出版。最完整的一本日志(发现最晚的,也是唯一的一本由一个人在全部旅程中逐日记载的日志)就是出自于一个中士的手笔。不管刘易斯与克拉克探险队自认为他们在建立什么功绩,他们在逐日记录地理发现和逐日创造语言的过程中,无意中积累了这个新世界的语言财富。伊莱贾·克里斯韦尔根据他们的日志编辑了一份专门词彙,并得出结论说:”他们是真正的语言先驱者,也是文学和资料积累方面的先驱者。“人们不可能单纯按统计数字来估量他们的成就,但是在他们的语彙中有近两千个专门名词都应在某种意义上被视作美国的创新,其中最少有一千个单词是首次见于日志的。 这些日志是一个丰富的语言宝库,里面包含着新兴的美国惯用法、美国拼写特点、美国特有的动词和名词词形,一种词类向另一种词类转变的美国方式,以及古体的或在英格兰已废弃的专门名词在美国的使用等等。所有这一切都比较可靠,因为在记录时并没有任何特定的语言目的。描写新的植物或动物界现象的专门名词就超过五百个(从印第安语中借用的多于其它任何来源)。在这些日志中发现的美国创用字有不少都未能推广,但是另外一些却已进入人们的日常口语中,或註定将成为日常口语,这些单词有:”bayou“(长沼)、”bowery“(荷兰移民种植场)、”butte“(孤山)、”cache“(地窖)、”calumet“(印第安人的一种菸袋)、”cent“(分币)、&rdquoplected “(脸部肤色……的)、”hickory“(山核桃属植物)、”hominy“(玉米片)、”illy“(坏)、”inerpretress“(女译员)、”jerk“(傻傢伙)、”killdeer“(小水鸟)、”kinnikinic“(印第安人的菸草代用品)、”maize“(玉蜀黍)、”masin“(印第安人穿的鹿皮鞋)、”moose“(糜)、”opossum“(负鼠)、”pawpaw “(巴婆果)、”peitry“(生皮)、”pelcan“(美洲山核桃树)、”pem-inican“(干肉饼)、”persimmon“(柿子)、”nter“(种植者)、”portage“(水陆联运)、”prairie“(大草原)、”roon“(浣熊)、”sassafras“(黄樟)、”skunk“(卑鄙的人)、”slew“(沼泽)、”squash“(把……压扁)、”squaw“(印第安女人)、”tamarack“(美洲落叶松)、”timothy“(梯牧草)、”tomahawk“(印第安人用的石斧)、”tote“(携带)、”wampum“(印第安人用作货币的贝壳串珠)、”whippoorwill“(夜鸱)、”yankee“(美国佬)。他们的日志充满了用美国独特形式把英语单词连结起来的复合词,因而更加富有生命力。例如:”back of“(在后,副词)、”back-track“(走回头路)、basswood”(美国根木)、“ck bear”(黑熊)、“grizzly bear”(北美灰熊)、“b1uegrass”(蓝茎牧草)、“bottomnd”(洼地)、“box alder”(白桤木)、“brown thrush”(黑鸫)、“buckeye”(七叶树)、“buffalo robe”(野牛皮大衣)、“bullfrog”(牛蛙)、“bull-snake”(牛蛇)、“canvasback”(北美野鸭)、“catbird”(猫鹊)、“coal-pit”(煤坑)、“copperhead”(北美一种头呈铜色的毒蛇)、“cut-off”(捷径)、“bald eagle”(秃头鹰)、“gartersnake ”(美国产的无毒小蛇)、“ground hog”(土拨鼠)、“ground squirrel”(地面松鼠)、“half-breed”(混血儿)、“head-light”(汽车或火车前灯)、“blue heron”(蓝色苍鹰)、“honey-locust”(美洲皂英)、“horned lizard”(有角的蜥蝎)、“huckleberry”(越桔)、“hunting shirt”(狩猎衬衣)、“ironwood”(木质坚硬的树)、“blue jay”(蓝背鸟)、“keel-boat”(带龙骨的内河运货船)、“kingbird”(极乐鸟)、“kingfi射r”(翠鸟)、“buffalo lick”(猛揍一顿)、“lodge-pole”(棚屋支柱)、“may-apple”(盾叶鬼臼属植物)、“medicine-man”(巫医)、“masin snake”(水栖峻蛇)、“mocking bird”(反舌鸟)、“mountain ram”(山公羊)、“mountain 射ep”(山绵羊)、“muledeer”(长耳鹿)、“musk-rat”(麝鼠)、“night-hawk”(夜鹰)、“over-all”(遍、从一头到另一头)、“overnight”(一夜间)、“white pine”(美国五叶松)、“pitch-pine”(北美油松)、“sweet potato”(白薯)、“prairie-dog”(草原拨鼠)、“prairie fowl”(草原飞禽)、“prairirk,”(草原云雀)、“prairie wolf”(草原狼)、“rattlesnake”(响尾蛇)、“redelm”(红榆)、“red oak”(赤栋)、“rocky mountains”(落基山脉)、“runningtime”(实际工作时间)、“sage-bush”(鼠尾草灌丛)、“sandhill crane”(砂丘鹤)、“sapsucker”(一种以树汁为食物的啄木鸟)、“sea-otter”(海獭)、“service-berry”(花揪树之果)、“snowberry”(一种结白色浆果的灌木及其果实)、“snow-shoe”(雪鞋)、“sugar maple”(糖械)、“whistlingswan”(野天鹅)、“timber-1and”(林场、森林)、“trading-house”(贸易商行) 、“ garden truck ” (菜果园) 、“ tumble-bug ” (、金龟子) 、“turkey-buzzard”(兀鹰)、“ck walnut”(黑胡桃)、“war-party”(主战派)、“wood-duck”(北美鸳鸯)和“yellow jacket”(鲜黄色胡蜂)。美国需要有新的表达方式,其突出的证据就是许多英语单词在刘易斯与克拉克远征队使用时都赋予了新的含义。这些单词包括有:“baggage”(行李)、“bar”(酒吧间)、“barren”(荒芜)、“biscuit”,软饼)、“bluff”(虚张声势)、“boil”(沸腾)(名词)、“bran”(商标)、“brush”(刷子)、“buffalo”(野牛)、“bug”。虫子)、“插nce”(运气)、“chunk”(块)(矮胖男子)、“clever”(善良、聪明、风采优雅)、“corn”(玉蜀黍)、“crab-apple”(野生酸苹果)、“cranberry”(酸果蔓的果实)、“creek”(小溪、溪沟)、“crow”(乌鸦)、“cuckoo”(杜鹃)、“dor”(美元)、“dutch”(荷兰人,美俚则是德国人)、“elder”(年长的)、“elk”(麋鹿)、“elm”(榆树)、“fix”(固定)、“fork”(叉)、“gang”(帮派)、“gap”(裂缝)、“de”(林间空地)、“gnat”(小昆虫)、“grouse”(发牢骚)、“hazel”(棒子)、“ho”(大黄蜂)、“hound”(猎犬)、“hump”(驼峰)、“knob”(疙瘩)、“lick(狠狠一击)(名词)、”lodge“(棚屋)、”lynx“(山猫)、”mad“(狂热)、”make out“(填写)、”mammoth“(庞然大物)、”meal“(飡)、”medicine“(药)、”mink“(水貂)、”mistletoe“(檞寄生)、”notion“(看法)、”onion“(洋葱)、”otter“(獭)、”pantaloon“(裤子)、”partridge“(鹧鸪)、”pattern“(式样)、”pelican“(鹈鹕)、”pheasant“(野鸡)、”plunder“(掠夺)、”police“(警察)、”quail“(漂亮女子)、”raft“(木排)、”rat“,老鼠)、”attle“,(发出格格声)、”raven“(狼吞虎咽)、”roastingear“(威士忌酒)、”robin“(知更鸟)、”rock“(石块)、”run“(旅程、长距离赛跑)、”rush“(仓促行动)、”salmon“(鲑鱼)、”scalp“(转手买卖)(动词)、”settlement“,定居点)、”sick“(厌倦、懊丧)、”sign“(招牌)、”sh“(猛砍)、”snag“(拦到、了解)、”snipe“(香菸)、”some“(很不错)、”split“(裂缝)、”stage“(舞台)、”store“(商店)、”stud“,(种马)、”suit“,一套)、”turkey“(火鸡)、”twist“(曲折)、”vige“(村)、”whip“(政党的组织秘书)、”woodsman“(森林中居住的人)。 第122页 我们有一种体会,那就是:美国语言增添了成千个第一次出现在这些日志中的新词(包括迄今为止任何字典尚未收入的专门名词),这是一种极其快速的成长。我们还从中体会到,美国语言迄今还在迅速地不断变化,例如,在刘易斯与克拉克远征队创造的地名当中,能够保留到永久定居时代的不多。 对于探险家的创造和边远地区居民及船夫的古怪而出格的词彙,马克·吐温和其他不少作家都曾经赞美过,但是比这些更为普遍及在漫长过程中更为重要的却是语言上的普遍放任,也就是日常口语中的灵活多变。早在一八五五年,查尔斯·阿斯托·布里斯特德就指出了这一点,他在那鲁大学毕业后又进了剑桥大学,在他的论文《论美国的英语》中,他叙述并维护了美国语言的特色。他不否认美国特有词彙繁多而广泛,然而却不为此而兴嘆(正如知识界所盛行的那样),相反,他从一种奇特景象中发现美国语言的美好前景,这种奇特景象就是美国语言竞如此迅速地广泛传播。他说:”英国的方言总是固守一地,往往局限于其本身的特定地区,而不会蚕食大城市的模式。美国方言则通过所有的阶级和地区向四面八方均匀地传播,虽然有些美国方言不会超过某一固有的社会等级,但确有不少却是到处可以听到的。美国方言不仅在农户和小客店广泛传播,甚至参议院和名门闺阁也无法抵御其渗入。“英语之所以染上美国新风味,主要是由于美国特有的力量以及群众性口语(相对来说不分阶级)占优势,而不是由于美国的越轨行径或美国文学语调的特色。布里斯特德总结说:”一些最优雅的受过最佳高等教育的美国人,他们都习惯于居住在自己的家乡,他们常就一些严肃问题进行写作,在他们成卷的着作中很难找出什么独特之处,但就是这些人,他们在言谈之中,三言两语就能找出好几个字眼,可使那些缺乏经验的英国人初次听到时不胜惊讶之至。“ 在美国,语言影响的流程是向上发展的。门肯称之为”源于美国生活主流的生动而前所未有的单词和短语的洪流“将会吞没知识界自身。美国英语的伟大创造是一股新生力量,这股力量促使美国不安于现状的、各种各样的人去创造自己的语言,并使它成为他们自己的语言。 当然,口语中夸张成分不可胜数。举例而言:名词如”guyascutus“ (大平原的凶猛巨兽,、”scwag“(无赖)、”射bang“(赌场)、”shindig“(盛大舞会)、”slumgullion“(味道不好的饮料)、”sock-dgelr“(决定性的打击)、”spondulix“(金钱);动词如”absquatte“ (潜逃,即匆忙离去) 、”to exfluncticate“ (战胜、彻底击败、用尽耗光)、” tohornswoggle“(欺骗)、”to skedaddle“(仓惶逃走)、”to squiggle“(蠕动);形容词如”hunkydory“(顶刮刮的)、”rambunctious“(蛮横的)、”scrumptious“(令人愉快的)、”mbang“ (狂暴的)、”splendiferous“(极好的)。利用个别词头创造出来的象声词也很多,如:”ker“(表示强烈的撞击声)——ker-flop、 ker-bim、ker-ssh、ker-thump、ker-bang、ker-p1unk、ker-squash、ker-p、ker-chunk、ker-souse、ker-m、ker-flummax、ker-swosh 和ker-whut。 尽管这些古怪现象使得那些稳重的英国旅客感到吃惊,但是同整个词彙的活力相比,这是不值一提的。除了一些自认为雅致之词,如: ” todoxologize“(去赞美,赞美诗中称颂荣誉归于上帝,一种传道时用的浮夸之词)、”to funeralize“(去送葬,举行葬礼),或者那些政治上的新行话,我们发现许多富有表现力的创新之词仍然流行在二十世纪的日常口语之中。一些新的动词都是从古老的名词转化而来的(语言学家称之为逆序造词),如:”to resurrect“(使复兴)来自名词”resurrection“(复兴),”to excurt“(远足)来自名词”excursion“(远足),”mresolute“(作出决议),”denthuse“(表示热心)。其它的创用词包括:”to affiliate“(接纳)、”to endorse“(贊同、认可)、”to collide“(猛撞)、”to jeopardize“(使受危害)、”topredicate“(断言)、”to itemize“(详细列明)、”to americanize“(使美国化)。当这些单词在那个时代首次出现时(有时是通过西部议员在国会的发言),会使那些主张语言纯正的人大感吃惊和沮丧。甚至一些比较通用的美国动词也是来自日常口语,如:”toaggravate“(加剧)、”to boom“(使迅速发展)、”to boost“(抬高、吹捧)、”to bulldoze“(恐吓)、”to coast“(乘橇滑行下坡)、”tocorner“(垄断市场)、”to crawflsh“(退缩)、”menginesr“(策划)、”to lvnch“(私刑处死)、”to splurge“(炫耀)。我们还从那个时代继承了一些日常用的形容词,如:”non·mittal“(不明朗的)、”highfalutin“(夸大其词的)、”well-posted“(消息灵通的)、”down-town“(城市商业区的)、”yed-out“(过时的)、”down-and-out“(穷困潦倒的)。”under-the-weather“(不舒服)、”on-the-fence“(抱骑墙态度)、”t-footed“(脚跟站稳的)、”true-blue“(非常真诚的)。还有一些众所周知的惯用法,如:”slim“(稀少),表示”small“(小),如”slim插nce“(机会微小);又如:”plumb“(完全),如”in plumb crazy“(处于完全疯狂之中):这是英语拟古主义的复活。 第123页 给我们的口语带来丰富遗产的一项日常活动就是饮酒。温特沃思和弗莱克斯纳认为饮酒这个概念在美国语言中具有最大量的俚语同义词。其所以如此,部分原因就是由于我们利用了移民的口头语言以丰富我们的语彙;也可能是移民特别需要从饮酒中取得乐趣。无论作何解释,美国人总是似乎比别人更喜爱谈论他们的饮酒乐趣。美国酒宴的基本语彙可追溯到门肯所谓的”美国语言形成时代,也即美国人饮酒的歌德时代“,这是指从独立革命到南北战争之间的年代。 在那个时代,我们已能听到美国饮酒语彙中的主要词语。如”bar-room“(酒吧间,一八○七年)和”saloon“(沙龙,一八四一年)都是美国创用字,从这些美国创用字又演变出一系列委婉语句:”让bar-tender ( 酒吧招待员,一八五五年)to setem up (开始上酒,一人五一年)吧!“”请问,你怎样饮法,只要snifter(一小口,一八四八年),还是愿意用jigger(量杯,一八三六年)精确地量,上apony (一小杯,一八四九年)、或者aflnger(杯中之酒一指深,一八五六年)?“”要一客long drink(高杯中掺有其它饮料的酒,一八二八年)吧,除非你喜欢威士忌很straight(纯,一八六二年,在英国英语里不用straight,而用neat)。“”请问,你愿意喝eggnog(蛋酒,一七七五年)、mint-julep(薄荷甜酒,一八○九年),还是要某种cobbler(混合冷饮,一八四○年),譬如说,一杯射rrycobbler(雪利冷饮,一八四一年)?“”歌德时代“所创造的有关酒的单词有许多已经被人淡忘了,如:”ahorsesneck“、”stone-fence“或”stone-wall“、”brandy-crusta“、”brandy-插mparelle“、”blue-zer“、”lotive“、”stinkibus“。但有一个单词却是举世闻名、无人不知的,那就是”cocktail“(鸡尾酒),它註定要成为美国最丰富的创用字杰作之一。这个字不是产生于后来的衰落时代,而是源出自那个”歌德时代“。这个字第一次见诸文字记载是在一八○六年五月十三日纽约州哈得逊的《平衡》和《哥伦比亚万花筒》上,试引其文: 鸡尾酒是一种刺激性饮料,由任何种类的酒、糖、水和各种配料混合而成,通常称之为加配料果汁甜酒。据说这种酒对于一个民主的候选人有很大用处,因为一个人如果能喝下一杯鸡尾酒,那么他的肚量就可以容纳其它任何事物。 到一八二二年,有人把一种简便的肯塔基早餐解释为”三杯鸡尾酒和一份嚼烟“。约翰·拉塞尔·巴特利特在他编写的《美国创用字辞典》(一八六○年第三版)中,仍然简单地把鸡尾酒一词解释为:鸡尾酒——”一种刺激性饮料,由白兰地或杜松子酒加糖和极少量的水混合而成。“在一八六七年该辞典的第四版中,他历数七个不同的品种:白兰地、香摈、杜松子酒、日本酒、泽西酒、苏打酒和威士忌。 所有美国创用字中最为成功和最有特色的也源出于这个时代——这就是o.k.一字,专家们和业余研究者们对此是一致公认的。这个字的起源迄今仍是学者们热衷于争论的一个问题。直到最近才有根据证明这个字源出于马丁·范布伦在竟选总统时的外号”old kinderhook,他当时受到纽约的民主党o.k.俱乐部的支持。但目前专家们当中,较多人的意见都认为这个字原系“oll korrect”(表示“全对”)这个词组的首字母的缩写,而安德鲁·杰克逊(有时被认为就是首用这个短语拼法的人)完全与此无关。不管怎样,这个词肯定起源于十九世纪的早期,而到了中期,它已经获得目前的这种普遍含义。不到三十年内,o.k.这个词就影响及英国的语言。 十九世纪的上半期是美国语言借用外国语的伟大时代,因为这是来自英国和英国以外其它国家的移民在这里广泛接触的第一个时代。十九世纪开始后,从荷兰语中只借用了很少几个字。例如:“bedspread”(床单,一八四五年)、“dope”(油脂,一八○七年以后),而“dope”这个字註定要发展出许多有派生意义的字;此外,还有“to snoop”(窥视,一八三二年)。但是,当时其它欧洲国家的语言却对美国口语作了不少重大的贡献。 在殖民时期,法语就已经通过加拿大给美国增添了一些新的单词。例如:“prairie”(大草原)、“batteau”(两头尖的平底小舟)、“portage”(水陆联运)和“rapids”(急流)。但直到路易斯安那购买成功之后,美国口语才真正大量地借用法语。这类新借用的单词中有许多都是属于地理方面的。“prairie”(大草原)这个单词虽然在独立革命之前美国人就已经使用,但一直未被选入一八二八年出版的韦伯斯特的《美国英语辞典》,直到南北战争时期,人民在“大草原”四处迁徙,才使这个单词变得格外需要。到了十九世纪下半期,已经有几十个由这个字组成的复合词在广泛使用。例如:“prairie-dog”(草原拨鼠)、“prairie-hen”(松鸡)、“prairie-squirrels”(犬鼠)、“prairie-state”(伊利诺州的别称)、“prairie-wolf”(草原狼)等等。十九世纪初从法语借用的单词包括:“butte”(孤山,一八○五年)、“chute”(瀑布,一八○四年)、“coulee”(小河流,一八○七年)、“crevasse”(裂缝,一八一三年)、“depot”(火车站,一八三二年)、“picayune”(西班牙小币,一八○五年)、“tosashay”(行走,一八三六年)、和“shanty”(水手,一八二二年)。 第124页 美国英语从西班牙语中借用的单词比从其它任何语言借用的都要多得多,这个事实最充分他说明本土因素在美国文化中的重要性。西班牙语有时仅仅是作为引进印第安语的工具,例如“coyote”(郊狼);但是在十九世纪的上半期,西班牙语本身也提供了为数众多的单词。许多这类西班牙语借用词在美国日常口语中仍然是非常突出并且富有表现力的。正如哈罗德·本特利所总结的,这些单词之所以特别突出是“由于本地色彩的影响;由于涵义丰富,其中包括幽默;由于生动性或者叙述上的某种独到之处。”这些单词包括:“adobe”(砖坯,一七五九年)、“alfalfa”(紫花苜蓿,一八五五年)、“bonanza”(富矿脉,一八四四年)、“bronco”(北美西部平原半野生的马,一八五○年)、“buckarro”(牛仔,源自西班牙语“牧民”,一八二七、一八八九年)、“burro”(西部的小毛驴,一八四四年)、“cboose”(监狱,通过路易斯安那的法裔移民,一七九二年,、“canyon”(峡谷,一八三四年)、“cinch”(马鞍上的肚带,一八五九年)、“corral”(畜栏,一八二九年)、“fiesta”(节日,一八四四年)、“frijole”(菜豆,一七五九年)、&ldquoriat”(捕捉牛马的套索,一八三二年)、&ldquosso”(繫绳,一八三一年)、“loco”(火车头,一八四四年)、“mesa”(台地,一七五九年)、“mustang”(美国西南平原地带半野生的马,一八○八年)、“padre”(教士,一七九二年)、“patio”(室外闲坐处,一八二七年)、“peon”(美国西南部和墨西哥以劳力抵债的奴隶式工人,一八二六年)、“cer”(安置者,一八四二年)、“za”(广场,一八三六年)、“pronto”(立即,一八五○年)、“ranch”(大牧场,一八○八年)、“rodeo”(牧人马术表演,一八四四年)、“savvy”(懂得,源自“sabe”一字,一八五○年)、“sierra”(岭,一七五九年)、“sombrero”(墨西哥阔边帽,一八二三年)、“stampede”(蜂拥上前,选举中突然一边倒,一八四四年)、“torti”(墨西哥玉米面饼,一八三一年)、“tovamoose”(突然匆匆离开,一八四七年,可能源自“to mosey”)、“vignte”(自警组织成员,一八六五年)。 借用单词的数量并不一定同被借用国移民的人数或健谈程度成正比例。德国人,仅次于西班牙人,给了我国为数最多的单词:一方面是学术用词,如“kindergarten”(幼儿园,一八五五、一八六二年);另一方面则是一些非正规的表达方式,如“nix”(没有,拒绝,一八五五年)和“ouch(哎唷,一八三七年)。我们从德语中借来的有:”loaf“(混日子,一八三五年)、”loafer“(游手好闲的人,一八四○年)、”to bum“(流浪,一八六三年)、”bum“(游民,一八六二年)、”bum“(形容同,不中用的,质量低的,一八五九年)、”bub“(小兄弟,对部下或晚辈的玩笑称呼,一八三九年)、”dumb“(呆笨,一八二五年)、”fresh“(冒失,一八四八年)和”shyster“(手段卑鄙的人,一般指政客,一八四六年)。有些是明显的借用德语中有关食品的单词,其中有:”pretzel“(椒盐卷饼,一八二四年)、”pumpernickel“(裸麦粗面包,见朗费罗的《亥怕龙神》,一八三九年)、&rdquoger“(一种啤酒,一八五四年)、”bock beer“(一种烈性黑啤酒,一八五六年)和”todunk“(把面包在汤中浸一下,一八六七年)。今天人们熟悉的借自德语的其它食品单同大部分出现在十九世纪后期,例如:”delicatessen“(熟食)、”sauerbraten“(洋葱醋腌牛肉)、”stein“(陶瓷制有盖啤酒杯)、”zweiback“(一种烤面包片,现在的拼法为zwieback)等等。 另一方面,就爱尔兰人来说,我们找不到多少源自他们的语言创新。一八五五年,一位学者曾经说,爱尔兰人对纽约语言的唯一影响就是推广使用助动词shall 这个字(用以取代will)。哪怕就在南北战争以后的十年期间,爱尔兰人也只提供很少几个新的单词:”speakeasy“(贩卖私酒的非法酒店)、”shillh“(槲鞭)、”smithereens“(碎片),可能还有&rdquopalooza“(不平凡的事情),全部列出也只有这些。也许他们最大的普遍影响不是提供新的单词或新的字义,而是加强某些在爱尔兰流行的古体语习惯,例如用agin 代替against ( 反对),用bile 代替boil ( 沸腾),用ketch 代替catch(捉住),用插w 代替chew (咀嚼),用drownd-ed 代替drowned(淹没),用heighth 代替height(高),用hist 代替hoist(升起),用jine 代替join ( 连接);还有同法语和德语相似的那种定冠词的使用法,例如,(”我得了(那种,the)麻疹。“〕。爱尔兰语(如门肯所说的,爱尔兰人不会简单地说是或不是)为我们带来了一些生动的加强语气的词和延伸的词形,象”yes indeedy“(实在是对的,一八五六年)、”yes sir-ee“(对的,先生;一八四六年)、”nosir-ee“(不,先生;一八四五年)。”teetotal“(绝对戒酒,一八三四年)、”teetotaler“(绝对戒酒者,一八三四年)、”teetotally“(绝对戒酒地,一八三九年),这些词可能也是来自爱尔兰语,teetotally 则很快就变为西方化的形式——”teeto-taciously“(绝对戒酒地,一八五九年)。在这个善于吸收的时代,甚至中国人,在全国人口中只占很小部分,也提供了少数通用的单词,例如:”chow“(中国种的狗)、”to kowtow“(叩头)和”toyen“(渴望)。 第125页 美国口语提供了一种前所未有的活的语言的范例,这种语言在两代人的记忆中重新复活了。它不是设计出来的,而且一旦发展就无法加以控制。它的成长是难以驾驭的,并且遭到自命为它的监护人的反对,所有这些都使作为旧世界自觉而热心的文人学士们感到烦恼。国外移民亨利·詹姆斯在一九○五年以一种旧世界的腔调抱怨说: 我们始终为那些庞大的外来移民队伍提供住处。我们欢迎他们。我想他们的主要论点就是他们认为从他们到达的时刻起,他们在语言上拥有同我们一样多的财富,并且享有同样充分的权利,可以在语言上任意而为——美国人享有对于这里的任何事物和一切事物都可以任意而为的崇高权利。正当我们在熟睡时,无数的外来移民却坐了起来(他们并没有睡啊!),对他们新接受的遗产行使他们的意志,并向我们证明,对于我们的语言,他们既无特殊好感,又缺乏爱惜的传统天性,他们没有特别的爱好和充分的联繫,也不会因好奇而徘徊留恋,与此相比,他们对于从店里弄来的随意印花的长码油布也许更感兴趣,为了利便起见,他们准备把这些油布铺在厨房地板上或者厨房楼梯上。 三十四 高谈阔论:半为实话,半为谎言 在这么一个到处扩展的时代,什么是事实,什么是愿望,什么算实况的陈述,什么算虚无的祈求,什么属于现在,什么属于未来,已经不能用老一套的界线来划分了。在英国,人们用到”tall“字,历来只不过是指”高大“或”崇高“的意思,因此,若套用这个同义,”tall talk“就是高谈阔论,是”small talk“(闲聊)的反义同。在美国,”tall“字的意思不止是高大或崇高,而且是”不比寻常“、”非同凡响“或”过份“。这恰恰是美国人经历中的特点。任何语言如果没有足够的伸缩性,不能把不比寻常的事描述得犹如司空见惯,把过份的事说得犹如合规合矩,那它便不成其为美国式语言。美国人的经历是过份地无拘无束,传统的语言又没有足够的表达能力,因而高谈阔论也就同内河运货船或大篷车一样,成了美国生活中到处扩展的时代所不可或缺的工具。 高谈阔论的话题都是人们熟悉的事物中若明若暗的部分。它模糊了事实与虚构的界限。这种语言的发现和确立是由于迫切的需要,并且迅速为人们所认可,它使用起来不受任何限制。它不是逐渐发展起来,而是人们突然普遍需要一种比现行语言含糊、不那么明确和较为模稜两可的说话方式而盛行起来的。新世界存在着新生事物以及不明确性,它因此也就应运而生。它是政府成立之前居民区使用的语言,也即先具有共同的经历和目的、只是到后来才把这些经历和目的合法化的人民的语言。 把高谈阔论简单他说成夸张的语言并不中肯。它之所以为人们所需要,是因为旧世界的”夸张“一词的内涵已不足表达其意。它是后来出现在所谓意识流文学作品中的普遍表达方式,即:”描写人物在感情和思想上对外界事件的反应,而不是描写事件本身。“高谈阔论很象二十世纪的gg用语,它是一种既非真实亦非虚讹的语言,是意义极不明确的豪言壮语。把高谈阔论指为西部的幽默也有误导作用,因为它的出现并不完全局限于西部,也不能用幽默来加以涵盖,它的独特的重要意义在于它的含糊性:是幽默呢抑或不是? 有一位名叫托马斯·娄·尼科尔斯的医生兼记者,出生和长大于新英格兰,后来搬到纽约州北部居住并在那里行医,十九世纪五十年代还在俄亥俄州和密西西比河流域宣传自由恋爱和注意卫生这些新鲜玩意儿。他就注意到上述那种含糊性: 这里的语言就象这个国家一样,具有一种恢宏豪迈的气魄。一个西部人”沉睡如泥,不来一次大地震他是醒不了的。“/他的处境危险得了不得,因为”有人在暗算他,就象整亲密苏里河要冲掉一个沙洲一样。“/他是只”不可救药的浣熊“。/他恨透所有”杀千刀的坏蛋“,惹来”一辈子打发不掉的麻烦“,还认为”最长的竹竿才打得柿子多。“/这个故事的”气味太荒唐“。/”外乡人,“他说。”论泡酒吧,我可是泡得无法算计了!“/他说,一个感人的故事沉入他的心窝,”就象一只触礁的小船沉入密西西比河一样。“/他提到那么一个人,说他”脾气坏得象个里面关着两只尾巴疼的狼崽的铁笼“。/他”象一只鬛狗看着一个死黑人一样开心大笑“。/他”穿过围墙,就象一棵倒下来的树穿过蛛网一样。“/他”一个劲儿干到底“。/”他种得“好棒的玉米”,住的地方又有“好棒的机会泡酒吧。”/“把我的肚皮气炸了,”他说,“要不是我一眨眼功夫在河水里浸得鼓鼓的,我一定大发雷霆。”……/那个西南部人“在老肯塔克出生,在密西西比长大,死爱喝酒,打起架来象狮子一样英勇。”/他“趟着水,大喊大叫,喝密西西比河水”,“自以为是个真正了不起的人物”,他不喜欢的人则“不值一个铜子儿”。/他说,“有那么一个傢伙,又瘦又弱,骂人也得靠一株树秧子来支住身子。”/他变得“象把剁肉斧一样凶狠”。/他“到处挥霍摆阔,结果象只爆炸的汽船一样完蛋。”/…… 第126页 美国人的幽默的主要成分是夸张和一些离奇古怪的用语。有许多话在英国读者看来象是开玩笑,但说者却是非常认真的。一个人要是说自己“毫无目的地到处浪荡”,他丝毫也不认为自己这样表达有什么可笑。当他夸耀自己的妹妹,说“她在老肯塔克大甩她那要命的脚脖子”时,他的真实用意只不过是说她跳舞跳得很好,在密西西比河西岸,“飞快逃跑”可能会说成“象闪电从剥光皮的山核桃树上传下来那么快地熘掉”。有些话的语气极度夸张,生动活泼极了,很值得摘引。请读读桑顿十九世纪四十年代在佛罗里达一份报纸上发现的着名文字: 我们正好打法院门前经过,一个身高约莫六英尺四英寸的真正“来自诺布的大喊大叫的傢伙”开始爆出下面这一串话:“就是我,错不了!是地震先生比利,大家都管我叫小比利,是从烂泥河的诺福克那边老远来的……你没准儿不知道小比利是哪门子人吧?告诉你吧。我是个穷光蛋,这是真情,身上还嗅得出一股落水狗的味道!可是想踩倒我就不行。我就是那个盯着整个动物园冷笑,把那些动物弄得慌张失色,连那只满鼻皱纹的狒狒也不好意思地耷拉下脑袋的人。呵!呵!我就是在盐河逆水拉太平底船的那个汉子,那条河的暗礁多着哪,水里的鱼游过那里没有不颳得掉鳞的!——一点不假,谁要不信,就叫他立遗嘱好了!喔喔!你兴许没听说这么件事,有一次一匹马沖我尥蹶子,那知倒弄得自己两边的胯骨脱了臼——我要有半句假话,把我剁成肉饵去餵鲇鱼好了!呵!呵!我就是那个一出娘胎还未睁开眼就不肯吃奶,却嚷着要黑麦陈酒喝的娃儿! 呵!呵!我就是那个小天使丘比特!你兴龇牙一笑老树就掉皮么! 那算得什么;我只要斜着眼角儿对那牛蹄后跟瞟一眼,管保它登时就长出水泡。啊——我最经得起敲打——长生不老,然后就变成一根白烁木柱子。我是块响噹噹的好料,是一台货真价实的双汽缸发动机。我比别人跑得快,跳得高,游得远,嚼的烟时多,吐的烟汁少,威士忌比别人喝得多,头脑却比别人清醒,远近四乡八里,有谁比得上我。要是这还不能激得他们来拼命(鄙夷地走开去),天底下再没能惹恼他们的事了。要是那帮傢伙中有准够胆去抓一只母鸡,就把我搁到窑里烘干,然后噼开来削成木鞋拴好了!” 这位“大喊大叫的傢伙”实际上只不过把一般的语调略加夸张罢了。不仅是传说中那些爱大喊大叫、危言耸听的人,就连普通人,都各有自己朴质生动的语言。许多日常的美国特有语言即使不能说戏剧化到可圈可点或夸张到引人捧腹,却也非常风趣而具体。例如,管你干什么,这不关我的事。(its not my funeral)(一八五四年)/你能临危不惧,承担困难吗?(toface the music)(一八五○年)/对于这个问题,你是不是还想骑墙?(to stayon the fence)(一八二八年)/当心那个好勇斗狠的傢伙(man with a chip onhisshoulder)(一八四○年;一八五五年),因为他火气没消。(will notpeterout) (一八五四年)/他可能大发脾气。(fly off the handle)(一八二五年)/是咬紧上唇忍受一切。(keep a stiffupper lip)(一八一五年)/要调查清楚,看他是否和谁串通合谋(in cahoots)(一八二九年),而那个人又懂得点死缠烂打(knock do wn anddrag out)(一八二七年;一八三四年)的招数。(know-how)(一八五七年)/如果有的话,你会成为一个倒霉蛋(goner) ( 一八四七年),他可能惹乱子(make the fur fly)(一八○四年),把你打个一佛出世,二佛升天。(knock the spots out of you)(一八六一年)/别让他在这个问题上推三推四。(dodge the issue)(一八四六年)/这件事你要亲自认真干(knuckledown) ( 一八六四年),用不着害怕。)别让他耍障眼法把你蒙蔽了。(pull thewool over your eyes)(一八四二年)/那个傢伙恐怕不是什么善男信女。(getreligion)(一八二六年)/他应该知道自己不是什么大人物。(high muck-amuck)(一八五六年)/对这号人就要严厉对待。(handle withoutg loves)(一八二七年 )/千万别叫他先下手为强,(get the dropon you)(一八六九年)/如果这件事弄不出个好结果来(dont panout well)(一八六八年),岂不是全盘皆错。(barking up the wrongtree)(一八三三年)/这么说,你可能要收摊儿(pull up stakes)(一八四一年),找个有机会发横财(to strike itrich)(一八五二年;一八六九年),又能穿扮得花枝招展(fit to kill)(一八五六年)的地方去落户了。/一个有起码常识的人(horse sense)(一八三二年),用不着做什么买卖兴隆的生意(to do and-officebusiness)(一八三九年)也能过好日子,这是千真万确的(no two ways aboutit)(一八一八年)。 美国人说话说得愈具体,在旧世界的人听来,他就愈象在“高谈阔论”。话不说得具体,就不成其为高谈阔论。在美国人的生活经历中,具体与夸张之间是没有明确界线的。语言难道就能例外吗?比起宏伟壮丽的事实,人们的奇思异想也就往往显得平淡无奇了。以前有过什么时候这么难于分清实在的事和非非之想吗?到底在其它哪个国家里,高谈阔论能成为心平气和的诚实人的语言呢?又有哪个国家的日常生活经历这么明显地充满了令人难以置信的事呢? 第127页 那时候,无论是在内河货船上、在大篷车队里、在矿区营地、在毛皮商人中间,充耳所闻都是高谈阔论。它在教堂的圣坛、在教授的讲台上、在国会的会议厅里也有了回响。它感染了上层人物。牧师、教师和国会议员也加入了高谈阔论的行列。请听听一八五八年六月一位俄勒冈候选人在竞选议员时是怎样说的: 同胞们,大家若要我相信我在这次竞选中会落选的话,还不如用拖把去拖干大西洋的海水,或者用只套上辔头的牛虻从我脚下把这截老树桩拖走。我的对手是没有希望的,一点希望也没有。他那副脑筋还没有河里一条刚上斤两的鲱鱼好使呢。我呢,弟兄们,我可是个飞天遁地样样来得的人。在这块日头开始晒得酵毋冒泡的地方,要是有哪个人能打垮我,就请他站出来——我随时奉陪。伙计们,我拥护美国之鹰,爪子、星星和条纹全拥护。谁胆敢和我作对,我要是不把他打个臭死,拖出去把眼珠子抠了,就让我这些永远也坏不了的钮扣眼全崩裂好了! 高谈阔沦适宜于夸张的政治演说,令美国人听得津津有味。请看戴维·克罗克特下面这篇“着名的战争演说”,它收在克罗克特年鑑中,在一八三五至一八五六年间广为流传。 同胞们: 紧要关头来到了,它犹如一阵旋风和地震,他们象一只狮子一样猛扑过来!我们需要拿出勇气来,象闪电轰击一段松木一样,把仇敌消灭、平息、计他们名誉扫地,犹如把一个黑鬼装到空心的树筒里,然后用一棵小树把他捅进去! 对待敌人,你们要象对待那些往你们脸上吐口水、欺侮你们的妻子、烧毁你们的房子、把你们的狗叫作臭鼬的傢伙一样,刺穿他们的胸膛!要象灌香肠一样用电光和雷火塞满他们的臭皮囊,用烧红的火钳烧烙他们,不让他们身上有一块够给乌鸦当早餐的整肉,还要把他们的鼻子咬掉。要用地震般的力量摧毁他们的士气,用印第安人那样的吶喊声吓得他们丧魂落魄,直至他们放弃对盐池这边所有地方的要求,并且象被密西西比河的鳄鱼追赶一样夹着尾巴一熘烟跑掉。 战士们,我坚决和你们站在一起!山姆大叔这个国家的星条旗在胜利地迎风飘扬,你们难道有哪个是胆小鬼、贱胚子、没种儿的骚娘们养的龟孙子,不敢高举胜利的火炬,去砸烂侵略者的堡垒,奔向自由和光荣!呵!万岁!战士们,上呀——克罗克特和你们在一起——给敌人点颜色看看! 克罗克特在当议员任内从未发表过这篇豪迈的演说,但是,在他之前和之后的许多议员如果能宣称这篇演说是他们发表的,一定会感到很自豪。美国的政治体制以及这个体制内许多不惮其烦的夸夸其谈者的代表团体共同创造了这种语言,并使它充满了勃勃的生气。国会的文件集中记载了我国口语的发展史,一位贵族化的费城人艾尔弗雷德·埃尔温博士在他的《所谓美国语的词彙》(一八五九年)一书中不无歉意地写道:“我们在使用语言和说话时之所以出现(而且还在不断出现)种种稀奇古怪的形式,其主要原因乃在于没有一个标准可循。英国国会里满是受过上等教育的人,人民可以拿国会当标准:我们这个国家的人民就难以指望全国立法机构成为使用语言或提高国民语言素质的榜样。”他的意思是说,国会是个高谈阔论的大竞技场。普通的美国人受到各种问题的重要性(真的或想当然的)和环境的庄严气氛所激励,又受到他们前面着述的听众和外面无数听众的鼓舞,就变得飘飘然起来。国会议员在开会期间使尽华丽的辞藻,不着边际地互相唱和,然后各自把学到的东西带回到整个大陆自己的选区。 高谈阔论虽然处于上风地位,但却不见得有什么改进。它往往变得浮夸而不是生动,过甚其词而不是铿锵有力,听到国会演讲中那些滔滔不绝的美辞华语,有时隐约使人觉得好象出了一位美国的德摩斯梯尼、西塞罗或伯克,或一些想扮演这种角色的演说家。但是,他们发表的常常是华而不实的高谈阔论。密西西比州议员阿尔伯特·布朗一八四○年四月十七日在众议院发表赞扬约翰·卡尔洪的颂词,其中就有这么一段: 而我,先生,应该怎样来论说他——这位恰如其份地被人们尊为世界奇才、人类怪杰的人呢?他犹如磅商的尼亚加拉瀑布,飞泻奔腾,驰骋千里,喝令三山五岳让路,所向无敌,谁敢不自量力挡注他的前程,无不被他沖得四散奔溃。先生,他确是飞瀑急流,是美国政界的尼亚加拉。他将象大自然和造物主最高贵的杰作一样,世世代代令全世界惊奇和敬仰;他是一颗天才的明星,早年便光芒毕露,并且创造出许多小卫星,按照造物主的严格旨意,璀璨地照亮那深不可测的黑暗;他是智慧的宝库,为他的国家提供了卫身的盔甲:他展开天才的巨翼,让他的国家得到政治保护;他具有足令其它民族钦羡而又无法仿效的宽大胸怀和高贵风采。这样的一位人物,不用我多加赞颂,也不需世人多费唇舌来扞卫……关于其美名盛誉的种种事迹,已经书写在你们的政治华盖的最高拱顶上面,只有奋翩沖霄的雄鹰才能到达那里,用它那锐利的眼睛细细看清,而匍匐在地的人是无法想像得出的……我们的子孙将世代以洪亮的声音传颂他的功德,这种赞颂之声将有如天国庄严的炮声,沿着时光的岸边隆隆地向前远播,直达那无穷无尽的苍穹。卑微宵小者可能强装看不起他……随便吧!小小的昆虫总会绕着雄狮的美鬛嗡嗡叫,狮子却依旧巍然不动。诅咒不能降祸于他,只能在那把他和同胞们联结在一起的巨链上增添更多的链节,而你们的每一阵战争鼓譟只会唤醒千百万人来支持他。 第128页 印第安纳州的代表凯斯卡特在辩论俄勒冈的问题时说,美国之鹰“被迫起飞的次数大多了,可以说,它的影子已在密西西比河盆地上磨出了一条小路。” 这种过甚其词的故事只不过是在叙事时使用了新的美国口语的特徵。它把高谈阔论变成一种叙述。它的浮夸可能来自不受羁束的语言,可能来自将信将疑的事件,也可能两者各居其半。戴维·克罗克特自己解释俄勒冈问题的方式就是一个好例子: 我相信,读者一定听说过他们在西部那个叫做俄勒冈的地方挖矿以及英国人怎样想要共同拥有那个矿区。这无异于向我们暗示,我们不能单独占有它;我不禁想到,这就象我和一只美洲豹同在一棵树上共占一支树枝一样。那个地方很宽裕,够我们两个呆着,但是我们不能相容,无法呆在一起。有一次,有一个讨厌的扬基佬货郎住到我家里来,熊肉和威士忌酒任他吃饱喝足,连肚皮都几乎撑破了,他还嫌不满意,因为他还想分占我的老婆。所以,当我清早起床时,他就悄悄爬过那块有争议的领土并动手掀起床单来。我老婆听到动静,便躺着诈睡,但却睁着一只眼监视他。说时迟,那时快,他一条腿才上床,我老婆一手抓过挂在近边的一条晾衣绳子,套住他的脚脖子,把他的一条腿结结实实捆到床柱上,然后起身对着他放出一箱蜜蜂。他那份跳呀嚷呀,真是美极了。我想,约翰牛一挤身到俄勒冈的扬基蜂堆子里,也一定会不亚于此的。 美国人并没有为鸡毛蒜皮的事浪费自己的幻想;每一件事都被想像得比实际的高大壮丽。充斥于其它国家的传说中的矮人、精灵和其他各种小人物,不知怎样总是和美国这块土地无缘。襁褓中的戴维·克罗克特的摇篮是利用水力摇动的,摇篮共二十英尺长,用一只六百磅重的麝香鳖的鳖壳做成,还漆上了响尾蛇油,他盖的是猞猁皮。有关他的年鑑记载说,他“走路健步如牛,跑起来快如狐狸,游泳捷如鳗鱼,吶喊声如印第安人,杀敌勇如天将,出语有如地震,做爱猛如发疯的公牛。”他的刀号称“大杀手”,是全肯塔基州最长的战刀,他的狗名叫“帝煞”,能够摔翻一头野牛。 三十五 创业者的用语:一种充满期望的语言 英国旅行家莫里斯·伯克贝克在一八一七年写道:“美国人喜欢採用的、并且广泛使用于日常叙事中的一种修辞手段是使用现在时态的陈述语气代替未来时态的虚拟语气;通常称之为预期。