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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 谁急了

    “更不要提,那温婉本就对三郎有意。姑娘家家,情郎几句甜言蜜语就能哄得她找不着北。她若是执意要嫁三郎,难道老二还能扭得过她?”


    齐兰亭训斥了李氏,李氏不敢再说话。


    “温老二早该想通,温婉嫁谁不是嫁,不如嫁给咱们齐家,那是亲上加亲!你们且看着,现在是温老二比我们急!”


    温月却不同意,温维明到底是同胞兄弟,她既然已经占了便宜,何必还要去争那口气。


    于是她劝齐兰亭,“到底女方家面子薄,姿态端得高高的,才显出女儿贵重。咱们既然得了好处,不妨做低伏小一回,这口气哪儿有三郎的婚事要紧?”


    齐兰亭本就有此打算,不过是借着温月的口说出来罢了,“没错,天大地大都没有三郎的婚事大!他温老二嫁女要端这个架子,我就让他端个够!去,叫三郎过来,咱们明日去温家,给他岳丈磕个头——”


    温月却更着急,这眼看还有三日便要娶媳妇儿,家里却什么东西都没置办,她连忙吆喝两个媳妇儿,“老大老二媳妇,赶紧的,现在就去联系席面和帮工!这娶媳妇儿可不能马虎,温婉是在富贵窝里长大的,咱这席面不能办得寒碜!聘礼呢,三金呢,得去百巧阁置办,得足金实心的,可不能丢了咱齐家的脸面!”


    还有杀猪的、洗菜切菜的、迎客的,至少得准备几十上百桌的席面吧?前后屋子都得打扫,聘礼得准备、迎亲的步骤,还有齐家老家那些亲戚们都得连夜去请。


    三天哪里够?!


    温月想想已经焦头烂额。


    “哎哟,真是忙不完的事情,老二可真会给我出难题!”


    温月不停抱怨着,语气里却全是得意。


    唯有她两个媳妇心头不是滋味。


    合着就温婉嫁进来大开一百桌席面,还得去百巧阁那样的金店去置办行头,她们进门就一根簪子一个手镯打发?


    不过转念一想。


    温婉带着丰厚嫁妆入了齐家的门,难道不会补贴婆家?她们也就自然跟着沾光。


    说来说去,都是一个字,命!


    齐家人欢天喜地的等着天亮去温家商量两个孩子的婚事,而赵恒赵恒早就被人一顶软轿接到温府之中,且被安置在后院紧挨温维明的房间。


    婚礼倒计时,两天。


    赵恒一路走来,瞧见温府那座四进的院落,辉煌大气,家中奴仆众多,少数也有二三十人。


    作为平县有头有脸的人物,他这个岳丈大人算是财力雄厚。


    一路红毯铺地,红绸漫天,大红的灯笼排排高悬,窗柩上到处都是惹眼的“囍”字。


    满屋飘香,角落里摆满一坛坛碧芳酒,上面用红布盖着,以免提前散了酒味。


    仆人们全都身穿彩衣,忙前忙后,为大婚之日做准备。


    赵恒总觉得…这种感觉荒诞而不真实。


    可是。


    他既然和温娘子双双入水有了肌肤之亲,又曾金口玉言许下上门入赘的承诺,那么即使失忆,即使心有不甘,他也必须信守承诺。


    若他不肯上门入赘,只怕温家族老会生吞活剥了温小娘子。


    那样一个娇滴滴软绵绵的姑娘,怎么有手段和力气对付温家那群族老们?


    更何况,他连那定情香囊也交了出去。


    可想而知,他失忆之前,也是喜欢温小娘子的。


    也罢。


    既然他被父亲母亲不喜,生他的小娘已死,又被手足追杀。眼下落个上无片瓦遮身,下无立锥之地的凄凉局面,那为何不能舍了这肉身去做倒插门女婿?


    听起来…倒有种痛快的意味。


    温婉。


    以后就是他赵恒的妻子。


    他自当敬她爱她。


    而他的未婚妻今日穿一身烟霞色的对襟褙子向他走来。


    他心中安慰自己:至少未婚妻容貌丰美,脾性…也乖巧懂事。


    上门为婿,虽然听起来不体面,但美人在怀、吃穿不愁,他还有什么可求的?


    这样一想,心中最后那一点不甘也淡去。


    他的未婚妻很忙,从他睁开眼后的这几天,温婉几乎每日都会出门。


    据他所知,温家是平县附近最大的酒商,播州小有名气的碧芳酒正是出自温家酒坊。


    温婉每次回来都不会空着手。


    偶尔是一碗西街的馄饨,偶尔店铺买的点心,偶尔是竹编的蚂蚱。


    赵恒觉得这辈子都没有这样放松的时候。


    他虽然失忆,却总觉得自己脑子里随时紧绷着一根弦,就好似…前半辈子征战沙场,平生不得闲。


    温婉说他争家产失利被追杀。


    那或许便说得通。


    身为庶子,又被嫡母和兄弟不喜,在自己家中必然是如履薄冰战战兢兢。


    今日温婉带的是一束野花。


    她进门时总是照例关心他一句,“阿恒,今天可好些了?”


    随后不等他回答,便将花插在窗台的花瓶之中。


    陈妈、红梅、绿萍都是她的心腹。


    自赵恒搬进来,便被四面八方严密监视。


    温婉刚回府,陈妈就已经整理了今日赵恒的行程,包括但不限于他在树底下坐了半个时辰,吃了半碗米饭,又沿着温府慢慢走了两圈,跟哪些仆人说了话,又去温老爹房了呆了半个时辰。


    “哎哟,这么大个小伙,吃饭跟小鸡崽似的。”


    “大鱼大虾一点不能沾,沾了就起疹子,娇气得很。”


    “也不爱吃荤腥,还说什么过午不食,腹胀不食,讲究还挺多,不知道的以为是大户人家出来的子弟呢。”


    “瞧着姑爷像是认字呢。今日他还去小书房坐了片刻,我瞧见他翻书来看。”


    “可惜,就是脸上有胎记。不然姑爷那长相…不知要迷死平县多少姑娘。”


    “那小子瞧着还真把温宅当自己的家,过得十分惬意自在,不见一点寄人篱下的拘束。”


    “不过最让你陈妈我看得上的,是这小子眼神规矩,遇到宅子里年轻漂亮的丫头,不曾多看一眼。至少目前看来…姑爷不是爱拈花惹草的人。”


    陈妈也知道赵恒并非什么穷困潦倒之辈。


    屠二爷说得清清楚楚,这小子是走镖的,这年头有点手艺的人过得都不会差。


    不说大富大贵,至少也是衣食无忧。


    只不过配她家小姐是万万不够的。


    托陈妈这位高级间谍的福,温婉成功掌握赵恒的吃喝拉撒情况。


    不过温婉也知道陈妈只是爱碎碎念而已,因此随她去,只是嘱咐她莫将赵恒看得太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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