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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3章 蠢东西

    “奴婢此话绝无半句虚言!”雨哥儿目光决绝,猛地跪倒在地,朝李朔月连磕三个响头。


    李朔月冷笑一声,孤身往窗边走,“从前你还劝我安分些,如今怎么反倒撺掇起我来?”


    “我在馆内好吃好喝,从没想过那些子虚乌有的事。”


    “你来求我,不如求求宋阿姆,求他大发善心饶你一命,好去寻你哥哥。”


    雨哥儿脸色难看至极,咬牙道:“我哥哥,便是经他手卖出去了。”


    “那他怎么敢把你留在我身边?”李朔月推开窗,看窗外的残枝落叶,“让一个仇人伺候另一个仇人,什么样的蠢人能做出这样的事情来?”


    雨哥儿摇摇头,冷静道:“我与哥哥同母异父,面庞随各自的阿父,当时我二人又面黄肌瘦、身上脏污,他未曾能分辨出来。”


    李朔月张开双臂,讥讽道:


    “你看看我,手和脚不知戴了多少镣铐,谁都可以骂我、辱我、践踏我……你叫我救你,你是瞎了眼吗?”


    “我这一身皮肉是你亲手换的,我那时求你,你怎么不先救救我?”


    “公子,奴婢也是被逼无奈。”雨哥儿艰涩道。


    “楼里那么多人,你不去求,为什么来求我?”


    “公子,你不一样。”


    “受了半年剥皮之刑还能活下来,接客半年未曾被金钱男人迷了眼,事到如今还想着往出逃的,公子是头一个。”


    “公子心性坚韧,非常人所能及,必定不会被困于这种腌臜地。”


    李朔月闷笑了两声,“你也太瞧得起我了。”


    “我信公子,可公子不信我。”


    雨哥儿又道:“屋外有阁内的汉子看守,庄子里还有四爷的人,公子想趁机逃脱,难如登天。公子只靠一个方逵,怎么能成?”


    “我说过,我没有那般心思。你滚吧,日后也少来试探我。”李朔月脚步轻盈坐回梳妆镜前,面色冷淡。


    他冷冷坐着的时候,与那遗珠院整日弹琴的公子简直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多年的教养到底在他身上留下痕迹,就像他雪白单薄的肌肤与端端正正的坐姿。


    雨哥儿思忖片刻,而后轻声道:“公子有所不知,那日同孙阿嬷一道替公子换皮的四个哥儿四个姑娘,除了我,俱都死了。”


    “若公子逃走,墨韵与竹栖有人护着,奴婢却是难逃一死。因此奴婢才大着胆子,前来求公子庇护。”


    李朔月面色不变,恍若未闻,只轻轻拨弄耳朵上的珠坠。


    良久,屋内再无人出声,雨哥儿只得起身出房门,他刚走,李朔月便恼怒地将唇脂盒砸向远处,砰一声,青色瓷瓶四分五裂。


    恼怒自己勾引的太明显,恼怒方逵未经他同意,胡乱留东西,还是他特地朝四爷要的木簪子。


    这是生怕别人发现不了他们的私情吗?


    蠢货!蠢货!


    怎么这般不小心?


    年轻时天真愚笨,一块糕点、一根簪子就能哄了他,可这样寻常的玩意,满大街都是,只怪他见识短浅,孤陋寡闻。


    事到如今,他难道还会被一根破木簪迷了眼吗?


    —


    晌午,李朔月坐在廊前,翻看一本千字文。


    方逵一踏进院子,便迎来远处哥儿凶恶的目光,他不明所以,还傻乎乎迎上去笑。


    哪个不长眼的东西惹了嘉哥儿,若叫他知道,定要他好看。


    李朔月冷起脸,恨得牙根发痒。


    笑什么,有什么可笑的,蠢东西,害他被人拿捏威胁,怎么还有脸笑得出来?


    “公子。”方逵捧着铜炉站在院中,看着那白云一般柔软的人儿,心口微动,只想上前两步将人抱进怀里哄。


    可院内人多眼杂,他只的歇了这心思。


    “看什么,狗东西,少来碍我的眼。”李朔月面带愠怒,几乎是咬着后槽牙骂。


    方逵一怔,脸上笑意瞬间消失,他心中委屈,失落的像只抓到猎物却吃不到肉的大狗。


    他正欲说几句询问,墨韵、竹栖便接连进了院子,他只能紧紧闭嘴。


    两人手里拎着食盒,墨韵脚步轻快,直接进屋将食盒放至桌上,将几碟兔肉一一摆开。竹栖落后几步,也紧跟着摆出菜蔬。


    墨韵摆完后,便蹦跳着站到李朔月的身后,殷勤地替他捏肩揉背,雀跃道:“公子,拨霞供已备好,什么时候吃呀?”


    “挑的是山里最最肥嫩的雄兔!那灶上的老师傅刀工极好,切得肉片薄如蝉翼,瞧着真是了不得。”


    李朔月这才朝几人分去视线,他说怎么一个伺候的人也无,原来都叫雨哥儿指挥着去弄这些东西。


    方逵将铜炉摆好,然后才站在门口当桩子,他忍不住偷瞧方才才骂过他的哥儿,他今日穿了身月牙白的衣袍,梳了极简单的牡丹髻,只簪了细花钿、别了两只点翠簪花,瞧着极清新淡雅。


    可脸色冷得很,仿佛能冻死个人。


    李朔月翻了页书,随口问:“雨哥儿呢,怎么不见他?”


    竹栖道:“许是快回来了。”


    “嗯。”李朔月将书扔到椅上,抬脚往堂内走。


    小铜炉火已沸,墨韵殷切问道:“公子,可要这会用膳?”


    李朔月微微点头,于是墨韵便执筷夹起一片红嫩兔肉,放进铜炉中滚了滚,待熟透了,才小心放进碗碟中,推到李朔月跟前。


    竹栖见了他这副馋虫模样,忍不住轻声骂了两句:“馋虫,我瞧着最想吃的人是你!”


    “野兔这般鲜嫩,我就不信你不动心!”墨韵立马反驳,又急忙伺候李朔月用膳。


    “谁同你一样?”竹栖轻哼了两声,替李朔月夹了两筷子樱桃肉,轻声道:“公子尝尝这个,酸甜可口,最是开胃。我家公子最爱吃这道菜呢。”


    “还有这一道三鲜……”


    七八道菜,没有喜欢的,亦没有厌恶的,李朔月只尝了一遍,便已有五分饱。


    他刚停下筷,雨哥儿便提了另一个食盒进屋。


    “公子,这是四爷令人熬煮的红枣乌鸡汤,可要趁热用些?”


    “四爷呢?”


    “正在书房看未看完的账本,说是晚上会过来。”


    李朔月淡声道,“盛一碗吧,总不好叫四爷的心意白废了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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