依靠这种修辞手段,一切可能发生的事物都被认作似乎已经早已存在的现实。”伯克贝克曾经听说过匹兹堡就是“美国的伯明罕”,他“猜想那地方一定是笼罩在成千座冶金炉冒出的黑烟浓雾之中,上万个汽锤发出的噪音震耳欲聋。”可是他到了那里一看,却什么也没有,那里只不过是一个西部地区的简陋小城镇,整个工业加在一起还抵不上英国的一家私人企业。他说,如果他早就掌握美国口语的特点,他的这次失望是可以避免的。 在这些修辞手段中,没有任何东西比美国人在名词使用上的自由随便更为突出了。其中包括普通名词,也包括有关制度、事物、地点和人民的专有名词。这些名词似乎都是流动的、变化的。外国观察家往往认为美国人描叙事物很古怪,有时甚至感到吃惊。主要是由于美国人在用语中把现在同未来、事实同愿望相混淆。这点已成为一种独特风格,甚至成为美国口语的一种模式。那种被外国人看成是谎言或者吹牛的陈述,在美国演说家看来却认为这意味着说话的人多多少少具有非凡的洞察力。美国的创业者,当其说些别人一时还无法反对的事时,常常在讲话中干脆採用未来式。甚至在殖民时期,人们在着作中写及美国时也会发现难于把自己局限于那些可以论证的事实。这个时期,特别是在突飞猛进的西部地区,人们都有一种出于善意的夸张习惯。他们所说的总是远远超出他们原有的意图。妇女的稀少使得男人象控制一切其它事物那样地控制着语言,这种情况有助于解释俚语和夸张手法的盛行。托马斯·迪姆斯代尔教授在该世纪中期评论蒙大拿矿区城镇时说:“社会交往中一个明显的特徵以及(纵酒狂饮之后)导致争吵和流血的最广泛根源,就是使用强烈语言的习惯盛行,男人总是言过其实。”把这种美国人的习惯简单归之为“对平凡事物的夸张”,就会忽略美国人的某些特性。正如夸大其辞的言语在不同程度上混淆了事实和虚构那样,创业者的用语则是混淆了现在和未来。 最明显的,就是对各种机构体制使用一些满怀希望的字眼。用“城市”(city)代替“城镇”(town);在欧洲可能称为“学院”(col1ege)的一概名之为“大学”(university);而“学院”(college)一词则成了所有教育机构的代号,不管其人力财力贫乏到何等地步。甚至对于那些几乎不存在的机构体制也使用崇高的字眼来加以描述。一些东倒西歪和跳蚤乱窜的小旅店和客栈都普遍地使用“酒店”(hotel)这个高雅的名称。美国人认为他们并非夸张而只不过是抱着期望来叙述一些迄今尚未“经过正式过程”产生的事物。这些并非陈述上的错误而只不过是描述时乐观一些而已。十九世纪末,英国新闻记者乔治·华陵顿·斯蒂文斯曾经指出,美国人“从来不为自己建造一所房子,他所建立的是一个家。”在伦敦称之为小旅店或者客栈的,在美国一概都变成了“沙龙”(起源于法语“salon”)。从这个意义上看,美国创用字表达了一种渴望高攀上等阶层的愿望。任何用于公众文娱活动的礼堂,哪怕十分简陋,也一概成了“歌剧院”(opera house)。“lyceum”原是亚里斯多德讲学的一处雅典公园的名称,现在也成了美国用以称呼巡回讲学和文娱活动场所的通用字眼。就连“state”(州)这个字也含有新的期望的意义。在美国,“州”是对合众国的任何一个组成部分的通称,而在英国,“statel”这个字的意义是指为了在国内进行最高统治而组成的国家和政府。 第129页 乐意怎样命名就怎样命名的美国人常常按照自己的希望的模子来造名。举例而言,这个新国家将取个什么名字呢?过去的答案并不是象现在这样清楚明白的。在独立战争时期,有些人,包括菲利普·佛里诺,曾建议用“哥伦比亚”作为这个国家的名称(表示纪念美洲大陆发现者哥伦布)。还有一些非常希奇古怪的建议(例如,有人建议把英语“freedom”这个字缩写后再加上一个拉丁字尾,组成“freedonia”或“fredonia”作为国名)。同法国签订的第一个条约使用的是“北美合众国”。在《独立宣言》的最后正式誊本中使用的是“美刊坚合众十三州”,这个国名更带有暂定的意味。但是美国联邦宪法序言中使用的“美利坚合众国”至少表达了三层期望:一是希望这个新国家能够联合一致;二是表明国家的组成部分的确是州;三是表明他们多少可以把自己看作整个美洲。独立之后不久,这个名称的不利之处很快就显露出来。最为明显的就是这个国名没有提供一个确切的形容词。因此,这个新国家的公民,不顾新世界其它国家的忿葱,把美洲大陆这个形容词垄断起来了,认为只有合众国公民才可以冠以“美洲”这个形容词。 为新社区选定的数目惊人的名称都预示一种美好的前景、财富、文化和光荣。有些名称的创造者十分粗鲁坦率。例如。堪萨斯的创业者干脆称他们自己的城镇(很快就被淘汰掉了)为“财富之城”;蒙大拿的创业者则把他们自己的城镇称为“天堂”。但大多数人,为了表达自己的愿望,往往借用旧世界一些闻名于世的名称。例如“牛津”(oxford)便是常常被借用的一个名称;牛津被用来称呼俄亥俄州迈阿密大学(一八○九年)的所在地和密西西比大学(一八四八年)的所在地。“剑桥”(cambridge)作为南北战争前建立的一些城镇的名称一直延续到二十世纪,这些城镇分布在伊利诺州、马里兰州、麻萨诸塞州、明尼苏达州、内布拉斯加州、纽约州和俄亥俄州。自觉地追求荣誉还表现在许多新建的学术中心都崇尚以“雅典”作为自己的名称,其中包括阿拉巴马州(雅典学院,一八四二年)、乔治亚州(乔治亚大学,一七八五年註册,一八○一年成立)、俄亥俄州(俄亥俄大学,一八○四年)和西维吉尼亚州。康科德学院,一八七二年),此外还包括在纽约州、宾夕法尼亚州和德克萨斯州的一些城镇,这些城镇从十九世纪的初期或中期一直存在到现在。被遗弃城镇的名单证明,一个古老崇高的名称并不能保证起了这个名字的城镇一定具有活力和生命永存。例如,在堪萨斯州的部分被遗弃城镇的名单(一八五九至一九一二)中就包括:亚历山德里亚、雅典、柏林、加尔各答、芝加哥(三处)、辛辛那提、克利夫兰、伦敦(两处,、莫斯科、牛津、巴黎、匹兹堡。两处)、罗马(两处)、斯巴达、圣路易斯。其它各州也可提供类似的名单。当古典风尚的建筑盛行时,全国很多地方纷纷出现迦太基、科林斯、伊里奥、伊萨卡、罗马、锡拉丘兹或特洛伊这类名字。 一八四六年,当移民们在伊利诺州西南部俄亥俄河和密西西比河交汇处建立城镇时,他们认为他们发现了一个与埃及首都类似的地方。他们乐观地把自己的城镇名之为“开罗”。附近新建立的村落也保持着这样一种庄严气氛,并且先后自名为凯尔奈克、底比斯和雅法。这个地区实际上已以“埃及”着称,并且通常还有小埃及(开罗附近)与大埃及之分。一八九三年举办芝加哥第一届世界博览会时,不知怎样阴差阳错,一个着名的扭肚皮舞女抢先使用了“小埃及”这个名称,这个地区就只好夸耀自己为“大埃及”,这个名称一直沿用到二十世纪中期。 三十六 慷慨大方和杂乱无章的命名 为新世界每一个地方寻找或起一个名称实非易事。二十世纪中期,美国各个地方所用的地名数目,据可靠估计至少有一百万个,甚至有可能会达到三百万或者更多些。这些地名,一部分是地理特徵的专用名同(如山脉名、海湾名、河流名、小溪名、小沟名、瀑布名和湖泊名),另一部分是政治和社会单位的专用名词(如县名、城市名、城镇名和街道名)。单是已经湮没和过时了的地名可能就有一百万个。目前流行的地名中大部分(可能高达半数,是在南北战争以前命定的。在这个国家,命名实在是一项巨大而麻烦的复杂任务,而这项任务又大都是在十九世纪上半期完成的。幸运的是乔治·斯图尔特所着《地名志》(一九五八年修订版)一书告诉我们其中的全部过程。在美国,人们可以发现:地名并非完全来自祖先前辈,也并非君主敕令的产物。在这里,地方命名是刻不容缓的,因而形成群众自行命名的习惯。在殖民时期,新定居点的名称往往参照英国的情况沿用那里的旧名。有些城镇的名称(如:波士顿、剑桥(即坎布里奇)、哈特福德、新伦敦、纽约、普利茅斯、伍斯特);或者县的名称(如:伯克什尔、埃塞克斯、汉普什尔、米德尔塞克斯、诺福克、萨福克);或者某些殖民地的名称(如:新泽西、新罕布夏、纽约)全都明显具有缅怀往昔的性质。在南方,有些地方(如:安纳波利斯、查尔斯顿、詹姆斯敦和威廉斯堡,或者乔治亚、马里兰和维吉尼亚)的名称都是为了尊敬英国的君主。少数地名,如塞勒姆来源于希伯来文的shalom 一词,意为“和平”:普罗维登斯和费拉德尔菲亚(费城),名称本身的含义就很明确。另外有些地名,如宾夕法尼亚或巴尔的摩是用来纪念领主或创始人。其它一些地名,如科德角、新港(纽波特)或者长岛则纯粹是描述当地的特徵。还有其它一些地名,如麻萨诸塞、梅里马克、康乃狄克和罗阿诺克都来自印第安人。 第130页 在各个殖民地,城镇的命名通常都由一个中枢权力机关——地方议会或皇家总督进行监督。因此,在任何特定的管辖区内,很少有重复的名字。“但是,”正如乔治·斯图尔特所说,“随着独立的到来,每个人都有权提出自己的命名。自由犹如脱缰野马,在民主的旗号下,出现了群众喜爱的名称大量重复的不幸现象。在一个飞快发展的时代,每天都出现新的城镇和新的县,而每个县又必须划分成几十个区和乡。于是,提得出来的地名远远满足不了这种需求,结果造成地名上的单调和紊乱。”在十九世纪的头几十年期间,社区形成速度最快,国会甚至想都设想过要对地方命名加以管理节制,没有几个州的立法机关对此进行过干预,而且邮政部门也根本无法进行有效的控制。这样就使得命名的权力落到当地居民的手中。 美国人竭尽了自己的想像能力。他们从圣经、字典、百科全书、课本和小说中大肆罗掘名字。但是他们越是自由放任地为成百上千个新地方自创名称,这些地名就越加缺乏感情色彩或地理特色。 最大量的命名工作必然要靠刘易斯与克拉克远征队来完成。他们所到之处,随时随地都会发现具有地理特徵而尚未命名的地方,仅仅是为了方便和今后参考,他们也必须给这些地方命名,有些地方是依据其明显的自然特徵来命名的(如:弯曲瀑布、钻石岛、牛奶河);有的地方则依据某一件事而命名(如:会议峭壁、杀马沟),或者依据他们队里一个成员的姓名而命名(如:弗洛伊德河、鲁本斯沟);或者依据他们的贊助者的名字而命名(如:杰斐逊河、麦迪逊河);或者依据某人的妻子或恋人的名字命名(如:芬妮岛、朱迪丝沟、玛莎河)。此外,他们还有十几种道理不是那么明显的和人们不那么熟悉的命名方法。人们普遍认为这个远征队命名时是自觉而又谨慎的,因为在他们的命名中很少出现重复,并且他们也力求避免使用平凡乏味的名称。但是,后来的远征队往往不得不又重新命名一次,因为缺乏合适的地图,他们无法肯定他们所见到的山脉河流是否就是别人已经命名过的。 西部社区,特别是那些矿区,都有一个古怪而生动的名称,其中原因现在已无法稽考。加利福尼亚矿山的景色由于下列这样一些地名而更显出其特色,如“种马峡”、“死骡峡”、“火钳浅滩”、“矿泉沟壑”、“白兰地沟峡”、“公驴沟峡”和“贫瘠谷”。有些城市则利用地名作自我宣扬。如“金山”、“富酒吧”或“俄斐”(产金之地)。为了吓退那些访问者和竞争的淘金者,他们有时称自己居住的地方为“飢饿营”、“诈骗谷”或者“穷山”。他们经常倾向于浮夸或怪诞。如“罪恶之处”、“白日地狱”、“鸡窝营”、“渣滓洞”、“独眼地”和“骗子山”。这些地名常常充满粗俗的或者下流的气息。 然而至少有二十七个州的名称是借用印第安语。尽管惠特曼等人十分推崇印第安名称的吸引力,但这仍然没能解决美国地名的来源问题。印第安语种类繁多,非印第安人能准确而熟悉掌握的语种却寥寥无几。对于那些众所周知的地方,印第安人有时根本不予命名,因为这种地方太引人注目了,毋需命名。 沃尔特·惠特曼等人曾经设想印第安语能够提供一种流畅而又典型的美国式命名方式。“什么叫合适?什么是土着地名所具有的奇妙魅力?”惠特曼这样问道。“我认为它们全都合适。密西西比!——这个字就象蜿蜒而下的急流。这条大河流经三千英里之长。”密西西比确是一个地道的渊源于印第安语的名称,但是,许多所谓的印第安名称,却是斯库克拉夫特和朗费罗之类的作家所杜撰,并且不顾后果地在美洲大陆到处扩散流传。一个易洛魁族的名字可以变成路易斯安那,一个切罗基族的名字可以变成宾夕法尼亚。有很多名称纯粹是浪漫主义的创造。印第安语系之间混乱到了这样一种程度,那就是,当某个部族从别的使用不同语系的部族借用一个名称时,它根本不问其意义。休伦族从德拉瓦尔族那儿拿来一个美丽的名称“塞斯魁汉那”(susquehanna,意思是泥泞的河流),正如雷文·麦克戴维所说,人们随后就把这个字变成一个无意义的字眼,出现在法语里就是“andastoei”,后来在英语里又变成“conestoga”(意为大草原地带由六匹马拉的大篷车),最后这个字变成塞斯魁汉那河支流的名称、一个城镇的名称、一种大篷车的名称、甚至一种雪前的名称!富有幽默感的印第安人常常利用语言作为报复征服者的一种方式。他们可以任意捉弄人,因为同样一个地方,他们可以有好多名称,或者干脆不取名字。如门肯所说的,有时当陌生人硬要印第安人说出一个地方的名称时,他们常常是头脑里首先想到什么就告诉你什么,或者告诉你一个当时流行的最坏的名称。印第安人提供的名称有时是“遥远”、“这里”、“早安”、“那是河流”或“滚蛋”等这类话的对应词。用于表达地理特徵的名称常常是很多的,变化不定的,而且是很难发音的。因此,给一个州、一个城市或一个地区取个“印第安”名称就是一项需要多加思考的科学试验,而对于这项试验议员们是很少能胜任的。 第131页 试以科罗拉多州的命名为例。一八○六年十一月,泽布伦·派克队长正在“路易斯安那购买地”西南部进行探险,他发现了一座覆盖冰雪的高山,便把这座山取名为“雄伟之峰”。通过他的探险报告,这座山便名闻遐迩,通常人们都称之为派克峰。一八五九年在该地区发现金矿以后,这里的移民要求成立一个新的准州。有人建议以派克作为州名,可是当时除了华盛顿之外,还没有任何美国人能享有以人名来命名地方的荣誉。没有哪个州是以富兰克林、杰斐逊或杰克逊的名字命名的,而这些都是远比派克更闻名的人物。那么,这个准州该取个什么名称呢? 一八五九年,在众议院提出的第一个建立准州的议案建议成立“科罗纳(co1ona)准州”,这项议案未获通过。这个名字的根源来自何处无法肯定,可能来自“colon”,也就是“哥伦布”的西班牙语名称,而且可能就是“哥伦比亚”的翻版。众院准州委员会建议取名为“杰斐逊”(jefferson),这个建议没能得到共和党人的同意,他们中间的一个人建议用“奥萨治”(osage)来取代。拟成立新准州的当地人徒劳地坚持要求以“杰斐逊”作为州名。不过当密苏里州参议员、参院准州委员会主席詹姆斯·格林提出议案时,他所要求的是建立一个新的“科罗拉多准州”。科罗拉多(colorado)这个名字那时只知道是山脉另一侧一条河流的名称,距离闻名的派克峰金矿区很远,因此很少有人支持。根据报纸的报导,参院准州委员会曾经考虑过的名称有:“yampa”(意为“熊”)、“1daho”(意为“山中宝石”)、“san juan”、“lu1a”(意为“山中仙女”)、“ardpahoe”(印第安一个部族的名称)。报纸还报导说,众院准州委员会认为“tahosa”(意为“山顶上的居民”)是一个“最合适的名称”。有家报纸满意地指出:某些“不带野蛮气息的名称”也正在考虑之中,突出的有“拉斐特”、“哥伦布”和“富兰克林”。这个问题是特别复杂的,因为“爱达荷”(idaho)这个“’印第安”名称唇来被语言学家发现是一个伪造的字,而这个名称却又得到人们厂泛的支持。在该地的大会上曾经提出採用这个名称,在国会准州委员会,这个名称也已获得通过,并且一八六一年的一个议案又使用了这个名称。与此同时,由于某些没有预料到的原因,对于这个优美的印第安字眼的怀疑开始流传开了。据报导,该准州选派到国会去的代表发现“爱达荷”这个名字并不象某些人所说的真正具有“山中宝石”之意。该地的热心人士考虑到有的地方曾以印第安语命名因而无意中接受了某些出乎意外的含义,他们担心“爱达荷”这个名称会不会具有某种说不出口的意义。当议案提交给参议院全体大会时,就听到下面这样的交谈: 威尔逊先生:我建议修改这个准州的名称,将“爱达荷”取掉而采,用“科罗拉多”。我是根据该准州代表的要求而提出这样的动议的,他对此非常关心,今天他还找过我,要求作出这样的更改。他说,科罗拉多河发源于该准州,所以“科罗拉多”作为州名是合适的。“爱达荷”这个名字毫无意义,因此採用它也毫无意义。 格林先生:“爱达荷”这个名称当时也是根据该准州代表的要求採用的。威尔逊先生:他已改变了主意。 随后出现一片混乱,有些参议员想把准州名称改为当时仍有人提到的名字,叫“亚利桑那”(arizona),而另一些议员则坚决反对,因为他们真正的希望是该准州能採用“科罗拉多”这个名称。最后经过讨论,该地区于一八六一年二月二十八日宣布成立为,‘科罗拉多“准州,并于一八七六年批准成为州。 类似的音乐喜剧插段一再上演。就在这同一届国会的会议期间,另一个人们称之为”瓦肖“(washoe)的地区也建议成立准州。国会准州委员会的一些成员对此名称不满意,他们提出改用·吶华达”(nevada)一名。这个名称是塞拉·内华达(sierra nevada,西班牙语,意即“冰雪覆盖的山”)的简称,但是当地人指出,拥有那个名称的山脉实际上几乎全部座落在加利福尼亚境内(参议员们对此毫无所知)。更有甚者,这个名称所蕴含的气候内涵会使人误解那里是个干旱的鼠尾草丛生地带。一八六四年该州制宪会议,州务卿建议成立“内华达州”,有些代表反对。他们纷纷提出自己的反建议,有人提出叫“瓦肖”(借用一个印第安部族名,它已成为这个地区的通用名称),又有人提出叫“埃斯梅拉尔达”(“esmeralda”, 借用一个矿区营地的名称)、“亨博尔特”(“humboldt”,一个德国科学家兼探险家的名字)、“塞拉·普拉塔”(“sierra p1ata”,银山)、“奥雷·普拉塔”(“ore ta”,金和银),甚至还提出过“布利昂”(“bullion”,金块)。不过在国会里,还是主张採用“内华达”的人占优势,所以这个名称就保存了下来。“爱达荷”几乎成了科罗拉多州的州名,为什么这个名字具有如此大的吸引力确是一个谜。这个名字的魅力主要恐怕在于它的音调,因为没有人真正确切懂得这个名字的含义,而且这个名字也没有传统的地理意义。关于“爱达荷”这个词有各种不同的词源学派,其中有一派认为这个词来源于“ldahi”,这是科曼奇印第安人(他们居住在派克峰附近)的基奥瓦一阿帕切语的一个名称,另一派则认为这个词来源于肖肖尼族的一句类似的问候语,其意思有些近似于“早安”。目前的专家都认为这个词不会包含“山中宝石”的意思(这正是当时人们通常赋予这个词的含义),因为这些印第安人从来没有宝石这种概念。在一个肖肖尼印第安人的地区斯内克河谷发现金矿以后,人们建议设立一个新州,所建议的州名义是“爱达荷”这个名称。其中的原因,正如乔治·斯图尔特指出的,更多的是由于这个词在当地报纸上经常出现,而不是由于这个词是肖肖尼语(实际上这个词根本不是肖肖尼语)。来自俄亥俄州的众议员、众院准州委员会主席詹姆斯·阿什利提出一项涉及该地区的议案,建议成立新的“蒙大拿准州”。这项议案在众议院已经通过,可是在参议院却遇到了挫折。情况大致如下: 第132页 威尔逊先生:我建议把原来提出的州名勾消而用“爱达荷”这个名称来代替。蒙大拿毕竟成不了一个名称。 什利特尔先生:我希望不要改,但愿不要出现任何修正案。蒙大拿读起来同爱达荷一样响亮。 威尔逊先生,这个词毫无意义,另一个词才有意义。 杜利特尔先生:这个词有意义,它表明了那里山区的特色。 再次坚持认为“爱达荷”意即“山中宝石”且加以赞赏的参议员们,把州名由蒙大拿改回爱达荷之后,便将这份议案打回众议院。这样,“爱达荷”之名才得以保留下来。 那么,“蒙大拿”又怎样被提出来作为一个准州或一个州的州名呢,其中情况尚不清楚。一种传说认为“蒙大拿”一同最初是由一位派克峰的勘探者用来命名西部一处地方的,这个勘探者是一个大学毕业生,他把他的城镇所在地命名为“蒙大拿”(源自拉丁文“多山之地”)。后来,这个城镇消失了,但是“蒙大拿”这个名字却被堪萨斯准州州长詹姆斯·丹佛记在脑子里。他一方面向参议员史蒂芬·道格拉斯建议採用“科罗拉多”作为一个准州的州名,同时也建议把蒙大拿用作另一个准州的州名。丹佛说,当他们查阅西部地图时,道格拉斯曾经告诉过他,“我已经有了那个名字。科罗拉多),可以用在下面这个地区,可是我还得为上面这个山区选个名称。”当丹佛建议使用“蒙大拿”这个名称时,道格拉斯便询问他的妻于蒙大拿是什么意思(她懂得一些西班牙语),她肯定他说这个词的意思是多山之地。参议员道格拉斯于是肯定蒙大拿是可以用于这个准州的好名称。基于这种不足凭信的根据,该名称就这样被送到了众院的准州委员会。 俄亥俄州众议员、众院准州委员会主席阿什利也喜欢上了“蒙大拿”这个名称。一八六四年,爱达荷准州东部地区的公民要求单独建立自己的准州时,他们曾要求名之为杰斐逊准州,不过阿什利等共和党人对此坚决不同意。来自麻萨诸塞的参议员查尔斯·萨姆纳反对说:“蒙大拿,这个新准州的名字使我感到十分别扭。我想询问委员会主席,根据什么提出这样的名称,对我来说,这个名称似乎是从小说之类的书里借来的,我们不知道这个名称的渊源是什么。”俄亥俄参议员班杰明·韦德回答说,他一点也不了解。他乐意用“任何合适的印第安语名称”来替代,哪怕参议员萨姆纳能提出一个来也好。萨姆纳请求免了,他说他对那个地区没有充分的了解。然后参议员霍华德自告奋勇地提供情况说,他曾经在他的古老的拉丁文字典里查阅过,他发现“蒙大拿”这个词是一个“很古典的词,纯粹拉丁文。这个词表示多山之地的意思,一个多山的地方。……大家会发现李维和其他拉丁历史学家都曾用过这个词,并且对这个词赞扬备至。”参议员韦德说:“我不管这个名称是什么意思。即使在拉丁文和印第安语中都找不着这个名称,我认为我们也有权自己造一个出来,我们同别的任何人完全一样,有权利这样干,这个名字满好嘛。”于是,这个新建的准州就称为蒙大拿。这是国会在古典知识或者语言创新方面一件模稜两可的不朽作品。关于俄克拉荷马州、怀俄明州、北达科他州、南达科他州以及其它一些州的命名,也有同样的故事可讲,只不过情节略有不同而已。 铁路建筑者必须给沿途各站命名,这是一项令人精疲力竭的任务。由于他们来自外地,对于当地传统知道甚少或一无所知。可是实际上又确实无从了解任何情况,因为需要他们命名的地方其实从来没有存在过。他们找不到任何人协助,当然也没有任何人反对。于是,增补地名的任务就留给了一些铁路主管人员之类的人物。例如,象乔治·斯图尔特详细描述的,密尔沃基铁路的副总经理独自一人就在华盛顿州命名了三十二车站,此人后来解释说:他必须寻找一些简短的、容易拼写的名称,这些名称要求能在印刷品中和在莫尔斯电码中容易辨别,而且听起来还要使邮政部门满意,琅琅上口。他放胆随意联想,如数为需要命名的车站命了名,名称的范围从沃登(一个大股东的名字)到奥赛罗(剧本名)、罗尔斯顿(一种保健食品的名称)、霍利克(麦乳精的名称)、惠蒂尔(一位诗人的名字)和拉科尼亚(“考虑到其地理位置处于山峰我当时想到瑞士的拉科尼亚是位于阿尔卑斯群山之巅,不过今晨我翻阅了瑞士地图,没能在那里找到那个类似地名的地方。”)。 另外一项创新的工作则是更加繁重和同样紧迫的。迅速发展中的城镇有许多街道也需要命名。在成倍地扩大的西南部和西部城市,採取了几种不同的命名方式。有些城市採用费城系统,即一个方向的街道按数字排列,另一方向的街道则区别命名。另外一些城市则採用以指南针为基准的方案,在平行街道中有些是南北方向的,另外则是东西方向,採取不同的对称命名和按数字编号的体制。还有些城市按照纽约市那样,採用十字交叉,一个方向称之为“街”,另一个方向为“大道”。还有的则由各人自己任意设想方案,或者任意取个古怪而杂七杂八的名字。街道和房屋用数字来编号的系统是十八世纪晚期在纽约发展起来的,后来受到许多西部城镇建设者的赞赏。这种系统跟创业者的热情是吻合的,因为街道数字编号系统就是准备无限制进行扩展的。带编号的房屋肯定是一座城市住房。来自农场的新户常以拥有一个编号而自豪。 第133页 霍雷肖·格里诺对比了美国人同旧世界的命名方式,其论述十分精闢。他是出生于新英格兰的一位雕塑家,一八五一年从义大利回国。 阔别九年之后,在抵达华盛顿的当天下午,我随便闲逛。漫步而行,独自寻思,不知不觉已到了波托马克河畔。我在思考着这里的大道和街道的命名,它们是如此任意和被动,同欧洲採取的明智政策形成了异常鲜明的对比。在欧洲,每个名称都是一座纪念碑;每个广场都增强了信念:每座桥樑都反映一个历史事件或者记录一项原则的胜利。道德世界的本性是厌恶真空状态的。我感到以abc作为街道的命名只是一种临时名称——好象自行占有土地者,他们在等待着土地的合法主人出现。 上述情况表明,地名本身并不能表现美国的文化,表现美国文化的是命名的速度、命名的紧迫需要以及任务的繁重。地名本身则是一个装满了回忆、怀旧、希望、夸张、预先设想和创新的大布袋。《美国邮局名册》一八○三年首次在美国出现,这使美国人有机会看到他们为新世界命名所作努力的成绩。此后不久,纽约州的立法机构宣布,“由于本州一些城镇取名相同”而造成不便,决定更改三十三处地名。接着,其它各州也逐渐照此办理。结果,为了避免重复,捏合在一起的、外来的或者毫无意义可言的地名大大增加。直到十九世纪中期,邮政部通过它们发起的反对重名活动,并坚持任何现有的重名都必须增加一个区别性的字眼(“北”、“新”或“中”,才使这方面的混乱稍为减轻。在南北战争以前,城镇名称的更换已变成同十九世纪后期外来移民个人或家庭的改名换姓同样普遍。 在处女地建立新社会的人都习于把他们对城市的忠诚之情从别处移植到这里,他们为自己新建立的城市改换名称,把这看成是不足为奇的常事。当处于绝望时,那些发起人往往认为一个新名称可以使一桩失败的事业起死回生。立法机构也习于顺应居民的要求,改换他们城镇的名称。一次会议就通过更换六个地名并非罕见。此外,地名的更换经常是由当地决定,毋需求助任何外部政治机构。在哈得逊河东岸奥尔巴尼以北,有一个五十多人的村庄,长期以来都是沿袭着当地一个家族的名字,称之为“范德尔海顿的渡口”。后来,有些雄心勃勃的市民要求改换名称,于是一七八九年一次本村公众集会上便通过决议改名为“特洛伊”。伤心的范德尔海顿家族仍然长期称该地为“范德尔海顿,别名特洛伊”。新罕布夏州的一个城镇,一八○○年名为“亚当斯”。一八二九年一下子改为“杰克逊”。 被遗弃的名称同被遗弃的城镇废墟一样,成为美国风土的特徵单是己消失的居民点名称的数目,根据一项估计,几乎与仍在使用的相等,约有五万多个。美国一方面嘲笑世界上其它地区地名的累赘和古怪,特别是对于英伦三岛,可是美国自己的地名却是一个无法比拟的大杂烩。邮政部和地名局很少作出努力以改变这种混乱状况,这点也暗示出,对于安排自己周围的事务,美国人的能力是有限的。这点还预示着一种独特的可能性,意味着日后会出现新的单调、新的混乱和新的挫折。 三十七 一种口头文学 这个新国家的文学成了口语的装饰品。新的美国文学最具特色、影响最大和最成功的形式就是把美国人的口头语言变成文字表达出来。在美国口头语言形成其特性之前,始终未曾出现过可与欧洲纯文学分庭抗礼的美国文学(如果真有这样一种美国纯文学的话)。而这种美国文学也刻有美国特殊环境的印记;它证明了美国本上语言的重生,也证明了美国人对社区、对实质的、有关的、此时此地发生的事物的专心贯注。这种文学最精彩和最具特色的,就是把口头语言变成文字。这是一种自觉的、声觉的文学。所谓自觉,是指这种文学十分清楚自己的声音和对象,以及作为鼓动者在说者(不同于作者)和听众(不同于读者)之间激起共同情感的效果。这是一种口头文学。对于这种美国文学,丹尼尔·德雷克医生在其《论西方的历史、特徵和前景》一文中阐述得最为完善,该文于一八三四年发表于俄亥俄州奥克斯福特的迈阿密大学,德雷克医生生于新泽西,长于肯塔基,是一个早期移民,也是辛辛那提市有力的开创者。他熟悉那些新兴城镇人民的生活,也具有他们的创业热忱。 一个年轻而自由的民族,其文学必然是口头的;这种文学尽管尚未充分发展,但它却是我国文学的特徵。进一步学习研究无疑会减少它的冗赘;但是,我国的自然景色以及我们自由主义的政治和社会体制必须长期继续保持其丰富多彩的特色。在这方面,又有什么足以引起我们自己的憾意或招致别人的嘲笑呢?难道一个自由民族的文学不应该是口头文学吗?难道这种文学不该是劝人为善并且富有生气的吗?如果它是冷漠、刻板和无情的,这种文学又怎能为进步和创新服务呢?在专制政府下,所有的政治、社会和文化体制都依靠君主的支持,而在这里,所有这些都出自公众的情感,并且需要得到公众的支持才能存在下去。在专制国家里,唤醒人民的感情或者激起人民的想像力都是毫无用处的,而在这里,人民的感情和人民的想像力处于高昂状态是群众运动所不可或缺的,而社会又正是依靠这种群众运动才能不断前进。如果你希望唤起人们为着伟大的政治目标而去自愿行动,你就必须依靠宣传鼓动使他们的幻想和感受发扬开来;你不但要发扬他们的理智,还要推动他们的希望和要求,每项目标的效益和可爱之处都必须表达得足以引起人们的钦慕。必须使感情激昂起来,并使冷漠的自私自利全部消失,犹如覆盖田野的积雪在四月的阳光下顿然全消那样。然后,正如春天破上而出的幼芽,爱国主义的伟大而善良的行动就会萌发,如果一个新兴国家的文学丧失了其隐喻的和口语的特性,那么以公众情绪为基础的体制必将衰退和没落。正如在密西西比河惊涛骇浪中挣扎的一时小舟,一旦推动力减弱,就会不进则退。在这波涛汹涌的水域内使用低压引擎是不能奏效的,高马力的汽轮机会有效得多,虽然一个演说家可以不时来一次爆炸性演说,然后无声无息走掉,但那总比不冷不热的演说更有助于大多数人前进。 第134页 甚至在殖民时期,口语在美国就具有特别优越的地位。清教徒将祭坛用作传教的讲坛。他们的长时间发言就是喋喋不休的说教。当这个国家为了达到自觉的境界而努力时,演讲者,也就是向他的社会、为他的社会和同他的社会一起说话的人,就会发挥神话般的作用。 在大英帝国,议会政府和习惯法,使得辩论发言占有极为显着的地位,突出的例子是埃德蒙·伯克关于协商和解以及反对沃伦·黑斯廷斯的一系列讲话,还有罗伯特·埃米特的抗辩。在维多利亚时代的政治环境中,到处可以听到格莱斯顿的滔滔雄辩和狄士累利的尖刻妙语。许多英国文学界的泰斗,例如马修·阿诺德和约翰·罗斯金,都以他们的讲话闻名于世。英国历史原来也可能让口头语言发挥巨大作用的。但是,在英国几百年充满行动的历史长河中,个人的言辞似乎并没有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而在短促得多的美国历史中,美国人却乐意用言语来取代行动。 建国初期,“伟大的演说”普遍被认为是美国历史发展的槓桿和对美国人奋斗目标的系统阐述。当国家未来的景象已经历历在望的时候,指示未来的路标就是这种或者那种公开的演说——从布道的讲坛、判案的法庭、立法机关或演讲台上传出来的慷慨激昂的讲话。但是实际上,许多影响最大、历久难忘和流行最广的演讲都根本没有在预定的场合发表过,仅仅这个事实就可以说明为什么这个时代特别流行这种文学流派。许多最为着名和引用最广的演讲,我们所掌握的文本实际上可以说都是假的。有些是全盘经过权订和改写的版本。另外一些则是作者去世后别人编造的,或是由别人代笔的,或是纯属杜撰捏造。人们普遍需要听论争性的讲话,并且希望它具有纲领性和预言性。于是,那些从事公共活动的人士就更趋于追求措辞的玄妙、华丽和夸张,并且往往把具体的事件一下子就提升到国家命运和永恒真理的高度。这也促使美国人对怪铬有力的讲演如饥似渴,因为他们要从编造的演说辞中重温过去的历史。 从独立战争的年代开始,这些掷地有声的言辞一直是人们所响往的。例如,詹姆斯·奥蒂斯一七六一年二月向麻萨诸塞最高法院全体法官发表的对《缉私搜查令》提出异议的那篇演说辞,在这个新创立的国家的头几十年里一直是人们心目中神圣的檄文。约翰·亚当斯当年也在场,他在一八一七年回忆往事时说:“奥蒂斯是一团火焰。……他对他碰到的一切事情都是以快刀斩乱麻的手法处理。美国的独立就在此时此地萌发了。爱国者和英雄们的种子也就在此时此地播下了。”但是,谁也不确切知道奥蒂斯说了些什么。威廉·图德撰写的奥蒂斯传记(一八二三年)为渴望知道详情的公众提供了详细的描述,但是这本书中的奥蒂斯的言论都是以亚当斯的笔记(当时最主要的记录)为根据的,亚当斯的笔记残缺不全,而且决非逐字逐句记录的。奥蒂斯最有名的话是“徵税而不实行代议制,那就是专制。”但是,在亚当斯的笔记中竟找不到这句话。直到一八二○年前后,亚当斯才把他五十年前所作的笔记进行修改和补充,而在此之前,这句话从未出现过。 奥蒂斯这一经典性演说的文稿,并非独立革命年代的作品,而是作于这一年代之后。另一个原作者死后由别人代为社撰的重要例证,是所谓新英格兰给维吉尼亚的迟来的答覆,关于这件事我们在后面的章节里还将详细介绍。就在十九世纪初期,人们编造这份答覆的时候,维吉尼亚人开始提出他们的主张,认为美国的独立渊源于派屈克·亨利一七六五和一七七五年在公民代表院发表的两篇演说。其中较早的一篇是他为反对《印花税法》而作的慷慨陈词,这篇演说辞的结束语就是:“凯撒最后为布鲁特斯所刺死,查理一世终于被克伦威尔所击败,乔治第三也许能从中得到教训而免重蹈覆辙。”第二篇演说辞号召殖民地人民作好战斗准备,据称是“不自由毋宁死”这句名言的出处。但事实上,派屈克·亨利最着名的演说辞既可以说是他本人的作品,也可以说是出自十九世纪写他传记的作家威廉·沃特的手笔;在这个问题上,两人所占比重恐怕不相上下。派屈克·享利的名言隽语究竟有多少真正是他本人所写(如果有的话),关于这个问题,历史学家至今仍争论不休。 那个时代的“历史性演说辞”中最广为引用和背诵的正是一篇最明显的编造作品。丹尼尔·韦怕斯特于一八二六年八月二日,也就是他的演说才能处于最高峰的时候,在他的关于亚当斯和杰斐逊的演说辞中,凭着幻想,描述出一幅一七七六年大陆会议的情景。约翰·汉考克正在主持会议,代表们正在就立即宣布独立是否明智的问题进行辩论。有一位发言者认为务必小心行事。接下去,约翰·亚当斯(正如韦伯斯特想像的那样)站了起来,并且发表了韦伯斯特为他写好的那篇演讲: 沉沦或是浮游,活着或是死亡,存在或是毁灭,我全心全力投下这一票。诚然,最初我们的目标并非独立,但是:“有一种神圣的力量在制定我们的目标。”英国的背信弃义驱使我们拿起武器,它受自身利益的蒙蔽,一直执迷不悟,以致发展至今独立已经完全在我们的掌握之中。我们只须努力向前,独立必属我们。那么,为什么我们还要迟迟不宣布独立呢?难道还有什么人竟然如此懦弱以致今天还希望同英国重修旧好?难道这种妥协还会给他们的国家和自由以及他们的生命和荣誉带来安全?正是你,先生,坐在那把椅子里的那一位,也正是他(塞缪尔·亚当斯〕,我们尊敬的同事,靠近你身旁的那一位,你们都已经被公布和预定为惩罚和报复的对象!不要妄想皇家会对你慈悲为怀,如果英国势力仍在,你们除了落得个“歹徒”的罪名外,又会得到什么,又能得到什么了?……至于我自己,早在十二个月以前,也是在这个地方,我就已经向你们提议,为了保卫美国的自由,乔治·华盛顿应被任命为已经成立的或即将成立的部队的总司令。如果我在支持他的时候还表现出犹豫不决的话,那就让我的右手失灵,我的舌头烂掉吧。我们将把今人变为一个光荣而不朽的日子。在我们人士为安之后,我们的子孙后代会以这一天为荣。他们会带着感恩的心情。用节日形式来庆祝这个日子,他们会用篝火和彩灯来庆祝这个节日。在一年一度的这个日子里,他们将流出眼泪,象泉涌般的眼泪,但是这决非屈从和受奴役的眼泪,也不是痛苦和沮丧的眼泪、这是一种欢腾、感激和喜悦的眼泪。 第135页 先生,在上帝面前,我深信这个时刻已来临。我决定贊成这项措施,而且全心全意拥护它。我这一生所拥有的,我所能的和我的全部希望都可以为它而孤注一掷:我就讲到这里为止,但正如我开头说的,不论活着或者死亡、存在或者毁灭,我为的就是宣布独立。我活着时候是这份情操,但愿上帝保佑,我死时也是这份情操。现在独立,永远独立。 这篇演说辞被认为是书伯斯特的最佳作品之一,已选入麦克古菲编的《精选读物)一书中,题目为“约翰·亚当斯演辞拟作”。一代代的学童都在高声朗读并背诵这篇作品。 美国历史似乎就是一系列同署名演讲联繫着的事件。在一八一六年,约翰·亚当斯本人曾表示愿意蒐集这些伟大演说,“然后撰写出近四十五年的历史,以作纪念。”那些学识浅薄的美国人基本上从麦克古菲彙编的演说范例中吸取美国历史知识,他们更加倾向于把这些伟大的演讲看成是建立这个国家的压倒一切的创造性“事件”。 每当我们想起从独立革命到南北战争这段时期的国家历史,我们总会联想到这段历史基本上是体现在那些伟大的演说中的,这种想法十分牢固。那个时代的传统留给我们一幕幕慷慨陈词并通过激辩解决重大问题的情景。当然,那就是约翰·卡尔洪、亨利·克莱和丹尼尔·韦伯斯特的时代,参议院“三巨头”的时代“他们在叱咤风云的时期誉满全国。在这个世界上,还有哪个大国能容许雄辩之才发挥这么大的作用吗?流畅悦耳的声音创造出一桩又一桩的伟业。参议员托马斯·哈特·本顿的两大卷巨着:《三十年的观感,或,从一八二○年到一八五○年的美国政府施政史》(一八五四至五六年作),以一场场雄辩和演讲为主线来编撰历史,它也是一部颇具特色的政治传记。演说似乎取代立法而成为政治活动的主要形式。那个时代”伟大的演说辞“深入人心,磅礴有力,在历史上占有重要地位,并具有我们难以理解的一种象徵意义。 例如,美国人从韦伯斯特与海恩的一场辩论,可以看到南北战争的预兆。引起这场大辩论的是康乃狄克州参议员塞缪尔·富特一八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提出的一项决议案,建议就公地买卖应以投入市场的公地为限是否合宜一事进行调查,停止对公地的测量,并撤销土地测量局这一机构。在密苏里州参议员本顿看来,这个决议案的目的就是”限制向西部新建各州移民——限制西部这些州和准州的发展和拓殖,并听任其中的大部分地区成为野兽之乡。“来自麻萨诸塞的丹尼尔·韦伯斯特同来自南卡罗来纳的罗伯特·海恩在参议院进行的这场辩论(一八三○年一月十九至二十七日)不谈富特的决议案,反而在阐述宪法的渊源、美利坚合众国的性质和联邦政府的权限诸问题。韦怕斯特和海恩两人成为会场的注意中心,但其他参议员也发挥了他们的口才。最为广泛引用的段落(善于辩论的学生所喜爱的那一段)就是一八三○年一月二十六日韦伯斯特首次回答海恩的长篇演讲: 如果我的眼睛最后一次仰望天上的太阳,愿我所看到的太阳不是照射庄一度光荣、而今却分崩离析和陷于耻辱境地的联邦土地上;不是照射在处于割据、纷争和交战状态中的各州;不是照射在一块因人民之间的仇恨而分裂或者浸淫着同胞之血的土地上。让人们临终微弱而又留恋不舍的目光所注视的是合众国光辉灿烂的国旗!全世界远近闻名并受到尊敬的共和国仍然在全力前进,它的武器和战利品仍然放射着原有的光芒。旗上没有任何一条蓝条蒙尘失色,也没有任何一颗星星变得暗淡无光。这个共和国谨守它的箴言,那就是:决不会有人提出这样可悲的问题——”所有这一切究竟有多大价值?“,也同样不会有其它荒谬和愚蠢的话语出现,说什么自由第一,联邦其次。而是到处都有”自由“和”联邦“生气盎然的光辉,在辽阔的土地上闪烁着,飘过大海,越过平原,甚至存在于普天之下的每阵和风之中。这就是每个美国人内心真正感受到的亲切感情——自由和联邦,现在直到永远,永结一体,决不分离! 韦伯斯特的从政传记就是通过他一系列伟大的演说编撰而成的,其中包括:他在”达特默思学院案“(一八一六年至一八一九年)中为其母校所作的声泪俱下的抗辩;他为纪念杰斐逊和亚当斯所作的戏剧性论述(一八二六年);他答海恩的两篇词藻华丽的演说(一八三○年);他在邦克山纪念碑前的演讲(一八二五年,一八四三年);他的一八五○年”三月七日讲话“(这是对卡尔洪抨击一八五○年克莱妥协事件的”三月四日讲话“的还击)。但在依靠浩如烟海的言论来开创自己政治生涯的许多人中,他只是其中的一个佼佼者。 对于亚伯拉罕·林肯的政治生涯也可以作同样的探索——他早期在法庭上的抗辩;他巡游各地时即席发表的”树桩演说“;一八五八年共和党大会上的”国会被分裂“讲话以及后来在竞选运动中发生的林肯与道格拉斯辩论;一八六○年他的”古柏学院讲话“;一八六三年的葛底斯堡演说;一八六五年他的第二次就职演说。要了解林肯演说辞风格所表现出来的慑人力量,我们必须记住,他的讲话都是发表在一个自负和流于浮夸的年代。 第136页 美国的生活方式——其联邦制度、其新型的基层社会、其数目众多的立法机构、其好几种体制的法院以及其定期和经常举行的选举一一使得在公众面前发表演说的必要性和机会都成倍地增加。美国没有悠久的传统,美国神圣不可侵犯的政治文件非常之少,这都使那几次大辩论,韦伯斯特与海恩辩论、林肯与道格拉斯辩论等等)对促进这个国家政治上的自我发现起了特殊的作用。塞缪尔·洛伦佐·纳普在他的《美国文学讲座》(一八二九年)一书中这样写道:”在这个国家,学习和显示辩才的机会确实不少。“这是第一本企图描述美国的文学的书。正如纳普所指出的,美国的二十四个州部设有各自的立法机构,平均每个州都拥有一百五十名以上的议员,他们每年至少要开会两个月以上。纳普夸耀说,从公元前十三世纪到公元前三世纪,”雅典培养出来的辩论家和修辞学家不超过五十四人。我们在半个世纪内就大大地超过了这个数字。“ 不管我们是否贊同奥蒂斯、亨利、韦伯斯特和卡尔洪的口才远胜于古代的培里克里斯和德摩斯梯尼这种说法,我们无法否认演讲已成为美国政治制度中一个主要形式。有些独立后迅速建立起来的辩论制度已成为美国生活方式中如此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以致我们很难想像这些制度还需要有人来创造。例如,总统的就职讲话。联邦宪法从未提到这点,也没有因此而规定什么就职仪式。宪法只规定总统在就任前必须举行一项宣誓或代誓的仪式。宪法只要求总统”不时向国会提交国情报告“并提出他认为适合的措施供国会审议。自杰斐逊之后直到威尔逊之前,没有一个总统亲身发表他的年度国情咨文。关于美国总统的就职仪式,世界上尚没有一个确切的先例可循(最近似的可能就是英国君主在新选出的议会开幕式上的国王敕谕),但是,从乔治·华盛顿开始,历届美国总统都抓住就职的时机发表讲话。 与英国的情况不一样,美国总统的就职演说不是对国会的有限听众发表而是对公众发表的。在礼节繁重的英国君主加冕仪式中,并没有君主本人宣读讲话这一项。在美国这样一个缺乏传统仪式的新兴国家里,一篇就职演说填补了这个空白。总统的就职演说,就象新英格兰清教徒在礼拜仪式上宣讲教义那样,成了群众注意力之鹄的。到了一八三二年以后,形容词”就职的“(inaugural)已经被当作名词来使用,用以表示总统的就职演说。同样的仪式也成为州长、大学校长以及其他人士就职时的例行公事。自十九世纪三十年代政党开始举行全国总统提名大会以来,各个政党和各个政党所发起的群众运动为公开发表政治演说提供了成千上万次的新机会,从总统候选人接受政党提名时所作的正式演讲到竟选期间短暂逗留时的临时发言,不一而足。这一年代的美国还有另一种演讲制度,就是选拔毕业班成绩最佳的两名学生,在毕业仪式上发表告别演讲和致敬演讲,用这种办法来表示认可他们两人是毕业班的最优秀的学生。”致告别辞的毕业生代表“(valedictorian)和”致致敬辞的毕业生代表“(salutatorian)这两个字早在独立革命年代就已经出现。由于大学成倍增加,而许多大学又热衷于把他们自己同当地的社会联繫起来,这两个字得到更为普遍的应用。现在这种习惯做法已经向下扩展到了中学,后来甚至扩展到了小学。 演讲在美国也是一种娱乐形式。