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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章 黄沙

    我们被潮水般的兽群裹挟着往东南方向挪动着,郑义哭丧着脸:“哥哥们,咱们混在这里头合适吗?”


    陈志死死拽着陈小花的羊角,生怕它被路过的狼叼走:“有啥子不合适的嘛,我们也算是动物噻。”


    陈志非要在这么不科学的时候讲科学,我们混在这里头确实是格格不入,我身边刚刚路过一个红头红尾的大长虫,跟它们比起来我们实在是长得太单调了。


    远处传来的琵琶声明明声音不大,却能响彻森林的每一处,那声音就像有生命一样往人脑仁里钻。


    我小声嘟囔着:“我还真想看看是什么神人大晚上跑这儿来弹琵琶。”


    就眼下这个情况,哪怕最后发现是一只科莫多巨蜥坐那儿弹琵琶我也不奇怪了。


    不过现在闹出这么大动静,三舅妈他们很有可能也会跟过来看看,说不定就能找着他们呢。


    我们跟着兽群走着走着就发现这地方越来越荒芜,几乎到了荒漠的程度,这还是有点儿奇怪的,虽然马上就到冬季了,但是伊犁怎么说也是塞外江南,这周围还有牧场,我竟然没注意过这儿还有这么荒的地方。


    视线里植被逐渐稀疏,山里刮起了劲风,抬眼望去只剩漫天黄土沙砾,脚下的地势也越来越低,我们正在走进一个布满黄沙的盆地。


    琵琶声越来越近,曲调从急促转向轻柔,我们身旁的动物们开始放慢速度,不疾不徐的向前行进着。


    此时天色虽暗但月光如水,没一会儿,风声渐止,清透的月光下我在黄沙中望见一棵干枯的胡杨,这胡杨看起来年头相当久了,主干相当粗壮,直径长达数米,把人放在主干前头离远了都瞧不见人,高度就不用说了,至少得有五六层楼那么高。


    不知道这棵胡杨死了多少年,枝干上布满沟壑,枝干扭曲如火焰,就像一颗巨形珊瑚,它屹立在黄沙之中、皎月之下,自带一股苍凉浩瀚之气。


    我看得移不开眼,死而不腐且千年不倒的胡杨我不是没见过,但这棵树上竟然落满了乌鸦和秃鹫,最奇怪的是其中还坐了一个人,那人身披一件宽大的红色斗篷,坐在粗壮的树杈上显得十分娇小,像个女孩,她怀里抱着一只琵琶正忘我的弹奏着。


    这画面简直就是荒凉萧瑟这俩词的具象化。


    那件斗篷遮住了那人的脸,翻飞的斗篷下摆中只露出两条纤细的小腿,这个人赤着脚,看起来悠然自在。


    以胡杨为中心,从漫山遍野涌来的各种生灵匍匐在地面上,没有争斗与厮杀,一派祥和。


    我们身边的兽群逐渐停下脚步,柔顺地匍匐在黄沙上,没过多久,整个黄沙盆地中的动物都静静地伏在地面上,就剩我们这几个人类还站着,简直不要太显眼。


    但同样显眼的还有另一波人,他们离胡杨树很近,我数了数,正好六个,可不就是三舅妈他们,这些人还没注意到我们,他们的注意力都被胡杨树上的人吸引住了。


    “他们在那儿!咱们过去!”我趴在郑义耳边小声说了一句,他点点头,我们几个刚准备抬脚,耳边就响起一阵细腻古朴的歌声,曲调有点熟悉。


    胡杨树上的人十指翻飞,琵琶的调子忧伤哀切,听声音确实是个女人。


    “吾家嫁我兮天一方,


    远托异国兮乌孙王。”


    她的歌声很平淡,但总让人觉得里头深藏了一些哀痛。


    我们一下子不太好意思动弹了,总觉的气氛不太合适。


    后面的两句词我没听懂,每一个音都知道,但连在一起就不清楚了。


    “居常土思兮心内伤,


    愿为黄鹄兮归故乡。”


    最后两句我大概还能听出来,尤其是故乡两个字,只要上过初中都能猜到这篇词表达了作者的思乡之情。


    我眯着眼使劲儿看向那个人,恨不得把眼球抠出来扔过去,可那红斗篷把人遮了个严实,我根本认不出来。


    我侧头向郑义问道:“杨思佳会弹琵琶吗?”


    郑义听到后摇摇头:“不会,郑阿姨送她学过不少乐器,最后说她手比脚后跟都笨。”


    一边的陈志小声念叨着:“嫁我天一方……远托乌孙王,“天嘞,这怕说的是那两个和亲的公主哦!”


    他这个话说的我头皮发麻,曾经确实有两位汉朝的和亲公主在远嫁异国乌孙的时候途经精伊牧道。


    而头一位公主嫁的就是我们之前提到过的那位乌孙传奇王子猎骄靡,但当时的猎骄靡已经老了,大概就是一个十七岁嫁少女嫁七十岁暮年英雄的情况。


    可那是千年前的事儿了,谁还大晚上跑这儿来哭坟啊。


    陈志还在念念叨叨:“我猜应该不是解忧公主,应该说的是细君公主,解忧公主老年还能回家,细君公主可是年纪轻轻死在了乌孙,天呐,鬼啊!!!”


    我一把捂住陈志的嘴,“别瞎说,细君公主的墓在夏塔峡谷那边呢,离这边……离这边……也不远哈!”


    陈志慌了,郑义也慌了,此时琵琶声逐渐急促,声声泣血,我的思绪乱成一团。


    “先不想那么多,咱们先去找他们,没准儿他们知道。”


    这个话说起来轻松,但做起来真叫个困难,地上密密麻麻的全是各种奇形怪状的动物,连个下脚的地方都没有。


    我带着头尽量挑一些软柿子捏,挑一些看起来不会杀人的小动物,轻轻用脚尖把它们往旁边扒拉一点,才勉强能下脚。


    一开始我们还算有礼貌,郑义平衡感一般,不小心踩着什么东西还会诚心地说两句不好意思,可这个过程实在太磨人了,费劲巴拉地走了半天大家伙都没了耐心,这会儿郑义又不小心踩到一只胳膊那么长的蜈蚣的步足,那蜈蚣不耐烦地一扭,结果郑义还不乐意了,嘟囔着:“你那么多脚呢,踩你一下咋啦?我又不是故意的。”


    我听见以后赶紧回头拍了他一下,“飘了吧你,咋那么牛逼呢?”


    这时何其幸无意中回头看到了我们,赶紧冲这边招了招手,他脸上还带着伤口,颧骨和嘴角乌青乌青的,也不知道是谁干的,这可是他的门面啊。


    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我们可算是过去,何其幸赶紧问道:“你们怎么样?没事儿吧?”


    我举着郑义的萝卜手:“有一个伤员,人贩子干的,你们呢?”


    站在一边的三舅妈听到了我的声音回头看了过来,我这才发现三舅妈也带着伤,脖颈上的伤口还渗着血,她现在眼眶红红的,看我们几个全须全尾的也就点了点头。


    何其幸简单地说了下情况:“我们回去的时候常小盼已经跑出来了,场面混乱得很,她弟弟没了,算是死在她的手里的。”


    我指了指树上的人问道:“找到杨思佳的消息了吗?”


    何其幸皱着眉摇摇头:“还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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