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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洞房花烛(5)

    日子过得飞快,眨眼间离大喜的日子还有三天。


    这日清早,于承秋带领五名弟子在剑吟山下等候。


    今日,岳家的送亲队伍将会到来。


    按说身为男方的“家庭”,迎亲这件事霜虹派即使不派人不亲去来凤城,也至少该在罗云道南面相候。


    然而岳家却一再表示定亲时说好的一切从简,就不劳烦霜虹众人远迎了。


    所以直到有人来报说送亲的队伍到了望海县,众人这才下山迎候。


    于承秋思虑再三,还是决定别把阵仗弄得太大。岳家想要从简,那就主随客便。


    所以他并没有将长老和旁系弟子一起薅来。


    便是亲传弟子,除了主角江叶舟必须到场外,也是秉持爱来不来的原则。


    当然,袁裁云和南若怜不会放过这个和岳清和多加接触的机会。


    卢书言则想着师兄接亲可能有需要帮手之处。


    至于金婉沁跟来,则纯属好奇。


    她一想看看有钱人家的小姐究竟长什么样?


    盘算一下以这岳小姐的容貌大概需要花多少钱才能登榜。


    二则想知道到底是什么人眼瞎看上了自己这个三师兄。


    江叶舟本人倒是意外地平静,既不期待,也不畏惧。


    自己横竖就这副死样,演是没用的,人家早知道。


    至于岳小姐是美是丑,也不过顺其自然。


    各怀心思间,已能远远看到送亲的队伍。


    那队伍不算短,但以岳家的财富和地位而言,排场还是小了些。


    “这么多大箱子?都是岳小姐的陪嫁?”卢书言凑到江叶舟耳边问道。


    “应该是吧。”


    霜虹众人没怎么接触过顶级的富豪,因此这场面已能够对他们造成一定的冲击了。


    尤其是南若怜想起自己出嫁时的排场完全无法与这“从简”的规模相比,不免一阵妒忌。


    送亲队伍既未穿红袍,也未敲锣打鼓,低调异常。


    待得到了山脚下,最前面的那顶大轿子落下,岳清和夫妇从中走了出来。


    二人与于承秋寒暄后,又与众位弟子分别见过礼。


    末了,岳清和道:“既然于掌门亲来迎接,那咱们也不坐轿,步行上山吧。”


    于承秋笑道:“亲家翁,我等都是练武的粗人。上下山习惯了,这冬日虽未下雪,但山风凛冽,你又何必与我们一起呢?”


    岳清和道:“一路坐轿有些气闷,刚好下来走走,内子,你意下如何?”


    范文璃道:“全凭夫君做主。”


    这夫妻看上去相敬如宾,恩爱非常,令孑然一身的于承秋也是一阵羡慕。


    此时,一位婢女道:“小姐也想下来走走,但怕山路崎岖难行,不知能否请未来姑爷相伴?”


    此人正是在来凤城郊宅邸中曾见过的翠竹。


    江叶舟心想人家小姐毕竟是冲着自己来的,大屋子都已经送了。这要求也不过分,便道:“我去轿前请小姐。”


    他随翠竹来到队伍中间的一顶小花轿前,拱手道:“岳小姐,江叶舟有礼。”


    “进来吧。”只三个字,却仿佛山涧化冻,玲珑剔透。又如冬日暖阳,和煦温柔。


    江叶舟一愣,自己来请她下轿,对方却让自己上轿是什么道理?


    随即反应过来:此处生人不少,他这个未来当夫君的还没见过小姐的容貌,多少有些于理不合。


    所以她想请自己在轿中先见上一面,然后再下轿与众人相见,以示亲疏远近。


    这大家闺秀就是好,知书达理,善解人意。


    想到这里,江叶舟掀开轿帘,准备入轿。


    谁知他的动作刚到一半,却忽然像是被点住了穴道一般定在了那里。


    “怎么?我不好看吗?”轿子里的女人浅笑道。


    见到岳小姐的第一眼,江叶舟有点懵。他的第一反应是:妄言楼的审官该不会是瞎子吧?


    这是人榜九十二?


    这难道不是天榜第一?


    江叶舟近来见过不少美人:笙梦舫里的风尘女子琴芳,繁花派的女侠陈瑟璇还有自家师妹金婉沁。


    她们三人的容貌虽各有千秋,但总体而言妄言楼的排名还是有一定道理的。


    至少江叶舟自己认同这种先后关系。


    而且她们的美貌虽然世所罕见,但于江叶舟这种满不在乎的人而言,不过是多看几眼的区别,无一人仅凭容貌便能让他往心里去。


    可眼前这位即将成为自己妻子的岳雁谣岳小姐就有点过分了。


    她长发过肩,虽有冬日的大袄掩盖,却依旧能隐约看得出绰约多姿的身形。


    如果说美人的眼眸如同危险难测的深渊,那么岳雁谣的眼睛就会让人有种明知会死却偏要往里跳的魔力。


    明智如江叶舟,自然知道眼眸上纤长的睫毛也并不是救命稻草,而是要人狗命的毒药。


    她的鼻子不算小巧,微翘挺拔却又秀美动人,让人忍不住想刮一下。


    嘴唇轻薄,但不知为何却把绛色的口红驾驭得极好。如果她在你脸上印一口便会引起全天下男人的妒忌。


    五官本就精致,组合到一起更是宛自天作。


    皮肤白皙,却又透着淡淡的粉色。与她的脸蛋一比,翡翠发簪上的极东美玉反倒成了陪衬。


    以上所有已足够让任何一个躁动的男人为之疯狂,但令江叶舟着迷的却是她身上的某种气质。


    他没见过什么大家闺秀,但岳雁谣的气质却完美符合他对诗书礼义熏陶出来的女子的想象。


    那绝不是琴芳那样教坊教出来的“演技”,而是她浑然天成的一部分。


    只这一眼,江叶舟便知道,这个女人与自己这样随心所欲的懒狗不同。


    自幼时起,她便利用身边的一切资源努力将自己的内外打造得趋于完美。


    这种完美虽然也带有某种目的性,但这个目的显然不是嫁个好男人,相夫教子。


    更妙的是,在她的身上除了温文尔雅,眉宇间竟还隐约有一股英气凝而不散。如同一张雪白的纸张上,晕染了一滴鲜血。


    若实在要说有什么美中不足,那便是姑娘看向江叶舟的眼神。


    江叶舟发现,她的瞳孔中虽倒映着自己,但眼神中仿佛有一种不属于本人的清澈纯真。


    仔细想来那眼神的确算是一种疼惜和怜爱,但这种怜爱似乎不应该出现在男女之间。


    岳雁谣看向他的眼神倒像在看一只饲养多年的小猫小狗。


    “这么个大喜的日子,她难道在心疼我?”江叶舟有些纳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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