在新兴的城镇里,剧院常常不为人们所知,或者甚至是正经人不去的地方,于是那些四出游荡并具有吸引力的”树桩演说家“便成为十九世纪美国式的吟游诗人和民谣歌手。缺乏一种共同的宗教仪式,或者缺乏一个古代充满感情的教堂作为他们礼仪程序的终点和他们宗教仪式的中心,美国人就把演讲者的讲坛作为替代。在每个历史性场合,例如彼士顿惨案周年纪念日,共同分享演讲人的言论本身就成了一种社会活动。市政当局和其它公众团体每次也都指定其正式的”演说家“,他们还设立”城镇演说家“(或者叫”市演说家“)办公室。约翰·亚当斯在一八一六年指出,”在我们当中举足轻重的人士,很少不是通过三月五日(波士顿惨案纪念日)的演讲作为自己政治生涯的起点的“。詹姆斯·斯皮尔·洛林长达七百页的名人传记着作——《一七七○至一八五二年市政当局和公众团体指定的百名波士顿演讲家》就是这个城市政治生活中的名人录。七月四日国庆日,典型的庆祝重心总是放在”国庆节日演说家“身上。 由于传教士控制着新的教派学院,教育也变得越来越口语化了。许多”教授“除了传教的经验以外没有任何”教学“经验。通常都是由高等学府的校长占据”精神和道德哲学“这把交椅,课堂则成了劝人为善的场所。丹马克学院是艾奥瓦准州的第一所高等学府(一八四三年),在其大学学年行事一览表里宣称:”教育所包括的内容应该是培养不断成长发展的人,既包括其德育也包括其智育的发展。教育决不是把无数事实和数据填塞人的头脑。“美国的高等院校也是在人口迅速流动的基础上扎根的。需要创立另外一种学校:一种毋需宿舍和课堂的教育模式,既无图书馆,也不设固定的系,更没有严格的课程表。”美国讲学社“可以确切提供这种教育模式。这是一种训练演讲术的教育体制。首先在新英格兰盛行的讲学社运动表现出一种改革精神。这种讲学社在美国各地突然取得成功,全是由于它特别适于为新兴城镇服务。它的作用相当于报纸和基础知识手册,只不过主要是通过口述的方式。 第137页 这种美国讲学社运动是由来自康乃狄克州达贝的乔赛亚·霍尔布鲁克创始的。他在一八一○年毕业于耶鲁学院,早年就主张把商业利益同对教育改革的关注结合在一起。他在他父亲的农场里开办了一所实验学校,试图把手工学科同书本学习结合起来。他在耶鲁学院学习期间(一八一三年至一八一七年)听过班杰明·西利曼的科学讲座,他本人也成了一位科学专题的巡回讲师。一八二六年,他在他的一篇题为《成年人为相互教育而交往》的论文中提出自己的新观念,并在麻萨诸塞州组织了”米尔伯利讲学社——美国讲学社第一分支“。讲学社的目的就是通过下列方式扩大受教育的机会:增进相互交谈;指导娱乐活动;建立博物馆和图书馆;鼓动对公立学校的兴趣;协助对教师进行教育和培训以及其它种种方式。 ”讲学社“的希腊名字原是雅典一座公园的名称,是亚里斯多德讲学的地方,现在突然变成一种美国特有的东西了。霍尔布鲁克很难想像他倡导的这项运动会取得如此大的成就。八年之内,全国建立了三千个由当地市民创办和领导的”讲学社“。例如,丹尼尔·韦伯斯特就是波士顿”讲学社“主席和创始人。”讲学社——或者称之为全国城乡冬季讲学班——已经成为美国特有的一种固定的学校,“《哈泼斯》月刊在一八五八年曾经作过这样的评论。”讲学社“协助建立并发展正规的公立学校。”讲学社“很快就成为群众教育的最巨大的推动力量,因为其本身同公立学校体系具有同样的力量和特点。直到一八九○年以后,强调娱乐教育胜过课堂教学的成人教育夏令会运动才取代了它的位置。 虽然”讲学社“组织了许多活动(历史学家卡尔·博德曾一一具体地列出),其计划的核心还是公共课程。这是一种教育的福音主义,其中一部分巡泅传教士现在改由巡回讲师来担任。下面是塞勒姆的一八三八至一八三九学年”讲学社“课目表: 课目                    讲师 北美印第安人的特徵、风俗习惯和服装等    乔治·卡特林 独立革命的起因               贾雷德·斯帕克斯 太阳                    哈巴德·温斯洛 国家财富的来源               c.h.布鲁斯特 普通学校教育                c.t.托里 人类思想对于文化和革新的承受能力      伊弗雷姆·皮博迪 蜜蜂                    h.k.奥利弗 群众教育                  r.c.温思罗普 地质学                   c.b.亚当斯教授 妇女的合法权益               西蒙·格林利夫 本能                    小亨利·韦尔 穆罕默德的生平               j.h.沃德 奥利弗·克伦威尔的生平和时代背景      h.w.金斯曼 朗福德伯爵的回忆录             a.c.皮尔逊 实事求是的人                康弗斯·弗朗西斯 自然史之诗人                j.l.拉塞尔 民主的发展进程               约翰·韦兰 北方人对美洲的发现             a.h.埃弗雷特 文学邪恶派及其改革             塞缪尔·奥斯古德 儿童教育                  霍勒斯·曼 十九世纪的三十年代和四十年代出现了一股讲学的热潮,满足这种需要的是另一些组织。例如在波士顿,一八三七年至一八三八年的冬天共设立了二十六个不同的讲学班,参加听课的约一万三千人。这个数字仅包括至少开设八门课程的讲学班。全国各地的听众都积极寻求那些有口才、表演风度和名望的讲者,他们能够吸引听众的注意。在南北战争之前的南方,这种现象要少一些,但在西南部和西部数目却是空前增加。我们必须记住,这些人的讲话在印刷出版之前是先讲出来的,而且讲了又讲。这种课程讲坛提供的报酬和机会促进了口头文学的创立。在美国出现了一位文学家,他基本上是靠把他在讲坛上的发言整理出版而闻名于世。 拉尔夫·沃尔多·爱默森就是依靠这种传统成为美国建国之后第一个世纪里美国文学的主要发言人,他是最受群众欢迎的”文学“讲师,也是在讲学盛行的年代里最受群众欢迎的所有课程的讲师之一。为什么爱默森的文章有些时候似乎显得重复、难懂、相互矛盾和含糊呢,那就是因为我们读到的作品首先不是为了让人去阅读,而是为了让人去倾听而写的。爱默森所追求的主要是耳朵的效应而不在于眼睛,正是在这个方面他取得了令人难忘的成就。对于”讲学社“的听众来说,重要的不是逐字逐句推敲文学作品的意义,而是追求一种口头才能的总效应。总之,可以这样说,艾国文学的特徵是以口头表达为主,而当时文学上这一至理名言就是最能说明这一特徵的范例。爱默森在讲坛上的吸引力是无法否认的,因为他讲的一些东西是各种程度的知识界人士和深于世故的人都爱听的。即使他招诛的听众并非总是最多,也没有赚取最高的费用,他仍然跑遍全国各他讲学,而且被同一个讲坛一而再、再而三地请回去,根据威廉·查瓦特的研究,一八三三年到一八八一年,爱默森共讲学约一千五百次,足迹遍及二十多个州和加拿大以及大约三百个不同的城镇。在骯脏火车和崎岖道路上长途跋涉一一”投入旅行者的长流,卷进寒冷的旅馆和膳宿店的漩涡“——即使一个身强体壮的人也吃不消的。讲学季节是从十一月到次年的三月,这段时间外出旅行是最不好受的,而爱默森又无法忍受寒冷的天气。他向旅馆老闆最常说的一句问候话就是:”你们能帮我暖暖身子吗?“ 第138页 在爱默森活跃生涯的大部分岁月里(至少在一八六○年以前),他写书的收入是微不足道的。他的主要生活来源就是讲学。直到一八七八年以后,他的出版商才每年付给他一笔年金,使他每年至少可以收入一千五百美元,当然,当时这笔钱的购买力比目前要高出好几倍。他每次讲学的规定收费通常为十美元到七十五美元之间,但是在一次大规模的系列讲课中(如一八五四年一月在费城的七次讲课),如果运气好的话他的收入可以超出一千美元。在十九世纪三十年代和四十年代,爱默森曾筹办”私人“系列讲课,他租用会场和出售门票,然后收益全归自己所得,因此他在经济上要冒一点风险,另一方面他也参加”公共“系列讲课,那些主办单位则保证他有一定的收入。直到一八六○年以后,才出现安排讲学并收取佣金的商业经纪人。 巡回讲学者同巡回传教士一样,并不是每次讲学都需要新的内容。当爱默符年老之后,他的每份讲稿使用的次数就更加频繁。例如,在一八六四年,他创作了一个关于”美国生活方式“的新系列讲座,需要讲六堂课。在此后的一年内,他为了讲授这些课程,来回波士顿和密尔沃基之间,至少重复讲这些内容达六次之多。其中”社会目标“这门最受欢迎的课程,五年之内他至少讲了七十次,每次都在不同的十五个州内的不同城镇,净收入超过四千美元。 反覆讲授同一项课程是爱默森在出版前对其作品进行考验并加以润饰的一种方式,当他开始讲学生涯时,在一八三四年的日记中,他叙述了毕生将要遵循的方针:”某一乡村讲学社的委员会请我去讲学时,我告诉他们我将宣读一份我刚刚写好的讲稿,他们会感到高兴的,可怜的人们,他们很难知道这篇讲稿同在纽约宣讲的或同已经出版的讲稿到底有多大差别,我要在他们身上’再试探一下‘。’理发师在孤儿的下巴上练就了他的手艺‘。“写出他的讲稿并小心地保存好他的手稿,这就是爱默森的实践。当报纸发表他的讲稿全文时,他就要发火,这是可以理解的。当拥有大量小镇读者的《纽约论坛报》发表了他的一次讲课记录稿时,他非常不满,因为他们这样做会影响这份讲稿的今后使用。 作为一个作家,爱默森的成名最初是由于一八四一年和一八四四年他的两组论文得到出版,这些论文主要选自他的四次系列讲稿。他曾经从各次讲稿中挑选一些章节,编集成册,然后再进行修订。到了晚年,他宣读的讲稿同其最后定稿的出版物越来越接近了。根据经验,他发现一份讲藁一旦能够在讲学社范围内经受得住考验,就差不多可以付印而几乎毋需修改。例如,《代表人物》(一八五○年)发表时加了一个副题:《生活之道七讲》,在一八六○年付印成册,而这是他一八五一年就已经宣讲过的讲稿。 从美国特有的这种由群众来考验的方式中,爱默森创造了一种美国式的听觉文学——它是口头的、探索性和大众化的文学。这种文学具有含糊、重复和自相矛盾的缺点,同其具有的神谕般的模稜两可、响亮和简洁这类优点一样,都是由于善于运用口头语言有以致之。至于讲学的情况,正如博德所叙述的,”其最大的优点就是在听众与作者之间建立了连续不断的交流,这种交流对于双方都是有启发的。当作者向听众宣读他的初稿时,他可以看到哪些讲话产生效果,哪些没有。群众的爱好同文字艺术家在此相遇而取得一致意见。……在这个过程中,一种美国文学发展了起来。这种文学之所以称为美国的,不仅是从由美国人创造这个简单的意义上来说的,而且是由于这种文学反映了美国人的思想和态度。这种文学一清二楚就是本地文学,本地听众在其中发挥了作用。“ 尽管爱默森成了美国口头文学最伟大的创造者,但他不是独一无二的。在讲学社盛行的时代,出现了许多学术上的”吟唱者“,他们在自己的言论未印刷出版和提供给读者阅读之前先向听众诵读。许多在讲坛上曾经使听众入迷的演说家现在都已被人们遗忘了,象贝那德·泰勒、l.p.惠普尔、帕克·班杰明和j.g.萨克斯,他们把自己的旅行变为巡回表演,到处朗读自己的诗章。甚至象不善交际的亨利·戴维·梭罗,也是首先把自己的作品尽量设想成讲稿的形式。他单凭写作是赚不了什么钱的,但是却从讲课中得到收益。赫尔曼·梅尔维尔在巡沤讲学中的成就相对而言没有那么大。虽然如此,但是他的作品却是通过口语而得到传颂。在《白鲸》这本名作里,许多人物和语调特色,正如艾伦·海莫特所考证的,都是直接取之于政治演说词和当代口头文学。当代的改革问题也为温得尔·菲利普斯、威廉·劳埃德·加里森、霍勒斯·格里利、露西·斯通和伊莉莎白·斯坦顿的慷慨激昂的演说提供了主题。 那个时代美国的宗教领袖,象当时政界和教育界的领导人一样,他们的引人注意之处是讲话而不是作品。他们中间的伟大人物——莱曼·比彻尔、威廉·埃勒里·钱宁、西奥多·帕克等人,都是深有造诣的讲坛表演者。大城市的宗教一直是在浮夸的高调控制之下,作为第一个带有本国成分的美国宗教运动福音派新教就是把自然而优美的讲话作为传播宗教的关键。南北战争前的半个世纪,盛行一时的宗教信仰复兴运动的伟大领袖们,都依靠他们说话的声调来唤醒并振奋他们的信徒。为了获得他们特有的启示,我们必须静听而不是阅读。 第139页 一些领导宗教信仰复兴运动的人士定下原则,规定所用语言 必须简明易懂,演说要即席而作。他们当中许多人还规定传教士巡回传道的原则。对这些人来说,在任何特定时间,只要听到传教士的声音,那里的集合就算是宗教集会。他们才是塞缪尔·洛伦佐·纳普所说的”真正的演说家“,对于他们来说”石头或者树桩都可以代替古希腊的青铜三脚祭坛,即使普通的空气也似乎充满了古希腊特尔斐城的芬芳气息。“宗教信仰复兴运动并非美国发明的,但是,它在美国之所以能够广泛推动并具有强大的力量,就是因为它所依赖的是向公众演说这一事实。 美国曾为一种宗教经验提供了活动场所。在美国传教必须立足于社会并面向大众,也要依靠雄辩之才和生动的语言。从先前十九世纪的莱曼·比彻尔(1775-1863)到二十世纪的比利·森戴和比利·格雷厄姆,美国宗教信仰复兴运动取得的成就给人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有一位先驱者,他的贡献不亚于任何人,就是他创立了美国福音主义风格。这位先驱者名叫彼得·卡特赖特,他是维吉尼亚州一位参加过独立战争的士兵的儿子,他的父亲是”一个穷苦人但还不到一无是处的程度。“卡特赖特在肯塔基成长,一八○二年他从卫理公会教堂取得了布道者证书,当时他年仅十七岁。他几乎没有受过正规教育。作为巡回传教士,他在半个世纪内走遍了肯塔基州、田纳西州、印第安纳州和俄亥俄州的边远落后地区,用他那高昂的声音、流利的语言、机敏的智慧和健壮的手臂去征服各种怀疑者,为耶稣基督捕捉灵魂。他成为宗教信仰复兴运动营地集会的第一个美国主持人。他的宣讲使成百人俯伏在地上,直到他把他们扶了起来,引到公开忏悔者的席位上,然后唱歌、呼喊以拯救灵魂。在他的晚年,卡特赖特两度被选入伊利诺州议会。在他的一生经历中,唯一的一次重大失败就是一八四六年他同亚伯拉罕·林肯竞选国会议员。他企图用”不信仰基督教“这个理由来毁谤林肯。 卡特赖特对于他自己讲过的话从未失去信念。但是对于那些学校培养出来的和温室里长大的书呆子他总是抱着怀疑的态度,这些人试图用学习所得来代替宗教。他记载了一八三七年在伊利诺州温切斯特举行的一次布道会的情况:”到会的人甚多,房子里挤得水泄不通,我们的座位是临时搭起来的,没有祭坛,也没有讲坛,但是大会仍是兴致盎然地进行着。教会的成员都极为振奋;许多落后的人都已经悔改,几十名哭泣着和祈祷着的宗教罪民围挤在我们临时搭起来的祭坛周围。“一个”来自下东部的蛮有生气的美国佬,看起来象个很嫩的新手“,还拿着一卷新发的证书,站起来发表了一篇事先精心准备的发言。他是东部教会组织”家庭传教社“派到西部野蛮人这里来的使者。”我们做礼拜的这幢建筑物还没有粉刷好,窗外大风呼呼地吹,房内蜡烛不停地摇曳着,光线暗淡。我们那位传教英雄在宣读他的训诫时显出一副尴尬相。教徒们经受着沉重的忏悔仪式,而且变得越来越不安;他也显得很畏缩,嘴里结结巴巴,而且令人厌恶地咳个不停。约三十分钟后,终于举行伟大的感恩祷告,他结束了讲话,所有群众都深深地透了一口气。我站起来并作了一次训诫,凳子早已准备好,我把那些公开忏悔者引到席位上坐下。他们成群结队而来,一股神圣的力量笼罩在全体教徒的身上。“一个体重二百三十磅的人突然激动起来,他跳起来并大声乞求宽恕。温室里培养出来的那个书呆子不停地对他说”镇定些;镇定些。“卡特赖特却高声训诫着:”祈祷吧,兄弟;继续祈祷吧,兄弟;在地狱里和诅咒中是无法镇定的。“大个子紧紧抓住那个小小的美国佬,把他抱在怀里,从这个凳子跑到那个凳子,直到每个人都感受到那活生生的语言的巨大威力为止。 十九世纪上半期的这次伟大的宗教信仰复兴运动,有时也称为第二次”伟大的觉醒“,是一次反对加尔文派宿命论的革命。现在人人都有力量拯救自己:传教士的声调确实可以唤起他们来拯救自己的灵魂。查尔斯·格兰迪逊·芬尼的《宗教信仰复兴讲座》(一八三五年)就是根据这些经验写出来的。对于福音教派来说,再也没有比这更好的实用手册了。此书在美国初版发行三个月就售出一万二千册。目前这本书已成为近代宗教信仰复兴主义的基本教材,并在国外翻译和广泛出售。一八三五年,芬尼受聘在俄亥俄州新建的奥伯林大学设立一个神学系。作为奥伯林大学的校长(一八五一年至一八六六年),他把自己的影响从宗教界扩展到教育界。另外一位伟大的当代福音主义者莱曼·比彻尔,曾在莱恩神学院对他的学生说:”青年人,把你们自己灌得满满的,直到连一滴也灌不进为止,然后去掉瓶塞,听其自然发展。“宣讲式的宗教几十年来一直统治着美国西部。 口头文学如广阔的密西西比河水一样,也是由几条支流汇集而成的。其中影响最大的就是夸张文体的广泛流行:詹姆斯·奥蒂斯、派屈克·亨利、丹尼尔·韦伯斯特、约翰·卡尔洪和拉尔夫·沃尔多·爱默森那些令人难忘的言辞都属此类,他们使用的都是调门很高的语言,他们自我意识很强,十分严肃,甚至近乎庄严。他们的影响遍及整个美洲大陆。通过他们,美国口头文学得以永盛不衰。但是还有另一条支流——不那么矜贵,也不那么动人,但却是典型美国式的——一种民主的、使用当地方言土语的地方文学形式。这种文学不仅能为自我意识强的文学界人士所欣赏,而且也为那些缺乏文化修养的人所接受。这种文学的特色不是调门很高的隐喻和转弯抹角的复合句,也不是奥妙的提喻法,而是充满乡土气味的轶事趣闻,还有荒谬的夸张和言过其实的对话。新近发展的美国文学中,这支”低级“分支同”高级“分支一样,都是利用口头语言,既有真实的也有想像的。 第140页 描写轶事趣闻和仅属基本常识的事时,所用的语彙也源自夸张文体,只不过是把它诙谐化了。简明和精练取代了华丽和冗长。响亮而有力的词句使得这两派文学都具有自己的特色和感染力。这种形式的第一个典型例证就是西巴·史密斯的作品。他用笔名创造出一个人物叫做”杰克·唐宁市长“,这是来自缅因州小小的村镇唐宁维尔的一位朴实的哲学家兼冒险家。”唐宁市长“的书信于一八三○年首先发表在史密斯自己办的报纸《波特兰信使报》上。尽管看起来文化水平低,文笔粗糙,拼写古怪,但也可能正由于这些原因,”唐宁市长“总能抓住事物的要害。起初他是一个出售干酪和桶箍的小贩。有一天他逛进缅因州州议会,而且就这样进入政治圈子。然后,为了寻求一官半职,他来到首都华盛顿,在那儿他成了安德鲁·杰克逊总统的密友。”唐宁市长“的政治生涯(包括参议员候选人和总统提名候选人)一直延续到十九世纪五十年代。同当时其他政治人物相比较,他是受人们欢迎的。唐宁仿效本顿,把他选辑的书信集取名为《我在参议院外的三十年》(一八五九年)。 有些州拒绝执行国会的法令,当这种纷争达到高潮时,正值南卡罗来纳州威胁要退出联邦。”唐宁市长“报导了他同杰克逊总统的一次谈话(一八三三年一月十七日): 我说:”现在,将军,让我告诉你我对当代事务的想法。当我还是一个青年的时候,我们唐宁维尔的一些孩子每年春天都要到西巴戈湖去,替人帮工一或两个月,把大圆木綑扎在一起划过湖去。有一次,我同伊弗雷姆表兄、乔尔和比尔·詹森以及另外两、三个伙伴一起去干活,每人弄上一根巨大的圆木,运过湖去。这天正好颳起大风,风浪把圆木冲击得忽上忽下,颠簸得很厉害,于是我们商量好把圆木一根接一根地捆绑在一起,并在最外侧的圆木上钉了固定船桨的钉子,联在一起划过去。我们就这样划了两三英里,一直很顺利。慢慢地,比尔·詹森开始抱怨起来。他本来就是一个不安份的冒冒失失的小伙子。他总认为别人比他的日子过得顺利,当他还小的时候就经常抱怨别人面包上涂的黄油比他的要多。现在,比尔正在背风的一侧划浆,他急燥起来,并且说他干的活最重,如果我们当中没有人同他换位置,他就要弄得我们无法安宁。“但是,比尔换到顺风的一侧后划了不一会儿又发火了,说在这一侧干比那一侧更累,他不愿再划了。我们同他说,这是你自己挑选的,你不应该再换了。他更火了,并且大吵大闹。最后,他宣称如果五分钟之内不同他换位置,他将砍断绳子取出自己的圆木,然后单独划过去。在我们还没来得及考虑的时候,他就宣称五分钟已过,举起短斧砍断绑绳,骑在自己的圆本上离开了,上下浮动,就象猴子跳舞一样。他竭力保持自己跨坐在圆木上侧。我们又将圆木重新綑扎好,照样继续挣扎着前进。风颳得很大,我们还是对付过来。但是,比尔划不多远,他的圆木开始翻滚得更加利害,他几乎是无法前进了。慢慢地他头上和耳朵上都溅了水。他开始上气不接下气,抓住圆木,竭力想爬到上侧,但是他越想往上爬本头越翻滚得利害,而他发觉如果再这样下去,他就要成为一只落汤鸡了。他象傻瓜似的向我们大声呼喊,要我们去拉他。我们再次问他,如果我们把他的圆木同我们的捆在一起,那么他愿意在哪一侧划桨呢?”啊“,他说:’如果你要我的话,我在哪一侧划都行,只要求你帮我一把,不要让我沉入水底就行了‘”…… “现在,将军,这就是我所想的。如果你们让南卡罗来纳州砍断绳子,那末,你就会在这个国家看到圆木翻滚,这是你从未看到过的。” “唐宁市长”的信札立即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先是在波士顿转载,随后是新英格兰等别的地方,不久就传遍全国。书信所用风格别人广为仿效。竟有那么多人使用“唐宁”这个名字写东西,以致原来的“杰克市长”说他只好靠左臂的伤疤来辨别自己了。 “唐宁市长”这样的作品在美国通俗文学中出现很多,他不过是这类作品中的第一部而已。它表现出后来通俗文学中出现的许多作品所共有的特徵:分成一个个小故事的形式(适宜于先在报纸和杂志上分篇零星发表);依靠对轶事趣闻的描述;为文化水准很低或根本没有文化的读者所喜爱(西巴·史密斯实际上是在一八一八年以优秀成绩毕业于鲍登学院);符合于人们基本常识的水平,最后特别重要的是充分发挥日常口语的形式和腔调。“唐宁市长”同后来的通俗文学中出现的最出色作品都有一个共性,他们都是不偏不倚的,他们对一切事物都既看到好的,也看到坏的。他们全都属于基本常识文学这一派,他们认为开善意的玩笑可以比高唱原则发掘出更多的真理。 富兰克林笔下的“穷理查”是唐宁的先辈,但是《格言历书》中的“穷理查”仍染有殖民色彩。他不敢充当一个诙谐的大老粗这样的角色。“唐宁之后出现在文坛上的最精采的人物包括戴维·克罗克特(他生活的年代比唐宁要早,但是有关他的有影响的轶事作品第一次出现在一八三四至一八三六年间)。十九世纪中期的年份,是雄辩的夸张文风的全盛时代,也是常识水平的轶事收集者和吹牛哲学家的全盛时代。随后,从新英格兰又传来詹姆斯·拉塞尔·洛威尔假託的何塞亚·比格罗的声音。他的言论经过修饰而出版成册以后,反而不如最初在波士顿《信使报》或者《北大西洋月刊》上出现时那样吸引群众。《比格罗诗藁》中的许多睿智之言至今听来仍是贴切的: 第141页 先是飞来一群山乌鸟, 在高大的树上叽哌乱叫, 要进颳风的国会, 插手解决许多事情。 呀,这群古怪的政客, 如果他们不是迎风而上, 我的皮就会被剥掉。 接下去,南方又出现了一个边远地区的骗子西蒙·萨格斯。这是阿拉巴马的报纸(大约一八四六年)塑造的詹森·胡珀的化身。很少有人比声名狼藉的阿蒂默斯·沃德(查尔斯·布朗笔下的人物)更出名。他的名言隽语最初于一八五七年出现在克利夫兰的《实话报》上,他遇事骑墙使他成为人们的笑柄。”我的政治感情确实是和你一致的,我知道他们也必然如此,因为我从未见到过一个不是这样的人。“乔希·比林斯,也可算是众所周知的,这是亨利·惠勒·肖的笔名。他是办小报出身的。《约翰·比林斯,他的言论》(一八六五年)一书提供了一些当时最广泛引用的警句。随着他的年报《阿尔米纳克斯》的出版。一八六九年至一八八○年),比林斯这个人物的声誉也就更高了。到十九世纪末,继承这种传统的领导人物是不屈不挠的杜利先生(芝加哥报业人员芬利·彼得·邓恩所用的笔名;一八九八年至一九一九年编辑成书)。到了二十世纪,就是艾比·马丁和威尔·罗杰斯。这种传统也一直流传到出现艾尔·卡普等人的连环漫画。 吹牛哲学家是大批的。使他们成名的不是他们的”着作“,而是他们的”讲话“。他们的气质表露在他们的谈吐中。他们从事的是一种流行的口头文学。 从那种全盛时期和那种传统之中,出现了两个享誉历久不衰和最具有特色的美国文学巨人。马克·吐温最独特的天才就在于他能把常用的口头语言运用自如,并能使轶事趣闻和起码常识带上文学形式。所有这些,在其他人笔下都仍然是零星散乱的。在整个美国史中,他理所当然地是最成功的讲学者,更为重要的是,直到南北战争以后马克·吐温的主要作品才相继出现(《艰苦岁月》一八七二年,《汤姆·索那历险记》,一八七六年;《密西西比河上》,一八八三年;《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一八八五年)。当时天翻地覆的西部大动乱大部分都已过去。所有这些作品都是怀旧的——是对美国语言早期创造阶段所具有的高调、喧譁和俚语腔的一种微弱回声。美国语言的不断扩充和变化不定的活力决非扩展了的文学形式所能完全控制得了的。当美国语言不再崇尚高调,而且也不再爆炸性地扩张时,马克·吐温才能取得其最大成就。在那个时代,作为口头语言威力的最伟大和最持久的里程碑就是亚伯拉罕·林肯。虽然他是”美国“文学界巨人之一,实际上他全部文学声誉都来自他的演说词。他把美国口头文学中的两种截然不同却又互相补充的流派结合在一起。他把公共演说中的浮夸、累赘和矫揉造作全部加以清除,与此同时,他也把轶事趣闻和常识水平言谈中的庸俗、粗鄙和报纸文章般的短暂性一扫而空。 没有一个人能象林肯那样成功地把各方面的优点都汇集起来并创造出许多口头文学的经典名作,在一个深得人心的联邦国家里长久传诵。美国语言的单一性提供了前景宏伟的新机会,但只有当这种语言仍然在人民自己的掌握中时,这种机会才有可能变为现实。当时公认为最有辩才的演说家爱德华·埃弗雷特在林肯葛底斯堡演说之前也在那里演讲了两小时,但他的演讲几乎已被人们彻底遗忘。可是,他一八二四年八月二十六日在哈佛全美大学优秀生荣誉学会发表的演讲《有利于推动美国文学的因素》却为他的演讲生涯开闢了道路,吸引了广泛的注意力。在那次演讲中,他声称:在欧洲,以语言多样化而开始的国际异化进程,由于各种各样的种族、制度和民族成见的存在而终于实现了。另一方面,在我们合众国领域内的整个广大地区里,人们不仅操着同样的语言,而且有着同一个全国性的政府、同样的法律和生活方式、共同的与祖先心息相通的纽带关系。这儿的人们将在一种血缘相近的群体中生存和活动,自人类集聚在地球表面以来,这样的情况是罕见的。 第七章 寻找象徵 ”事实上,美国人还不具备自己的特徵,他们既不是小丑,也不是绅士……“ ——休·布雷肯里奇 熟悉的旧世界的秩序又一次被打乱了,新的节奏取而代之,一般来说,是民族精神造就了各个国家。而在这里,一个国家却是在还未具备自己的民族精神之前就出现了。美利坚的速度和新世界的自我意识在各个地方都留下了自己的痕迹。 国家象徵和民间英雄往往是悠久历史(力争取国家地位而进行的战争和奋斗的悠久历史)的副产品。没有已经充分发展的民族精神,就不会有《亨利五世》和其它历史剧,而这些戏剧则是表达这种民族精神的工具,莎士比亚既是英格兰国家的产物,又是英格兰国家的创造者。在欧洲,如果一个民族想了解自己,了解自己的思维方法和独特的智能,以及善良、美德、丑恶和英雄事迹,它可以去研究自身的文学作品,也即用自己的语言写就的古典文学,而美国人却发现,他们的母语——英语的语言宝库以及他们的绝大部分历史都植根于旧世界。所有这些在他们构想自己的国家之前就早已形成了。美国人应当怎样去寻找或造就自己本身的英雄而又不摒弃历史的遗产呢?他们应当怎样在美国历史中寻找自己的位置呢? 第142页 三十八 英雄?还是小丑?通俗文学中的喜剧式超人 十九世纪初叶,美洲就具备了形成一个英雄时代的许多明显特徵——鲜为人知的荒野,在那里,人们受到桀骜不驯的野兽和敌对部落的威胁。毫不奇怪,随之而出现的便是美国式的古代英雄了。然而,国家疆界、人们理想和语言中的不确定因素以及事实和愿望之间的界限模糊却跟英雄故事和喜剧之间不明确的界限相呼应。我们最初的民间英雄就是在一片闹笑声中登台的。国家愿望的体现者同时是全国的笑柄。这种罕见的组合就是美国特点的产物。 英雄时代的欧洲英雄们——希腊神话中的英雄阿基里斯、英国史诗《贝奥伍尔夫》中的主人翁、法国名着《罗兰之歌》中的英勇骑士、德国传说中的伟人齐格菲、传奇人物亚瑟王……以及其他许多人,到底是怎样产生的,这当然还是个谜。他们很可能首先出现在口头传诵的故事里,逐渐地才被写进正式的文学作品。从传说或歌谣到文学史诗是一条漫长的路。千百年来,这些英雄人物得到了提炼、升华和”纯化“,而写英雄史的人也有意识地把他们的对象描写得伟大而高贵。 美国的情形则截然不同。有关戴维·克罗克特(1786-1836)的故事,当他在世时就已经开始流传了。而当他的业绩——真实的或人们想像的——被印成文字啤能永存人间时,他还未去世。他的”自传体“着作(可能大多数都是别人写的)和其它有关事件的记录,使他在死后不到十年就成了整个美洲大陆的名人。 美国人塑造自己传说中的英雄的过程,至少有两个极其重要的特点,首先,所需的时间短得出奇:在这里,从不定型的口头传说到形成文字并出版只需要几年,而不是几百年的时间,连故事里的粗活和上语都来不及去掉。其次,这些故事最早的版本是典型美国式的。它们还不是文学,只能被称为”通俗文学“——这些作品写的都是些粗俗的故事、令人捧腹的幽默、粗野的滑稽剧、难以置信的事情以及给头脑简单的人编写的探险故事,等等。美国类似《不列颠王国历史》和《亚瑟王之死》的书里没有关于克罗克特的记载。在十年的时间里,有关他的轶事从炉边的议论和酒店里的笑谈这个小范围里脱颖而出,成了伟大的民主世界里见诸文字的东西了。廉价的出版物把讲述者嘴边的故事大量发行,使克罗克特的名字传播开来。这些故事很快就成了欣欣向荣的通俗文学的一部分。 当然,西欧早在十七世纪就有某种通俗文学存在了,如民谣、传单、打油诗、历书和其它流行一时的消遣和指南书。但是长期以来,文学作品的服务对象只限于上层阶级的少数人。庄严神圣的作品,如圣经、祈祷书、布道词、史诗以及专题论文等早在文学作品流传之前就已广泛印刷了。英国的工人阶级直到十九世纪才开始学习阅读。当普通老百姓中也涌现出一大批文学作品的读者时,大量伟大的文学作品,如莎士比亚的戏剧和密尔顿的史诗已面世并占领了国家舞台。 美国的情形就不一样了。这里从殖民时代起,文学作品就比在宗主国里流传得广泛。早在这个国家诞生之际,通俗文学已经有了自己的读者。在美国头一百年的历史中,通俗文学不断发展繁荣。与此同时,美国的作家们努力使这个国家具有自己的典雅和上乘的文学作品。美国又一次把人们所熟悉的欧洲式文化发展的时间顺序缩短和打乱了。在其它地方,往往是一个国家首先具有自己的文学,然后某种通俗文学才有可能随着文化的蔓延而产生。而在美国,通俗文学几乎在国家还没有形成自己的文学风格之前就已经存在了。 戴维·克罗克特是最重要的和在一段时期内最着名的民间英雄人选。他的声名之所以能广泛传播,其途径正如其它跟他有关的事情一样,生动地表明了美国的特殊性。一七八六年,克罗克特生于田纳西州的东北部:其父原是独立战争时期革命军中的一个士兵,后来当了一家小酒馆的老闆。克罗克特十二岁时,为了躲避挨打,弃家出走,流浪了几年,在十八岁时结了婚。他务农不成,就在一八一三年至一八一四年克里克战争期间参加了安德鲁·杰克逊的部队,当过一阵侦察兵。后来,他僱人替他服完兵役,自己却到田纳西州南部开始担任公职,先是被任命为地方治安官,后来当上了民兵上校。一八二一年,克罗克特被选入州议会,不久,他又一次搬家,到了田纳西州的西部边界(和他最近的邻居也相距有七英里之遥),并很快在新的选区再次被选入州议会。随后,他居然竞选国会议员,而且自己也没料到,竟大功告成。他在国会连任三个任期。平时,不在州政府或华盛顿任职的时候,他过的是边远地区居民的冒险生活:他曾在九个月里捕杀了一百零五只熊;一八二六年,他在密西西比河上放排的时候,险些丧命。 他几乎没受过任何教育,对书本知识很瞧不起。他认为单词拼写规则是”同自然背道而驰的“。作为一名法官,他甚至连”司法制度“一词的含义都不知道,他”靠的是天赋的意识,而不是法律知识“。克罗克特在田纳西州州议会投票反对杰克逊当选参议员。他很旱就开始反对杰克逊在国会的政策了。在刚刚成立的反杰克逊的辉格党人眼里,克罗克特是边远地区受人喜爱的象徵。但这却惹恼了他在田纳西州的选民,以至他们拒绝再次把他选入国会。于是,克罗克特离开了田纳西州,一方面是因为愤怒,一方面是由于对德克萨斯的独立战争发生了兴趣。他一八三六年二月到达圣安东尼亚镇的阿拉莫要塞,几个星期后,在阿拉莫的最后保卫战中,英勇献身。戴维·克罗克特的事迹,无论是真实的或是臆想的,都很快地以文字形式传播开来:报纸、年鑑和书籍登载着他的事迹。各种不能自圆其说的东西笼罩着这一切,或者说在这一切周围形成了一个光环,甚至连这些故事的作者姓甚名谁都很难搞清。克罗克特本人在一八三六年之前出版的有关他的书里可能插了一手,辉格党记者们和其他人也曾添枝加叶。后来年鑑中的故事大都出于无名氏之手。但是,毫无疑问,关于戴维·克罗克特的见诸文字的故事是深受欢迎并流传很广的。《戴维·克罗克特上校的趣闻轶事》(一八三三年)、《克罗克特上校的北方及东南部之行小记》(一八 三五年)和克罗克特的作品《马丁·范市伦的一生》(一八三五年)等书都拥有众多读者。《戴维·克罗克特的一生及田纳西的生活》(一八三四年)一书后来被称为他的自传,成了畅销书。他去世后出版的文学作品,如《克罗克特上校的事迹和他在德克萨斯州的冒险生活》(一八三六年)一类的书不断再版,使人们渴望了解更多有关他的故事。于是出现了所谓”克罗克特记事“。最早的记事是一八三五年在纳什维尔出版的,题为《戴维·克罗克特记事:关于西部的野外运动和边远地区的生活——献给合众国所有的州》。开头的几期取材于”自传“,后来则登载了据说是克罗克特上校本人生前积累的一些资料(据称经过”克罗克特上校继承人“的许可)。纳什维尔的版本一直出到一八四一年,那时,其它的克罗克特记事也开始在纽约、费城、波士顿、奥尔巴尼、巴尔的摩、路易斯维尔等地出版。到一八五六年,至少有了五十种版本。这些记事里都配有粗糙的木刻插图,排版和书的内容一样不加修饰,但它们却註定要在二十世纪中叶成为收藏家们昂贵的藏书。 第143页 克罗克特记事和以前的同类书籍一样,除了戴维·克罗克特”真正的冒险故事“以外,还包括了很多资料以及失实的东西。记事里收集了迈克·芬克、丹尼尔·布恩、基特·卡森以及边远地区其他一些不大为人所知的强人们的冒险故事,另外就是有关植物和动物的各类记事、精言辟语、医学小常识以及关于气象学、天文学和占星学的知识,这些东西长期以来一直是记事的主要内容。 这种蓬勃发展的、以简陋的文字形式出现并被粗俗的幽默和老百姓的想像力滋润着的通俗文学就是早期典型的美国文学体裁之一。这个新生的国家用这种通俗文学来表现自己是不足为奇的。在这个不安静、喜迁移、自我意识强、乐观自信和有文化的民族中,通俗文学取代了纯文学的地位。殖民时期,典型的美国印刷品不是书籍,论文,而是报纸、小册子、操作指南、布道词和信件。这种新的文学形式是专为那些不喜爱读书的人写的。为了适应主要是男性的读者,它有意识地不修饰文字,不带上流社会的气味,故意不拘体裁和流于鄙俗。 狄更斯在他的《美国札记》(一八四二年)中写道,美国民族”肯定不是一个富有幽默感的民族,我总觉得美国人的性格是沉闷抑郁型的。“狄更斯只不过是那时批评美国人太严肃的欧洲客之一。特罗洛普夫人在她的着作《美国人的生活习俗》(一八三二年)第一版中也认为美国人缺乏幽默感。但她在该书的修订版(一八三九年)的一个脚註里解释道,杰克·唐宁的出现推翻了她原来的论点。然而,即使那时有成功的美国纯文学,看来也不可能改变对美国人的这种看法。南北战争前的五十年间,在欧洲受到推崇和赞扬的”美国“作家们——比如华盛顿·欧文(1783-1859)——写作风格大都师承纯而又纯的英国文学家们,象约瑟夫·艾迪生、理察·斯蒂尔和奥利弗·戈德史密斯等。实际上,欧文的作品很多都是以英格兰和欧洲为主题的,他赋予这些主题浪漫的色彩。他一生的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外国度过的,饱受英格兰和西班牙气氛的薰陶。他写的《睡谷的故事》和《李伯大梦》虽然发生在美国,却是以熟悉的欧洲素材为基础的。那些把欧文尊崇为杰出的”美国“作家的英国和法国作家们,其实是在赞美一个稍稍美国化了的和他们自己一样的人。 狄更斯和其他欧洲旅客们都没有注意到,美国已经开始形成一种新的文学,一种由新的作者为新的读者而创造的文学。乔治·梅雷迪思直到一八七七年还断言,喜剧艺术只能存在于”一个由受过教育的男男女女组成的社会里“。很难想像,那些”粗野“、”鄙俗“(梅雷迪思所用的诅咒式字眼)、缺乏优雅风度和礼仪等缺点(似乎能藉以解释为什么美国人会如此”沉闷抑郁“),居然能够成为一种鲜明的美国文学体裁的源泉,而这种风格又不乏幽默感。新出现的美国通俗文学没有引起他们的注意和赞扬——用旧世界的标准衡量,这种通俗文学是不值得他们一顾的。 美国的幽默作品和美国的民间英雄是同时产生的。新国家的第一批民间英雄是喜剧式英雄,而新国家最初的幽默作品则是关于它的英雄小丑们的可笑行为。喜剧和英雄的成分是按照独特的美国方式混合和连接在一起的。那么,这些滑稽的英雄行为的主导思想是什么呢?是什么东西使它们带有喜剧色彩?又是什么使它们具有英雄气质呢? 英雄主题很明显,而且和其它时代或其它地方的英雄主题相差无几。正如理察·多尔森所解释的,克罗克特的故事重复了旧世界英雄故事那套人们所熟悉的格局:”有一个伟大的英雄,一生事迹卓越。不过,有关他的传闻并无充分的事实根据。在一场搏斗中,他因打败了他的凶悍对手(包括人和兽)而一举成名。他喜欢起誓、夸口;他为自己的武器、马匹、狗和女人感到自豪;他的出生非同寻常,幼年时就力大无比;他是无故的,然而并非永远不死,终因遭到背叛或其它非自然的原因悲惨地撒手人寰。“阿基里斯、贝奥伍尔夫、齐格菲、罗兰和亚瑟王都在各自的时代和各自的所在地重复了这一套人们所熟悉的英雄业绩。 克罗克特也征服过人和野兽,而且装模作样地显得毫不费力。他是这样警皆被打败的北方佬的:”我告诉那个躺着的坏蛋,他必须承认已被彻底打败,否则我就用他的肠子做琴弦。于是,他深深地蹲下身子,自惭形秽,象林中空地上的印第安人那样灰熘熘地走掉了。“克罗克特用力量和意志征服野兽。他六岁时打死了四只狼:他曾紧抱着一只熊不放直到把它勒死;他用牙齿咬死过一条响尾蛇。他提到他驯服过的一只美洲狮时说:”我晚上回家后,它用眼睛发出的光芒照着我上床睡觉;每天早上,它用尾巴扫净炉膛:每到星期六,它就把我妻子要干的重活都包下来了。它在园子里用爪子把种子周围的土耙松;逗小克罗克特玩,使孩子高兴得放声尖叫;我们洗完脚,它用背给我们擦干,我们用它的爪子给马匹梳理鬃毛,我的妻子还在它的牙齿上整理亚麻。如果我说的不是真话,你们就在冬天把我扔进饿疯了的野猫群里。“克罗克特懂得利用自然的力量。例如,他自有一套逃脱龙捲风袭击的办法: 第144页 忽然间,传来一阵震耳欲聋的巨响,和它相比,尼亚加拉瀑布的声音简直就是小猫叫。树木被连根拔起,象印第安人跳舞一样摇摇摆摆;房屋都倒塌了:人们吓得疯也似地嚎叫:有些人被吹得象是忙不迭地要奔向天堂……幸而这时亮起一道闪电,我赶紧用叉子把它叉住并骑到了它上面。阿本也跟了上来,抓着我的头发:我在头发上抹了响尾蛇油。我们抓住闪电,把龙捲风甩在后面。这件事使整个自然界愕然失色。 克罗克特最有名的探索自然的故事是他在有史以来最冷的一天拯救地球。他首先登上一座山顶,看看毛病出在哪里。”地球冻在轴上,所以转不动了;太阳被夹在轮子下面两块冰中间,它一直在发光并试图挣脱出来,但最终和自己的冷汗冻在一起了。“克罗克特把熊油抹在地球的轴上和太阳的脸上。结果把它们都解救了出来。他吹着口哨,叫着:”加油,不要松劲!“地球呻吟了一声,开始转动了。”太阳又射出了美丽的光芒,它感激地向我致意,掀起一阵风,害得我打了个喷嚏。“ 美国的独特之处不在于它宏伟的业绩和无畏的精神,也不在于它的猎手们的英勇气概。最有特色的,还是它的喜剧气质。历史上所有的英雄都非常英勇,但既是英雄豪杰,又是小丑式喜剧人物者却为数不多。而使美国的民间英雄具有英勇气概的因素同时也使他们富于喜剧色彩。美国的生活充满了不明确的成分。没有人对它有清晰的概念,这使得美洲大陆成了冒险家嚮往的地方和未知事物的蕴藏地,使得词彙不断扩大,语言不断变化。这种不明确性充满了喜剧色彩和英雄气质,这两者的存在都是以某种不一致性为前提的:可笑的事物的不一致性和可敬佩的事物的不一致性。在这样一个充满未知数的世界里,在这样一个所有的规范准则不是含含糊糊就是过分夸张的世界里,克罗克特故事的读者从来也不能肯定他们到底应当发笑,还是应当欢呼,也很难肯定他们的所见所闻到底是出色的,糟糕的,还是荒唐的。”或许,……“克罗克特这样写道,”你们会笑我,而不是笑我的书。“在一个比较充分开发、比较知情和比较预测得到的世界里,人们能够更明确所见到的事物的含义,也会更明确他们所应作的反应。克罗克特的夸口同创业者诚挚的乐观情绪、土地推销员公然的谎言和西部移民普遍怀有的希望之间并没有严格的区别。即使到了今天,当我们为那个时代美国的超人们的宏伟业绩所倾倒时,我们也很少能说出其中的原因来。我们是在赞嘆美丽的、壮观的、宏伟的东西?还是在赞嘆丑陋可笑的东西? 正如多尔森指出的,克罗克特故事的特点是一种”在丑陋中感到的骄傲,或是由于具备描写丑陋事物的本领而感到的骄傲。“例如,老比尔·沃利斯丑得连苍蝇都不肯落在他的脸上。他十岁的时候,有一次在溪水里看到了自己的倒影,吓得飞奔逃命,一路上高喊救命。”总的说来,他的脸就好象是刚出过水疤……他鲜红的血盆大口看上去象是被钻掘机在他的脸上挖了一个洞,然后又被一头胡乱钉了掌的骡子踢了一脚!“例如:gullywhumpting, shantendicler, diberate, absquatte, homogification, circumbustifikashun, flutterbation,这些难道算得上是字吗?它是表现了高雅呢?还是无知?所有这些故事当中,到底有多少是凭空捏造的呢?一些研究喜剧的眼光最锐利随学者都认为,超然态度——这种从外部来观察自己的能力,是喜剧精神所不可或缺的,康斯但斯·鲁尔克认为这就解释了为什么直到一八一二年战争进一步巩固了美国的国家地位之后,美国的喜剧精神才得以充分发展。这时,美国人感到更加有保障了,因此能够以一种新的超然态度来观察自己了。类似的超然态度,即从一定的距离之外观察自己,对于英雄气质的产生也是必不可少的。离开一定的距离,既可以造就英雄,也可以发现小丑。伟大的英雄是人们在遥远的地方可以感觉到其存在的人。当然,这种距离也可以是千百年的时间所造成的距离。”从距离中产生魅力,“这句话或许是陈腔滥调,但倒也是一种古老而人所熟知的观点。约翰·韦伯斯特说:”荣誉就象萤火虫,远远看去,明亮闪光;近看时,既不发热,也不发光。“ 然而,距离并非只有一种。以美国而论,在这方面和其它很多方面,空间起了和时间一样的作用。尽管美国人在新国家里不可能和他们的民间英雄相隔数西年,但他们毕竟可以相距数百英里。对那些较小而且单一民族的国家来说,这种距离感是不可能出现的,但在美国却出现了。为了造就英雄以及渲染喜剧色彩,广袤无垠和变化不定的空间提供了距离。 一八四○年时,波士顿、纽约或费城同田纳西以至西部边远地区在文化上的差别,恐怕相当于十二世纪的英格兰和六世纪的英格兰之间的差别。而从波士顿到田纳西西部边界的距离则远于从伦敦到阿尔及尔的距离。那些流传甚广的关于克罗克特和边远地区其他英雄的故事都是在遥远的东部各州首府出版的。 美国有广袤千里、多姿多采和清新悦目的自然风光,形形色色的植物和动物、风俗习惯和服饰式样,所有这些都滋润着美国的通俗文学,有助于出现更多的跟美国主题有关的喜剧和英雄史诗。这种喜剧——英雄传略的通俗文学植根于情况欠明、变幻莫测的整个美洲大陆。它从全国各个遥远的角落收集各种口头传说,然后再讲给其他美国人听,使他们感到新奇、有趣和欣喜。这些人从未见过那些地方,所以无从知道他们读到的东西是荒唐的,还是美妙的。因此,把这个时期美国的幽默和英雄传略称为”地区性“的,只说对了一半。一些故事之所以是”地区性“的,只因为它们发生在某些特定地区的非常特殊的条件下。通俗文学中最出色的一些作品最初刊登在纽奥良的《皮卡尤恩》、圣路易斯的《觉醒》、辛辛那提的《新闻》和路易斯维尔的《信使》上。后来,通过彙编和再版,这些作品流传到全国,它们的喜剧色彩和对英雄人物的描绘吸引了很多读者。归根结底,它们之所以成为整个国家的故事,是因为有无数美国人,他们虽然远离故事的发生地,但却怀着巨大的兴趣寻求消遣,寻找传奇英雄,以宣扬他们整个国家与众不同的惑染力和宏伟的面貌。这样,地区差别才得以推动国家的通俗文学蓬勃发展。纽约出版的一份杂志恐怕是当时收集和传播西南部和西部题村的通俗文学作品的最重要的媒介。出生在佛蒙特州一个酷爱马匹家庭里的威廉·波特,于一八三一年创办了《时代潮流》。他本想把杂志办成一个体育性杂志,称之为”赛马、农业、户外运动、文学和舞台艺术记事“。可是这种传统的赛马杂志很难找到撰稿人或读者。于是,波特为了适应美国的情况,改变了杂志的性质。”环境不利,又无经验,困难重重。我们慢慢摸索着进入了我国的南部和西部地区,在那里,人们更能欣赏和鼓励我们所提倡的运动。“没有专业作家,他就请了不少业余作家——律师、医生、印刷商、种植园主、商人以及一些没有专门职业的人。他们为杂志创作了大量活泼辛辣的故事和小品。在一八三九年的一期里(这一期增至十二页),波特声称”原文作品占厂近七页的版面,出自至少三十三位记者之手“。到了一八五六年,据波特说,杂志的发行量已达四万份。《时代潮流》后来成了通俗文学的范本,象其它发行期不长的出版物一样,它主要也是登载零零散散的快名作者写的故事。 第145页 波特在《阿肯色大熊》(出版于费城,一八四三年)中夸口说,”短短几年时间,在这个国家里就形成了一种崭新的,独特的和有着永不枯竭的源泉的文学风格,并且取得了巨大的成就,“这样说并不是吹牛。他解释道,以前从未有过象现在这样的作家。该杂志所出版的文集彙编中那篇书名故事,已当之无愧地成了美国通俗文学中喜剧——英雄故事的杰出代表作。这篇大作的精髓在于其不明不白。故事中没有一个地方不是模稜两可的。甚至连标题仆可肯色大熊》的意义也不明确,可能是指在故事高潮阶段被杀死的怪物,也可能是指讲故事的人自己。当那个怪物——熊终于死了的时候,读者还是想知道可又无从知道到底是猎人打中了熊呢,抑或”那是一只猎不着的熊,只不过气数已尽,所以倒毙了。“最后,这种含糊性还在于有时连讲故事的人也被自己的故事迷惑了。象很多其它通俗文学作品一样,这些故事的关键是一个词:”也许!“”我说:’朋友们‘(我已经开始愤怒了),’也许你们想把某人叫作骗子。‘’啊,不,‘他们答道,’我们只是听说这种事情最近很常见,但我们根本不相信。是啊,不相信。‘——然后他们策马飞奔而去,大声笑着,就象一群鬛狗对着一个死去的黑人嗥叫一般。“在全国文坛上,能够和克罗克特一较高低的只有迈克·芬克。芬克(1770-1823)是最后一代在专供内河运货用的龙骨船上当过水手的人。他一生干过三种不同的职业——先是同英国人以及同印第安人打仗:后来,在汽船尚未出现的年代里,征服俄亥俄和密西西比;最后,迸落基山设陷饼猎取兽皮去了。芬克一八三○年至一八六○年期间的故事最受欢迎,连克罗克特记事都盛赞芬克的事迹。或许,是怀旧情绪作怪罢,在噪杂的使用汽船的新时代,人们把用人力拉船同河水搏斗的那个时代的英雄们浪漫化了。芬克和克罗克特一样,既是英雄,也是小丑;既善于做出色的事,也善于做荒唐的事——是”一个凶猛的捣蛋鬼和一个无所不能的好射手“。 至少有一回,芬克在一次有名的射击比赛中,战胜了克罗克特本人。”我有全肯塔基州最漂亮的妻子,最快的骏马和最准的步枪,“芬克挑逗着克罗克特,”如果谁敢怀疑这些,我马上就和他干一仗,比地狱之火烤焦一根羽毛还快。“”迈克,“戴维答道:”对你的妻子,我没什么可说的,她无疑是一位绝色佳人,我的妻子住在田纳西。我也没有马。迈克,我其实不想对你说,你在枪的问题上撤谎了。但是,唔,如果你说的是真话,我倒要证明一下。看到一百五十码开外你的土豆地栏杆上卧着的那只猫了吗?如果它以后还能听得到声音,假如它的耳朵还长在那里,就算我输了。“于是比赛开始。结果迈克”更胜一筹。迈克的妻子正去泉边拿一个装满水的葫芦。这时,迈克朝她开了一枪,打掉了她头上的半个梳子,却没有碰到一根头发。迈克把她叫住,让我去看看她头上剩下了什么。这天使般的女人象玉米地里的稻草人一样,一动不动地站在那儿。长年累月,她已经对迈克的各种把戏习以为常了。’好了,好了,迈克,‘我说,如果戴维·克罗克特的枪口在一百英里处指向一位妇女,他的手肯定要发抖的。我认输了……“ 还有一些不那么着名的英雄。有的是城市型的,象萨姆·帕奇。他是罗得岛一位纺纱工人,曾经从尼亚加拉瀑市上纵身跳下去而安然无恙(一八二七年),但却葬身于杰纳西瀑布(一八二九年)。他的战斗口号是:”萨姆·帕奇不会犯错误。“他不断地用行动来证明他最喜爱的一个座右铭:”世上无难事。“ 所有这些人物都被流动剧团戏剧化了。这些剧团常常到遥远的村子里去,在临时搭起的舞台上或干脆在露大演出。正如多尔森指出的,舞台和报界紧密配合,把地方上的民间幽默带给了城市的观众,因而使这些故事在全国流传开来。鲍厄里街的小伙子莫斯是纽约一个好吹牛皮的救人消防员。他的冒险精神使他到过加利福尼亚的金矿、法国和阿拉伯。他自称”远近皆知,举世闻名“。他的崭露头角要归功于一八四八年上演的一出通俗剧《纽约一瞥》。舞台上的这个北方佬最初是一个小丑,后来逐渐具备了英雄的气质,但却永远只是个介乎小丑和英雄之间的人物。也正是这种难以确定的身份,不断地使观众感到迷惑不解。一八五六年十月三十一日路易斯维尔的《纽约其城其事》一剧的剧场节目单里预告说: ”远近皆知、举世闻名的莫斯今晚将出现在我们的剧场……没有任何人比莫斯和莉赛引起过更多的误解。这两位过着清贫生活的男女主人翁总是彼人们看作是无赖和放荡的流浪人,其实情况恰恰 相反。不错,莫斯是个救人消防员,满肚子俏皮话,喜欢嘻笑打闹。但他本质上没有丝毫恶劣的倾向。莉赛是一位善良、高尚和贞节的女人,依恋着莫斯,除了努力模仿她心上人的特点以外,没有任何明显的缺点,而这个缺点又是完全可以原谅的。“ 还有很多人佩服詹姆斯·哈克特在詹姆斯·柯克·波尔丁所着《西部雄狮》(一八三○年)一剧中扮演的”猎手野火“。这简直是舞台上的克罗克特,该剧在全国演出了二十多年。人们还喜爱丹·马布尔演的”萨姆·帕奇“或”勇敢的北方佬“。当然还有其他英雄——边远地区的人物、北方佬、船工,等等,完全依当时的潮流而定。 第146页 美国丑角式的英雄们都是超人。他们并非凌驾于人之上,而是把人夸大了。他们浮夸,高大,具有惊人的效率,然而并不是高不可攀。美国人在通俗文学中寻找英雄,但从未找到过,这并非偶然。美国通俗文学是超人而不是英雄的自然诞生地和生息之处。美国的超人、通俗文学中的戴维·克罗克特们说明,美国人竭力把自己理想化,试图把平凡的事物加以夸大,来制造出一个理想的典范。毫不奇怪,他们没有成功。他们的努力令人吃惊,但结果却是喜剧性的,没有重大的史诗意义。 南北战争之后,喜剧色彩和英雄事迹趋于相互分离。那套东谈西扯的学问现在是靠乔希·比林斯、佩特罗刊厄姆·纳斯比和阿蒂默斯·沃德办的朴实的报纸来传播,而不是由前呼后拥的体魄魁梧的强人口中转述了。职业幽默家取代了业余哲学家。象二十世纪的艾比·马丁和威尔·罗杰斯一样,他们有时虽然还保留一点乡土气,但也变成只玩弄语言而不注重行动的人了。 三十九 乔治·华盛顿的神化 把戴维·克罗克特和乔治·华盛顿一同安放在国家的纪念堂中,他俩是最不协调的一对。新生的国家崇拜华盛顿,而传说中的华盛顿又是那种与克罗克特背道而驰的人物。通俗文学中的克罗克特和其他超人们总是大吵大闹,野蛮粗鲁,信口雌黄。所有这些特点都是华盛顿绝不具备的。与此同时,使华盛顿得以声名远播的品质——尊严、崇信上帝、冷静的判断力、使命感以及远大的目光则是西部强人们闻所未闻的。然而,克罗克特和华盛顿都是受人民爱戴的英雄,而且都在十九世纪上半叶成为传说中的主人公。克罗克特一类的人物是自发地产生的,他们是美国生活的副产品,而不是美国文学的产物,喜剧式的超人们最早出现在口头传诵的轶事奇闻之中,虽然后来被粗糙的文学形式固定了下来,也没有完全丧失讲故事人的语气。固然,华盛顿的故事也不乏自发性的因素,但总的来说,这些故事还是人们有意识地制造出来的。克罗克特和芬克的故事在窍火边和沙龙里引起人们的反响。它们以粗糙的印刷形式出现在年鑑、体育杂志和无名氏写的笑话中,引起了人们的兴趣,并传播开来。半神半人的华盛顿则是文学作品创造的一个笨重的人物。有关克罗克特的通俗文学作品(浮夸的、转瞬即逝的零篇散章,简直难以称之为”书籍“)和有关华盛顿的文学作品(印刷精美的大部头着作,有大量的地图和版画插图,都是着名的政治家和作家的得意杰作)之间的差别,就象故事中这两个人物的性格一样,形成了鲜明的对照。虽然这两个人都是美国的独特产物,但只有华盛顿载入了国谱,这也说明华盛顿的故事和旧世界的表面相似的故事是很不相同的。在旧世界,罗马的创建者罗米拉斯和雷穆斯兄弟、特洛伊之战中的英雄阿伊尼厄斯、法兰克国王和神圣罗马帝国的查理曼大帝、伊西尼王后博迪西娅、撒克逊国王艾尔弗雷德大帝、法国的路易王和圣女贞德、西班牙的熙德骑士,所有这些人部为他们国家的建立增添了光采。他们当中有些人比另外一些人可能更具有神奇色彩。但是当义大利、法国、英格兰和西班牙等现代国家意识到自己的国家地位之后,这些国家的历史学家所面临的挑战就是要给这些模糊的人物赋予历史的现实性,让他们生活在历史的事实中,因而也就更加可信。这些国家是经过漫长的历史逐渐形成其国家地位的,所以当它们作为国家而出现时,已经拥有了传说中的建国英雄,剩下的就是赋予这些人物在历史中的意义了。 美国的情况则不然。这里,一个新的国家几乎是在还没来得及形成自己的历史之前就诞生了。南北战争打响的时候,依然还有活着的人能记得华盛顿去世时的情况,他仍是一个记忆犹新的真实的历史人物。国家面临的问题不是怎样使华盛顿具有历史意义,恰恰相反,是怎样才能使他具有神奇色彩。美国历史之短暂给人们提出了特殊的要求,而当时的美国人是有能力对付这些挑战的。 衡量他们是否成功的一个标准是看人们在多大程度上忘记了乔治·华盛顿真实的故事,特别是他晚年的故事。没有几个美国人记得,华盛顿的敌人远远超过了他应该有的数目;他一生都是一个有争议的人物。在就任总统期间,他曾经遭受了恶毒的诽谤,这情形在后来的总统身上是很少发生的。假如我们不记得华盛顿生命最后十年里所受到的猛烈攻击、苛刻对待、凌厉的党派偏见、恶毒的谣言和无耻的谎话,我们就不可能理解十九世纪初那大理石雕像的力量是多么强大。在所有反对联邦主义者的人们(其中包括杰斐逊及其追随者)的心目中,华盛顿是头号恶棍。随着杰伊条约的签订,华盛顿的不得人心简直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这个条约是由华盛顿委派的特使约翰·杰伊同英国谈判签订的,旨在解决独立革命结束时悬而未决的或其后新产生的分歧。当条约内容于一七九五年三月公布的时候,怒潮席捲了全国。南方人反对有关偿还独立革命前所欠债务的条款(大部分是维吉尼亚人负的债):新英格兰人则反对关于限制美国船只航行到西印度群岛的规定。人们认为华盛顿应对条约负责。富兰克林的孙子班杰明·贝奇把攻击华盛顿的言论收集起来,在费城他的《曙光报》中大量发表,并让共和党人所办报纸,如纽约的《守卫报》、彼士顿《纪事报》、《肯塔基先驱报》和《卡罗来纳公报》大量转载。 第147页 ”先生,“《曙光报》指出,”美国人民正期待着具备篡政者特徵的那个人死亡。“它在一七九六年十二月又补充说:”如果有哪个国家由于一个人的存在而堕落,这就是华盛顿统治下的美国。“一七九七年三月六日,在华盛顿离职,由约翰·亚当斯接替总统的时候,贝奇说:”假如说有什么令人狂喜的时光,那就是此时此刻。每一颗同人民的自由和幸福连结的心都应当欢快地跳动,因为从今天起,华盛顿的名字再也不能被用来进行政治罪恶活动和使腐败行为合法化了。“华盛顿被控犯有各种罪行,包括盗窃公共财富。随着一些报纸的发行量有所减少,杰斐逊亲自敦促共和党人为之奔走徵集订户,以支持报纸的发行。他把这些报纸称为言论自由和代议制的最后堡垒。联邦党人通过声名狼籍的一七九八年《外侨及惩治叛乱法》(很多反联邦党人的主要作家都是欧洲移民),就是旨在对付这些出版物。华盛顿本人虽然遭受着恶毒的攻击,还是批准了这些立法。他说(没有确切的证据证明他确实这样说过),这对于防止”国家分裂“是必要的。 当华盛顿于一七九九年十二月十四日去世的时候,他绝不是一个没有争议的人物。人们不仅对他的判断能力、甚至还对他的正直品质也公开提出了疑问,人们嘲笑他不惜使用十分可疑的所谓合法手段来惩罚他的敌人,并压制其报刊。但是他命中注定要在死后升华到一个高度,一个他生前从未达到过的高度。 最引人注目的不是华盛顿最终成了半神半人和美国之父,而是把华盛顿理想化的过程竟然如此迅速就全面展开。美国人怀着满腔热情很快把华盛顿奉为圣人,没有任何事能比这一事实更好他说明他们是多么迫切地需要一个崇高的、可向之顶礼膜拜的民族英雄八这也是一个最好的例子,说明新世界在信仰欲方面存在着特殊的潜力,在欧洲历史中,需要几个世纪的时间才能把一个人奉为神明;而在新世界,这在几十年内就完成了。 从十八世纪最后一年的最后一个月华盛顿去世到南北战争爆发,对华盛顿的崇拜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很多人在这件事情上同心协力。但是,如果没有美国人特殊的需要和当时所出现的真空,这种崇拜决不会发展得如此神速。 神圣的生活 从事撰写华盛顿故事的第一位高级教士固然在其中起了重要作用,但他同时又是一个庸医,尽管和蔼可亲、精力充沛,但仍然是个庸医。这一点和华盛顿故事中个人崇拜的特点倒是相吻合。另外,这位高级教士还应当是一个推销员。事实上,他确实是一个超级推销员。他把宗教和推销术完全融合为一体,这一点同美国式的个人崇拜也是相适应的,声名远播的梅森·洛克·威姆斯(更多的人称他为”威姆斯牧师“〕早在华盛顿去世前就开始收集有关他的传记材料了。威姆斯于一七五九年生于马里兰,在十九个孩子中排行最末。独立革命时期,他正在英国学医,一七八四年,他受坎特伯雷大主教全权任命,成为在美国担任英国圣公会牧师的第一批美国人之一。他只断断续续地当了很短一个时期的牧师,就转而推销书籍了。在这方面,他既有热情,又有天才。从一七九三年开始,他不再有固定的讲坛,但仍通过印刷、撰写、特别是销售教诲书籍继续满腔热忱地行使牧师的职责。在他一生的后三十年(一七九五至一八二五年),威姆斯作为一个巡回推销员来往于纽约和乔治亚州的城乡之间,推销救世福音和印刷品。除了卖自己的书,他还是费城马修·凯里和c.p.韦恩的代理推销商。他以一辆大篷车代步,把全部什物放在车上。他随时准备讲道,发表政治演讲,或是演奏笛子,完全视情况而定。他先聚拢起一群人,把他们的情绪鼓动起来,然后再开始卖车上的书——这是医治灵魂上所有疾病的万灵药。艾伯特·贝弗里奇恰如其份地把他称为”半个怀特菲尔德,半个维荣“。他是”福音传教士和流浪汉、演说家和政治家、作家和音乐家的讨人欢喜的混合体。“ 威姆斯的足迹遍及乡间,成了一家单人经营的市场研究企业。没有任何一个为读者而树立的偶像经过这样周密的事先算计,也没有任何一个民族英雄是这样完全根据需要而精心炮制出来的。早在一七九七年,威姆斯就向凯里指出了一个未经开发的市场:”经验告诉我,小书,也就是内容能够引起老百姓的好奇心、印数很大而又发行得当的二十五美分一本的书,将成为精明肯于的企业家的巨大财源。如果你能够藁到以其勇气和能力、爱国主义精神和辉煌业绩赢得美国人民爱戴和敬仰的人物生平事绩,例如安东尼·韦恩、鲁弗斯·普特南和格林将军的生平,印成小本的书,并冠之以有趣的卷首插页,毫无疑问,销售量一定极大。这里的人为了得到能满足他们癖好的任何东西都会毫不犹豫地花六分之一(美元)的。让咱们给他们一些他们花了钱而应当得到的东西吧。“威姆斯身体力行。一七九九年六月二十四日,他在维吉尼亚州邓弗里斯老家(他在那里养育了十个儿女)给凯里写了一封信。我几乎已经写好一篇东西可供发表了,题为(或将以此为题)《华 盛顿的美德》。依本人拙见,这本书构思绝妙,穿插着轶事,生动活泼,很能迎合美国老百姓的爱好!!!怎么样?你帮我把书印出来,再订做一幅有关主人公的铜版卷首插页,上面写道,乔治·华盛顿阁下,他的国家的守护伸。老乔治,你可以走你的路了。在你愿意的时间死去吧。我们再也不会以同样的眼光看待你了。 第148页 注意:整本书只用四印张纸,价钱为二十五美分,会卖得象亚麻杆一样快的。这样做,我能让你赚一笔大钱,而且声名远播。 他十月又给凯里写信,说他现在”正在准备,而且基本上已经完成了一篇故事,销路之好,定会令人惊嘆。真正的爱国者或华盛顿之美德大量的传记材料与轶事有趣而奇妙“ 于是乎,当华盛顿的去世引发了巨大需求的时候,威姆斯万事俱备,正等在那里。华盛顿逝世后不到一个月,威姆斯就兴致勃勃地在信里对凯里说:我跟你说点悄悄话。你知道,华盛顿已经死了! 成千上万的人渴望着读到他的生平事迹,我基本上已经为他们准备就绪。六个月之前,我就开始收集他的轶事了。你知道,我是这项工作的最佳人选。这是我的计划啊!我写他的历史,十分详尽的历史——我追随着他的足迹:从早年开始,到同法国人、印第安人和英同人的战争,独立战争,以至他登上总统的宝座,成为五百万人心目中的英雄,我接下去强调,他的成长和得以升华到如此的高度取决于他崇高的品德:1.对上帝和宗教信条的崇拜;2.爱国主义;3.宽宏大量,4.勤奋;5.自我节制与冷静:6.公正:等等。这样,我就把他高尚的品德(正如麦基恩州长所呼吁的)奉为我们年轻人效法的楷模了。我把所有这些都穿插在饶存趣味和引人入胜的轶事中,读给一些我认为可称之为裁判官的先生们听,如长老会教士、古典文学学者等等,他们全部赞不绝口。全文不超过三印张用十点铅字印刷的英国标准纸(二十五×二十英寸)。我们标价二十五或三十七美分,一定卖得非常快,而成本不会超过十美分。我给我的教区的一个居民(一位高尚的女士)念了一部分。她希望我能把它印出来,还答应要给她的每一个孩子(共十三个)买一本。我想你一定会很快把书卖完,因为这是第一本,我可以立即就给你送去一半。 对威姆斯来说,凯里的动作太慢。不出三个星期,他又找到了其它途径。一八○○年,由威姆斯亲自编纂的这本八十页的小书印刷了四次。可是,威姆斯对凯里还是紧追不捨,要他把这件事做得”既有经济利益,又有社会效益——所有的人都想了解华盛顿。……我知道你想做好事。……我们可以宣传华盛顿的榜样和美德。亚当斯和杰斐逊都会同意我们这小小的工作的。我想,你很快就会得到好报。你知道我指的是什么,就是——钱。“善心和贪婪的这种绝妙结合产生了威姆斯笔下的华盛顿生平,它註定要成为恐怕是读者最多、最有影响的美国历史书。 华盛顿死后不久,他的侄子布希罗德·华盛顿劝说首席大法官约翰·马歇尔撰写一部正式的华盛顿生平史。这项工作也在美国人对美国历史的看法方面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但不是由于工作的成功,而是由于它的彻底失败。费城的出版商c.p.韦恩聘请威姆斯为他徵集马歇尔的五卷巨着的订户,每卷三美元。当马歇尔着作的第一卷终于在一八○四年姗姗到达订户手中的时候,这本书很快就成厂当时出版界的一大失败。题为”导言“的第一卷完全充斥着对白哥伦布以来殖民史的卖弄式的叙述;直到卷尾,才有两处随便提了一下华盛顿。沉闷、啰唆、零碎,而且尽是第二手材料。整个着作从一开头直到三、四、五卷,都是这样。用约翰·亚当斯的话说,马歇尔写的生平史其实不是一部书,而是”一座陵墓,底座一百英尺见方,高二百英尺“。威姆斯感到极度厌倦和失望,因为他深知当时公众渴望读到的是有关这个民族英雄的可读性很强的故事。他一再央求凯里把推销马歇尔着作这件事推给别人,给他一些卖得出去的东西。马歇尔着作的惨败还未得到妥善处理,威姆斯就开始全心全意自搞一套新的工作了。他利用马歇尔的错误,于一八○六年修改了自己的小册子。马歇尔书中所缺少的东西,他的书里一应俱全。虽然还是八十页的篇幅,但形式更加多样,事实更加丰富(必要时就编造一些),而且还收进了几条新的趣闻轶事。一八○七年,马歇尔着作的最后一卷出版了,威姆斯也随之从这件丝毫不能得益的事中解脱出来。他用剩余的精力把他的小册子增写为一本约二百页的书(”第六版“,一八○八年)。在书的扉页,威姆斯自称为”芒特弗农教区前教长“,这使所有的读者都觉得他们读的东西是真实可靠的。其实,他们哪里知道,根本就从来没有存在过这样一个教区。自一八○八年之后,威姆斯的书只做过很小的改动和补充。威姆斯于一八二五年去世之前,他的《乔治·华盛顿生平事迹:引人入胜的趣闻轶事,本人的荣耀和青年的榜样》一书印刷了二十多”版“,形式基本未变。开始发行的头十年,销售量大大超过五万册(马歇尔的书只卖了近五千册!),成了当时的一本畅销书。不过,威姆斯做错了一件事。一八○八年,他以区区一千美元的代价把版权卖给了凯里。他劝凯里让他对书再作一些补充或是出一次”精装版“,售价三、四美元,但凯里没有应允。威姆斯一八○九年一月给凯里写信,重弹老调:”你可以用老乔治的骨头赚很多钱,但你必须尽力去榨它。“ 虽然威姆斯主要是为了赢得”我们子孙后代敬羡的眼光“才写这本书的,但他的书既不是青少年读物,也不是非小说类读物,而属于一种吹捧文学。有人把他们热心公众事业的精神和乐观主义倾注于未来,威姆斯却着眼于过去。那时,别的人都不过是美国某地某区支持公众事业的热心人,而威姆斯却是第一批热衷于国家事业的人之一。和别的热心人一样,威姆斯也把很少根据或毫无根据的臆想称为事实。但我们切不可忘记,美国生活里充着含混不清的东西。在其它地方非常鲜明的区别——事实与愿望、历史与预言之间的区别,在这里却很难区分。威姆斯在开宗明义第一章里是这样描写他的英雄的诞生和所受的教育的: 第149页 时至今日,很多善良的基督徒仍然很难相信华盛顿当真是一个维吉尼亚人!”什么?他是个乡巴佬?“他们笑了,”华盛顿是个乡巴佬!哎!不可能!他当然是个欧洲人:这么伟大的人绝不可能出生在美国。“ 这么伟大的人绝不可能出生在美国!——呵,这正是他所以出生在这里的最好原因!我们知道,大自然所喜爱的就是和谐;pariaparibus,意思是说,伟大的事物总是在伟大的环境中产生,这是大自然所乐意遵循的法则。例如,我们在什么地方寻找”自然界最大的动物“——鲸呢?我想,不是在贮水池中,而是在汪洋大海之中。”汪洋大海走巨轮“,并且,在翻滚的浪涛中,也可以看到鲸喷吐出来的巨大水柱。 根据同样的道理,除了在美洲,我们还能到哪里去寻找天下第一号伟人华盛顿呢?美洲是最大的陆地,破极地之冰而出,延伸开来,直至南方,几乎”纵贯地球南北“;它的两侧,经受着占地球表面一半的海洋的无情冲击。与美洲大陆的面积相匹配的是这片广袤土地上的山山水水:全能的上帝在这里造就了白云盖顶的高山,烟波浩森的湖泊,浪涛翻滚的河流和咆哮轰鸣、一泻千丈的瀑布。所有这些使其它大陆上的一切都相形见绌。因此,我们完全可以说,伟大的人物和伟大的业绩註定要产生在美洲。 看来,这就是简单的推理所得出的结论。因此,我们认为美国是华盛顿当之无愧的摇蓝。他于一七三二年二月二十二日出生在伟吉尼亚州威斯特摩兰县的教皇溪畔。 书的首尾部分相互呼应,最后三章是关于华盛顿的性格特徵的,描述了他的宗教信仰,他的乐善好施,以及他的勤奋和爱国主义精神。所有这些都是最伟大的人对最巨大的挑战(即美国本身)的自然反响。 威姆斯告诉我们,乔治的父亲利用一切机会在儿子身上培养美好的情操。乔治五岁那年的秋天,他的父亲和表兄带着他在一个苹果园里散步。”父亲说,乔治,我的孩子,看看这园子!还记得吗,春天的时候,你的这个好表兄带给你一个那么大、那么漂亮的苹果。我费了好大的劲,你都不肯和你的兄弟姐妹们分吃那个苹果,虽然我对你说,假如你肯这样做,全能的上帝在秋天一定会给你好多好多苹果的。可怜的乔治一句话都说不出来,深深地低着头,脸上露出惶惑的神情,光着的小脚丫在松软的土地上划着名……乔治默默地望着硕果纍纍的巨大果园。他看到了忙忙碌碌的蜜蜂,听到了鸟儿在欢乐地歌唱。他抬起头,泪光闪闪,轻声对父亲说,’爸爸,请原谅我这一次。我再也不会这么小气了。‘“ 当然,还有那个有名的关于樱桃树的故事: ”我不能说谎,爸爸。你知道,我不能说谎。那棵树确实是我用小斧头砍的,“——最最亲爱的孩子,来呀,快到我这儿来,父亲激动地叫道。乔治,你弄死了我的树,但我却感到高兴,因为你已经千倍地偿还了。我儿子这种敢做敢当的气概比一千棵树还要值钱,即使它们开的是银花,结的是金果。接下去的故事就是讲华盛顿的同学们怎样和他挥泪惜别;华盛顿如何厌恶打斗,但又有出色的武艺;布雷多克战败之后,一个着名的印第安武士发誓说:”华盛顿命中注定不会被子弹打死!因为,我用步枪瞄准他射击了十七次,却不能把他打倒。“还有,华盛顿的母亲怀着他的时候,做了一个梦,梦见了华盛顿是如何伟大,还梦见了独立革命的历程。 我们根据史实材料对华盛顿的了解、特别是对他早期生活的了解所存在的巨大空白被威姆斯填满了。他用借来的、剽窃的或编造的各种事件填补空白。但这些事情就其性质来说,又几乎是不可能予以反驳的。有谁能够肯定他说在老华盛顿家里没有过樱桃树的插曲?或者玛丽·华盛顿没有做过如此这般的一个梦?也许,象马库斯·坎利夫所猜测的,这些不足凭信的轶事之所以能够流传下来,正是因为它们表现了跟英雄人物有关的某种普遍存在的真实性,尽管表现得很粗糙,也很不确切。当然,威姆斯所讲述的正是很多人所愿意相信的。正是藉助于这些故事,威姆斯卖掉了他的书;而藉助于书,他也卖掉了另外一件商品——英雄。这是不是一场骗局?天晓得! 咸姆斯不过是造成对华盛顿个人崇拜的众多吹鼓手中的一个。华盛顿生前,一些杂志和一般性质的书,例如杰第迪亚·莫尔斯的《美国地理》(一七八九年),也登载一些华盛顿的传记资料。但似乎从未有过一本专门记述他的生平。一八○六年,威姆斯着作的修订本出版以后,又陆续出现了另外几种或多或少让人还读得下去的华盛顿生平,但多为严肃的作品,并非为青少年读者和没有文化的老百姓而写的。在若干年里,威姆斯几乎垄断了通俗作品的市场。后来,一八二九年,安娜·里德撰写的华盛顿生平史发表了。这是为主日学校(当时刚发展起来的教育体制)所写的。一八三二年,华盛顿诞辰一百周年之际,塞缪尔·古德里奇为年轻人出版了一本华盛顿传,很成功。他的写作班子曾以”彼得·帕利“为笔名出版过一百多种儿童读物。人们还以很多别的方式歌颂英雄的生平,如长诗和话剧。一位俄亥俄州的学校教师甚至写了一本《拉丁文散文——乔治·华盛顿传》(一八三五年)。与此同时,学者和文人们纷纷用大部头着作复述着华盛顿的生平事迹。华盛顿诞辰一百周年之际(一八三二年),马歇尔的华盛顿生平史修订本出版了,只有些微的删节。这件事恐怕最能说明华盛顿的名字在人们当中所能引起的虔诚了。在这之后出版的是一卷本的学校版(一八三八年)。其他人也开始着书,但大多是纪念性的,并不受读者喜爱。这些巨着中比较不那么严肃的是小说家詹姆斯·柯克。波尔丁的两卷集华盛顿生平史(一八三五年),接下去是贾雷德·斯帕克斯所着的虔诚和冗长的华盛顿传,作为他的巨着的第一卷出版(一八三七年)。这些作品中最出色的要算华盛顿·欧文的五卷集了。但他的着作也未能摆脱那时的流行病——枯燥乏味。欧文的这部书在二十世纪还可以找到,有些部分根本就不曾被翻阅过,由此可见,很多人只是买了书,而从未读过。但在当时,华盛顿死后的岁月还只是刚刚开始。神圣的着作 必须强调指出,对华盛顿的崇拜早在这位英雄的着作被收集出版之前就开始了。学者们无从读到真正出自华盛顿之手的文章,更别提一般公民了。对华盛顿的崇拜越普遍,出版他本人着作就越显得多余,从很多方面说,人们对他本人的着作的兴趣也越来越小了。 第150页 华盛顿去世三分之一世纪之后,在这种个人崇拜的气氛当中,他的着作的第一版开始发行了。贾雷德·斯帕克斯(1789—1866)早就开始考虑编辑出版一本这位英雄人物的着作。他是新英格兰人,出身贫寒。在哈佛学院毕业之后,他以自己的社交风度打入了波士顿的上层社会。他研究神学,并在巴尔的摩当了几年上帝一位论教派的教士。回到波士顿后,他接管《北美评论》,把它办成了一家全国发行的重要评论性杂志。斯帕克斯才华横溢,具有文人圈子里那种鑑赏艺术和爱好藏书的情操。华盛顿着作出版后,斯帕克斯更是在全国出了名,因而在一八三八年被委任为哈佛大学古代及近代史麦克莱恩教授,这是美国大学第一位历史学教授(教会学校除外)。后来他又出任哈佛的校长(一八四九至一八五三年)。 要得到华盛顿家族同意发表他们先人的着作绝非易事。华盛顿遗作管理者和芒特弗农的继承人是他的侄子布希罗德·华盛顿,一个刻板而毫无想像力的人(他在一七九八至一八二九年间担任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他拒绝了斯帕克斯的请求(一八二六年三月十三日),理由是,他正和马歇尔计划把独立革命时期的书信选编成三卷出版,以后再编辑一本独立革命以前的书信集。斯帕克斯毫不气馁,六个月后,再次劝说布希罗德·华盛顿让他阅读那些文件,并补充说,他无论如何也要千这件事,他决心到所有能够找到资料的地方收集有关文件;既然文件最终还是要公诸于世,布希罗德不如主动答应监督这项工作的进行。斯帕克斯还答应布希罗德,他可以抽掉他认为不宜发表的文件。”如果华盛顿的全部着作能以适合于他的尊严的形式呈现给公众,一定会激起全国公众的兴趣和民族感情,而且还可以指望得到广泛而体面的贊助。“然后,斯帕克斯又补充了更有份量的一点,他答应把所得利润的一半分给布希罗德·华盛顿。一八二七年一月,在马歇尔(斯帕克斯也耐心做了工作)的敦促下,布希罗德·华盛顿终于接受了这个建议。根据双方最后达成的协议,利润的一半归斯帕克斯,另一半由布希罗德·华盛顿和约翰·马歇尔平分。 在随后的几年里,斯帕克斯便收集手稿、复制官方文件,并致力于收集美国历史学界从未见到过的材料。他很炔决定,全书的卷数应根据”市场可能的需求和工作的性质而定“。斯帕克斯的十二卷版(一八三四至一八三七年出版)中有十一卷是着作选编和斯帕克斯撰写的华盛顿传(一八三七年出版),尽管编辑出版费用浩大(一万五千三百五十六美元三十六美分),纯收入还是相当可观。一八三七年,斯帕克斯把第一笔利润分成送到布希罗德。华盛顿和约翰·马歇尔的继承人手中,两家共分得一万五千三百八十四美元六十三美分。二十年来,斯帕克斯不断把再得利润的分成交给华盛顿和马歇尔两家。 斯帕克斯的《乔治·华盛顿的生平和着作》受到广泛而热烈的欢迎,华盛顿的遗属认为此书完美无暇,于是送给斯帕克斯一根用华盛顿墓旁雪松树的枝条做成的手杖。爱德华·埃弗雷特在《北美评论》中以六十三页的篇幅把这赞誉推向了顶端:”在他这部着作中,看不出一丝一毫的不真实。“很快就要开始其事业的乔治·班克罗夫特也认为此书的”平实、准确和对真实性的重视,是我倾尽一切语言都赞美不尽的。“ ”你是个幸运儿,“班克罗夫特早在一八二七年就写信对斯帕克斯说,”你得到上帝的青睐,被挑选出来把一艘好船驾驶到永世长存的港口,你也将作为谨慎的舵手而载名史册。“其实,斯帕克斯与其说是一个历史学家,不如说是一个吹鼓手;与其说是发现真理的人,不如说是赞扬美德的人。恰好,美国历史学研究的创始人是一个极力宣扬崇拜华盛顿的人。斯帕克斯一次又一次地摆出要努力研究历史的姿态。在他出版独立革命时期的外交函件(共十二卷,一八二九至一八三○年)、华盛顿着作和富兰克林着作集(共十卷,一八三六至一八四○年)之前,人们无从得到美国历史这一关键时期的重要文字材料。但是,正如塞缨尔·埃利奥特·莫里森所指出的,对于美国大学里的近代史研究来说,这只是一个”虚假的开端“。斯帕克斯,研究这个题目的第一位教授,身后没留下一个门徒。近半个世纪之后,美国历史才作为一个学科充分发展起来,其中一个原因肯定是斯帕克斯及其同代人对这个题目的表达方法。斯帕克斯在历史研究中的缺陷在于,他不是通过罪恶而是通过美德来展现这个课目的。 斯帕克斯的风格是他那个时代流行的风格。华盛顿着作集的前言是他执笔的,那是一篇虔诚、呆板、毕恭毕敬的传记。华盛顿这位英雄是个威严的人物,他五官匀称,具有不屈不挠的勇气、完美的品德和准确的判断力;”他的品德同他的智慧组成了一个极其和谐的整体。“斯帕克斯在附录”宗教观点和习惯“中为华盛顿不参加圣餐作了巧妙的掩饰,在他笔下,这正是华盛顿笃信宗教的一个论据。”他可能认为公开参加某种宗教仪式不太合适,因为,按照他的观点,这种仪式为世俗世界的活动加上了严格的限制;他还认为,郑重宣誓去履行他所不能完成的义务也是不妥的。这种想法对一个严肃思考问题的人来说很自然。……他是一个非常自觉、一向笃信宗教的人。“斯帕克斯强调,华盛顿的着作中,没有一处对基督教的启示表示过怀疑,对于一个具有这种基督教品德的人,还需要什么更确凿的证据来说明他是一个真正的、富有宽容心的基督徒呢? 第151页 对着作的编辑工作也是本着类似的精神进行的。从足以编成四倍于十一卷的材料中选择十一卷的内容,斯帕克斯可以自由自在地美化他的对象。虽然他没有加进任何他自己写的文章,但他却任意删掉一些章节,而并不告诉读者;而且,他还修改那些他认为同英雄的身份不符的语言,他在前言中对所有这些作了解释:”在一个作者死后,把他本不是为了发表而写的文章,特别是信件,事先不经仔细的修改而印刷出版,这对任何作者来说,都是不可宽恕的不公正。“后来,当有人对斯帕克斯的编辑方法提出质疑时,他带着可爱的天真辩解说,他真的是忠实于他的写作对象的,因为华盛顿本人在晚年也修改了他自己早期的信件。只要有可能,斯帕克斯总是选择华盛顿自己修改过的信件(依旧是不告诉读者),而不选用在事件发生的时刻所写的原件。斯帕克斯也自行修改这些材料。例如,华盛顿把新英格兰私掠船船员称作”流氓船员“,斯帕克斯则简称为”船员们“;华盛顿笔下康乃狄克军队”卑鄙的僱佣性“变成了”僱佣性“;他们的”丑恶行为“则被轻描淡写成”行为“;”老普特“被加上了尊贵的称号,成了”普特南将军“。华盛顿轻蔑地把一小笔钱称作”在现在,这只不过是一点跳蚤食“;斯帕克斯则把它润色为”这完全不能适应我们当前的需要“。斯帕克斯一而再、再而三地修改词句,使它们符合英雄的身份。 将近十五年之后,才有相当大量的公众舆论就斯帕克斯对华盛顿的不引人注目的修饰提出了异议。一八三三年,斯帕克斯给约瑟夫·斯托里大法官送去一部样本,斯托里私下里热情地称赞说: ”假如华盛顿还活着,这正是他希望你做的事。“但是斯托里担心,将来某个时候,某个”玩世不恭的批评家“会对这些润色提出非议。不过直到一八五一年,才有”玩世不恭的批评家“开始了这种窥测。 那一年,一位未表明身份的人给纽约《邮报》写了两封信,把斯帕克斯的文本同新近发表的独立革命时期华盛顿给他的军事秘书约瑟夫·里德的信的另一文本进行了比较。 一个英国人——一位尊贵的勋爵和颇有造诣的学者,开了第一枪,对斯帕克斯在编辑中的真实性发动了一场重大(然而最终是不成功)的攻击。美国学术界对这攻击感到愤怒,坚决支持斯帕克斯抬高美国英雄的做法。这表明华盛顿着作是充满一种带个人崇拜色彩的神圣性的。一八五一年十二月,马洪勋爵(后来的斯坦厄普勋爵)发表了他的七卷本《英格兰历史,从乌德勒支的和平到凡尔赛的和平》的第六卷。他是个着名的英国文人,曾积极参加历史手稿委员会的工作。他在附录中指出,”斯帕克斯先生出版的书信中没有一处是完全按照华盛顿的原作刊印的,而是经过了很大的改动,随心所欲地对这些信件进行修改或润色。“他指责斯帕克斯”窜改历史的真面目“。放在这么不显眼的地方的这个评论,假如不是因为它涉及一个如此神圣的人物,一定不会引起注意。着名的上帝一位论教派教士、历史学家、继斯帕克斯之后成为《北美评论》编辑的约翰·戈勒姆·帕尔弗里首先站出来,以评论马洪着作的形式,写了一篇八十页的反击词。在长达三年的小册子论战中,斯帕克斯(当时是哈佛学院的校长)扞卫了自己,也扞卫了他的英雄;后来,敌对行动以马洪勋爵和斯帕克斯的私人交好而结束。 这场争论的重大意义在于它说明,那些争先恐后地表明自己崇敬之意的美国学者们是遵循正统观念的。支持斯帕克斯的有弗朗西斯·帕克曼、威廉姆·普雷斯科特、查尔斯·萨姆纳参议员(他们为斯帕克斯的”胜利“欢呼);有詹姆斯·麦基(国务院图书馆馆长、华盛顿文件的官方法定保管人,这些文件已归政府所有);最妙的是,还有大名鼎鼎的安德鲁斯·诺顿教授,他是因为首先使用新的”批评性的“方法来确定《新约全书》的真实性而出名的。斯帕克斯的书出版后半个世纪中,没有出现过其他有关华盛顿着作的版本,这正是人们对于斯帕克斯的编辑方法普遍感到满意的最好证明。 神圣的遗体就英雄遗体的保留权和合适安葬地点所进行的斗争,即使不能和圣杯之争相比,至少也反映出同样的崇敬精神。 华盛顿逝世之际,国会一致通过一项联合决议,指出:”美利坚合众国将在华盛顿市内国会大厦建立一座大理石纪念碑,请求华盛顿将军的亲属允许把他的遗体安放在碑下;纪念碑的设计旨在颂扬他的军事和政治生涯中的伟大业绩。“华盛顿夫人同意了这个计划。一年以后,一八○○年十二月,众议院又通过一项议案,拨款二十万美元建造一座底座一百平方英尺、金字塔形的大理石陵墓,安葬华盛顿的遗体。那时,国会大厦只有一翼,还没有现在的圆顶大厅和地下室。当时好象有一种打算,就是使华盛顿墓成为整个国会建筑的一部分。一些南方人反对这个计划,他们说,神圣的遗体应当放在原来停放的地方——芒特弗农。部分是由于意见的分歧,一时没有採取任何行动。一八三○年,一个新成立的众院委员会建议,”把乔治·华盛顿和玛莎·华盛顿的遗体安葬在同一个国家墓地里,在坟墓的正中和在国会大厦的大厅里则分别放置一个大小相宜的石棺形大理石纪念碑。……在这上面,也忧是在圆顶大厅的中央,请当今最杰出的艺术家制作一尊华盛顿马上英姿的大理石雕像。……这些纪念物尽管造价不高,朴实无华,却更符合我们国家的感情,而且能够比任何昂贵和豪华的纪念碑或陵墓都更好地纪念华盛顿完美而崇高的品德。“与此同时,当一八三二年华盛顿诞辰一百周年的日子迫近的时候,地方主义情绪(南卡罗来纳不承认联邦国会议案的运动进一步激发了这种情绪)越来越高涨。 第152页 查尔斯·布尔芬奇在英国人一八一四年占领华盛顿市并烧毁国会大厦的内部结构之后,重建了中间那部分(一八一八至一八二九年〕,并造了一个地下室作为安放华盛顿遗体之所。国会两院纪念华盛顿诞辰一百周年联合委员会计划的重点就是如何把华盛顿的遗体从芒特弗农迁往国会大厦地下室。一八三二年一月和二月,国会进行了激烈辩论,南方人不愿放弃这件国家纪念物,提出五花八门的理由,反对迁墓。缅因州的一位众议员指出,这整个辩论就是维吉尼亚州对整个美国的一场竞争。肯塔基州的亨利·克莱极力主张迁墓,因为”他要区别对待华盛顿和自亚当斯以来所有其他人。“南方代表们预料南北战争即将爆发,南方势必从合众国分裂出去,因而他们想像着随之而会遭受的侮辱。乔治亚州的威利·汤普森警告说:”把我们尊敬的华盛顿的遗体从他的配偶和先人的遗体身边迁走,从芒特弗农和他的家乡州迁走,放在这个大厦里,看啊!随着合众国的四分五裂,华盛顿的遗体将躺在异乡的海岸上!“还有一些人提出另一种反对意见,他们的论据是,随着人口向西部流动,国会大厦无疑也会西迁。”难道我们的华盛顿的遗体将被丢弃在这国会大厦的残败瓦垣和城市的废墟之中吗?“宾夕法尼亚州的乔尔·萨瑟兰答道:”假如我们的人口要扩张到西部大洋,而政府的所在地也随着迁移的话,那么,我们从此地带走象徵权力的旗帜的同时,也会带走华盛顿神圣的遗骸。“还有人认为,只要华盛顿的遗体在这里,就会使国会的讨论保持平静和神圣的气氛。佛蒙特州的乔纳森·亨特声称:”政府所做的任何事都不会象把华盛顿安葬在国会大厦这件事那样,在团结人民和巩固合众国方面产生如此深刻和长期的道义影响。“ 二月十六日,离预定举行纪念仪式的日子只有不到一个星期了,芒特弗农的主人约翰·奥古斯丁·华盛顿断然拒绝迁移英雄的遗体,致使这场辩论猝然终止了。十九世纪三十年代,曾发生有人企图把华盛顿的遗体从芒特弗农墓地盗走的神秘事件。于是,便在那里建成一座新墓,加了锁,钥匙被扔进了波托马克河。 一年一度的纪念和演讲仪式 二十世纪中叶,台众国所有各州在二月二十二日华盛顿生日那一大部举行庆祝。这是唯一成为法定节日的诞辰纪念日(除十二月二十五日圣诞节之外)。十九世纪初叶,当这个新的国家几乎还没有形成自己的历史的时候,每年到了华盛顿的生日和七月四日——共和国自己的诞辰,都要举行充满爱国热忱的仪式。在这两个节日里,最受注意的是每次的例行仪式——一篇讲演,这篇讲演内容重复、辞藻华丽、夸夸其谈、冗长不堪,而且格调雷同,好象是由什么礼拜仪式权威规定了似的。随便举一个例子就能说明这一点。一八三二年二月二十二日,丹尼尔·韦伯斯特在华盛顿诞辰一百周年纪念会上宣称: 在新纪元的开端,在新世界的前列,屹立着华盛顿。自华盛顿诞生一百年来,世界变了。这变化的大部分都发生在华盛顿的国土上,而华盛顿本人则是完成这些变化的主要人物。他的时代和他的国家是充满了奇蹟的时代和国家,而他则是这时代和国家的领袖。演讲者们说,美国的历史虽然短暂,但华盛顿的伟大足以弥补这一点。 一八三七年约翰·泰勒(后来成为总统)在约克敦宣称,英雄华盛顿比希腊英雄利奥尼达斯和圣经先知摩西更伟大,因为,他们其中一个和自己的战士一起身亡,另外一个永远没有进入希望之乡。华盛顿就大不一样了。约翰·昆西·亚当斯认为,华盛顿的性格融合了统帅精神和温顺谦和,比阿伊尼厄斯或大卫王更胜一筹。亚伯拉罕·林肯一八四二年二月二十二日在斯普林菲尔德演讲时说:”给太阳增添光辉或给华盛顿的名字增添荣耀都是不可能的。任何人都不要做这种尝试吧。满怀敬畏之情,我们呼唤着他的名字,他英名不死,永放光芒。“ 最受欢迎和最广为传诵的是爱德华·埃弗雷特的一篇演讲,这是他为芒特弗农协会购买华盛顿住宅、使之成为一个公共圣地而募集资金时所作的巡回演讲。一八五六年至一八六○年,埃弗雷特在全国各地把这一篇两小时长的演讲演说了一百二十九次,募集到九万美元。他的演讲——《华盛顿的品德》,马上就成了国家纪念仪式的经典作品。他从年轻时的华盛顿讲起,概述了华盛顿的英雄业绩:”二十四岁的华盛顿是男性力量和美的典范,他具有绅士和战士的所有品德和功绩,他的智慧和思想超出了他的年龄。在事业刚刚开始的时候,他就领悟到,爱和信心往往只能通过为人服务而获得。“在”我们民族史册上第一次探讨伟大的名字、伟大的事件和伟大的改革以及力求才智的普遍发展“的时代,华盛顿是最伟大的人物。在俄国彼得大帝、普鲁士弗雷德里克大帝和法国拿破崙大帝堂皇而庸俗的专制之上,放射着光芒的就是华盛顿之星。 不管人们对他的其它方面有什么不同看法,一个象华盛顿那样受到全体人民尊敬和崇拜的伟大人物,绝不是历史中一个孤立的现象。我们不能仅仅怀着崇敬的心情来对待它——这是上大的旨意。杰斐逊先生一七九二年写信劝华盛顿不要拒绝再次提名为总统候选人,他在信中说得好,”如果南方人和北方人都有你和他们在一起,南方和北方就会联合在一起。“华盛顿已经离我们而去了,我们永远也不会象我们的祖辈那样亲眼见到他;但是对他的记忆犹存,我要说,让我们永远记住他吧。让我们把他的诞辰作为全国的节日和假日;让我们永远记住,每当二月二十二日来临,我们举行庄严而愉快的仪式庆祝这个伟大的周年纪念日的时候,从哈得逊河到波托马克河、从南方平原到西部湖泊的公民们,都在举行同样充满感激和爱忱的纪念活动。不仅仅是我们,也不仅仅是他们。越过俄亥俄,跨过密西西比,沿着从东向西移民的逶迤漫长的行程——随着他们的西行,更多的州成立了;移民们正穿过西部草原,蜂涌通过落基山脉的山口,蜿蜒走下群山——在那美好的夜晚,华盛顿的名字和对华盛顿的记忆将伴着天上的月神,从东向西跨越经度六十度,直到她皎洁明亮的情影穿过加利福尼亚的金门桥,安详地去接受大洋洲群星们的午夜觐见。只有在那里,在文明的人类还未留下足迹的野蛮群岛上,华盛顿的名字才是默默无闻的;但是,一旦这些岛屿上聚集了千百万文明的人们的时候,他们也将和我们一起纪念和赞美华盛顿。 第153页 地方对立情绪越来越尖锐,但对各方来说,华盛顿的光辉更加明亮了。对卡尔洪而言,他是独立的保护神;对韦伯斯特和林肯而言,他是联邦的保护神。 华盛顿已成为国家的救星和国家之父。来自马里兰州的众议员班杰明·霍华德在国会指出(一八三二年二月十三日):”有史以来,有记载可稽的,只有两个人的诞辰在其死后仍受到人们纪念。这两个日子就是二月二十二日和十二月二十五日。“维吉尼亚的丹福斯牧师一八四七年七月四日说:”从华盛顿母亲玛丽的永生的儿子那里,我们人类接受了莫大的恩惠,而令人痛心的是,在弗雷德里克斯堡,这位母亲的纪念碑遭到冷漠,迄今尚未建成,诚令人感到内疚。“ 圣像 没有什么能比传统的华盛顿画像更好地揭示围绕着华盛顿的个人崇拜和神圣的气氛了。很少有哪个以同一模型塑造出来的历史人物能如此广泛地流传全球。华盛顿的标准像是由吉尔伯特·斯图尔特绘制的。当代很多华盛顿的肖像,都是一七七二年至一七九九年由当时最优秀的艺术家绘制或雕塑的,其中有皮尔一家(查尔斯·威尔逊、詹姆斯和伦布兰特),约翰·特朗布尔、威廉·邓拉普、爱德华·萨维奇、杜·西米蒂那、胡敦、塞拉奇,等等。所有可用的材料和方法部利用了,不仅仅是油画颜料和大理石,还有木头、象牙、腊浮雕、面部模塑、剪影,以及藉助于一种机械缩放仪绘制的侧面画像。华盛顿常常长时间地、以同样的姿式坐在那里供人画像。后来成为经典画像的都是被理想化了的。人们始终喜爱的是吉尔怕特·斯图尔特一幅未完成的肖像(”雅典娜神庙“),这幅画瀰漫着一种超凡出尘的朦胧感。吉尔伯特。斯图尔特出生在罗得岛。二十岁那年,他认为美洲殖民地不是适合于画家们工作的地方,于是在一七七五年到了英格兰,在另一个美国移民——班杰明。韦斯特的画室里工作了五年。他很快就有了一批上流社会富有的买画常客,并成功地击败他的竞争者拉姆齐、雷诺兹、罗姆尼和盖恩斯巴勒。当他于一七九三年可能是为了逃避债务监禁而返回美国的时候,他发誓要通过绘制华盛顿肖像重新发财。斯图尔特希望能靠出售”大量的华盛顿画像“来偿还英格兰和爱尔兰债主们的债务。他的第一张华盛顿像是一七九五年的一幅人物写生,结果有三十一个买主向他预定了三十九幅。这仅仅是个开始罢了,因为谁也无从知道这幅画像到底被斯图尔特、他的徒弟或模仿者们复制了多少。 斯图尔特的华盛顿像表情呆板,但这可能正是其特殊吸引力之所在。看起来这是一种理想化了的形式。它们远不如伦布兰特·皮尔的华盛顿像生动逼真,但皮尔的画却从未象斯图尔特的画那样流行和富有感染力。这其中的原因,正象伦布兰特·皮尔自己所描述的,简单得令人不快: 华盛顿法官告诉我……他的叔父第一次端坐着让斯图尔特画像的那天,嘴里戴着老加代特为他做的一副新假牙。这副牙是用海马牙做的,包括牙齿和牙龈,老大的一副假牙,戴着很不舒服。他不能讲话,讲起来非常困难;他的嘴看起来就象用水在漱口似的——(这都是华盛顿法官说的)。后来,斯图尔特先生自己也对我说,他在给人画像的时候,从未象给华盛顿画像时那样难以和被画者进行交谈。这是他的习惯,因为他想得到自然的表情,而这表情只有在同被画者进行各种交谈时才得以选择和捕捉。这副假牙很碍事,而且对斯图尔特来说,不幸的是每次画像的时候,华盛顿总是戴着它,希望有一天会习惯——但他终于把它扔掉了。我很幸运,我是在他的新假牙做好之前开始我的工作的,我的模特儿每次来的时候都戴着他多年前在纽约配的假牙。 这些牙齿方面的因素,再加上斯图尔特具有把自己的绘画对象理想化的天才,使他绘制的画像完全符合美国人理想中的英雄形象。 看起来最适于表达华盛顿性格和形象的材料是大理石而不是油画颜料。光是雕像的目录就可以编成一本书。法国雕塑家胡敦制作的一尊和真人一样大小的半身像很有名气,被复制了无数次,成了标准像。义大利冒险家塞拉奇按照真人制作了一尊半身像,后来他把这座像放得很大。另外还有着名的卡诺瓦创作的雕像。 所有这些作品里,最个人难忘(也是引起最多争论)的是霍雷肖·格里诺的作品。他是一位新英格兰雕塑家。一八三二年,政府委託他为国会大厦圆顶大厅制作一尊华盛顿塑像,费用为五千美元。格里诺在义大利佛罗伦斯自己的工作间里苦干八年,完成了这尊十英尺半高、二十吨重的塑像。渡越大西洋的运费为七千七百美元,从海军造船厂运到国会圆顶大厅又花了五千美元。为了把这个庞然大物搬进去,必须把国会大厦的入口加宽。然而,塑像到达预定地点之后,又发现地面承受不住它的重量,只好又把它搬出去,放在东门前。到此为止,已花费了二万一千美元。当时,这件事已引起了公众的不满,不仅仅是因为它的费用,还因为——这真是一种讽刺——格里诺神化英雄的努力激起了公愤,认为这是不庄重的做法,因而这努力本身也象是一种亵读的行为。 第154页 格里诺仿照希腊雕塑家菲狄亚斯的巨大的象牙雕像和奥林匹亚庙字里的金宙斯像,让华盛顿坐在一个石雕宝座上,上身裸至腰间,腿上搭着衣饰,足踏凉鞋。爱国的美国人震惊了:为什么不是别人、而偏偏是华盛顿被赤身露体地陈放在这里!纽约的社会名流菲利普·霍恩写道:”华盛顿非常注意自己的健康,根本不会在我们这种变幻莫测的天气中这样暴露自己,更不要说做出这种不雅的姿态了。人们都知道他在这方面是极其讲究的。“同样是这批公众,他们的教士委员会认可了海勒姆·鲍尔斯的全裸的女性《希腊奴隶》像,也认可了格里诺早些时候创作的《唱歌的小天使》,但是正如格里诺说的,”却为华盛顿裸露的男性胸膛而咆哮“。关于这尊塑像一直争论不休。直到五十年后它才给移到史密逊博物院一个不太引人注目的角落,至今仍在那里。纳撒尼尔·霍桑一八五八年问道:”有谁曾见过华盛顿赤身课体呢?这是不可想像的。他的身体从未裸露过。但我猜想,他生下来就已穿着衣服,头发上扑着粉,在他刚出现在这个世界的时候,就已庄重地鞠躬行礼了。“ 公众对这个肉感的英雄塑像所感到的震惊,使得华盛顿纪念塔协会比较容易地完成了筹款工作(到一八四七年底已筹款八万七千美元),不管华盛顿怎样的象上帝一样伟大,这个纪念塔没有採用人的造型来纪念英雄,而是用抽象完美的几何方尖碑来表达。 神圣的名字 在美国,华盛顿的名字受到独一无二的尊崇。一七九一年英雄还在世时,那些并无法律权限为城市起名的政府官员们,就已经把建议作为首都的城市命名为华盛顿市了。虽然当时党派之间对立情绪严重,这一选择却没有引起太大的争议。殖民时期以后,唯有华盛顿的名字被用作州名。一位国会议员在一八五三年就组成华盛顿准州(后来成为华盛顿州)进行辩论时指出:”世界上只有一个华盛顿,而且不可能再有第二个,因为上帝只为人类送来了一个华盛顿。所以,让我们就以这个人的名字来为一个州命名吧。“二十世纪中叶,至少有一百二十一个邮局以华盛顿为名,没有任何其它名字可与之相比。同样,以华盛顿命名的县也最多,三十二个州都有华盛顿县。至于那些没有华盛顿县的州,正如乔治·斯图尔特指出的,其中六个是最初的十三个州里较小的州,一七七五年以前,这些州所有的县都已经有名字了;其余大部分州则都在极西部,而且是南北战争之后才建立的,那时,对华盛顿的崇拜已经低落了。 个人崇拜既可以使崇拜对象、也可以使鼓吹崇拜的人声名永存。戴维·克罗克特不是和英雄而是和推销英雄的人共同活在这培育喜剧式超人的美国现实世界里。根据戴维·克罗克特在”自传“第三部分(这部分是关于戴维从他的家乡田纳西州威克里县前往德克萨斯州的经历)的记述,在一八三五年(那时威姆斯牧师已在他的坟墓中沉睡十年了),威姆斯的灵魂和他那充满福音派精神的推销木仍旧在人间活跃着。在阿肯色州的小石城,克罗克特看到一个走江湖演木偶戏的人因为喝得酪配大醉而不能演出,那些等着看戏的人工准备揍他一顿。没有人出面阻止,演木偶戏的”那病弱不堪的妻子和五个飢肠辘辘的孩子“又要遭罪了。这时,一位既是推销员又是牧师的人正好坐着他装满待销的书和小册子的破篷车赶到这里,马上为演木偶戏的人解了围。这位威姆斯的幽灵先读了车上一本他准备兜售的小册子《上帝对酗酒的惩罚》,随后又奏起提琴,保注了演出,而且还为那没有朋友的艺人和他的家庭收集到一笔钱。这位精神不朽的牧师”把他装满小册子的箱子放在面前,继续驱车远游。孩子们满怀感激,把他送出村外。“ 四十 地方爱国主义是怎样塑造民族英雄的 美国的伟人祠是逐渐充实起来的。从二十世纪回顾以往,那些较为次要的杰出人物似乎始终馏烟生辉,其实,他们都是到了十九世纪中叶或者更晚一些时候才得以摆脱党派偏见,被封为民族伟人的。比如对杰斐逊的品格,就有过长时期的激烈争论,直至亨利·兰德尔于一八五八年写出三卷本的杰斐逊传记(此书恰恰是在纽约问世的!),为扫除世人对杰斐逊的訾议奠定了坚实基础,杰斐逊才从此成为真正的民族英雄。班杰明·富兰克林的情况则颇有些奇特,在他那个时代,富兰克林一如他人,有党有派,冈此受到宾夕法尼亚许多异党人士的猜忌。他博学多才,富有魅力,但对他在独立战争初期的作用褒贬不一,此后也一直没有惊人表现;而且,他长期出使海外,直到一八一八年,他的着作才在美国出版:一八三六年至一八四○ 年,斯帕克斯编辑出版了富兰克林的着作凡十卷,并照自己的老习惯对文字作了润色。富兰克林没有写完的《自传》最初以法译本发表,一八六八年美国才有了不如删节的版本。就民族英雄形象而言,富兰克林的性格和行为有些欠缺———他平平凡凡,四海为家,处世超然。 地方爱国主义者最先切实有效地着手塑造环绕华盛顿的民族英雄群像,他们选中的毛坯并非富兰克林和杰斐逊这班卓尔不群的人物(这两人当时已是世界闻名),而是就地取材,因此,第一批民族英雄其实是地区竞争和地方爱国主义的副产品:当时,把全国结为一体的民族精神尚未成型。派屈克·亨利是最早塑造出来的主要英雄人物。这位能言善辩的维吉尼亚人早在一七九九年去世之前很久就已是一位传奇人物,但他和华盛顿一样,晚年的形象蒙上下党派阴影,一七九五年之后,他靠拢联邦党人,依赖他们的选票竞选公职,终于成为杰斐逊、麦迪逊以及许多维吉尼亚旧友的头号对头。 第155页 亨利有着自己的风格,也自有为他树碑立传的人,威姆斯笔下的华盛顿是入间奇才,威廉。怀尔特笔下的派屈克·亨利则俨然一位维吉尼亚伟人,怀尔特是维吉尼亚的律师兼文人,有教养,有学问,曾在控诉艾伦·伯尔的案件中担任过辩护,后来在门罗总统手下当了十多年司法部长。一八○ 五年前后,他开始构思派屈克·亨利的传记,一八一七年《派屈克·亨利其人其事记略》问世,作者把这部传记奉献给”维吉尼亚青年“。”亨利先生成为弗占尼亚人的偶象……整个美洲大陆都能感受到他的光和热,全国各地人民都把他视为争取殖民地自由的伟大战士。维吉尼亚率先发难,其它殖民地起而响应,贊同维吉尼亚作出的决议,并各有发展。“这就是传记的主题,怀尔特又以威姆斯式的风格和想像力进行了发挥。 与威姆斯不同的是,怀尔特曾经认真地从真正了解亨利的人们那里搜集素材,然而,尽管他为此花费了整整十二年的时间,所得之少却令人吃惊。写作过程中他打定主意,必要时不惜杜撰。一八一五年八月二十日,他在给朋友达布尼·卡尔法官的信中写道: 亨利先生一生所做之事极其单调,全是演讲、演讲、演讲。诚然,他讲得不错:——”大啊!他多么能讲啊“但”与此同时“却没有行动。从法庭到议会,从议会到法庭——他每日所经路线很象某个人,我忘记是谁了,也许是我们的朋友特里斯特拉姆笔下的某位人物,”从厨房到起居室,从起居室到厨房。“更糟糕的是,一七六三年到一七八九年是他显声扬名、功业鼎盛的时期、而他在此期间的演讲竟没有片言只字付诸刊行、见于遗稿或存留在人们记忆之中。我所听到的只是他曾在某某场合作过一次出色的演讲。一次又一次地都是如此,却说不出演讲的内容——啊,先生,这简直无异一片辽阔空旷、骄阳如炙的田野,全不见树荫和草木!我真感到厌倦了……有时,我不禁想仿效博塔,他取法古代希腊、罗马的史学家,为笔下美洲战争时期的杰出人物们杜撰讲话;但是,我又觉得古希腊历史学家波刊比奥斯说得有理——这样做未免大放肆,有侵犯历史的神圣之嫌。此外,亨利的滔滔雄辩风格独具,他人无法摹拟;再说……我从未见过他,也没有听过他讲话……另外,亨利的性格中有一些阴暗面,还有许多或好或坏的不为人知的空白点。作为军事指挥家、作为州长、作为政治家的他,形象都是一纸空白,而要说明这些方面的情况,必须依靠资料和细节。简言之,尽管这个题目极吸引人,但确实无从着笔。我为这尊英雄塑像使用了所有能够搞到手的”巴黎灰泥“;然而,经过一番辛苦耕耘,这棵无花果树还是不见结果,树上每个蓓蕾显然都是死的,而不是生的。 然而,怀尔特最终一如威姆斯,并没有因为原始材料不足而中途罢手。他几乎完全凭着自己手中的一支笔把派屈克·亨利美化了。 怀尔特的笔墨集中于独立革命,在他笔下,亨利成了这场革命的主角,维吉尼亚也因他而成了革命策源地。一七六五年五月二十九日,维吉尼亚议会就亨利所提反对《印花税法》的动议进行辩论,怀尔特描绘了当时亨利大无畏地慷慨陈词的不朽场面。他写道,亨利大声疾呼,”声如巨雷,面若天神:’恺撒最后为布鲁特斯所刺死,查理一世终于被克伦威尔所击败,乔治三世……(他话音未落,议长高喊,‘叛逆!叛逆!’整个议会大厅响彻了应和之声。这是具有决定意义的一个困难时刻。亨利一秒钟都没有动摇,他的神态显得更高贵了,用最坚定的目光注视着议长,以最坚定的语气结束了发言)应当从中得到教训而兔蹈覆辙。如果说这就是叛逆的话,那就让我们尽量利用这种叛逆吧!“派屈克·亨利是推动独立革命的第一人。怀尔特解释说:”他洞悉未来,早在北美酝酿独立之前,他对即将来临的全部斗争已经瞭然在胸,并以先知的眼光和喜悦心情,觉察到自己的祖国必将挺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在没有文本可凭的情况下,怀尔特仅根据同代人的模糊记忆,杜撰了整个独立革命中最有名的一句话:”不自由,毋宁死!“据说亨利是在维吉尼亚议会(一七七五年三月二十三日)上说出这句话的。 怀尔特轻轻放过亨利那些不那么吸引人的特点,把这位英雄写成深孚众望的伟大领袖、”有史以来寥若晨星的完人之一“。尽管怀尔特笔下的亨利大抵由”巴黎灰泥“塑成,但栩栩如生,至今仍然受着美国爱国者的仰慕。怀尔特把他描绘为”维吉尼亚最出色的政治家和演说家“——不过那是传奇故事中的维吉尼亚。较有学识或党派观念较重的同代人,如卡罗琳县的约翰·泰勒、以及约翰·伦道夫、托马斯·杰斐逊,都对这个夸夸其谈的完美形象提出了异议,但这些认识亨利的人作古之后,他们的异议也便不为世人所闻,于是关于亨利的传奇愈传愈奇。 在亨利传奇中看到地方爱国主义的毕竟不只是维吉尼亚人。怀尔特的主题如此明确,不免激起了其他人的地方爱国主义精神。《白特里克·亨利其人其事记略》于一八一七年十一月出版之后,立刻在新英格兰地区引起了注意。约翰·亚当斯惜得一本,读罢立即给怀尔特写信,声称自己忍不住要评论一句:”erantheroesante agamemnona“——阿伽门农之前还有英雄。”怀尔特先生,假如我能回到三十五岁,我将勉力和您比个高低……我会套用您那平实得体的书名,写一部《波士顿的詹姆斯·奥蒂斯其人其文记略》,而且还要以您的大作为范本,描绘独立革命中一大群杰出人物的形象……“接下来,亚当斯开列了一个名单,其中大部分是新英格兰人,许多是和他同州的老乡。 第156页 对于维吉尼亚那份当之无愧的光荣,以及它的圣贤和英雄,我丝毫不存忌妒之心,然而,先生,麻萨诸塞的荣耀却使我忌妒,非常忌妒。 反对英国征服殖民地的斗争始于一七六○年,就在一七六一年二月,詹姆斯·奥蒂斯的光芒震撼了麻萨诸塞湾的城市波士顿和整个北美大陆,这足以使派屈克·亨利一生的功业黯然失色,假如必须使用溢美之词,我就要说,如果亨利先生是德摩斯梯尼,理察。亨利·李先生是西塞罗,那么詹姆斯·奥蒂斯便是伊赛亚和埃泽基尔两者之和。 英雄名次的先后并非无关宏旨的小事。亚当斯为此感到不安,急切地想恢复历史真面目,以免维吉尼亚把属于其它地区的荣誉据为己有。给怀尔特写信后不出一星期,他又写信请约翰·杰伊纠正怀尔特的错误说法,即把亨利视作《致英国人民书》(一七七五年七月五日)的原作者。此后,亚当斯还写信提醒赫齐卡亚·奈尔斯,詹姆斯·奥蒂斯早在一七六一年二月就发表演说反对《缉私搜查令》,”把生气注入这个国家“。亚当斯认为,独立革命真正开始于一七六○ 年的麻萨诸塞,如果怀尔特对史实了解得多些,就会看到”在亨利的名字传出维吉尼亚之前好几年,奥蒂斯、柴契尔、塞缨尔。亚当斯、梅休、汉考克、库欣以及其他数千人早已在为发动革命而操劳了。“怀尔特惹恼的不只是亚当斯一人,当时全国最有影响的文学刊物、新英格兰文人的喉舌《北美评论》也加以抨击。这家杂志登出长篇评论,指出独立革命的策源地并非怀尔特所说的维吉尼亚,而是麻萨诸塞。奥蒂斯反对英国专制统治,被人斥为”叛逆“,都比亨利早几年。怀尔特声称通讯委员会是根据维吉尼亚议会一七七三年三月十二日决议建立的,但评论作者反驳说:”事实上,建立通讯委员会的计划产生于彼士顿,维吉尼亚人四个多月之后才开始进行这方面的考虑,提出这项计划的是普利茅斯的塞缨尔·亚当斯先生和詹姆斯,沃伦先生,第一个通讯委员会根据亚当斯先生的提议于一七七二年十一月二日举行的城镇会议上成立,“云云。 新英格兰人不甘只取守势。几年之内,他们发动了一连串反攻,以独特方式为民族传统增添了色彩。一八一八年初,亚当斯指责怀尔特着作失实之处的几封信发表在《奈尔斯周刊》上,翌年,亚当斯把自己一七七四年至一七七五年间写的《新英格兰人论文集》编成集于出版,其中还加上了几篇论证新英格兰为独立革命策源地的文章。同时,他还说服威廉·图德(他父亲曾当过亚当斯的法律秘书)写一部詹姆斯·奥蒂斯的长篇传记。 就维护新英格兰的荣誉而言,威廉·图德是完全胜任的。他生于波士顿(一七九六年毕业于哈佛学院),是弗雷德里克·图德的弟弟(他最先向哥哥提出冰块贸易的设想),曾在麻萨诸塞州议会中供职,是《北美评论》的创办人和第一任编辑,他如此专注于新英格兰,以致人们把《北美评论》戏称为”并非美国的北方“。他还创建了波士顿学会,倡议建立邦克山纪念碑,并且是麻萨诸塞历史学会的活跃分子。 图德的《麻萨诸塞的詹姆斯·奥蒂斯之一生》于一八二三年问世,这部传记显示出弗占尼亚人的对手们出于爱国之心,使用起”巴黎灰泥“来也颇为得心应手。奥蒂斯的生平同亨利的生平一样,给认真的传记作者带来许多困难,可资引证的材料不足,造成这种情况的部分原因是奥蒂斯逝世前不久把自己撰写的许多文件和小册子付之一炬,奥蒂斯由演讲得名,但没有留下演讲稿,只能参考当时的听众所作的简略笔记。此外,他任公职的时间很短,一七六一年成为知名人士,一七六九年便脱离公职。他曾经公开否认一个名叫约翰·鲁宾逊的海关官员指责他有叛逆行为,结果一七六九年此人在波士顿一家咖啡馆动手猛击他的头部。自此以后,奥蒂斯虽然也有神志清醒的时候,但一直未能完全恢复正常。有时他非常狂暴,纵酒无度,验证遗嘱的法庭十一七七一年宣布他精神失常。他曾说希望被雷电噼死,一七八三年,他果然被闪电击毙。 凭着这少得可怜的材料,图德运用他的才智塑造了一位新英格兰的英雄,比维吉尼亚英雄更早,更伟大。图德重新组织奥蒂斯反对《缉私搜查令》。英国政府利用这种法令加强在殖民地徵税的违宪活动,的演讲,这位英雄早在派屈克·亨利发表引人注目的言论四年之前就开始扞卫革命事业了。图德笔下的奥蒂斯在这篇演讲(见前文)中提出了”徵税而不实行代议制,那就是专制“这个口号。一七六二年九月,奥蒂斯在麻萨诸塞议会上宣读了他写的致英国总督抗议书,其中充满了大无畏气概:”如果英国国王乔治和法国国王路易都是专制君主,那么人民臣属于谁都是一样,而假如两者都不实行代议制却向人民徵税,那么他们都是专制君主。“奥蒂斯念到这里,来自伍彻斯特的议员蒂莫西·佩因大叫:”叛逆!叛逆!“图德笔下的这一幕,比维吉尼亚议会类似的一幕早三年。 接下来,图德详细描述了奥蒂斯如何在那重要的年代充当麻萨诸塞的政治领袖,如何领导反《印花税法》代表大会,如何为麻萨诸塞议会起草《通告信》(一七六八年),号召各殖民地团结一致反抗英国徵税,又如何在英国海关官员手下遭难,以及最后如何死于闪电: 第157页 当愤怒的上帝看到奥蒂斯在地球上受苦, 仿佛是来自西奈山的雷霆把他救返天堂。 奥蒂斯那篇着名讲话的改写本是亚当斯一八一八年提供给图德的,正如亚当斯的孙子查尔斯·弗朗西斯·亚当斯(他还是祖父遗着的编辑)所说,把这个改写本同亚当斯将近六十年前亲耳聆听奥蒂斯讲话时所做的零散笔记对照一下,就可以看出”亚当斯先生无意中将自己的学问和广阔见识融进了这篇讲话。“ 图德的这部奥蒂斯传记很合新英格兰头面人物们的口味。颇具影响的波士顿评论界权威人士乔治·蒂克纳说:”这部传记最真实地表现了……当年新英格兰人的感情,正是这种感情引发了独立革命。这部着作是空前的,而且还将独步二十年,它使得革命的故事不至随老一辈的谢世而湮没。此书在本地极受欢迎,据我看来,它还将促使人们对我国历史上最有趣、最重要的这段时期进行研究,这确是一桩很大的好事。“亚当斯和图德塑造的奥蒂斯形象和对独立革命起源的看法,使波士顿七月四日的演讲成为不朽,一位波士顿爱国者把这些演说编纂成书,送给波士顿每所学校、麻萨诸塞州每所研究院、美国每所高等院校。 然而,国家的诞生此时仍跳不出某些个人回忆的范畴,对于他们来说,直到不久之前,忠诚于美国也就是忠诚于他们的故乡麻萨诸塞或维吉尼亚。长久以来,所谓”我的国家“,只是意味着”我“所在的殖民地或州,仅此而已。甚至到了十九世纪初,约翰·亚当斯心目中的国家还是麻萨诸塞,杰斐逊心目中的国家还是维吉尼亚。最初正是这种对本地的忠诚。以及对本地的偏爱)构成了美国爱国精神,而且开创了美国历史。 四十一 追溯美国历史 独立革命之前,每个殖民地都把美利坚的历史视为本身的历史,因此形成了一种写历史的传统,但这只是地区性的传统,其中含有本地区的自豪、自我宣传的热情以及浓重的文物研究味道。几乎每个殖民地都有描述本地创建、业绩和乐事的着作,然而却没有一个聚合北美殖民地全体人民的忠忱和史家手笔的全美性机构。 及至美国独立革命爆发,各殖民地仍然没有一部美国史,无论从本义上讲,还是从文字角度讲,都是如此。独立革命时期的一代人具有极强的表达能力和自我意识,而他们对这极富戏剧性的事件所作的历史记述竟如此之少,不免令人惊诧。对此,有一种解释是当时美国人还不惯于把美国各地发生的事件看作一个整体,无意记述自己所在殖民地之外的事。那时还未有及时和有组织的新闻报导,甚至军队指挥官也常常苦于得不到邻区的消息。新建立的国家政府时常迁移,政府活动记录残缺不全,记载得马虎,也保存得马虎,在具有重大意义的一七八七年费城制宪会议上,肯定充满着创造历史的气氛,但只留下了一些零散记录。假使不是詹姆斯·麦迪逊(他不是官方秘书)恰巧在场,我们对当时审议情况的了解就只能是一鳞半爪了,另外,美国作家们还面临着新的出版困难:一般老百姓的经济状况常常很不稳定,书籍在美国的销路得不到保障,而英国市场对美国书籍则紧闭大门。因此,几十年间美国历史的着述和出版工作少有人做,全无成果,就不足为奇了。美国建国之初的数十年中,对美国历史所做的重要研究是分散而独立进行的,人们从事这种研究主要是出于对本州或本地区的忠诚。在二十世纪,从全国角度看待历史是”正常情况“,撰写地区的、州的或当地的地方史似乎只是偶一为之的点缀,或者属于文物研究性质,但是,我国历史研究开始时并非如此。在其它国家,如英国,早在各郡及地方历史学会开始它们的研究工作之前,已经存在着历时悠久的国史和扎实丰富的民族文学,年轻的艾国则不同,国家历史最初是由地区史拼凑而成,其中见不到广阔的全国性画面。 《独立宣言》发表后至少半个世纪内,人们普遍认为美国历史是由各州历史构成的。各州、各地区的历史是基本成分,全美历史则是后人搞出来的派生物。许多年之后,美国人看待本国历史的角度才颠倒过来。 各州、各地区大量独立的历史学会都是新国家的副产品;正如戴维·范一塔塞尔所说,它们是作为”争夺撰写国家历史主导地位的武器“而建立起来的,出生于波士顿的公理会牧师杰里米·贝尔纳普在四位朋友(其中包括哈佛学院图书馆馆长詹姆斯·温思罗普和博学多识的威廉·图德,后者是那位使奥蒂斯名垂史册的图德的父亲)的帮助下,率先成立了麻萨诸塞历史学会,该学会的宗旨是”褒扬天才,描摹风俗,探索美国社会前进的轨迹……以使我国历史真面目不致毁于日剥月蚀和人们的无知及疏略。“贝尔纳普解释说:”我们打算建成一个积极的、而不是消极的写作团体,也就是说,不能象牡蛎那样静等潮水(情报的潮水,来临,而要努力追寻、发现、保存和传播有关情报,在历史方面允应有所偏重。“一七九四年,麻萨诸塞历史学会经本州当局批准成立,会址设于波士顿新落成的唐提环大厦,这座漂亮建筑的设计者是查尔斯·布尔芬奇。此后,这个年轻国家的各州纷纷成立了自己的历史学会。麻萨诸塞历史学会着手搜集不存于国会图书馆的美国早期手稿,这桩工作极其重要,而该协会从一开始就把主要力量放在新英格兰。麻萨诸塞历史学会大力收藏、编辑、印刷、出版殖民地时期记录原件,以此培育人们对本地区历史的自豪感,任何其它团体在这方面的工作都相形失色,新英格兰文人的声誉也因此而至今不衰。一八○ 九年,麻萨诸塞历史学会把最初十卷《文集》付诸发表,及至二十世纪中叶,该学会整理出版的《文集》已逾二百卷。 第158页 首先效法麻萨诸塞的是纽约。纽约历史学会的发起者名叫约翰·平塔德(他刚在股票推销生意上丢了一百万美元,破了产),此人行为奇特,饶有趣味,”写一张传单就能把人们鼓动起来去做任何好事……凭着一枝生花妙笔,他可以召人聚会,而且事先把一切安排得妥妥贴贴,管保诸事遂意。他摸得透每个人的弱点,自有本事利用人们的虚荣心来挖他们的腰包。“这时,他激于保藏历史手稿的热情,设法依靠塔姆梅尼协会(他是这个协会的首任头领,以后又当上了大头目)的贊助创办了历史博物馆,但这个博物馆竟流为专事赚钱表演杂耍的场所和动物园(p.t.巴纳姆后来买下博物馆,在这里搬演了一些最成功的骗人把戏,包括他那只南海美人鱼标本)。一八○ 四年,平塔德说服州议会成立了纽约历史学会,一八一二年还为学会争取到一万两千美元拨款。 其它各州也很快起而效法,宾夕法尼亚历史学会于一八二四年成立,表现出明显的地方沙文主义色彩:在宾夕法尼亚定居十年以上者才有权成为该会会员。新英格兰其它各州也纷纷成立了历史学会——缅因历史学会(一八二○ 年,也就是缅因被确认为州的那一年)、罗得岛历史学会(一八二二年)、新罕布夏历史学会(一八二三年)、康乃狄克历史学会(一八二五年)、佛蒙特历史学会(一八三八年)——向麻萨诸塞索述属于自己的荣誉。至于新开发的西部,随着每个新州的出现,几年之中必然成立本州的历史学会。正如旅馆和铁路旨在聚起需要它们的居民,历史学会则要设法造出一段历史。田纳西(一八二○ 年)、俄亥俄(一八二二年)、伊利诺伊(一八二七年)、密西根(一八二八年)、印第安纳(一八三○ 年)、密苏里(一八四四年)、威斯康星(一八四六年)诸州的历史学会在这方面都不甘后人,动作迅速得很。在南方打头炮的是以首席大法官约翰·马歇尔为首的维吉尼亚历史学会(一八三一年),据该学会一位会员说,它要光明正大地同麻萨诸塞和宾夕法尼亚两州进行竞争,”把就要沉没的荣誉在千钧一发时抢救过来。“北卡罗来纳州紧步后尘(一八三三年),该州社会改革先驱阿奇博尔德·德鲍·墨菲呼吁联邦政府拨款修建大规模运河网以改善本州经济状况,抱怨联邦政府到一八二○ 年为止只给过北卡罗来纳”两座蹩脚的灯塔“。他解释说,这可能是本州缺乏自豪感的结果,所以他提议搞一部北卡罗来纳历史,以便提高本州人民在联邦中的地位,”并使我们对自己的州产生崇敬之情。“ 就这方面的活动而言,州井非最小的单位。州的某一地区(如一八三三年的东田纳西和一八三四年的宾夕法尼亚西部)、县(如一八二一年的埃塞克斯和一八二五年的伍斯特,这两个县都在麻萨诸塞州)、城市(如一八二八年的奥尔巴尼和一八四一年的马里塔),都着手整理自己的历史,维护本地的荣誉。 一八二六年,时值《独立宣言》发表五十周年,各州历史学会更趋活跃,竞相从外国档案馆中挖掘资料。南北战争爆发前的十年,对本地区的忠诚以及各地区间的敌意日益增长,把各历史学会的活动推向了高潮。 不断有人致力于创建一个包括各州会员、放眼全国的历史学会,但都归于失败,地方主义势力之强由此可见一斑。一八一二年,饱学博识、事业发达的印刷商艾赛亚·托马斯大力鼓吹在麻萨诸塞州伍斯特这个内陆城镇(他已在那里建起了美国最大的印刷出版企业)设立历史学会总部的优越性,”这里不必担心大城镇频频发生的火灾及敌人的劫掠——战争期间港口城市遭受的威胁尤为严重。“然而,美国文物学会并没有成为全美历史的着述中心,尽管这个学会收藏各州及地方史料最多,但也陷于逐州探索美国历史的框框而不能自拔。 直到一八八四年,美国历史协会才为所有历史学家提供了全国性的研究范畴。迟至一九○七年,撰述美利坚合众国历史的历史学家们方始成立了独立的专业性学会。 了寻找能够代表范围广泛的美国历史的象徵性人物,一些能力最强的研究者把注意力转向了传记。戴维·克罗克特的《自传》、威姆斯的《乔治·华盛顿》、怀尔特的《派屈克·亨利》、图德的《詹姆斯·奥蒂斯》及其它诸如此类的传记拥有的读者如此之多,对全国历史书籍感兴趣的人却寥寥无几,两者恰成鲜明对照。早在具有学术价值的全美史专着问世很久之前,就有各种体例、各种篇幅、写作特色各异的美国人传记了。传记作者们踊跃地填补空白着的国家历史,好在”建国先贤“们逝世未久,自有个人回忆和对家庭、地区的忠诚吸引传记作家们大显身手。 《美国人传记:对美国杰出探险家、政治家、哲学家、牧师、战士、作家及其他卓越人物之历史记述》(一七九四年;一七九八年)的作者杰里米·贝尔纳普想成为美国的普鲁塔克。他和他的仿效者们从全国遍选英雄作为传记主人翁,打算以此吸引”北美大陆所有地区“的读者。宾夕法尼亚州的桑德森兄弟及其合作者另闢蹈径,推出九卷本的《独立宣言签署者传》(一八二○年至一八二七年)。华盛顿·欧文则超然于地方爱国主义之上,他的三卷克里斯多福·哥伦市传记趣味盎然,该书把哥伦布奉为第一位美国英雄。在这些旨在取代国家历史的传记着作中,最雄心勃勃,从长远 来看也最成功的要数贾雷德·斯帕克斯的《美国人传记丛书》(一八三四年至一八四八年),这部丛书最后出到二十五卷之多。他在一八三二年开始计划搞一套丛书,”在某种程度上这是一种与整个国家有关联的历史……它展示我国一些最卓越人物的性格和活动。“斯帕克斯从全国各地约请撰稿人,巧妙地为东南西北的爱国者们提供了一部不偏不倚的英雄谱。 第159页 斯帕克斯小心谨慎而又慷慨地把荣耀分给全国各个地区,一些名声不大或因年代久远而不至激起党派情绪的人物,他也收入了许多,如宾夕法尼亚的鸟类学家亚历山大·威尔逊和维吉尼亚的约翰·史密斯船长。后来丛书站住了脚,安安稳稳地出到第二集了,斯帕克斯才有勇气编纂各地区视为圣贤的元勛们的传记。他把法国探险家拉萨尔和派屈克·亨利的传记收入一册,接着又把麻萨诸塞州的詹姆斯·奥蒂斯和乔治亚州的詹姆斯·奥格尔索普的传记编在一册里,在独立革命由谁发难这个敏感的问题上,派屈克·亨利传记的作者小心翼翼,有意含糊其词: 至于究竟应当由谁领受最先推动独立革命的光荣,这个问题极难得到满意的回答,因为在列克星敦战役和宣告独立之前,没有任何一个事件与同期发生的其它许多事件有本质上的重大差别,从而能被视为导向独立革命的第一步。当然,独立革命爆发前的那段时期,亨利在两个主要殖民地之一的维吉尼亚始终走在大多数感情炽烈的爱国者前面,他建议并利用自己的影响付诸实行的措施被其他杰出的自由事业拥护者指为不成熟和过于激烈。亨利有幸能在有生之年领受因功绩卓着而应得的褒奖,以及全国同胞的无限赞美和敬意。 传记丛书陆续问世不久,斯帕克斯本人撰写了一部《本尼迪克特·阿诺德之生平与背叛》,这个题目自然会得到全国爱国者的衷心贊成。拉尔夫·沃尔多·爱默生在题为《历史》的论文(这本是一篇演讲稿,他据此作过多次讲学,一八四一年收入他的《论文集》付诸发表)中声称:”确切他讲,美国没有历史学,只有传记。“他不仅点出这个难以解释的事实,而且还描述和论证了美国学术上的这片空白,那就是:有关全国历史的着述仍然少得可怜。爱默生对”代表性人物“的共和主义思想一直都很着迷。然而在美国,若想把传记这类历史性着作写得受大众欢迎,殊非易事。在有些地方,如欧洲,历史创造者是骑士、贵族、国王、王后,甚至连他们的私生活都充满了魅力。但在美国,正如圣乔治·塔克告诫派屈克·亨利的传记作者怀尔特时所说的:”我们的活动舞台完全局限于国内,既不能致新奇,又无法求变化。“所以,难怪约翰·马歇尔想用整个新大陆的历史代替传记主人公的生平,而威姆斯则总想虚构或渲染琐事。 直到南北成争之后,从全国角度撰写美国史才开始变得通行起来,不过,甚至早在十八世纪末期,就已有人打算。尽管并不具备这种能力)展示美国历史的全貌。当时,有关国家历史的着述量少而且无力,这最清楚地显示出民族感情的不成熟,对国家前途(而不是对某一州或某一地区)的悲观情绪以及地方爱国主义势力之强大。许多年来,美国人主要依靠英国方面的材料撰写本国历史。英国辉格党有一份叫作《年度纪事》的刊物,埃德蒙。伯克写的独立革命时期历年事件慨要就刊登在上面,美国历史学家对独立革命的描述大抵取材于此。在半个多世纪内,美国人写独立革命(如韦斯利·弗兰克·克雷文所示)都跳不出英国托利党人乔治·查默斯那本生气盎然的大作《当前联合起来的诸殖民地之政治编年史》(一七八○ 年)的框框,这部书着力描述了英国殖民地政策的弱点、新英格兰地区争取独立的漫长斗争以及根据英国近期立宪史考查美国独立运动各项要求的重要性。 第一部由”美国人“写的详尽的独立革命史出自威廉·戈登之手,这位牧师热情洋溢却不大可靠,他出生在英国,一七七○ 年来到北美,投身于争取独立的事业。多年来他一直为撰写独立革命史搜集资料,临到写成发表之前,他发现这部书不会被美国人接受。于是,他回到英国,经过一番大删大改,又大大缓和了书中的语气,终于出版了这部《美国独立的起源、过程及实现》(四卷本,伦敦,一七八八年〕。其实,这部书的大部分内容也是从《年度纪事》抄来的。美国第一部内容充实而全面的独立革命史(三卷本,一八○五年)出自默西·奥蒂斯·沃伦的手笔(她是詹姆斯·奥蒂斯的妹妹,艾比盖尔·亚当斯的朋友)。值得注意的是,被美国各党派人士认可的权威性《独立战争史》(一八○ 九年初版为义大利文,一八二○ 年译为英文再版)的作者并非美国人,而是一位名叫查尔斯·博塔的义大利人。约翰·亚当斯认为博塔写得最好,杰斐逊更预言此书将成为”我国独立革命史的通用手册“。艾比尔·霍姆斯牧师广早餐桌独裁者”的父亲)打算把他的《美国编年史》(两卷本,一八○ 五年出版;一八二九年再版)写成一部综合性美国史,从初建殖民地写到此书出版的那一天;动笔之初,他十分坦率他说:“虽然已经有人写了美国地方史,但说到全美历史,甚至连概要都没有。”然而,尽管他雄心勃勃地试图率先撰述全美史,但由于缺少贯串全书的总纲,他最多只能写出一部《编年史》——北美大陆所发生事件的逐年记录。 对“美国”历史各有偏重以及对尚未成熟的民族传统模模糊糊的崇敬之情,在其它方面也有所表现,例如历史文件的收藏、保存和重印。费城的埃比尼泽·哈泽德属于最早一批历史文件收藏者,也最热心,他在革命期间任邮局总检查长(一七七七年至一七八二年),藉助于在各地视察之便,利用力数一千美元的政府拨款,誊写和收藏文件。但是,他编纂的《历史文集》(两卷本,一七九二年至一七九四年)只涉及美洲的发现、最早建立的几个殖民地和新英格兰联盟,而且销路太差,以致无法继续搞下去了。尽管如此,哈泽德毕竟开始从全国角度观察历史,这一点在彼得·福斯编辑的《短文选编》(四卷本,一八三六年至一八四六年)和《美国档案》(九卷本,一八三七年至一八五三年)中得到了更广泛的体现,直到现在,研究独立革命的当代历史学家还在使用这两种书。就这样,美国人要么全力以赴地搜集殖民地时期的手稿和数量很少的印刷文件,要么耽迷于传记写作——他们还不知怎样把精力用来撰写具有连贯性的全美历史。 第160页 这时,乔治·班克罗夫特登场了。要了解班克罗夫特所造成的巨大而持久的影响,必须首先搞清当时的形势。美国虽然有了自己的文化,但毕竟建国伊始,立足未稳,人们正在热切地寻找显示自己民族性的标志和象徵。时至一八三四年,也就是班克罗夫特第一部着作问世的那一年,美国历史着述界不再是杂树丛生的一片蛮荒,其中已结出累累果实:文件选辑,洋溢着爱国热情的传记,以及对本州本地区过于虔敬的着作。在整个新大陆的过去与国家的现在之间,还有待开闢一条宽阔的通途。 因此,一旦某位极其勤奋、想像丰富、学识渊博的天才致力于这桩开拓事业,他的着述自然就成了那个世纪伟大的不朽之作。然而,谁又能料得到,这指导美国人阅读和思考国家历史的第一部美国史巨着竟不是出于沙文主义者之手,而是一位世界主义者的作品。在班克罗夫特看来,美国史只是人类全部历史的一部分。 乔治·班克罗夫特生于一八○○ 年,他的父亲是艾伦。班克罗夫特牧师(美国上帝一位论教派协会第一任会长,他曾把马歇尔所着五卷本华盛顿传记节略为一卷)。乔治十三岁进哈佛学院,一八一七年毕业,深得安德鲁·诺顿和爱德华·埃弗雷特两位教授及约翰·柯克兰校长的宠爱。他先学了一年神学,随后由柯克兰校长在哈佛校友中筹资送他留学海外(学习三年,每年七百美元,此外还有一千美元供他在义大利和法国旅游一年,他父亲又添了五百美元)。年轻的乔冶拿着这笔在当时相当可观的钱,在欧洲大陆和英国度过了四年学习和旅游生活。他先用了两年时间在哥廷很大学学习东方语言和圣经,然后在柏林和海德堡进修了一个短时期,再赴巴黎和伦敦求学,最后去瑞士和义大利游历了一番。 班克罗夫特于一八二二年八月回到美国,当时极少有人象他那样遍游欧洲。他不仅掌握了只有少数美国知识分子懂得的当代各种欧洲语言,而且结交了一班显赫人物,其中包括哥德、亚历山大·冯·洪堡、居维叶、拉斐特、加勒廷(当时任美国驻法国公使)、华盛顿·欧文、拿破崙的妹妹、波琳·博尔吉斯公主、吉西奥丽伯爵夫人、拜伦勋爵,班克罗夫特的老导师安德鲁·诺顿教授看到自己送出海外留学的这位有出息的年轻人如今留着柔软光滑的络腮鬍,衣着花里胡哨,见面时竟吻自己的双颊以示问候,不禁大为震怒,写信和他断了交情。尽管班克罗夫特日后成果赫赫,但永远失去了波士顿人对他的尊敬。这种疏远把他推入了各种观点纷然杂陈的思想境界,使他能够从全世界的角度看清美国的独特命运。 在国外,班克罗夫特受到德国历史学家们尤其是阿诺尔德·黑伦的薰陶,学会了尊重史料以及探索客观真实的方法。黑伦那种认为人类是一个整体的理论源于古希腊和欧洲的政治制度,班克罗夫特本人深刻的上帝一位论教派背景更加强了这一理论。早在一八二八年班克罗夫特最初想到撰写历史时,他所构想的似乎就是一部全人类的历史,美国史不过是其中的一部分而已。他于一八三四年发表的第一部历史着作虽然以美国为中心,但他笔下的美国史只是人类历史上近期发生的重大事件。 班克罗夫特是美国宣传家,但并非沙文主义者。在他看来,美国历史揭示了人类的一支在人类大踏步演进过程中所起的作用。这一宏大的主题微妙地表露在以下事实中:尽管他把自己的着作称为“美利坚合众国”历史,但严格说来,他整部原作的笔墨全部用来描述这个新国家诞生之前的时期。三十多年间(一八三四年至一八六六年)陆续出版了前九卷,从法国人和西班牙人于十五世纪末至十六世纪初始建定居点写到一七七六年。第十卷(一八七四年)写的是一七七六年至一七八二年这段历史,副标题仍是《美国独立》。后来,他才增写了两卷《宪法制定史》(一八八二年)。由此可见,他那部开创性的“全美”历史巨着描述的乃是一个尚未成其为国家的国家,然而,他并不认为这里面存在什么矛盾:美国历史主题的特点在于这部历史在国家形成之前就出现,而且具有世界性意义。美国的使命——聚合各族人民来寻求人类自由,这一点在殖民时期体现得最彻底。当时人们刚从世界各地来到这里,各族人民首次携手合作,共同奋斗。美国人对自己的使命抱着一种信念,那就是要把这个国家建设成为圣经里烟憎生辉的“山巅之城”,而班克罗夫特这部着作的持久影响力则加强了这种信念。 在一次题为“人类进步的必要性、现实性及前途”的演讲(一八五四年)中,班克罗夫特概要说明了他的从全球着眼的主导思想: 上帝与人类的相互关系构成了人类的统一性。彻底认清这种统一性,就能为未来开拓最美好的前景。诚然,各个民族有着不同的信仰、制度和家庭。把作为一个伟大整体的人类合为联邦,绝非一朝一夕能够完成的事业,但我们要把各族人民看作这个伟大整体的组成部分,就象许多弹簧和车轮,将来有朝一日会组合到一起的……在这桩伟大事业中,我国处于最光荣的行列……我们这片土地不仅接纳所有各国的人民,而且接纳他们的思想观念。抹掉世界任何一个主要民族留下的印记,我们的命运就会是另外一种样子。义大利的哥伦布和西班牙的伊沙贝尔发现新大陆,为移民和商人敞开了大门;法国为我国的独立贡献了力量;我们的语言起源于印度;我们的宗教来自巴勒斯但;回响在我们教堂中的赞美诗产生于义大利、阿拉伯沙漠、幼发拉底河畔;我们的艺术来自希腊,我们的法律取自罗马;我们的海事法典本于俄国;英国为我们提供了代议制样板;而北美各殖民地立旨崇高的共和联盟也遗留给我们一系列宝贵的财富:在思想领域,教导我们要各种意见兼蓄并收;在行动领域,则留给我们那富有创造力的联邦原则。因此,我国比任何其它国家部更充分地体现出人类的统一性……结论是,为了适应人类走向统一和融合的趋势,社会的组织必须越来越符合自由的原则。 第161页 班克罗夫特几乎一刻也没有背离这个主导思想,第一卷开宗明义第一句话就是:“美利坚合众国乃是包含世界上所有文明民族的伟大政治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第十二卷最后一句话指出, 在一七八九年,“全世界的朋友们都祝愿这桩史无前例的事业获得成功——把各州和准州统一为一个幅员辽阔的联邦共和国。”班克罗夫特描述了历史较久的各民族的支流如何流入美国历史之河,在那里混合,纯化,然后又流向它方。他虽然主要写的是美国,但放眼全世界,列举了欧洲各民族的活动和贡献,探究了西班牙、法国、英国所发生的事件对美国产生的影响。要想找到沙文主义气息更少的描写民族特性的着作,恐怕是不容易了。 班克罗夫特的着作一鸣惊人。据估计,第一卷于一八三四年出版后刚刚一年,就进入了新英格兰地区三分之一的家庭。班克罗夫特靠版税发了财。十年之内,第一卷出到十“版”,及至一八七八年,共再版二十五次。以后各卷也颇受欢迎,销路极畅。 班克罗夫特之所以获得成功,主要是因为他超越了地域观念,也正是由于这样,他的着作自然不可能令各殖民地的人们完全满意。保守的新英格兰地区辉格党人不喜欢他那种杰克逊式的民主观点。忠于本州的维吉尼亚人感到愤愤不平,因为他把他们同麻萨诸塞人混为一谈。尽人皆知,高贵的波士顿居民鄙视那种“只在全国范围”有名气的人,而班克罗夫特也被归入了此类。班克罗夫特公然不讳地支持杰克逊、范布伦,波尔克,以致几乎失去了波士顿人对他的尊敬。不过,他总算由于对党忠心耿耿而得到了报偿,先是被任命为波士顿港收税官,然后又先后担任波尔克手下的海军部长、代理陆军部长、驻英国公使。班克罗夫特所从事的政治活动使他脱离了带有排他主义倾向的波士顿人,南北战争爆发前夕,他对美国历史所持的全国性观点更加彻底了。 在班克罗夫特走完他那不平凡的生活路程之前,他的声名早已超出了党派范围,而他最显赫的成就并不表现于他所担任的公职。利奥波德·冯·兰克称他的历史着作是“本着民主观点撰写的空前佳作”(这种说法使他多少有些着恼),他的老师黑伦则称赞他的着作是“一部真正充满灵感的历史”。作为撰述本国历史的美国历史学家而能受到国外人士如此广泛的称许,从建国之始直到今天,仅他一人而已。在国内,班克罗夫特的名气也是与日俱增。在一八四五年安德鲁·杰克逊总统的葬礼上,他代表国会致颂词,二十一年后,他又于一八六六年二月十二日的国会两院会议上宣读悼念林肯演词。一八六七年,安德鲁·詹森总统任命他为驻柏林公使,后来格兰特总统又请他继续留任——这都是出于总统个人对他的赏识而与党派无关。后来,他当上了国会议员。他于一八九一年逝世,遗体运回故乡伍斯特时,哈里森总统命令下半旗致哀。 在班克罗夫特声名鼎盛之日,哪位美国历史学家要想吸引广泛的注意,最容易的办法(有人认为这是唯一的办法)就是同班克罗夫特唱对台戏。辉格党人、律师兼编辑理察·希尔德雷斯(他也是麻萨诸塞人)就这样干过,发表了一部六卷本的历史着作(一八四九年至一八五二年),写到一八二○年密苏里妥协案。他力图利用班克罗夫特来衬托书中强烈的联邦主义观点、故意装出来的公允态度以及对经济因素的重视。维吉尼亚大学伦理学教授乔治·塔克是位多才多艺的学者,他在一部着作(四卷本,一八五六年至一八五七年)中试图纠正班克罗夫特的偏见,此书写到一八四一年,作者为奴隶制辩护,南部色彩很浓。然而,在班克罗夫特的熠熠光彩之下,上述西部着作显得黯然无色。 为什么班克罗夫特的着作这样快地受到欢迎,并产生了如此深远的影响?原来,美国建国初期几十年中民族精神之薄弱、相互冲突的地方观念之盛行以及对美利坚民族的意义和意向的认识之模糊、混乱,赋予班克罗夫特以独特的使命和独特的机会,使他成为美国民族性的大宣扬家。在很多美国人眼中,他首先是一个预言家,然后才是历史学家,因为他用美国民族的历史证明了这个民族的使命。他在宣扬民族使命时,没有丝毫沙文主义论调和仇视外族的色彩,因为正是人类的使命向他展示了美国的独特命运。班克罗夫特在探索第一代美国人的意向时,找到了民族意向的象徵,它不为政见所囿,而是体现着全人类的希望。 四十二 阐明建国目标的节日 美国人塑造受人喜爱的传奇性英雄人物和神化国父华盛顿的形象不可谓不快速,但树立其它爱国主义象徵以及这个国家的典礼仪式却十分缓慢甚至停滞不前。例如,二十世纪洋溢爱国激情的场合上最引人注目的是国旗和国徽,但在当时,一直拖到南北战争之后才确定国旗国徽的式样。一七七六年一月一日,华盛顿统率的大陆军在麻萨诸塞的萨默维尔升起了殖民地独立战争中的第一面旗帜。这面所谓“大联盟”旗帜蓝底上的英国圣乔治及圣安德鲁十字架和红白相间的十三道条纹,很象十八世纪初以来飘扬在殖民地各港口的东印度公司旗帜。一七七七年夏天,在费城召开的大陆会议通过决议,规定美国国旗为十三道红白相间的条纹,“国旗内有蓝底衬托的十三颗白星,象徵一个新的星座”。但是,这个规定太不明确,从中可以产生出许多花样,所以全国各地甚至军队,都不清楚国旗究竟应当是什么样子,也不知道在什么场合、以何种方式悬挂国旗。实际上,为独立而战的美国人有着各自的地方旗帜,图案五花八门:响尾蛇、松树和矮棕榈、鹰,象徵性的锁链、锚,或者是箴言警句,如“不容践踏”、“呼吁上苍”、“万众一心”、“不胜利毋宁死”——但权威性的国旗尚付阙如。 第162页 国旗的设计工作是遵照华盛顿的指示进行的,可是直到一七八三年三月,战争业已结束,华盛顿才得以亲睹国旗的标准模样。国旗的主要设计者很可能是费城多才多艺的法官、《独立宣言》的签署者之一弗朗西斯·霍普金森,至于贝酱·罗斯缝制第一面星条旗的传说则要向她的外孙求考证,他曾于一八七○年向宾夕法尼亚历史学会讲述自己家庭的古老故事,但其中大多于史无据。 佛蒙特和肯塔基两个州获准加入联邦后,国会于一七九四年规定国旗图案由十五道条纹和十五颗星组成,但否决了“永远确定美国国旗图案”的提案。后来,又有一些新州加入联邦,但在一八一二年战争中,美国军舰上飘扬的国旗仍是星、条各为十五,这也就是弗朗西斯·斯科特·克伊所目睹的星条旗。一八一八年,国旗图案不统一的问题在国会提了出来(国会悬挂的国旗是十八道条纹,而纽约海军造船厂悬挂的国旗只有九道条纹),于是国会以法律形式规定国旗条纹为十三道,并规定以后每增加一个新州,国旗上便相应地增加一颗星。然而,公共场台的国旗仍是各色各样。一八五七年七月四日,有人观察了各处悬挂的国旗,不禁哑然失笑,因为“纽约的船只、旅馆、公共建筑悬挂的国旗图案五花八门。大部分船只上的国旗白星排成五横列,每列六颗,一共三十颗当时正确的数目应当是三十一颗……公共娱乐场所、纽约和泽西城各家旅馆悬挂的国旗图案大多是由三十一颗小星组成的一颗人星。还有一些船只上国旗的五角垦排成菱形或环形。一艘船上的国旗是一颗以小星饰边的大星,另一艘船国旗上的白星则组成一只锚的图案……”星条旗经法律确定之后,过了很长时间才正式、普遍通用起来,自从安东尼·韦恩将军十一七九三年同印第安人开战以来,美国军旗通常都是蓝色,中央是一只抓着美国盾徽的秃鹰,旗的上端缀以数目不等(因州的数目而异,的白星,下端是团队标志,或许,这有助于说明最初为什么用“展翅之鹰”来形容托马斯·哈特·本顿参议员和其他西进拓边倡导者自夸自贊的演讲(“展翅之鹰”的这种美国特定用法始于一八五八年前后),后来,各兵种才陆续奉命打出星条旗:卫戍部队和炮兵在一八三四年,步兵在一八四一年,工兵在一八六六年,海军陆战队在一八七六年,骑兵在一八八七年。关于国旗及其图案的意义虽然有过不少充满感伤的描述,其实直到南北战争,国旗的演变史可谓是一团混乱。一九一二年六月二十四日,塔夫脱总统终于下令统一了国旗图案。 确立国歌的情形与国旗大同小异。由于党派感情各有所锤,很难确定把哪支爱国歌曲作为国歌。着名联邦党人约瑟夫·霍普金森于一七九八年作的《欢呼哥伦比亚》是主要的国歌竞争者,但起先听上去不象国歌,倒象是政治歌曲。弗朗西斯·斯科特·克伊如何写成《星条旗》歌词的故事已是家喻户晓。一八一四年九月十四日,他登上一艘英国军舰谈判释放另一名美国人的事宜,目睹巴尔的摩附近的麦克亨利堡遭到英军炮轰。但是,克伊本人的政治感情(他的歌词中带有强烈的反英色彩,特别是很少演唱的第三段歌词欢呼“他们的血洗刷了他们那骯脏的脚印”)显然使人们迟迟不愿把这首歌看作爱国主义赞歌。十九世纪五十年代之前,很少有学校歌本收录《星条旗》,直到十九世纪九十年代,美国陆海军才规定它为仪式上的演奏歌曲。一九三一年三月三日,国会终于通过一项法案,确定克伊谱写歌词的《星条旗》为国歌。 建国之初几十年间,全国性节日应当是哪些日子也模糊不清。这一点正如其它旨在阐明民族性的尝试一样,美国人由于史实不明和地区、党派之争而长期处于混乱状态。直到二十世纪,这种混乱状态的痕迹依然存在:从技术上讲,美国至今还没有全国性节日。总统和国会规定了几个联邦“法定公共假日”,但仅对哥伦比亚特区居民和联邦政府雇员有效。此外,每州都自定节日。新年、华盛顿诞辰、阵亡将士纪念日、美国独立纪念日、劳动节、退伍军人节(停战日)、感恩节、圣诞节——这已经把联邦法定公共节日包括无遗了,这些是各州共有的节日,但这只是由于各州都分别採取了适当的法律措施。除了以上所列各州共有的节日外,至少还有五十天被某州或某几州正式作为法定或公共假日。这些假日名目繁多:植树节,耶稣受难日,四旬斋前一日,斋戒日,罗伯特·李诞辰纪念日,林肯诞辰纪念日,德克萨斯独立日,邦克山战役纪念日,哥伦市发现美洲纪念日,内森·贝德福德·福雷斯特诞辰纪念日,安德鲁·杰克逊诞辰纪念日,托马斯·杰斐逊诞辰纪念日,本宁顿战役纪念日,休伊·朗诞辰纪念日,普拉斯基纪念日,邦联纪念日,威尔·罗杰斯纪念日,道格拉斯·麦克阿瑟将军纪念日,国旗纪念日,万圣节,南北战争之前,除了纯宗教节日外,其它节日所纪念的事件要么并未发生,要么在当时并不被认为有什么纪念意义。 当然,七月四日註定要成为美国最重要、最具有本国特色的政治性节日,但这个节日也是逐步取得这种地位的,而早期庆祝这个节日的情况最能表明美国民族精神的变幻不定。 第163页 美国的历史很短。甚至到了十九世纪三十年代,有些人还能回忆起独立革命初期的事。敏于观察的纽约青年乔治·坦普尔顿·斯特朗在日记中谈到这一点(一八五四年十一月八日): 我们这个民族太年轻,因此我们总感到缺少一种民族性,任何能够表现“美利坚”民族存在的东西都使我们欣喜莫名,我们没有英国、法国那样几百年的盛衰兴亡可资回首;有关美国民族性的记载全告阙如,而我们感到确有补阙的必要。于是,联邦各州都成立了“历史学会”,它们抓住并垄断殖民时期和独立革命时期每件本无价值可言的注事。我们渴望有自己的历史,但既然我们没有那些古老民族(盎格鲁一撒克逊、法兰克一查理曼、霍恩斯多芬、吉柏林……)那样悠久的历史,我们便本能地津津乐道自己那虽然不长但充满意义的历史,对早期移民、殖民地总督和独立革命英雄的每桩琐事都尊崇有加。在美国,一篇生动描述纽约五十年前生活习俗的文章会受到热烈欢迎,而伦敦人对皮特和福克斯所处时代的风俗素描是不会这么感兴趣的。 在这样一个新生的国家,全国同庆的节日总不免与国家的诞生有某种联繫。从十七世纪初起,美国人对“建国的目标”一直进行着与众不同的执着探求,有限的史料更使这种着迷劲头历久不衰。 美国人回顾本国并不久远的历史时(即使他们自己不曾亲历这段历史,他们的父辈或祖父辈却是那时代的人),他们总是追溯立国的“基础”。这是个熟悉的主题,人们在建国初期几十年间不断提起它。“我们这个民族的起源完全有史可查,”首席法官詹姆斯·肯特一八二八年在纽约历史学会说,“……我们不能象欧洲古老的民族那样追溯自己的根源,认定自己来自智慧超凡的祖先,也不能凭夸张与想像将我们的开国圣哲和英雄们罩上诗意的光彩。其实,我们也用不着这样做。能够从单纯而严格的事实记载中溯本寻源,已经赋予我们这个民族以足够的光荣了。”弗朗西斯·帕克曼在南北战争结束那一年说道:“与旧大陆各民族文明的发源不同,美国文明的渊源从历史记载中可以看得一目了然。表面看来,这未免显得单薄脆弱,其实却是丰富而有力量。本来无力的东西依靠生活源泉就变得强大起来,在其它地方本会消失在人群中的人们,在这里成为挺然而立、掌握命运的人物。”由于美国历史的这种独特性,美利坚民族习俗自然会有其独具的特点。 赞颂美利坚民族特性——即其“独立性”的同时,不能不证明这个民族与英国分离的合理性,不能不赞颂这个民族所担负的世界使命。美国人认为阐明独立的理由对这个国家之诞生至关紧要,因而便开始对建国目标和民族使命显示出一种持久不衰的着迷劲头。对民族赞颂与为民族的辩护已合而为一。 这个新民族并不打算推崇某件事或某项行动,而是要赋予一项声明以圣典的地位:公开宣布法定权利和普遍原则。“宣布这项声明,这件事本身所散发的光辉就会使与之有关的实际行动黯然失色。”美国人在探索民族性的过程中逐渐地、无意识地作出了一些选择,其中以上述这个选择意义最为重大。对于一个以慷慨激昂的文献力其特汪的民族,一个由于成分复杂不清而急于探索民族共同目标的民族来说,这是一种很恰当的表达方式。美国在许多方面是含糊不清的,这使美国人比其他民族更觉得有必要用一种言过其实的明确概念来表明本身的民族性和民族目标。 南北战争之前的几十年间,美国的全国性节日表现了美国人宣扬以往历史的热情,这是不足为奇的。美国人七手八脚、干劲十足地把本国历史上确实发生过的事、可能发生过的事和应当发生过的事一古脑儿混合在一起。七月四日成了全国热心宣扬历史的人们的节日。 七月四日是什么日子,为什么挑中了七月四日,确切他讲,七月四日这一天究竟怎样成为节日,为什么成为节日并具有公认的重要意义,乃是一个可能永远解不开的谜。 最早确定美国独立地位的决议案是大陆会议于一七七六年七月二日(而非七月四日)通过的。大陆会议于七月二日正式表决通过的这项决议案是六月七日由理察·亨利·李提出、约翰·亚当斯附议的,它宣布:“这些联合一致的殖民地从此是自由和独立的国家,并且按其权利必须是自由和独立的国家:它们解除一切对英国王室效忠的义务,它们与大不列颠王国之间的一切政治关系从此全部断绝。”第二天(七月三日)约翰·亚当斯在给妻子的信中写道: 一七七六年七月二日将成为美国历史上最值得纪念的一天,我相信,今后世世代代都将把这一天作为伟大节日。从这天起,直至永远,从美洲大陆的这一端到那一端,人们将于此日举行盛大游行、表演和体育比赛,礼炮轰鸣,钟声悠扬,烟火腾空,灯彩竞艷,纪念上帝信仰者作出庄严决定的这一天……我们的子孙后代将由于这一天所作的决定而无往不胜……结果,各种因素凑合在一起,使得理察·李(连带还有约翰·亚当斯)享受不到全部的光荣。制订并提出这项重大决议案的是理察·李,但他的名字既不见于当时的报纸,也不见于大陆会议记录,其中缘故至今仍不清楚。许多年后,约翰·亚当斯在自传中对此作出的解释是这样的:“汉考克先生是大陆会议主席,哈里森先生是大会全体委员会主席,大会秘书汤姆森先生是迪金森先生的表兄弟,而理察·亨利·李先生和约翰·亚当斯先生都不中他们的意,”然而,无论在个人荣誉究应归谁这个问题上,公众怎样茫无所知、委决难断,但首次宣布独立的日期却是相当明确的,正如《宾夕法尼亚晚邮报》七月二日晚所称:“今天,大陆会议宣告联合一致的各殖民地成为自由和独立的国家。” 第164页 既然七月四日并非首次正式宣告美国独立的日子,为什么赋予这一天如此的荣耀呢?再说,杰斐逊草拟的《独立宣言》也不是在这天签署的。当然,首先需要提出的问题是:七月二日採取了具有决定性的行动之后,为什么还要再搞一个宣言呢?答案很简单:大陆会议採用了通常为限制辩论、节省时间而採用的程序,即先行通过一个开门见山的提案,随后再搞一个提供论据的声明。实际上,早在独立提案付诸表决之前,以杰斐逊为首的委员会(其中包括班杰明·富兰克林和约翰·亚当斯)就开始草拟这份文件了。 这样,理察·李提出的决议案正式通过后,全体委员会便于七月二日至四日讨论杰斐逊等人业已拟就的宣言。 一六七六年七月四日,大陆会议在费城表决通过了这个宣言,并印出副本(上面只有大陆会议主席约翰·汉考克和会议秘书查尔斯·汤姆森的名字)散发各州。七月四日就这个宣言进行的表决是按州投票的,纽约州弃权;直到七月九日,纽约地方会议才授权该州代表投贊成票,大陆会议于七月十五日得知这一消息。七月十九日,大陆会议最后表决通过了“誊写于羊皮纸上之‘美利坚合众十三州共同宣言’”。但是,当时这份文件上还没有那着名的五十五个签名,而且,究竟为什么必须由这些人来签署,无论是当时还是事后,对此都没有明确的解释。 据参加大陆会议七月四日表决的宾夕法尼亚代表托马斯·麦基恩说,签署这个宣言是作为一种公开的效忠誓言,即宣誓忠于已经开始的事业。或者(如他所说),“为了防止我们中间出现叛徒或间谍。”这样看来,签署宣言是出于安全考虑,“无论是谁,只有在独立宣言上签名之后,那年才能在大陆会议享有席位。”假设确实如此,那么这个宣言便是集原则声明和效忠誓言于一体了。美国人惯于以公开宣誓效忠使自己心安,而这个宣言称得上是出现最早、流传最广、名气最大(引起的误解也最多)的效忠誓言。如果说,《独立宣言》的目的只是为了阐朗大陆会议的一项行动,那么,这一宣言的公布确实拖拉得异乎寻常。直到八月二日,大陆会议议事录上才记上了这么一笔:“与会代表签署了经过审议和正式誊写的《独立宣言》。”实际上,这句话并不十分确切,因为当时并没有签署完毕。至少有一位签署者——新罕布夏的马修·桑顿迟至十一月才签名(当时他首次成为大陆会议代表),至少还有另外五位“签署者”(拉什,克莱默,史密斯,泰勒,罗斯——全是宾夕法尼亚人)七月四日甚至还不是大陆会议的代表,至少一位(德拉瓦的乔治·里德)后来才成为“签署者”,他虽然出席了七月二日的会议,但拒绝投票贊成独立。 《独立宣言》签署于七月四日这一说法之所以流传于世,一来是由于许多人的记忆错误,二来是由于事后对历史的编造。神圣的一七七六年之后的十年间,富兰克林、约翰·亚当斯和杰斐逊都曾分别在文章中称《独立宣言》是于七月四日签署的。大陆会议可能是出于谨慎,想先看看各州对《独立宣言》如何反应,所以一七七六年甚至没有公布“签署者”的姓名,这样就更加重了混乱程度。一七七七年一月十九日,大陆会议首次公布了“签署者”名单。此后,大陆会议将正式议事录付印时,竟加以窜改(甚至删掉了一七七六年七月十九日和八月二日两份记录中不一致的内容),以表明《独立宣言》是七月四日签署的。一八二一年,美国国会下令发表《秘密议事录》,过去印行的记录所掩盖的事实终于公诸于世,但此时七月四日签署的神话已经深入人心,以至杰斐逊本人都不肯相信这明明白白的事实。这份文件当年用法律字眼写成的枯燥无味的题目,直到此时才被一个更有吸引力的题目取而代之,并一直沿用至今。 与七月四日这个日子很快发生关连的神话并非只是签署《独立宣言》一事,还有其它更多姿多采的例子,“自由钟”便是其中之一。作为爱国精神的象徵,它几乎与国旗齐名。一七七六年七月四日,《独立宣言》“签署”之后立刻得到全体人民的赞颂——“自由钟”也是这个传奇的一部分,其实,我们不可能确切知道全体人民何时得知关于独立的表决结果以及他们的反应。当时,消息传播速度很慢,一些报纸要等着抄其它报纸上的消息。七月八日,纽约报纸才登出有关理察·李决议案的报导,新英格兰地区的报纸更是迟至七月十一日才发出消息。出于安全和其它方面的考虑,大陆会议的进行通常是保密的。七月六日,宾夕法尼亚安全委员会接到杰斐逊起草的宣言副本,下令七月八日中午在议会厅写读并予以公布。有关当时公众反应的证据居然相互矛盾,约翰·亚当斯写道:“群众欢呼再三,响彻云霄。军队游行,尽管火药匮乏,仍不断呜枪庆贺。”然而,查尔斯·比德尔在自传中却说:“在场的头面人物寥寥无几。将军(姓名被隐去了)发言表示反对独立决议,许多属于辉格党的有地位的公民也颇有异议、不过很快就听之任之了。”八月间,散驻各地的一些大陆军陆续得知七月初发生的事件,他们举行了庆祝活动,这种庆祝往往非常喧闹,酒气熏天。 第165页 费城议事厅塔楼钟声鸣响,向全世界宣告《独立宣言》的签署(这口钟因此而被称为“自由钟”)——这个传说尽人皆知,但纯系子虚乌有。费城议事厅塔楼上确实有一口钟,不过当时历史学家的着作和大陆会议议事录中都不曾提起过它。直到十九世纪三十年代反奴隶制运动兴起,这口钟才获得它那带有传奇色彩的名称。一八三九年,在波士顿举行的麻萨诸塞废止奴隶运动大会上散发了一本小册子,题为《自由钟——自由之友的呼声》,刊有这口钟的画片;这是迄今所发现的有关这口钟之所以得名的最早来历。此后一些年里,这个名称和这幅画便流传开来。在这里,“自由”指的当然不是各殖民地摆脱英国统治而获得独立,而是指奴隶们得到的自由。 不久,一个名叫乔治·利帕德的人编出一段传奇故事,从历史角度认可这口钟,以便其从事新的论战。此人是费城报纸撰稿人,多才多艺,曾先后当过牧师、律师,但在事业上并不顺心,此后便在其短暂的三十三年生命的余年进行了极其大量的爱国活动。利帕德称得上是威姆斯再世,他的小说专门描写修道士和捕奴者们耸人听闻、黄色下流的故事,并靠这个赚了钱。他还是个宗教怪人,坚持不要牧师主持结婚仪式,甚至还在一八五○年创建了自已的宗教组织“兄弟会”,把博爱精神、爱国主义以及初期粗略的马克思主义巧妙地揉合在一起。作为教派首领,他自称“至高无上的华盛顿”,为传教而奔走于全国各地,临到去世前,他已在二十三个州建立了分会。十九世纪四十年代,他在费城《星期六信使报》发表的连载《革命传奇》被全国各地广为传抄,据说,该报发行量从三万份增至七万份,全是仰仗《革命传奇》之力。利帕德成了颇受欢迎的演讲者。一八四九年,《高迪妇女读物》称他“无疑是当代最受欢迎的作家”。 利帕德本人去世后很快就被人遗忘,但他却使“自由钟”名垂史册。作为《华盛顿及其将领——美国革命传奇》(一八四七年)一书的作者,他完全可以同威姆斯牧师相媲美:凭空编出一段故事,日后却被奉为美国“历史”上最最令人难忘的事件。他为这个新国家所创造的庄严的象徵——“自由钟”的图案不断出现在硬币、邮票、政府债券上,终于成为象徵美国民族性、美国目标和美国使命的最受珍爱的标志之一。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号召人们为自由事业购买债券的招贴画中效果最佳的一张画着“自由钟”,上面有一句口号:“再把它敲响吧!”若不是利帕德发挥丰富(虽然有些吹嘘)的想像力,这种情景怎么可能出现呢。 在《华盛顿及其将领》一书里,利帕德描绘了一七七六年七月四日聚在费城议事厅周围那些“神情热切的人们”。独立会堂的塔楼里“有一位老人,白发苍苍,面孔晒得黝黑……衣着简朴,”他身旁站着“一个淡黄头发的男孩,碧蓝的眼睛透着笑意。”这位可爱的老人不识字,所以男孩把钟上的铭文念给他听:“向这片土地上的所有居民宣告自由来临。”老人急于知道钟上的预言是否已成为现实,便让碧眼男孩去大陆会议会堂探个究竟。他刚吩咐完,蓝眼睛、黄头发的男孩就挣脱老看钟人的怀抱,走下漆黑的楼梯。 塔楼里只剩下老看钟人。很长时间过去了,他焦急地从塔楼栏杆探身朝栗树街张望,看那男孩回来没有。又等了半晌,还是不见男孩踪影。人行道旁、草地上面,人越聚越多,可是男孩还不回来。 “唉!”老人嘆息着,“他把我忘了!我只好拼着这老胳膊老腿爬下爬上了,全怪这孩子啊——” 话音未落,只听见一阵欢乐、清脆的笑声。蓝眼睛的男孩站在下面人行道上的人群里,拍着小手,轻风拂动着他那淡黄色的头发。 他挺起小胸脯,踮起脚尖,喊道—— “敲吧!” 你看到老人眼睛里的闪光了吗?你看到老人怎样迅速挽起袖子,用他那枯瘦的手抓住铁制的钟舌了吗?老人似乎变年轻了,身上充满了新的活力。他挥动臂膀,坚定地摆起钟舌。钟声响了!街上的人们听到钟声,发出持续不断的欢呼声!老德拉瓦听到了钟声,上千名水手用欢呼作为回答。全城的人都听到了钟声,一齐从书桌、工作檯边跃起,就象发生了地震。全是虚构——人群,白发苍苍的老人,头发淡黄、碧蓝眼睛透着笑意的男孩,都是想像的产物,历史记载中寻不到半点踪影。约翰·亚当斯确实意味深长地记述了七月八日宣读《独立宣言》之后,费城基督教堂(那里的牧师还是继续为英王祈祷)的敲钟人敲响了钟声,但他和别人都不曾提起议事厅塔楼的钟声。 班杰明·路辛编纂的《美国独立革命实况画集》(一八五○年至一八五二年)描绘了独立革命时期的爱国场面和文物,正是这部画工堪称上乘、并非完全闭门造车的画集,确立了“自由钟”这段故事的地位并使其传之久远。路辛给利帕德的故事添了细节,娓娓道来(还配了一幅“自由钟”的画),从此“自由钟”便当之无愧地成了美国独立革命中的圣杯。 第166页 七月四日为什么被选作节日?这个最大的谜还是没有解开。这个节日的早期历史把事情搅得更加混乱了——在一七七六年之后的五年中,亚当斯总把这天说成是签署《独立宣言》的周年纪念日,在接下来的五年中,富兰克林和杰斐逊又先后在各自的着作中把亚当斯的错误作为史实加以确认。于是,人们也就含含糊糊地把它称为“美国独立周年纪念日”了。 同这个节日相关联的各种神话中,最有生命力、但也是错误最大的一种,莫过于说打从建国开始,七月四日就是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的节日。独立战争期间,每年都庆祝这个日子,大陆会议也参加庆祝活动,但并非每年都正式表决确认这天为节日。独立战争结束后,大陆会议于一七八五年和一七八六年投票决定在七月四日举行庆祝活动,但一七八七年没有就此表决。一七八一年,麻萨诸塞议会通过决议,把七月四日定为节日,这在各州中还是首次。波士顿的节日庆典始于一七八三年,那年该市举行市镇会议议决,以七月四日代替波士顿惨案(一七七○年三月五日)纪念日,每年这天“应发表演讲以示纪念……演讲者应阐明导致这一伟大全国性事件的情感、方式和原则,以及这个吉祥日子在国内和全世界已经产生并将不断产生的重要的、令人欢欣鼓舞的影响。”然而,一七八七年在费城召开的全国制宪会议并没有把七月四日正式定为节日。此后三十多年里,七月四日的庆祝活动充满了强烈的党派色彩,各个政党各自活动。结果,各政党往往在这一天发生尖锐冲突,有时甚至出现暴力行为。 人们对这一日期本身持有异议,是可以理解的。直到一七九五年,有些报纸还在争辩说(它们根据的是上文所引约翰·亚当斯的信),“美国独立”的确切日期不是七月四日,而是七月二日。但是,七月四日这时已在公众心中牢牢地扎下了根。自一七八八年起,联邦党人和反联邦主义者在通过新提出的联邦宪法的问题上展开激烈争论,从此,各党派纷纷利用七月四日这一机会就爱国主义真谛发表不同的见解。在纽约、费城、哈特福德以及其它一些地方,联邦党人包办庆祝活动,把独立革命的神圣事业与引起争议的新宪法等同起来,并普遍利用七月四日这个机会宣扬联邦党的观点,为本党捞取资本。很自然,这种做法激怒了反联邦主义者。例如,普罗维登斯的一千名市民在一位高级法院法官带领下,反对把七月四日定为庆祝批准新宪法的节日,但没有成功。(新罕布夏是起关键作用的第九个州,该州于六月二十一日通过新宪法。)罗得岛州没有派代表出席费城全国制宪会议,全州一片反对新宪法的呼声,而这个州本身直至一七九○年才被批准加入联邦。公民们认为,七月四日“应当是全国人民的节日,而不仅仅是某一部分人的节日”。然而,联邦党人多年来一直试图控制这个本来会是真正全国性的节日。以鲜明的贵族派头和强烈的联邦党色彩闻名的辛辛那提社把七月四日定为召开全州年度大会的日子,因而也被指责为霸占这一节日。又如在波士顿和费城,联邦党人非常成功地控制了庆祝活动,实际上把庆祝活动变成了一党的集会。他们夸赞新宪法,为反对法国人的英国人欢呼,诽谤杰斐逊及其支持者,在联邦党人的势力范围内(甚至在反联邦主义者于七月四日举行的宴会上),连杰斐逊都享受不到因草拟《独立宣言》而应得的光荣,直到他于一七九七年就任亚当斯的副总统,情况才有改观。及至一七九八年,党派情绪已达到极其强烈的程度,七月四日的游行、宴会、演讲,各党都是自搞一摊。那一年的七月四日,波士顿联邦党人着名的祝酒词反映了这种情绪:“但愿亚当斯象桑普森那样,藉助杰斐逊的铁拳消灭成千上万法国人!”在那些年里,呼吁“团结”实际上就是呼吁对本党忠诚。一七九九年七月四日,费城的庆祝活动分为两摊,联邦党人为华盛顿、亚当斯、平克尼、马歇尔(却不理杰斐逊)祝酒,共和党人则为杰斐逊祝酒:“这位政治家起草了值得纪念的《独立宣言》——愿他的美德和爱国精神永远活在美国自由人民的心间。”一八○○年七月四日,在杰斐逊有望当选总统的时候,据传费城联邦党人就已对是否应当继续把七月四日当作节日提出疑问,甚至散布杰斐逊业已去世的谣言。 杰斐逊于一八○一年就任总统后,只不过是把七月四日庆祝活动的控制权转交到了另一个政党(共和党)手中,而没有把这一天变成全国性节日。许多联邦党报纸与共和党报纸不同,不在七月四日这一天登载《独立宣言》。在新英格兰各州,每年七月四日宣读《独立宣言》已成惯例,但于一七九七年中止了。一八○○年七月四日费城举行庆祝活动时,两位校长听到一个学生朗读杰斐逊这篇造反宣言,即拂袖而去。一八○一年之后,共和党人把联邦党人排挤出许多官方庆祝活动,而把赞颂《独立宣言》变成他们的庆祝活动之一。 虽然两大党偶而也会暂时休战,但在七月四日通常都是各搞各的庆祝活动。此时,联邦党指共和党(过去他们一直被排斥于重大庆祝活动之外)迟迟才发现七月四日的意义所在,共和党则以牙还牙,利用当权的机会在官方报导和庆祝活动中有意不提约翰。亚当斯的名字。波士顿共和党人成立了自己的华盛顿社(一八○五年至一八二二年),以确保节日庆典不失党派色彩;联邦党人针锋相对,也成立了一个类似的团体。一八○六年波士顿庆祝七月四日时,一位联邦党领袖杀害了共和党庆典主持人的儿子,这时庆祝活动达到了高潮。联邦党的《哥伦比亚前卫报》(一八一一年七月十七日)表现了时代气氛,它攻击“杰斐逊先生的顾问们每年都要费尽心机,把他装扮成《独立宣言》的起草人,”其实“这份具有纪念意义的文件付诸表决时,其中只有一小部分出自杰斐逊之手,而这也是他从《洛克论文集》中剽窃来的。”一八一二年的战争并没有使党派偏见趋于缓和,新英格兰地区的党派意识尤其强烈。直到息事宁人的门罗总统当政期间,党派意识才减弱了一些,这位总统于一八一七年七月四日前往波士顿参加庆典。 第167页 各地区之间的竞争把历史真相搞得更加模糊不清,而且加深了党派间的敌意,各州、各城镇、各县,都不肯放过历史上任何一点蛛丝马迹来证明自己是当之无愧的革命先行者,其中最有趣、也最成功的要数所谓的《梅克伦堡独立宣言》,在威廉·怀尔特的《派屈克·亨利其人其事记略》(一八一七年)夸耀维吉尼亚的开拓之功而激怒其它地区的爱国者后,这个文件吸引了全国公众的注意力。很快站出来同怀尔特唱对台戏的不仅有麻萨诸塞,而且还有其它许多地方,特别是北卡罗来纳。据称,《梅克伦堡独立宣言》(一八一九年,很多家报纸都登载了这篇宣言)是北卡罗来纳的梅克伦堡县所选出的代表们于一七七五年三月二十日在夏洛特开会通过的。这个文件明确宣布梅克伦堡同英国决裂而独立,其中许多句子到一八一九年成了杰斐逊的名句。如果这篇宣言是真的,就证明北卡罗来纳人宣布独立比大陆会议早了整整一年,是争取独立的真正先驱者,怀尔特笔下维吉尼亚首先发难的故事因而不攻自破。并且,这样一来,杰斐逊的《独立宣言》——说得婉转些——也就远远不象一般认为的那样具有开创性了。 一八一九年六月,约翰·亚当斯第一次看到《梅克伦堡宣言》(“我生平所见过的最稀奇、最神秘的东西之一”),不禁大为震惊和困惑,立刻给杰斐逊写去一信:“这份文件怎么可能直到今天才让我看到?……你知道,如果我当年能拿到它,就可以在你的《独立宣言》之前十五个月让它的声音响彻大陆会议会堂。同这份文件相比,托马斯·佩因的《常识》显得多么可怜、无知、恶毒、短视、失度!……这份文件把当时真正的美国意识表述得如此之好,无论其前其后的着述,都无法同它相比。”他在写给威廉·本特利牧师的信中,指责杰斐逊剽窃:“杰斐逊先生……当时肯定读过这份文件,因为他那一七七六年七月四日的《宣言》模仿其精神,搬用其观点,逐字抄袭其同句……” 杰斐逊答覆亚当斯说,《梅克伦堡宣言》乃是一个骗局,如同几年前谣传北卡罗来纳该地区发现“火山”一样。然而,想让北卡罗来纳爱国者承认其中有诈又谈何容易。一八三一年,北卡罗来纳州议会出版了一本官方小册子,除重印《梅克伦堡宣言》外,里面还附有“证明”该宣言真实性的文件。如今,尽管教科书中有时把这个宣言和“康斯坦丁捐款”相提并论,作为骗人文件的典型,但一些受人尊敬的历史学家仍然相信这个宣言是真的。至于《梅克伦堡宣言》是否真实,这是一个复杂的专业性问题。然而,不管这个宣言在其它地方被看作是真是假,在北卡罗来纳州,它是明文规定的传统。这个宣言的发表日期,一七七五年五月二十日,还刻在北卡罗来纳的州奎上,并且是这个州庆祝第一个《独立宣言》的法定节日。 一八二六年是《独立宣言》发表五十周年,美国各地不约而同地准备赋予这个周年纪念日以新的全国性意义,这种戏剧性巧合把七月四日变成了神圣的日子。此时,美国人已经第二次战胜了英国,而且,尽管不断出现内部分裂的威胁,美国还是安然度过了整整半个世纪。这年的七月四日非同一般,值得来一番非同一般的庆祝。全国各地的报纸都呼吁举行不为“营谋官职者和蛊惑人心的政客”所垄断的庆祝活动。有人在华盛顿《国家通讯员报》上发问:庆祝活动是否将“以通常的方式进行,即烤鸡、鸣枪、喝他个烂醉?”六月间,全国上下都在做着准备,到了七月四日这天,庆祝活动可谓丰富多采:军事检阅、演讲、野餐、私人联欢会、官方宴会,不一而足。在华盛顿,以市长为首的十三人委员会精心制订出了庆祝计划,市长还对所有在世的《独立宣言》签署者和前任总统发出了邀请,查尔斯·卡罗尔、约翰·亚当斯、杰斐逊、麦迪逊、门罗都未能前来,他们那文采郁郁的辞谢信刊登在华盛顿的报纸上。约翰·昆西·亚当斯出席了纪念仪式,纪念仪式上庄严朗读了《独立宣言》,发表了演讲,并呼吁捐钱为杰斐逊偿还债务(他的种植园因晚来的大雨而歉收),最后还放了“美妙的焰火”。这次纪念活动没有蒙上党派之争的阴影。两天后传来消息,杰斐逊于四日中午在蒙蒂塞洛逝世。又过了两天,约翰·亚当斯四日在昆西逝世的消息也传到首都。在亚当斯的儿子、约翰·昆西·亚当斯总统看来,这个双重的巧合对开国元勛和这个国家来说,都是“上苍昭明的恩宠”。当年晚些时候,威廉·怀尔特在华盛顿众议院对两位逝者赞颂有加,并进一步强调这一巧合的含义:同胞们,迄今为止,我们所庆祝的七月四日只是我国独立的周年纪念,参加纪念活动的也只是我们这些凡人。然而最近这个七月四日则可当之无愧地称之为庆祝人类自由的盛大节日了,因为上帝在众目睽睽下亲临庆典——两位开国无勛的双双升天,赋予了这个日子以神的神圣含义。 在远离东部都市错综复杂的政治雠隙的边远地区,那里的人们每年七月四日举行豪放不羁的宴会以示庆祝。深入密西西比河彼岸的刘易斯与克拉克远征队“烧熟肥肥的庸嵴肉,大开盛宴”,庆祝这个节日。乔赛亚·格雷格率领的远征队在圣菲东北两百英里的麦克尼沟扎营,他描述了一八三一年七月四日破晓时分的情景: 第168页 沉沉的夜空刚透出灰濛濛的曙色,充满爱国热情的远征队员们便开始同全国人民一道欢庆这个胜利纪念日了。礼炮和枪声在群山中回响,隆隆的鼓声和激越的笛声更给庆祝活动平添了几分军旅色彩,大家无不为之心动。我们纵情欢呼雀跃,山谷也发出喜悦的回声。在这辽远的蛮荒地带,我们这些徒步探险者每年今日都要尽情庆祝一番,这里没有党派冲突和勾心斗角破坏我们和谐的气氛和几近虔诚的狂欢——每个真诚的美国人,都会把这种情感奉献给这个伟大日子的。 十二年后的七月四日,约翰·弗雷蒙特率领的远征队在前往西北太平洋沿岸的路上停下来,在遥远的科罗拉多的圣弗雷恩堡举行庆祝活动。那些新兴城市出于团结市民和提高当地社会本身地位的需要,不免要找机会举行仪式典礼,而且总是选在七月四日开张旅馆或宣告新学院的成立。七月四日的演讲很快形成了一种独特的修辞学,而且总以这个节日为名。一位傲慢的撰稿者在《北美评论》(一八五七年四月)上对“这些节日”发表评论道:“我们通常都把‘七月四日演讲’视为装腔作势的高调和爱国主义空谈的同义语……匹克威克式的激情、礼花、爆竹、篝火、轰响的礼炮、拖曳的旗帜、拥挤的汽船、文人学士的装模作样、芸芸众生的恣意喧闹,所有这些把本来的神圣节日、虔诚记忆、崇高祭献和‘自由的安息日’变得乱糟糟,令人生厌,”在全国东西南北各地,七月四日演讲已经成为庆祝活动的一大特色,甚至一位新英格兰作家也承认七月四日是“我们唯一可以从严格意义上称之为全国性的节日”。所以,政治家和作家们往往以一篇词采华赡的七月四日演讲而崭露头角,便不是偶然的了。威廉·图德第一篇广为刊行的作品就是一八○九年七月四日的演讲。年仅十八岁的丹尼尔·韦伯斯特在新罕布夏州的汉诺佛发表七月四日演讲,这是他第一次公开演讲,已经显露出使他日后名利双收的风格,后来他又作过许多次七月四日演讲,出足了风头。约翰·昆西·亚当斯未满二十六岁的时候,受波士顿市的委託发表七月四日演讲,首次在公众面前亮相。乔治·班克罗夫特于一八二六年七月四日在斯普林菲尔德所作的演讲是他的第一篇散文。 有些七月四日演讲颇为拙劣,阿蒂默斯·沃德于一八五九年七月四日在康乃狄克州惠塞斯菲尔德所作的演讲便是一例: 各位同胞,因时间关系,我没法从请教徒们坐“五月花”号船在普利茅斯岩岸登陆时起谈美利坚的成长,但每个小学生都知道我们的事业是如何的了不起。我不赞扬早钥殖民地移民,恩必各位能谅解。某些早期移民把弄巫术的愚昧老妇吊将起来,在教友会教徒舌头上烧洞,将犯有微小过失的同胞送上囚犯踏车受苦或戴上颈手枷示众——他们或许为人很好,但我必须承认,我不喜欢他们的做法,所以不谈他们了。我想他们也许用心不坏,因此姑且借用一句新奇而斯文的报纸用语:“愿他们的遗体得到安宁。”然而,那些在美国独立革命中战斗、流血、牺牲的勇士实无可指摘,我们不必担心把他们捧得太高。以我之见,他们受得起赞扬。乔治·华盛顿可称世上第一完人,他头脑清醒,古道热肠,行事稳健。他从不得意忘形!大多数知名人士总不免失之忘形!(这两个字必须用粗体字标出,以示强调——阿·沃)他们踌躇满志,从而忘形,办事草率,滥用宝贵的崇高原则。他们跨上白杨木马,一路奔驰,根本不管这马跑得是否平稳、方向是否正确、是否跛腿、瞎眼或止步不前。当然,他们或迟或早总会摔下马来。当他们看到大众盲目前进时,并不站出来指明方向,而是跟着乱走。他们不知道,现在兴高采烈把他们抬在肩上的大众一旦发现所抬非人,就会毫不迟疑地甩掉他们,永远把他们忘却。华盛顿从来不会得意忘形,他不是这样的人。他热爱祖国,是一位头戴三角帽、身穿短裤的人间大使,他这种人物是很少见到的。朋友们,我们不可能都成为华盛顿,但我们部可以做爱国者,本着基督徒的仁爱精神为人处世。当我们看到一位弟兄走向堕落时,不要把他往下推,而要即刻拖注他的衣襟,把他拉回道德的正途。 所有的七月四日演讲都贯穿着两个主题: 鼓舞精神:这是一种注重历史的民族风格。七月四日演讲所用的语言是为整个国家张目的,正如鼓舞人心的话、夸张的话和旨在鼓劲的话替美国西部和西南部那些新贵们的社会壮声势一样。两者的精神实质是一样的:乐观,热情,不甚区分事实与希望、真正发生过的事和想必应当发生过的事。某城市的建设事业鼓吹者决不会由于该城市尚未成型或根本不存在而闭口不语,甚至还会因此而夸得更欢;同样,国家建设事业鼓吹者也决不会因为国家尚待发展而停止对她进行赞颂。七月四日精神好比一座“民族精神旅馆”,早早建造起来,以侍民族一旦形成,便打开大门欢迎。 民族的轮廓越模糊,便越需要充满信心的语言。因此,七月四日演讲的夸张语调可以视作一种尺码,它所表现的与其说是民族爱国精神的深度,不如说是民族爱国精神之模糊性。一八五一年七月四日,过分乐观的丹尼尔·韦怕斯特在首都庆祝仪式上说:“这个节日使人振奋、喜悦,把所有美国人的心连在一起了。在一年中的其它日子里,我们或许属于某党某派,彼此争吵不休(这些争吵或多或少涉及到公众利益)……然而在今天,我们都是美国人,其它身份不复存在,而只是美国人。”具有丰富想像力的詹姆斯·帕顿在南北战争爆发前夕出版了颇受欢迎的安德鲁·杰克逊传记,他给予杰克逊的最高赞美就是“最具有美国气质的美国人——他是《独立宣言》的体现,七月四日的化身。” 第169页 “最早”——在美国,这就是最高贊语。至高无上的《独立宣言》“最早”宣告了美国的“诞生”。对“最早”的赞颂(纪念《独立宣言》仅是其中一例)是美国生活的特徵,外国人对此感到迷惑不解。美国历史的短暂更加强了这一倾向。美国人判断孰先孰后,不是用历史尺度,而是用游标卡尺。你有你的“维吉尼亚最早的家庭”,我有我的“最早的长老会教堂”(如韦斯利·弗兰克·克雷文所说),美国人争夺“最早”,互不相让。美国历史本身恰如一片无主的大陆,准都可以前往落脚谋生,谁到得最早,准就能够得到荣誉和财富。绝对的“最早”,可以取得无可争辩的至高地位。 庆祝的目的在于证明:美国是一个“脱胎于自由”的国家。美国人把庆祝国庆变成了证明自身合理性的日子。七月四日重申建国的意义所在。宣读并赞颂《独立宣言》不仅是为了纪念国家的诞生,而且还为了纪念国家诞生的“理由”,宣告并重申国家存在的理由和意义。就这样,美国人表现出他们对本国存在的意义是不断关注(和忐忑不安)的。美国人的出发点是:一个新国家的出现必然有其充分的理由和积极的意义。 美国的自我肯定的典礼仪式很多,我们或许应当称之为自我肯定的“狂欢”,而七月四日只是其中之一。在美国,国家的存在和国家的“目标”奇异地混为一体了。七月四日举行盛大节日的目的在于表明(如约翰·亚当斯所说)“导致美国独立的原则和感情”。 美国人在“国家的目标”这个问题上所感到的困扰实有甚于其他民族。历史悠久的民族认为他们国家的存在早已被上帝和历史所认可,自然不必定期申明本国存在的理由。然而,美国却是在一次证明自身合理性的行动中诞生的。首先,《独立宣言》不仅是向美国人,而且是向全世界发出的宣言。美国人从建国之始就不断显示自己负有世界使命,并不断向全世界证明这一使命的存在。美国人不可思议地把七月四日这个最重要的爱国主义节日变成了反覆解释建国目标,并向全人类加以证明的日子。这一点在杰斐逊去世前几天写的一封信中表现得最为明显,他对不能前往华盛顿参加一八二六年七月四日的纪念庆典表示遗憾,接着便阐述了这个节日的意义: 我相信,这一天终将成为对全球发出的信号(有的地方早些,有的地方迟些,但终将遍及全世界),激励人们挣脱锁链,领受自治带来的幸福与安全。过去,僧侣式的愚昧和迷信使他们甘受锁链束缚。现在,我们建立的新国家恢复了自由运用理性与思想的权利。全世界人民认识到或正在认识到人类的权利所在。普照世界的科学之光使每个人都能看清这样一个鲜明的真理,人类的大多数并非生来就是听由役使的骡马,那少数足登马靴的幸运儿也并非因为承受大恩而得以合法地驱策他们的同胞。这就是我国人民和其它国家人民的希望所在;愿每年的这一天能不断唤醒我们牢记人类权利并对此忠贞不渝。 第八章 辽阔的共和国 “邦联政府好比是杂交新品种,世界上尚无先例可循。” ——埃尔布里奇·格里 美国是共和政体长期存在的最大的国家,然而它却比旧世界任何共和政府包含更多、更小型、更有效率、也更富竞争性的独立单元。美国的政治“制度”既是新世界新奇事物的反映,也是所有政治家预测、规划或约束政治发展的最大能力的见证,政党占有重要地位,它是权力和目标的真正核心,然而它们却简直得不到法律的承认。 在其它地方,一个政治国家的建立通常是由于一个强大的省份(如普鲁士、萨瓦或法兰西岛)把它的意志强加于人;或是由于一个入侵者(如征服者威廉第一或拿破崙)强行管辖当地没有组织起来的民众。但是美国不知怎地却自发地变成了一个国家,而且正是那些分散的力量使它得以巩固。在很多使人感到慰藉的幻想中,最吸引人的就是:美国这种政权方式能始终维持不变,或者经过一代人有意识的努力可以牢牢地把它捆住。 四十三 帝国内部的迷雾:从主权论到联邦制 美国的独立是一场脱离母国的战争。它不仅具有政治意义,而且是从欧洲思想体制中脱离出来的另一种方式,是废除旧世界专制主义的另一种手段。加速这场革命的部分原因是由于欧洲人顽固地坚持一种见解,认为当时正在发展的尚欠明确的制度,应该适应那些陈旧过时而不着边际的理论。在西欧,现代国家是通过权力的巩固得到发展的。例如中世纪末的英国,那里有象亨利第一和亨利第二这样强有力的统治者组织了一个中央行政当局,利用巡回法官建立“习惯法”,与此同时,日益巩固的议会又把决策权集中到中央;这样,国家便通过向心力的加强而得到发展。同样,在整个欧洲来说,中央集权已成为国家兴起的同义词。 十七世纪,当不列颠帝国的扩张越过大西洋时,新问题出现了。美国社会所关心的问题甚至比英国本土最偏远的郡所关心的问题更难干预料、也更多种多样。显然,对美国的治理和对英国其它地方的治理应该协调一致,这才是明智的做法。然而美利坚地处远方,通讯联繫不便,致使中央控制十分困难或者不可能实现。即使是最审慎、灵活和有远见的英国行政官员,如果不了解情况,或者如果他们的信息在最好的情况下也落后几个月,那么他们也无从使自己的计划适应殖民地的状况。治理权和职责分散到各殖民地中心去,是由很多条件造成的,但其中最重要的是缺乏通讯联繫。十八世纪中叶以后,通讯联繫开始有所改善,但为时已晚。一个有效的联邦制已经发展起来了。一种美利坚政治制度(它是新合众国的希望,也象徵着它的艰辛),已经缓慢地从殖民地生活的条件下成长起来。 第170页 英国和各殖民地之间紊乱的通讯联繫提供了一条线索,说明殖民地的政治势力是怎么发展起来的。一七五五年以前它们和英国之间没有建立定期的邮递业务。贸易与殖民地委员会(一六九六年后改为贸易局)的官员们负责殖民地事务,对殖民地总督发布指示,并负责把殖民地和帝国连结在一起。他们不得不依靠友好的商船偶然帮点忙。这种通讯联繫的次数虽然可能足以维持亲属之间以及语言、文学和手艺等方面的联繫,但是要作为政府治理的渠道则太薄弱、也太不正规了。 在殖民地靠岸的都是些小型的沿海商船,远洋船很少,因此这些殖民地和“本土”没有什么有效的直接联繫。例如北卡罗来纳总督通常要经由维吉尼亚取得函件,而维吉尼亚又往往要通过纽约才能取得书信文件。举例而言,一七四五年六月伦敦贸易局给詹森总督写信,埋怨说已有三年没有收到他的信了。一年后这位总督从北卡罗来纳覆信说他刚收到他们的信。由于缺少一个优良的海港,北卡罗来纳比其它殖民地更为闭塞,但即使有最好的港口,通讯联繫也十分缓慢拖拉。例如,波士顿通常整个冬季都不能和外界接触。在正常情况下,一位辛勤的麻萨诸塞总督在头年暮秋写的信,伦敦贸易局要在次年四、五月间才能收到。也就是说,贸易局本来应该在议会闭会前向议会提供最新信息,这一耽搁意味着它所提供的情况实际上至少过时一年了。战争的危险也阻碍通讯联繫。从一六八九年到实行印花税法的那一年之间,有将近一半时间英国一直和至少一个欧洲的敌国处于宣战状态。即使一切都顺利,邮件终于到达英国港口,拖延仍未结束。有时寄给贸易局的文件包可在海关存放一年或更多时间不予投递。为了避免耽误,往往多次转手传递信件,结果这些信件在交给收件人以前其秘密内容就成公开信息了。由于贸易局的信件一般说来不能免费投递,贸易局就试图通过非官方渠道一次投递大捆信件以削减邮费开支。直到一七五五年,旧大陆的法尔默斯和新大陆的纽约之间才开闢每月一次的定期邮船航线。 到了十八世纪中叶,伦敦要加紧对殖民地政府的控制已为时过晚了。距离遥远,不定期的通讯联繫以及当地存在的各种紧迫问题,已经在美国造成了至少十三个政府中心。这种权力的分散并非任何人计划的;它不是在应用某种理论;它也不是在表现任何众所周知的宪法的“原则”。它是在英国人最早建立永久性的定居点到爆发美国独立革命之间的一个半世纪中,一阵阵地逐步发展起来的。不列颠帝国的政治机器远不是完美无缺的;在没有任何人有意推动的情况下,一种有效的联邦制度在美国发展起来了。 英国的混乱和英国政府对帝国的管理不当也与此有一些关系。在十八世纪关键性的前几十年里,这些殖民他说是归贸易局管理,但南方事务大臣却控制了殖民地任命权,并由他委派殖民地的总督,这些总督有时是贸易局的对头,总是和它捣乱。英国国内政治胁紧张关系导致大臣们将殖民地总督的职位作为酬报赐给那些紧跟他们的人,而那些人对管理殖民地既不胜任,也毫无兴趣。这些挂名总督(例如维吉尼亚的总督)往往只是领干薪,而把实权交託给代理人。所有这一切都造成英国政策含糊不清、犹豫不定,因而为美国方面形成有效的治理中心开闢了道路。到了十八世纪,英国皇家的总督越来越无力,殖民地的议会就来填补真空了。 这些殖民地议会除了制订其它措施外,还利用它们的权力来徵税,预扣薪水,因而逐步处于统治地位。伦敦派来的总督虽然直言不满,但却变得越来越无能为力。同时,在这十三个殖民地里都有一批人取得政治经验,可以遂心顺意地在自己的议会里开会。在新英格兰和由新英格兰人推行他们制度的任何地方,市镇会议又进一步扩大了自治的机会。就这样,从殖民地的经历中产生了美国的联邦制。 以后,到了一七六○年,就逐步形成了一个混合的帝国;(用安德鲁·麦克劳克林的话说)这是“一个从实地经验中形成的帝国,一个应运而生的帝国……一个为英国人所不能理解的帝国。”这个帝国初具规模,界线不明确,比例不对称,并且看起来模糊不清,但是在一七八七年制宪会议召开前几十年,它就在实际上实行了一种权力分配,以后逐步演变成美国联邦制。这个混合帝国从总的方面来说是相当简单的。由一个中央权威当局(“英王”)控制对外事务,管理陆军和海军,宣战和媾和,管理当时所谓的邮局,掌管印第安人事务,并管理殖民地内部和内陆地区的某些土地。伦敦的议会不为纯属殖民地的内部事务制定法律,而主要是控制他们的贸易和航海,或管理入籍和货币等——这一类显然对整个帝国有影响的事务。那种旨在建立自给自足的帝国的重商主义观念(跟贸易和财富有关),有时也会渗进殖民地内部的经济之中,然而这种现象还是比较少的。殖民地的大部分法律都由自己制定。维吉尼亚或麻萨诸塞的居民会发现他们的日常生活主要(实际上几乎是完全)受到他们自己的殖民地议会法律的约束,虽然在背后仍隐约存在着皇室拒绝承认或向枢密院上诉的极大可能性。当然在这一切的下面还有英国的习惯法,但是,甚至对习惯法,殖民地的人民也明目张胆地进行了修改。那些越来越不受伦敦支配的法官在本地引用习惯法时,不断地使习惯法适应当地的需要和当地的观点。到了十九世纪和二十世纪,美利坚联邦所作安排大体上仍然如此,更动甚微。 第171页 远在不列颠帝国逐步形成这些实际安排之前,西欧就积累了现代国家的理论基础——至少从十五世纪就开始了。但是帝国的这种安排很少考虑到现代理论(从很多方面来说,和现代理论是格格不入的)。例如关于“主权”的新理论认为,对于国家这个概念来说,最重要的是要有一种唯一的、至高无上的权力,只有它才有权立法。封建主义依据权力划分、权力分配、权力对等诸如此类的理论而发展起来,但现代国家(例如英国或法国)则只有在其人民接受了关于每个国家都拥有单一的、不可分割的“主权”(至高无上的权力)这个概念之后才有可能发展。一五七六年法国让,博丁赋予主权的概念以经典的形式。他说,每个国家都拥有“至高无上的、永恒的权力”,它是无限的,不可能加以限制。十六世纪时英国霍布斯在《利维坦》(一六五一年)一书中再次坚持主权是不可分割的。洛克的《政府论》(一六九○年)仍然贯穿着不可分割的“主权”论,认为这一主权应掌握在创建政府的人民自己手里。当现代国家在欧洲发展起来时,主张政府权力不可分割的信念也越来越广为流传了。从十六世纪初期开始,美国的经验却产生了一种有效的联邦安排,而欧洲的思想家则认为这样的安排简直不可思议,它同现代国家的存在是矛盾的。 大西洋两岸很难相互谅解,这是不足为奇的。那些论证和阐释欧洲政府最新发展的思想,看来恰恰否定了美国的经验。殖民地生活产生了有效的联邦制,而欧洲的生活和思想却产生了一种称为“主权”的教条式的绝对观念。英国这个国家本身(正如梅特兰以后指出的那样)是一种“奇特的单细胞”。塞缨尔·詹森博士在《税收并非暴政》(一七七四年)一书中认为“主权无层次之分”。如果从定义来说,主权是不可分割的,那么根据理论和演绎,殖民地的议会(不管它们实际上做了些什么)就不可能拥有丝毫主权。从这种新近占主导地位的欧洲政治思想方法来看,美国不只是不合时代;它简直是一种不可能出现的事物。欧洲思想业已证明不适用于美国实际,这样的事不是第一次,当然也不会是最后一次。 同时,英国人不切合实际是出名的,但却从来没有比现在更死板的了。很多英国人认为对于远方的人民来说,在“绝对依赖”和“绝对独立”之间不存在什么合理的可供选择的办法。这种理论上的僵化早已使他们在爱尔兰招致了麻烦,现在他们在美国也陷入了困境。他们说,既然议会能够为殖民地立法,那么议会的权力必然是无限的。 美国的经验早已远远超越英国(或欧洲)的理论。殖民地议会控制着当地的内部事务,而遥远的伦敦对此是根本无能为力的,但当地议会却乐意让伦敦来处理需要藉助英国海军力量的帝国政策、贸易和航海这类内容广泛的问题。美国人制定了一个能适应帝国不断变化的需要的权宜之计,它本来很可能这样持续而无限期地应付下去;然而,到了十八世纪六十年代,英国政府却拭图加紧对美国殖民地的控制,当然,伦敦是无视生活现实的。当矛盾趋于尖锐化时,英国的文人骚士们希望驱除美国这种神秘的反叛精神,因而越发顽固地称颂他们那个完美的绝对观念。英国的合唱变成了一种礼拜仪式。一位英国人在一七六九年写道,殖民地“必须完全承认英国的立法权,要不然,就把自己建立为独立的国家,我之所以提出‘完全’两个字,是因为如果他们在服从时有所保留,而他们又可以合法提出保留,那么他们内部必定有一种超越他们母国的力量;因为英国对议会的服从是没有极限的”。麻萨诸塞州总督哈钦森一七六三年说,“在同一个国家里不可能存在两个独立的议会。”在这些忠心耿耿的话中,英国人断定那些早已存在的现实都是无稽的。 直到临近美国宣告独立的那一年,英国人还在提出种种理论,和美国人业已形成的事实唱对台戏。英国人一而再、再而三地坚持“主权”理论,认为这种理论是完美的、绝对破坏不了的,是不可分割、不可分散的,并且受到最高权威灵活的、令人信服的支持。他们的美国对手不是用理论而是用事实,不是用逻辑而是用经验来回答。英国人由于陶醉于自己的逻辑而忘记了他们所谈论的是一个日益发展的、当前包容一个巨大的新世界在内的社会。英国宪法已经证明它是能够适应这些日益发展的需要的,但是英国的政客和政治理论家当时却并非如此。 当班杰明·富兰克林这位担任北美副邮政大臣的忠诚的英国人和富于机智的殖民地居民,于一七六六年二月三日至十三日在伦敦下院作证时,上述对照就戏剧性地呈现出来了。前一年通过的《印花税法》引起了一场风波,这时议会正在辩论撤销该法例的问题。人们对不久前刚从宾夕法尼亚回来的富兰克林进行了长时间的询问,想弄清楚美国人对此事的看法。他对法律理论和帝国原则这类问题是不摸底的,甚至混淆不清;对于纯法律条文这个领域,他颇为笨拙,而且手足无措。但在有关事实的问题上,他却是坚强有力的。他说明殖民地如何忠诚地为英帝国的战争承担着沉重的负担。单单宾夕法尼亚在对法国人和印第安人的战争中就花费了五十万英镑(英王只准扣回其中的十分之一)。他汇报了货币缺乏的情况,并且说明了不可能强制殖民地居民支付印花税。在理论方面孱弱而在事实方面却坚强有力,富兰克林正是这个新国家的缩影。 第172页 富兰克林在下院陈述《印花税法》所产生的代价高昂的后果并解释它为什么难于实施以后,不到三个星期,他们就于三月四日投票撤销了《印花税法》。在这一行动成为法律的同一天(三月十八日),议会为了竭力维护自己,把它的绝对主权论制定成为一个新的《公告令》,《公告令》宣称英国议会“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对各殖民地立法。富兰克林说他对于象“我们的主权”这样的话“十分厌恶”,这是很可以理解的。 从这个新世界里涌现出一连串理论(全都不十分有说服力),以扞卫这个运转中的混合帝国。美国的论据是以其激情和独创性,而不是以其逻辑性见长的。例如约翰·迪金森在他的《一位宾夕法尼亚农民的来信》(一七六八年)中,用他所想像的英国宪法的理论来检验英国的要求,坚决认为,应把议会的贸易管理权(这是他承认的)和议会的徵税权(这是他拒绝的)区分开来。约翰·亚当斯的《新英格兰人》论文集(一七七五年)反映了他的博学和善辩。他说,英国论点的核心在于,“对所有殖民地来说,英国议会是唯一拥有至高、完全、绝对和不受约束的立法权力的机构。”亚当斯反驳说,议会对殖民地的唯一正当权限是“管理他们的贸易,这一权限并非来自习惯法的任何原则,只是根据殖民地的同意,而这种同意是以明显的必要性为基础的。”他求助于上帝的法律、自然法、国际法和英国的习惯法。虽然他的学识渊博,思想敏锐,但亚当斯的论据并未提出适合美国国家大业的政治理论。他最有效的主张就是劝告人们要谨慎从事。 亚当斯警告英国人说“砖块和炮弹的法律……只能用砖块和炮弹来回答。”他在结束语中道出了他论点的精神,他提醒英国的“贵族和不体面的人们……美国人和他们一样懂得政治的法则,他们那里有着六十万十六岁至六十岁的人……,因此不论以什么为根据,想通过‘虚构的法律’来哄骗他们放弃自由是难而又难的。” 美国人使用一切可能的形式,通过讲演、小册子、杂志、书籍和宣言等,在各种立法、各种司法、各种税收、各种国家、岛屿和领土之间作出区别。但是美国人的见解的巨大力量并不在于理论。美国最强有力的论据归根结蒂都是历史性的(如杰斐逊一七七四年所写的《英属美洲权利综论》)或是严格地跟宪法有关的(如《独立宣言》中列出的那些具体的愤懑)。两年前刚刚到达美国的托马斯·佩因所写的小册子《常识》(一七七六年一月)虽然粗略,却有效地为独立作了辩解。但它还不是深刻的、能长期站得住脚的政权理论。佩因因急于宣传革命事业,把托利党中搞形上学的人关于“主权”的绝对观念颠倒过来,并宣市了他自己那套和当时情况没有多大关系的绝对观念。对美国事业了解较深的约翰·亚当斯在《关于政体的设想》(一七七六年)中对佩因提出的简单见解和绝对观念作了纠正,他主张建立“混合”政府,特别是建立一个两院制的议会,以避免“一时由于高兴、气愤或感情冲动……而作出仓卒的结论和荒谬的判断”。 在身居高位的英国人中,敢于面对这些不受欢迎的事实的全部复杂性的人实在太少。能和埃德蒙·伯克一样看到历史的力量,看到不可能用“主权”的逻辑来抹杀对自由的感受的人实在太少。伯克警告说“如果主权和他们的自由不能调和,那么他们会作何取捨呢?他们会把你们的主权扔到你们的脸上,没有人会同意恢复奴隶制。”伯克是正确的。 美国人和英国人的论调是背道而驰的:英国人是空谈理论的人,求助于一些脱离现实的抽象概念,而这些概念对于“革命者”来说早已臭了;美国人则求助于历史和经验。一个美国人在一七七五年回答詹森博士充满教条气息的《税收并非暴政》时说: “目前的争论并不单单涉及那当然只有一个议会的英伦三岛,而是关系到整个大英帝国,在这帝国里有很多议会,或很多自称为议会的殖民地会议。这就是阁下立场的谬误所在……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是立法领域的新情况,因此必须更多地根据当地的形势、根据我们特有的宪法精神来处理,而不应以一般政府的抽象概念为依据。” 美国人虽然在政治理论方面略输一筹,但他们在把各个社会或社团联成新的形形式式的组合体方面却办法很多。地方教会自治主义本身就是一种跟邦联有关的计划。从新英格兰联盟(一六四三年组成)、富兰克林的《奥尔巴尼联盟计划》(一七五四年)、第一届大陆会议(一七七四年)、邦联条例(一七八一年)直到联邦宪法本身,美国人都在筹划用新的方式把各地政府联合起来(目的是分割和分散“主权”),在这方面他们不断表现了独创性。美国的居民分散各地,美洲大陆广阔无垠、变化多端,并且远离“本土”——这一切都孕育着一种对联邦制度进行实验的思想。这种随着殖民地而产生的实验精神,将随着这个国家的发展而兴旺起来。 四十四 联邦内部的模糊性:诞生于分离之中 从欧洲的观点来看,美利坚合众国的建立是次序颠倒的。它的存在本身就是一件充满矛盾的事。西欧一些现代国家,如法国或英国,都是在中央势力能成功地统治各地方单位时才得以建立起来。而美国则是在十三个各自为政的地方政府抗拒伦敦中央当局,坚持自身权力的情况下诞生的。这个国家乃是各个殖民地维护自治权的副产品。 第173页 这个新国家相对来说没有什么沙文主义,因为不存在广泛的、强烈的或善于为自己打算的民族精神。可能在很久以前某个时候,欧洲国家的民族精神最初也是不自觉地自发产生的,但至少从十八世纪末、十九世纪初开始,欧洲的民族主义大部分都是自觉的、经过精心宣扬的并且是激烈的。美国不是任何民族主义激情的产物,这事实决定了这个国家的整个政治前景。这个新国家还有另一个长处,它对自己的多样化、流动性和文化领域的混乱状况泰然自若。美国人说话向来是不受约束、轻率、急燥,又是滔滔不绝的。他们很幸运,没有什么皇家学会和国立学院之类的东西,把文化浇铸成应予尊重的模式。但是也有不利之处:削弱了争论和区别不同思想的能力,文化资源分散,政治势力不稳定,以及持续的分离主义传统。 因而在人们心目中,美国没有犯沙文主义的罪过。这种美德的代价是:在独立革命和南北战争之间这个阶段,全国政治由于联邦内部的模糊性而蒙上了一层阴影。但是美国人不可能永远摆脱沙文主义的代价,也就是说,以仇恨和流血为代价换取国家的建立。美国人犯了典型的时代错误,他们首先建立国家,然后再付出代价。其全部代价直到它宣布独立以后将近一个世纪才付清。 独立以前,美国人既是英国的臣民,又是麻萨诸塞、纽约、维吉尼亚或另外某个殖民地的公民。独立以后,他们就不是英国人了,但是还没有成为美国人。还不存在一个美利坚国家要他们效忠。然而他们仍然是弗或尼亚人或其它殖民地的居民,他们基本的、持续的忠诚还是倾注于他们自己的殖民地,即现在的某一个州。 虽然美国人没有经历过曾使欧洲国家的开国者在统一国家中饱受折磨的封建主义,但是美国人也有其相应的问题,空间在这里起着时间的作用。如果美国的历史是短暂的话,那么美国的地理多少弥补了这一差距。在美国巨大的空间里,不同的地方政府、经济和传统,被茫茫荒野、河流和山川相互分隔,迅速形成了在其它地方需要几个世纪才能形成的差别。在美国也发生过相当于野蛮人入侵的事情:在欧洲这种入侵是在很多个世纪内间歇地发生的,而在美国,印第安人的威胁则是经常的,随着不同的地理环境而蔓延。无数新的州、议会、行政机构、法院和市政府以空前的速度建立起来,从而大大加速美国政治体制发展的时间表。欧洲各地的巨大差异大部分是不同时代的制度遗留下来的。而美国各地的差异大部分是由地形、气候和天然距离造成的。欧洲政治主要是历史的副产品,美国政治则主要是地理的副产品。这个新国家的政治任务是迅速建立一个能够把各个分散的殖民地结合在一起的强大的政府。语言、亲属关系、神话、历史和传统方面的联繫需要很多个世纪才能形成,但是促成美国独立的地理距离和差异已经帮助建立了很多独立的、珍惜自己的权利的单位。美国的事业建立在这样一种信念的基础上,即认为这些殖民地政府不可能由遥远的地方来建立、控制或解散,这十三个独立的政府持有管理自己的权力,这是出于美国本身情况的需要。在没有国王和帝国的情况下,他们将指望什么呢? 既体现美国建国大业长处又体现其短处的主要标志,就是缺少一个殖民地首都。美国存在着一种情绪,它造成某一地区不愿意服从另一地区,并妨碍某一重要市镇成为各殖民地毫无争议的政治或文化首都;那种情绪同样也促使军事防御分散到十三个首府,甚至分散到那些愿意参与战斗的家庭和农场。正如我们已经指出的,这一点对于美国军事传统具有重大意义,同样地,它对美国政治也具有重大意义。在独立的最初四年里,每一座人口高度稠密的城镇(波士顿、纽约、费城和查尔斯顿)落入英军手中都没有产生什么决定性的影响。如果说,在任何希望採取一致行动的殖民地居民看来,美国殖民地象长着十三个头的怪物的话,那么这对抗御敌人也未尝不是很大的好处:这里不存在一个能让敌人给予致命打击的头部或中心。当新联邦政府后来需要一个首都时,解决的办法是建立一个新城市作为政治总部;但那个城市却绝不是国家首都。 一直到南北战争爆发,这个新国家通常都用复数来表示,这无意中表现了一种带感情色彩的事实。一六七四年时,对于约翰·亚当斯来说,麻萨诸塞海湾殖民地就是“我国”,国会里的麻萨诸塞代表团就是“我国大使”。其后很久,杰斐逊仍然认为,“我国”通常意味着维吉尼亚。理察·亨利·李提出的重大决议案(一六六六年六月七日经约翰·亚当斯附议向大陆会议提出动议,一七七六年七月二日通过)宣称,“我们这些联合一致的殖民地是自由和独立的国家(复数),并且按其权利也必须是自由和独立的国家(复数)。”理察·李提出的决议中,有些条款宣布各州有意结成外交同盟并相互联合,这和一批独立国家携手共同作战又是何等相似!《独立宣言》最后誊清的文本在标题中把这个文件称之为《美利坚合众十三州共同宣言》。前言结语中提到“这些殖民地过去逆来顺受”,而现在由于大不列颠国王旨在对“这些州建立专制的暴政”而横加伤害和掠夺,他们被迫奋起改变“以前的政府制度”。宣言在结尾一段宣告这些“自由独立的州”独立,并确认这些州“作为自由、独立的州,它们完全有权宣战、缔和、结盟、通商和採取独立国家有权採取的一切其它行动。”相当奇怪的是这份国家出生证竞没有一处提到国家;所有提法是各个州。一千年之后,一位毫不知情的历史学家(在没有其它证据的情况下)可能会认为这个宣言诞生了十三个新的、独立的国家,它们的名字出现在签署宣言的代表名字的前面。 第174页 对各个州要分别考虑和探索,这种习惯很长时间都没有消失。康乃狄克的奥利弗·埃尔斯沃思在一七八七年制宪会议上宣称“我的幸福取决于我的州政府的存在,正如一个新生儿需要依赖他的母亲获得营养一样。”“祖国”被“母州”所代替了。联邦党人费希尔·艾姆斯一七九二年说,“我们需要的不是形式上的变化。我们已经有足够多的涂满政府理论的文件。思维的习惯应该加以改变。不应该老是感觉到州象一个国家,州就是我们国家。我们对其它州态度冷漠,往往还带着仇视、恐惧和厌恶。” 偶然来到的游客也和当地长期居民一样,常看到殖民地之间的这种分歧。在困难时期伦敦政治家曾得到保证,殖民地永远不会联合起来反对母国。早在一七二四年休·琼斯牧师就说:“在未来的年代里,无需真正担心殖民地会有叛乱的危险,如果任何殖民地企图叛乱的话,也会轻而易举地被其它殖民地牵制住;因为它们永远不会互相联合起来;因为虽然所有殖民地一致认为它们都从属、并且完全依赖于英国,但它们各持不同的看法,并且使用各种不同的办法来尽力追求各自的利益。”富兰克林于一七六○年认为,经验早已表明,除非出现根本“不可能”发生的“酷烈的暴政和压制”,不能想像这些殖民地之间会建立有效的联盟。 “如果他们不能一致同意,联合起来防御那些不断骚扰他们的居民点,焚饶他们的村庄,杀害他们人民的法国人和印第安人;那么,怎能合理地断定那里会存在这样的危机——人们联合起来反对自己的国家呢?这个国家保护和鼓励他们,在血统、利益和感情上跟他们有这么多的联繫,而且众所周知,他们对这个国家的爱戴远远超过他们相互之间的感情。总之,有效地阻止他们联合的因素实在太多了;我敢说,他们之间为了这一目的而联合不但未必会实现,而且是不可能的事;如果说全面联合不可能,那么想搞局部联合就更为荒唐,那些没有参加反叛的殖民地会和母国一起来镇压反叛的。” 利益上的差异基于地理和经济方面的差异,以及比较短浅的殖民地经历。它产生了原则上的差异。这一点有助于使独立战争(和历史上十六、十八、十九世纪欧洲发生的历次反叛相比较)不带意识形态的色彩。正如约翰·亚当斯后来解释的那样,独立革命所表达的“原则和经历这场革命的十三个州一样,五花八门,而且从某种意义来说,几乎和在这场革命中活动过的人一样繁多。”人们的感情都带有如此浓厚的地方色彩,例如维吉尼亚有时就把独立革命称为一七八○至八一年的“菸草之战”。每个殖民地都是为它的地方自治而战——争取有权为自己的目标花钱,争取使它的人民能呆在家乡附近,争取使它的财富不致为任何别人的重大政策而耗尽。那些曾经反抗古老的英国议会和劳登勋爵而竭力维护自己独立的殖民地人民,怎么会轻率地向闻所未闻的大陆会议和乔治·华盛顿交出他们的独立呢? 美国历史的连续性是令人难忘的。它不应该被任何假设的“革命”弄得模糊不清,对于很多认真思考问题的殖民地人民来说,独立战争只不过是过去一个半世纪英国历史的合乎逻辑的续篇而已。从英国辉格党的观点来看,这是第二次内战,是把一六八九年光荣革命的原则延伸到美国并使之地方化的斗争。它为那在十九世纪震撼这个新国家的分离主义传统打下了基础。为建立这个新国家而进行的斗争要到一八六五年或之后才大功告成。约翰·亚当斯指出:“这些殖民地是在非常不同的政府结构之下发展起来,它们有着极为多种多样的宗教,它们包含着许多不同的民族,他们的风俗、礼仪、习惯极少相似的地方,他们相互间的交注稀少、彼此间的了解不足,因此,要把他们按照同样的理论原则,同样的行动方式联合起来,肯定是一椿十分难办的事。”就算到一七八三年达成了某种联合,但这很大程度上也是战争本身无意中造成的副产品。战争期间很多人都和詹姆斯·麦迪逊持同样的怀疑态度,麦迪逊于一七八一年从费城大陆会议致函在维吉尼亚的托马斯·杰斐逊,告诫(通过维吉尼亚“公民代表院”)维吉尼亚千万不要把它的西部土地让与一个尚不稳定的新政府。麦迪逊说,他们应该相信“目前的联合很难渡过这次战争……他们既应充分感到战时联合的必要性,也应充分认识到战后这种联合很有可能解体。” 独立带来的不是一个国家,而是十三个。如果《邦联条例》产生了一个“合众国”,那么它和一九四五年的宪章创造了一个“联合国”,在意义上十分相似。《邦联条例》(第二条)宣称“每个州都保留它的主权、自由和独立以及未经邦联特意授予‘邦联国会’的各项权力、司法权和权利。”每个州都派有归本州支付报酬的“代表”。“每年按照各州的立法规定任命,于十一月的第一个星期一在国会开会,每个州每年都有权在当年任何时候撤销它的代表团或其中任何人,并在这一年其余时间内派遣其他代表。”(第五条)一切问题由各州投票表决,每个州仅有一票表决权。一切中央权力则由“邦联国会”行使。任何重大措施都必须取得九个州的同意。(第九条)因此只要有任何五个州不派代表参加会议,或者拒绝对某个动议投贊成票,就可以阻止某种行动。如果刚好只有九个州参加会议,而某些州却派了两名代表,单单一名代表投的票就足以阻止他这个州投贊成票,从而妨碍整个议事进程。在任何情况下,邦联国会没有徵税筹款或管理贸易的权力。 第175页 这个新的中央政府甚至比大英帝国当初还在和谐地发挥作用时的伦敦政府还要虚弱。某些过去由英王行使的权力(如任命总督和拒绝承认地方法律)并没有由大陆会议行使或包括在邦联条例内。但是《邦联条例》(一七七七年通过:一七八一至八九年实施)也确实明确地给予邦联国会某些过去由英王行使的权力(例如:宣战、缔和;处理对外事务和有关与印第安人关系的事务;规定钱币的合金成分和价值以及管理州际邮政业务)。在条例开始生效以前,马里兰这个没有西部土地的较小的州就购下别人让出的西部土地给邦联国会作为参加的代价。因此邦联国会确实掌握着帝国的扩充,因而《邦联条例》是帝国历史的产物,这个新“国家”乃是临时凑合代替帝国的,值得注意的并不是没有立即组织起一个强大的中央政府,而在于压根儿就没有出现过任何这样的政府。事后看来,也许人们会误以为那些不愿意一举建立一个强大的中央政府的人必然是不机灵或太迟钝了。实际上他们所表现出来的乃是那些凭武力推翻邪恶的旧事物的人们很少持有的谨慎态度。他们唯恐他们用鲜血和财富作代价所得的结果,只不过是以一个暴君代替另一个暴君而已。 四十五 探求定义:合众国宪法 在英国,“宪法”是政府据以进行实际统治的法令、规章、宣言、传统、非正式的谅解、习惯和态度的总和。从技术上来说,并无英国法令由于“违宪”而无效的情况:任何英国法令都能修改宪法。法院能够据以检验立法的“宪法”是没有的。 因此没有比英国宪法更明确、也更不明确的东西了;它只不过是事物实际运转方式的另一个名称而已。甚至在美国独立革命期间,“constitution”(体质)一词主要的和最普通的含义指的是任何有机体的一般健康状况。说一个人有良好的“体质”就是说他的机能实际运动的情况良好,政府也如是。那么,说一项政府的活动“unconstitutional”(违反宪法),这本身就是一种矛盾的提法,或是毫无意义。 一七六五年威廉·布莱克斯通爵士写道,“因而法律上的假设是:不论英王或上下议院,作为一个整体都不可能做任何错事;因为在这种情况下,法律实无力提供适当的补救措施。由于这个原因,从最高权力的任何部门产生的一切压制行为必然是任何固定的条例或明文规定的法律所无从管辖的,但是如果这样的情况不幸真的发生,则必须根据当时状况作审慎的判断,以便对新的突然事件提供新的补救办法。” 美国人开始以现代最认真、最富有创造力的努力来为宪法下定义时,英国的思想状况就是如此。他们给每个分离出来的殖民地分别通过一部成文宪法,也为这个国家通过一部宪法。南北战争以前也曾为新增加的二十一个州各写了一部或一部以上的宪法;还为未来几乎同样多的州规定了基本法。这一切做法能否证明是对政治上含糊不清的状况的一种补救措施,从而有助于避免另一次南北战争呢? 殖民地到底在什么时候放弃和大英帝国重新联合的希望,现在还不清楚。也许是到了一七七六年一月,他们才不再认为自己只是为了迫使英国政府执行更明智的政策而斗争的“殖民地”了。到一七七六年六月理察·亨利·李提出动议时,他们才决心说清楚“这些联合一致的殖民地从此是自由和独立的国家,并且按其权利也必须是自由和独立的国家;它们取消一切对英国王室效忠的义务,它们和大不列颠国家之间的一切政治关系从此全部断绝,而且必须断绝。”同时,从十八世纪六十年代开始公开对英国政府进行斗争起,一直到正式宣告独立,人们预料新的政治安排只不过存在于“目前大不列颠和各殖民地之间争执持续期间”。人们仍然普遍希望能够达成妥协:第一次大陆会议最初要求的只不过是组成一个松散的大陆联合体,诉说不平并要求解脱困境。 开始时各殖民地只是逐步地、谨慎地对它们的政府进行改组。它们毕竟只是为了争取地方代表权力的合理性,而不是为了推翻它。在和英国发生性质未明的冲突的初期,每块殖民地上的美国人都无视皇家或领地的总督,他们非正式地建立了地方性议会或代表大会或委员会,来组织对抗英国政府的力量。有了这些组织,其后不久十三个殖民地政府的改组就容易得多了。麻萨诸塞带头行动。该殖民地的地方议会给大陆会议写了一封极为重要的信(一七七五年五月十六日),要求大陆会议就“接管和行使文职政府的各项权力提出最明确的建议,这一点我们认为对于拯救我们的国家是绝对必要的,我们将毫不犹豫地服从你们对殖民地可能提出的总计划,或把它作为我们慎重研究的内容:即如何在这里建立一种不仅能充分促进我们的利益,同时也促进整个美洲的联合和利益的政体。”大陆会议答覆说,麻萨诸塞人民对于意味着要改变麻萨诸塞宪章的英国议会法令或是试图破坏这一宪章的皇家总督或代理总督没有服从的义务。因此,大陆会议建议“为了尽可能符合宪章的精神和实质”,殖民地的代表大会可以要求选举产生一个议会(这个议会又应选举一些参事)来行使政府权力,“直到英王陛下任命的总督同意按照殖民地本身的宪章来治理殖民地时为止”。当新罕布夏、南卡罗来纳和维吉尼亚的地方代表大会也徵询类似建议时,大陆会议也建议他们“召集一次全体的自由的居民代表选举,如果代表们认为有必要,可建立这样一种政府,即根据他们的判断,在大不列颠与其殖民地目前发生的持续争端中能最好地为人民带来幸福并最有效地维持殖民地的和平和良好秩序的政府。”一七七六年五月,大陆会议对所有殖民地作出类似建议。 第176页 现在关键性的考验即将来临。政治理论家们一再宣称人民是权力之源,美国人採纳了这种人们熟悉的英国论点。现在美国人是否会身体力行呢?约翰·亚当斯说,“一切都要和人民商量,我们必须领会那些最有智慧的作家的理论,并吁请人民用他们自己的双手来在最广泛的基础上建立整座大厦。”这些过去的殖民地居民要经过一段时间才能领悟美国这一经历的全新意义。最初他们没有特意召集专门的制宪会议,开始时,新的州宪法是由原来为其它目的而选举产生的正规州议会制定的。因此,这些机构所能给予他们亲手制造的东西的力量也就是立法。大陆会议提出建议几个月以后,新罕布夏州(一七七六年一月五日)和甫卡罗来纳州(同年三月二十六日)都通过了临时宪法,这些临时宪法乃是它们正规的革命议会的产物,而不是专门制宪会议的产物。同样,在独立革命期间承担着临时政府职责的其它殖民地议会也于一七七六年通过了新宪法,计有:维吉尼亚州(六月二十八日),新泽西州(七月二日〕,德拉瓦州(九月二十日),马里兰州(十一月九日),宾夕法尼亚州(九月二十八日),北卡罗来纳州(十二月十八日)。在一七七七年初,乔治亚州(二月五日)和纽约州(四月二十日)的革命议会也分别通过了各自的宪法。罗得岛州和康乃狄克州索性(在略作修改后)确认它们的殖民地宪章,而且直到十九世纪仍然有效。麻萨诸塞州直到一七八○年仍然受它的殖民地宪章的约束,这一宪章原是由它的议会作为临时政府的纲领通过的。一七七七年通过的所有宪法中没有一部是由专门为此目的而召开的制宪会议制定的。但是,正如r·r·帕尔默说的那样,已经有迹象显示,越来越多人认识到宪法和普通立法在本质上是不同的,普通的州议会不能拟定、通过或修改宪法。新罕布夏州、纽约州、德拉瓦州、马里兰州、北卡罗来纳州和乔治亚州的革命议会都是在请求选民赋予该项权限之后才拟定宪法的。马里兰州和北卡罗来纳州在拟定宪法后还经过了某种民众批准的手续。宾夕法尼亚州在民众的压力下(一七七六年五月在费城召开了一次四千人的群众大会)专门为制定宪法而选举产生了一个代表大会,但它的成果无须提交民从投票表决。 直到一七八○年通过麻萨诸塞州宪法后,宪法来源和普通立法来源之间的区别才得到充分明确的说明。因此,有关麻萨诸塞州宪法的始未是值得费些笔墨一提的,况且这部宪法对于一七八七年通过的联邦宪法来说是最有影响的模式之一。 民众支持麻萨诸塞通过新宪法的运动的动机是含糊不清的,但是新宪法通过的程序却简单明了。这种程序本身就使宪法具有它的特殊权力。一七七七年五月五日麻萨诸塞州议会两院“建议”各城镇授权给将于五月底选出的代表草拟宪法,而宪法如能获得三分之二成年男子通过,即成为州的基本法。各城镇照此表决通过授权,由两院联合草拟宪法,井于一七七八年春提交各城镇批准。但是提出的宪法被压倒多数票否决了、一百四十七个城镇反对;三十一个贊成)。对于保守派该宪法显得太激进,但对激进派而言,却又太保守了,宪法中并不包括权利法案。 一七七九年至一七八○年间战争发展极为不利,尤其是在新英格兰,缅因州许多地区落在英国人手里;通货膨胀和投机活动猖獗。麻萨诸塞州极西部而与纽约州接壤的伯克夏县一些不满的农民召开了他们自己的县代表大会,公然威胁要脱离麻萨诸塞州。他们拒绝承认英国统治的那些年代留下来的宪章,认为他们自己仍是“自然状态”,并提醒波士顿当局说,“其它有自己宪法的州,将会愉快地接受我们,这一点我们毫不怀疑,尽管我们很糟糕。”麻萨诸塞的州议会受到各方要求组织新政府的压力,于一七七九年二月十九日要求各城镇的市政委员对他们的选民提出两个简单的问题:“首先,他们是否选择在此时立宪或建立某种形式的政府。其次,他们是否打算授权明年的代表投票召开一次州代表大会,目的是制定新宪法……”人民投票时大多数表示贊成这两项提议(六千六百十二票贊成;二千六百三十九票反对)。市政委员然后召开市镇会议选举代表(由所有自由的成年男子投票)。新宪法如能获得三分之二选民通过,即授权由州代表大会使之生效。当时的形势恰逢其会地渲染了这个新“政体”所想取得的特殊权威:这可不是普通的法律。要向高于州议会的权威,即人民本身徵询意见,而这种程序又非纯属形式,而是要使公众把想法都说出来。一七七九年九月一日麻萨诸塞州新的制宪会议在坎市里奇召开时,这个州仍受一六九一年英王室宪章修订本的管辖。一七七八年的提案遭到否决后,有些公民仍认为古色古香的旧政体,可能比任何新的代替品更好。民众否决革命议会提出的新政体,说明他们有权否决或接纳当局给他们提供的宪法。他们坚持要就此目的选举出一个真正的制宪会议来进行另一次尝试。 制宪会议的新权威在另一件大事中也表现了出来。在以往的政体中,对于参加选举和当官,财产是起作用的条件,这种条件还将订明于其后的宪法中。但是最初挑选参加制宪会议的代表和以后对制宪会议工作的批准(需要三分之二选民贊成),却都交付给所有自由的成年男子来决定了。 第177页 一七七九年九月一日在坎布里奇召开的麻萨诸塞州制宪会议就只需要人民授权来草拟宪法。这显然使他们的审议具有新的更广泛的权威,并将使他们的工作成果成为一种新的、更具真实意义的高等法律。他们的新宪法的权威性来自广大选民(所有成年男性公民)明确同意,其范围超过了普通立法的人数。 这个有二百九十三名成员的制宪会议人材济济,其中有约翰·亚当斯、塞缨尔·亚当斯、詹姆斯·鲍杜温、乔治·卡博特、约翰·洛厄尔、罗伯特·特里特·佩因和西奥菲勒斯·帕森斯。九月四日制宪会议任命了一个由三十人组成的委员会来拟订草案,这个委员会又委託了一个三人小组委员会来进行工作:詹姆斯·鲍杜温(他是一个富裕的商人和革命领导人)、约翰·亚当斯和塞缨尔·亚当斯。这个小组委员会又把工作委託给约翰。亚当斯,他草拟的草案稍经修改,最后获得通过。 亚当斯的杰作在一七八○年三月二日结束的制宪会议上得到通过。这时候,会议参加人数锐减,这部分是由于那年冬天是人们记忆中最严寒的冬天之一,部分是由于与会者的冷漠和其它原因。在至关重要的最后几次会议上准备把文件提交人民讨论,然而参加会议并投票的代表从未超过八十二人(不到百分之三十)。但是人们从没怀疑过这一程序的意义,这个程序致力于寻求比普通州议会更高的权力,并使用这种权力来重新解释政府。新宪法的序言在声称人民有权更换政府后解释说: “国家是由个人自愿联合组成的:它是一种社会契约,按照这个契约,全体人民和各个公民缔约,各个公民也和全体人民缔约,所有人都应接受为了共同利益制定的某些法律的约束。因此,人民有责任制定政府的宪法,提供一个公正的制定法律的方式,并予以不偏不倚的解释和忠实的执行;使每个人每时每刻都能从这些法律获得保障。 因此我们麻萨诸塞的人民满怀感激,感谢上苍伟大立法者的恩惠,在天意之下慎重地、和平地,并且在没有欺骗、暴行或意外的情况下给我们提供了一个能够彼此缔给崭新的、明确的和庄严的契约,并为我们自己和子孙后代制定文职政府新宪法的机会,我们确实同意制定并确认下述关于权利和政体结构的声明作为麻萨诸塞州的宪法。” 制宪会议在修改并通过亚当斯的草案后,为提交人民批准,精心制定了一个详尽的程序以保证这个州的人民有机会不但可以对整个文件加以批准或否决,而且可以逐一讨论各项条款,并提出他们的反对意见。 一系列事实有助于说明为什么制宪会议要把宪法草案提交公众进行审查和讨论。他们曾经看到一七七八年的宪法被全盘否决了(以五比一的多数)。因此他们必然乐意让人民来区分哪些较易接受和哪些较难接受的条款,让他们发表他们的不满,并详细研究改进某些条款的问题。最重要的是麻萨诸塞州制宪会议当时有许多现成的、起作用的地方议会和市镇会议,其数目大约共有三百个。这些都是独特的新英格兰式的发展,让人民来讨论新的政府结构。制宪会议建议:拟议中的新宪法应该由人民在市镇会议上讨论,这些会议应该对宪法条款逐条进行表决,并可对任何条款表明他们的反对意见;人民将再次授权给制宪会议(如果他们愿意,可派不同的代表),把讨论结果列成表格,在三分之二多数贊成的情况下对每个部分加以批准并逐一宣布生效,也可以根据人民的愿望修改其余部分,最后对修正案再全盘加以批准。这就是实际进行的情形。 一七八○年春麻萨诸塞州市镇会议用了十四个星期的时间开会。讨论和投票表决,至少在某些城镇来说,这种讨论远非例行公事,他们列出详尽的修改建议并进行表决。六月七日制宪会议重新开会听取汇报,六月十六日宣布人民已经接受这部宪法。他们确定一七八○年十月二十五日作力在新的政府结构下的第一个选举日。有某些证据说明即使採取了这一切旨在表达人民意愿的详尽的程序,制宪会议仍然耍花招,使结果变得有利于宪法。但是那些统计数字都是按照整个制宪会议的情况编制的,条款的每一项看来都至少获得勉强的过半数票(如果得不到技术上要求的三分之二多数的话)的支持。塞缨尔·亚当斯十七月十日写道,“从来没有比象现在这个关键时刻这样需要一部好宪法了。”在一七八○年那些阴郁的日子里,这个州正处于战争之中并且不知不觉地陷入无政府状态,制宪会议看来宁愿以公众利益为重而不考虑枝节的技术性问题。 对于麻萨诸塞州人民所做的一切,当时只有少数人理解其意义。当约翰。亚当斯在法国听说他的宪法已获通过时,他从旧世界的观点看到这些事情的与众不同之处,他说,“麻萨诸塞州公民是最先花费这么多时间来考虑政府体制问题的人民。——这就为全体人民部有广泛的自由来考虑政体问题,并提出反对和修改意见奠定了基础,使人们都有权最后决定是否接受这一形式。”“这样聪明审慎的人民在组织政府时採取这样小心的态度,还从来没有先例。也从来没有这么完善地制订过关于人民的权利和平等的原则。这首先是洛克、西德尼、卢梭和德·马布莱等先哲的原则用于实践的结果。”虽然约翰·亚当斯从不轻易地表示热情,但他还是欢呼这是政治领域里独一无二的新现象。当他宣称这是“社会进化史上的一个新时代”时,他并没有言过其实。在教科书和传统看法中,麻萨诸塞州的成就由于一七八七年的事件而有所逊色。但是一七八○年的马萨请塞宪法,从它的拟定、讨论和通过来说,可以称得上是先驱者。 第178页 当初努力使各个老殖民地在一个新的中央权威当局下联合起来时,根本不是想要建立新的“政府架构”或制定宪法。这十三个拥有主权的州都有自己的政府,它们所谋求的不是一个中央政府,而是(用罗得岛总督库克的话来说)“邦联条约”,它不一定是永久性的联盟,而主要是(有些人认为完全是)作战的联盟。此外,人们有理由认为,在通过《邦联条例》以后,民族团结反而比以前更差了。 过去的殖民地在各自的新宪法中宣告自己为“主权州”。每个州实际上都在行使类似独立政府的那类权力。例如,南卡罗来纳州宪法特别坚持州发动战争、缔结和约、签订条约、实施禁运和保持一支陆军和海军的权力。维吉尼亚自己批准了和法国签订的条约,它在对外事务中十分活跃,因而不得不设置一个外事联络官的职位;派屈克·亨利总督派威廉·李到国外去和法国政府谈判一项贷款。据富兰克林说,美利坚邦联中一度有三个独立的州同时和法国谈判战争援助问题。有迹象表明,这些州认为国会派遣出国的部长与其说是一个国家的使者,还不如说是同时分别代表每个州进行活动的使者。看来,这些州在允许国会行使某些职权时并没有放弃自己行使类似职责的权力。因此它们组织自己的陆军,装备自己的海军,并且指挥军事活动为州的利益服务。在南方,战争爆发时并没有得到国会的资助。每个州管理自己的印第安人事务和自己的邮路。各州的这种主权就说明为什么在邦联国会是由各州而不是由各个代表进行投票的。据约翰·亚当斯说,那个国会“并不是一个立法议会,也不是一个代议议会,不过是一个外交大会而已”。从各州联盟走向联邦国家是重大的一步——这不仅是因为它创建了一个新国家,更重要的是因为它创建了一种新型的国家和新型的高等法律。帝国内部模糊不清的现状使这个新的国家担心受到侵犯,并急于界定它们的权限。各州在没有强大的中央权力当局的情况下作战的经验,加上日常通货膨胀的代价以及各州之间的经济摩擦,愈使这种需要成为当务之急。 一七八六年九月在安纳波利斯举行的“会议”根本就不是一次制宪会议,而是各州代表就贸易问题召开的一次州际会议。只有五个州派代表参加,到会的十二名代表没有取得多大的成就,但是这些人建议来年五月在费城召开一次会议“研究联合起来的各州的当前局势,进一步拟订各项条款,而在他们看来,这些条款是使联邦政府宪法应付全国紧急情况所必需的;经他们同意,并在其后经各州议会批准后,把为此目的而制定的条款,向邦联国会报告,以便有效地作出同样的规定。”五个月后邦联国会谨慎地宣称:“为了专门修改邦联条例,并将这方面的修改情况和所制定的条款向国会和几个州议会报告”而召集代表举行一次会议是“适宜的”。 一七八七年各州代表在费城举行全国会议时,并没有象将近十年前在波士顿的各州代表们从麻萨诸塞州人民那里得到那么明确的授权来设计新的政府架构,费城会议代表并非直接由人民选举产生,而是由各独立的州政府挑选的(罗得岛除外,该州未派代表)。费城会议共有五十五名代表参加,平均每次会议约有三十人出席。他们的中心问题是如何组成这些政府的政府。没有人当真认为有可能建立一个真正的国家政府来取代各个单独的州政府。当前十三州各自拥有的主权和独立,有可能把以前只能在国际范畴出现的很多概念带到一国政府的范畴里来。人们常说,联邦制宪会议的重大意义在于它表明单独的“主权”州怎样服从过去只在国家之间形成的那种政府。有人说,这次全国会议是建立联合国的一次“伟大的预演”。从二十世纪的观点来看,这种比较也许是有益的。但是在十八世纪末其意义却大部分适得其反。从这个新国家中发展起来的有效的“联邦”政府把一些新思想从国际范畴引入了国内范畴,如果自治能扩大到大片领土的话,这些新思想将证明是特别有用的。 主权国家之间的关系传统上是受一些条约约束的,这些条约只有在各方都有诚意的情况下才可以实施。支配这些条约的法则是一些约定俗成的不成文法,有时称为自然法或国际法,人们往往认为它们比特定国家的意志更有约束力,有大量学术着作阐述这些法则。十七、十八世纪就出现了一些这方面的巨着,如荷兰人格老秀斯(一六二五年)、德国人普芬多夫(一六七二年)、瑞士人比尔拉马基(一七四七年)和瓦泰尔(一七五八年)等人的着作。布莱克斯通于一七六五年解释说,“由于全人类不可能联合为一个大社会,他们必然要分裂成很多社会,形成彼此完全独立而又免不了互相交往的独立的州、联邦和国家。因此为了控制这种相互交往,出现了名为‘国际法’的第三种法则(除‘自然法’和‘天意法’外)。由于没有哪个州会承认另外的州处于更优越的地位,这一法则不可能受任何州的支配,而完全依靠自然法则的规定,或是这几个社会之间互相签订的契约、条约、同盟和协议。在订立这些契约时我们没有其它规则可以遵循,而只有自然法;这是所有社会都必须平等服从的唯一法则……” 第179页 一七八七年的人们谈论到(他们经常这样谈论)组织一个“联邦”时,他们所想到的往往是用某种方式把这些拥有主权的州联结起来。“联邦”(federal)一词的用法通常接近其拉丁文原词“foedus” (条约)的意义,被用来说明一种建立在忠诚(拉丁文foedus 是fides 即“忠诚”的同源词〕基础上的关系。制宪会议以及就通过宪法进行的辩论在使用“联邦”一词时,都是从该词这一技术上的意义(现已半废)上来说的。一般都使用它较老的拼法——“foederal”——以强调同拉丁文中foedus一词的联繫。费城会议举行第一次工作会议后两天,维吉尼亚的埃德蒙·伦道夫根据古维诺尔·莫里斯的建议提出(麦迪逊笔录): (一)各州的联盟仅採取联邦形式是不可能完成邦联条例所提出的目标的,即共同防卫、保障自由以及公共福利。 (二)尽管州是单独拥有主权的实体,但在所有各州或一部分州之间签订的条约或多种条约,都不可能是充分有效的。 (三)应该建立一个全国性政府,它包括最高立法、行政和司法机构……古维诺尔·莫里斯先生说明了联邦政府和全国性最高政府之间的区别;前者只不过是建立在各方诚意基础上的一种契约;后音则具有全面的强制性的职能。 真正值得注意的(用乔尔·巴洛几天以后在他的一七八七年七月四日演说中的话来说),是一个“永久性的联邦制度”。麦迪逊在《联邦主义者》(一七八八年第三十九期)中撰文写道,根据新宪法,参议院“将从各个州(作为政治性的、互相平等的社会)获得它的权力;这些州根据平等的原则在参议院里享有同等的代表权……迄今为止,政府仍是联邦性质的,而不是全国性质的。”这次“联邦”会议及以后一些会议的成果就是使这个词的内涵比较明确,并废弃其古老的含义。 当制定宪法的人们在创造某种和古老意义的“联邦”契约不同的东西时,他们实际上是在赋予这个词以新的含义,同时,他们在使用“国家”或“全国”这两词时也十分谨慎。难怪宪法中没有出现过“国家”或“全国”这样的字眼。制宪会议(六月二十日)专门就康乃狄克州的奥利弗·埃尔斯沃斯的提议投票,并一致通过新政体的名称,摒弃“全国”一词,而保留“合众国”这个恰当的名称。“全国”这个词随即从文件其余部分删去,从而反覆出现故意含糊其词的“合众国”这一名称。 制宪会议实际制订的政体(用埃尔斯沃斯的话来说)“部分是全国的,部分是联邦的。”他说这种双重性表现在两个不同的特点之中。“在两院制的第一院(即众议院)中按人口比例派遣代表,这是遵照全国这一原则,使大州在与小州抗衡中不至于吃亏。而在参议院中,各州平等的发言权则是遵照联邦的原则,这可以使小州在与大州抗衡中保全其利益。” 对费城会议的审议可以有把握作出的少量概括,有助于说明为什么很难再得出其它概括性的结论。首先,会议进行了坦率的讨论,代表们在讨论过程中改变看法,使自己的立场适应同伴们的要求。其次,关于基本理论井没有取得一致的协议:这类理论之多几乎和代表的人数一样;代表们从一个理论根据转向另一个理论根据。最后,对于他们所创建的新政体的实际性质并没有取得一致意见。在最后的文本中,意味深长地删去了“联邦”和“国家”这两个字眼,而这两个字眼在探讨理论的过程中曾经十分突出,而且争论激烈。相反,在宪法中只是提到“合众国”。在他们结束审议时,代表们看来认识到了他们所创造的乃是政治领域中一个重要的新混合品。 仅仅在儿十年内,“立宪主义”本身就获得了新的具有美国特色的内涵。用沃尔顿·汉密尔顿后来的话说:“人民对于写在羊皮纸上的文字的力量寄予一种信任,认为它能促使政府步入正轨,如果要给这种信任起个名称的话,它就叫做立宪主义。”要解释清楚这段话,还得求助于另一个具有美国特色的制度,那就是:法院对法律是否合乎宪法作出判断并拒绝实施那些他们认为违宪的法律的权力。这种即后来被称为“司法审查”。宪法没有对这种权力作具体说明,制定宪法的人可能也没有对这种权力作过任何打算或设想。但是司法审查使宪法得以保持它的活力,并在为宪法下定义的掩饰下,赋予它新的延伸性、灵活性和某种含糊性。 四十六 来自分离主义传统的联邦主义者的道路 制定联邦宪法的这一代人常常心怀疑窦,总是觉得共和政体无法在广大的地区中施展。孟德斯鸠一七四八年在《论法的精神》中写道“很自然,一个共和国只能拥有一小片领土,否则它就不能够长远存在。”这个概念已经变成政治学的一项原则了。约翰·亚当斯(在他的《为合众国宪法辩护》,一七八七年)和亚历山大·汉密尔顿(一七八七年六月十八日在制宪会议上的讲话)都从历史中吸取教训,认为美国的幅员辽阔,看来将会使一个历时长久的中央政府走向君主政体。派屈克·亨利在维吉尼亚制宪大会(一七八八年六月九日)上发言反对批准新的联邦宪法,认为其中的难处是不言自明的。他坚持认为“一个政府如果不实行独裁专制,就不可能统治这么广大的国家。”“请向我举出一个例子来证明哪里有一个拥有大片土地的国家,是由一个单一的政府或国会统治的,你们愿意称呼它是什么就称呼它什么吧。”据说,美国独立革命的经历只不过是这个着名原则的另一个实例而已。英国不是已经证明它的代议制政府不适于把遥远的美国也包括在内吗?但是,有一些不那么悲观的人开始想像,所有早期历史无法提供的先例,却有可能在美国找到。例如詹姆斯·麦迪逊在《联邦主义者》(第十期)中就满怀希望地认为,广阔的领土,加上形形色色的不同利益,实际上倒能维护公民的权利。麦迪逊在一段众所周知的话里解释道:“扩大范围,就能把更多的派别和更广泛的利益包括在内;这就可以使整体中的多数人不大可能抱着共同的动机来侵犯其他公民的权利;即使存在这样的共同动机,那么对于所有感觉到这种动机的人来说,将更难于发现自己的力量,并採取互相一致的行动……在控制派别影响方面,共和国比民主政体优越,同样,大共和国胜于小共和国,联邦胜于组成联邦的各州。”在一八○○至一八○一年那次混乱的总统竞选中、由于托马斯·杰斐逊和艾伦·怕尔在选举团所得票数相等,形成僵局,只能由众议院作出决定,最后杰斐逊在第三十六次投票中当选。他在致约瑟夫·普里斯特利的信(一八○一年三月二十一日)中写道:“我们再也不能说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新东西了。因为人类历史上这一整个篇章都是新的,我们共和国幅员辽阔这一点是新的。”“它提供了新的证据,表明盂德斯鸠认为共和国只能在一小片领土上生存的理论是错误的。事实适得其反。如果我们的领土只有目前的三分之一,我们恐怕已经完蛋了。而当疯狂与妄想像流行病一样在某些地区蔓延时,其余地区仍然保持正常及不受影响,并且能够坚持下去直到他们的同胞从暂时的妄想中恢复过来;这种情况给了我以极大的慰藉。” 第180页 但是在美国,也有某种令人悲观的特殊原因,那就是:甚至比独立还要古老的分离主义传统。它和殖民地的建立一样历时久远。新世界的发现使得分离和退出的活动有可能以整个大陆的规模进行,而美国的经历中包括了不可胜数的进行分离的尝试。最初来到新大陆的请教徒就是美国第一批直言不讳的分离主义者。作为“分离主义者”,他们坚信,凡是想在更纯洁的教会荫庇下生活的人们都可以主动脱离他们原先的社会,从而组成自己的新社会,这种看法从旧世界的观点来看是令人惊愕万分的。一些清教徒是在荷兰进行分离活动失败后才来到普利茅斯的。在广阔的美洲大陆,“不奉国教”或“信仰自由”的思想在分离主义和脱离主义面前显得黯然失色。从十七世纪初期到十九世纪中期,分离主义是带着明显的美国色彩的。殖民地扩大了,并且由于分离而形成了各地不同的特点,罗杰·威廉斯和安妮·哈钦森这两位信奉分离主义的异端分子,被驱逐出麻萨诸塞海湾殖民地而分离到他们自己的罗得岛去了。另一名分离主义者托马斯·胡克则被分离到他的康乃狄克去。巴尔的摩勋爵使一批天主教徒从英国生活中分离出来,组成一个至少在短时期里属于他们自己的社会。威廉·佩恩给教友派教徒提供了一块单独的栖身之地,等等。幅员辽阔使所有这一切都成为可能。美国独立革命在当时被很多人看成是十三个脱离主义者在精神上的胜利。在十八世纪末和十九世纪初,一些向西部移民的车队在边界不明确的内地的一些新准州和州定居,他们也是按照各种世俗的、非教条主义的方式,从东部沿海地区的生活中分离出来的。 美国的经验已经表明,孟德斯鸠和其他较老的政治理论家的担心并非没有根据。如果要使一个单一的、巨大的共和国在这里生存下去,那就必须寻找出能够遏制这种分离主义潮流的办法。说也奇怪,这种机会的到来竟然是由于建立了一个新的美利坚帝国——用杰斐逊的话说,一个“自由帝国”。它的政治安排和美洲殖民地人民过去进行斗争力图摆脱的那些政治安排十分相似。第一次殖民经验(独立战争以前)使人们认识到有必要建立一个美洲国家。第二次殖民经验(在独立和南北战争之间)才使建立这个国家成为可能。这片“公共领地”——现在不受伦敦控制而受合众国国会控制的新美利坚帝国——已经成为各州之间的纽带了。如果没有这些土地以及使他们深受威胁的对外冲突,那么在一七八三年与英媾和以及一七八七年在费城召开全国制宪会议之间,这个中央政府是否还能生存下去确是一个疑问。一旦英国入侵的压力消除了,一旦十三个分离的“主权州”都各行其事,那么会发生什么情况呢? 这种新帝国的梦想长期以来就一直激励着杰斐逊。一八○九年,他提醒麦迪逊总统,拿破崙可能愿意让美国得到古巴。他接着说,再加上加拿大,“我们就会有一个自从立国后从来没有作过通盘考虑的自由帝国;……过去任何宪法都不象我们的宪法那样,在建立幅员辽阔的帝国和谋求自治方面作过这么充分的筹划。”一开始,这个新帝国就不只是一个梦想,而是团结联邦的胶合剂。 在以后几十年里,美国的新的中央政府将在一个新的美利坚帝国的土地上和生活中行使其权力,在这个新帝国里,新殖民地被委婉地称为“公地”或“国家的领地”或“公共领地”。这个帝国的政治结构与早先促使那些美洲殖民地起来反抗的那种政治结构极为相似。譬如,新的全国政府从一开始就敢于为这个新帝国立法并徵税。 与此同时,东部的美国政治体制也是靠这种权力以及日后为地界不明的西部制定法律的习惯来定型的。新的全国政府所採取的主要措施,用早些日子的语彙来说,可以称作帝国的控制措施。这些措施正是一七六三年的英王诏谕、一七七四年的《魁北克法》以及其它为远离伦敦中央当局的人民安排生活、财产、土地和进行治理的法令的晚近翻版。英国国会早期的那些法令旨在团结整个帝国以抵御外侮。随后,美国国会的一些法案,诸如《密苏里妥协方案》、《一八五○年妥协方案》和《一八五四年堪萨斯一内布拉斯加法案》,也把遥远的东部的决议强加于西部人民;这些决议的目的是要把整个国家团结在一起。如果英国政府过去曾在为帝国进行的世界范围内的战争中把美国人作为小卒子使用的话,那么,现在华盛顿的美国新政府则把西部人民用来作为人口稠密的东部各地区之间的一种起平衡作用的填料。从联邦内部各州的观点来看,争议大的措施似乎只是与内部“妥协”有关的一些措施,但实际上这些都是帝国的决定,把移民们当作殖民地人民来对待。例如一八二○年的《密苏里耍协方案》宣布,在北纬三十六度三十分以北路易斯安那购买地的范围内不得建立奴隶制。《一八五○年妥协方案》和一八五四年的《堪萨斯一内布拉斯加法案》也都坚定地假设国会有权制定一套基本原则,在这些原则范围内,移民才有权作出有关当地体制的决定(即“各州人民主权论”)。联邦对大片公共领地的整个土地政策(最后除原先十三个州和德克萨斯外几乎把全国都包括了),就是让美国中央政府执掌当初殖民地人民拒绝让伦敦政府执掌的那些权力。移民获得土地所应具备的条件是由联邦政府,而不是由西部的新州或市场的作用来规定的。从一开始,当第一个公地州(俄亥俄)于一八○三年被接纳加入联邦时,联邦政府一般都对新州境内尚未分授的全部土地保留所有权,只有每个镇区供教育事业用的那些地段例外。 第181页 用一位历史学家的话来说,南北战争以前的四十年问,国会不啻是一个“保全联邦”或者可以说是“保全帝国”的机构,它致力于寻求“妥协”,把西部人当作东部人斗争中的小卒。联邦立法中另一些重大的法案——一七九六年的《土地法》规定了矩形土地测量法;一八二○年的《公有土地法》要求购买土地时支付现金;一八三○年的《土地先买权法》给当时真正的定居者以优先权;一八四一年的《分配与先买权法》,准许在购买前先行批准永久性定居,并且还规定把出售土地的部分收入分配给新的州;再加上一八六二年的《宅地法》——所有这些法令都是东部为了控制获得地产和完善整个西部的土地所有权而採取的措施。华盛顿联邦政府的控制(或力图进行控制),在西部的政治问题中居首要地位。国会的支配是不能轻易放弃的,而奴隶制问题则是导致国会直接承担责任的另一个原因。支持和反对奴隶制的两派都拼命向堪萨斯移民,结果在该地发生了内战(一八五五年十一月至一八五六年十二月),约有二百人死亡。这只是西部为了竭力履行国会所订立的条件而发生的多次事件中的一宗而已。在这种新的帝国控制之下,联邦危如累卵地结合在一起。 西部领土(这块土地上所建立的州很快在全国占了多数)和整个新国家的关系表明了美国政治制度的特点,它的体制所具有的强烈的联邦主义倾向将一直持续到二十世纪。正是这些体制使得一个幅员辽阔的共和国有可能存在。谁能预料到那就是分离主义传统的副产品呢? 基本法:它是独立革命的法律上的代替物。美国用以建州的那种新机制——美国殖民制度的基础——在一七八七年七月邦联国会通过的《西北地域法令》中被赋予典型的型式。这个法令阐述了一个准州从完全受国会控制转变为联邦内部一个新州而获得平等地位所应经历的正常步骤。 最初,人口稀疏的准州由国会通过国会任命的地方长官、准州秘书和三名法官治理,这些官员从原有诸州法律中把他们所认为的“最适合当地情况”的法律借过来,制定出一部法典。他们拥有专制权力,这种权力只受国会否决权约束。“当该地区内成年男性自由居民人数满五千时”,就可进入下一阶段;如果居民愿意,即可开始建立代议制政府,有一个两院的议会:一个直接选举的众议院和一个由众议院提出十人名单,并经国会选择其中五人组成的小型“立法委员会”。地方长官对。一切立法部拥有否决权。准州议会两院共同投票选出一名代表,“他将在国会中拥有一个席位,在临时政府执政期间有权参加讨论,但无表决权。” 前面这两个阶段所组成的政府类似古老的大英帝国的政府,国会就相当于英王和议会,地方长官是委派的,软弱的准州立法机构得服从国会的否决,它在首都还派驻没有表决权的专员。当自由居民人数达到六万时,即可进入第三个、即最后一个阶段,这时准州即可被接纳作为一个州参加国会。在西北地域内,可以组成“三个以上、五个以下的州”,它们“在所有方面都与原有各州平等,并应能自由地制定永久性的宪法和建立州政府:条件是所制定的宪法和建立的政府均应以共和为体,并且符合邦联条例所包含的各项原则。” 和英国不同,美国的这种殖民制度具体规定了由帝国控制走向自治的正常发展进程。此外,在最后阶段中,边远的领土也应完全归于整个国家的管辖下。这种建州的程序在隶属邦联条例的《西北地域法令》中作了明确的规定;第一届国会又把它作为新联邦制度的一部分加以重新规定。它的基本原则——一种可以预见的从专制的殖民统治转向自治的进程以及国家内部的演变——已经变成美国国家成长的道路。 因此,美国在政治上是通过概括它的殖民经验而成长起来的。当时已经纳入美国版图的大部分地区,其后在二十世纪都挺然屹立了,但过去都曾一度作为殖民地受国家首都的统治。原先十三个州体验过的那些早期形式的殖民地经验,现在又被那些最终圆满建成这个国家的几乎所有其它各州以合法而正式的形式予以复活了。如果从伦敦英国政府的观点来看,早先的形式已经以失败告终的话,那么从华盛顿的已经变革的美国政府的观点来看,后来的形式最终是会取得成功的。 一七八七年《西北地域法令》通过以后半个世纪,这种渐进的非殖民地化方案已经变成美国体制中一种光荣而固定的事物了。辛辛那提的蒂莫西·沃尔克法官是《美国法律概论》(一八三七年)这本拥有广大读者的书的作者,他声称:“它是人类立法中所能发现的最接近于绝对完善的立法,因为在经历了整整五十年之后,要在不彻底毁损它的情况下加以变革几乎是不可能的……它是那些英明预言的无与伦比的样板之一,甚至于不顾一切喜欢标新立异的人都不敢对之进行指责。”这个方案提出以后整整一个世纪,布赖斯勋爵在《美国联邦》(一八八九年)一书中承认,美国的准州政府方案在实践中证明效果很好,即使准州居民本身也没有什么理由感到不满。 成功地运用可以预期的、逐步朝着自治和参与国事的方向发展的这种概念,乃是美国历史上杰出的成就之一。对《西北地域法令》原则的运用,既不是谨遵其字义,也不是一成不变,而是把它当作一般准则。例如,俄亥俄于一八○三年,伊利诺伊于一八一八年获准建州时,人口都没有达到规定的六万人;而一八八○年达科他的人口已达到规定数的两倍多,也没有认真考虑给它州的地位;当犹他在一八九六年接纳成为州时,它的人数超过规定数已有三十多年了。对现有各州的加入联邦,政治考虑始终是重要的,而且往往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俄亥俄这个在西北地域上建立的第一个州,正巧碰上强烈支持杰斐逊的国会,适时接纳它可以帮助杰斐逊于一八○四年重新当选总统。 第182页 南北战争以前,奴隶制在上面这个问题以及其它一些问题上都起着关键作用。在一八二一年就是否接纳密苏里作为一个实行奴隶制的州加入联邦而进行斗争以后,华盛顿全国政府中的力量对比即取决于各个准州的内部发展情况。这就扭转了古老的英帝国统治时期各种势力的流动方向,那时各殖民地政府都深受伦敦内部政治偶发事件的影响。整个大陆的存在,为北方和南方之间,各自由州和实行奴隶制各州之间的微妙平衡提供了政治砝码,但这种情况也使地区间的矛盾继续存在。一些州都是成双成对地被接纳,准州也是成双成对地建立起来:自由的和实行奴隶制的双方各一个。甚至在南北战争以后,一八八九年的一揽子法案同时接纳了四个州(北达科他、南达科他、华盛顿和蒙大拿),为的是不致于打破政党之间的平衡:据说其中两个是民主党掌权,另两个则是共和党当政。 最值得注意的还不在于这些新州的建立是拖拖拉拉,不正规,并且受“母国”政治的影响,而是它一直取得良好效果。在一个半世纪之内,这个大陆的三分之二地区从殖民地统治走向了自治。象一八五七年犹他州摩门教徒那种要求分离的威胁是极少的。这个制度成功地防范了美国西部发生一系列要求独立的战争。 经过初期试验性的调整以适应当地情况后(例如适应路易斯安那的法国和西班牙传统),一个卓越的标准化制度形成了。虽然涉及了一些爆炸性的内部问题,如奴隶制、土地先买权、银行业和关税,但是新的准州仍不断地建立起来:阿肯色(一八一九年),佛罗里达(一八二二年),威斯康星(一八三六年),艾奥华(一八 三八年),俄勒冈(一八四八年),明尼苏达(一八四九年),犹他和新墨西哥(一八五○年),堪萨斯和内布拉斯加(一八五四年)。通过美国特有的逆转方式,这些“殖民地”的观点逐步在“母国”政治中居于主导地位,而这个“母国”现在只占北美洲中部的东边三分之一地区而已。一七八七年《西北地域法令》体系实际上居于统治地位,一直到最后一块相邻接的大陆领地于一九一二年获接纳成为亚利桑那州为止。但是到一八六一年以后;当奴隶制和地方性的对抗不复在国内政治中占据主要地位时,建立新州的速度就减缓了;国会是准州的贊助人,这种身份十分有用,它是不会仅仅为了满足地方取得州的地位的愿望而放弃这种身份的。一八六七年到一八八九年间,只有一个州(科罗拉多)得到接纳,而且在达科他、蒙大拿、犹他、新墨西哥和华盛顿等准州,整整一代人是在半殖民主义的状况下成长起来。但用旧世界的标准来衡量,这种沿着明确规定的道路走向自治的步伐还是很快的。在这个问题上,方向仍保持不变(如最近在这方面的发展是阿拉斯加于一九五九年一月三日被接纳为州,夏威夷于一九五九年八月二十一日被接纳为州)。 州的建立已经简化为简单的、特定的程序了。在这个辽阔的大陆上,“自治”在一个又一个地方象例行公事似的简简单单地确立起来了。正如西部各州的宪法有时盲目照抄东部的模式那样,建立西部新准州的基本法本身也是遵循着一种模式而制定的。从早先类似的法案发展而成的一八三六年威斯康星基本法为后来所有的基本法提供了公式化的样本。自治的愿望现在已经没有劲头了——这是另一个迹象,表明(用r·r·帕尔默的话说)“革命在美国已被驯化了”。 美国的殖民地一准州制度,以及它的从帝国统治走向自治的明确简捷的步骤,全靠利用现成方法,只是採取另一种形式而已。它象新英格兰的制造业体系一样,是一种组织计划;在这里,它已扼要地融汇到基本法(组织政府的法律)的概念中去了。这也是技巧的代用品。凭着这种大量产生州的办法,人们就能在体制上从仅仅居住在一块领土、一个移民社会和新兴城镇的居民,转而生活在配备齐全的代议制政体下,尽管他们自己并没有什么政治专门知识。正如初期建制阶段中准州的地方长官、秘书和法官,凭靠各地区法律条款通用的办法,从联邦其它地区的现成条款中拼凑出他们自己的法典那样,后来西部各州的宪法制定者也从他们的前任那里惜用现成的条款。自生自长的政治,形成新的政治单位。英国、法国、德国或义大利的国家史是一部日趋统一的历史;美国的国家史却是一部自生自长的历史。从一开始,美国就是凭靠从边界模糊的内地增添新的地区而发展起来的。欧洲的国家政治经历包括调整旧有的实体,而美国在它最初的四分之三世纪里的国家政治经历则包括创建和调整新的实体,并处理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这种区别对于美国政治生活具有深远的意义。 一七九○年时,这个国家还局限于密西西比河以东地区,大部分居民都居住在阿巴拉契亚山脉以东。总面积约九十万平方英里的土地构成国家的领地——西北地域、西南地域——和十三个州。到一八六一年这个国家一直扩展到格朗德河和太平洋,并跨越整个大陆直抵四十九度纬线,总共约有三百万平方英里的土地,构成六个准州和三十四个州。这些简单的政治算术概括了美国政治的主要特点。政治进程大大加快了:从国会建立一个准州到这个准州被承认为一个州,从来都没有超过六十二年(新墨西哥,六十二年;夏威夷,六十一年;亚利桑那,四十九年;阿拉斯加,四十六年;犹他,四十六年),这一过程的平均间隔只有大约二十年左右。原有十三个州是集中体现人们多年积累起来的忠诚的地区,但是比较新的州(第二十七个州佛罗里达是在一八四五年被接纳的)很快就在数量上超过了老州。这些新州在很大程度上是迅速增多的移民和新贵社会的产物,它们通过立法部门的认可获得政治上和宪法上的生命。 第183页 说到宪法,多少个世纪以来欧洲人一直“不是把它看作一种创造,而是看成一种发展;不是看成国家法典,而主要是看成民族传统”,而现在,一个准州接着一个准州,随心所欲地将宪法制定出来。这种新的支配感使美国人对所有政府都抱一种实用主义的态度。人们只要愿意就能迅速地创造出新的政治实体来,这一点是再清楚不过了。人们既能创造,难道就不能为了自己的方便而改变它吗? 这个新国家的地理特点使它得以在不侵害强大邻国的情况下增添一个又一个的新“州”。在旧大陆,一个国家如果不消灭另一个国家或从另一个国家挖出一部分地区是不可能扩大领土的。美国却能通过单纯的增添领土而逐步成长。除大西洋外,美国没有传统的边界。因此,随着美国随意地建立新的政治单位,这个新联邦就这样通过“再加一个州”的途径建立起来了。不断演变的政治:变化是正常的。这个作为宗主国的合众国政府逐渐和连续地发生了新的变化,以兼容新添单位的需要、意见和愿望。每增加一个新的州,整个政治结构就要略加改变。这就是为什么美国从来没有发生过一次成功的暴力政治革命的原因之一。演变使革命成为多余。当然最大的例外是南部,它们拒绝接受由于发展而需要进行的变动,并竭力使那些政治安排一成不变,而这些安排只是由于它们具有灵活性才能存在。 虽然人们还不清楚一七八七年宪法的制定人在多大程度上设想过这一发展,但是有迹象表明,他们之中有些人是有意识地让美利坚帝国发生这种不同一般的演变的。例如,人口普查表明,许多人希望随着新的准州和州加入联邦,政治权力的中心也将发生变化。它表达了许多人的意见,认为国会里的代表结构应维持流动状态,以便把新的地区纳入国会的活动中去,并使之参与国家事务。欧洲各国政府为了这个或那个目的都进行过人口普查。纽约州的第一个宪法规定定期七年一次“对有选举权的人和居民进行普查”,这大体上可算是一个先例。但是联邦宪法规定每十年进行一次人口普查(第二条,第二款),在很多方面来看却是独具特色的。需要进行人口普查,是由于大州和小州之间作出了重大的妥协,规定成立两个立法机构,其中一个机构要按人口比例选举议员。显然,根据《邦联条例》,在只有一个院的国会中,每个州只有一票投票权,因此无需为选举代表的目的定期清点人口。而现在徵收直接税以及选举众议院议员,各州都须按各自人口比例进行分配,办法是“各州人口数,应按自由人总数加上所有其他人口的五分之三来确定。自由人总数包括必须服一定年限劳役的人,但不徵税的印第安人除外。”为此目的而需要知道的实情,须每隔十年就重新确定一次。原先,这项规定完全是为着财政和政治目的而制订的——为税收和众议院的组成提供一个不固定的依据。一直到一八五○年,人口普查才成为用于其它目的的国民统计的重要根据。 美国人口普查第一次确定了不断变化的人口数字(以及不断变化的地区发展速度)应该成为政治体制中各单位定期重新分配权力的正常因素。在十九世纪的英国和欧洲其它地方,各政党为了对选举代表的根据作出个别修改而必须进行斗争;但是在美国,原定的方案早已蕴含持续不断的修改过程了。人口普查数字在正常情况下都是公开的:这也是一大变化,因为至少一直到十九世纪(对某些国家来说一直到二十世纪)统计数字乃是国家机密。在那些地方,对纳税的农民和敌对国家的顾虑是凌驾一切的,但是这个国家,不同地区要求选派代表的情况必须向人民公布。 在这个国家开头一百年的政治生活中,每十年一次的按选民比例重新分配备州众议员议席一事具有特别重要的影响。在第一届国会中,一个众议员所代表的选民平均约三万三千人;一八四○年平均约七万一千人;一八九○年平均约十七万六千人。众议院没有按一七八九年实有的选民人数重新分配议席,而是让它本身随着人口的增长而扩大。这当然只是说明美国人爱好增加政治单位(在这里指国会的选区)的另一个例子。其后果是不仅改变了众议院内部的权力分配,而且大大地改变了众议院的特点以及它处理事务的方法。一七八九年,众议院总共只有六十五人,一七九○年为一百零六人,到一八二○年人数倍增至二百一十三人,一八六○年增至二百四十三人。至一九一○年人数最后固定为四百三十五人,这个数目一直保持到接纳阿拉斯加和夏威夷建州以后才于一九六○年临时增加两人。 众议院的委员会体制分工越来越细:一八○○年还只有四个常设委员会,但到一八五○年就增到三十四个。随着众议院及其委员会日益扩大,各委员会的管辖权也扩大了。最初,法案的提出和咨询都由众议院本身严格控制,各委员会只负责处理细节和草拟文件。各委员会开始时只不过是众议院的工具,到一八二五年才开始掌握他们现代的权力,一直发展到逐步接管众议院的各项职责。到一八八五年国会的体制已经变成(用伍德罗,威尔逊的话说)“国会常设委员会的体制”了。 全国性的政治:和扎根于地方的政党相妥协。麦迪逊在《联邦主义者》(第十期)中发表的人们熟悉的一段话中写道:“社会越小,组成这个社会的不同政党及不同的利益集团也可能越少;不同的政党和利益集团越少,在同一个政党内就会越经常地出现一个多数;他们所处的范围越小,他们就越易于协调并实施他们的压制计划。”他进一步指出,正如我们已看到的那样,一个大国正由于容纳了“大批不同类型的政党和利益集团”,才使公民权利得以维护。毫不奇怪,无论麦迪逊或是他那些制定联邦宪法的同僚们,都想像不到在这个新国家里竟然会出现目前这样的政党。正如布赖斯勋爵在临近十九世纪结束时所说的那样,“美国的党派政治与研究联邦政府的学者们所料想或预见的大不相同,它完全是另一回事,而这正是任何想对美国作些着述的人应该尝试描绘的事物。”实际出现的情况和创建人的设想适得其反;他们把“政党”和“利益集团”等同起来看,用的仍然是旧世界那些小国家的观点,而不是一个联邦的观点。但是长远来说,麦迪逊和杰斐逊建立一个辽阔的共和国的梦想之所以有可能成为现实,乃是由于美国政党所起的特殊的、非常实际的作用。美国党派政治的基本单位是地理上的选举区,而不是意识形态集团或利益集团。而政党也“部分是全国性的;部分是联邦性质的”。美国政治生活具有离心的倾向——这表现在美国独立和在独立后仍长时间存在的分离主义传统之中。正如我们已经看到的那样,美国这个国家不是任何伟大的民族激情的产物,美国宪法是一种不稳定而新奇的安排——不完全是联邦性质的,也不完全是全国性的。这个国家有效的政治统一要由各个政党来承担。政党集中了人们的实际活力和热忱,把地方、州和国家的力量集合起来建设一个强大的国家。这些政党和人们过去知道的政党或其它地方当时建立的政党都不相同。因为它们是美国的辽阔和分散、独立政治单位的繁多以及联邦宪法的极端简单、新颖和含糊不清的副产品。它们为建立一个政治国家提供了不可胜数的生动的联繫;它们用各种各样的方法把各个单浊的政治单位联繫起来,而这些方法是无法载入任何成文的法律或宪法的。它们依靠某些明显的美国特点来完成独特的建国任务。 第184页 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它们扎根于地方。各市、县和州所设立的无数政府,按人口平均计算比西欧那些中央集权的国家给人民提供了更多的政治职务和机会。面对着数不清的政治上的美差,地方上的政党蓬勃地发展起来。我们曾经听见一名西部移民解释道,“由于每个人都能弄到一官半职,发展县的党组织就有了非常理想的条件。”如果没有成千上万名政党工作者热情工作,以求在本地得到一官半职,美国的政党制度要发展起来是不可能的。约在一八○○年之前,地方官员一般都是靠各自竞选来取得职位的。以后这种做法逐步发展为把不同级别的候选人结合起来写在同一张“候选人名单”上,把他们提交给选民(这就是约于此时出现的一种美国方式)。殖民地时代维吉尼亚选举“公民代表院”的传统方式——大家当着邻里的面进行口头选举,很难用于选举为数众多的官员;它也不适合那种提出“党的候选人名单”进行选举的做法。另一些旱期的选举法也不适用了,例如在宾夕法尼亚,一直到一七九六年时政府仍未能提供印好的选票,按照当时的选举法,还需要用手来誊写人名。一名富有创新精神的共和党候选人在全州张贴印好的候选人名单,使选民可以很方便地抄下名字;他还要求他的共和党朋友和他们的家人事先抄写党的候选人名单,以便选民们拿到投票处去,作为自己的选票投入票箱。 要选的官员的数目不少,这件事本身就需要各政党进行协助和组织(例如在一七九六年宾夕法尼亚的选举中,选举合众国总统的唯一办法就是要在你的选票上写下选举团十五名成员的名字)。一七九六年纽约州的选举中,居民已经可以在“共和党候选人名单”和“联邦共和党候选人名单”之间作出选择,这两份名单都是在党的特别会议上拟定的。一些共和党代表在德拉瓦的多佛开会,“目的是拟出一份候选人名单,以便在随后举行的大选中推荐给肯特县的共和党公民”,名单列上了国会和州的各项职位的候选人。当不同级别的公共职务候选人认为他们的名字出现在这份候选人名单上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时,他们也参加进来发表他们的政治原则和纲领。因此,藉助于一些得力的政治家如托马斯·杰斐逊的组织活动,“党的候选人名单”就非正式地成为惯常的方式了。来自上面(如在维吉尼亚)和来自下面(如在新泽西)的压力,促使政治家在选举日里把他们的力量联合起来。争取县的职位或想进入州议会的候选人,都乐意和比较知名的国会候选人或者和支持某个着名人物的总统选举团成员相联繫;同时,竞选联邦职务的候选人也愿意和那些在邻里中闻名的竞选地方职务的人携手共进。 这种惜助党的候选人名单进行竞选的新布署,一开始就引起了政治理想主义者的反对,例如费城《综合gg报》的编辑于十八世纪九十年代初说:“我们不要选票贩子:让每个公民运用自己的判断力,我们定能选出好的代表——勾结、徇私、阴谋和派别活动都将完蛋。”到迟至一八○○年时,康乃狄克一些唱高调的联邦主义者还认为,任何竞选公共职务的候选人在该州各地旅行“以诱使人民投他的票”的做法都是不体面的,他们对整个“竞选运动这种令人厌恶的做法”进行了抨击。但是竞选运动、提名候选人的会议以及其它制定“党的候选人名单”的活动,对于竞选公职的人来说是大有用了,对于选民来说也大有趣了,因此是不可能废除的。 “制定候选人名单”已经成为一项引起人们兴趣的公共消遣活动,作为这个过程一个组成部分的提名大会,更触发了人们的政治兴趣,并且激起人们对党的忠诚。十九世纪二十年代后期,随着选举权的扩大而使提名大会第一次变得重要了。通常的模式是党的州中央委员会发出召开州代表大会的号召;由市镇会议选举代表出席县代表大会,而县的代表大会则选举代表参加全州的大会;如果需要选举州参议员或众议员,那么就另行选举代表参加地区会议。无数次的代表大会给每个人都提供了一个讲坛;大会的进程在本地报纸上报导,而且往往重新印成小册子供党作宣传之用。当塔培基的一批国民共和党人于一八三○年召开州代表大会提名他们崇拜的偶像亨利·克莱为总统候选人时,他们用了自此之后家喻户晓的一段话来描述代表大会的优点: “由于它直接来自人民,它怀有并且也表达了人民的真实感情。就其性质和结构而言,它是深得人心的,由于其活动光明磊落,既不搞阴谋又没有腐败的核心会议操纵,也没有任何其它动机,而只有人民本身自发的推动力,因而它赢得人们的尊敬和信心。”代表大会不仅把党的力量集中在特定的候选人身上,从而加强了获胜的机会;而且还激起人们的热情,使他们乐意为党所作的选择进行工作。一名支持反共济会党的人描述一八三一年该党召开的纽约州代表大会时写道,“这次大会真伟大。门厅、走廊,所有地方都挤满了人。我对于反共济会活动感到自豪。不知道是由于什么估计不到的原则,使得那些诚实朴素的农民在隆冬季节从州的最遥远地区赶来出席大会。”代表大会的思想证明在各县和各州都十分有效,已为全国性政党所採纳。在一八三二年的选举中“所有提出总统候选人的大党都首次召开全国总统候选人提名大会。 第185页 这些提名总统候选人的全国代表大会把全国各地的代表和候选人聚集在一起,他们认为这样的大会便于他们就纲领和政策以及领袖人选达成协议。有些来自遥远的州的选民认为,比起国会那种官气十足的场合,这样的大会以及党组织的日常工作可以提供便于讨价还价的机会。因此政党变成美国生活中最有影响的全国性力量之一。美国政治生活的分散状况有助于打破教条,并有助于沖淡那段时期使得欧洲大陆各中央集权政府在政治上感到为难的一些特点。 甚至联邦宪法的制定者为选举合众国总统而构思出来的总统选举团也是为同一目标服务的。然而和宪法制定者的设想相反,选举团井没有真正考虑选举总统,而是使候选人赢得一个个州的一批批选举人票,并以此作为当选总统的唯一途径。因此,在美国,连选举作为整个国家唯一代表——全国领袖时,也要掂量一下以州为单位的人民的愿望。全民直接选举的最高级官员并不是总统,而是各个州的州长。这一事实使得政党组织分外举足轻重,甚至在十九世纪初就已变成国家的”联繫组织“了。 布赖斯勋爵在十九世纪末说过:”在美国,巨大的动力是政党。美国政府不及欧洲的政府重要,而其政党则相反;它们的原则越少,它们对这些原则的兴趣便越淡薄,而它们的组织却越臻于完善。“在联邦宪法通过半个世纪以后,这种倾向已经十分清楚了。正如美国生活的其它很多方面——宗教、教育和新的基层社会的形成——那样,意识形态被组织取代了。由于需要在一些几乎是不言自明的共同目标上团结起来,思想和目的的尖锐差别被掩盖了。只要美国政治生活中的种种问题仍有妥协的可能性,政党就是达成妥协的重要场所。当情况不再是这样时,国家本身就会处于瓦解的边缘;而政党也和国家一样,不得不推倒重建了。 中译本后记 赵一凡 丹尼尔·市尔斯廷博士的《美国人》三部曲终于同中国读者见面了,这是一套内容新颖·幅度广阔·可读性较强的文化思想史着作,在现代美国学术史上很有代表性,可以作为了解和研究美国历史与文明发展的重要参考书之一。 我在哈佛大学义理研究院攻读美冈文化思想史时,曾经读过这套书,并且在导师指导下将此书同其它同类合作作过比较评析,大致得出过如下两方面的意见,现整理概述出来,谨供读者参鉴。 一·关于美国文化上及思想史的研究发展。 所谓”思想史“(intellectual history)的研究设想,是在本世纪初由美国哲学家a·o·洛夫乔尔·史学家j·h·罗宾逊等人提出并加以们导的。前者强调以精密细緻的哲学方法,去分析把握思想后动·信仰体系与时代精神的形成与发展经过,后者则要求打破传统史学的狭隘定义,发展一种能够综合解释历人事件与思想运动的”新史学“。 到了三十年代,有关思想史和新史学的号召合力促进了”美国研究“(american studies)学术运动。原因是,一批思想激进的左翼学者登上学术舞台,改变了史学教研队伍的结构与倾向,造成了全国性的跨学科交叉研究趋势,并且建立了独立的”美国研究“系科,吸引人批史学家·文学教授·社会学与政治学专家相互交流合作,从而促成首批现代美国思想史的诞生。其中如查尔斯·比尔德《美国文明的兴起》(1927—1942),v·l·帕灵顿《美国思想主潮》(1927—1930),以及默里·柯蒂的名着《美国思想的成长》(1943)。 应当说,上述首批思想史着作大多倾向激进,篇帐浩大,立论统一而带有简单化与粗糙的经济决定论色彩,作为左翼学术运动的产物,比尔德·帕灵顿等人的贡献是提供了宏观而简明的美国经济发展与政治冲突线索,并且尝试以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和方法来解释美国文明的特证。他们做得过于匆忙草卒,以致于后来的学者挑出许多毛病,怀疑这种多卷本大工程是否值得做下去。 在吸取教训的基础上,五十年代的”美国研究“运动进一步深入发展,把以往重视 ”思想主潮“和政治经济活动的势头,逐渐转向更加具体细緻·而又综合包容的”文化思想史“或”文化研究“上来。这便产生厂新一代美国文化思想史的大师及其代表着作。其中最着名的有派瑞·米勒《新英格兰意识》,r·霍夫斯塔特《改革时代》,h·n·史密斯《处女地》,以及亨利·梅《美国天真时代的结束》。 上述着作基本上是特定命题的断代思想史,有着专门性强,主题鲜明,解剖深入,氛围丰厚的特点。与早朗的庞杂通史相比,它们显示出难得的深厚学养与精密件质,而且带有突出的个人风格与先进方法优势。缺点确也比较明显:虽然血肉丰满,但很难涵盖全局,也不可能在作者有生之年发展出系列性的成套史书。另外一个受时代影响的不利因素是,由于二战之后美国地位的空前提高,导致一股盲目乐观与颂扬本民族文化优越性或”特殊性“的潮流。它一方面有力地推动了美国研究的进展,提出了紧迫的自我认识任务,另一方面也确实造成对美国文化的过分推崇与自我欣赏,在五十年代一些自由派学者的着作里,美国民主与自由传统成为解释一切的准则和中心命题,同时较多地强调了民族的同一性与思想文化方面的和谐进步。这些特徵在现在的文化思想上专家眼中也成为攻击与修改的东西,他们指出矛盾差异的存在,斗争与冲突的现象,以及比较批判的必要性。 第186页 自六十年代以来,美国文化思想史的工作几经剧烈的改造创新,在专题与断代研究方面获得长足的进步,形成了相当完备与细緻的研究网络。然而一个难以解决的问题是,他们至今缺乏具有规范或仅威性质的成套思想史着作。目前影响较大·但又颇有争议的几位代表人物,如h·s·康马杰,斯托·柏森斯与丹尼尔·布尔斯廷等人,不但在思想倾向上多有差异,他们在学术方法与风格上也各不相同。下面简单评说一下其间的长短特色。 二·康马杰与柏森斯作为学界有名望的文化思想史专家,分别于1950和1958年出版了同名的《美国思想》。 其中康马杰的一本承接了帕灵顿的左倾学术传统,强调激进与保守两大思想主流在美国历史上不断的冲突和斗争。作者本人也在书中公开颂扬与拥护美国民主与自由传统,并认为这是美国文化赖以发展进步的根本价值。与康马杰的自由派激进态度不同,柏森斯属于冷静而精细的学院派。他较多地重视环境对于思想的制约影响,突出了美国文化在不同时期的形态比较,按照他颇有代表性的分段方法。美国思想史被描绘成五个各有重心的集群式思想结构,从”殖民地思想“、”启蒙思想“、”十九世纪民主思想“、一直演变到”自然主义思想“与”现代新民主思想“。而每一段思想结构的转换原因,则是採用环境决定论的方法来予以解释的。 康马杰与怕森斯的两部《美国思想》因其完整性与不同侧重点分别在通俗读者群和学术界拥有一定的影响,同时也成为”冲突论“与”环境论“这两种方法的代表性着作。至于布尔斯廷的《美国人》三部曲(1958,1965,1973),相比而言不能不说是目前最为新颖完备的美国文化思想史着作了。这套书的主要特点如下: 首先,它跨度宽广,编排新鲜,面向民众,与以往的思想史专着不同,它不单单涉及政治与经济思想,而是兼容了众多的社会与文化生活侧面,注入普通民众的风情习俗和心理态度。这在学术风格上明显地是受到欧洲新史学和美国新兴文化人类学研究的影响,即把研究目光从传统的伟人传·大事记转向民俗·民生和民族文化赖以形成的从本格局上来。这个重要转变,使得布尔斯廷的《美国人》更具有文化思想史的色彩(用文化研究包含引导思想研究)而且亲切易读,大受民众欢迎,成为六十——七十年代畅销的国民教育读本。 其次,在学术方法上较前人有所突破和改造。应当说,布尔斯廷本不属于正统的美国思想史学派。早年他兼修法律·历史,并对自然科学有着浓厚兴趣。多种不同的训练与爱好使得他视野开阔而不拘泥。在《美国人》书中,我们看到他文笔生动,知识广博,而且借用人类学·行为科学与制度发展史(history of institutions)的眼光发掘出许多罕见的文化现象及演变规律。他对环境背景是重视的。但他强调的是环境作为思想与文化的生发条件,对于美国民族不断提出挑战,使得后者逐步形成了自己独特的实用主义的思想与行为方式,从而主动积极地改造变革环境,并且在此互动关系中促进了民族义化的发展。这一基本方法兼顾调和了”思想冲突“与”环境决定“两派观点,走出了一条迄今较为人接受的学术途径。在编排体例方面,他以三卷(即三个文化思想时期,分别是”开拓历程“,”建国历程“与”民主历程“)的方式比较集中妥贴地解决了分期问题——这比柏森斯的五段区分要来得简明扼要。 一九九一年七月一日于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